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三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朝散大夫右諫議大夫充集賢殿修撰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上柱國河內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八百戶食實封六百戶賜紫金魚袋臣司馬光奉敕編集 |
2 | 後學天台胡三省音註陳紀七 |
3 | 高宗宣皇帝中之下 |
4 | 太建九年春正月乙亥朔,齊太子恒卽皇帝位,生八年矣;改元承光,大赦。尊齊主為太上皇帝,皇太后為太皇太后,皇后為太上皇后。以廣寧王孝珩為太宰。 |
5 | 司徒莫多婁敬顯、領軍大將軍尉相願謀伏兵千秋門,斬高阿那肱,立廣寧王孝珩,會阿那肱自他路入朝,不果。孝珩求拒周師,謂阿那肱等曰:「朝廷不賜遣擊賊,豈不畏孝珩反邪?孝珩若破宇文邕,遂至長安,反亦何預國家事!以今日之急,猶如此猜忌邪!」高、韓恐其為變,出孝珩為滄州刺史。相願拔佩刀斫柱,歎曰:「大事去矣,知復何言!」 |
6 | 齊主使長樂王尉世辯帥千餘騎覘周師,出滏口,登高阜西望,遙見羣烏飛起,謂是西軍旗幟,卽馳還;比至紫陌橋,不敢回顧。世辯,粲之子也。於是黃門侍郎顏之推、中書侍郎薛道衡、侍中陳德信等勸上皇往河外募兵,更為經略;若不濟,南投陳國。從之。道衡,孝通之子也。丁丑,太皇太后、太上皇后自鄴先趣濟州;癸未,幼主亦自鄴東行。己丑,周師至紫陌橋。 |
7 | 辛卯,上祭北郊。 |
8 | 壬辰,周師至鄴城下;癸巳,圍之,燒城西門。齊人出戰,周師奮擊,大破之。 |
9 | 齊上皇從百騎東走,使武衞大將軍慕容三藏守鄴宮。周師入鄴,齊王、公以下皆降。三藏猶拒戰,周主引見,禮之,拜儀同大將軍。三藏,紹宗之子也。領軍大將軍漁陽鮮于世榮,齊高祖舊將也。周主先以馬腦酒鍾遺之,世榮得卽碎之。周師入鄴,世榮在三臺前鳴鼓不輟,周人執之;世榮不屈,乃殺之。周主執莫多婁敬顯,數之曰:「汝有死罪三:前自晉陽走鄴,攜妾棄母,不孝也;外為僞朝戮力,內實通啓於朕,不忠也;送款之後,猶持兩端,不信也。用心如此,不死何待!」遂斬之。 |
10 | 使將軍尉遲勤追齊主。 |
11 | 甲午,周主入鄴。齊國子博士長樂熊安生,博通《五經》,聞周主入鄴,遽令掃門。家人怪而問之,安生曰:「周帝重道尊儒,必將見我。」俄而周主幸其家,不聽拜,親執其手,引與同坐;賞賜甚厚,給安車駟馬以自隨。又遣小司馬唐道和就中書侍郎李德林宅宣旨慰諭,曰:「平齊之利,唯在於爾。」引入宮,使內史宇文昂訪問齊朝風俗政敎,人物善惡。卽留內省,三宿乃歸。 |
12 | 乙未,齊上皇渡河入濟州。是日,幼主禪位於大丞相任城王湝。又為湝詔,尊上皇為無上皇,幼主為宋國天王。命侍中斛律孝卿送禪文及璽紱於瀛州,孝卿卽詣鄴。 |
13 | 周主詔:「去年大赦所未及之處,皆從赦例。」 |
14 | 齊洛州刺史獨孤永業,有甲士三萬,聞晉州陷,請出兵擊周,奏寢不報;永業憤慨。又聞幷州陷,乃遣子須達請降於周,周以永業為上柱國,封應公。 |
15 | 丙申,周以越王盛為相州總管。 |
16 | 齊上皇留胡太后於濟州,使高阿那肱守濟州關,覘候周師,自與穆后、馮淑妃、幼主、韓長鸞、鄧長顒等數十人奔青州。使內參田鵬鸞西出,參伺動靜;周師獲之,問齊主何在,紿云:「已去,計當出境。周人疑其不信,捶之。每折一支,辭色愈厲,竟折四支而死。 |
17 | 上皇至青州,卽欲入陳。而高阿那肱密召周師,約生致齊主,屢啓云:「周師尚遠,已令燒斷橋路。」上皇由是淹留自寬。周師至關,阿那肱卽降之。周師奄至青州,上皇囊金,繫於鞍,與后、妃、幼主等十餘騎南走,己亥,至南鄧村,尉遲勤追及,盡擒之,幷胡太后送鄴。 |
18 | 庚子,周主詔:「故斛律光、崔季舒等,宜追加贈諡,幷為改葬,子孫各隨蔭敍錄,家口田宅沒官者,並還之。」周主指斛律光名曰:「此人在,朕安得至鄴!」辛丑,詔:「齊之東山、南園、三臺,並可毀撤。瓦木諸物,可用者悉以賜民。山園之田,各還其主。」 |
19 | 二月壬午,上耕藉田。 |
20 | 丙午,周主宴從官將士於齊太極殿,頒賞有差。 |
21 | 丁未,高緯至鄴,周主降階,以賓禮見之。 |
22 | 齊廣寧王孝珩至滄州,以五千人會任城王湝於信都,共謀匡復,召募得四萬餘人。周主使齊王憲、柱國楊堅擊之。令高緯為手書招湝,湝不從。憲軍至趙州,湝遣二諜覘之,候騎執以白憲。憲集齊舊將,遍示之,謂曰:「吾所爭者大,不在汝曹。今縱汝還,仍充吾使。」乃與湝書曰:「足下諜者為候騎所拘,軍中情實,具諸執事。戰非上計,無待卜疑;守乃下策,或未相許。已勒諸軍分道並進,相望非遠,憑軾有期。『不俟終日』,所望知機也!」 |
23 | 憲至信都,湝陳於城南以拒之。湝所署領軍尉相願詐出略陳,遂以衆降。相願,湝心腹也,衆皆駭懼。湝殺相願妻子。明日,復戰,憲擊破之,俘斬三萬人,執湝及廣寧王孝珩。憲謂湝曰:「任城王何苦至此!」湝曰:「下官神武皇帝之子,兄弟十五人,幸而獨存。逢宗社顚覆,無愧墳陵。」憲壯之,命歸其妻子。又親為孝珩洗瘡傅藥,禮遇甚厚。孝珩歎曰:「自神武皇帝以外,吾諸父兄弟,無一人至四十者,命也。嗣君無獨見之明,宰相非柱石之寄。恨不得握兵符,受斧鉞,展我心力耳!」 |
24 | 齊王憲善用兵,多謀略,得將士心。齊人憚其威聲,多望風沮潰。芻牧不擾,軍無私焉。 |
25 | 周主以齊降將封輔相為北朔州總管。北朔州,齊之重鎭,士卒驍勇。前長史趙穆等謀執輔相迎任城王湝於瀛州,不果,乃迎定州刺史范陽王紹義。紹義至馬邑,自肆州以北二百八十餘城皆應之。紹義與靈州刺史袁洪猛引兵南出,欲取幷州。至新興,而肆州已為周守,前隊二儀同以所部降周。周兵擊顯州,執刺史陸瓊,復攻拔諸城。紹義還保北朔州。周東平公神舉將兵逼馬邑,紹義戰敗,北奔突厥,猶有衆三千人。紹義令曰:「欲還者從其意。」於是辭去者太半。突厥佗鉢可汗常謂齊顯祖為英雄天子,以紹義重踝,似之,甚見愛重;凡齊人在北者,悉以隸之。 |
26 | 於是齊之行臺、州、鎭,唯東雍州行臺傅伏、營州刺史高寶寧不下,其餘皆入於周。凡得州五十,郡一百六十二,縣三百八十,戶三百三萬二千五百。高寶寧者,齊之疏屬,有勇略,久鎭和龍,甚得夷、夏之心。周主於河陽、幽、青、南兗、豫、徐、北朔、定置總管府,相、幷二州各置宮及六府官。 |
27 | 周師之克晉陽也,齊使開府儀同三司紇奚永安求救於突厥,比至,齊已亡。佗鉢可汗處永安於吐谷渾使者之下,永安言於佗鉢曰:「今齊國已亡,永安何用餘生!欲閉氣自絕,恐天下謂大齊無死節之臣;乞賜一刀,以顯示遠近。」佗鉢嘉之,贈馬七十匹而歸之。 |
28 | 梁主入朝于鄴。自秦兼天下,無朝覲之禮,至是始命有司草具其事:致積,致餼,設九儐、九介,受享於廟,三公、三孤、六卿致食,勞賓,還贄,致享,皆如古禮。周主與梁主晏,酒酣,周主自彈琵琶。梁主起舞,曰:「陛下旣親撫五絃,臣何敢不同巨獸!」周主大悅,賜賚甚厚。 |
29 | 乙卯,周主自鄴西還。 |
30 | 三月壬午,周詔:「山東諸軍,各舉明經幹治者二人;若寄才異術,卓爾不羣者,不拘此數。」 |
31 | 周主之擒尉相貴也;招齊東雍州刺史傅伏,伏不從。齊人以伏為行臺右僕射。周主旣克幷州,復遣韋孝寬招之,令其子以上大將軍、武鄕公告身及金、馬腦三酒鍾賜伏為信。伏不受,謂孝寬曰:「事君有死無貳。此兒為臣不能竭忠,為子不能盡孝,人所讎疾,願速斬之以令天下!」周主自鄴還,至晉州,遣高阿那肱等百餘人臨汾水召伏。伏出軍,隔水見,問:「至尊今何在?」阿那肱曰:「已被擒矣。」伏仰天大哭,帥衆入城,於聽事前北面哀號,良久,然後降。周主見之曰:「何不早下?」伏流涕對曰:「臣三世為齊臣,食齊祿,不能自死,羞見天地!」周主執其手曰:「為臣當如此。」乃以所食羊肋骨賜伏曰:「骨親肉疏,所以相付。」遂引使宿衞,授上儀同大將軍。敕之曰:「若亟與公高官,恐歸附者心動。努力事朕,勿憂富貴。」他日,又問:「前救河陰得何賞?」對曰:「蒙一轉,授特進、永昌郡公。」周主謂高緯曰:「朕三年敎戰,決取河陰。正為傅伏善守,城不可動,遂斂軍而退。公當時賞功,何其薄也!」 |
32 | 夏四月乙巳,周主至長安,置高緯於前,列其王公於後,車輿、旗幟、器物,以次陳之。備大駕,布六軍,奏凱樂,獻俘於太廟。觀者皆稱萬歲。戊申,封高緯為溫公,齊之諸王三十餘人,皆受封爵。周主與齊君臣飲酒,令溫公起舞。高延宗悲不自持,屢欲仰藥,其傅婢禁止之。 |
33 | 周主以李德林為內史上士,自是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並以委之。帝從容謂羣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復見其為齊朝作詔書移檄,正謂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神武公紇豆陵毅對曰:「臣聞麒麟鳳皇,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鳳皇,得之無用,豈如德林,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
34 | 己巳,周主享太廟。 |
35 | 五月丁丑,周以譙王儉為大冢宰。庚辰,以杞公亮為大司徒,鄭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應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鄭公韋孝寬為大司空。 |
36 | 己丑,周主祭方丘。詔以:「路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皆晉公護專政時所為,事窮壯麗,有踰清廟,悉可毀撤。彫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朴。」又詔:「幷、鄴諸堂殿壯麗者準此。」 |
37 | 臣光曰:周高祖可謂善處勝矣!他人勝則益奢,高祖勝而愈儉。 |
38 | 六月丁卯,周主東巡。秋七月丙戌,幸洛州。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之於四方。 |
39 | 初,魏虜西涼之人,沒為隸戶,齊氏因之,仍供廝役。周主滅齊,欲施寬惠,詔曰:「罪不及嗣,古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代不免,罰旣無窮,刑何以措!凡諸雜戶,悉放為民。」自是無復雜戶。 |
40 | 甲子,鄭州獲九尾孤,已死,獻其骨。周主曰:「瑞應之來,必彰有德。若五品時敍,四海和平,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命焚之。 |
41 | 九月戊寅,周制:「庶人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禁之。朝祭之服,不拘此制。」 |
42 | 冬十月戊申,周主如鄴。 |
43 | 上聞周人滅齊,欲爭徐、兗,詔南兗州刺史、司空吳明徹督諸軍伐之,以其世子戎昭、將軍惠覺攝行州事。明徹軍至呂梁,周徐州總管梁士彥帥衆拒戰,戊午,明徹擊破之。士彥嬰城自守,明徹圍之。 |
44 | 帝銳意以為河南指麾可定。中書通事舍人蔡景歷諫曰:「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帝怒,以為沮衆,出為豫章內史。未行,有飛章劾景歷在省贓汙狼籍,坐免官,削爵土。 |
45 | 周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周主服縗,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 |
46 | 周人誣溫公高緯與宜州刺史穆提婆謀反,幷其宗族皆賜死。衆人多自陳無之,高延宗獨攘袂泣而不言,以椒塞口而死。唯緯弟仁英以清狂,仁雅以瘖疾得免,徙於蜀。其餘親屬,不殺者散配西土,皆死於邊裔。 |
47 | 周主以高湝妻盧氏賜其將斛斯徵。盧氏蓬首垢面,長齋,不言笑。徵放之,乃為尼。齊后、妃貧者,至以賣燭為業。 |
48 | 十一月壬申,周主皇子衍為道王,兌為蔡王。 |
49 | 癸酉,周遣上大將軍王軌將兵救徐州。 |
50 | 初,周人敗齊師於晉州,乘勝逐北,齊人所棄甲仗,未暇收斂;稽胡乘間竊出,並盜而有之。仍立劉蠡升之孫沒鐸為主,號聖武皇帝,改元石平。 |
51 | 周人旣克關東,將討稽胡,議欲窮其巢穴。齊王憲曰:「步落稽種類旣多,又山谷險絕,王師一舉,未可盡除。且當翦其魁首,餘加慰撫。」周主從之,以憲為行軍元帥,督諸軍討之。至馬邑,分道俱進。沒鐸分遣其黨天柱守河東,穆支守河西,據險以拒之。憲命譙王儉擊天柱,滕王逌擊穆支,並破之,斬首萬餘級。趙王招擊沒鐸,禽之,餘衆皆降。 |
52 | 周詔:「自永熙三年以來,東土之民掠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沒為奴婢者,並於為良。」又詔:「後宮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此外皆減之。」 |
53 | 周主性節儉,常服布袍,寢布被,後宮不過十餘人;每行兵,親在行陳,步涉山谷,人所不堪;撫將士有恩,而明察果斷,用法嚴峻。由是將士畏威而樂為之死。 |
54 | 己亥晦,日有食之。 |
55 | 周初行《刑書要制》:羣盜贓一匹,及正、長隱五丁、若地頃以上,皆死。 |
56 | 十二月戊申,新作東宮成,太子徙居之。 |
57 | 庚申,周主如幷州,徙幷州軍民四萬戶於關中。戊辰,廢幷州宮及六府。 |
58 | 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於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以寶寧為丞相。突厥佗鉢可汗舉兵助之。 |
59 | 十年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鄴;辛卯,幸懷州;癸巳,幸洛州。置懷州宮。 |
60 | 二月甲辰,周譙孝王儉卒。 |
61 | 丁巳,周主還長安。 |
62 | 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於城下,攻之甚急。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貫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忷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於明徹曰:「聞王軌始鎖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不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必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
63 |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復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轝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安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旣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速,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軍,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衆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幷器械輜重皆沒於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衆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㬋獨全軍得還。 |
64 |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艥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言驗於今矣。」卽日,召蔡景歷,復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
65 |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
66 | 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冢宰。 |
67 | 三月戊辰,周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
68 | 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幅向後襆髮,仍裁為四腳。 |
69 | 丙子,命中軍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鎭西將軍孫瑒都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
70 | 乙酉,大赦。 |
71 | 壬辰,周改元宣政。 |
72 | 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
73 | 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
74 | 五月己丑,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
75 |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以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衞上大夫,總宿衞兵。又令馳驛入京鎭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
76 | 戊戌,太子卽位。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宣帝初立,卽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閱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欲。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委以朝政。 |
77 | 己未,葬武皇帝於孝陵,廟號高祖。旣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卽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旣促,事訖卽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
78 |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
79 |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旣至殿門,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於別室,至,卽執之。憲自辯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遂縊之。 |
80 |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尸而山,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
81 | 又殺上大將軍王興,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帝旣誅憲而無名,乃云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
82 |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
83 | 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
84 | 辛巳,周以趙王招為太師,陳王純為太傅。 |
85 | 齊范陽王紹義聞周高祖殂,以為得以天助。幽州人盧昌期,起兵據范陽,迎紹義,紹義引突厥兵赴之。周遣柱國東平公神舉將兵討昌期。紹義聞幽州總管出兵在外,欲乘虛襲薊,神舉遣大將軍宇文恩將四千人救之,半為紹義所殺。會神舉克范陽,擒昌期,紹義聞之,素衣舉哀,還入突厥。高寶寧帥夷、夏數萬騎救范陽,至潞水,聞昌期死,還,據和龍。 |
86 | 秋七月,周主享太廟;丙午,祀圜丘。 |
87 | 庚戌,周以小宗伯斛斯徵為大宗伯。壬戌,以亳州總管楊堅為上柱國、大司馬。 |
88 | 癸亥,周主尊所生母李氏為帝太后。 |
89 | 八月丙寅,周主祀西郊;壬申,如同州。以大司徒杞公亮為安州總管,上柱國長孫覽為大司徒,楊公王誼為大司空。丙戌,以永昌公椿為大司寇。 |
90 | 九月乙巳,立方明壇於婁湖。戊申,以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王官伯,臨盟百官。 |
91 | 庚戌,周主封其弟元為荊王。 |
92 | 周主詔:「諸應拜者,皆以三拜成禮。」 |
93 | 甲寅,上幸婁湖誓衆。乙卯,分遣大使以盟誓班下四方,上下相警戒。 |
94 | 冬,周主還長安。以大司空王誼為襄州總管。 |
95 | 戊子,以尚書左僕射陸繕為尚書僕射。 |
96 | 十一月,突厥寇周邊,圍酒泉,殺掠吏民。 |
97 | 十二月甲子,周以畢王賢為大司空。 |
98 | 己丑,周以河陽總管滕王逌為行軍元帥,帥衆入寇。 |
99 | 十一年春正月癸巳,周主受朝於露門,始與羣臣服漢、魏衣冠;大赦,改元大成。置四輔官:以大冢宰越王盛為大前疑,相州總管蜀公尉遲迥為大右弼,申公李穆為大左輔,大司馬隨公楊堅為大後承。 |
100 | 周主之初立也,以高祖《刑書要制》為太重而除之,又數行赦宥。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虞書》所稱『眚災肆赦』,謂過誤為害,當緩赦之;《呂刑》云:『五刑之疑有赦,』謂刑疑從罰,罰疑從免也。謹尋經典,未有罪無輕重,溥天大赦之文。大尊豈可數施非常之惠,以肆姦宄之惡乎!」帝不納。旣而民輕犯法,又自以奔淫多過失,惡人規諫,欲為威虐,懾服羣下。乃更為《刑經聖制》,用法益深,大醮於正武殿,告天而行之。密令左右伺察羣臣,小有過失,輒行誅譴。 |
101 | 又,居喪纔踰年,輒恣聲樂,魚龍百戲,常陳殿前,累日繼夜,不知休息;多聚美女以實後宮,增置位號,不可詳錄;遊宴沈湎,或旬日不出,羣臣請事者,皆因宦者奏之。於是樂運輿櫬詣朝堂,陳帝八失:其一,以為「大尊比來事多獨斷,不參諸宰輔,與衆共之。」其二,「搜美女以實後宮,儀同以上女不許輒嫁,貴賤同怨。」其三,「大尊一入後宮,數日不出,所須聞奏,多附宦官。」其四,「下詔寬刑,未及半年,更嚴前制。」其五,「高祖斲雕為朴,崩未踰年,而遽窮奢麗。」其六,「傜賦下民,以奉俳優角抵。」其七,「上書字誤者,卽治其罪,杜獻書之路。」其八,「玄象垂誡,不能諮諏善道,脩布德政。」「若不革茲八事,臣見周廟不血食矣。」帝大怒,將殺之。朝臣恐懼,莫有救者。內史中大夫洛陽元巖歎曰;「臧洪同死,人猶願之,況比干乎!若樂運不免,吾將與之俱斃。」乃詣閤請見,曰:「樂運不顧其死,欲以求名。陛下不如勞而遣之,以廣聖度。」帝頗感悟。明日,召運,謂曰:「朕昨夜思卿所奏,實為忠臣。」賜御食而罷之。 |
102 | 癸卯,周立皇子闡為魯王。 |
103 | 甲辰,周主東巡;以許公宇文善為大宗伯。戊午,周主至洛陽;立魯王闡為皇太子。 |
104 | 二月癸亥,上耕藉田。 |
105 | 周下詔,以洛陽為東京;發山東諸州兵治洛陽宮,常役四萬人。徙相州六府於洛陽。 |
106 | 周徐州總管王軌,聞鄭譯用事,自知及禍,謂所親曰:「吾昔在先朝,實申社稷至計。今日之事,斷可知矣。此州控帶淮南,鄰近彊寇,欲為身計,易如反掌。但忠義之節,不可虧違,況荷先帝厚恩,豈可以獲罪嗣主,遽忘之邪!正可於此待死,冀千載之後,知吾此心耳!」 |
107 | 周主從容問譯曰:「我腳杖痕,誰所為也?」對曰:「事由烏丸軌。」宇文孝伯因言軌捋須事。帝使內史杜慶信就州殺軌,元巖不肯署詔。御正中大夫顏之儀切諫,帝不聽,巖進繼之,脫巾頓顙,三拜三進。帝曰:「汝欲黨烏丸軌邪?」巖曰:「臣非黨軌,正恐濫誅失天下之望。」帝怒,使閹豎搏其面。軌遂死,巖亦廢于家。遠近知與不知,皆為軌流涕。之儀,之推之弟也。 |
108 | 周主之為太子也,上柱國尉遲運為宮正,數進諫,不用;又與王軌、宇文孝伯、宇文神舉皆為高祖所親待,太子疑其同毀己。及軌死,運懼,私謂孝伯曰:「吾徒必不免禍,為之柰何?」孝伯曰:「今堂上有老母,地下有武帝,為臣為子,知欲何之!且委質事人,本狥名義;諫而不入,死焉可逃!足下若為身計,宜且遠之。」於是運求出為秦州總管。 |
109 | 他日,帝託以齊王憲事讓孝伯曰:「公知齊王謀反,何以不言?」對曰:「臣知齊王忠於社稷,為羣小所譖,言必不用,所以不言。且先帝付囑微臣,唯令輔導陛下。今諫而不從,實負顧託。以此為罪,是所甘心。」帝大慙,俛首不語,命將出,賜死于家。 |
110 | 時宇文神舉為幷州刺史,帝遣使就州酖殺之。尉遲運至秦州,亦以憂死。 |
111 | 周罷南伐諸軍。 |
112 | 突厥佗鉢可汗請和於周,周主以趙王招女為千金公主,妻之,且命執送高紹義;佗鉢不從。 |
113 | 辛巳,周宣帝傳位於太子闡,大赦,改元大象,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臺」,冕二十四旒,車服旂鼓皆倍於前王之數。皇帝稱正陽宮,置納言、御正、諸衞等官,皆準天臺。尊皇太后為天元皇太后。 |
114 | 天元旣傳位,驕侈彌甚,務自尊大,無所顧憚,國之儀典,率情變更。每對臣下自稱為天,用樽、彝、珪、瓚以飲食。令羣臣朝天臺者,致齋三日,清身一日。旣自比上帝,不欲羣臣同己,常自帶綬,冠通天冠,加金附蟬,顧見侍臣弁上有金蟬及王公有綬者,並令去之。不聽人有「天」、「高」、「上」、「大」之稱,官名有犯,皆改之。改姓高者為「姜」,九族稱高祖者為「長祖」。又令天下車皆以渾木為輪。禁天下婦人不得施粉黛,自非宮人,皆黃眉墨妝。 |
115 | 每召侍臣論議,唯欲興造變革,未嘗言及政事。游戲無常,出入不節,羽儀仗衞,晨出夜還,陪侍之官,皆不堪命。自公卿以下,常被楚撻。每捶人,皆以百二十為度,謂之「天杖」,其後又加至二百四十。宮人內職亦如之,后、妃、嬪、御,雖被寵幸,亦多杖背。於是內外恐怖,人不自安,皆求茍免,莫有固志,重足累息,以逮於終。 |
116 | 戊子,周以越王盛為太保,尉遲迥為大前疑,代王達為大右弼。 |
117 | 辛卯,徙鄴城《石經》於洛陽。詔:「河陽、幽、相、豫、亳、青、徐七總管,並受東京六府處分。」 |
118 | 三月庚申,天元還長安,大陳軍伍,親擐甲冑,入自青門,靜帝備法駕以從。 |
119 | 夏四月壬戌朔,立妃朱氏為天元帝后。后,吳人,本出寒微,生靜帝,長於天元十餘歲,疏賤無寵,以靜帝故,特尊之。 |
120 | 乙巳,周主祠太廟。壬午,大醮於正武殿。 |
121 | 五月,以襄國郡為趙國,濟南郡為陳國,武當、安富二郡為越國,上黨郡為代國,新野郡為滕國,邑各萬戶;令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並之國。 |
122 | 隨公楊堅私謂大將軍汝南公慶曰:「天元實無積德;視其相貌,壽亦不長。又,諸藩微弱,各令就國,曾無深根固本之計。羽翮旣翦,何能及遠哉!」慶,神舉之弟也。 |
123 | 突厥寇周幷州。六月,周發山東諸民修長城。 |
124 | 秋七月庚寅,周以楊堅為大前疑,柱國司馬消難為大後承。 |
125 | 辛卯,初用大貨六銖錢。 |
126 | 丙申,周納司馬消難女為正陽宮皇后。 |
127 | 己酉,周尊天元帝太后李氏為天皇太后。壬子,改天元皇后朱氏為天皇后,立妃元氏為天右皇后,陳氏為天左皇后,凡四后云。元氏,開府儀同大將軍晟之女;陳氏,大將軍山提之女也。 |
128 | 八月庚申,天元如同州。 |
129 | 丁卯,上閱武於大壯觀。命都督任忠帥步騎十萬陳於玄武湖,都督陳景帥樓艦五百出瓜步江,振旅而還。 |
130 | 壬申,周天元還長安。甲戌,以陳山提、元晟並為上柱國。 |
131 | 戊寅,上還宮。 |
132 | 豫章內史南康王方泰,在郡秩滿,縱火延燒邑居,因行暴掠,驅錄富人,徵求財賄。上閱武,方泰當從,啓稱母疾不行,而微服往民間淫人妻,為州所錄。又帥人仗抗拒,傷禁司,為有司所奏。上大怒,下方泰獄,免官,削爵土,尋而復舊。 |
133 | 壬午,周以上柱國畢王賢為太師,郇公韓業為大左輔。九月乙卯,以酆王貞為大冢宰。以鄖公孝寬為行軍元帥,帥行軍總管杞公亮、郕公梁士彥寇淮南。仍遣御正杜杲、禮部薛舒來聘。 |
134 | 冬十月壬戌,周天元幸道會苑,大醮,以高祖配醮。初復佛像及天尊像,天元與二像俱南面坐,大陳雜戲,令長安士民縱觀。 |
135 | 甲戌,以尚書僕射陸繕為尚書左僕射。 |
136 | 十一月辛卯,大赦。 |
137 | 周韋孝寬分遣杞公亮自安陸攻黃城,梁士彥攻廣陵。甲午,士彥至肥口。 |
138 | 乙未,周天元如溫湯。 |
139 | 戊戌,周軍進圍壽陽。 |
140 | 周天元如同州。 |
141 | 詔開府儀同三司、南兗州刺史淳于量為上流水軍都督,中領軍樊毅都督北討諸軍事,左衞將軍任忠都督北討前軍事,前豐州刺史皋文奏帥步騎三千趣陽平郡。 |
142 | 壬寅,周天元還長安。 |
143 | 癸卯,任忠帥步騎七千趣秦郡;丙午,仁威將軍魯廣達帥衆入淮;是日,樊毅將水軍二萬自東關入焦湖,武毅將軍蕭摩訶帥步騎趣歷陽。戊申,韋孝寬拔壽陽,杞公亮拔黃城,梁士彥拔廣陵;辛亥,又取霍州。癸丑,以揚州刺史始興王叔陵為大都督,總水步衆軍。 |
144 | 丁巳,周鑄永通萬國錢,一當千,與五行大布並行。 |
145 | 十二月戊午,周天元以災異屢見,舍仗衞;如天興宮。百官上表,勸復寢膳。甲子,還宮,御正武殿,集百官及宮人、外命婦,大列伎樂,初作乞寒胡戲。 |
146 | 乙丑,南·北兗、晉三州及盱眙、山陽、陽平、馬頭、秦、歷陽、沛、北譙、南梁等九郡民並自拔還江南。周又取譙、北徐州。自是江北之地盡沒于周。 |
147 | 周天元如洛陽,親御驛馬,日行三百里,四皇后及文武待衞數百人並乘馹以從。仍令四后方駕齊驅,或有先後,輒加譴責,人馬頓仆,相及於道。 |
148 | 癸酉,遣平北將軍沈恪、電威將軍裴子烈鎭南徐州,開遠將軍徐道奴鎭栅口,前信州刺史楊寶安鎭白下。戊寅,以中領軍樊毅都督荊、郢、巴、武四州水陸諸軍事。 |
149 | 己卯,周天元還長安。 |
150 | 貞毅將軍汝南周法尚,與長沙王叔堅不相能,叔堅譖之於上,云其欲反。上執其兄定州刺史法僧,發兵將擊法尚。法尚奔周,周天元以為儀同大將軍、順州刺史,上遣將軍樊猛濟江擊之。法尚遣部曲督韓朗詐降於猛,曰:「法尚部兵不願降北,人皆竊議,欲叛還。若得軍來,自尚倒戈。」猛以為然,引兵急趨之。法尚陽為畏懼,自保江曲,戰而僞走,伏兵邀之,猛僅以身免,沒者幾八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