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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一》[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历代官制总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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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氏太昊以龙纪,故为龙师名官。师,长也。龙纪其官长,故为龙师。春官为青龙,夏官为赤龙,秋官为白龙,冬官为黑龙,中官为黄龙。张晏曰:「庖羲氏将兴,神龙负图而至,因以名师与官也。」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水名。共工氏,以诸侯霸有九州者。以受水瑞,故水名官。神农氏以火纪,故为火师火名。火德也,故为炎帝。春官为大火,夏官为鹑火,秋官为西火,冬官为北火,中官为中火也。神农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师与官也。黄帝云师云名。黄帝受命有云瑞,故以云纪事。春官为青云,夏官为缙云,秋官为白云,冬官为黑云,中官为黄云也。黄帝有景云之应,因以名师与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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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鸟纪,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凤鸟知天时,故以为历正之官。玄鸟氏,司分也。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伯赵氏,司至也。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至冬至止。青鸟氏,司启也。青鸟,鶬鷃也。以立春鸣,立秋止。鶡音晏。丹鸟氏,司闭也。丹鸟,鷩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以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祝鸠氏,司徒也。祝鸠,鹪鸠也。鹪鸠孝,故为司徒,主教民。●鸠氏,司马也。鸠,王●也。挚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鳲鸠氏,司空也。鳲鸠,鴶鵴也。鳲鸠平均,故为司空,平水土。鳲音尸。鴶音秸。鵴音菊。爽鸠氏,司寇也。爽鸠,鹰也。挚,故为司寇,主贼盗。鹘鸠氏,司事也。鹘鸠,鹘雕也。春来冬去,故为司事。鹘音骨。雕音陟交反。似山鹊而小,至春多声。五鸠,鸠民者也。鸠,聚也。治民尚聚,故以鸠为名。五雉为五工正,五雉,雉有五种:西方曰鷷雉,东方曰鶅雉,南方曰翟雉,北方曰鵗雉,伊洛之南曰翬雉。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夷,平也。九扈为九农正。扈,止也,止人使不淫放也。扈有九种,春扈鳻鶞,夏扈窃玄,秋扈窃蓝,冬扈窃黄,棘扈窃丹,行扈唶唶,宵扈啧啧,桑扈窃脂,老扈鴳鴳。以九扈为九农之号,各随其宜,以教民事者也。鶞音敕伦反。唶音子夜反。啧音壮革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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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德不能致远瑞,始以民事命官。此郯子对鲁昭公之辞。仲尼闻之曰:「吾闻之:『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乃见于郯子而学之。又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社稷五祀,是尊是奉。五官之君长能修其业者,死配食于五行之神,为王者所尊奉。春官木正,曰句芒。正,官长也。取木生句曲而有芒角。其祀重也。夏官火正,曰祝融。祝融,明貌也。其祀黎也。秋官金正,曰蓐收。秋物摧蓐而可收也。其祀该也。冬官水正,曰玄冥。水,阴而幽冥。其祀修及熙焉。中官土正,曰后土。土为群物主,故称后也。其祀句龙焉。在家则祀中溜,在野则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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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尧之代,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重黎之后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故尧命之,使敬顺昊天。昊天,言元气广大。星,四方中星。辰,日月所会。历象其分节,敬记天时,以授人也。此举其目,下别序之。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宅,居也。东表之地称嵎夷。旸,明也。日出于谷而天下明,故称旸谷。旸谷,嵎夷,一也。羲仲居治东方之官。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寅,敬。宾,导。秩,序也。岁起于东,而始就耕,谓之东作。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申命羲叔宅南交,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讹,化也。掌夏之官,平序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昧,冥也。日入于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此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之政。寅饯纳日,平秩西成。饯,送也。日出言导,日入言送,因事之宜。秋,西方万物成,平序其政,助成物也。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北称幽则南称明,从可知也。都,谓所聚也。易,谓岁改易于北方。平均在察其政,以顺天常。上总言羲、和敬顺昊天,此分别仲、叔各有所掌。允厘百工,庶绩咸熙。允,信。厘,治。工,官。绩,功。咸,皆。熙,广也。言定四时成岁,历以告时授事,则能信治百官,众功皆广,叹其善。内有百揆、四岳,四岳,分主四方诸侯者也。周礼正义曰:「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其八伯,唯驩兜、共工、放齐、鲧四人而已,馀四人无文可知。故书传云:「惟元祀巡狩,四岳八伯。」尧始以羲、和为六卿,春夏秋冬者,并掌方岳之事,是为四岳。出则为伯。其后稍死,分置八伯,以九州而言,八伯者,据畿外八州也,畿内不置伯,以乡遂之吏主之。四岳之外,更有百揆之官者,但尧初天官为稷,至尧,试舜天官之任,谓之百揆,舜又命禹为百揆,皆天官也。外有州牧、侯伯。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国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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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舜有天下,以伯禹作司空,使宅百揆。禹代鲧为崇伯,入为天子司空,治洪水有成功,言可用之。弃作后稷,播百谷。契作司徒,敷五教。布五常之教。皋繇作士,正五刑。士,理狱官。垂作共工,利器用。垂,臣名。共谓供其百工职事。伯益作虞,育草木鸟兽。虞,掌山泽之官。伯夷秩宗,典三礼。秩,序。宗,尊也。三礼,天地人之礼。伯夷,臣名,姜姓。夔典乐,教胄子,胄,长也,谓元子以下至卿大夫子弟。以歌诗蹈之舞之,教长国子中和祗庸孝友。和神人。命夔使勉之。龙作纳言,出纳帝命。纳言,喉舌之官。听下言,纳于上,受上言,宣于下,必以信。盖亦为六官,以主天地四时也。崔灵恩曰:「自颛顼以来,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故重、黎之后,世掌天地官,号曰羲、和。唐尧受之,乃置天地四时之官,命羲、和之后,使复旧职,而掌天地之事。又分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使主四时,为六卿之任。及其末年,舜摄百揆,改地官为司徒,秋官为士,冬官为司空,春官为秩宗。故尚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和仲、和叔等,使主四时之事。又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地官之事也。皋繇作士,五刑有服,秋官之任也。禹作司空,以平水土,冬官之职也。伯夷为秩宗,典朕三礼,此春官之所司也。」又周礼正义曰:「稷为天官,羲、和为夏官,共为六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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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后之制,亦置六卿。甘誓曰「乃召六卿」是也。其官名次,犹承虞制。礼记曰:「夏后氏官百,天子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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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制,天子建天官,先六太,曰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典司六典。典,法也。此盖殷时制也。周则太宰为天官,太宗曰宗伯,宗伯为春官,太史以下属焉。太士,以神仕者。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众,谓群臣也。此亦殷时制也。周则司士属司马。太宰、司徒、宗伯、司马、司寇、司空为六官。天子之六府,曰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典司六职。府,主藏六物之税者。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徒。司土,土均也。司木,山虞也。司水,川衡也。司草,稻人也。司器,角人也。司货,●人也。●音华猛反。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此亦殷时制也。周则皆属司空。土工,陶瓬也。金工,筑、冶、凫、莺、锻、桃也。石工,玉人、磬人也。木工,轮、舆、弓、庐、匠、车、梓也。兽工,函、鲍、韗、韦、裘也。唯草工职亡,盖谓作萑苇之器。韗音吁援反。瓬音方往反。五官致贡曰享。贡,功也。享,献也。致其岁终之功于王,谓之献也。太宰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致事,而诏王废置也。五官之长曰伯。谓为三公也。周礼「九命作伯」。千里之内为王畿,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属、连、卒、州,犹聚也。伯、帅、正,亦长也。凡长,皆因贤侯为之。殷之州长曰伯,虞、夏及周皆曰牧。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老,谓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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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王既黜殷命,参改殷官,制为周礼,以作天地四时之名,谓之六卿。改太宰为天官冢宰,太宗为春官宗伯,以司徒为地官,司马为夏官,司寇为秋官,司空为冬官。立天官冢宰掌邦治,地官司徒掌邦教,春官宗伯掌邦礼,夏官司马掌邦政,秋官司寇掌邦刑,冬官司空掌邦事。六官之职,皆总属于冢宰。故论语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尔雅曰:「冢,大也。」冢宰则太宰,于百官无所不主。各有徒属,周于百事。崔灵恩曰:「夫百王不同,各置官礼。为禅让相传者亦不得不改,但所以改者少。非禅让之世者变易必多,以革人视听。所以禅让不改多者,以禅让道同,人未为弊,故不改者多。非禅让之世,须变人情,故必多改。故王者之兴,必有改官之礼,此周礼所兴之意也。」岁终,天子斋戒受谏,谏当有所改为。卿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质,犹平也,平其计要。百官斋戒受质,受平报也。然后休老劳农,飨食之也。成岁事,断计要也。制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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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暨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秦自以德褒二代,故兼称之。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太尉主五兵,丞相总百揆。又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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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因循而不革,隋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孟康注汉书曰:「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等为外朝。」王莽篡立,慕从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乱亡。至更始之时,官爵皆群小贾竖。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光武中兴,务从节约,并官省职,费减亿计。后汉建武六年诏曰:「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官吏尚繁。」于是司隶、州牧条奏,并省四百馀县,吏职减损,十置其一。废丞相与御史大夫,而以三司综理众务。洎于叔世,事归台阁。论道之官,备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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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与吴蜀,多依汉制。晋氏继及,大抵略同。山公启事曰:「晋制,诸坐公事者,皆三年乃得叙用。其中多有好人,令逍遥无事。臣以为略依左迁法,隋资才减之,亦足惩戒,而官不失其用。」诏善之。又傅玄奏曰:「诸官有病满百日不差,宜令去职,优其礼秩。既差而复用。」太元六年,改制减费,损吏士职员,凡七百人。时议省州郡县半吏,以赴农功。荀勖议以为:「省吏不如省官,省官不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昔萧曹相汉,载其清静,此清心也。汉文垂拱,几致刑措,此省事也。光武并合吏员,县官国邑,才置十一,此省官也。魏太和中,遣王人四出,减天下吏员,正始中亦并合郡县,此省吏也。今必欲求之于本,则宜以省事为先。设官分职,委事责成。量能受任,思不出位。若欲省官,窃谓九寺可并于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至东晋,桓温又表曰:「愚谓门下三省、秘书、著作,通可减半。古以九卿综事,不专尚书。今事归内台,则九卿为虚设,皆宜省并。若郊庙籍田之属,则临时权兼,事讫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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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及宋齐,亦无改作。宋时新制,长吏以父母疾去官,禁锢三年。山阴令沈叔任父疾去职,御史中丞郑鲜之上议曰:「所以为其制者,莅官不久,则奔竞互生,故杜其欲速之情,以申考绩之实耳。今父母之疾,而加以罪名,损义疾理,莫此为大。」诏从之。于是自二品以上父母及为祖父母后者,坟墓崩毁及疾病,族属辄去,并不禁锢。又刘祗为中书郎,江夏王义恭领中书监,服亲不得相临,表解职也。孝武诏曰:「昔二王两谢,俱至崇礼。自今三台五省,悉同此例。」又诏曰:「方镇所假礼白版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官司有三台、五省之号,三台,盖两汉旧名。五省,谓尚书、中书、门下、秘书、集书省也。郡县有三岁为满之期。宋州、郡、县居职,以三周为小满。梁武受终,多遵齐旧。然而定诸卿之位,分配四时,说在列卿中。置戎秩之官,百有馀号。武帝时,置百二十五号将军,为二十四班。陈遵梁制,不失旧物。陈依梁制,年未满三十者,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左奏及经为挽郎得仕。其诸郡,唯正王任丹阳尹经迎得出身,庶姓尹不得。必有奇才、异行、殊勋,别降恩旨叙用者,不在常例。其相知表启通举者,每常有之。亦无年常考校黜陟之法。既不为此式,所以勤惰无辨。凡选官无定期,随阙即补,多更互迁官,未必即进班秩。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即胜于转。若有迁授,或由别敕,但移转一人为官,则诸官多须改动。陈书曰:「旧式,拜官皆在午后。唯拜蔡景历为度支尚书日,驾幸玄武观,帝恐景历是日不得预宴,特令早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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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魏昭成之即王位,初置官司,分掌众职。以燕凤为右长史,许谦郎中令然而其制草创,名称乖疏。皇始元年,道武平并州,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等官悉用文人。天兴中,太史言天文错乱,当改王易政,故官号数革。初,道武制官,皆拟远古云鸟之义,诸曹走使谓之「凫鸭」,取飞之迅疾也。以伺察者为候官,谓之「白鹭」,取其延颈远视。他皆类此。至孝文太和中,王肃来奔,为制官品,百司位号,皆准南朝,改次职令,以为永制。凡守令以六年为满,后经六年乃叙。又作考格,以之黜陟。太和十八年,诏曰:「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朕今三载一考,考便黜陟,各令当司考其优劣为三等。六品以下,尚书重问;五品以上,朕与公卿亲论善恶。上上者迁之,下下者黜之,中中者守本位。」又宣武帝行考陟之法,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阶;散官上第者,四载登一级。孝明以后,授受多滥。自明帝孝昌以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并立佐僚,所在颇为烦扰。及东魏静帝时,齐神武作相,高隆之表请自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又时诸朝贵多假常侍以取貂蝉之饰。隆之自表解侍中,并陈诸假侍服者,请亦罢之。又自军国多事,冒窃官者不可胜数。隆之奏请检括,得五万馀人。而群小喧嚣,隆之惧而止。北齐创业,亦遵后魏,台省位号,多类江东。以门下省掌献纳谏正,中书省管司王言,秘书省典司经籍,集书省掌从容讽议,中常侍省掌出入门閤,御史台掌察纠弹劾。后主临御,爵禄犬马。御马及犬,乃有仪同、郡君之号,藉以旃罽,食物十馀种。其宫婢、阉人、商人、胡户、杂户、歌舞人、见鬼人滥富贵者万数。至末年,太宰、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三公等官,并增员而授,或两或三,不可称数。后周之初据关中,犹依魏制。及平江陵之后,别立宪章,酌周礼之文,建六官之职,其他官亦兼用秦汉。他官,谓将军、都督、刺史、太守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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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践极,百度伊始,复废周官,还依汉魏。其于庶僚,颇有损益,凡官以四考而代。又制,凡官以理去职,听并执笏。至炀帝,意存稽古,多复旧章。百官不得计考增级,如有德行功能灼然显著者,擢之。大业三年,始行新令,有三台、五省、五监、十二卫、十六府。殿内、尚书、门下、内史、秘书,五省也。谒者、司隶、御史,三台也。少府、长秋、国子、将作、都水,五监也。左右翊、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屯、左右御、左右候、十二卫也。左右备身、左右监门等,凡十六府也。或是旧名,或是新置。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军、监门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于时天下繁富,四方无虞,衣冠文物为盛矣。既而渐为不道,百度方乱,号令日改,官名月易,图籍散逸,不能详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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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职员多因隋制,虽小有变革,而大较不异。高祖制:文官遭父母丧者,听去职。贞观六年,大省内官,凡文武定员,六百四十有三而已。显庆元年初制:「拜三师、三公、亲王、尚书令、雍州牧、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左右仆射,并临轩册授。太子三少、侍中、中书令、诸曹尚书、诸卫大将军、特进、镇军、辅国大将军、光禄大夫、太子詹事、太常卿、都督及上州刺史在京者,朝堂受册。」又制:「文武官五品以上老及病不因罪解者,并听同致仕例。」龙朔二年,又改京诸司及百官之名,改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其馀官司悉改之。咸亨元年复旧。至于武太后,再易庶官,或从宜创号,改尚书省为文昌台,门下省为鸾台,中书省为凤阁,御史台为肃政台及诸寺卫等名,又置控鹤府官员。或参用古典。改六尚书为天地四时之官。天授二年,凡举人,无贤不肖,咸加擢拜,大置试官以处之。试官盖起于此也。试者,未为正命。凡正官,皆称行、守,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阶卑而官高者称守,阶官同者,并无行、守字。太后务收物情,其年二月,十道使举人,并州石艾县令王山耀等六十一人,并授拾遗、补阙。怀州录事参军崔献可等二十四人,并授侍御史。并州录事参军徐昕等二十四人,并授著作郎。魏州内黄县尉崔宣道等二十二人,并授卫佐、校书、御史等。故当时谚曰:「补阙连车载,拾遗平斗量。杷推侍御史,艶脱校书郎。」试官自此始也。于时擢人非次,刑网方密,虽骤历荣贵,而败轮继轨。神功元年制曰:「自今本色出身,解天文者进转官不得过太史令,音乐者不得过太乐、鼓吹署令,医术者不得过尚药奉御,阴阳卜筮者不得过太卜令,解造食者不得过司膳寺诸署令。」又制:「其有从勋官、品子、流外、国官、参佐、视品等出身者,自今不得任京清显要等官。若累阶应至三品者,不须进阶,每一阶酬勋两转。如先有上柱国者,听回授期以上亲。必有异行奇材别立殊效者,不拘此例。」神龙初,官复旧号。凡武太后所改之官。二年三月,又置员外官二千馀人。国初,旧有员外官,至此大增,加兼超授诸阉官为员外官者,亦千馀人。中书令李峤,初自地官尚书贬通州刺史,至是召拜吏部侍郎。峤志欲曲行私惠,求名悦众,冀得重居相位,乃奏请大置员外官,多引用势家亲识。至是,峤又自觉铨衡失序,官员倍多,府库由是减耗也。于是遂有员外、员外官,其初但云员外。至永徽六年,以蒋孝璋为尚药奉御,员外特置,仍同正员。自是员外官复有同正员者,其加同正员者,唯不给职田耳,其禄俸赐与正官同。单言员外者,则俸禄减正官之半。检校、试、摄、判、知之官。摄者,言敕摄,非州府版署之命。检校者,云检校某官。判官者,云判某官事。知者,云知某官事。皆是诏除,而非正命。逮乎景龙,官纪大紊,复有「斜封无坐处」之诵兴焉。景龙中,有太平、安乐、长宁、宜城等诸公主及皇后陆氏妹郕国夫人、李氏妹崇国夫人并昭容上官氏与其母沛国夫人郑氏、尚宫柴氏、贺娄氏、女巫陇西夫人赵氏,皆树用亲识,亦多猥滥。或出自臧获,或由于屠贩,多因赂货,累居荣秩,咸能别于侧门降墨敕斜封以授焉,故时人号为「斜封官」。时既政出多门,迁除甚众,自宰相至于内外员外官及左右台御史,多者则数逾十倍,皆无厅事可以处之,故时人谓之「三无坐处」,谓宰相、御史及员外官也。先天以来,始惩其弊。玄宗御极,宰相姚元崇、宋璟吏部尚书,大革奸滥,十去其九。时有殿中侍御史崔莅、太子中允薛昭讽帝曰:「先朝所授斜封官,恩命已布,而姚元崇、宋璟等沮先帝之明,归怨陛下,道路谤讟,天下称冤。奈何与万人为仇敌,恐有非常之变。」上以为然,乃下诏曰:「诸缘斜封、别敕授官,先令停任,宜并量材叙用。」监察御史柳泽又上疏,极言不可:「其斜封官得免罪戾,已沐恩私。旬月之内,频烦降旨,前敕令至冬处分,后敕又令替人却停,将何以止奸邪?将何以惩风俗?」至开元二十五年,刊定职次,著为格令。此格皆武德、贞观之旧制,永徽初已详定之,至开元二十五年再删定焉。至二十八年,又省文武六品以下官三百馀员及诸流外、番官等。盖尚书省以统会众务,举持绳目。门下省以侍从献替,规驳非宜。中书省以献纳制册,敷扬宣劳。秘书省以监录图书。殿中省以供修膳服。内侍省以承旨奉引。尚书、门下、中书、秘书、殿中、内侍,凡六省。御史台以肃清僚庶。九寺、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五监少府、将作、国子、军器、都水为五监。以分理群司。六军、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为六军。十六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左右威、左右领军、左右金吾、左右监门、左右千牛为十六卫。以严其禁御。一詹事府、二春坊、有左右春坊,又有内坊,掌阁内诸事。三寺、家令寺、率更寺、太仆寺。十率左右卫、左右司御、左右清道、左右监门、左右内侍,凡十率府。俾乂储宫。牧守督护,分临畿服,京府置牧,馀府州置都督、都护、太守。设官以经之,置使以纬之。按察、采访等使以理州县。节度、团练等使以督府军事。租庸、转运、盐铁、青苗、营田等使以毓财货。其馀细务因事置使者,不可悉数。其转运以下诸使,无适所治,废置不常,故不别列于篇。自六品以下,率由选曹,居官者以五岁为限。于是百司具举,庶绩咸理,亦一代之制焉。一岁为一考,四考有替则为满。若无替,则五考而罢。六品以下,吏部注拟,谓之旨授。五品以上,则皆敕除。自至德之后,天下多难,甄才录效,制敕特拜,繁于吏部,于是兼试、员外郎,倍多正员。至广德以来,乃立制限,州县员外,兼试等官,各有定额。并云:额内溢于限者,不得视职。其有身带京官冗职,资名清美,兼州县职者,云占阙焉,即如正员之例。官以三考而代,无替四考而罢,由是官有常序焉。

要略》

1
官数 官品 设官沿革 封爵 三公 宰相 三老五更 禄秩
2
官数
3
唐六十员,虞六十员。尚书云:「建官惟百。」郑玄云:「虞官六十,唐官未闻。尧舜同道,或皆六十。并属官而言,则皆有百。」
4
夏百二十员。尚书云:「夏、商官倍。」则当二百。郑玄曰:「百二十。」
5
殷二百四十员。明堂位「二百」。郑玄曰:「二百四十。」
6
周六万三千六百七十五员。内二千六百四十三人,外诸侯国官六万一千三十二人。按礼记王制计之。殷制周。
7
汉自丞相至佐史,凡十三万二百八十五员。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
8
后汉七千五百六十七员。
9
晋六千八百三十六员。
10
宋六千一百七十二员。
11
齐二千一百三员。
12
后魏七千七百六十四员。
13
北齐二千三百二十二员。并内官。
14
后周二千九百八十九员。并内官。
15
隋一万二千五百七十六员。内官二千五百八十一,外郡县官九千九百九十五。
16
大唐一万八千八百五员。内官二千六百二十一,外郡县官一万六千一百八十五。
17
官品:周官九命。
18
汉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六等。
19
后汉自中二千石至斗食,凡十三等。
20
魏秩次多因汉制,更置九品。
21
晋、宋、齐并因之。
22
梁因之,更置十八班,班多为贵。
23
陈并因之。
24
后魏置九品,品各置从,凡十八品。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阶,凡三十阶。
25
北齐并因之。
26
后周制九命,每命分为二,以正为上,凡十八命。
27
隋置九品,品各有从。自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上下,凡三十阶,自太师始焉,谓之流内。流内自此始焉。炀帝除上下阶,唯留正、从各九品。又置视正二品至九品,品各有从,自行台尚书令始焉,谓之视流内。视流内自此始。
28
大唐自流内以上,并因隋制。又置视正五品、视从七品,以署萨宝及正祓,谓之视流内。又置勋品九品,自诸卫录事及五省令史始焉,谓之流外。流外自此始。勋品自齐梁即有之。
29
设官沿革略举崇著者。其当部之官长,虽品秩下者,亦附此。
30
黄帝:六相尧有十六相。为之辅相,不必名官。
31
少昊:司徒、前汉尝加大,后汉又加大。司马、项羽加大,汉以后曰大,后周又加大。司空、前汉加大,改御史大夫为之。后周又加大。司寇。后周有内司寇卿,后又加大。
32
唐:羲和、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州牧。
33
虞:太师、太保、纳言、隋及大唐尝改侍中为之。后稷、秩宗、士、共工、虞。
34
夏:九卿。
35
商:太宰、晋、宋、齐、梁、陈改太师为之。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司士、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太子太师、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少傅、方伯。
36
周:太傅、少师、少保、冢宰、后周加大。宗伯、后周加大。内史、秦置内史,治京师,如诸郡守。后周有内史中丞大夫。隋改中书为内史监令。大唐亦尝以中书为内史。太仆正、至汉为太仆。梁为卿。大唐尝为司驭卿,又尝为司仆卿。大将军、自战国时楚置。前后左右将军。周末置。
37
秦:太尉。左右丞相、丞相、后周末加大。相国。侍中、本丞相史,隋改为纳言,又改为侍内。大唐尝为纳言,或为左相,或为黄门监。黄门侍郎,后周纳言大夫。大唐为鸾台侍郎,又改为门下侍郎。散骑常侍。魏加侍郎,又加员外,又加通直。大唐分为左右。少府吏,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四人。汉置五人,其一人为仆射,四人分曹。后汉为五曹。至晋有六曹。尚书令、仆射、汉置左右。大唐尝改为左右匡政,或为左右丞相,武太后尝为文昌左右相。尚书丞。至汉置四人。后汉减二人,为左右丞。大唐尝为左右肃机。御史大夫、大唐尝为大司宪,武太后又尝改为肃政,又分为左右。奉常、汉改曰太常,后改曰奉常,又改为太常。后汉为奉常,自后为太常。梁谓之卿。大唐尝为奉常卿,又尝为司礼卿。郎中令、汉为光禄勋。后汉尝为郎中令。魏为光禄勋。梁除勋字,谓之卿。大唐尝为司宰卿,又尝为司膳卿,又为光禄卿。卫尉、汉尝为中大夫令。至梁,谓之卿。至大唐,尝为司卫卿。宗正、汉尝改为宗伯。至大唐,尝为司宗卿,又尝为司属卿。治粟内史、汉改曰大农令,又改曰大司农。后汉末为大农。魏为司农。至梁谓之卿。后魏又加大。大唐尝为司稼卿。主爵中尉、汉以右扶风代之。廷尉、二汉、梁、北齐为大理。梁谓之卿,徐代曰廷尉。大唐尝为详刑卿,又为大理卿。典客、汉改为大鸿胪,又尝曰大行。至梁,除大字,谓之卿。大唐为同文卿,又尝为司宾卿,又为鸿胪卿。典属国、少府、至梁谓之卿。大唐尝为内府监,亦尝为尚方监,又为少府监。将作少府、汉改为大匠。梁为大匠卿。隋为将作大监,又改为大匠。大唐亦尝为大匠,又尝为缮工监,又尝为营缮监,又为将作监。尉。汉武更名执金吾。中书谒者令、仆射。至汉尝以宦者为之。魏为中书监令,专掌机务。隋为内史监令,寻改为内史,又改为内书,又为内史令。大唐复为中书令,尝为右相,又为内史,又为紫薇令。詹事、大唐尝改为端尹,又尝改为宫尹、少詹事,并为少尹。中庶子、庶子、晋改庶子为左右。隋罢中。大唐尝为左右中护。太子家令、大唐尝为宫府大夫。率更令、大唐尝为司更大夫。仆。大唐尝为御仆大夫。率内史、理京师,汉分为左右,又置京兆尹、左冯翊代之。郡守、汉改为太守。后魏每部置三太守。隋置通守。魏之二守,隋之通守,并佐贰。大中二大夫。大唐并为文散。
38
汉:领尚书事、至后汉为录尚书事。三公曹尚书。常侍曹尚书,主公卿事。后汉改为吏曹,主选举,又为选部。魏为吏部。宋尝置两员。大唐尝改为司列太常伯,又尝为天官。中书侍郎、东晋尝为通事郎。隋为内史侍郎,又为内师侍郎。大唐为内史侍郎,又为中书侍郎,又为紫薇侍郎。御史中丞、后魏曰中尉。大唐改治书侍御史为之,尝为司宪大夫。光禄大夫、优宠者则加银章青绶。至魏晋则又加金章紫绶。齐尝置左右。至隋为散官。中散大夫。王莽置。大唐为文散。太皇太后卿长信少府、太后以下卿,以至于陈,自后魏无。皇太后卿长信少府、皇后卿大长秋。隋有令。大唐改为内侍。中常侍。大唐为内常侍。都水使者。至宋尝为水衡令。梁曰大舟卿。隋尝为都水监。大唐尝为司津监,又尝为水衡都尉。骠骑、后汉加大将军。大唐为武散。游击、大唐为武散。卫、车骑、骁骑、梁置左右。伏波、上、骑、材官、轻车、楼船、横海、护军、至大唐为勋官。度辽、贰师、蒲类、强弩、戈船、奋威、建威、积射二十一将军。奉车、骑、驸马三都尉。至梁,尚主者为之。司隶校尉、督察三辅。隋有司隶大夫。大唐京畿采访使亦其职。刺史、刺举郡县。至隋治人。都护。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特进、大唐为文散。诸加官。左右曹诸吏、散骑、中常侍、侍中为之。
39
后汉:贼曹尚书。尚书侍郎三十六人。初称尚书郎中,满岁称尚书郎,三岁称侍郎,五岁迁大县令。魏有尚书郎。晋又有郎中。隋初置三十六侍郎,后置员外郎一人,后又六曹各置侍郎,每曹有郎,有员外郎。大唐改曹郎为郎中。秘书监。后又置令。大唐尝为兰台太史,少监为侍郎,又尝为麟台。武卫、至隋置左右。大唐为左右鹰扬卫。辅国、晋加大。宋改为辅师。大唐为武散。四征、四镇、四安、虎牙、征虏、捕虏、横野、鹰扬、讨逆、讨虏、破虏等将军。四中郎将、都督。至晋加大。河南尹、留守。班同三司、前汉文帝以宋昌卫将军,亚三司,未为官也。仪同三司。魏有开府仪同三司。晋又有开府仪同三司。后魏有仪同三司。北齐有开府仪同三司,又有仪同三司。后周有开府仪同,又有上开府仪同大将军。至隋为散官,又诸卫各置开府一人。八座。
40
魏:五兵尚书、至后魏有七兵尚书。隋曰兵部。大唐尝为司戎太常伯,或为夏官,或为武部,又为兵部。度支尚书、吴有户部。晋以后为度支。至隋为民部。大唐尝为度支,又为户部。祠部曹尚书。至后魏有仪曹尚书。后周有礼部。隋置礼部尚书。大唐尝为司礼太常伯,或为春官,又为礼部。殿中监。秩甚卑。隋曰殿内监。大唐尝为中御府大监。中卫、晋分为左右卫将军。隋改为左右翊卫。大唐复为左右卫。中领军、寻改曰领军。隋改为左右屯卫。大唐尝为左右戎卫,又尝为左右玉钤卫,又为左右领军。镇军、冠军、游骑、大唐并为武散。四平、镇北、虎威、抚军、淩江、宁朔等将军。行台。
41
晋:三公尚书,掌刑狱。起部尚书。有事即置,事毕即省。国子祭酒。唯宋曰总明观祭酒。大唐尝为大司成,又为成均祭酒。中军、龙骧、宁远。大唐为武散。
42
宋:殿中将军。
43
齐:都官尚书。至隋改为刑部。大唐尝为司刑太常伯,又尝为秋官,又改为宪部,又为刑部。
44
梁:太府卿。大唐尝为外府卿,又尝为司府卿。云麾、中武、壮武、明威、定远、大唐并为武散。宇宙等大将军。始以太常等名卿,分为四时,凡十二卿。
45
后魏:柱国、至大唐为勋官。天柱二大将军。诸少卿。
46
后周:军器。
47
隋:左右武候府大将军、大唐为金吾卫。左右监门府将军。大唐改府为卫。大总管。通守。佐太守。折冲府。正议、通议、朝议、朝请、朝散等大夫。左右骁卫府。大唐除府字。
48
大唐:太子宾客。汉之四皓,非官。左右千牛卫、左右屯营、后改为羽林军,尝改为卫。左右威卫、尝改左右豹韬卫。左右龙武将军。平章事、知政事、参知机务、同中书门下三品、平章军国重事。节度使、采访使。宣威、武散。怀化、归德等将军。并武散,以授归义蕃官。
49
封爵:黄帝,方制万里,为万国,各百里。
50
唐虞夏,建国凡五等,曰公、侯、伯、子、男。
51
殷,公、侯、伯三等。公百里,侯七十里,伯五十里。
52
周,公、侯、伯、子、男五等。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周公居摄改制,大其封。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百里。
53
秦爵二十等。最高彻侯,乃得食县。其次关内侯,食租税于关内。馀十八等,大庶长以下,则如吏职。
54
汉,国王、国侯、亭侯三等。王皆裂地,侯以户数为差,分人自此始。汉初论功封列侯者,凡百四十三人。食邑者除租,每户一岁更输钱二百。
55
后汉亦三等。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列侯,虽寇、邓元勋,不过四县。
56
魏,王、公、侯、伯、子、男,次县侯,次乡侯,次亭侯,次关内侯,凡九等。关内侯为虚封,自此始。
57
晋亦有王、公、侯、伯、子、男,又有开国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伯、子、男及乡亭、关内等侯,凡十五等。王大国二万户,三军,兵五千;次国一万户,二军,兵三千;下国五千户,一军,兵千五百。其公之制如五千户国。侯如不满五千户国,并置一军,千人。其伯、子、男以下各有差,不置军。
58
宋皆因晋制,唯大小国皆三军。至孝建中,凡国官属不得称臣于其主,改称下官。
59
齐因之。
60
梁因前代。定制:诸王言曰令,境内称之曰殿下;公侯言曰教,境内称之曰第下。皆自称曰寡人。相已下表疏如臣而不称臣,文书下群官皆曰告。
61
陈有郡王、嗣王、藩王、开国郡公、开国县公、侯、伯、子、男、沐食侯、乡亭侯、开国中关外侯,凡十二等。
62
后魏有王、开国郡公、散公、侯、散侯、伯、散伯、子、散子、男、散男,凡十一等。王食半,公三分食一,侯伯四分食一,子男五分食一。
63
北齐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
64
后周有公、侯、伯、子、男五等。
65
隋有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子、男,凡九等。
66
大唐,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郡公、县公、开国侯、伯、子,凡九等。并无其土,加实封者,乃给租庸。自武德至天宝,实封者百馀家;自至德至大历三年,实封者二百六十五家。
67
三公:夏、商以前,云天子无爵,三公无官。伊尹曰:「三公调阴阳。」
68
周以太师、太傅、太保曰三公。
69
汉以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为三公。
70
后汉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天地灾变即皆策免,自太尉徐防始焉。灵帝就长安拜张温为太尉。三公在外,自温始也。
71
魏、晋、宋、齐、梁、陈、后魏、北齐皆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72
后周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司徒为卿。
73
隋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
74
大唐因之。
75
宰相:黄帝置六相。
76
尧有十六相。
77
殷汤有左右相。
78
周成王有左右相。
79
秦悼武王始置左右丞相,始皇又始置相国。
80
汉置丞相,尝置相国,或左右丞相,寻复旧。成帝改御史大夫为司空,与大司马、丞相是为三公,皆宰相也。哀帝改丞相为大司徒,亦为宰相。
81
后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宰相,献帝复置宰相。
82
魏改丞相为司徒。而文帝复置中书监、令,并掌机密,自是中书多为枢机之任,亦宰相也。又置大丞相及相国。
83
晋惠帝改丞相为司徒,寻复旧,俱为宰相。而中书监、令,常管机要,亦是相也。
84
宋齐梁陈,并相因习,或为丞相,或为相国,多非寻常人臣之职。或掌机密,或录尚书,或综朝权,或管朝政,或为侍中,或给事中,或受顾命,皆为宰相。然中书职任机务之司,不必他名,亦为宰相。其有侍中兼外官,若宋王弘,侍中兼内官,若沈演之,其例不少,即非宰相,并在当时委任而已。
85
后魏、北齐亦置丞相,俱为宰相。尤重门下官,多以侍中辅政,亦宰相也。
86
后周大冢宰,亦其任也。其后亦置左右丞相。
87
隋有内史、纳言,是真宰相。柳述兵部尚书,参军机密;又杨素为右仆射,与高熲专掌朝政。
88
大唐侍中、中书令为真宰相,中间尝改为左右相。他官参者无定员,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知机务、参与政事及平章国重事之名者,并为宰相,亦汉行丞相事之例也。其同中书门下三品,自贞观中以兵部尚书李绩始。
89
三老五更:礼:「天子父事三老,兄事五更。」
90
后汉明帝以李躬为三老,桓荣为五更。安帝以李充为三老,灵帝以袁逢为三老。
91
魏高贵乡公以王祥为三老,郑小同为五更。
92
后魏孝文以尉元为三老,游明根为五更。
93
后周武帝以于谨为三老。
94
禄秩:周制:自天子至下士,凡六等。诸侯国君十卿禄,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四大夫禄,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倍上士,食七十二人。上士倍中士,食三十六人。中士倍下士,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食九人。庶人在官,为未命为士者。次国小国同。
95
汉制:自中二千石至百石,凡十二等。中二千石、月俸百八十斛。二千石、百二十斛。比二千石、百斛。千石、八十斛。六百石、七十斛。比六百石、六十斛。四百石、五十斛。比四百石、四十五斛。三百石、四十斛。比三百石、三十七斛。二百石、三十斛。比二百石、二十七斛。百石。十六斛。
96
后汉大将军、三公俸各三百五十斛,凡诸受俸,皆半钱半谷。延平中定制:中二千石,月俸钱九千,米七十二斛。真二千石,钱六千五百,米三十六斛。比二千石,钱五千,米三十四斛。千石,钱四千,米三十斛。六百石,钱三千五百,米二十一斛。四百石,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三百石,钱二千,米十二斛。二百石,钱一千,米九斛。百石。钱八百,米四斛八斗。腊及立春,更班赐有差。
97
宋制:州郡秩俸,多随土所出,无有定准。有父母、祖父母年登七十者,并给见钱。其郡县田禄,以芒种为断。此前去官者,则一年秩皆入前人;此后去官者,悉入后人。
98
梁制:一品秩万石,二品三品为中二千石,四品五品秩为二千石。
99
后魏其禄每季一请。诸宰人之官,各随近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各八顷,县令、郡丞六顷,更代相付。
100
北齐官秩,一品每岁八百疋,从一品七百疋,二品六百疋,从二品五百疋,三品四百疋,从三品三百疋,四品二百四十疋,从四品二百疋,五品一百六十疋,从五品一百二十疋,六品一百疋,从六品八十疋,七品六十疋,从七品四十疋,八品三十六疋,从八品三十二疋,九品二十八疋,从九品二十四疋。执事官一品以下,给公田各有差。
101
后周制禄秩,下士一百二十五石,中士以上至上大夫各倍之,上大夫是为四千石,卿二分,孤三分,公四分,各益其一,公因盈数为一万石。其九秩一百二十石,八秩至于七秩,每二秩六分而下各去其一,二秩、一秩俱为四十石。
102
隋京官正一品禄九百石,其下每以百石为差,至正四品,是为三百石。从四品二百五十石,其下每以五十石为差,至正六品,是为一百石。从六品九十石,以下每以十石为差,至从八品,是为五十石。其给皆以春秋二季。刺史、太守、县令,则计户而给禄,各以户数为九等之差。其禄唯及刺史二佐及郡守、县令。京官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五顷,至五品则为田三顷。其下每品以五十亩为差,至九品为一顷。外官亦各有职分田,又给公廨田以供。
103
大唐定给禄之制,京官正一品,米七百石,钱九千八百。一品,米六百石。正二品,米五百石,钱八千。从二品,米四百六十石。正三品,米四百石,钱六千一百。从三品,米三百六十石。正四品,米三百石,钱四千二百。从四品,米二百六十石。正五品,米二百石,钱三千六百。从五品,米一百六十石。正六品,米一百石,钱二千四百。从六品,米九十石。正七品,米八十石,钱二千一百。从七品,米七十石。正八品,米六十七石,钱一千六百。从八品,米六十二石。正九品,米五十七石,钱一千三百。从九品,米五十二石。从并同外官,各降一等。其干力及防閤、庶仆并别给。内外文武官,自一品以下,并给职田。京官诸司及郡县,又给公廨田,并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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