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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五髒五六腑六釋義
2 是穴位。能轉注他穴。凡節之交(一)三百六十五會。五髒所以稟三百六十五節氣味(二)。乃水穀之氣。化為氣血。自內而外。由外而內。回環相通。蓋天之六元(三)
3 之氣。補益人體五髒。則為本輸(四)。地之五味(五)補益人體六腑。則為府 (六)。
4 髒之氣合於腑。自內相合。府之精。輸於髒。由手足之原穴而轉注。故五髒之俞即原穴。六腑水穀之精華貫入五髒俞穴之起原處。靈樞第一篇九針十二原。乃大淵。大陵。
5 太衝。太白。太溪。左右計十原。增鳩尾脖 。曰膏曰肓。概括六腑所出之要穴。共稱十二原。
6 五髒五 所出為井木。六腑六 所出為井金。天一生水(七)。木上之水乃金之所生。積陽為天。天生萬物。故陽井為金。積陰為地。水為陰。水能生木。故陰井為木。以四時証之。冬月水旺。春月木旺。木上之露。其色青。自根而達於枝葉。木根於地。地下有水。則木繁榮。故曰水生木。故陰井為木。秋月金旺。木上之露其色白。自葉溜根。秋後枝葉雖枯槁。而蒂固根深。金生水。故陽井為金。蓋秋金之氣。抑制其木之枝葉。增益其地下之水分。此五運(八)相推行之次序。井金井木既定。則根據五運流注之。陰井為木。陰滎為火。陰俞為土。陰經為金。陰合為水。陽井為金。陽滎為水。
7 陽俞為木。陽原陽經為火。陽合為土。出為井。溜為滎。注為俞。過為原。行為經。入為合。五髒五 。六腑六 。各行其道。故曰五 之所留。五髒無原。六腑精華注入五髒之俞。故以俞為原。此六腑之所與合。
8 至於人體有病。根據經穴旺時取之。甲丙戊庚壬開府之井穴。乙丁己辛癸開藏之井穴。陽日陽時開陽穴。陰日陰時開陰穴。均間時一取之。陽日流注到陰日。仍開陽穴。
9 陰日流注到陽日。仍開陰穴。各根據相生之次序。每日十一時共開六穴。陽日氣納三焦(九)
10 。六腑皆備。陰日血歸包絡(九)。五髒悉通。此所謂五髒之所溜處。
11 邪氣之來。實則瀉之。多瀉其子。試舉四時以為例。春取絡脈諸滎。大筋分肉之間。木旺於春。滎為火穴。木能生火。取諸滎乃瀉其子。病甚者深取之。病間者淺取之。下雲如春法。亦即此義。夏取諸俞。俞為土穴。夏日火旺。取諸俞乃瀉其子。秋取諸合。餘如春法。蓋取其子仍有甚間之分。詳見於前。冬取諸井。水生木。冬日水旺。
12 取諸井亦瀉其子。此四時之常例。詳推其變。邪氣病患。尤多克我。如土氣旺則水受其克。當瀉其土穴。針深而留之。故冬取諸井。兼取諸俞。蓋井穴過淺。只適宜於間(十)
13 者淺刺速入速出。如冬病之甚者。須深針而留之。指間井穴不足取。當取諸俞之分(十一)。
14 五髒各有五 。五五二十五 。六腑各有六 。六六三十六 。共六十一穴。扁鵲子午經便於流注干支之推算。增心本髒五穴。共為六十六穴。陽日陰日。根據各髒各腑相生之次序取之。間時一穴。木火土金水。與金水木火士五 得五時。中間四時。共為九時。陽日增三焦一穴。取其生我者(十二)。陰日增包絡一穴。取其我生者(十二)。一日六穴。計六時。間五時。合十一時。十日共一百十時。始於癸日亥時。終於癸日子時(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其間缺癸日十時。此流注中天然之缺點。
15 天之十干(十三)。下合地之五運。地之十二支(十四)。上應天之六元。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陽奇陰偶。六腑為陽。五髒為陰。甲膽為陽木。乙肝為陰木。丙小腸為陽火。丁心為陰火。戊胃為陽土。己脾為陰土。庚大腸為陽金。辛肺為陰金。壬膀胱為陽水。癸腎為陰水。根據各髒各腑十日環周之次序。其中尤有陰陽交錯之至理者。蓋五運之始為土。土為四象之母。根據次以生之。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一日一字。甲與己合。同宗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奇偶雖不同。而五日中六十時。時干支恰一周。吾國造甲子始。六十年一大周年。五年中有六十月而周月。五日內有六十時而周時。五運六氣。古今哲學。年年歲歲不同。日日時時亦各不同。然甲己同宗。則陰陽奇偶交相錯落。故甲日開穴。重出於己日之下。己日開穴。又重見於甲日之下。乙庚丙辛丁壬戊癸八日。亦互相交流。同一義理。
16 終始根結釋義
17 凡用針者。必通十二經脈之所終始。營衛偕行二十八脈。此其常例。外邪病患。奇邪離經。陰經典陽經各別。則各有根結。各有終始。陰經陽經不同。手經足經各異。用針者應重足不重手。蓋陰者主髒。陽者主腑。足三陰三陽。接近於髒腑。手三陰三陽之脈度。不接近於髒腑。但補瀉迎隨。和氣之方。必通陰陽髒腑。故根結偏重在足。然脈會大淵。陰陽之有餘或不足。又當從手診脈。蓋人迎主三陽。脈口主三陰。人迎一盛一盛三盛。病在少陽太陽陽明。脈口一盛二盛三盛。病在厥陰少陰太陰。
18 人迎脈口。較平人俱盛三倍以上。名曰陰陽俱溢(一)。當以開十宣之法疾瀉之。
19 不開則血脈閉塞。氣無所行。流淫而傷五髒。危証也。
20 如四倍以上。左為外格(一)。右為內關(一)。內關不通。死不治。
21 人迎脈口。較平人俱盛四倍以上者。名曰關格。與之短期。蓋陰陽離絕。生氣已竭之死証也。
22 其人迎一盛於脈口者。病在足少陽。一盛而躁者。病在手少陽。用針者。皆瀉足少陽而補足厥陰。二瀉一補。日一取之。
23 其人迎二盛於脈口者。病在足太陽。二盛而躁者。病在手太陽。用針者。皆瀉足太陽而補足少陰。二瀉一補。二日一取之。
24 其人迎三盛於脈口者。病在足陽明。三盛而躁者。病在手陽明。用針者。皆瀉足陽明。而補足太陰。二瀉一補。日二取之。
25 其脈口一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厥陰。一盛而躁者。病在手厥陰。用針者。皆瀉足厥陰而補足少陽。二補一瀉。日一取之。
26 其脈口二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少陰。二盛而躁者。病在手少陰。用針者。皆瀉足少陰而補足太陽。二補一瀉。二日一取之。
27 其脈口三盛於人迎者。病在足太陰。三盛而躁者。病在手太陰。用針者。皆瀉足太陰。而補足陽明。二補一瀉。日二取之。
28 刺道畢於終始。終始之道。有常有變。經脈十二。始於手太陰肺。終於足厥陰肝。
29 脈度二十有八。男子始於左手太陰肺。終於督任兩陽蹺。女子始於右手太陰肺。終於任督兩陰蹺。此經脈終始之常。外有經正經別六合。不在其中。皆人身生理之常。其有病變者。則三陰三陽各有終始。各有根結。推而言之。尤有根而不結者。散於絡別而倒行。會於項中。始於任而終於督。七次八穴十四行(二)。尚未盡也。此根而不結之變例。
30 (一)太陽根於至陰。結於命門。(睛明穴)
31 (二)陽明根於厲兌。結於顙大。(頭維穴)
32 (三)少陽根於竅陰。結於窗籠。(聽宮穴)
33 (四)太陰根於隱白。結於太倉。(中腕穴)
34 (五)少陰根于湧泉。結於廉泉。(舌本穴)
35 (六)厥陰根於大敦。結於玉英。(玉堂穴)
36 以上六者。有根有結。重足不重手。蓋足三陰三陽之井穴。皆在足下。故也。
37 (一)足太陽根於至陰。溜于京骨。注于昆崙。入於天柱。六次脈飛陽也。
38 (二)足少陽根於竅陰。溜于丘虛。注于陽輔。入於天容。四次脈光明也。
39 (三)足陽明根於厲兌。溜于衝陽。注于下陵。入於人迎。一次脈豐隆也。
40 (四)手太陽根於少澤。溜于陽谷。注於小海。入於天窗。三次脈支正也。
41 (五)手少陽根於關衝。溜于陽池。注于支溝。入於天牖。五次脈外關也。
42 (六)手陽明根於商陽。溜于合谷。注于陽溪。入於扶突。二次脈偏歷也。
43 以上六者。手足三陽之別絡也。根而無結。重陽不重陰。蓋手之三陰。從胸走手。
44 不上於頭。故不計也。
45 補瀉手法
46 凡用補瀉正法。必先明晰人身偕行營衛(一)左右陰陽內外上下經脈營運之道路。
47 (一)男子午前 左手陰經降。從胸走手。左手陽經升。從手走頭。右手陽經降。從頭走手。右手陰經升。從手走胸。右足陰經降。從胸走足。右足陽經升。從足走頭。左足陽經降。從頭走足。左足陰經升。從足走胸。
48 (二)男子午後 右手陰經降。從胸走手。右手陽經升。從手走頭。左手陽經降。從頭走手。左手陰經升。從手走胸。左足陰經降。從胸走足。左足陽經升。從足走頭。右足陽經降。從頭走足。右足陰經升。從足走胸。
49 (三)午前瀉針手法男女不同。
50 針男子左手足。針向內轉(二)。令病患用口鼻吸氣(針手用鼻吸氣。針足用口吸氣)。陽日用奇數(三七九數分病輕重用之)。陰日用偶數(二六八數分病輕重用之)。
51 針女子右手足。針向外轉(二)。令病患用口鼻呼氣(針手用鼻呼氣。針足用口呼氣)。陽用奇。陰用偶(三)。
52 何謂陽日。甲丙戊庚壬。何謂陰日。乙丁己辛癸。
53 (四)午前補針手法男女不同。
54 針男子左手足。針向外轉。令病患用口鼻呼氣(針手用鼻。針足用口)。陽偶。陰奇(三)。
55 針女子右手足。針向內轉。令病患用口鼻吸氣(針手用鼻。針足用口)。陽偶。陰奇。
56 (五)午後瀉針手法男女不同。
57 針男子左手足。用針女子午前瀉針手法。左右雖不同。而手法針外轉呼氣則同。
58 針女子右手足。用針男子午前瀉針手法。左右雖不同。而手法針內轉吸氣則同。
59 (六)午後補針手法男女不同。
60 針男子左手足。用針女子午前補針手法。左右雖不同。而針內轉吸氣則同。
61 針女子右手足。用針男子午前補針手法。左右雖不同。而針外轉呼氣則同。
62 (七)以上所言。乃男女子後午前午後子前之正例。即靈樞經所謂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內之正義。又云。迎而奪之者瀉也。隨而繼之者補也。迎之隨之。以意合之。針道畢矣。
63 (八)總其大要。男子午前。針內轉吸氣為瀉。針外轉呼氣為補。男子午前。與午後相反。女子午後。與男子午前相同。女子午前。與男子午前相反。不可不辨。
64 寒熱手法
65 靈樞經云。刺諸熱者如以手探湯(一)。刺寒清者如人不欲行(一)。此即繼起者用透天涼燒山火之兩手法。
66 針灸家師承有云。提針為熱。插針為寒。內轉為瀉。外轉為補。補瀉之法。可停針候氣。遲遲轉之。提插之法。不可偏用。蓋盡量插之。而至於骨。則不可再插。盡量提之。而針以外出。則不能再用。故定為三提一插。提針呼氣。插針吸氣。為燒山火。蓋提數多。則氣之出於衛分者多振振惡寒(二)之証。用此手法。陽日用偶數。陰日用奇數。必能使之發熱。反言之。三插一提。插針吸氣。提針呼氣。為透天涼。蓋插數多。
67 則氣之入於營分者多蒸蒸發熱(二)之証。用此手法。陽日用奇數。陰日用偶數。必能使其熱退。
68 除寒退熱。乃針灸家必要之手法。故靈樞針經列於第一篇九針十二原之末。等於冠諸本輸篇之首也。
69 以上所言燒山火透天涼之正法。乃男用於午前。女子用於午後。如男子午後。有大寒証大熱証。當用燒山火透天涼者。則反而用之。如女子午前有大寒証大熱証。當用燒山火透天涼者。亦反而用之。
70 歌曰 三插一提涼透天。三提一插火燒山。
71 提針吹氣插針吸。女午後兮男午前。
72 升降手法
73 五運有太過與不及。五氣傾移。有常有變。卒然而動者謂之變。順應四時。陰陽往複。寒暑迎隨謂之常。根據時取穴。合乎運常。但不能應變。內經氣交變大論篇云。應常不應卒。此之謂也。故刺法論中之升降手法欲發鬱而升之者。均須待時。如當折其勝散其鬱而降之者。勿須待時(一)。試分析如後。
74 五髒藏氣上升之法肝木之氣。鬱而不升。當刺足厥陰之井(大敦)。乙庚日酉時開。
75 心火之氣。鬱而不升。當刺包絡之滎(勞宮)。丙辛日未時開。
76 脾土之氣。鬱而不升。當刺足太陰之俞(太白)。丙辛日醜時開。己日酉時過。
77 肺金之氣。鬱而不升。當刺手太陰之經(經渠)。丙辛日卯時開。
78 腎水之氣。鬱而不升。當刺足少陰之合(陰穀)。丙辛日巳時開。
79 以上所言。上升取穴。須待時之正例。欲氣上行。則用右手大指甲上括針柄。左手指根據經導之。使氣上行。續用補法。或多補少瀉法。
80 五髒藏氣下降之法肝木之氣。欲降而不下。當折其所勝。刺手太陰肺之井穴(少商)。手陽明大腸之合穴(曲池)。
81 心火之氣。降而不下。當折其所勝。刺足少陰之井穴(湧泉)。足太陽膀胱之合穴(委中)。
82 脾土之氣。降而不下。當折其所勝。刺足厥陰肝之井穴(大敦)。足少陽贍之合穴(陽陵泉)。
83 肺金之氣。降而不下。當折其所勝。刺心包絡之井穴(中衝)。手少陽三焦之合穴(天井)。
84 腎水之氣。降而不下。當折其土。刺足太陰脾之井穴(隱白)。足陽明胃之合穴(下陵三里)。
85 以上所言下降取穴。勿須待時之正例。欲氣下行。用右手大指甲下括針柄。使氣下行。純用瀉法。如病在六腑。邪實過勝者。當取手少陽合穴者。用足太陽絡委陽穴代之。當取手陽明合穴者。用足陽明巨虛上廉代之。當取手太陽合穴者。用足陽明巨虛下廉代之。此根據靈樞經本輸篇大腸合於巨虛上廉。小腸合於巨虛下廉。三焦下俞。出於中外廉。名曰委陽。陰有陽疾。實則瀉之之正例。
86 臥針迎隨手法
87 難經云。經言能知迎隨之氣。可令調之。調氣之方。必在陰陽。何謂也。然所謂迎隨者。知營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隨其逆順而取之。故曰迎隨。調氣之方。必在陰陽者。知其內外表裏。隨其陰陽而調之。故曰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88 張世賢注云。手足三陽。手走頭而頭走足。手足三陰。足走胸而胸走手。此乃經脈往來定規。凡欲瀉者。用針芒向其經脈所來之處。迎其氣之方來未盛。乃逆針以奪其氣。是謂之迎。凡欲補者。用針芒向其經脈所去之路。隨其氣之方去未虛。乃順針以濟其氣。是謂之隨。迎隨之施。將以調氣。調氣之術。必在知其病之在陰在陽。隨其陰陽虛實。而施迎隨補瀉。以調其氣焉。內里為陰。外表為陽。內有表裏。外亦有表裏也。
89 古人有曰表之表。里之里。正此意也。陽虛陰實。則瀉陰而補其陽。陽實陰虛。則瀉陽而補其陰。隨其陰陽而調之也。
90 按男子午前。女子午後。照補瀉正法用之。如女子午前。男子午後。則當反其例而用之。蓋男子應日。女子應月。
91 陰陽升降不同。用針者不可不辨。
92 例如男子午前。針左手陽經。針芒從外往上為隨。針芒從內往下為迎。針左足陽經。針芒從內往下為隨。針芒從外往上為迎。針左足陰經。針芒從外往上為隨。針芒從內往下為迎。針左手陰經。針芒從內往下為隨。針芒從外往上為迎。
93 李南豐注云。手上陽進陰退。足上陽退陰進(一)。合六經起止故也。凡針起穴。
94 針芒向上氣順行之道。凡針止穴。針芒向下氣所止之處。左外右內。令氣上行。右外左內。令氣下行。或問午前補瀉。與午後相反。男子補瀉。與女子相反(二)。蓋男子之氣。早在上而晚在下。女子之氣。早在下而晚在上。故男子陽經午前呼為補。吸為瀉。女子陽經。午前以吸為補。呼為瀉。午後亦反之。或者又曰。補瀉必資呼吸。假令尸厥中風。不能使之呼吸者奈何。曰候其自然之呼吸而轉針。若當吸不轉。令人以手掩其口鼻。鼓動其氣可也。
95 噫補瀉提插。分男女早晚。其理深微。原為奇經不拘十二經常度。故參互錯綜如是。若流注穴。但分左右陰陽可也。
96 嘗愛雪心歌云。
97 如何補瀉有兩般。蓋是經從兩邊發。
98 古人補瀉左右分。今人乃為男女別。
99 男女經脈一般生。晝夜循環無暫歇。
100 此訣出自梓桑君。我今授汝心已雪。
101 此子午兼八法而後全也。
102 進針手法
103 內經云。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蓋取穴的時。先以沸水洗淨穴位。
104 醫者亦必用沸水溫針。洗手。消毒。再以左手大指甲切按其穴。成十字形。然後令病患咳嗽一聲。醫者左手持穴。右手以大指中指持針。食指壓針頂。無名指輔針。隨咳刺入。
105 再令病患用口吸氣。醫者徐徐左右旋轉進針。大約吸氣三口。針透天部。吸氣至六口。
106 針至人部。吸氣九口。針到地部。如肌肉輕松。進針容易。吸氣未至九口而針已到地部者。少吸數口氣亦可。如肌肉緊密。吸氣九口而針未到地部者。再多吸氣數口。總以針至地部為止。再如針至肉膜。膜濃針受阻。則令病患口呼氣將針輕提。再令病患吸氣。
107 將針重下。透肉膜後。進針至易。針到地部時。令病患呼氣一口。微提針如小豆許。即停針候氣。停針時。用大指甲括針柄向上括之之正例。如病在下而針穴在上者。則下括針柄。如病在陽經背部而所針開穴為手陰經者。右手括針時。以左手指隨其經脈之道。
108 按引氣而導至肩 。令病者用鼻大呼氣一口。乘呼氣時將針外轉一次。用大指甲將針柄下括數次。乃停針候氣。此即靈樞經第一篇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一)之義。
109 如病在陰經腹部而所取開穴在手陽經者。用右手大指甲將針柄上括。左手指隨其經脈之道。按引氣而導至肘上。轉折入 腋。令病患用口大吸氣一口。針向內轉一次。再用大指將針柄下括二三下。乃停針候氣。
110 催氣手法
111 停針十分鐘內。如針下有脹痛(一)之感覺。見針四圍有紅暈。即知邪氣已至針下。立用正手法瀉之。
112 如停針十分鐘以上而針不脹不痛。見針四圍亦無紅暈。即知邪氣未至針下。當用催氣法催之。
113 催氣法。陽日用偶。陰日用奇數。內轉令病患吸氣。外轉令病患呼氣。陽日用至六數時。即令病患顛倒呼吸。呼氣時針內轉。吸氣時針外轉。顛倒重用六數。乃停針候氣。如邪氣不至。如法再催。或三催。頃刻針下脹痛。即知邪氣已至。勿須再催。即用補瀉正法。
114 調和營衛手法
115 補瀉寒熱升降。正手法用畢時。針下輕松。病患痛苦輕減。將出針時。先用調和營衛手法。先和營(一)氣。後再調衛(一)氣。和營氣針在地部。不分陰日陽日。和營皆用六數。調衛皆用九數。和營用口呼吸。調衛用鼻呼吸。先吸後呼。吸氣針內轉。呼氣針外轉。和營六數時。針在地部。不必輕提。和營六數用畢。頃刻即令病患用鼻呼吸。仍先吸氣後呼氣。吸氣針內轉。呼氣針外轉。外轉時注意將針徐徐提至天部。調衛九數用畢。再停針頃刻即出針。出針時。再令病患用口輕輕吸氣數口。不拘奇偶。將針左右輕輕旋轉出針。
116 出針後。如血分有瘀滯。針下微見黑血。令病者勿疑。幫助病理。以手按擠左右。
117 令黑血盡出。見紅血即自止。
118 出針時邪氣有餘。針之周遭紅暈不盡。皮膚微覺高起。微覺脹痛。則將針搖大其孔。出針後。不必用閉門法。
119 出針時如邪氣已盡。正氣不足。病患頭部覺昏暈。針周遭皮膚色白。針下輕松者。
120 右手出針。速用左手大指按其孔穴揉和之。使正氣不致消耗。
121 靈樞經云。瀉曰必持內之。放而出之。排陽得針。邪氣得洩。補曰如留而還。去如弦絕。令左屬右。其氣故止。外門已閉。中氣乃實。必勿留血。即取誅之。此出針當按不當按之理。
122 用針脈法
123 靈樞經云。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脈法繁多。用針者以六字概括。曰緩急大小滑澀(一)。急者多寒。緩者多熱。大者多氣少血。小者血氣皆少。滑者陽氣盛。微有熱。
124 澀者多血而少氣。微有寒。六脈主五髒諸病。詳見經文。不繁贅。惟小脈不可針。諸小者。陰陽形氣俱不足。勿取以針而調以甘藥也。
125 蓋陰陽虛實互有盛衰者。則補之瀉之。人迎主三陽。寸口主三陰。人迎大寸口一倍二倍三倍。則三陽氣盛。當瀉三陽而補三陰。寸口大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則三陰氣盛。
126 當瀉三陰而補三陽。盛則瀉之。虛則補之。熱則疾之。寒則留之。此補瀉寒熱之正法也。不盛不虛。以經取之。此調和營衛之常法也。如久病陰陽血氣皆不足。人迎寸口脈皆小。只可用甘淡之藥以調之。則慎用針。再者。藏氣有絕於內外之分。絕於外者。則脈去而不來。金匱云。不來或曲如蛇行者死。或來而無去。尺中無脈。此藏氣將絕之脈形。如不診其脈而妄針之。下針即死。其死者有躁靜之分。躁者五髒之氣已先絕於外。
127 其脈去而不來。醫者以手按尺脈。則寸關之脈全無。手足厥逆。四末本輸諸井已無所出。而十二原接受三百六十五節氣味轉注之道已絕。藏真之氣。不得天氣穀氣入而合之。則藏之氣暴露於外。以致其脈去而不來。不用針亦將死之候。針之即死。其死也躁動不安。蓋因藏真之氣盡量洩於外也。是謂逆厥。
128 靜者五髒之氣已先絕於內。其脈來而不去。醫者以手按寸。則尺關之脈全無。張口短氣。吸而難入。蓋藏真之氣將絕。雖有天氣穀氣欲補充之。亦無能為力。不用針亦將死之候。針之即死。蓋藏真之氣先竭而妄針之。重竭其外來之氣。其死也靜。是謂重竭。
129 取五脈者死。其義有二。
130 (一)五里脈。尺動脈在五里。為五 之禁。蓋五髒之真氣。嘗賴六腑水穀之氣以養之。五里乃手陽明之要穴。如藏氣已損而妄針之。則六腑水穀之氣補充五髒之要道隔絕。得穀者昌。絕穀者亡。即此義也。
131 (二)五髒之氣絕而各有脈形。春弦夏鉤秋毛冬石四季脈代(二)。但弦無胃曰死。如按琴瑟。但鉤無胃曰死。前曲後居。如操帶鉤。但毛無胃曰死。按之蕭索。如風吹毛。但石無胃曰死。來如解索。去如彈石。但代無胃曰死。動而中止。不能自還。以上五脈。不可用針。仲景雲。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本調以甘藥之正義。然次條釋脈末語云。名曰代陰也。得此脈者。必難治。脈經定為死脈。賢如仲師。對此脈之斷語。難治之上。加一必字。與不可治之死証。相去幾希。惡可用針乎。
132 針效
133 用針大要。診脈後先辨其表裏虛實寒熱。久病暴病。陽盛陰虛。陰盛陽虛。或病六腑。或病五髒。五髒有疾。當取大淵大陵太衝太白太溪諸原穴(本名俞穴)。針以出病。藉用穀氣托邪外出。故靈樞法天篇稱九針十二原也。五髒痼疾。有外來者。有內生者。有相傳者。有阻礙部分者。用針手法。各有不同。經云。五髒之有疾也。譬猶刺也。猶污也。猶結也。猶 也。刺雖久。猶可拔。邪自外來者。瀉之而已。污雖久。猶可雪。邪自內生。縱橫傳播。或補母。或瀉子。或取其勝者而瀉之之謂。結雖久。猶可解。 雖久。猶可決。此即刺法論中上升下降。升之者。均須待時。解結之謂。降之者。折其所勝。勿須待時。決 之謂。詳見升降手法篇。不再贅。
134 六腑有疾。六腑為陽。五髒為陰。背為陽。腹為陰。陰有陽疾者。取之下陵三里。
135 蓋腹為陰部。有陽明胃腸之病者。正往勿殆。氣下乃止。不下複始。蓋陽明多氣多血。
136 大瀉之盡除其邪。日二刺之。亦無損於正也。
137 六淫之邪。病在三陰三陽。人迎脈大於寸口。寸口脈大於人迎。此即陽盛陰虛陰盛陽虛之鑒別。再有一盛二盛三盛之分。詳前用針脈法。
138 久病暴病。如中風歷節之痼疾。須用子午搗臼(一)最繁難之手法。急痧卒然倒僕。當刺指井見血。急則急之。緩則緩之。此迥然有別也。
139 新病在表者。當淺刺之。陽經取陷。針陷脈(二)則外邪立除。針中脈(二)則濁氣除。針太深則邪氣反沉。氣之在脈。邪氣在上。濁氣(二)在中。清氣(二)在下。
140 清者為營。濁者為衛。淺病近於衛。用針不必損其營。不可不辨。如病入里。則當深針之。停針候氣。辨其寒熱虛實。詳補瀉寒熱各篇。排邪得宜。病可立愈。經云。刺之要氣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風之吹雲。明乎若見蒼天。刺之道畢矣。
141 針害
142 凡將用針。必先診脈。辨其虛實。五髒之氣已絕內外者。針之即死。邪正俱虛。其脈小。不可用針而應調以甘藥。均詳於上。其有邪正俱實。當用純瀉法、如邪實正虛。
143 當先瀉而後補之。補瀉反。則病益篤。男內女外。男外女內。亦詳於前。其補瀉有太過不及者。亦能為害。例如邪氣實而正氣虛。邪氣至針下。緊而急。穀氣至針下。徐而和。如醫者針下不善分析。穀氣已至而仍用瀉針。則耗損精專之營(一)。營者水穀之精氣。此所謂刺之害中而不去則精洩。精洩則病益甚而 也。反言之。邪正俱實。邪氣未盡。穀氣未至而針下緊急。當續用瀉法。盡除其邪氣。如指下針下不明。驟然出針。
144 則餘邪蘊於中。或生癰瘍。此所謂害中而去則致氣。致氣則生癰瘍。用針者。不可不慎也。此針害之概要。
145 針灸禁忌
146 靈樞經法時篇云。補瀉反則病益篤。難經七十八難曰。男外女內。不得氣。是謂十死不一治。
147 十二禁針(一)男外(一)失氣。
148 (二)女內(一)失氣。
149 (三)新內勿刺。已刺勿內。
150 (四)已醉勿刺。已刺勿醉。
151 (五)新怒勿刺。已刺勿怒。
152 (六)新勞勿刺。已剌勿勞。
153 (七)已飽勿刺。已刺勿飽。
154 (八)已飢勿刺。已刺勿飢。
155 (九)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156 (十)大驚大恐。必定其氣乃刺之。
157 (十一)乘車來者。臥而休之。如食頃。乃刺之。
158 (十二)出行來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頃。乃刺之。
159 忌灸者八穴(二)
160 少商 魚際 經渠 勞宮 陽池 少海 委中 陰陵泉歌曰 環周八穴灸無功。足下陰陵泉委中。魚際經渠少商穴。陽池少海與勞宮。
161 妊婦忌針者二穴(三)
162 合谷 昆崙歌曰 環周二穴慎施針。合谷昆崙可墜妊。妙手安胎亦有術。先從足下補三陰。
163 經正六合
164 人身經脈十二。回環之道。有升有降。陰陽不同。言脈度者。左右男女不同。此人道也。本輸皆出於四末(一)。陽受氣於四末。積陽為天。天之在我者。德也。陽為之主。陰為之輔。名為經正。手足三陽為主。手足三陰輔之。三陰合三陽。名為六合。皆至外而內。不同於經脈脈度之常道。故篇名經別。蓋五髒六腑之經脈離合出入。合於天之道也。故本輸各髒腑之穴為合。蓋指井本乎天氣。入肘膝四關(一)。乃合於人身髒腑之氣。自內而外。偏重五髒真機。自外而內。稟受六元正紀。此人之合於天道也。
165 手三陰合手三陽。足三陰合足三陽。十二正凡六合。詳見經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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