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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第一百一十八

《卷第一百一十八》[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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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十八起強圉大荒落正月,盡七月,凡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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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七年金天會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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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正月癸亥朔,帝在平江,詔曰:「朕獲奉丕圖,行將一統,每念多故,惕然于心。將乘春律,往臨大江,駐蹕建康,以察天意。播告遐邇,俾迪朕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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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御前軍器局於建康府,歲造裝甲五千,矢百萬,以中侍大夫、岷州觀察使、行營中護軍忠勇軍統制楊忠閔充提點,仍隸樞密院及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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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主朝太皇太后於明德宮。初用《大明歷》。
6
甲子,命巡幸隨軍都轉運使梁汝嘉先往建康,趣繕行宮及按視程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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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帝諭大臣曰:「昨日張浚呈馬,因為區別良否、優劣及所產之地,皆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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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浚曰:「臣聞陛下聞馬足聲而能知其良否。」帝曰:「然。聞步驟之聲,雖隔牆垣可辨也。凡物茍得其要,亦不難辨。」浚曰:「物具形色,猶或易辨,惟知人為難。」帝曰:「人誠難知。」浚因奏:「人材雖難知,但議論剛正,面目嚴冷,則其人必不肯為非;阿諛便佞,固寵患失,則其人必不可用。」帝以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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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巳,詔江東宣撫使張俊,特賜御筵。時俊自軍中來奏事,復還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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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翰林學士兼侍讀朱震,引疾乞在外宮觀,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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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董B070免官,震乃白張浚求去。徽猷閣待制胡安國聞之,以書遺其子徽猷閣待制寅曰:「子發求去,未免晚矣。當公輔之說才上,若據正論力爭,則進退之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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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不發一言,默然而去,平生讀《易》何為也!」於是安國自上奏曰:「士以孔、孟為師,不易之至論。然孔、孟子道不傳久矣,自程頤始發明之,而後其道可學而至。今使學者師孔、孟,而禁不得從頤之學,是入室而不由戶也。夫頤之文,於諸經、《語》、《孟》則發其微旨,而知求仁之方,入德之序;鄙言怪語,豈其文哉!頤之行,則孝弟顯於家,忠誠動於鄉,非其道義,一介不以取予;高視闊步,豈其行哉!自嘉祐以來,頤與兄顥及邵雍、張載,皆以道德名世,如司馬光、呂大防,莫不薦之。頤有《易》、《春秋傳》,雍有《經世》書,載有《正蒙》書,惟顥未及著書。望下禮官,討論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載在祀典,比於荀、揚之列。仍詔館閣裒其遺書以羽翼《六經》,使邪說不得作而道術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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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吏部尚書孫近兼史館修撰,尋又兼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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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州團練使、帶御器械、權提舉宿衛親兵劉錡權主管馬軍司并殿前、步軍司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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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韓世忠奏已還軍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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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因諭:「淮陽取之不難,但未易守。」張守曰:「必淮陽未可進,故世忠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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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浚曰:「昔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于受,以要害之地不可失也。淮陽,今劉豫要害之地,故守之必堅。」帝曰:「取天下須論形勢,若先據形勢,則餘不勞力而自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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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弈棋,布置大勢既當,自有必勝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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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未,翰林學士兼侍講陳與義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新除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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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詔:「宥密本兵之地,事權宜重,可依祖宗故事,置樞密使、副,宰相仍兼樞密使,其知院以下如舊。」自元豐改官制,而密院不置使名。宣、政間,鄧洵武以少保知樞密院,其後童貫以太師,蔡攸以太保,鄭居中以少師,皆領院事,中興因之。至是張浚將引秦檜共政,以其舊弼,不可復除執政官,於是浚自兼知樞密院事改兼樞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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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戌,詔以知州軍、諸郡通判各六十一闕歸吏部,用左右司奏也。於是堂除郡守之闕一百九,通判之闕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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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閤門祗候充問安使何蘚,承節郎、都督行府帳前準備差使范寧之至自金,得右副元帥宗弼書,報道君皇帝、寧德皇后繼逝。張浚等入見于內殿之後廡,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浚奏:「天子之孝與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廟奉社稷者。今梓宮未返,天下塗炭,至仇深恥,亙古所無,陛下揮涕而起,斂發而趨,一怒以安天下之民,臣猶以為晚也!」帝猶不聽。浚伏地固請,乃進少粥。是日,百官詣行宮西廊發喪。故事,沿邊不舉哀,特詔宣撫使至副將以上即軍中成服,將校哭於本營,三日止。時事出非常,禮部長貳俱闕,而新除太常少卿吳表臣未至,一時禮儀皆秘書省正字、權禮部郎官孫道夫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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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為樞密使,一應恩數,並依見任宰相條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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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內侍梁邦彥提舉欽奉幾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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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子,為太上皇帝、寧德皇后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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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丑,帝成服于几筵殿,仿景靈宮分前後設幄,宗室各以其服服之,三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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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降諸路流以下囚一等,內鬥殺情輕者降配,釋杖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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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詔百官禁樂二十七日,庶人三日,行在七日,宗室三日,外間禁嫁娶,用太常請也。
29
二月,癸已朔,百官上表請遵易月之制。詔:「外朝勉從所請,其三年之喪,人子所以自盡者,朕悉於宮中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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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申夜,太平州火。丁酉,鎮江府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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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偽齊劉豫遣姦細縱火於淮甸及沿江諸州,于是山陽、儀真、廣陵、京口、當塗皆被其害。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軍於當塗郡治,其府被焚,軍需帑藏,一夕而盡。太平州錄事參軍呂應中,當塗丞李致虛,悉以燔死。致虛時攝縣事,後求得其屍,尚握縣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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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聞,詔鎮江府、太平州各給米二千石,賑民之貧乏者。應中、致虛,皆官其家一人。
33
己亥,小祥,百官五拜表請聽政,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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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子,帝始御幾筵殿西廡之素幄,召輔臣奏事。張浚見帝,深陳國家禍難,涕泣不能興,因乞降詔諭中外。詔曰:「朕以不敏不明,託於士民之上,勉求治道,思濟多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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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上帝降罰,禍延於我有家,天地崩裂,諱問遠至。朕負終身不戚,懷無窮之恨,凡我臣庶,尚忍聞之乎!今朕所賴以宏濟大業,在兵與民,惟爾大小文武之臣,早夜孜孜,思所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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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幸建康,令有司擇日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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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文殿修撰、主管亳州崇道觀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充奉使大金國迎奉梓宮使,武節郎、閤門宣贊舍人高公繪為武經大夫、達州刺史,副之。賜裝錢如前數,仍加賜銀帛各二百兩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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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復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以親兵赴行在。翼日,內殿引對,飛密奏請正建國公皇子之位,人無知者。及對,帝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飛退,參謀官薛弼繼進,帝語之故,且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
39
辛丑,詔以太陽有異,氛氣四合,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之士一人。自復賢良方正科,久未有應者,至是張浚乞因災異降詔,上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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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修武郎朱弁家湖州田五頃。弁初副王倫北使,十年未歸,倫為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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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詔諸郡存恤奉使未還魏行可、郭元邁、洪晧、龔璹、崔縱、郭元、杜時亮、宋汝為、張邵、楊憲、孫悟、卜世臣家屬,各賜錢三百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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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行宮太常寺言:「仲春薦獻諸陵,乞依乾興故事權易吉服;內祀、祭天地及諸大祀,亦乞依時日排辦。」從之。先是有旨,未祔廟前,停宗廟祭享及中小祀,故禮官以為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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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詔:「內中祖宗神御殿,俟權制畢,遇節序等酌獻如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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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吏部尚書孫近等請謚大行太上皇帝曰聖文仁德顯孝,廟號徽宗。於是監察御史已上,先集議而後讀謚于南郊,用翰林學士、給事中直學士院胡世將請也。自是遂為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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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大祥。詔:「俟至建康日,奉安太廟神主于天慶觀,天章閣神御于法寶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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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丑,禫祭。先是几筵朝夕上食各五十品。自是減為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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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改謚寧德皇后曰顯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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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百官三上表請御殿聽政,許之。
49
直徽猷閣、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司參謀官薛弼,請褒建康以來盡節死難之臣,詔州郡於通衢建立廟廷,揭以褒忠之名,朔望致酒脯之奠,春秋修典禮之祀,使忠義之節,血食無窮。詔樞密院、三省賞功房,開具自靖康元年以來,不以大小、文武吏士應緣忠義、死節之人姓名取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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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辰,帝始御便殿。素杖在庭,上服淺黃袍、黑銀帶,望之若純素,群臣莫不感動。
51
丁巳,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為太尉,賞商、虢之功也;翼日,升宣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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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威名日著,淮西宣撫使張俊益忌之。參謀官薛弼每勸飛調護,而幕中之輕者復教飛勿苦降意,於是飛與俊隙始深矣。飛時留行在未去,遂衛帝如建康。
53
己未,帝發平江府,以舟載徽宗皇帝,顯肅皇后几筵而行。將發,召守臣章誼升舟奏事。上每旦乘輦詣几筵前焚香,宿頓亦如之。
54
庚申,帝次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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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西宣撫使劉光世乞在外宮觀。
56
先是議者謂光世昨退保當塗,幾誤大事,後雖有功,可以贖過,不宜仍握兵柄;又言其軍律不整,士卒恣橫。張浚自淮上歸,亦言光世沈酣酒色,不恤國事,語以恢復,意氣怫然,請賜罷斥以儆將帥,帝然之。光世聞之,乃引疾乞祠。帝曰:「光世軍皆驍銳,但主將不勤,月費錢米不資,皆出民之膏血,而不能訓練,使之赴功,甚可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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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抵將帥不可驕惰,若日沈迷於酒色之中,何以率三軍之士!」後三日,親筆答光世曰:「卿忠貫神明,功存社稷,朕方倚賴,以濟多艱。俟至建康,召卿奏事,其餘曲折,并俟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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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上賜諸將詔書,往往命浚擬進,未嘗易一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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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酉,帝發常州;壬戌,次呂城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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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亥朔,帝次丹陽縣。京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以親兵赴行在,遂衛帝如建康。
61
甲子,帝次鎮江府。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以所部赴行在,詔沂中總領彈壓車駕巡幸一行事務。
62
拱衛大夫、和州防禦使、湖北、京西宣撫司都統制王貴落階官,為棣州防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賞功也。統制官、中侍大夫、武泰軍承宣使牛皋亦落階官,為建州觀察使。
63
乙丑,詔:「駐蹕及經由州縣,見欠紹興五年以前稅賦,並與除放。」
64
丁卯,尚書吏部侍郎呂祉試兵部尚書,升兼都督府參謀軍事;顯謨閣直學士梁汝嘉試戶部侍郎,仍兼巡幸都轉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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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部侍郎劉寧止權吏部侍郎。
66
己巳,帝發鎮江府,乘馬而行,晚,次下蜀鎮。
67
庚午,帝發道中,望几筵轝輦在前,恐趣行頓撼,駐馬久之。晚,宿東陽鎮。
68
辛未,帝次建康府,賜百司休沐三日。
69
時行宮皆因張浚所修之舊,寢殿之後,庖圊皆無。上既駐蹕,加葺小屋數間,為宴居及宮人寢處之地。地無磚面,室無丹雘。
70
壬申,詔:「軍旅方興,庶務日繁,若悉從相臣省決,即於軍事相妨。可除中書、門下省依舊外,其尚書省常陳事權從參知政事分治,合行事令張浚條具取旨。」浚奏:「欲張守治吏、禮、兵房,陳與義治戶、刑、工房。如已得旨合出告命敕札,與合關內外官司及緊切批狀堂札,臣依舊書押外,餘令參知政事通書。」從之。
71
癸酉,祕閣修撰、知建康府葉宗諤,率在府文武官入見。輔臣奏事畢,率百官詣几筵殿焚香。手詔降建康府流罪已下囚及鬥殺情輕者,釋杖已下。建康府、太平、宣州紹興五年以前稅賦及五等戶今年身丁錢並放。又免建康府五等戶科敷一年,太平、宣州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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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中原遺民有自汴京來者,言劉豫自猊、麟敗後,意沮氣喪,其黨與攜貳,金人謂豫必不能立國,而民心日望王師之來。朝廷因是遂謀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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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謂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眾橫截金境,使敵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可復;張浚不以為然。會劉光世乞奉祠,飛乃見帝,請由商、虢取關陜、欲併統淮右之兵,帝問:「何時可畢?」飛曰:「期以三年。」帝曰:「朕駐蹕於此,以淮甸為屏蔽。若輟淮甸之兵,便能平定中原,朕亦何惜?第恐中原未復而淮甸失守,則行朝未得奠枕而臥也。」
74
丙子,召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赴行在。
75
時安國上所纂《春秋傳》。翰林學士朱震乞降詔嘉獎,帝曰:「安國明于《春秋》之學,向來偶緣留程瑀而出,可召之。」張浚曰:「若安國,乃君子之過於厚耳;小人必須觀望求合,豈肯咈旨!」帝曰:「安國豈得為小人?俟其來,當置之講筵。」故有是命,仍用金字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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賜都督府摧鋒軍統制韓京金束帶、戰袍、銀笴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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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虔寇劉宣犯梅州,京引所部解圍,遂至惠州之河源,討軍賊曾袞,袞挺身出降,故有是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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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宰臣率文武百僚遙拜淵聖皇帝畢,詣常御殿門進名奉慰。自是未祔廟皆如之。
79
同知樞密院事沈與求進知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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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卯,尊宣和皇后為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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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帝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之,不遑安處。」翰林學士朱震,乃奏引唐建中故事,乞遙上寶冊,且言:「陛下雖從權宜,而退朝有高世之行,謂宜供張別殿,遣三公奉冊,以伸臣子之志。冊藏有司,恭俟來歸。」詔禮官條具。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禮畢,檢舉施行。乃先降御札,播告中外焉。
82
起復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降授雄州防禦使、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復洪州觀察使、知邵州。解潛既罷,彥亦不自安,因乞持餘服,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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彥入辭,帝撫勞甚厚,曰:「以卿能牧民,故付卿便郡,行即召矣。」將行,又錫以金帶。詔彥軍併隸權主管馬軍司公事劉錡,於是錡始能成軍。
84
辛巳,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新兩浙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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頤浩比至臨安,處事甚有緒,豪右莫敢犯禁。時已命百司漸赴行在,所謂留守司,名存而已。
86
召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行宮留守孟庾赴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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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申,少保、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撫使劉光世為少保,仍三鎮舊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封榮國公。
88
時光世入見,再乞罷軍,且以所管金穀百萬獻于朝,乃以其兵屬都督府而有是命。
89
張浚因分光世所部為六軍,令聽本府參謀軍事呂祉節制。
90
丁亥,通侍大夫、武康軍承宣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落階官,為相州觀察使。
91
劉光世既罷軍,都督府以德提舉訓練諸將軍馬,故優擢焉。
92
乙丑,禮部太常寺言:「今歲當行大禮,而郊天法物未備。國朝故事,仁宗皇祐五年南郊。嘉祐元年恭謝,四年祫祭,七年明堂,蓋嘗踰九年而不再郊。將來大禮,請合祭天地於明堂,祖宗並配,兼祀百神,於禮為便。」詔行明堂大禮,令有司條具以聞。
93
是春,金右監軍完顏昌居祁州,都監宗弼自黎陽歸燕山,完顏杲居雲中。尚書左丞高慶裔,以贓下大理寺。
94
夏四月壬辰朔,詔築太廟於建康,以臨安府太廟充本府聖祖殿。
95
甲午,少師、萬壽觀使劉光世,特許任便居住,從所請也。光世遂居溫州。
96
丙申,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奏以前護副軍及馬軍司,見在通為前、後、左、右、中軍及游奕,凡六軍,每軍千人,共為十二將,從之。前護副軍,即八字軍。
97
丁酉,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入辭。
98
倫自平江至建康,凡四召對。帝使倫謂金右副元帥魯國王昌曰:「河南之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曷若見歸!」倫奉詔而去。帝因倫行,附進皇太后、淵聖皇帝黃金各二百兩。
99
中書言:「宇文虛中、朱弁奉使日久,宜有支賜以慰忠勤。」詔賜虛中黃金五十兩,綾、絹各五十匹,龍鳳茶十斤;弁黃金綾帛各三十兩匹,茶六斤。樞密使秦檜言:「孫傅、張叔夜家屬在金中甚貧,願因倫行有所賑給。」詔賜金如虛中之數。
100
壬寅,大常少卿吳表臣權尚書禮部侍郎。
101
丁未,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乞解官持餘服。
102
張浚嘗與飛論淮西事,浚曰:「王德,淮西軍所服,今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議領之,何如?」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勢所必爭。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習軍事,恐不足以服之。」浚曰:「張宣撫何如?」飛曰:「暴而寡謀,且瓊素所不服。」浚曰:「然則楊沂中耳。」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
103
浚艴然曰:「固知非太尉不可。」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柄歸廬墓,帝不許。
104
庚戌,命兵部侍郎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往鄂州監岳飛軍。
105
壬子張浚辭往太平州、淮西視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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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因論劉光世以八千金為回易,沈與求曰:「臣聞光世之去,嘗語人以陶朱公自比,是誠可以致富矣。」浚等論范蠡之賢,人所難及,帝曰:「蠡固賢,朕謂於君臣之義猶未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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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岳飛所奏,公輔退,上書言:「昨親奉聖語,說及岳飛前事,採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臣度其心,往往謂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勝之。又以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金境,使金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必得。此亦是一說。陛下且當示以不疑,與之反復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飛豈敢拒命!前此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如劉光世雖罷,而更寵以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臣乞俟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著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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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群臣俟祔廟畢,純吉服。卒哭曰,建康、臨安府禁屠宰三日。大、小祥,諸路州縣禁樂七日、屠宰三日。」
109
初,禮官奏百官卒哭日純吉服,左司陳公輔請令且服黑帶以俟梓宮之還,如梓宮未還,須小祥後;又乞百姓禁樂三年。帝曰:「禁樂固當,但念細民以樂為業者,無以衣食耳。」事下禮官討論,至是條上。禮官言卒哭禁屠、樂無故事,然卒行之二都,蓋帝指也。
110
癸丑,贈直秘閣楊邦乂,加贈徽猷閣待制,增賜田三頃。
111
於是樞密院奏邦乂忠節顯著,宜極褒崇,帝曰:「邦乂忠烈如此。顏真卿異代忠臣,朕昨已官其子孫;邦乂為朕死節,不可不厚褒以為忠義之勸。」故有是命。
112
五月乙丑,帝與輔臣論淮西事,因曰:「兵無不可用,在主將得人耳。趙奢用趙兵大破秦軍,而趙括將之則大敗;樂毅用燕兵破齊,而騎劫代之則為田單所敗。豈不在主將得人乎?」秦檜曰:「陛下論兵,可謂得其要矣。」
113
初,劉光世之罷也,以其兵隸都督府,而檜與知樞密院事沈與求,意以握兵為督府之嫌,乞置武帥,臺諫觀望,繼亦有請,乃以相州觀察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都統制。德,光世愛將,故就用之。
114
丙寅,詔四川制置大使席益趣遣所募西兵。
115
初,命益於團集人內選三路少壯人二千,兼家赴行在,專充扈衛。益言已遣統押管顏漸部兵千人出峽,故命趣之。
116
壬申,詔禮官條具舉行文宣、武成王、熒惑、壽星、岳、瀆、海、鎮、農、蠶、風、雷、雨師之祀,用太常博士黃積厚請也。文宣王以春秋二仲,并從祀凡九十八,武成王及從祀凡六十三,皆用兩少牢。熒惑以立夏,其禮與文宣王皆如感生帝。壽星用秋分,岳、瀆、鎮、海用四立日及夏季之土旺,先農以孟春,先蠶以季春之巳日,風師以立春後丑日,雷師以立夏後申日;自壽星以下,皆用酒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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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戌,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今以詞賦、經義取士,而攷校者患不能兼通,升黜安能得實!今歲科場,望令諸路轉運司取詞賦、經義兩等,各差攷官。」從之。
118
己卯,廣西進出格馬,帝曰:「此幾似代北所生。廣西亦有此馬,則馬之良者不必西北可知。」帝因論:「春秋列國不相通,所用之馬,皆取于國中而已。申公巫臣使吳,與其射御教吳乘車,則是吳亦自有馬。今必于產馬之地求之,則馬政不修故也。」
119
詔禮部討論大火之祀。先是行在多火災,言者論:「國家實感炎德,用宋建號。康定間,因古商丘作為壇兆,以閼伯配大火之祭。多事以來,地在敵境。望詔有司即行在所,每建辰戌出納之月,設位望祭。」從之,用酒脯。
120
己丑,名徽宗皇帝神御殿曰承元。
121
詔:「殿前司行營右護軍、後護軍並許置都、副統制。」
122
庚寅,尚書右僕射張浚言:「和靖處士尹焞,緣叛臣劉豫父子迫以偽命,焞經涉大河,投身山谷,自長安徒步趨蜀。臣常延請至司,與之晉接,觀其所學所養,誠有大過人者。今陛下博采群議,召置經筵,而焞辭免新命,未聞就道。伏望聖慈特降睿旨,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遣。」初,焞行至九江,會諫臣陳公輔請禁伊川學,焞復辭,曰:「學程氏者焞也。」浚乃顯言其學行,請趣召之,焞猶不至。
123
是月,偽齊陷隨州。
124
六月辛卯朔,改謚惠恭皇后日顯恭。
125
癸巳右司諫陳公輔入對,面奏興復之策。因言眾論謂南兵不可用,帝慨然曰:「赤壁之役,曹操敗于周瑜,淝水之戰,苻堅敗于謝玄,北人豈常勝哉!越王勾踐卒敗吳王,兵強諸國,亦豈北方士馬邪!」
126
乙巳,知樞密院事沈與求卒,特輟視朝二日,贈七官為右銀青光祿大夫,即湖州賜田十頃,上將臨奠,其家辭而止。與求再執政僅數月,未及有所建明。後謚忠敏。
127
戊申,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往灘西撫慰諸軍。
128
祉初在建康,每有平敵之志,張浚大喜之。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浚曰:「正為有其人,故欲易之也。」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劉豫父子,然後盡復故疆。」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129
直祕閣詹至聞之,遣浚書曰:「呂尚書之賢,固一時選,然於此軍恩威曲折,卵翼成就,恐不得比前人。兼此軍今已付王德,德雖有功,而與酈瓊輩故等夷,恐其下有不能平者。願更擇偏裨素為軍中所親附者,使為德副,以通下情。」會祉還朝,而瓊與其下八人列狀訟德於都督府,且乞回避;都督府謂德為直,寢不行。瓊等又訟於御史臺,德亦言瓊之過。乃詔德還建康,以所部一軍隸都督府,復命祉往廬州節制之。祉將行,賜以鞍馬、犀帶、象笏,撫諭甚寵,皆非從官故事。
130
中書舍人張燾,見浚言:「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得輕付!」浚不從。祉又闢都督府準備差遣陳克自隨,資政殿學士葉夢得克厚,謂之曰:「呂安老非馭將之才,子高詩人,非國士也。淮西諸軍方互有紛紛之論,是行也,危矣哉!」亦弗聽。祉、克皆留其家,以單騎從軍。安老,祉字;子高,克字也。
131
庚戌,金尚書左丞高慶裔,轉運使劉思,有罪伏誅。
132
乙卯,左司諫陳公輔權尚書禮部侍郎。
133
己未,給事中兼直學士院胡世將權尚書禮部侍郎。
134
秋七月丁卯,起復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遣屬官王敏求末奏事。
135
初,飛請解官,未報,乃以本軍事務官張憲攝軍事。憲在告,而權宣撫判官張宗元命下,軍中籍籍曰:「張侍郎來,我公不復還矣。」直寶文閣、新知襄陽府薛弼在武昌,未上,請憲強出臨軍,憲諭群校曰:「張侍郎來,由我公請也。公解軍政未久,汝輩乃如此,公聞之且不樂。今朝廷已遣敕使起復我公矣,張非久留者。」眾遂安。
136
帝命參議官李若虛、統制官王貴詣江州,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並行軍法。若虛等至東林寺見飛,具道朝廷之意,飛乃受詔赴行在。
137
張浚見飛,具道上之眷遇,且責其不俟報棄軍而廬墓。飛具表待罪,帝慰遣之。將行,帝謂飛曰:「卿前日奏陳輕率,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所以復令卿典軍,任卿以恢復之事者,可以知朕無怒卿之意也。」
138
飛得帝語,意乃安。至是遣敏求來奏事,委曲感恩,云:「非官家保全,何以有今日!」
139
翼日,帝以其語諭輔臣,秦檜不悅。
140
壬申張浚以旱乞率從官禱雨,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地形高,最覺闕雨。」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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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精加祈求,庶幾數日間得雨也。」
142
時方盛暑,浚一日坐東閣,參知政事張守突入,執浚手曰:「守向言秦舊德有聲,今與同列,徐攷其人,似與昔異,晚節不免有患失心,是將為天下深憂。」蓋指樞密使秦檜也。浚以為然。
143
辛巳張浚等奏禱雨備至,未獲休應,帝曰:「應天須以實,如恤刑、弛役之類,當更有實惠可及民者。朕曉夜思之,如積欠一事,為民之害甚大,比因移蹕,所過州郡,下蠲除之令,民間極喜。可將紹興五年以前稅賦積欠及其它逋負,議蠲之,庶幾少蘇民力。」浚等退而條具,悉施行焉。
144
金大保、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薨。宗翰決策制勝,有古名將風,薨年五十八。
145
甲申,蠲諸路民戶紹興五年以前欠租;其坊場凈利,五年正月以前所負,亦除之。
146
建康府居民,貧病者畀之藥,死者助其葬。
147
乙酉,權戶部侍郎王俁請就建康權正社稷之位,詔從之。
148
丙戌,夜,金京師地震。
149
封皇叔宗雋、宗固、叔祖暈皆為王。
150
丁亥,金汰兵興濫爵。
151
戊子,詔:「諸路州縣逃亡民戶未開墾田畝,通限八年輸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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