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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史
條件: 包含字詞「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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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 (器甲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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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帝欲利戎器,而患有司茍簡。王上疏曰:「漢宣帝號中興賢主,而史稱技巧工匠,獨精於元、成之時。是雖有司之事,而上系朝廷之政。方今外御邊患,內虞盜賊,而天下歲課弓弩、甲冑入充武庫者以千萬數,乃無一堅好精利實可為備者。臣嘗觀諸州作院兵匠乏少,至拘市人以備役,所作之器,但形質而已。武庫之吏,計其多寡之數而藏之,未嘗責其實用,故所積雖多,大抵敝惡。夫為政如此,而欲抗威決勝,外攘內修,未見其可也。儻欲弛武備,示天下以無事,則金木、絲枲、筋膠、角羽之材,皆民力也,無故聚工以毀之,甚可惜也。莫若更制法度,斂數州之作聚為一處,若今錢監之比,擇知工事之臣使專其職;且募天下良工散為匠師,而朝廷內置工官以總制其事,察其精窳而賞罰之,則人人務勝,不加責而皆精矣。聞今武庫太祖時弓尚有如新者,而近世所造往往不可用,此可見法禁之張弛矣。」大抵為此言,以迎逢上意,欲妄更舊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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