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十年,春,王三月,辛卯,臧孫辰卒。 |
2 | 夏,秦伐晉。 |
3 | 楚殺其大夫宜申。○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及蘇子盟于女栗。 |
4 | 冬,狄侵宋。 |
5 | 楚子、蔡侯次於屈貉。 |
6 |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圈。 |
7 | 夏,叔彭生會晉缺于承匡。 |
8 | 秋,曹伯來朝。 |
9 | 公子遂如宋。 |
10 | 狄侵齊。 |
11 | 冬,十月,甲午,叔孫得臣敗狄于鹹。狄者何? |
12 | [疏]注「以日」至「問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戰日,詐戰月,夷狄不能偏戰,今而書日,故執不知問。 |
13 | 長狄也。 |
14 | [疏]注「蓋長百尺」。○解云:何氏蓋取《關中記》云「秦始皇二十六年,有長人十二,見於臨洮,身長百尺,皆夷狄服。天誠若曰:勿大為夷狄行,將滅其國。始皇不知,反喜。是時初併六國,以為瑞,乃收天下兵器,鑄作銅人十二象之」是也。其文《穀梁》、《左氏》與此長短不同者,不可強合。 |
15 | 兄弟三人, |
16 | [疏]注「言相類如兄弟」。○解云:正以別之三國,不相援助,是以知其非親兄弟。 |
17 | 一者之齊,一者之魯,一者之晉。 |
18 | [疏]注「不書者,外異也」。○解云:案上文「狄侵齊」,而云不書者,蓋以為侵齊之狄,非此等也。 |
19 | 其之齊者,王子成父殺之;其之魯者,叔孫得臣殺之。則未知其之晉者也。其言敗何? |
20 | [疏]注「敗者」至「人也」。○解云:以《春秋》之義,內魯為王,王王於諸侯無敵之義,但當戰,戰則是內敗之文;言敗某師,則是內戰之文。今敵其一人而言「敗狄于鹹」,作內戰之經,故難之。 |
21 | 大之也。 |
22 | [疏]注「長狄」至「為君」。○解云:正以各之一國故也,何者?雖非兄弟,若不為君,群行亦得,即「長人十二,見于臨洮」是也。 |
23 | 其日何? |
24 | [疏]注「據日」至「人文」。○解云:即僖元年「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犁,獲莒」,傳云「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季子待之以偏戰」是也。 |
25 | 大之也,其地何?大之也。何以書?記異也。 |
26 | [疏]注「魯成就周道之封」。○解云:正以周公相成王而致太平意,封于魯,故云爾。○注「齊晉」至「之後」。○解云:正以晉文、齊桓皆率諸侯尊事天子,此是齊、晉之君子孫,故云爾。○注「長狄」至「之助」解云:謂執持此意也。○注「事以三成」。○解云:即長狄之三國,共成其異是也。言不可茍指一者,明知其異,亦不茍指一事而已。○注「故自宣成」至「四十」。○解云:案今《春秋》之經,自宣、成以下訖于哀十四年,止有弒君二十,亡國二十四,則知此注誤也。宜云弒君二十也,「八」是衍字;亡國二十四也,作「四十」者錯也。其殺君二十:即宣二年「趙盾弒其君夷犬皋」;四年「歸生弒其君夷」;十年「夏徵舒弒其君平國」;襄二十五年「崔杼弒其君光」;「吳子謁伐楚,門于巢卒」,為巢人所弒;二十六年「衛甯喜弒其君剽」;二十九年「閽弒吳子餘祭」;三十年「蔡世子般弒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弒其君密州」;昭八年陳招殺偃師;十一年「楚子虔誘蔡侯般殺之」;十三年公子比殺其君虔,棄疾殺比;十九年「許世子止弒其君買」;二十三年吳殺胡子髡、沈子楹;二十七年「吳弒其君僚」;定四年蔡殺沈子嘉;十三年「薛弒其君比」;哀六年齊陳乞弒其君舍之屬是也。其滅國二十四者:宣八年楚滅舒蓼,十二年楚滅蕭,十五年晉滅潞氏,十六年滅甲氏及留吁,成十七年楚滅舒庸,襄六年莒人滅曾阜,齊滅萊,十年遂滅偪陽,十三年取詩,二十五年楚滅舒鳩,昭四年遂滅厲,八年楚滅陳,十一年楚滅蔡,十七年晉滅賁渾戎,二十三年胡子髡、沈子楹滅,二十四年吳滅巢,三十年吳滅徐,定四年蔡滅沈,六年鄭滅許,十四年楚滅頓,十五年楚滅胡,哀八年宋滅曹之屬,是其二十四也。然則三國變異,起自今年,而注者所以不言自今以後,而言自宣、成以往者,蓋以文公之年,巳過半以後,既不得其初,故遺去,其實楚人滅庸,宋弒處臼,莒弒庶其之屬,皆由此禍耳。或者弒君二十八,亡國四十者,《春秋說》文。其間亦有經不書者,故不同耳。 |
27 |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盛伯來奔。盛伯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 |
28 | [疏]「盛伯者何」。○解云:欲言諸侯,不見存文;欲言大夫,而經書伯,故執不知問。○「何以不名」。○解云:桓七年夏穀伯綏、鄧侯吾離來朝之下,傳云「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是以此處見道失地之君,即責云「何以不名」。然則何氏此處不言據穀、鄧名者,正以僖公二十年「郜子來朝」之下,巳注訖故也。○注「與郜子同義」。○解云:即僖二十年「郜子來朝」,傳云「郜子者何?失地之君也。何以不名?兄弟辭也」,何氏云「郜,魯之同姓,故不忍言其絕賤,明當尊遇之,異於穀、鄧也。書者,喜內見歸」是也。然則言同義者,謂尊遇兄弟異於他姓,是以不忍言其名,不謂朝奔之文相似。○注「月者」至「遇之」。解云:正以穀、鄧、郜子之屬皆書時,此特書月,故須解也。言前為魯所滅者,即莊八年「夏,師及齊師圍成,成降于齊師」,傳云「成者何?盛也。盛則曷為謂之成?諱滅同姓也」是也。 |
29 | 杞伯來朝。 |
30 | 二月,庚子,子叔姬卒。 |
31 | [疏]注「卒者,許嫁」。○解云:舊本皆無此注,且理亦不須,疑衍字。 |
32 | 此未適人,何以卒?許嫁矣。婦人許嫁,字而笄之,死則以成人之喪治之。其稱子何? |
33 | [疏]「此未」至「以卒」。○解云:正以叔姬無所系,故知未適人也。○注「據伯」至「稱子」。解云:即僖九年「秋,七月,乙酉,伯姬卒」是也。 |
34 | 貴也。其貴奈何?母弟也。 |
35 | [疏]注「禮男」至「之手」。○解云:《既夕禮》及《喪大記》皆有此文。 |
36 | 夏,楚人圍巢。 |
37 | 秋,滕子來朝。 |
38 | 秦伯使遂來聘。遂者何?秦大夫也。秦無大夫,此何以書?賢繆公也。何賢乎繆公? |
39 | [疏]「秦伯使遂來聘」。解云:《左氏》、《穀梁》皆作「術」字。經亦有作「術」字者,疑「遂」字誤。○「遂者何」。○解云:欲言微者,書名見經;欲言大夫,不錄其氏,故執不知問。○注「荊人來聘是也」。○解云:莊二十三年夏,「荊人來聘」,傳云「荊何以稱人?始能聘也」是也。 |
40 | 以為能變也。其為能變奈何?惟言戔言戔善言。 |
41 | [疏]「惟言戔言戔善言」。○解云:謂其念有淺薄之善而撰其言也。 |
42 | 俾君子易怠, |
43 | [疏]「俾君子易怠」。解云:能撰善言,故謂之君子。言使此君子易為輕惰,何者?自恃其善,而欲慢人以自尊矣。 |
44 | 而況乎我多有之,惟一介斷斷焉,無他技。 |
45 | [疏]「而況」至「有之」。○解云:我,謂秦伯也。言況於秦伯之懷,其善言無算,故曰多有之。○「惟一」至「他技」。○解云:秦伯之善,雖曰無算,若思念之,皆是一專一之事,更無奇巧異端之術。言其醇粹其善無擇矣。○注「斷斷」至「異端」。○解云:即鄭注《大學》云「斷斷,誠一之貌也。他技,異端之技也」,是與此合。 |
46 | 其心休休,能有容,是難也。 |
47 | [疏]注「秦繆」至「言之」。○解云:事在僖三十三年。 |
48 | 冬,十有二月,戊午,晉人、秦人戰於河曲。此偏戰也,何以不言師敗績?敵也。曷為以水地? |
49 | [疏]「此偏戰」。○解云:以其書日,故知之。○注「據戰於泓不言曲」。○解云:即僖二十二年冬,「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是也。 |
50 | 河曲疏矣,河千里而一曲也。 |
51 | 季孫行父帥師城諸及運。 |
52 | [疏]注「書帥」至「城之」。○解云:如此注者,正見隱七年「夏,城中丘」之屬,皆不言帥師故也。言臣下不可使者,即上八年「公孫敖如京師,不至復。丙戌,奔莒」,傳云「不至復者何?不至復者,內辭也,不可使往也」之屬是也。○注「言及」至「邑也」。○解云:正見昭五年「莒牟夷以牟婁及防茲來奔」,彼傳云「其言及防茲來奔何?不以私邑累公邑也」,何氏云「公邑,君邑也。私邑,臣邑也。累,次也。義不可使臣邑與公邑相次序,故言及以絕之」是也。 |
53 |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 |
54 | 夏,五月,壬午,陳侯朔卒。 |
55 | [疏]注「不書」至「盈為諱」。○解云:盈者,相接足之辭。晉文於僖二十八年之時,此朔之父陳侯款夏六月卒,至冬末未葬,而晉文會諸侯於溫,經有陳子,是強會人孤,令失子行,亦是文公恥之,是以《春秋》遂卒,竟不書款葬,深為文公諱也。今若款之子陳侯朔書葬,則文公之惡還見,是以此處須去朔葬,使若陳國之君例不書葬然,故言盈為晉文諱。故僖二十八年夏,「陳侯款卒」之下,注云「不書葬者,為晉文諱,行霸不務教人以孝,陳有大喪而︹會其孤,故深為恥之」是也。 |
56 | 邾婁子蘧卒。 |
57 | 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 |
58 | 世室屋壞。世室者何?魯公之廟也。 |
59 | [疏]「世室者何」。○解云:欲言君寢,於例不書;欲言宗廟,未有世室之名,故執不知問。 |
60 | 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群公稱宮。 |
61 | [疏]「周公稱大廟」。解云:即僖八年「於大廟」,文二年「大事于大廟」是也。○「魯公稱世室」。○解云:即此經是也。○「群公稱宮」。○解云:即武宮、煬宮之屬是也。○注「少差」至「周公」。○解云:正以廟者,尊卑達名,鬼神所居之稱。今此稱異其名,知上尊周公故也。 |
62 | 此魯公之廟也,曷為謂之世室?世室猶世室也,世世不毀也。 |
63 | [疏]「世室猶世室也」。○解云:言謂之世室者,猶世世室也。 |
64 | 周公何以稱大廟于魯?封魯公以為周公也。周公拜乎前,魯公拜乎後。 |
65 | [疏]注「尚書」至「于祖」。解云:《甘誓》文也。 |
66 | 曰:生以養周公,死以為周公主。 |
67 | [疏]注「加曰」至「之辭」。○解云:即《周書。作洛》篇曰「封人社,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國中,其東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央釁以黃土。將建諸侯,鑿取其一面之土,苞以黃土,苴以白茅,以為社之封」,孔氏云「王者封五色土為社,建諸侯則各割其方土與之,使立社,燾以黃土,苴以白茅。茅取其,黃取其王者覆四方」者,是其茅土之文耳。○注「蓋以」至「子也」。解云:正以天子千里,方百里者百;周公七百里,方百里者四十九,大判言之,故得言半天子矣。 |
68 | 然則周公之魯乎?曰:不之魯也。封魯公以為周公。主然則周公曷為不之魯?欲天下之一乎周也。 |
69 | [疏]注「東征」至「東國怨」。解云:僖四年傳文。 |
70 | 魯祭周公何以為牲?周公用白牲, |
71 | [疏]注「不以」至「嫌也」。○解云:知黑牡為夏牲者,出《明堂位》文。正朔三而改,改天正十一月者,當以十三月為正,故言當以夏矣。 |
72 | 魯公用騂犅, |
73 | [疏]注「騂犅」至「牲也」。○解云:正以山脊曰岡,故知騂犅為赤脊矣。 |
74 | 群公不毛。 |
75 | [疏]注「不毛」至「尊祖」。○解云:正以牲用純色,祭祀之禮而言不毛,故以降子尊祖解之。 |
76 | 魯祭周公,何以為盛?周公盛,魯公燾, |
77 | [疏]注「燾者」至「新也」。○解云:正以燾詁為覆故也。若似《周書》「燾以黃土」之類也。然則言周公盛者,謂新穀滿其器。言魯公燾者,謂下故上新,裁可半平。 |
78 | 群公廩。 |
79 | [疏]「群公廩」。○解云:廩,謂全是故穀,但在上少有新穀,財得相連而已,故謂之廩。廩者,希少之名,是以鄭注《周易》云「廩讀如『群公廩』之廩」者是也。○注「謂方」至「之差」。○解云:正以若其時祭,粢食精鑿,群公之饌一何至此?故知正是祫祭之時,序昭穆之差,所以降子尊祖故也。 |
80 | 世室屋壞何以書?譏。何譏爾?久不也。 |
81 | [疏]注「以不務」至「上月」。○解云:當蒙上月者,謂蒙上秋七月也。不務公室月者,即定二年「冬,十月,新作雉門及兩觀」,傳云「其言新作之何?大也。舊不書,此何以書?譏。何譏爾?不務乎公室也」,何氏云「務,勉也。不務公室,亦可施於久不,亦可施於不務如公室之禮,微辭也。月者,久也,當即之如諸侯禮」是也。然則彼久不,是以書月。此亦久不,故知當蒙上月爾。 |
82 | 冬,公如晉。 |
83 | 衛侯會于沓。 |
84 | 狄侵衛。 |
85 | 十有二月,已丑,公及晉侯盟。 |
86 | 還自晉。 |
87 | 鄭伯會公于斐。還者何?善辭也。何善爾?往黨,衛侯會公于沓,至得與晉侯盟。反黨,鄭伯會公于斐,故善之也。 |
88 | [疏]「還者何」。○解云:正以不言至而言還,異於常例,故執不知問。○注「文公」至「見序」。○解云:即上七年「秋,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傳云「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是也。○注「後能」至「之難」。○解云:即上九年春,「楚人伐鄭。公子遂會晉人、宋人、衛人、許人救鄭」是也。○注「不逆王者之求」。○解云:即上九年「春,毛伯來求金」,經無不與之文是也。○注「上得」至「之義」。○解云:即「不逆王者之求」是也。○注「下得」至「之恩」。○解云:即公子遂救鄭是也。 |
89 |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晉。 |
90 | [疏]注「月者」至「上事」。解云:出上文也。 |
91 | 邾婁人伐我南鄙。 |
92 | 叔彭生帥師伐邾婁。 |
93 | 夏,五月,乙亥,齊侯潘卒。 |
94 | [疏]注「至使」至「篡弒」。○解云:即下九月「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是其臨葬相篡弒之文。 |
95 | 六月,公會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晉趙盾。癸酉,同盟於新城。 |
96 | [疏]注「盟下」至「趙盾」。○解云:言信任在于趙盾,若如盟日定否趙盾制之然,是以下日以近之。 |
97 | 秋,七月,有星孛入於北斗。孛者何?彗星也。 |
98 | [疏]「孛者何」。○解云:欲言是星,星名未有;欲言非星,錄為星稱,故執不知問。 |
99 | 其言入于北斗何? |
100 | [疏]注「據大」至「言入」。○解云:即昭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是也。○注「又不言孛名」。○解云:謂昭十七年直言于大辰,不言所孛之星名。今此言「有星孛入于北斗」,故難之,何者?大辰非星名故也,是以昭十七年傳云「其言于大辰何」,彼注云「據北斗言入于大辰,非常名」是也。 |
101 | 北斗有中也。何以書?記異也。 |
102 | [疏]注「北斗」至「所出」。○解云:即《堯典》云「在璣玉衡,以齊七政。」七政,謂日月五星也。○注「齊宋」至「之應」。○解云:即下文九月「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十八年夏五月,「齊人弒其君商人」,是齊弒君事也。十六年冬,「宋人弒其君處臼」,是宋弒其君事也。十八年冬,「莒弒其君庶其」,是莒弒其君事。十八年「冬,十月,子卒」,傳云「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日,不忍言也」者,是魯弒其君事也。 |
103 | 公至自會。 |
104 | 晉人納接于邾婁,弗克納。納者何?入辭也。其言弗克納何? |
105 | [疏]「納者何」。○解云:欲言得國,下有不克之文;欲言不得國,納者入辭,故執不知問。○注「據言」至「立辭」。○解云:即僖二十五年「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是也。此上言于邾婁,是其得國;下云弗克納,自相違,故難之。 |
106 | 大其弗克納也。 |
107 | [疏]注「鄭伯以勝為惡」。○解云:即隱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傳云「克之者何?殺之也。殺之,則曷為謂之克?大鄭伯之惡也。曷為大鄭伯之惡?母欲立之,已殺之,如弗與而已矣」,注云「克者詁為殺,亦為能,惡其能忍戾母而親殺之」是也。 |
108 | 何大乎其弗克納? |
109 | [疏]注「據伐」至「能納」。○解云:即莊九年「夏,公伐齊,納糾」,傳云「納者何?入辭也。其言伐之何?伐而言納者,猶不能納也」是也。 |
110 | 晉缺帥師,革車八百乘,以納接于邾婁,力沛若有餘,而納之。邾婁人言曰:「接,晉出也。ㄑ且,齊出也。子以其指, |
111 | [疏]「子以其指」。注「指,手指」。○解云:子謂缺,言子以手指,指麾于邾婁,令使納接也。 |
112 | 則接也四,ㄑ且也六。 |
113 | [疏]注「言俱」至「正性」。○解云:地四生金於西方,地六成水于北方,皆非天數也。言此者,喻皆庶子矣,貴則皆貴矣。 |
114 | 子以大國壓之,則未知齊、晉孰有之也。貴則皆貴矣。 |
115 | [疏]注「時邾」至「體敵」。○解云:蓋皆是古媵之子,或是左媵之子,言非姪娣所生也。舊云子以其指者,言凡立子之法,以其手指相似,則接猶人之四指,ㄑ且猶人之六指,皆異於人,故曰俱不得天之正性也。雖然者,雖皆不得正性,但四不如六,故長者宜立矣。 |
116 | 雖然,ㄑ且也長。缺曰:「非吾力不能納也,義實不爾克也」。引師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納也。此晉缺也,其稱人何?貶。曷為貶? |
117 | [疏]注「據趙」至「不貶」。解云:即哀二年夏,「晉趙鞅帥師,納衛世子蒯聵于戚」是也。 |
118 | 不與大夫專廢置君也。曷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大夫之義,不得專廢置君也。 |
119 | [疏]注「不復」至「之道故」。○解云:欲道僖元年「救邢」、「城楚丘」之經,悉是實與而文不與,文與此同。其傳皆云「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天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今此不復言之,故云爾。言諸侯本有錫命征伐憂天下之道故者,正謂保五連帥,本有共相存恤之義,是以上無天子,下無方伯之時,容有存恤之道,是故異於大夫耳。○注「明有」至「專也」。○解云:言大夫若有專廢置君者,即是亂義,故曰明有亂義,大夫不得專也,正由大夫不得專廢置故也。○注「接」至「缺也」。解云:據僖二十五年納頓子繫頓也。○注「不氏者」。○解云:據宣十一年「納公孫甯、儀行父于陳」皆言氏也。○注「本當」至「當國也」。○解云:即隱元年傳云「段者何?鄭伯之弟也。何以不稱弟?當國也」,注云「欲當國為之君,故如其意,使如國君,氏上鄭,所以見段之逆」是也。 |
120 | 九月,甲申,公孫敖卒于齊。 |
121 | [疏]注「已絕」至「大夫」。○解云:言已絕者,即上八年公孫敖奔莒是也。《春秋》之例,大夫出奔之後,即絕於大夫之位,不復書其卒,即公子慶父、臧孫紇之屬是,是以於此怪其書卒矣。言為後齊脅魯歸其喪有恥者,即下十五年夏,「齊人歸公孫敖之喪」,傳云「何以不言來?內辭也,脅我而歸之」是也。 |
122 | 齊公子商人弒其君舍。此未踰年之君也,其言弒其君舍何? |
123 | [疏]注「據弒」至「齊也」。○解云:即僖九年「冬,晉里克弒其君之子奚齊」,傳云「弒未踰年君之號」是也。 |
124 | 已立之,已殺之, |
125 | [疏]注「商人本正當立」。○解云:正以弒舍不書日,見不正遇禍,則知商人本正明矣。 |
126 | 成死者而賤生者也。 |
127 | [疏]注「從成君」至「子同」。○解云:即僖十年春,「晉里克弒其君卓子」,彼下注云「不日者,不正遇禍,終始惡明,故略之」是也。 |
128 | 宋子哀來奔。宋子哀者何?無聞焉爾。 |
129 | [疏]「宋子哀者何」。○解云:欲言宋君,經書子哀;欲言大夫,文不言氏,故執不知問。○「無聞焉爾」。○解云:即隱二年注云「言無聞者,《春秋》有改周受命之制,孔子畏時遠害,又知秦將燔《詩》、《書》,其說口授相傳,至漢公羊氏及弟子胡生等,乃始記於竹帛,故有所失也」是也。○冬,單伯如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執者曷為或稱行人?或不稱行人? |
130 | 稱行人而執者,以其事執也。 |
131 | [疏]注「晉人」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晉人執我行人叔孫舍」是。 |
132 | 不稱行人而執者,以巳執也。單伯之罪何?道淫也。惡乎淫?淫乎子叔姬。然則曷為不言齊人執單伯及子叔姬? |
133 | [疏]注「據夫」至「子遂」。○解云:即宣元年「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是也。 |
134 | 內辭也,使若異罪然。 |
135 | [疏]注「不書」至「姬也」。○解云:言此者,欲決隱二年「冬,十月,伯姬歸於紀」之屬書歸也。言深諱者,正以子叔姬有罪故也。言以起道淫者,謂深諱不言其歸,即是以起道淫之義,何者?若更為小事而見執,何須諱其歸於齊?今不言歸於齊,而與單伯俱見執,明其在道與單伯淫,於歸事不醒醒矣。或日不書歸於齊者,深諱其起道淫故也。何者?若言叔姬歸於齊,齊人執單伯,齊人執子叔姬,即有道淫之理也。○注「齊稱人」至「伯討」。解云:即僖四年夏,「齊人執袁濤塗」之下,傳云「稱侯而執者,伯討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討也」是也。 |
136 | 十有五年,春,季孫行父如晉。 |
137 | 三月,宋司馬華孫來盟。 |
138 | [疏]注「月者」至「秉政」。○解云:即公子遂是也。○注「宋亦」至「之黨」。○解云:即上八年傳云「曷為皆官舉?宋三世無大夫,三世內娶也」是也。言為三世內娶之故,三世妃黨皆強,而為君之所蔽,故云蔽于三世之黨矣。○注「故不與信辭」。○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凡蒞盟、來盟例皆書時,所以然者,欲見王者當以至信先于天下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夏,「鄭伯使其弟語來盟」,注云「時者,從內為王義,明王者當以至信先天下」是也。今而書月,故言不與信辭耳。○注「不稱使」至「大夫」。○解云:正決「鄭伯使其弟語來盟」之文也。○注「官舉」至「孫也」。○解云:大夫之義,例不官舉,而此言司馬者,正以見宋之亂,是以詳錄華孫,明其書月不與信辭者,不由華孫之故也。 |
139 | 夏,曹伯來朝。 |
140 | 齊人歸公孫敖之喪。何以不言來? |
141 | [疏]注「據齊」至「叔姬」。解云:在此年十二月。 |
142 | 內辭也。脅我而歸之,筍將而來也。 |
143 | [疏]注「故取其尸」。解云:謂取其死尸矣。○注「不月」至「姬異」。解云:正以下「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書月故也。 |
144 |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於社。 |
145 | [疏]注「是後楚人滅庸」。○解云:即下十六年秋,「楚人、秦人、巴人滅庸」是也。○注「宋人弒處臼」。○解云:在十六年冬。○注「齊人弒商人」。○解云:在十八年夏五月。○注「宣公弒子赤」。○解云:即十八年冬子卒,傳云「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者是也。○注「莒弒其君庶其」。解云:在十八年冬。 |
146 | 單伯至自齊。 |
147 | [疏]注「大夫不」至「禍解也」。○解云:正以內大夫出聘,例不書至故也。○注「不省」至「伯至也」。解云:正以昭十四年「春,隱如至自晉」,彼是被執而歸,省去其氏,今單伯存氏,故解之。 |
148 | 晉缺帥師伐蔡。戊申,入蔡,入不言伐,此其言伐何?至之日也。其日何? |
149 | [疏]「入不言伐」。○解云:莊十年師解云爾,故此弟子據而難之。○注「據甲」至「伐也」。○解云:即莊二十八年「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是也。 |
150 | 至之日也。 |
151 | [疏]注「主書」至「同義」。○解云:即彼云「伐不日,此何以日?至之日也」,何氏云「用兵之道,當先至竟侵責之,不服,乃伐之。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日以起其暴也」是也。然則令此缺亦今日至便以今日伐之,故書以日起其暴也。 |
152 | 秋,齊人侵我西鄙。 |
153 | 季孫行父如晉。 |
154 | 冬,十有一月,諸侯盟于扈。 |
155 | [疏]注「不序」至「而知」。○解云:上七年「秋,八月,公會諸侯、晉大夫盟于扈」傳云「諸侯何以不序?大夫何以不名?公失序也。公失序奈何?諸侯不可使與公盟」云云,何氏云「文公內則欲久喪而後不能,喪娶逆祀;外則貪利取邑,為諸侯所薄賤,不見序,故深諱為不可知之辭。不日者,順諱為善文也」。然則此不序者,為不可知之辭。不日者,順諱為善文也,何者?盟不日,善文故也。 |
156 | 十有二月,齊人來歸子叔姬。其言來何?閔之也。此有罪,何閔爾?父母之於子,雖有罪,猶若其不欲服罪然。 |
157 | [疏]注「所以」至「親也」。○解云:即言來以閔之是也。○注「言齊人」至「母者」。○解云:若以棄歸為文,即言子叔姬來歸,不言齊人,即宣十六年「郯伯姬來歸」之文是,今言齊人來歸,故謂之同文也。言相發明者,言敖為齊所惡而來歸之,今此亦為齊人所歸之,故曰相發明耳。○注「時文」至「恩也」。○解云:正以下十六年「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十七年夏,「葬我小君聖姜」,傳云「聖姜者何?文公之母也」是。○注「月者閔」至「罪例」。○解云:正以棄歸之例,有罪者時,無罪者月故也。其有罪者時,即宣十六年「秋,剡伯姬來歸」是也。其無罪者月,成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來歸」之屬是也。 |
158 | 齊侯侵我西鄙,遂伐曹,人其郛。郛者何?恢郭也。 |
159 | [疏]「郛者何」。○解云:欲言城郭,經無城郭之文;欲言非城郭,上文言入,故執不知問。 |
160 | 入郛書乎?曰:不書。 |
161 | [疏]「入郛」至「不書」。○解云:案諸舊本,此傳之下悉皆無注。有注云「圍不言入,入郛是也」者,衍字耳。 |
162 | 入郛不書,此何以書?動我也。動我者何?內辭也。其實我動焉爾。 |
163 | 十有六年,春,季孫行父會齊侯於陽穀,齊侯弗及盟。其言弗及盟何? |
164 | [疏]注「據序」至「據盟」。解云:據序上會,何得弗及盟乎?是以問之。云嫌據盟者,嫌直据盟問之。 |
165 | 不見與盟也。 |
166 | [疏]注「使若」至「與盟」。○解云:使若行父會齊侯于陽穀訖即棄之而去,齊侯不及盟。○注「亦所以起齊侯不肯」。○解云:若直言不及盟,文體已具,足見不得盟矣。而更言齊侯不及者,欲道是時不肯盟者是齊侯也。若直言季孫行父會齊侯于陽穀不及盟,不妨行父不及,無以見齊侯不肯矣。 |
167 | 夏,五月,公四不視朔。 |
168 | [疏]注「視朔說在六年」。○解云:即上六年注云「禮,諸侯受十二月朔政於天子,藏于大祖廟,每月朔朝廟,使大夫南面奉天子命,君北面而受之」是也。○注「不舉」至「為重」。○解云:正以視朔之時,必有朝廟之禮,故上六年經云「閏月不告月,猶朝于廟」是也。今此經直言「四不視朔」,不道不朝廟,故解之。○注「常以」至「始也」。○解云:言十二月之政令,所以不在年初一受之而巳,必以月之朔日受之者,重月之始故也。 |
169 | 公曷為四不視朔?公有疾也。 |
170 | [疏]注「公有」至「是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冬,公如晉,至河。公有疾,乃復」是也。 |
171 | 何言乎公有疾不視朔? |
172 | [疏]注「据有疾無惡也」。○解云:即昭二十三年傳云「何言乎公有疾乃復?殺恥也」者是。 |
173 | 自是公無疾,不視朔也。 |
174 | [疏]注「公自」至「朔也」。○解云:即鄭氏云「魯自文公四不視朔,視朔之禮已後遂廢」者,正取此文也。 |
175 | 然則曷為不言公無疾不視朔?有疾,猶可言也,無疾,不可言也。 |
176 |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齊侯盟於犀丘。 |
177 | [疏]「盟於犀丘」。○解云:正本作「丘」,故賈氏《公羊》曰「丘,《穀梁》曰『師丘』」是也。今《左氏》經作「妻阜」字。 |
178 |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毀泉臺。泉臺者何?郎臺也。 |
179 | [疏]「泉臺者何」。何解云:泉臺之名,自前未有,今而言毀,故執不知問。○注「莊公」至「漱浣」。○解云:即莊二十一年「春,築臺于郎」,傳云「何以書?譏。何譏爾?臨民之所漱浣也」是也。然則何以知泉臺為郎臺?正以彼傳云「譏臨民之所漱浣」書,與此泉臺之義合故也。 |
180 | 郎臺則曷為謂之泉臺?未成為郎臺,既成為泉臺。毀泉臺何以書?譏。何譏爾?築之譏,毀之譏。先祖為之,已毀之,不如勿居而已矣。 |
181 | [疏]注「築毀」至「皆時」。○解云:言築毀譏同者,即上傳云「築之譏,毀之譏」是也。言知例皆時者,正以此經文承月下,恐蒙月,故如此解。 |
182 | 楚人、秦人、巴人滅庸。 |
183 | 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處臼。弒君者曷為或稱名氏?或不稱名氏?大夫弒君稱名氏,賤者窮諸人;大夫相殺稱人,賤者窮諸盜。賤者窮諸人者,言士先自稱人,今弒君亦稱人,故曰窮諸人矣。云賤者窮諸盜者,言士之賤名不過于盜故也。 |
184 | [疏]注「故重」至「略也」。○解云:謂大夫弒君罪重,故稱名氏責之深。若大夫相殺,罪輕於犯君,故降稱盜者,義之輕然也。○注「不日」至「賤之」者,既說于上。 |
185 | 十有七年,春,晉人、衛人、陳人、鄭人伐宋。 |
186 |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聖姜。聖姜者何?文公之母也。 |
187 | [疏]「聖姜者何」。○解云:欲言夫人,謚異其夫號;欲言為妾,而卒葬並不見,故執不知問。 |
188 | 齊侯伐我西鄙。 |
189 | 六月,癸未,公及齊侯盟于穀。 |
190 | 諸侯會于扈。 |
191 | 秋,公至自穀。 |
192 | 冬,公子遂如齊。 |
193 | 十有八年,春,王二月,丁丑,公薨于臺下。 |
194 | 秦伯卒。 |
195 | [疏]注「秦穆」至「其賢」。○解云:正以秦是戎狄,《春秋》外之,往前以來未錄其卒,今乃始書,故以賢解之。而《左氏》為康公者,與此別。《穀梁》無解。 |
196 | 夏,五月,戊戌,齊人弒其君商人。 |
197 | [疏]注「商人」至「弒君」。○解云:《春秋》之義,諸是弒君之賊,皆不復見,所以賤之,是以宣六年書「晉趙盾、衛孫免侵陳」,傳云「趙盾弒君,此其復見何」,注云「據宋督、鄭歸生、齊崔杼弒其君,後不復見」;傳又云「親弒君者,趙穿也」,注云「復見趙盾者,欲起親弒者趙穿,非盾」是也。今此商人於上十四年「弒其君舍」而復見者,正以其為君故也。與大夫異者,齊人以君事之,殺之宜當坐弒君。然則商人弒其君舍而存之,欲責臣子不討賊故也,是以莊二十二年注云「不與念母而譏忌省者,本不事母則已,不當忌省,猶為商人責不討賊」,義亦通於此。 |
198 |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 |
199 | [疏]注「不舉」至「內也」。解云:書事舉重,《春秋》之常,今而悉舉,故解之。《穀梁傳》云「使舉上客而不稱介,不正其同倫而相為介,故列而數之也」者,亦是直舉重之義也。而言重錄內者,正以外大夫未有並見者,於內唯有此經,及定六年「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之文,故知正是重錄內也。 |
200 | 冬,十月,子卒。子卒者孰謂?謂子赤也。何以不日?隱之也。何隱爾?弒也。弒則何以不日? |
201 | [疏]注「據子般卒日」。○解云:即莊三十二年「冬,十月,乙未,子般卒」是也。 |
202 | 不忍言也。 |
203 | [疏]注「故不忍」至「般異」。○解云:正以子般為所傳聞之世故也,是以莊三十三年「子般卒」之下,何氏云「殺不去日見隱者,降子赤也」是。 |
204 | 夫人姜氏歸于齊。 |
205 | [疏]注「歸者,大歸也」。○解云:凡言大歸,一出不反之辭,若「紀侯大去其國」之類,故言歸者大歸也。○注「有去」至「復反」。○解云:正以常事不書故也。 |
206 | 季孫行父如齊。 |
207 | 莒弒其君庶其。稱國以弒何? |
208 | [疏]注「據莒」至「密州」。○解云:即襄三十一年「十有一月,莒人弒其君密州」是也。 |
209 | 稱國以弒者,眾弒君之辭。 |
210 | [疏]注「例皆」至「之也」。解云:謂是失眾而稱國以弒者,皆書時以略之,即定十三年冬,「薛弒其君比」之屬是也。若然,昭二十七年「夏,四月,吳弒其君僚」,亦是稱國而書月者,彼非失眾,但以見弒之義,故不書時賤之,是以何氏云「不書闔閭弒其君者,為季子諱,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弒,讓國闔閭,欲其享之,故為沒其罪也」,「月者,非失眾見弒,故不略之」者是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