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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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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三》

殷本纪第三》

1
  殷契,〈一〉母曰简狄,〈二〉有娀氏之女,〈三〉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四〉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敎,五敎在宽。」封于商,〈五〉赐姓子氏。〈六〉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
2
 〈一〉《索隐》:契始封商,其后裔盘庚迁殷,殷在邺南,遂为天下号。契是殷家始祖,故言殷契。 《正义》:《括地志》云:「相州安阳本盘庚所都,卽北蒙,殷墟南去朝歌城百四十六里。《竹书纪年》云『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墟,南去邺四十里』,是旧都。城西南三十里有洹水,南岸三里有安阳城,西有城名殷墟,所谓北蒙者也。」今按:洹水在相州北四里,安阳城卽相州外城也。
3
 〈二〉《索隐》:旧本作「易」,易狄音同。又作「逷」,吐历反。
4
 〈三〉《集解》:《淮南子》曰:「有娀在不周之北。」 《正义》:按:记云「桀败于有娀之墟」,有娀当在蒲州也。
5
 〈四〉《索隐》:谯周云:「契生尧代,舜始举之,必非喾子。以其父微,故不著名。其母娀氏女,与宗妇三人浴于川,玄鸟遗卵,简狄吞之,则简狄非帝喾次妃明也。」
6
 〈五〉《集解》:郑玄曰:「商国在太华之阳。」皇甫谧曰:「今上洛商是也。」 《索隐》:尧封契于商,卽诗商颂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是也。 《正义》:《括地志》云:「商州东八十里商洛县,本商邑,古之商国,帝喾之子讐所封也。」
7
 〈六〉《集解》:《礼纬》曰:「祖以玄鸟生子也。」 《正义》:《括地志》云:「故子城在渭州华城县东北八十里,盖子姓之别邑。」
8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一〉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二〉曹圉卒,〈三〉子冥立。〈四〉冥卒,子振立。〈五〉振卒,子微立。〈六〉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七〉
9
 〈一〉《集解》:宋忠曰:「相土就契封于商。《春秋》《左氏传》曰『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 《索隐》:相土佐夏,功著于商,《诗·颂》曰「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是也。《左传》曰「昔陶唐氏火正阏伯居商丘,相土因之」,是始封商也。 《正义》:《括地志》云:「宋州宋城县古阏伯之墟,卽商丘也,又云羿所封之地。」
10
 〈二〉《索隐》:《系本》作「粮圉」也。
11
 〈三〉《正义》:圉音语,出《系本》。
12
 〈四〉《集解》:宋忠曰:「冥为司空,勤其官事,死于水中,殷人郊之。」 《索隐》:《礼记》曰「冥勤其官而水死」,殷人祖契而郊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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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系本》作「核」。
14
 〈六〉《索隐》:皇甫谧云:「微字上甲,其母以甲日生故也。」商家生子,以日为名,盖自微始。谯周以为死称庙主曰「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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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张晏曰:「禹,汤,皆字也。二王去唐、虞之文,从高阳之质,故夏、殷之王皆以名为号。」谥法曰:「除虐去残曰汤。」 《索隐》:汤名履,《书》曰:「予小子履」是也。又称天乙者,谯周云「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天亦帝也,殷人尊汤,故曰天乙」。从契至汤凡十四代,故《国语》曰「玄王勤商,十四代兴」。玄王,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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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汤,自契至汤八迁。〈一〉汤始居亳,〈二〉从先王居,〈三〉作帝诰。〈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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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孔安国曰:「十四世凡八徙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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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皇甫谧曰:「梁国谷熟为南亳,卽汤都也。」 《正义》:《括地志》云:「宋州谷熟县西南三十五里南亳故城,卽南亳,汤都也。宋州北五十里大蒙城为景亳,汤所盟地,因景山为名。河南偃师为西亳,帝喾及汤所都,盘庚亦徙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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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孔安国曰:「契父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故曰『从先王居』。」 《正义》:按:亳,偃师城也。商丘,宋州也。汤卽位,都南亳,后徙西亳也。《括地志》云:「亳邑故城在洛州偃师县西十四里,本帝喾之墟,商汤之都也。」
20
 〈四〉《索隐》:一作「竩」。上云「从先王居」,故作帝竩。孔安国以为作诰告先王,言己来居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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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征诸侯。〈一〉葛伯不祀,汤始伐之。〈二〉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视民知治不。」伊尹曰:「明哉!言能听,道乃进。君国子民,为善者皆在王官。勉哉,勉哉!」汤曰:「汝不能敬命,予大罚殛之,无有攸赦。」作汤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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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孔安国曰:「为夏方伯,得专征伐。」
23
 〈二〉《集解》:《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伯为邻。」〈地理志〉曰葛今梁国宁陵之葛鄕。
24
  伊尹名阿衡。〈一〉阿衡欲奸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二〉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于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之事。〈三〉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旣丑有夏,复归于亳。入自北门,遇女鸠、女房,作女鸠女房。〈四〉
25
 〈一〉《索隐》:孙子兵书:「伊尹名挚。」孔安国亦曰「伊挚」。然解者以阿衡为官名。按:阿,倚也,衡,平也。言依倚而取平。《书》曰「惟嗣王弗惠于阿衡」,亦曰保衡,皆伊尹之官号,非名也。皇甫谧曰:「伊尹,力牧之后,生于空桑。」又《吕氏春秋》云:「有侁氏女采桑,得婴儿于空桑,母居伊水,命曰伊尹。」尹,正也,谓汤使之正天下。
26
 〈二〉《集解》:《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 《正义》:《括地志》云:「古莘国在汴州陈留县东五里,故莘城是也。《陈留风俗传》云陈留外黄有莘昌亭,本宋地,莘氏邑也。」媵,翊剩反。《尔雅》云:「媵,将,送也。」
27
 〈三〉《集解》: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法君、专君、授君、劳君、等君、寄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 《索隐》:按:素王者太素上皇,其道质素,故称素王。九主者,三皇、五帝及夏禹也。或曰,九主谓九皇也。然按注刘向所称九主,载之《七录》,名称甚奇,不知所凭据耳。法君,谓用法严急之君,若秦孝公及始皇等也。劳君,谓勤劳天下,若禹、稷等也。等君,等者平也,谓定等威,均禄赏,若高祖封功臣,侯雍齿也。授君,谓人君不能自理,而政归其臣,若燕王哙授子之,禹授益之比也。专君,谓专己独断,不任贤臣,若汉宣之比也。破君,谓轻敌致寇,国灭君死,若楚戊、吴濞等是也。寄君,谓人困于下,主骄于上,离析可待,故孟轲谓之「寄君」也。国君,国当为「固」,字之讹耳。固,谓完城郭,利甲兵,而不修德,若三苗、智伯之类也。三岁社君,谓在襁褓而主社稷,若周成王、汉昭、平等是也。又注本九主,谓法君、劳君、等君、专君、授君、破君、国君,以三岁社君为二,恐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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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孔安国曰:「鸠房二人,汤之贤臣也。二篇言所以丑夏而还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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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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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是时,夏桀为虐政淫荒,而诸侯昆吾氏为乱。〈一〉汤乃兴师率诸侯,伊尹从汤,汤自把钺以伐昆吾,遂伐桀。汤曰:「格女衆庶,来,女悉听朕言。匪台小子〈二〉敢行举乱,有夏多罪,予维闻女衆言,夏氏有罪。予畏上帝,不敢不正。〈三〉今夏多罪,天命殛之。今女有衆,女曰『我君不恤我衆,舍我啬事而割政』。〈四〉女其曰『有罪,其柰何』?夏王率止衆力,率夺夏国。〈五〉有衆率怠不和,〈六〉曰『是日何时丧?予与女皆亡』!〈七〉夏德若兹,今朕必往。尔尚及予一人致天之罚,予其大理女。〈八〉女毋不信,朕不食言。〈九〉女不从誓言,予则帑僇女,无有攸赦。」孙守真按:帑=拏;僇=戮,字形结构换部首。以告令师,作〈汤誓〉。于是汤曰「吾甚武」,号曰武王。〈一0〉
31
 〈一〉《正义》:帝喾时陆终之长子,昆吾氏之后也。《世本》云「昆吾者,衞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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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马融曰:「台,我也。」
33
 〈三〉《集解》:孔安国曰:「不敢不正桀之罪而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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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孔安国曰:「夺民农功,而为割剥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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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孔安国曰:「桀之君臣相率遏止衆力,使不得事农,相率割剥夏之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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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集解》:马融曰:「衆民相率怠惰,不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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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集解》:《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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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集解》:《尚书》「理」字作「赉」。郑玄曰:「赉,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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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索隐》:《左传》云:「食言多矣,能无肥乎?」是谓妄言为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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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集解》:诗云:「武王载旆,有虔秉钺。」《毛传》曰:「武王,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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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桀败于有娀之虚,桀奔于鸣条,〈一〉夏师败绩。汤遂伐三瞓,俘厥宝玉,〈二〉义伯、仲伯作〈典宝〉。〈三〉汤旣胜夏,欲迁其社,不可,〈四〉作夏社。〈五〉伊尹报。〈六〉于是诸侯毕服,汤乃践天子位,平定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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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括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卽古鸣条陌也。鸣条战地,在安邑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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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孔安国曰:「三瞓,国名,桀走保之,今定陶也。俘,取也。」 《正义》:《括地志》云:「曹州济阴县卽古定陶也,东有三鬷亭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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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孔安国曰:「二臣作典宝一篇,言国之常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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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孔安国曰:「欲变置社稷,而后世无及句龙者,故不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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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孔安国曰:「言夏社不可迁之义。」
47
 〈六〉《集解》:徐广曰:「一云『伊尹报政』。」
48
  汤归至于泰卷陶,〈一〉中𧩙作诰。〈二〉旣绌夏命,〈三〉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于东郊。告诸侯羣后:『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后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于民,故后有立。〈四〉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五〉有状〈六〉。先王言不可不勉。』〈七〉曰:『不道,毋之在国,〈八〉女毋我怨。』」以令诸侯。伊尹作〈咸有一德〉,〈九〉咎单作〈明居〉。〈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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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广曰:「一无此『陶』字。」孔安国曰:「地名。汤自三瞓而还。」 《索隐》:邹诞生「卷」作「坰」,又作「泂」,则卷当为「坰」,与《尚书》同,非衍字也。其下「陶」字是衍耳。何以知然?解《尚书》者以大坰今定陶是也,旧本或傍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 《正义》:坰,古铭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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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孔安国曰:「仲虺,汤左相奚仲之后。」 《索隐》:仲虺二音。𧩙作「垒」,音如字,《尚书》又作「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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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解》:孔安国曰:「绌其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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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徐广曰:「一作『土』。」 《索隐》:谓禹、皋陶有功于人,建立其后,故云有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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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集解》:音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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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索隐》:帝,天也。谓蚩尤作乱,上天乃不佑之,是为弗与。有状,言其罪大而有形状,故黄帝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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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索隐》:先王指黄帝、帝尧、帝舜等言。禹、咎繇以久劳于外,故后有立。及蚩尤作乱,天不佑之,乃致黄帝灭之。皆是先王赏有功,诛有罪,言今汝不可不勉。此汤诫其臣。
56
 〈八〉《集解》:徐广曰:「之,一作『政』。」 《索隐》:不道犹无道也。又诫诸侯云,汝为不道,我则无令汝之在国。
57
 〈九〉《集解》:王肃曰:「言君臣皆有一德。」 《索隐》:按:《尚书》伊尹作〈咸有一德〉在太甲时,太史公记之于斯,谓成汤之日,其言又失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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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0〉《集解》:马融曰:「咎单,汤司空也。明居民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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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乃改正朔,易服色,上白,朝会以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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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汤崩,〈一〉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卽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二〉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卽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三〉太甲,成汤适长孙也,是为帝太甲。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作肆命,作徂后。〈四〉
61
 〈一〉《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御〕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刘向曰:『殷汤无葬处。』」皇甫谧曰:「卽位十七年而践天子位,为天子十三年,年百岁而崩。」 《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 《正义》:《括地志》云:「薄城北郭东三里平地有汤冢。按:在蒙,卽北薄也。又云洛州偃师县东六里有汤冢,近桐宫,盖此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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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仲任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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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义》:《尚书》孔子序云「成汤旣没,太甲元年」,不言有外丙、仲壬,而太史公采《世本》,有外丙、仲壬,二书不同,当是信则传信,疑则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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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集解》:郑玄曰:「肆命者,陈政敎所当为也。徂后者,言汤之法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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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太甲旣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一〉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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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孔安国曰:「汤葬地。」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 《正义》:《晋太康地记》云:「尸鄕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按:尸鄕在洛州偃师县西南五里也。
67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伊尹嘉之,乃作太甲训三篇,褒帝太甲,称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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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宗崩,子沃丁立。帝沃丁之时,伊尹卒。旣葬伊尹于亳,〈一〉咎单遂训伊尹事,作沃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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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皇览》曰:「伊尹冢在济阴己氏平利鄕,亳近己氏。」 《正义》:《括地志》云:「伊尹墓在洛州偃师县西北八里。又云宋州楚丘县西北十五里有伊尹墓,恐非也。」《帝王世纪》:「伊尹名挚,为汤相,号阿衡,年百岁卒,大雾三日,沃丁以天子礼葬之。」
70
  沃丁崩,弟太庚立,是为帝太庚。帝太庚崩,子帝小甲立。〈一〉帝小甲崩,弟雍己立,是为帝雍己。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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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广曰:「世表云帝小甲,太庚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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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雍己崩,弟太戊立,是为帝太戊。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一〉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二〉帝太戊惧,问伊陟。伊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之政其有阙与?帝其修德。」太戊从之,而祥桑枯死而去。〈三〉伊陟赞言于巫咸。〈四〉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五〉作太戊。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作原命。〈六〉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
73
 〈一〉《集解》:孔安国曰:「伊陟,伊尹之子。」
74
 〈二〉《集解》:孔安国曰:「祥,妖怪也。二木合生,不恭之罚。」郑玄曰:「两手扼之曰拱。」 《索隐》:此云「一暮大拱」,《尚书大传》作「七日大拱」,与此不同。
75
 〈三〉《索隐》:刘伯庄言枯死而消去不见,今以为由帝修德而妖祥遂去。
76
 〈四〉《集解》:孔安国曰:「赞,告也。巫咸,臣名也。」 《正义》:按:巫咸及子贤冢皆在苏州常熟县西海虞山上,盖二子本吴人也。
77
 〈五〉《集解》:马融曰:「艾,治也。」
78
 〈六〉《集解》:马融曰:「原,臣名也。命原以禹、汤之道我所修也。」
79

  中宗崩,子帝中丁立。帝中丁迁于隞。〈一〉河亶甲居相。〈二〉祖乙迁于郉。〈三〉帝中丁崩,弟外壬立,是为帝外壬。仲丁书阙不具。〈四〉帝外壬崩,弟河亶甲立,是为帝河亶甲。河亶甲时,殷复衰。
80
 〈一〉《集解》:孔安国曰:「地名。」皇甫谧曰:「或云河南敖仓是也。」 《索隐》:隞亦作「嚣」,并音敖字。 《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荥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81
 〈二〉《集解》:孔安国曰:「地名,在河北。」 《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卽河亶甲所筑都之,故名殷城也。」
82
 〈三〉《索隐》:郉音耿。近代本亦作「耿」。今河东皮氏县有耿鄕。 《正义》:《括地志》云:「绛州龙门县东南十二里耿城,故耿国也。」
83
 〈四〉《索隐》:盖太史公知旧有仲丁书,今已遗阙不具也。
84
  河亶甲崩,子帝祖乙立。帝祖乙立,殷复兴。巫贤任职。
85
  祖乙崩,子帝祖辛立。帝祖辛崩,弟沃甲立,是为帝沃甲。〈一〉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为帝南庚。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是为帝阳甲。帝阳甲之时,殷衰。
86
 〈一〉《索隐》:《系本》作「开甲」也。
87
  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
88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是为帝盘庚。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一〉殷民咨胥皆怨,不欲徙。〈二〉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曰:「昔高后成汤与尔之先祖俱定天下,法则可修。舍而弗勉,何以成德!」乃遂涉河南,治亳,〈三〉行汤之政,然后百姓由宁,孙守真按:由=迪,字形结构换部首;由=以,字形结构兼音义·一声之转。殷道复兴。诸侯来朝,以其遵成汤之德也。
89
 〈一〉《集解》:孔安国曰:「自汤至盘庚凡五迁都。」 《正义》:自汤南亳迁西亳,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
90
 〈二〉《集解》:孔安国曰:「胥,相也。民不欲徙,皆咨嗟忧愁,相与怨其上也。」
91
 〈三〉《集解》:郑玄曰:「治于亳之殷地,商家自此徙,而改号曰殷亳。」皇甫谧曰:「今偃师是也。」
92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是为帝小辛。帝小辛立,殷复衰。百姓思盘庚,乃作盘庚三篇。〈一〉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为帝小乙。
93
 〈一〉《索隐》:《尚书》「盘庚将治亳,殷民咨胥怨,作盘庚」,此以盘庚崩,弟小辛立,百姓思之,乃作盘庚,由不见古文也。
94
  帝小乙崩,子帝武丁立。帝武丁卽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三年不言,政事决定于冢宰,〈一〉以观国风。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羣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二〉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三〉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95
 〈一〉《集解》:郑玄曰:「冢宰,天官卿贰王事者。」
96
 〈二〉《集解》:徐广曰:「《尸子》云傅岩在北海之洲。」 《索隐》:旧本作「险」,亦作「岩」也。 《正义》:〔括〕地(理)志云:「傅险卽傅说版筑之处,所隐之处窟名圣人窟,在今陕州河北县北七里,卽虞国虢国之界。又有傅说祠。《注水经》云沙涧水北出虞山,东南迳傅岩,历傅说隐室前,俗名圣人窟。」
97
 〈三〉《集解》:孔安国曰:「傅氏之岩在虞虢之界,通道所经,有涧水坏道,常使胥靡刑人筑护此道。说贤而隐,代胥靡筑之,以供食也。」
98
  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飞雉登鼎耳而呴,〈一〉武丁惧。祖己曰:〈二〉「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乃训王曰:「唯天监下典厥义,〈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中绝其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旣附命正厥德,〈四〉乃曰其奈何。呜呼!王嗣敬民,罔非天继,常祀毋礼于弃道。」〈五〉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驩,殷道复兴。
99
 〈一〉《正义》:音构。呴,雉鸣也。诗云:「雉之朝呴。」
100
 〈二〉《集解》:孔安国曰:「贤臣名。」
101
 〈三〉《集解》:孔安国曰:「言天视下民以义为常也。」
102
 〈四〉《集解》:孔安国曰:「不顺德,言无义也。不服罪,不改修也。天以信命正其德,谓其有永有不永。」 《索隐》:附,依《尚书》音孚。
103
 〈五〉《集解》:孔安国曰:「王者主民,当敬民事。民事无非天所嗣常也。祭祀有常,不当特丰于近也。」 《索隐》:祭祀有常,无为丰杀之礼于是以弃常道。
104
  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之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一〉
105
 〈一〉《集解》:孔安国曰:「祭之明日又祭,殷曰肜,周曰绎。」
106

  帝祖庚崩,弟祖甲立,是为帝甲。帝甲淫乱,殷复衰。〈一〉
107
 〈一〉《索隐》:《国语》云「帝甲乱之,七代而陨」是也。
108
  帝甲崩,子帝廪辛立。〈一〉帝廪辛崩,弟庚丁立,是为帝庚丁。帝庚丁崩,子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
109
 〈一〉《索隐》:《汉书·古今人表》及《帝王代纪》皆作「冯辛」。
110
  帝武乙无道,为偶人,〈一〉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武乙猎于河渭之闲,暴雷,武乙震死。子帝太丁立。帝太丁崩,子帝乙立。帝乙立,殷益衰。
111
 〈一〉《索隐》:偶音寓。亦如字。 《正义》:偶,五苟反。偶,对也。以土木为人,对象于人形也。
112
 〈二〉《正义》:为,于伪反。行,胡孟反。
113
  帝乙长子曰微子启,〈一〉启母贱,不得嗣。〈二〉少子辛,辛母正后,辛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为帝辛,天下谓之纣。〈三〉
114
 〈一〉《索隐》:微,国号。爵为子。启,名也。《孔子家语》云「微」或作「魏」,读从微音。邹本亦然也。
115
 〈二〉《索隐》:此以启与纣异母,而郑玄称为同母,依《吕氏春秋》,言母当生启时犹未正立,及生纣时始正为妃,故启大而庶,纣小而嫡。
116
 〈三〉《集解》:谥法曰:「残义损善曰纣。」
117
  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一〉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己之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二〉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三〉而盈钜桥之粟。〈四〉益收狗马奇物,充仞宫室。益广沙丘苑台,〈五〉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六〉以酒为池〈七〉,县肉为林,〈八〉使男女裸〈九〉相逐其闲,为长夜之饮。
118
 〈一〉《正义》:《帝王世纪》云「纣倒曳九牛,抚梁易柱」也。
119
 〈二〉《集解》:皇甫谧曰:「有苏氏美女。」 《索隐》:《国语》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
120
 〈三〉《集解》:如淳曰:「《新序》云鹿台,其大三里,高千尺。」瓒曰:「鹿台,台名,今在朝歌城中。」 《正义》:《括地志》云:「鹿台在衞州县西南三十二里。」
121
 〈四〉《集解》:服虔曰:「钜桥,仓名。许愼曰钜鹿水之大桥也,有漕粟也。」 《索隐》:邹诞生云:「钜,大;桥,器名也。纣厚赋税,故因器而大其名。」
122
 〈五〉《集解》:《尔雅》曰:「迤逦,沙丘也。」〈地理志〉曰在钜鹿东北七十里。 《正义》:《括地志》云:「沙丘台在郉州平鄕东北二十里。《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二百五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
123
 〈六〉《集解》:徐广曰:「誐,一作『聚』。」
124
 〈七〉《正义》:《括地志》云:「酒池在衞州衞县西二十三里。太公《六韬》云纣为酒池,回船糟丘而牛饮者三千馀人为辈。」
125
 〈八〉《正义》:县,户眠反。
126
 〈九〉《正义》:胡瓦反。
127
  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一〉以西伯昌、九侯、〈二〉鄂侯〈三〉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两淫,〈四〉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幷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五〉西伯之臣闳夭之徒,求美女奇物善马以献纣,纣乃赦西伯。西伯出而献洛西之地,〈六〉以请除炮格之刑。纣乃许之,赐弓矢斧钺,使得征伐,为西伯。而用费中为政。〈七〉费中善谀,好利,殷人弗亲。纣又用恶来。〈八〉恶来善毁谗,诸侯以此益疏。
128
 〈一〉《集解》:《列女传》曰:「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炮格之刑。」 《索隐》:邹诞生云「格,一音阁」。又云「见蚁布铜斗,足废而死,于是为铜格,炊炭其下,使罪人步其上」,与《列女传》少异。
129
 〈二〉《集解》:徐广曰:「一作『鬼侯』。邺县有九侯城。」 《索隐》:九亦依字读,邹诞生音仇也。 《正义》:《括地志》云「相州滏阳县西南五十里有九侯城,亦名鬼侯城,盖殷时九侯城也。」
130
 〈三〉《集解》:徐广曰:「一作『邘』,音于。野王县有邘城。」
131
 〈四〉《集解》:徐广曰:「一云『无不两淫』。」
132
 〈五〉《集解》:〈地理志〉曰河内汤阴有羑里城,西伯所拘处。韦昭曰「音酉」。 《正义》:牖,一作「羑」,音酉。羑城在相州汤阴县北九里,纣囚西伯城也。《帝王世纪》云。「囚文王,文王之长子曰伯邑考质于殷,为纣御,纣烹为羹,赐文王,曰『圣人当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纣曰『谁谓西伯圣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
133
 〈六〉《正义》:洛水一名漆沮水,在同州洛西之地,谓洛西之丹、坊等州也。
134
 〈七〉《正义》:费音扶味反。中音仲。费,姓;仲,名也。
135
 〈八〉《索隐》:秦之祖蜚廉子。
136
  西伯归,乃阴修德行善,诸侯多叛纣而往归西伯。西伯滋大,纣由是稍失权重。王子比干谏,弗听。商容贤者,百姓爱之,纣废之。及西伯伐饥国,灭之,〈一〉纣之臣祖伊〈二〉闻之而咎周,〈三〉恐,奔告纣曰:「天旣讫我殷命,假人元龟,〈四〉无敢知吉,〈五〉非先王不相我后人,〈六〉维王淫虐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安食,不虞知天性,不迪率典。〈七〉今我民罔不欲丧,曰『天曷不降威,大命胡不至』?今王其柰何?」纣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乎!」祖伊反,曰:「纣不可谏矣。」西伯旣卒,周武王之东伐,至盟津,诸侯叛殷会周者八百。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尔未知天命。」乃复归。
137
 〈一〉《集解》:徐广曰:「饥,一作『屮』,又作『耆』。」
138
 〈二〉《集解》:孔安国曰:「祖己后,贤臣也。」
139
 〈三〉《集解》:孔安国曰:「咎,恶也。」
140
 〈四〉《集解》:徐广曰:「元,一作『卜』。」
141
 〈五〉《集解》:马融曰:「元龟,大龟也,长尺二寸。」孔安国曰:「至人以人事观殷,大龟以神灵考之,皆无知吉者。」
142
 〈六〉《集解》:孔安国曰:「相,助也。」
143
 〈七〉《集解》:郑玄曰:「王暴虐于民,使不得安食,逆乱阴阳,不度天性,傲很明德,不修敎法者。」
144
  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大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一〉箕子惧,乃详狂为奴,纣又囚之。殷之大师、少师乃持其祭乐器奔周。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二〉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三〉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四〉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大〕白旗。杀妲己。释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五〉封纣子武庚、禄父,以续殷祀,〈六〉令修行盘庚之政。殷民大说。于是周武王为天子。其后世贬帝号,号为王。〈七〉而封殷后为诸侯,属周。〈八〉
145
 〈一〉《正义》:《括地志》云;「比干见微子去,箕子狂,乃叹曰:『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进谏不去者三日。纣问:『何以自持?』比干曰:『修善行仁,以义自持。』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信诸?』遂杀比干,刳视其心也。」
146
 〈二〉《集解》:郑玄曰:「牧野,纣南郊地名也。」 《正义》:《括地志》云:「今衞州城卽殷牧野之地,周武王伐纣筑也。」
147
 〈三〉《集解》:徐广曰:「鹿,一作『廪』。」
148
 〈四〉《正义》:《周书》云:「纣取天智玉琰五,环身以自焚。」
149
 〈五〉《索隐》:皇甫谧云「商容与殷人观周军之入」,则以为人名。郑玄云:「商家典乐之官,知礼容,所以礼署称容台。」
150
 〈六〉《集解》:谯周曰:「殷凡三十一世,六百馀年。」《汲冢纪年》曰:「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也。」
151
 〈七〉《索隐》:按:夏、殷天子亦皆称帝,代以德薄不及五帝,始贬帝号,号之为王,故本纪皆帝,而后总曰「三王」也。
152
 〈八〉《正义》:卽武庚禄父也。
153
  周武王崩,武庚与管叔、蔡叔作乱,成王命周公诛之,而立微子于宋,以续殷后焉。
154

  太史公曰:余以颂次契之事,自成汤以来,采于书诗。契为子姓,其后分封,以国为姓,有殷氏、来氏、宋氏、空桐氏、稚氏、〈一〉北殷氏、〈二〉目夷氏。孔子曰,殷路车为善,而色尚白。〈三〉
155
 〈一〉《索隐》:按:《系本》子姓无稚氏。
156
 〈二〉《索隐》:《系本》作「髦氏」,又有时氏、萧氏、黎氏。然北殷氏盖秦宁公所伐毫王,汤之后也。
157
 〈三〉《索隐》:《论语》孔子曰「乘殷之辂」,《礼记》曰「殷人尚白」,太史公为赞,不取成文,遂作此语,亦疏略也。
158
 《索隐》述赞:简狄吞乙,是为殷祖。玄王启商,伊尹负俎。上开三面,下献九主。旋师泰卷,继相臣扈。迁嚣圮耿,不常厥土。武乙无道,祸因射天。帝辛淫乱,拒谏贼贤。九侯见醢,炮格兴焉。黄钺斯杖,白旗是悬。哀哉琼室,殷祀用迁!
URN: ctp:ws410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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