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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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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章句下凡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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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卷即趙注分上卷為此卷也。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二章言重民之道,平政為首。三章言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里,舊君之服,蓋有所興,諷喻宣王,勸以仁也。四章言君子見幾而作。五章言上為下效。六章言大人不為非禮非義。七章言父兄已賢,子弟既頑,教而不改,乃歸自然。八章言好言人惡,殆非君子。九章言疾之已甚,亂也。十章言大人所求合義。十一章言視民如子,則民懷矣。十二章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終,謂之大事。十三章言學必根源,如性自得。十四章言廣尋道意,詳說其事,要約至義,還反於樸。十五章言五伯服人,三王服心。十六章言進賢受賞,蔽賢蒙戮。十七章言有本不竭,無本則涸。十八章言禽獸俱含天氣,眾人皆然,聖人超絕,識仁義之主於己也。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輔成王。二十章言《詩》、《書》與《春秋》。二十一章言五世一體,上下通流。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惡,當修飾之,惟義為常。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動,不合時人。二十七章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蹈仁行禮,不患其患。二十八章言顏子之心,有同禹稷。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三十章言曾子子思,處義非謬者也。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賢愚體別。三十二章言小人茍得,妻妾猶羞。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離婁》一篇有六十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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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生,始。卒,終。記終始也。諸馮、負夏、鳴條,皆地名也。負海也,在東方夷服之地,故曰東夷之人也。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岐周、畢郢,地名也。岐山下周之舊邑,近畎夷。畎夷在西,故曰西夷之人也。《書》曰:「大子發上祭于畢,下至于盟津。」畢,文王墓,近於酆、鎬之地。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土地相去千有餘里,千里以外也。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得志行政於中國,蓋謂王也。如合符節,節,玉節也,《周禮》有六節。揆,度也,言聖人之度量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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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曰」至「其揆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殊世而合其道,地雖不比,由通一軌,故可以為百王法也。「孟子曰:舜生於諸馮,遷於負夏,卒於鳴條,東夷之人也」者,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諸馮之地,其後遷居於負夏之地,其卒死於鳴條之野,是東夷之人也。以其地在東方,故曰東夷之人。「文王生於岐周,卒於畢郢,西夷之人也」者,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其終卒於畢郢之地,是西夷之人也。以其地在西,故曰西夷之人。岐山本是周邑,故曰岐周。「地之相去也千有餘里,世之相後也千有餘歲,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者,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終、始之地,與文王所居終、始之地,有千里以外之遠,自舜所生之世,文王所生之世,相後有千二百歲之久,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國,以致治,如合其符節,有同而無異。一為先聖於前,一為後聖在後,其所揆度,則一而無二也。以其同也,揆,度也。○注「生始」至「東夷之人也」。○正義曰:案《史記》云:「舜,冀州之人也,耕於歷山,漁雷澤,陶河濱,作什器於壽丘,就時於負夏,年二十,以孝聞。三十,堯娶以二女,遂舉用之。五十攝行天子事。五十八,堯崩。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嶷山,是為零陵。」今云舜生於諸馮,則諸馮在冀州之分。鄭玄云:「負夏,衛地。」案《地理志》云:「衛地,營室東壁之分野,今之東郡是也。」其本顓頊之墟,推之則衛地與冀州之地相近,是負夏之為地名也。一云負夏鳴條者,《書》云:「湯與桀戰于鳴條之野。」孔傳云:「地在安邑之西。」鄭玄云:「地在南夷。」云「東夷之人」者,案《史記》云:「帝舜為有虞。」皇甫謐云「舜嬪于虞,今河東大陽」是也。○注「岐周畢郢」至「酆鎬也」。○正義曰:案《本紀》云:「古公父,去邠踰梁山,止於岐下。」徐廣曰:「岐山在扶風義陽西北,其南有周原。」裴る案:皇甫謐曰:「邑於周地,故始改曰周。古公有少子季歷生昌,有聖瑞,後立為西伯,移徙都酆。」徐廣曰:「酆在京兆縣東,有靈臺;高阜在上林昆明,北有高阜池,去酆有二十五里,皆在長安南數十里。」徐廣云:「文王九十七崩,謚為文王。」《謚法》曰:「慈惠愛民曰文。」「忠蒙接禮曰文。」武王即位九年,上祭於畢。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南越志》云:郢,故楚都,在南郡。則知畢在郢之地,故曰畢郢。○注「舜至文王,千二百歲」,「《周禮》有六節」。○正義曰:案《史記。世表》推之,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歲矣,其文煩更不錄。《周禮》六節,案《周禮》云:「守邦國者用玉節,守都鄙者用角節。凡邦國之使節,山國用虎節,土國用人節,澤國用龍節,皆金也。以英蕩輔之。」鄭注云:「以金為節,鑄象也。必自以其國所多者,所以相別為信明也。今漢有銅虎符。」杜子春云:「蕩當為帑,謂以函器盛此節。或曰英蕩,或曰函關。門用符節,貨賄用璽節,道路用旌節。注云符節,如今宮中諸官詔符也。璽節者,今之印章也。旌節,今使者所擁節。」是也。將送者,執此節以送行者也。凡此是《周禮》有六節之別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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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子產,鄭卿。為政,聽訟也。溱洧,水名。見人有冬涉者,仁心不忍,以其乘車度之也。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民未病涉也。以為子產有惠民之心,而不知為政,當以時修橋梁,民何由病苦涉水乎?周十月,夏九月,可以成涉度之功。周十一月,夏十月,可以成輿梁也。君子平其,政行辟人可也,焉得人人而濟之。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日亦不足矣。」君子為國家平治政事刑法,使無違失其道,辟除人,使卑辟尊可為也。安得人人濟渡於水乎?每人而悅之欲自加恩,以成其意,則日力不足以足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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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子產聽鄭國之政」至「亦不足矣」。○正義曰:此章指言重民之道,平政為首,人君由天,天不家撫,是以子產渡人,孟子不取也。「子產聽鄭國之政,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者,子產,鄭大夫公孫僑也。溱洧,鄭國水名也。言子產為政聽訟於鄭國,於冬寒之月,見人涉溱洧之水,乃不忍,遂以所乘之車輿濟渡人於溱洧。「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產雖有恩惠及人,而以陸地乘輿而濟人於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濟人矣。所謂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是其政也。言歲中以十一月雨畢乾晴之時,乃以政命成其徒杠。徒杠者,《說文》云:「石工,石橋也,俗作杠,從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十月成津梁,則梁為在津之橋梁也。今云輿梁者,蓋橋上橫架之板,若車輿者,故謂之輿梁。如此,民皆得濟,所以未有憂病其涉者也。君子之為,但平其政事,使無違失,行法於人,而使尊之。其若此則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濟渡之乎?如人人濟之,則人望我者無窮,而我應者有不足焉。故為國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悅,雖日力之窮,亦不足以濟之矣。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於十一月,輿梁成於十月,則病涉之民無不濟矣。子產不知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輿濟人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於當時,以激勸而譏諷之也。○注「子產,鄭卿。為政,聽訟。溱洧,水名」。○正義曰:案《左傳》云:「子產,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也。」又魯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故云鄭卿,為政聽訟也。云「溱洧,水名」者,蓋鄭國之水名。案《地理志》云:「溱洧,水在河南。」又《說文》云:「水在鄭國南,入于洧。」則知溱洧,水名,在鄭國也。○又於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十月即夏九月,已說上篇,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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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芥,草芥也。臣緣君恩,以為差等,其心所執若是也。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禮舊臣為舊君服喪服,問君恩何如則可以為服。曰:「諫行言聽,膏澤下於民;有故而去,則使人導之出疆,又先於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里:此之謂三有禮焉。如此,則為之服矣。為臣之時,謀行言從,惠澤加民。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華元奔晉、隨會奔秦是也,古之賢君遭此,則使人導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國言其賢良。三年不反,乃收其田里。田,業也;里,居也。此三者有禮,則為之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於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於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里:此之謂寇讎。寇讎何服之有?」摶執其族親也。極者,惡而困之也。遇臣若寇讎,何服之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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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告齊」至「之有」。○正義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裏,表裏相應,猶若影響。舊君之服,蓋有所興,諷諭宣王,勸以仁也。「孟子告齊宣王曰」至「如寇讎」者,孟子告諭齊宣王,謂君之視其臣如己之手足,則臣亦視君如己之腹心。君之視其臣如畜之犬馬,則臣亦視其君但以國人遇之也。君之視其臣如土芥之賤而棄之,則臣視其君亦如寇讎惡而絕之也。凡此君臣施報相待以為用矣。蓋無為於其內者,腹心也;有為於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須,猶一體也。此言相待施報均於厚也。若以君視臣如犬馬之畜,而臣視君如國人而弗親,此言不相待施報,均於薄也。以君視臣如土芥之賤,而臣視君如寇讎而惡之,此言不相待施報,均於賤也。然則君臣施報,亦隨之而已。「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孟子:於禮為舊君有喪服,何如斯可為之服言。舊君,所去之國君也。「曰諫行言聽」至「則為之服矣」,孟子答之,謂臣之於君,君有過謬而諫之則行,事有可為而言之則聽,而膏潤之恩澤施之又下浹於民,此得行其道也。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則國君使人導之,以達其情,至出國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稱譽之。去三年之久而不反歸,然後國君乃收其田業里居。此三者是謂三有禮焉。如此三有禮,則可為之喪服矣。「今也為臣,諫則不行,言則不聽」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為臣於國君,君有過謬,及其諫也則拒之而弗得行,言則違之而弗聽,而膏澤又不得以下浹,此不得行其道也。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導之,且搏執其親族而戮之,又困極而惡之於其所往之邦,即自離去之日,遂便收其田業里居,此是謂遇其臣如寇讎之惡。既以寇讎遇其臣,則臣尚何有喪服為哉?○注「舊臣為舊君服喪服」。○正義曰:如《儀禮》言「以道去君,而未絕者,服齊衰三月」,《禮記》云「臣之去國,君不掃其宗廟,則為之服」,是為舊臣服喪服之謂也。○注「如華元奔晉,隨會奔秦」。○正義曰:案《左傳》成十五年:「華元為右師。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魚石為左師,自止華元於河上,後及奔晉,得五月日,乃反。」《書》曰「宋華元出奔晉」、「宋華元自晉歸于宋」是也。云「隨會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隨會從之,至十三年,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晉侯乃使魏壽餘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士會既濟,魏人噪而還。杜注云「喜得士會也」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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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惡傷其類,視其下等,懼次及也。語曰:「鳶鵲蒙害,仁鳥曾逝。」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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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至「可以徙」。○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見幾而作,故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也,是上為下則也。孟子謂國君無罪而殺戮其士,則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無他,蓋大夫雖於士為尊,不可命以為士,然亦未離乎士之類也,是其惡傷其類耳。國君無罪而誅戮其民,則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無他,蓋士於民雖以為尊,不可命以為民,然亦未離乎民之類也,是亦惡傷其類耳。於士言殺,於民言戮者,總而言之皆然也,別而言之,則戮又輕於殺矣。案《周禮》「司稽掌巡市」,云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是知戮不過撻而辱之耳,而殺乃至於亡命故也。《史記》: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乃歎曰:「刳胎殺天,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魚,則蛟龍不會;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君子諱傷其類也。今注云「語曰鳶鵲蒙害,仁鳥增逝」,是亦《史記》之文,趙注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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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者,一國所瞻仰以為法,政必從之,是上為下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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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君以仁義率眾,孰不順焉,上為下效也。孟子謂國君在上,能以仁義先率於一國,則一國之人莫不從而化之,亦以仁義為也。○注云上為下效者。○正義曰:如所謂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也。又荀卿所謂表正則影正,盤圓則水圓,盂方則水方,是其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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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非禮之禮,非義之義,大人弗為。」若禮而非禮,陳質娶婦而長拜之也。若義而非義,藉交報讎是也。此皆大人之所不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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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禮義,人之所以折中,履其正者,乃可為中,是以大人疑禮。孟子謂有所為禮,有所為非禮,有所為義,有所為非義。如非禮非義,惟大夫能弗為之也。○注「陳質娶婦,藉交報讎」者。○正義曰:此蓋史傳之文而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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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中也養不中,才也養不才,故人樂有賢父兄也。中者,履中和之氣所生,謂之賢。才者,是謂人之有俊才者。有此賢者,當以養育教誨不能,進之以善,故樂父兄之賢以養己也。如中也棄不中,才也棄不才,則賢不肖之相去,其間不能以寸。」如使賢者棄愚,不養其所以當養,則賢亦近愚矣。如此,賢不肖相覺,何能分寸,明不可不相訓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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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至「不能以寸」。○正義曰:此章指言父兄之賢,子弟既頑,教而不改,乃歸自然也。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養滅其性德者,以性之能而教養滅其性之才能者,故人所以樂得其賢父兄而教養也。如君子有賢父兄之道,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養人之不中,不推己之才性而教養人之不才,是棄去其不中、不才之人也。如此,則賢不肖,惡能相去以寸哉?是不足以相賢矣。蓋中者,性之德也。才,性之能也。賢父兄者,所以對弟子而言之也,如孟子所謂曾子居武城而謂之為師也、父兄也,是其意也。○注「中者履中和之氣」至「養己也」。○正義曰:「中和之氣」者,蓋人受天地之中而生,稟陰陽之秀氣,莫非所謂中和也。《中庸》云:「喜怒哀樂,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賢以德言。云俊才者,俊智過千人曰俊,則知才能有過於千人之才能,是為俊才也。一云:俊,敏也,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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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人有不為也,而後可以有為。」人不為茍得,乃能有讓千乘之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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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貴賤廉恥,乃有不為,不為非義,義乃可由也。孟子言人之有不為非義之事,然後可以有為其義矣。又所謂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亦是意也。以此推之,則仁也,禮也,智也,皆待是而裁成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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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人之有惡,惡人言之。言之,當如後有患難及己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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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好言人惡,殆非君子,故曰:「不忮不求,何用不藏。」孟子謂人有好談人之不善者,必有患難及之矣。故曰:言人之不善,當如後患何如?《莊子》云:「人者人必反之。」《論語》云:「不忮不求,何用不臧?」亦與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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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仲尼彈邪以正,正斯可矣,故不欲為已甚泰過也。孟子所以譏踰牆距門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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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論》曰:「疾之已甚,亂也。」故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也。孟子言孔子凡所為,不為已甚泰過者也,如《論語》云「疾之已甚,亂也」,同意。○注云「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蓋謂如段干木踰垣而避文侯,泄柳閉門而拒繆公,是為已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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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果,能也。大人仗義,義有不得必信其言,子為父隱也;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義或重於信:故曰惟義所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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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信不果,所求合義也。孟子言大人者,其於言不以必信,所行不以必果,惟義之所在,可以信則信,可以行則行耳。如言必信、行必果,則所謂然小人哉矣,豈大人肯如是邪?蓋孔子與蒲人盟,不適衛而終適衛,是言不必信也。佛召,子欲往而終不往,是行不必果也。○注「子為父隱」,「以其身許友也」。○正義曰:此案《論語》、《禮記》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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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大人謂君。國君視民,當如赤子,不失其民心之謂也。一說曰:赤子,嬰兒也,少小之子,專一未變化,人能不失其赤子時心,則為貞正大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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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之所愛,莫過赤子,視民則然,民懷之張。大人之行,不過是也。孟子言世之所謂為之大人者,是其能不失去其嬰兒之時心也,故謂之大人,如《老子》所謂「常德不離,復歸於嬰兒」之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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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孝子事親致養,未足以為大事,送終如禮,則為能奉大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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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養生竭力,人情所勉。哀死送終,行之高者,事不違禮,可謂難矣,故謂之大事。孟子言人奉養父母於其生日,雖昏定晨省,冬溫夏清,然以此之孝,亦不足以當其大事也。惟父母終,能闢踴哭泣,哀以送之,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斯可以當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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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造,致也。言君子學問之法,欲深致極竟之以知道意,欲使己得其原本,如性自有之然也。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自得之,則居之安;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居之安,若己所自有也。資,取也。取之深,則得其根也。左右取之,在所逢遇皆知其願本也。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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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至「得之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學必根源,如性自得,物來能名,事來不惑,君子好之,朝益暮習,道所以臻也。「孟子曰:君子深造之以道」至「君子欲其自得之也」者,此孟子教人學道之法也,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奧之妙者,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己之所自有,則居之安。居之安者,是使權利不能移,群眾不能傾,天下不能蕩是也。居之安則資質以深,則自本自根,取之不殫,酌之不竭是也。資之既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左右逢其願者,則理與萬物得,性與萬物明,取之左則左,取之右則右,無非自本自根也,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如此,故君子所以學道,欲其自得之也。如莊生所謂黃帝遺其玄珠,使智索之不得,使離朱索之不得,使契詬索之不得,乃使象罔得之。蓋玄珠譬則道也;智有待於思,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離朱有待於明,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契詬有待於言,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象罔則無所待矣,唯無所待,故能得其道,是其所謂自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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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博學而詳說之,將以反說約也。」博,廣。詳,悉也。廣學悉其微言而說之者,將以約說其要,意不盡知,則不能要言之也。是謂廣尋道意,還反於樸,說之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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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廣尋道意,詳說其事,要約至義,還反於樸,說之美者也。孟子言人之學道,當先廣博而學之,又當詳悉其微言而辯說之,其相將又當以還反說其至要者也。以得其至要之義而說之者,如非廣博尋學,詳悉辯說之,則是非可否,未能決斷,故未有能反其要也。是必將先有以博學詳說,然後斯可以反說其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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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以善養人,然後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以善服人之道治世,謂以威力服人者也,故人不心服。以善養人,養之以仁恩,然後心服矣,若文王治於岐邑是也。天下不心服,何由而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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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孟子曰」至「未之有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五霸服人,三王服心,其服一也,功則不同也。上論堯舜,其是違乎!「孟子曰:以善服人者,未有能服人者也」至「未之有也」者,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未有能屈服其人也。以善教而養人者,然後故能屈服其天下。然以善教養天下,天下不以心服而歸往為之王,未之有也。以其能如此,則必為之王者,使天下心服而歸往之矣。蓋所謂善政民畏之、善教民愛之之意也。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若文王作辟雍,是能以善養人者也,故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此之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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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曰:「言無實不祥。不祥之實,蔽賢者當之。」凡言皆有實,孝子之實,養親是也。善之實,仁義是也。祥,善。當,直也。不善之實何等也,蔽賢之人直於不善之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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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正義曰:此章指言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故謂之不祥也。「孟子曰」至「蔽賢者當之」者,孟子謂人之言,無其實本者,乃虛妄之言也。以虛妄之言言之,則或掩人之善,或飾人之惡,為人所惡者也,故其為不祥莫大焉,不祥則禍是矣。不祥之實者,乃蔽賢直之也。所謂蔽賢,則掩人之善是矣。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舉,虞丘知叔敖之賢而不進,凡此之類,是謂蔽賢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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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徐子,徐辟也。問仲尼何取於水而稱之也。孟子曰:「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言水不舍晝夜而進。盈,滿。科,坎。放,至也。至於四海者,有原本也。以況於事,有本者,皆如是是之取也。茍為無本,七八月之間雨集,溝澮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茍,誠也。誠令無本,若周七八月,夏五六月,天之大雨,潦水卒集,大溝小澮皆滿,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以其無本故也。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人無本,行暴得善聲,令聞過其情,若潦水不能久也,故君子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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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徐子」至「君子恥之」。○正義曰:此章指言有本不竭,無本則涸,虛聲過實,君子恥諸,是以仲尼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徐子曰:仲尼亟稱於水,曰:水哉水哉!何取於水也」者,徐子即徐辟者也,徐闢問孟子,以謂孔子數數稱道於水,乃復自而歎之,曰「水哉水哉」云,水之為水哉水哉,何仲尼獨數數稱于水也?「孟子曰:源泉混混,不舍晝夜」至「是之取爾」,孟子答之曰:孔子所以數數稱於水者,以其有本源之泉水,混混滾勢而流,不舍晝夜,是流之不竭,至,有坎科則必待盈滿而後流進,以至乎四海之中。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是孔子所以亟稱而必取之爾。「茍為無本」至「君子恥之」者,孟子又言茍為無本之水,是若周之七八月,夏之五六月間,天之大雨驟降,其雨之水卒然聚集於大溝小澮,皆盈盈然而滿溢,則其乾涸但可立而守之也。以無本源,故如是之速乾耳。孟子復於此,言如聲譽名聞,有或過於情實,而君子所以羞恥之,亦無本之水矣。然則孟子答徐辟以此者,非特言「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而已矣,蓋有為而言之也,以其原泉混混,則譬君子之德性;不舍晝夜,則譬君子之學問;盈科而後進,則譬君子之成章;放乎四海,則譬君子於是造乎道也。○注云「徐子徐辟」。○正義曰:經於《滕文公》篇云:「墨者夷之,因徐辟而見孟子。」又曰:「徐子以告夷子。」是知徐子即徐辟也。○注「大溝小澮」。○正義曰:案《周禮。遂人》:「掌邦之野,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塗。千夫有澮,澮上有道。」鄭注云:「十夫,二鄰之田。百夫,一ガ之田。千夫,二鄙之田。遂、溝、畎、澮,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廣深各二尺;溝倍之,是廣深各四尺也;洫又倍之,是洫廣深各八尺也;澮廣二尋,深二尋。」然則注云大溝、小澮,又非以常制言之爾。《論語》云:「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是仲尼常稱於水者也。
39
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幾希,無幾也。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眾民去義,君子存義也。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仁義也。倫,序。察,識也。舜明庶物之情,識人事之序。仁義生於內,由其中而行,非強力行仁義也。故道性善,言必稱於堯舜。但君子存之,庶民去之而不由爾。
40
[疏]「孟子曰」至「行仁義也」。○正義曰:此章指言禽獸,俱含天氣,就利避害,其間不希。眾人皆然,君子則否。聖人超絕,識仁義之生於己也。「孟子曰: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至「非行仁義也」者,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別異於禽獸畜者無幾也,以其皆含天地之氣而生耳,皆能闢去其害而就其利矣。但小人去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小人也;君子知存其異於禽獸之心,所以為君子也。所謂異於禽獸之心者,即仁義是也。禽獸俱不知仁義,所以為禽獸。今夫舜之為帝,在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雖與禽獸雜居其閒,然能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莫不從之,若決江河也,而無滯之耳。如此,是舜能明於庶物之無知,而存乎異於禽獸之心,詳察人倫之類,而由仁義之道而行之矣。然舜既由其仁義而行之,非所謂行仁義而得之人也,是由仁義而行以得之天性也。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異於禽獸者,皆舜之徒也。曰舜亦人也,我亦人也,有為者亦若是,但當存其異於禽獸之心耳,如楊雄「由於禮義,入自仁門,由於情欲,入自禽門」,斯其旨歟。
41
孟子曰:「禹惡旨酒而好善言。旨酒,美酒也。儀狄作酒,禹飲而甘之。遂疏儀狄,而絕旨酒。《書》曰:「禹拜昌言。」湯執中,立賢無方。執中正之道,惟賢速立之,不問其從何方來。舉伊尹以為相也。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視民如傷者,雍容不動擾也。望道而未至,殷錄未盡,尚有賢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致誅於紂也。武王不泄邇,不忘遠。泄,狎。邇,近也。不泄狎近賢,不遺忘遠善。近,謂朝臣。遠,謂諸侯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三王,三代之王也。四事,禹、湯、文、武所行之事也。不合,己行有不合也。仰而思之,參諸天也。坐以待旦,言欲急施之也。
42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正義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輔成王,太平之隆,禮樂之備,蓋由此也。「孟子曰:禹惡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惡疾其美酒,而樂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惡之。蓋儀狄造酒,禹王飲而甘之,遂疏儀狄是也。善言談而難人,常情之所厭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蓋聞皋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湯執中,立賢無方」,孟子言湯王執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賢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而及,而不為狷者矣。未嘗立驕伉崖異絕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所謂中道而立,能者從之,是其旨歟。《尚書》云「湯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立其賢,則不以一方任之,但隨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長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書》云「佑賢輔德,顯忠遂良」,是其事矣。總以湯言之,則所謂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用人,故無遺賢,是其旨歟。「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視下民常若有所傷,而不敢以橫役而擾動之也。《尚書》曰「文王不敢侮鰥寡」,又曰「懷保小民」,是其事矣。蓋以望商之有賢,道未得至,故不敢誅於紂也,故曰未之見也。「武王不泄邇,不忘遠」者,孟子言武王於在邇之臣,則常欽之而不泄狎;在遠之臣,則常愛之而不遺忘:是所謂不泄邇,不忘遠也。非特臣也,雖遠邇之民,亦如是。《尚書》云「武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所寶惟賢,則遠人安」,又曰「華夏蠻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輔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為功業矣。三王即禹、湯、文武之三代王也。然以孟子則曰三王者,蓋文、武明父子也。言其父,則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云三王四事者,即惡旨酒好善言、湯執中立賢無方、與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不泄邇不忘遠,是四事也。然以孟子於事則云四,蓋父子所為有不同,所以別言之也。言周公施為,其有不合於此三王四事,則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繼日,而未嘗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於此三王之四事,則雞鳴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是其急於有行,如恐失之謂也。○注「三王三代之王也」。○正義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湯,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為三代之王也。
43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王者謂聖王也。太平道衰,王跡止熄,頌聲不作,故《詩》亡。《春秋》撥亂,作於衰世也。晉之《乘》,楚之《杌》,魯之《春秋》,一也。『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此三大國史記之異名。「乘」者,興於田賦乘馬之事,因以為名;「杌」者,へ凶之類,興於記惡之戒,因以為名;「春秋」,以二始舉四時,記萬事之名。其事,則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舉之。其文,史記之文也。孔子自謂竊取之,以為素王也。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竊,亦聖人之謙辭爾。
44
[疏]「孟子曰」至「竊取之矣」。○正義曰:此章指言《詩》可以言,詠頌太平,時無所詠,《春秋》乃興,假史記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孟子曰:王者之跡熄」至「丘竊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風化之迹熄滅而《詩》亡,歌詠於是乎衰亡,歌詠既以衰亡,然後《春秋》褒貶之書於是乎作。《春秋》其名有三,自晉國所記言之,則謂之《乘》,以其所載以田賦乘馬之事,故以因名為《乘》也;自楚國所記而言之,則謂之《杌》,以其所載以記へ凶之惡,故以因名為《杌》也;魯以編年,舉四時,記為事之名,故以因名為《春秋》也。凡此雖曰異其名,然究其實則一也。蓋王者迹熄,則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則齊桓、晉文為五霸之盛者。故其所載之文,則魯史之文。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義,則丘私竊取之矣。蓋《春秋》以義斷之,則賞罰之意於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竊取之者,不敢顯述也,故以賞罰之意寓之褒貶,而褒貶之意則寓於一言耳。○注云「乘為乘馬之事,杌為へ凶之類」。○正義曰:乘馬之事已詳,故不再述。云「杌へ凶」者,案文公十八年《左傳》所謂渾敦、窮奇、杌、饕餮四凶,其言「杌」,乃曰顓頊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告之則頑,舍之則へ,天下之民,謂之「杌」。杜預云:「杌,へ凶無疇匹之貌也。」
45
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小人之澤,五世而斬。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澤者,滋潤之澤。大德大凶,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故曰五世而斬。予,我也。我未得為孔子門徒也。淑,善也。我私善之於賢人耳,蓋恨其不得學於大聖人也。
46
[疏]「孟子」至「諸人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五世一體,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斬各有時,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孟子曰:居子之澤」至「予私淑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雖有賢、不肖之異,然自禮服而推之,則餘澤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斷耳,以其親屬替之者焉。惟孔子有道德之澤,流於無窮,雖萬世亦莫不尊親者矣。孟子所言我未得為孔子徒黨者矣,我但私有所善於己,未有善諸人人也。蓋孟子學孔子者也,然必於此乃言予未得為孔子徒者,蓋亦公孫丑問「夫子既聖矣乎」、則曰「夫聖孔子不居」之意也。孟子之志,又可知矣。斬,斷也。淑,善也。○注云「自高祖至於玄孫」。○正義曰:自高祖至玄孫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是也。今注乃以此證五世而斬者,據己身而推之,則上自高祖,至玄孫,是為無服者也。
47
離婁章句下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三者,皆謂事可出入,不至違義,但傷此名,亦不陷於惡也。
48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喪此三名,則士病諸,故設斯科以進能者也。「孟子曰」至「死傷勇」者,蓋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則取之,故無傷害於為廉;可以無取而乃取之,是為傷害於廉也。又言凡所與之道,可以與之則與之,而不為傷其惠;可以無與而乃與之,是為傷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則死,不為傷害其勇;可以無死而乃死之,是為傷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鎰,是可以取則取之也;求也為聚斂而附益之,是可以無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與願思之粟,是可以與則與之者也;冉子與子華之粟五秉,是可以無與而乃與之者也。比干諫而死,是可以死則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終遽以死許,是可以無死而乃死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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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羿,有窮后羿。逢蒙,羿之家眾也。《春秋傳》曰:「羿將歸自田,家眾殺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擇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曰:「薄乎云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孺子,鄭大夫。庾公,衛大夫。疾作瘧疾。問其僕曰:『追我者誰也?』其僕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僕,御也。孺曰:吾必生矣。其僕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闢。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曰:『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抽矢叩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後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廢君事,故叩輪去鏃,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禮射四發而去。乘,四也。《詩》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禍乎。
50
[疏]「逢蒙學射」至「乘矢而後反」。○正義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養兇獲患,是故子濯濟難,夷羿以殘,可以鑒也。「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強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殺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復言逢蒙所以殺其後羿,是後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孟子引公明儀於往日嘗曰逢蒙殺羿,宜若羿無罪而見殺焉,又鄙之公明儀之言,曰:薄乎此言爾,安得謂之無罪焉?昔鄭國之君使子濯孺子為大夫,以侵伐其衛國。衛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而敵之,我必死矣。遂問其御僕曰:衛之追趕我者是誰也。其御僕乃告之曰:衛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僕乃問:庾公之斯是衛國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謂也?子濯乃與之御僕曰:庾公之斯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見子濯不執弓矢,乃問曰:夫子何為不執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稱己為小人,言小人學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歸害其夫子矣。雖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廢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車輪之上,乃去其鏃利而發射子濯,至發其四矢,然後乃反歸而不追之。蓋去鏃利,所以無害於子濯耳。雲乘矢者,乘,四矢也,蓋四馬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注「羿有窮」至「殺之」。○正義曰:羿有窮后羿者,說在《梁王》首篇詳矣。云「逢蒙,羿之家眾」至「殺之」者,案襄公四年《左傳》云:「將歸自田,家眾殺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殺之國門。」○注「孺子,鄭大夫。庾公,大夫」。○正義曰:襄公十四年《左傳》云:「尹公他學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學射於公孫丁。二子追衛獻公,公孫丁御公。子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鉤而還。尹公他曰:『子為師,我則遠矣。』乃反之。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貫臂。」杜預曰:「子魚,庾公差。」然則孟子之言,與此不同,是二說必有取一焉。
51
孟子曰:「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潔,以不潔汗巾帽而蒙其頭面。面雖好,以蒙不潔,人過之者皆自掩鼻,懼聞其臭也。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惡人,醜類者也。面雖醜而齋戒沐浴,自治潔凈,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當自治以仁義乃為善也。
52
[疏]「孟子」至「上帝」。○正義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惡,西子蒙臭,醜人潔服,供事上帝,明當修飾,惟義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雖好,然加之不潔巾帽而蒙其頭,則人見之亦必遮掩鼻而過之,更不顧也;如惡人雖曰至醜,然能齋戒沐浴,自潔凈其身,則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蓋人能修其己,雖神猶享,而況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注「西子西施」。○正義曰:案《史記》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踐以獻之,吳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願見者,先輸金錢一文。是西施也。
53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故者以利為本。今天下之言性,則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為本耳。若杞柳為杯捲,非杞柳之性也。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惡人欲用智而妄穿鑿,不順物之性,而改道以養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則無惡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也。禹之用智,決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虛無事之處。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則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無事,則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遠也,茍求其故,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雖高,星辰雖遠,誠能推求其故常,千歲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會。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54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與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故者以利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謂也,則事而已矣。蓋故者事也,如所謂故舊無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萬理已具於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於有為則可也,是則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於有為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為性者耳,是則為事矣。事者必以利為本,是人所行事必擇其利然後行之矣,是謂「故者以利為本」矣。我之所以有惡於智者,非謂其智也,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為智,但穿鑿逆其自然之性而為智者矣,故曰「所惡於智者,為其鑿也」。孟子言此,又恐後人因是遂以為故與智為不美,所以復為明言之,故言如為智者,若禹之治水,則我無惡於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無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為智,是亦行其無事耳,而其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於此以為智之美,又非所謂惡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遠者也,然而誠能但推求其故常,雖千歲之後,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計之也。孟子于此以故為美,所以又執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謂則故而已矣為事之故,遂引天與星辰而言故常之故,於此為美也。謂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為性,不以妄自穿鑿改作,則身之修,亦若天與星辰之故常,而千歲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謂故為事故之故,終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蓋故義亦訓常,所謂必循其故之故同。○注「以杞柳為杯捲」。○正義曰:經之《告子》篇文也。○注「星辰,日月之會」。○案孔安國《尚書傳》云:「星辰,日月所會也。」《書》云「辰弗集于房」是也。
55
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弔,入門,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公行子,齊大夫也。右師,齊之貴臣王,字子敖者。公行之喪,齊卿大夫以君命會,各有位次,故下云朝廷也。與言者,皆諂於貴人也。孟子不與右師言,右師不悅,曰:「諸君子皆與言,孟子獨不與言,是簡也。」右師謂孟子簡其無德,故不與言,是以不悅也。孟子聞之曰:「禮,朝廷不歷位而相與言,不踰階而相揖也。我欲行禮,子敖以我為簡,不亦異乎」孟子聞子敖之言,曰:我欲行禮,故不歷位而言,反以我為簡異也。云以禮者,心惡子敖,而外順其辭也。
56
[疏]「公行子」至「不亦異乎」。○正義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動,不合時人,阿意事貴,脅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萬物皆流,而金石獨止。「公行子有子之喪。右師往弔,人門,有進而與右師言者,有就右師之位而與右師言」者,公行子,齊國之大夫,喪其子,故有子之喪。王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弔慰,入公行之門,其間有進揖而與右師王言者,又有就右師王之位所而與言者。「孟子不與右師言」至「不亦異乎」者,言孟子獨不與右師言。右師見孟子不與之言,乃不說而有憤憤之色,曰:諸君子之眾賢皆與我言,獨孟子不與我言,是孟子簡略不禮於我也。孟子聞王此言,乃告之曰:不與右師言者,乃是禮然也,於禮,則朝廷之間不歷位所而相與言,又不踰越階而相揖,我欲行其潰故如是不與之言也。子敖今以我為簡略而為不禮,是其言不亦乖異於禮乎。○注「右師,齊之貴臣」。○正義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謂之大師,卑者謂之少師。諸侯之卿,尊者謂之左師,卑者謂之右師故也。
57
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仁者愛人,有禮者敬人。愛人者,人常愛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與禮也。愛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報之於已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橫逆者,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謂己仁、禮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為以此事來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君子自謂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橫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則與禽獸奚擇哉?於禽獸又何難焉?』妄人,妄作之人。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無異於禽獸,又何足難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無一朝之患也。乃若所憂則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我由未免為鄉人也,是則可憂也。君子之憂,憂不如堯舜也。憂之如何?如舜而已矣。憂之當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終身憂也。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非仁無為也,非禮無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不患矣。」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禮,如有一朝橫來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歸天,不以為患也。
58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責己,小人不改,比之禽獸,不足難矣,蹈仁行禮,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憂也。「孟子曰:君子所以異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眾人者,以其存心與眾人別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禮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愛人者也;有禮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愛人者,人亦常愛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難焉」,孟子又託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則為君子者,必自反責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無禮也,此所以待我橫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為以此橫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無禮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禮矣,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責其己,以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為妄人矣,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既為禽獸,於我又何足責難焉?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而不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而無一朝之患難。乃若君子有所憂慮,是亦不為無焉,然而有憂者,但憂慮而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為法於天下,可傳之於後世,以為人所取則,而我猶尚未免為鄉俗之人,此則君子可憂也。既以憂之,是如之何憂?言憂但慕如舜為法、可傳於後世而止矣。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非仁之事,既以無為,非禮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則君子亦不為之患矣。無他,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為我之患也。前所謂橫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獸又何足難焉,正此之謂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禮存心,其有橫逆加己,又當反己,故無患及耳。
59
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孔子賢之。顏子當亂世,居於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孔子賢之。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飢者,由己飢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當平世,三過其門者,身為公卿,憂民者也;當亂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窮而樂道者也:孟子以為憂民之道同,用與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賢之。禹、稷急民之難若是,顏子與之易地,其心皆然。不在其位,故勞佚異。今有同室之人鬥者,救之,雖被髮纓冠而救之可也。鄉鄰有鬥者,被髮纓冠而往救之,則惑也,雖閉戶可也。」纓冠者,以冠纓貫頭也。鄉鄰,同鄉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鄉鄰,非其事,顏子所以閉戶而高枕也。
60
[疏]「禹、稷當平世」至「可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上賢之士,得聖一概,顏子之心,有同禹、稷,時行則行,時止則止,失期節則惑矣。「禹、稷當平世」至「易地則皆然」者,孟子言大禹與后稷皆當平治之世,急於為民,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為賢,故尊賢之;顏淵當危亂之世,不得其用,居處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簞盛其食、一瓢盛其飲而飲、食之,時人皆不堪忍此之憂,顏淵獨樂於道而不改此憂,孔子亦以為賢。孟子乃至于此,乃自曰:禹、稷、顏回三人,其道則同耳。以其大禹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后稷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饑餓之者,亦如已被其饑餓也,是以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而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與顏子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謂顏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為民之急;禹、稷在顏子之世,亦能不改其樂:是則為同道者也。若其有異,但時之一平一亂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謂禹、稷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鬥爭之者,救勸之者雖被髮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可也,無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為親者也,如有爭鬥而不救勸之,是疏其親也;禹、稷當平世,既達而在上,亦急於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鬥為喻。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若今有同鄉之人有爭鬥者,如被散其髮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則為惑者矣,雖閉戶而勿救之可也,無它,以其鄉鄰於己為疏,非親也,如往救之,是親其疏矣;顏子當危亂之世,既窮而不得用,亦宜處陋巷而不改其樂耳,如改其樂,是媚於世而非賢者也。孟子故以鄉鄰之人不救為喻。由此推之,則孟子為禹、稷、顏回同道,是其不誣於後世也。孔子曰「賢哉!回也」。是孔子賢顏回之謂也;又曰「禹,吾無間然矣」。是孔子賢禹之謂也;南宮適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觀之,孔子美南宮適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賢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賢稷之謂也。然而「三過其門」則主乎禹,今孟子則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則無以奏艱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則無以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蓋躬稼而有天下,雖出乎南宮適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61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匡章齊人也,一國皆稱不孝,問孟子何為與之遊,又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極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凡此五者,人所謂不孝之行。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遇,得也。章子子父親教,相責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朋友切磋,乃當責善耳。父子相責以善,賊恩之大者也。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終身不養焉。夫章子豈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屬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遠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其設心以為不若是,是則罪之大者。是則章子已矣。」章子張設其心,執持此屏妻子之意,以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責罰,是則罪益大矣。是章子之行已矣,何為不可與言。
62
[疏]「公都子曰」至「則章子而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養,下以責己,眾曰不孝,其實則否,是以孟子以為禮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至「敢問何也」者,公都子謂孟子曰:匡章子,遍國人皆稱為不孝者焉,夫子乃與之遊,又從而敬悅之,敢問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謂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業,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三不孝也;好貨財,私愛妻子,而不顧父母之所養,為三不孝也;縱其耳目之所慾,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爭鬥,好頑很,以驚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責善而不相遇也。責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責善,賊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責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責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責善,是賊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至「是則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與父子不相遇而離之,豈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為親屬哉?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終身不為妻子所養也。其章子如或開設於心為不若是,離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義之罪者矣,是則罪之莫大者矣。是則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絕而不與之邪?以此論之,則章子之過,過於厚者矣,宜孟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也。蓋謂不顧父母之養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順父母之意耳。《孝經》云:「父有爭,子則身不陷於不義。」禮云:「與其得罪於州閭鄉黨,寧熟諫。」然則父有不義,雖熟諫以爭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責善施於父子之間哉。故章子所以離之,遂用出妻屏子,為其父有不義而不可言耳。
63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盍,何不也。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將來,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我牆屋,我將反。」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無寄人於我室,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寇退,則曰:治牆屋之壞者,我將來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職則先去以為民望,寇退則反,殆於不可。」左右相與非議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為曾子忠謀,勸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則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寧則復來還,殆不可如是。怪曾子何以行之也。沈猶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猶有負芻之禍,從先生者七十人,未有與焉。」沈猶行,曾子弟子也。行謂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先生,曾子也。往者先生嘗從門徒七十人,舍吾沈猶氏,時有作亂者曰負芻,來攻沈猶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與其難。言賓師不與臣同耳。子思居於衛,有齊寇。或曰:「寇至,盍去諸?」子思曰:「如去,君誰與守?」,子思名也。子思欲助衛君赴難。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師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則皆然。」孟子以為二人同道。曾子為武城人作師,則其父兄,故去留無毀。子思,微少也,又為臣,委質為臣當死難,故不去也。子思與曾子,易地皆然。
64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則皆然」。○正義曰:此章指言臣當營君,師在餘裕,二人處義,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紀之,謂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諸」者,孟子言曾子嘗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曰:無寓人於我室,毀傷其薪木。寇退,則曰:修我牆屋,我將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無寓人於我此室,而毀傷我薪木。寇賊既退,則曰:脩我牆屋,我將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賊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賊至則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靜,則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猶行曰」至「未有與焉」者,言沈猶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猶有寇賊,自負其芻草來攻我室,隨從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與及此難也,故得免其禍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衛,有齊寇」至「君誰與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衛邑,有齊國之寇賊興,或人告之曰:寇賊來,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稱名,答或人曰:如使見其寇賊至則去之,衛君則誰與為守護。,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則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則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則師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則去留人不可毀,無它,其以無所拘也;子思居於衛,則臣之道也,其勢則微小也,當赴君之難,不可去也,無它,以其有所拘也。雖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則皆能如是也。謂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為之師,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無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難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記。弟子傳》:「曾子名參,字子輿,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歲,孔子以為能通孝道,故授之業,作《孝經》,死於魯國。」○注「,子思名也」。○正義曰:案《世家》云:「子思名,字子思,伯魚之子,孔子之孫也。六十二,嘗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沒於衛。」
65
儲子曰:「王使人間夫子,果有以異於人乎?」儲子,齊人也。間,視也。果,能也。謂孟子曰:王言賢者身貌必當有異,故使人視夫子能有異於眾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異於人哉!堯舜與人同耳。」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當何以異於人哉?且堯舜之貌與凡人同耳。其所以異,乃以仁義之道,在於內也。
66
[疏]「儲子」至「同耳」。○正義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賢愚體別,頭員足方,善惡如一。儲子之言,齊王之不達也。儲子謂孟子曰:齊王使人視夫子能有以異別於眾人乎?以其齊王必謂孟子之賢,貌狀須有異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別異於眾人哉?雖堯舜之盛帝亦與人同其貌狀耳。但其所以有異於眾人者,特以仁義之道與人異耳。孟子言此,則知齊王是為不達者也。蓋古之人善觀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內。今齊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過也。○注「儲子,齊人也」。○正義曰:蓋亦因經而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齊,今此乃曰王使人來者,是知為齊人。
67
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良人,夫也。盡富貴者,夫詐言其姓名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間良人之所之也。」妻疑其詐,故欲視其所之。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番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覺也。番間,郭外塚間也。乞其祭者所餘酒肉也。其妻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也。今若此!」與其妾訕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妻妾於中庭悲傷其良人,相對涕泣而謗毀之。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從外來,驕其妻妾。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以為妻妾不知,如故驕之也。由君子觀之,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幾希矣。由,用也。用君子之道觀之,今求富貴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驕人於白日。此良人為妻妾所羞而泣傷也。幾希者,言今茍求富貴,妻妾雖不羞泣者,與此良人妻妾何異也。
68
[疏]「齊人」至「幾希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小人茍得,謂不見知,君子觀之,與正道乖。妻妾猶羞,況於國人。著以為戒,恥之甚焉。「齊人有一妻一妾」至「幾希矣」者,孟子託此以譏時人茍貪富貴而驕人者也,言齊國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處於室,其良人出外,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其妻問所與飲食酒肉者,良人則盡以為富貴者與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門則必饜飽酒肉而後歸,問其所與者,良人皆以為富貴者與之也,而未嘗見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我將視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視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從良人之所往,遍盡一國之中,無有與良人立談話者,終往齊國東郭之處,有冢間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餘祭之酒肉,不飽饜,又顧視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為饜足之道。其妻乃先歸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終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為饜足。遂與其妾共訕良人,而相對涕泣於中庭之間,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訕其已,又施施然喜悅從外來,歸復驕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齊人觀之,則今之人所以諂求富貴利達者,其妻與妾而不羞恥不相對涕泣於中庭者幾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齊人耳。蓋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時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URN: ctp:ws45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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