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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公卷十四

《文公卷十四起十年,盡十八年[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孫辰卒。
2
夏,秦伐晉。謂之秦者,起令狐之戰,敵均不敗,晉先昧以師奔秦,可以足矣,而猶不知止,故夷狄之。
3
楚殺其大夫宜申。○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公子遂之所招。及蘇子盟于女栗。○女,音汝,本亦作汝。
4
冬,狄侵宋。
5
楚子、蔡侯次於屈貉。魯恐,故書,剌微弱也。○屈貉,居勿反,又音厥;下麥,又戶各反,二傳作「厥貉」。
6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圈,求阮反,一音卷,《說文》作「圈」,《字林》臼萬反,二傳作「麋」。
7
夏,叔彭生會晉缺于承匡。
8
秋,曹伯來朝。
9
公子遂如宋。
10
狄侵齊。
11
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于鹹。狄者何?以日,嫌夷狄不能偏戰,故問也。○咸音咸。
12
[疏]注「以日」至「問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戰日,詐戰月,夷狄不能偏戰,今而書日,故執不知問。
13
長狄也。蓋長百尺。
14
[疏]注「蓋長百尺」。○解云:何氏蓋取《關中記》云「秦始皇二十六年,有長人十二,見於臨洮,身長百尺,皆夷狄服。天誠若曰:勿大為夷狄行,將滅其國。始皇不知,反喜。是時初併六國,以為瑞,乃收天下兵器,鑄作銅人十二象之」是也。其文《穀梁》、《左氏》與此長短不同者,不可強合。
15
兄弟三人,言相類如兄弟。
16
[疏]注「言相類如兄弟」。○解云:正以別之三國,不相援助,是以知其非親兄弟。
17
一者之齊,一者之魯,一者之晉。不書者,外異也。
18
[疏]注「不書者,外異也」。○解云:案上文「狄侵齊」,而云不書者,蓋以為侵齊之狄,非此等也。
19
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其之魯者,叔孫得臣殺之。經言敗,殺不明,故復云爾。○復,扶又反。則未知其之晉者也。其言敗何?敗者,內戰文,非殺一人也。
20
[疏]注「敗者」至「人也」。○解云:以《春秋》之義,內魯為王,王王於諸侯無敵之義,但當戰,戰則是內敗之文;言敗某師,則是內戰之文。今敵其一人而言「敗狄于鹹」,作內戰之經,故難之。
21
大之也。長狄之三國,皆欲為君。長大非一人所能討,興師動眾,然後殺之,如大戰,故就其事言敗。
22
[疏]注「長狄」至「為君」。○解云:正以各之一國故也,何者?雖非兄弟,若不為君,群行亦得,即「長人十二,見于臨洮」是也。
23
其日何?据日而言敗,與公子友敗莒師于犁同,非殺一人文。○犁,力知反,又力兮反。
24
[疏]注「據日」至「人文」。○解云:即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犁,獲莒」,傳云「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是也。
25
大之也,如結日大戰。其地何?大之也。如大戰,故地。何以書?記異也。魯成就周道之封,齊、晉霸尊周室之後,長狄之操,無羽翮之助,別之三國,皆欲為君,比象周室衰,禮義廢,大人無輔佐,有夷狄行,事以三成,不可茍指一,故自宣、成以往,弒君二十八,亡國四十。○行,下孟反。
26
[疏]注「魯成就周道之封」。○解云:正以周公相成王而致太平意,封于魯,故云爾。○注「齊晉」至「之後」。○解云:正以晉文、齊桓皆率諸侯尊事天子,此是齊、晉之君子孫,故云爾。○注「長狄」至「之助」解云:謂執持此意也。○注「事以三成」。○解云:即長狄之三國,共成其異是也。言不可茍指一者,明知其異,亦不茍指一事而已。○注「故自宣成」至「四十」。○解云:案今《春秋》之經,自宣、成以下訖于哀十四年,止有弒君二十,亡國二十四,則知此注誤也。宜云弒君二十也,「八」是衍字;亡國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錯也。其殺君二十:即宣二年「趙盾弒其君夷犬皋」;四年「歸生弒其君夷」;十年「夏徵舒弒其君平國」;襄二十五年「崔杼弒其君光」;「吳子謁伐楚,門于巢卒」,為巢人所弒;二十六年「衛甯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閽弒吳子餘祭」;三十年「蔡世子般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八年陳招殺偃師;十一年「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十三年公子比殺其君虔,棄疾殺比;十九年「許世子止弒其君買」;二十三年吳殺胡子髡、沈子楹;二十七年「吳弒其君僚」;定四年蔡殺沈子嘉;十三年「薛弒其君比」;哀六年齊陳乞弒其君舍之屬是也。其滅國二十四者:宣八年楚滅舒蓼,十二年楚滅蕭,十五年晉滅潞氏,十六年滅甲氏及留吁,成十七年楚滅舒庸,襄六年莒人滅曾阜,齊滅萊,十年遂滅偪陽,十三年取詩,二十五年楚滅舒鳩,昭四年遂滅厲,八年楚滅陳,十一年楚滅蔡,十七年晉滅賁渾戎,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楹滅,二十四年吳滅巢,三十年吳滅徐,定四年蔡滅沈,六年鄭滅許,十四年楚滅頓,十五年楚滅胡,哀八年宋滅曹之屬,是其二十四也。然則三國變異,起自今年,而注者所以不言自今以後,而言自宣、成以往者,蓋以文公之年,巳過半以後,既不得其初,故遺去,其實楚人滅庸,宋弒處臼,莒弒庶其之屬,皆由此禍耳。或者弒君二十八,亡國四十者,《春秋說》文。其間亦有經不書者,故不同耳。
27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與郜子同義。月者,前為魯所滅,今來見歸,尤當加意厚遇之。
28
[疏]「盛伯者何」。○解云:欲言諸侯,不見存文;欲言大夫,而經書伯,故執不知問。○「何以不名」。○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綏、鄧侯吾離來朝之下,傳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以此處見道失地之君,即責云「何以不名」。然則何氏此處不言據穀、鄧名者,正以僖公二十年「郜子來朝」之下,巳注訖故也。○注「與郜子同義」。○解云:即僖二十年「郜子來朝」,傳云「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何氏云「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明當尊遇之,異於穀、鄧也。書者,喜內見歸」是也。然則言同義者,謂尊遇兄弟異於他姓,是以不忍言其名,不謂朝奔之文相似。○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穀、鄧、郜子之屬皆書時,此特書月,故須解也。言前為魯所滅者,即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成,成降于齊師」,傳云「成者何?盛也。盛則曷為謂之成?諱滅同姓也」是也。
29
杞伯來朝。
30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卒者,許嫁。
31
[疏]注「卒者,許嫁」。○解云:舊本皆無此注,且理亦不須,疑衍字。
32
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婦人許嫁,字而笄之,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其稱子何?據伯姬卒,亦許嫁不稱子。
33
[疏]「此未」至「以卒」。○解云:正以叔姬無所系,故知未適人也。○注「據伯」至「稱子」。解云:即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也。
34
貴也。其貴奈何?母弟也。不稱母妹而系先君言子者,遠別也。禮,男子不絕婦人之手,婦人不絕男子之手。
35
[疏]注「禮男」至「之手」。○解云:《既夕禮》及《喪大記》皆有此文。
36
夏,楚人圍巢。
37
秋,滕子來朝。
38
秦伯使遂來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無大夫,此何以書?賢繆公也。何賢乎繆公?據聘不足與大夫,荊人來聘是也。○使遂,二傳作「術」。繆,音木。
39
[疏]「秦伯使遂來聘」。解云:《左氏》、《穀梁》皆作「術」字。經亦有作「術」字者,疑「遂」字誤。○「遂者何」。○解云:欲言微者,書名見經;欲言大夫,不錄其氏,故執不知問。○注「荊人來聘是也」。○解云:莊二十三年夏,「荊人來聘」,傳云「荊何以稱人?始能聘也」是也。
40
以為能變也。其為能變奈何?惟言戔言戔善言。言戔言戔,淺薄之貌。,猶撰也。○言戔言戔,徐在淺反,又子淺反,又音箋,《尚書》作「截」,淺薄貌也;賈逵注《外傳》云「巧言也」。善,在井反,撰也;本或作「言扁」,皮勉反,又必淺反;本作「言巽」,七全反,又仕勉反。
41
[疏]「惟言戔言戔善言」。○解云:謂其念有淺薄之善而撰其言也。
42
俾君子易怠,俾,使也。易怠,猶輕惰也。○俾,必爾反,注同,使也。易,以豉反,注同。惰,大臥反。
43
[疏]「俾君子易怠」。解云:能撰善言,故謂之君子。言使此君子易為輕惰,何者?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
44
而況乎我多有之,惟一介斷斷焉,無他技。一介,猶一。斷斷,猶專一也。他技,奇巧異端也。孔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巳。」○一介,古拜反,一介猶一也,《尚書》音古貨反。斷斷,丁亂反,專一也,注同。技,其綺反。,古愛反。奇,其宜反,本又作「琦」,同。
45
[疏]「而況」至「有之」。○解云:我,謂秦伯也。言況於秦伯之懷,其善言無算,故曰多有之。○「惟一」至「他技」。○解云:秦伯之善,雖曰無算,若思念之,皆是一專一之事,更無奇巧異端之術。言其醇粹其善無擇矣。○注「斷斷」至「異端」。○解云:即鄭注《大學》云「斷斷,誠一之貌也。他技,異端之技也」,是與此合。
46
其心休休,休休,美大貌。○休休,許虯反,美大貌。能有容,能含容賢者逆耳之言。是難也。是難行也。秦繆公自傷前不能用百里子、蹇叔子之言,感而自變悔,遂霸西戎,故因其能聘中國,善而與之,使有大夫。子貢曰:「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此之謂也。
47
[疏]注「秦繆」至「言之」。○解云:事在僖三十三年。
48
冬,十有二月,戊午,晉人、秦人戰於河曲。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敵也。曷為以水地?以水地者,謂以水曲折,起地遠近所在也。據戰于泓不言曲。○折,之設反。
49
[疏]「此偏戰」。○解云:以其書日,故知之。○注「據戰於泓不言曲」。○解云:即僖二十二年冬,「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是也。
50
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河曲流,以据地明,故可以曲地,因以起二國之君,數興兵相伐,戰無已時,故不言及。不別曲直,而地以河曲,明兩曲也。○數,所角反。不別,彼列反,下同。
51
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運。帥帥師者,剌魯微弱,臣下不可使,邑久不,不敢徒行,興師厲眾,然後敢城之。言及者,別君邑臣邑也。○運,二傳作「鄆」後皆爾。
52
[疏]注「書帥」至「城之」。○解云:如此注者,正見隱七年「夏,城中丘」之屬,皆不言帥師故也。言臣下不可使者,即上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丙戌,奔莒」,傳云「不至復者何?不至復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之屬是也。○注「言及」至「邑也」。○解云:正見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彼傳云「其言及防茲來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何氏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義不可使臣邑與公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絕之」是也。
53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54
夏,五月,壬午,陳侯朔卒。不書葬者,盈為晉文諱也。晉文雖霸,會人孤以尊天子,自補有餘,故復盈為諱。○盈為,于偽反,下文「盈為」、「為周公」皆同。復,扶又反。
55
[疏]注「不書」至「盈為諱」。○解云:盈者,相接足之辭。晉文於僖二十八年之時,此朔之父陳侯款夏六月卒,至冬末未葬,而晉文會諸侯於溫,經有陳子,是強會人孤,令失子行,亦是文公恥之,是以《春秋》遂卒,竟不書款葬,深為文公諱也。今若款之子陳侯朔書葬,則文公之惡還見,是以此處須去朔葬,使若陳國之君例不書葬然,故言盈為晉文諱。故僖二十八年夏,「陳侯款卒」之下,注云「不書葬者,為晉文諱,行霸不務教人以孝,陳有大喪而︹會其孤,故深為恥之」是也。
56
邾婁子蘧卒。○蘧,其居反;下直居反。
57
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公子遂所致。
58
世室屋壞。世室者何?魯公之廟也。魯公,周公子伯禽。○世室,二傳作「太室」。
59
[疏]「世室者何」。○解云:欲言君寢,於例不書;欲言宗廟,未有世室之名,故執不知問。
60
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少差異其下者,所上尊周公。○大廟,音泰,下同。
61
[疏]「周公稱大廟」。解云:即僖八年「於大廟」,文二年「大事于大廟」是也。○「魯公稱世室」。○解云:即此經是也。○「群公稱宮」。○解云:即武宮、煬宮之屬是也。○注「少差」至「周公」。○解云:正以廟者,尊卑達名,鬼神所居之稱。今此稱異其名,知上尊周公故也。
62
此魯公之廟也,曷為謂之世室?世室猶世室也,世世不毀也。魯公始封之君,故不毀也。
63
[疏]「世室猶世室也」。○解云:言謂之世室者,猶世世室也。
64
周公何以稱大廟于魯?据魯公始封也。封魯公以為周公也。為周公故,語在下。周公拜乎前,魯公拜乎後。始受封時,拜于文王廟也。《尚書》曰「用命賞于祖」是也。父子俱拜者,明以周公之功封魯公也。
65
[疏]注「尚書」至「于祖」。解云:《甘誓》文也。
66
曰:生以養周公,生以魯國供養周公。○以養,餘亮反,注皆同。供養,九用反,下同。死以為周公主。如周公死,當以魯公為祭祀主。加曰者,成王始受其茅土之辭。《禮記。明堂位》曰:「封周公於曲阜,地方七百里,革車千乘,蓋以為有王功,故半天子也」。○死以為,如字,注「死以為周公主」同。乘,繩證反。王,于況反。
67
[疏]注「加曰」至「之辭」。○解云:即《周書。作洛》篇曰「封人社,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國中,其東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央釁以黃土。將建諸侯,鑿取其一面之土,苞以黃土,苴以白茅,以為社之封」,孔氏云「王者封五色土為社,建諸侯則各割其方土與之,使立社,燾以黃土,苴以白茅。茅取其,黃取其王者覆四方」者,是其茅土之文耳。○注「蓋以」至「子也」。解云:正以天子千里,方百里者百;周公七百里,方百里者四十九,大判言之,故得言半天子矣。
68
然則周公之魯乎?曰:不之魯也。封魯公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曷為不之魯?據為周公者,謂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主。周公不之魯,則不得供養為主。欲天下之一乎周也。周公聖人,德至重,功至大,東征則西國怨,西征則東國怨。嫌之魯,恐天下迥心趣鄉之,故封伯禽,命使遙供養,死則奔喪為主,所以一天下之心于周室。○鄉,許亮反。
69
[疏]注「東征」至「東國怨」。解云:僖四年傳文。
70
魯祭周公何以為牲?据廟異也。周公用白牲,白牡,殷牲也。周公死有王禮,謙不敢與文、武同也。不以夏黑牡者,謙改周之文,當以夏辟嫌也。
71
[疏]注「不以」至「嫌也」。○解云:知黑牡為夏牲者,出《明堂位》文。正朔三而改,改天正十一月者,當以十三月為正,故言當以夏矣。
72
魯公用騂犅,騂犅,赤脊,周牲也。魯公以諸侯不嫌,故從周制,以脊為差。○騂,息營反。犅,音剛。《詩》作剛,騂犅,赤脊也。
73
[疏]注「騂犅」至「牲也」。○解云:正以山脊曰岡,故知騂犅為赤脊矣。
74
群公不毛。不毛,不純色,所以降于尊祖。
75
[疏]注「不毛」至「尊祖」。○解云:正以牲用純色,祭祀之禮而言不毛,故以降子尊祖解之。
76
魯祭周公,何以為盛?據牲異也。○盛,成政反,又音成,粢盛也,在器曰盛。周公盛,盛者,新穀。魯公燾,燾者,冒也,故上一新也。○燾,徒報反,一本作「濤」,音同,冒也。冒,亡報反。
77
[疏]注「燾者」至「新也」。○解云:正以燾詁為覆故也。若似《周書》「燾以黃土」之類也。然則言周公盛者,謂新穀滿其器。言魯公燾者,謂下故上新,裁可半平。
78
群公廩。廩者,連新於陳上,財令半相連爾。此謂方祫祭之時,序昭穆之差。○廩,力甚反。財令,力呈反,下同。
79
[疏]「群公廩」。○解云:廩,謂全是故穀,但在上少有新穀,財得相連而已,故謂之廩。廩者,希少之名,是以鄭注《周易》云「廩讀如『群公廩』之廩」者是也。○注「謂方」至「之差」。○解云:正以若其時祭,粢食精鑿,群公之饌一何至此?故知正是祫祭之時,序昭穆之差,所以降子尊祖故也。
80
世室屋壞何以書?譏。何譏爾?久不也。簡忽,久不以時治,至令壞敗,故譏之。言屋者重宗廟,詳錄之。以不務公室不月者,知久不,當蒙上月。
81
[疏]注「以不務」至「上月」。○解云:當蒙上月者,謂蒙上秋七月也。不務公室月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傳云「其言新作之何?大也。舊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何氏云「務,勉也。不務公室,亦可施於久不,亦可施於不務如公室之禮,微辭也。月者,久也,當即之如諸侯禮」是也。然則彼久不,是以書月。此亦久不,故知當蒙上月爾。
82
冬,公如晉。
83
衛侯會于沓。○沓,徒合反。
84
狄侵衛。
85
十有二月,已丑,公及晉侯盟。
86
還自晉。
87
鄭伯會公于斐。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往黨,衛侯會公于沓,至得與晉侯盟。反黨,鄭伯會公于斐,故善之也。黨,所也。所,猶時,齊人語也。文公前扈之盟不見序,後能救鄭之難,不逆王者之求,上得尊尊之義,下得解患之恩,一出三為諸侯所榮,故加錄,於其還時皆深善之。○斐,本又作「」芳尾反。難,乃旦反。
88
[疏]「還者何」。○解云:正以不言至而言還,異於常例,故執不知問。○注「文公」至「見序」。○解云:即上七年「秋,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傳云「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是也。○注「後能」至「之難」。○解云:即上九年春,「楚人伐鄭。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是也。○注「不逆王者之求」。○解云:即上九年「春,毛伯來求金」,經無不與之文是也。○注「上得」至「之義」。○解云:即「不逆王者之求」是也。○注「下得」至「之恩」。○解云:即公子遂救鄭是也。
89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晉。月者,為臣子喜錄上事。○為臣,于偽反,下「為後」、「當為」同。
90
[疏]注「月者」至「上事」。解云:出上文也。
91
邾婁人伐我南鄙。
92
叔彭生帥師伐邾婁。
93
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不書葬者,潘立儲嗣不明,乍欲立舍,乍欲立商人,至使臨葬更相篡弒,故絕其身,明當更立其先君之次。○潘,普於反。更相,音庚,下「吳楚更」同。篡殺,申志反,下同。
94
[疏]注「至使」至「篡弒」。○解云:即下九月「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是其臨葬相篡弒之文。
95
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於新城。盟下日者,剌諸侯微弱,信在趙盾。○盾,徒本反。
96
[疏]注「盟下」至「趙盾」。○解云:言信任在于趙盾,若如盟日定否趙盾制之然,是以下日以近之。
97
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孛者何?彗星也。狀如。○孛,步內反,徐扶憒反。
98
[疏]「孛者何」。○解云:欲言是星,星名未有;欲言非星,錄為星稱,故執不知問。
99
其言入于北斗何?據大辰不言入,又不言孛名。
100
[疏]注「據大」至「言入」。○解云:即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是也。○注「又不言孛名」。○解云:謂昭十七年直言于大辰,不言所孛之星名。今此言「有星孛入于北斗」,故難之,何者?大辰非星名故也,是以昭十七年傳云「其言于大辰何」,彼注云「據北斗言入于大辰,非常名」是也。
101
北斗有中也。中者,魁中。何以書?記異也。孛者,邪亂之氣。者,掃故置新之象也。北斗,天之樞機玉衡,七政所出,是時桓文迹息,王者不能統政,自是之後,齊、晉並爭,吳、楚更謀,競行天子之事,齊、宋、莒、魯弒其君而立之應。○爭,爭鬥之爭。
102
[疏]注「北斗」至「所出」。○解云:即《堯典》云「在璣玉衡,以齊七政。」七政,謂日月五星也。○注「齊宋」至「之應」。○解云:即下文九月「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十八年夏五月,「齊人弒其君商人」,是齊弒君事也。十六年冬,「宋人弒其君處臼」,是宋弒其君事也。十八年冬,「莒弒其君庶其」,是莒弒其君事。十八年「冬,十月,子卒」,傳云「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日,不忍言也」者,是魯弒其君事也。
103
公至自會。
104
晉人納接于邾婁,弗克納。納者何?入辭也。其言弗克納何?據言於邾婁,與納頓子於頓同,俱入國得立辭。○捷,在妾反,又如字;下側其反,二傳作「捷」。
105
[疏]「納者何」。○解云:欲言得國,下有不克之文;欲言不得國,納者入辭,故執不知問。○注「據言」至「立辭」。○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是也。此上言于邾婁,是其得國;下云弗克納,自相違,故難之。
106
大其弗克納也。克,勝也。鄭伯以勝為惡,此弗勝,故為大。
107
[疏]注「鄭伯以勝為惡」。○解云:即隱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傳云「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已殺之,如弗與而已矣」,注云「克者詁為殺,亦為能,惡其能忍戾母而親殺之」是也。
108
大乎其弗克納?據伐齊納子糾,恥不能納。
109
[疏]注「據伐」至「能納」。○解云:即莊九年「夏,公伐齊,納糾」,傳云「納者何?入辭也。其言伐之何?伐而言納者,猶不能納也」是也。
110
晉缺帥師,革車八百乘,以納接于邾婁,力沛若有餘,沛,有餘貌。○乘,繩證反。沛若,普具反,有餘貌。而納之。邾婁人言曰:「接,晉出也。ㄑ且,齊出也。出,外孫也。○ㄑ且,俱縛反;下子餘反。子以其指,指,手指。
111
[疏]「子以其指」。注「指,手指」。○解云:子謂缺,言子以手指,指麾于邾婁,令使納接也。
112
則接也四,ㄑ且也六。言俱不得天之正性。
113
[疏]注「言俱」至「正性」。○解云:地四生金於西方,地六成水于北方,皆非天數也。言此者,喻皆庶子矣,貴則皆貴矣。
114
子以大國壓之,壓,服也。服邾婁使從命。○壓,於甲反,又於輒反,服也。則未知齊、晉孰有之也。設齊復興兵來納ㄑ且,亦欲服邾婁使從命,未知齊、晉誰能使外孫有邾婁者。○齊復,扶又反,下同。貴則皆貴矣。時邾婁再娶,二子母尊同體敵。
115
[疏]注「時邾」至「體敵」。○解云:蓋皆是古媵之子,或是左媵之子,言非姪娣所生也。舊云子以其指者,言凡立子之法,以其手指相似,則接猶人之四指,ㄑ且猶人之六指,皆異於人,故曰俱不得天之正性也。雖然者,雖皆不得正性,但四不如六,故長者宜立矣。
116
雖然,ㄑ且也長。既兩不得正性,又皆貴,唯當以年長故立之。○長,丁丈反,注同。缺曰:「非吾力不能納也,義實不爾克也」。如邾婁人言,義不可奪也,故云爾。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納也。大其不以已非奪人之是。此晉缺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据趙鞅納蒯聵不貶。
117
[疏]注「據趙」至「不貶」。解云:即哀二年夏,「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是也。
118
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曷為不與?据大其弗克納。實與,弗克納是。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大夫之義,不得專廢置君也。不復發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傳者,諸侯本有錫命征伐憂天下之道故,明有亂義,大夫不得專也。接不系邾婁者,見挈于缺也。不氏者,本當言婁接,見當國也。○見挈,賢遍反;下音苦結反。
119
[疏]注「不復」至「之道故」。○解云:欲道僖元年「救邢」、「城楚丘」之經,悉是實與而文不與,文與此同。其傳皆云「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今此不復言之,故云爾。言諸侯本有錫命征伐憂天下之道故者,正謂保五連帥,本有共相存恤之義,是以上無天子,下無方伯之時,容有存恤之道,是故異於大夫耳。○注「明有」至「專也」。○解云:言大夫若有專廢置君者,即是亂義,故曰明有亂義,大夫不得專也,正由大夫不得專廢置故也。○注「接」至「缺也」。解云:據僖二十五年納頓子繫頓也。○注「不氏者」。○解云:據宣十一年「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皆言氏也。○注「本當」至「當國也」。○解云:即隱元年傳云「段者何?鄭伯之弟也。何以不稱弟?當國也」,注云「欲當國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國君,氏上鄭,所以見段之逆」是也。
120
九月,甲申,公孫敖卒于齊。已絕,卒之者,為後齊脅魯歸其喪有恥,故為內諱,使若尚為大夫。
121
[疏]注「已絕」至「大夫」。○解云:言已絕者,即上八年公孫敖奔莒是也。《春秋》之例,大夫出奔之後,即絕於大夫之位,不復書其卒,即公子慶父、臧孫紇之屬是,是以於此怪其書卒矣。言為後齊脅魯歸其喪有恥者,即下十五年夏,「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傳云「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是也。
122
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此未踰年之君也,其言弒其君舍何?據弒其君之子奚齊也。連名何之者,弒成君未成君俱名,問例所從也。
123
[疏]注「據弒」至「齊也」。○解云:即僖九年「冬,晉里克弒其君之子奚齊」,傳云「弒未踰年君之號」是也。
124
已立之,已殺之,商人本正當立,恐舍緣潘意為害,故先立而弒之。
125
[疏]注「商人本正當立」。○解云:正以弒舍不書日,見不正遇禍,則知商人本正明矣。
126
成死者而賤生者也。惡商人懷詐無道,故成舍之君號,以賤商人之所為。不解名者,言成君可知。從成君不日者,與卓子同。○惡,烏路反。卓,敕角反。
127
[疏]注「從成君」至「子同」。○解云:即僖十年春,「晉里克弒其君卓子」,彼下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是也。
128
宋子哀來奔。宋子哀者何?無聞焉爾。
129
[疏]「宋子哀者何」。○解云:欲言宋君,經書子哀;欲言大夫,文不言氏,故執不知問。○「無聞焉爾」。○解云:即隱二年注云「言無聞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時遠害,又知秦將燔《詩》、《書》,其說口授相傳,至漢公羊氏及弟子胡生等,乃始記於竹帛,故有所失也」是也。○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執者曷為或稱行人?或不稱行人?此問諸侯相執大夫所稱例。
130
稱行人而執者,以其事執也。以其所銜奉國事執之,晉人執我行人叔孫舍是也。
131
[疏]注「晉人」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舍」是。
132
不稱行人而執者,以巳執也。巳者,巳大夫,自以大夫之罪執之。分別之者,罪惡各當歸其本。○別,彼列反。單伯之罪何?道淫也。惡乎淫?淫乎子叔姬。時子叔姬嫁,當為齊夫人,使單伯送之。○惡,音烏。然則曷為不言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據夫人婦姜繫公子遂。
133
[疏]注「據夫」至「子遂」。○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是也。
134
內辭也,使若異罪然。深諱使若各自以他事見執者。不書叔姬歸於齊者,深諱以起道淫。書單伯如齊者,起送叔姬也。齊稱人者,順諱文,使若非伯討。
135
[疏]注「不書」至「姬也」。○解云:言此者,欲決隱二年「冬,十月,伯姬歸於紀」之屬書歸也。言深諱者,正以子叔姬有罪故也。言以起道淫者,謂深諱不言其歸,即是以起道淫之義,何者?若更為小事而見執,何須諱其歸於齊?今不言歸於齊,而與單伯俱見執,明其在道與單伯淫,於歸事不醒醒矣。或日不書歸於齊者,深諱其起道淫故也。何者?若言叔姬歸於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即有道淫之理也。○注「齊稱人」至「伯討」。解云:即僖四年夏,「齊人執袁濤塗」之下,傳云「稱侯而執者,伯討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討也」是也。
136
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137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月者,文公微弱,大夫秉政,宋亦蔽於三世之黨,二亂結盟,故不與信辭。不稱使者,宋無大夫。官舉者,見宋亂也。錄華孫者,明惡二國,非以月惡華孫也。○華孫,戶化反。見,賢遍反。惡二,烏路反,下皆同。
138
[疏]注「月者」至「秉政」。○解云:即公子遂是也。○注「宋亦」至「之黨」。○解云:即上八年傳云「曷為皆官舉?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娶也」是也。言為三世內娶之故,三世妃黨皆強,而為君之所蔽,故云蔽于三世之黨矣。○注「故不與信辭」。○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凡蒞盟、來盟例皆書時,所以然者,欲見王者當以至信先于天下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夏,「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注云「時者,從內為王義,明王者當以至信先天下」是也。今而書月,故言不與信辭耳。○注「不稱使」至「大夫」。○解云:正決「鄭伯使其弟語來盟」之文也。○注「官舉」至「孫也」。○解云:大夫之義,例不官舉,而此言司馬者,正以見宋之亂,是以詳錄華孫,明其書月不與信辭者,不由華孫之故也。
139
夏,曹伯來朝。
140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何以不言來?據齊人來歸子叔姬。
141
[疏]注「據齊」至「叔姬」。解云:在此年十二月。
142
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筍者,竹,一名編輿,齊、魯以此名之曰筍。將,送也。為叔姬淫,惡魯類,故取其尸置編輿中,傳送而來,脅魯令受之,故諱不言來,起其來有恥,不可言來也。不月者,不以恩錄,與子叔姬異。○筍將,音峻,竹也。將,送也。竹,婢綿反,一音步賢反,服虔音編,韋昭音如頻反。編,必綿反,一音篇,郭璞音步典反。輿,音餘。為叔,于偽反,下「父為」、「子為」、「若為」、「實為」同。傳,直專反。令受,力呈反,下同。
143
[疏]注「故取其尸」。解云:謂取其死尸矣。○注「不月」至「姬異」。解云:正以下「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書月故也。
144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是後楚人滅庸,宋人弒其君處臼,齊人弒其君商人,宣公弒子赤,莒弒其君庶其。
145
[疏]注「是後楚人滅庸」。○解云:即下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滅庸」是也。○注「宋人弒處臼」。○解云:在十六年冬。○注「齊人弒商人」。○解云:在十八年夏五月。○注「宣公弒子赤」。○解云:即十八年冬子卒,傳云「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者是也。○注「莒弒其君庶其」。解云:在十八年冬。
146
單伯至自齊。大夫不致,此致者,喜患禍解也。不省去氏者,淫當絕,使若他單伯至也。○解,戶買反。省,所景反。
147
[疏]注「大夫不」至「禍解也」。○解云:正以內大夫出聘,例不書至故也。○注「不省」至「伯至也」。解云:正以昭十四年「春,隱如至自晉」,彼是被執而歸,省去其氏,今單伯存氏,故解之。
148
晉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其日何?據甲寅齊人伐衛日伐也。
149
[疏]「入不言伐」。○解云:莊十年師解云爾,故此弟子據而難之。○注「據甲」至「伐也」。○解云:即莊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是也。
150
至之日也。嫌至日伐,不至日入,故曰入也。主書,與甲寅同義。
151
[疏]注「主書」至「同義」。○解云:即彼云「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何氏云「用兵之道,當先至竟侵責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日以起其暴也」是也。然則令此缺亦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書以日起其暴也。
152
秋,齊人侵我西鄙。
153
季孫行父如晉。
154
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不序不日者,順上諱文,使若扈之盟,都不可得而知。
155
[疏]注「不序」至「而知」。○解云:上七年「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傳云「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諸侯不可使與公盟」云云,何氏云「文公內則欲久喪而後不能,喪娶逆祀;外則貪利取邑,為諸侯所薄賤,不見序,故深諱為不可知之辭。不日者,順諱為善文也」。然則此不序者,為不可知之辭。不日者,順諱為善文也,何者?盟不日,善文故也。
156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言來何?據齊人歸公孫敖之喪不言來。閔之也。閔傷其棄絕來歸。此有罪,何閔爾?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孔子曰:「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所以崇父子之親也。言齊人不以棄歸為文者,令與敖同文相發明。叔姬于文公為姊妹,言父母者,時文公母在,明孝子當申母恩也。月者,閔錄之,從無罪例。
157
[疏]注「所以」至「親也」。○解云:即言來以閔之是也。○注「言齊人」至「母者」。○解云:若以棄歸為文,即言子叔姬來歸,不言齊人,即宣十六年「郯伯姬來歸」之文是,今言齊人來歸,故謂之同文也。言相發明者,言敖為齊所惡而來歸之,今此亦為齊人所歸之,故曰相發明耳。○注「時文」至「恩也」。○解云:正以下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十七年夏,「葬我小君聖姜」,傳云「聖姜者何?文公之母也」是。○注「月者閔」至「罪例」。○解云:正以棄歸之例,有罪者時,無罪者月故也。其有罪者時,即宣十六年「秋,剡伯姬來歸」是也。其無罪者月,成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之屬是也。
158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人其郛。郛者何?恢郭也。恢,大也。郭,城外大郭。○郛,芳夫反,郭也。恢廓,苦回反,大也。
159
[疏]「郛者何」。○解云:欲言城郭,經無城郭之文;欲言非城郭,上文言入,故執不知問。
160
入郛書乎?曰:不書。圍不言入,入郛吳也。
161
[疏]「入郛」至「不書」。○解云:案諸舊本,此傳之下悉皆無注。有注云「圍不言入,入郛是也」者,衍字耳。
162
入郛不書,此何以書?動我也。諱使若為同姓見入郛故,動懼我也。動我者何?內辭也。其實我動焉爾。齊侵魯,魯實為子叔姬故,動懼失操云爾。鄉者不去,幾亦入我郛,故舉入郛以起魯恥,且明兵之所鄉,茍得其罪,則莫敢不懼。○鄉者,許亮反,下同。幾,音祈。
163
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其言弗及盟何?據序上會也。連盟何者,嫌據盟。
164
[疏]注「據序」至「據盟」。解云:據序上會,何得弗及盟乎?是以問之。云嫌據盟者,嫌直据盟問之。
165
不見與盟也。與齊期盟,為叔姬故,中見簡賤,不見與盟,侮辱有恥,故諱使若行父會而去,齊侯不及得與盟,故言齊侯弗及,亦所以起齊侯不肯。○為,于偽反。
166
[疏]注「使若」至「與盟」。○解云:使若行父會齊侯于陽穀訖即棄之而去,齊侯不及盟。○注「亦所以起齊侯不肯」。○解云:若直言不及盟,文體已具,足見不得盟矣。而更言齊侯不及者,欲道是時不肯盟者是齊侯也。若直言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不及盟,不妨行父不及,無以見齊侯不肯矣。
167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視朔說在六年。不舉不朝廟者,禮,月終于廟先受朝政,乃朝,明王教尊也;朝廟,私也,故以不視朔為重。常以朔者,重始也。
168
[疏]注「視朔說在六年」。○解云:即上六年注云「禮,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廟,每月朔朝廟,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是也。○注「不舉」至「為重」。○解云:正以視朔之時,必有朝廟之禮,故上六年經云「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是也。今此經直言「四不視朔」,不道不朝廟,故解之。○注「常以」至「始也」。○解云:言十二月之政令,所以不在年初一受之而巳,必以月之朔日受之者,重月之始故也。
169
公曷為四不視朔?据無事也。公有疾也。以不諱舉公如有疾,公有疾乃復舉公是也。○乃復,扶又反,下同。
170
[疏]注「公有」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復」是也。
171
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據有疾無惡也。
172
[疏]注「据有疾無惡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傳云「何言乎公有疾乃復?殺恥也」者是。
173
自是公無疾,不視朔也。有疾無惡不當書。又不言有疾者,欲起公自是無疾不視朔也。
174
[疏]注「公自」至「朔也」。○解云:即鄭氏云「魯自文公四不視朔,視朔之禮已後遂廢」者,正取此文也。
175
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有疾,猶可言也,無疾,不可言也。言無疾大惡,不可言也。是後公不復視朔,政事委任公子遂。
176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於犀丘。○犀丘,彥西,《左氏》作「妻阜丘」,《穀梁》作「師丘」。
177
[疏]「盟於犀丘」。○解云:正本作「丘」,故賈氏《公羊》曰「丘,《穀梁》曰『師丘』」是也。今《左氏》經作「妻阜」字。
178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毀泉臺。泉臺者何?郎臺也。莊公所築臺于郎,以郎譏臨民之漱浣。○漱,素侯反。浣,戶管反。
179
[疏]「泉臺者何」。何解云:泉臺之名,自前未有,今而言毀,故執不知問。○注「莊公」至「漱浣」。○解云:即莊二十一年「春,築臺于郎」,傳云「何以書?譏。何譏爾?臨民之所漱浣也」是也。然則何以知泉臺為郎臺?正以彼傳云「譏臨民之所漱浣」書,與此泉臺之義合故也。
180
郎臺則曷為謂之泉臺?未成為郎臺,未成時,但以地名之。既成為泉臺。既成,更以所置名之。毀泉臺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譏,毀之譏。先祖為之,已毀之,不如勿居而已矣。但當勿居,令自毀壞,不當故毀,暴揚先祖之惡也。築毀譏同,知例皆時。○令,力呈反。暴,步卜反。
181
[疏]注「築毀」至「皆時」。○解云:言築毀譏同者,即上傳云「築之譏,毀之譏」是也。言知例皆時者,正以此經文承月下,恐蒙月,故如此解。
182
楚人、秦人、巴人滅庸。○巴,布加反。
183
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處臼。弒君者曷為或稱名氏?或不稱名氏?大夫弒君稱名氏,賤者窮諸人;賤者,謂士也。士正自當稱人。○處臼,二傳作「杵臼」。大夫相殺稱人,賤者窮諸盜。賤者窮諸人者,言士先自稱人,今弒君亦稱人,故曰窮諸人矣。云賤者窮諸盜者,言士之賤名不過于盜故也。降大夫使稱人,降士使稱盜者,所以別死刑有輕重也。無尊上,非聖人,不孝者,斬首梟之;無營上,犯軍法者,斬要;殺人者,刎ㄕ,故重者錄,輕者略也。不日者,內娶略賤之。○別,彼列反。梟,古堯反。要,一遙反。刎,亡粉反。頭,如字。本又作「ㄕ」,音豆。
184
[疏]注「故重」至「略也」。○解云:謂大夫弒君罪重,故稱名氏責之深。若大夫相殺,罪輕於犯君,故降稱盜者,義之輕然也。○注「不日」至「賤之」者,既說于上。
185
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186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聖姜。聖姜者何?文公之母也。○聖姜,二傳作「聲姜」。
187
[疏]「聖姜者何」。○解云:欲言夫人,謚異其夫號;欲言為妾,而卒葬並不見,故執不知問。
188
齊侯伐我西鄙。
189
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
190
諸侯會于扈。
191
秋,公至自穀。
192
冬,公子遂如齊。
193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臺下。
194
秦伯卒。秦穆公也。至此卒者,因其賢。○伯,乙耕反,何云「穆公也」。《左氏》:穆公子康公。
195
[疏]注「秦穆」至「其賢」。○解云:正以秦是戎狄,《春秋》外之,往前以來未錄其卒,今乃始書,故以賢解之。而《左氏》為康公者,與此別。《穀梁》無解。
196
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商人弒君賊,復見者,與大夫異。齊人已君事之,殺之且當坐弒君。○復見,扶又反,下同;下賢遍反。
197
[疏]注「商人」至「弒君」。○解云:《春秋》之義,諸是弒君之賊,皆不復見,所以賤之,是以宣六年書「晉趙盾、衛孫免侵陳」,傳云「趙盾弒君,此其復見何」,注云「據宋督、鄭歸生、齊崔杼弒其君,後不復見」;傳又云「親弒君者,趙穿也」,注云「復見趙盾者,欲起親弒者趙穿,非盾」是也。今此商人於上十四年「弒其君舍」而復見者,正以其為君故也。與大夫異者,齊人以君事之,殺之宜當坐弒君。然則商人弒其君舍而存之,欲責臣子不討賊故也,是以莊二十二年注云「不與念母而譏忌省者,本不事母則已,不當忌省,猶為商人責不討賊」,義亦通於此。
198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不舉重者,譏魯猥使二大夫出,虛國家,廢政事,重錄內也。
199
[疏]注「不舉」至「內也」。解云:書事舉重,《春秋》之常,今而悉舉,故解之。《穀梁傳》云「使舉上客而不稱介,不正其同倫而相為介,故列而數之也」者,亦是直舉重之義也。而言重錄內者,正以外大夫未有並見者,於內唯有此經,及定六年「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之文,故知正是重錄內也。
200
冬,十月,子卒。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據子般卒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日?据子般卒日。○弒也,音試,下及注同。
201
[疏]注「據子般卒日」。○解云:即莊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是也。
202
不忍言也。所聞世,臣子恩痛王父深厚,故不忍言其日,與子般異。
203
[疏]注「故不忍」至「般異」。○解云:正以子般為所傳聞之世故也,是以莊三十三年「子般卒」之下,何氏云「殺不去日見隱者,降子赤也」是。
204
夫人姜氏歸于齊。歸者,大歸也。夫死子殺賊人立,無所歸留,故去也。有去道書者,重絕不復反。
205
[疏]注「歸者,大歸也」。○解云:凡言大歸,一出不反之辭,若「紀侯大去其國」之類,故言歸者大歸也。○注「有去」至「復反」。○解云:正以常事不書故也。
206
季孫行父如齊。
207
莒弒其君庶其。稱國以弒何?據莒人弒其君密州。
208
[疏]注「據莒」至「密州」。○解云:即襄三十一年「十有一月,莒人弒其君密州」是也。
209
稱國以弒者,眾弒君之辭。一人弒君,國中人人盡喜,故舉國以明失眾,當坐絕也。例皆時者,略之也。
210
[疏]注「例皆」至「之也」。解云:謂是失眾而稱國以弒者,皆書時以略之,即定十三年冬,「薛弒其君比」之屬是也。若然,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吳弒其君僚」,亦是稱國而書月者,彼非失眾,但以見弒之義,故不書時賤之,是以何氏云「不書闔閭弒其君者,為季子諱,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弒,讓國闔閭,欲其享之,故為沒其罪也」,「月者,非失眾見弒,故不略之」者是也。
URN: ctp:ws35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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