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部 去級界平民族》 |
1 | 人類之苦不平等者,莫若無端立級哉!其大類有三:一曰賤族,二曰奴隸,三曰婦女。夫不平之法,不獨反於天之公理,實有害於人之發達,觀印度而知之矣。印人在昔有四種: |
2 | 一曰婆羅門,為淨行者,或出家,或在家修淨行而涅盤者; |
3 | 二曰剎帝利,為王種,奕世君臨,統轄其餘之三姓者; |
4 | 三曰吠舍,舊曰毗舍,為商賈,貿易有無者; |
5 | 四曰戍陀羅,舊雲首陀,為農民及奴身勤稼穡者。首陀內分賤族七十餘,今略舉數種如下: |
6 | 一曰配哈,為工,服役於剎帝利者,不食肉蔥,不飲酒; |
7 | 二曰摭麻,作下工,一切肉皆食; |
8 | 三曰巫士哈,打獵,食蛇鼠,作路工; |
9 | 四曰拖卑,洗衣者; |
10 | 五曰咩打,作掃地除糞之工者; |
11 | 六曰冬,抬死人而燒之者。 |
12 | 以上皆賤役,而以咩打及冬為最下。賤族之中,皆不得為官為士,而各賤族各專其職,不得改役他業,不得通婚姻,子子孫孫世為之。 |
13 | 凡此各種族皆分級隔絕,不得通婚、交接;皆限其位業,不得逾越上達。故苟生於下族,雖有至聖人豪,不得為仕宦師長,不知不識以了其生。故印度人雖有二萬萬,除婦女嚴禁外,實一萬萬;而此一萬萬人者,除去諸劣下種外,僅婆羅門、剎帝利不過一二千萬人耳。全國命之所寄在此一二千萬人中,其餘二萬萬人,雖有智勇,無能為役,此其國所以一敗塗地而不可振救也。蓋不平等之法,自棄其種族甚矣。自埃及、巴比倫、希臘皆有族級奴隸之別,東方亦然。歐洲中世有大僧、貴族、平民、奴隸之異,壓制既甚,故以歐人之慧,千年黑暗,不能進化。法大革命,實為去此階級,故各國效之而收大效。近百年則平民之權日興,奴隸之制盡釋,雖有貴族、大僧,而事權日落,與君權而並替。蓋平等之理日明,故富強之效日著,此其大驗矣。日本昔有封建,於是有王朝公卿,有藩侯,有士族,有平民,頗與春秋時相類;自維新後一掃而空,故能驟強。今埃及、突厥、波斯、俄羅斯有君主、大僧、世爵、平民、奴隸五等,故突厥弱,俄雖外強而中殭。美之人民至平等,既不立君主而為統領。自華盛頓立憲法,視世爵為叛逆,雖有大僧而不得入衙署、幹公事。林肯之放黑奴也,動兵流血,力戰而爭之,故美國之人舉國皆平民,至為平等,雖待黑人未平,亦升平世之先聲矣,故至為治強富樂。中國當春秋以前有封建世爵,諸侯既世其國,大夫又世其家,故雖以蕞爾之諸侯,而魯之三桓,鄭之七穆,楚之屈、景,齊之國、高,宋之華、蕩,皆以世卿為之;士人、民家,則雖以孔子之至聖,僅攝相事;顏、閔之上賢,不得一命。當時無印度之弊,頗類歐洲之中世、日本維新以前矣,自孔子創平等之義,明一統以去封建,譏世卿以去世官,授田制產以去奴隸,作《春秋》、立憲法以限君權,不自尊其徒屬而去大僧,於是中國之俗,階級盡掃,人人皆為平民,人人皆可由白屋而為王侯、卿相、師儒,人人皆可奮志青雲,發揚蹈厲,無階級之害。此真孔子非常之大功也,蓋先歐洲二千年行之,中國之強盛過於印度,皆由於此。惟君權雖有義理以責任之而專制不除,奴隸雖經光武用孔教之義頻免為良人,而明以後投大戶者不絕,及樂戶、丐戶、蛋戶之名,尚有不盡得為平民者;而婦女之禁抑未解。三者尚未改,故平等之義未盡,而愚弱亦從之。雖然,人民男子之自由至矣,但一間未達耳,真可以一變至道者也。夫人類之生,皆本於天,同為兄弟,實為平等,豈可妄分流品,而有所輕重,有所擯斥哉!且以事勢言之,凡多為階級而人類不平等者,人必愚而苦,國必弱而亡,印度是矣;凡掃盡階級而人類平等者,人必智而樂,國必盛而治,如美國是也。其它人民、國勢之愚智、苦樂、強弱、盛衰,皆視其人民平等不平等之多少分數為之,平之為義大矣哉!故孔子之於天下,不言治而言平,而於《春秋》三世進化,特以升平、太平言之也。 |
14 | 方今各國,奴隸之制盡解,賣買人口之風已禁,即俄最多奴,亦已除免。我國孔子創無奴之義,光武實施免奴之制,實於大地首行之,其於平等之道有光哉!林肯以鐵血行之,風動大地,然尚為光武之後學而已。然方今中國奴制未除,以同為黃帝之子孫,不幸貧而見鬻,遂抑及世世子孫不得比於人列,傷哉!同類自相踐踏,何其愚也!夫林肯於黑奴之異類異狀,猶以人類平等之義,捐白人無量之肝腦膏血而救之,而我國奴隸皆出三皇五帝神明之裔,考其遠祖皆為弟兄,而忍以一日之貧,凌辱其兄弟無量世胄,此其愧於林肯,豈可言哉!故以天下之公理言之,人各有自主獨立之權,當為平等,不當有奴;以人之事勢言之,平等則智樂而盛強,不平等則愚苦而衰弱,不可有奴;以中國人類之譜系言之,則同出一祖,同為族屬兄弟,不忍有奴。上之失孔子之聖制,下之愧光武、林肯之仁心。故免奴之制,他國即不行,而中國當先行者也;中國今而不行,可為大恥也。 |
15 | 今以中國之奴制考之,自古戰爭,俘掠人口,於是用以為奴隸;又有鬻賣人口者,收為奴婢以供富貴者之用。然三代皆有井田以授民,人人有百畝之田,安有為奴者。孔子手定《六經》,滅去奴隸,其於人類,有天子、諸侯、大夫、士、庶民之等,無有為奴者也。故《六經》無「奴隸」字,《論語》「箕子為奴」,蓋攻紂之暴以叔父為奴用耳,非真奴也。戰國及秦、漢之爭,多虜掠人口,而又有髡鉗為奴之罰,故複有奴。劉歆偽為《周官》,以漢制飾之,乃托為罪隸、閩隸、蠻隸,夷隸、貉隸諸名,以為周公之制。然光武尊用儒術,特舉大典,累下詔書,免奴婢為良人。今以《後漢書?光武本紀》按之:建武六年十一月丁卯,「詔王莽時吏人沒入為奴婢不應舊法者,皆免為庶人」。建武十三年平蜀,十二月,「詔益州民自八年以來被略為奴婢者,皆一切免為庶民,或依托為人下妻欲去者悉聽之;敢拘留者,以略人法從事」。建武十四年十二月癸卯,「詔益、涼二州奴婢,自八年以來自訟在所官,一切免為庶民,賣者無還直」。嗟乎,孔教之行,免奴之制,中國先創二千年矣,真於大地最光哉! |
16 | 其後蒙古以兵力滅服各國,虜其人民以為奴隸。蓋胡狄之俗專以強力,故以奴為常,人臣庶民之家能虜人者,即以為奴,而人主亦以群臣為奴,而中國實無是也。不幸有劉歆偽《周官》之制,故人忘孔子之大義,以為周公所有,故明世複盛行之。糧稅日重,人皆投大戶以求免稅,故近世奴隸雖不多而不能絕焉。然十八行省中,惟廣東、江、浙略有之,餘省亦殆無奴矣。至八旗之制既以奴才為稱,而旗戶之下複有包衣;又於罪罰者,有「發黑龍江披甲為奴」之制,此皆為蒙古之遺風,而複秦、漢虜掠人口為奴、髡鉗為奴之制,是退化也,違公理而失孔子之聖制甚矣。吾先祖連州公嘗為連州訓導,有子弟自安南買得奴還,皆放之;又在連州得奴,還其券而遣之,謂「豈可以數十金抑人累世乎!」仁哉!今中國之奴不多,即有之,皆以名分抑之,但供祠墓灑掃之役,非一私人所役使者也。有之,於人民之所益無幾;免之,於人民之所損無幾,蓋舉國皆用雇役久矣。廣東大姓之奴隸多有千數百人,亦自力田服賈,除以歲時供祠墓之役,皆與主人無關,近多有出洋致富者矣。雖謂購奴有費,而用之數世,償之已多。今宜發明公理,用孔子之義,引光武之制,將所有奴籍悉予除免,盡為良人,悉聽於原地雜居,庶黃帝子孫同盡平等,而才傑之民得以奮興,既免有奴之恥,又得多民之益,一舉而三善備,孰有過於此乎!夫人為天所生,民為國所有,非一家一民所能私也。免奴之制固所宜然,而購奴之費究有自來,驟出令免之,有奴之家必生怨心,宜有以分別處之。 |
17 | --奴之已有子孫者及已聚族眾者,其服已久,足償所費,以仁人之心,豈宜沿惡俗而多求,是宜概行豁免,不許苛責。惟奴於本主及其祖宗究有恩義,宜當報效,可各捐銀十元或五元以酬原主,許其分年攤交以代掃除祠墓之費,則其原主可無怨矣。 |
18 | --新買之奴改為雇僕,不論買價多少,以十年為例,攤算扣除。其年限滿者准其免工,未滿者准照年限捐贖,無力捐贖者再從工役,如其年限。其奴之名義先為除免,婢亦同此,改為雇役,免除婢名。皆以年限扣除,准其以銀捐贖。其有主人加以烙灼苛暴者,許其告所在有司,立予免除,不扣年限。 |
19 | --自定除免奴婢例後,不許買賣人口。蓋人者天之所生,民者國之所有,買者侵人自主獨立之權,賣者失己自主獨立之權,皆不可也。其有犯者罪之。 |
20 | --蛋戶、樂戶、丐戶之別異流品,不過以其執業過賤而抑之耳。然蛋戶操舟,與為農工何異。樂戶執鑰,尤為雅業,何賤之有!丐戶則宜編於恤貧院,督以作工而教誨之,豈可永遠黜棄、擯出平民,俾其世代子孫賤不得伸焉?若夫優倡、皂隸,並斥流外,原其執業太賤而身近官人,恐其轉瞬變化,即服官在上,以濁流雜清流、以賤人凌貴人耳。此在君權獨私之世,故慮防宜深,若憲法既立,清議盈塗,報紙溢國,豈易私一下流而授以官哉!若夫優者實為樂人,古之賢者所托,而今各國學校之所學,風俗教化恆必由之,今中外貴人亦多戲友,此更無待於擯斥矣。皂隸雖役於官,然力抑其進上之途,則彼愈無發揚之望。夫人必有希望之心,乃有進上之志,今既絕之於進上之途,則彼不叢惡而包羞、作奸而犯法,將何為矣?是迫之使為惡,甚不然也。立法者將導人以上達,則人爭向上而為義;將抑人以下達,則人爭向下流而為惡,夫何事導人為惡哉!今中國皂隸之無恥而為惡至矣,民受其害甚矣,為良吏者開口輒言嚴胥差,蓋由習俗之深而先以惡人待之也。夫皂隸既不能免,則豈可使環官之左右者皆惡人,而待官之一人嚴之乎?此亦立法者之過也。古之府史胥徒,皆為庶人在官,漢之吏役,並與登進,各國同之。然則擯黜皂隸,乃近世不平之法也。人權之自立既明,男女絕無怨曠之苦,時無倡家,可不須禁。然則向來所有蛋戶、樂戶、丐戶、優倡、皂隸,皆多為品流,有害平等之義,有損生民之用,宜予蠲除,概為平民,一變至道,近於太平矣。 |
21 | 印度種族階級之制最害,故其眾多種族,貴之若婆羅門、剎帝利、吠舍、戍陀羅,賤之若首陀中之配哈、摭麻、巫士哈、拖卑、咩打、冬等名目族級,宜予淘汰刪除,概為平等。先獎以通業,次導以通姻,化之既久,平等成風,然後大同可期也。埃及、突厥、波斯尚有奴俗,皆當一律鏟除,以昭太平之化。各國奴風既掃,盡為平民,惟世爵未除,大僧尚尊,皇族尚在。數百年後,民權日盛,各國之為民主日多,必從美國之例,世爵亦除而禁之,視為叛逆矣。天演之哲學日明,耶、佛、回教日少日弱,新教日出,大僧日少而日衰,久必化為平等矣。各國既盡改為民主統領,亦無帝王,亦無君主,自無皇族,不待平而已平,男女之權又已獨立。至於是時也,全世界人類盡為平等,則太平之效漸著矣。 |
22 | 同種國既合一矣,既大同矣,而民族之混同為難。然其教化相等,面目相等,既經混一之同教同養,即無自分其民族之高下,則平等相親,固自易易。若歐洲之羅馬、條頓、斯拉夫族,本自全同,固易合一;即亞洲之華夏族、蒙古族、日本族,一被同等之教化,其智能皆相類,面目亦相同,則亦至易合同而化矣。所最難合同而化者,人種顏色絕殊異者也。今世界中有白色種者,有黃色種者,有棕色種者,有黑色種者,面色絕異,神氣迥殊,如之何而能化之也? |
23 | 於全世界中,銀色之人種橫絕地球,而金色之人種尤居多數,是黃白二物據有全世界。白種之強固居優勝,而黃種之多而且智,只有合同而化,亦萬無可滅之理。吾見吾國人久游英、澳,或在國中而精選飲食,能採西法之良而養生者,顏如渥丹,與歐人同。凡日食用煎牛肉半生熟、血尚紅滴者,行之數月,面即如塗脂矣。若多行太陽之中,挹受日光,游居通風之地,吸受空氣,加以二三代合種之傳,稍移南人於北地,更易山人於江濱,不過百年,黃種之人,皆漸為白色,加以通種,自能合化,故不待大同之成,黃人已盡為白人矣。是二種者已合為一色,無自辨別,惟棕、黑二種與白人遠絕,真難為合者也。 |
24 | 棕色者,目光黯然,面色昧然,神疲氣苶,性懶心愚,耗矣微哉,幾與黑人近矣!然頭尚端正,下頦不出,則腦質非極下也,但多近熱帶,發洩過多;或崎嶇山谷,服食不良致然耳。欲補救之,一曰移地,二曰通種,先變為黃人,則再變為白人不難矣。移地之法,凡熱帶棕人皆移居冷帶近海沿江之地,改其服食,易腥食者為熟食,去其蟲草之不宜於人胃者,改其宮室之太溫而不通風透日者,則二三百年代為改良,可進化為黃色不難也。通種之法,則高懸賞令,凡有黃、白之女與棕人之男合婚者,則優賞而厚禮之,贈以仁人寶星,名曰「改良人種」,若是則進為黃種人尤易易也,經大同後三數百年可矣。 |
25 | 惟黑種之人,鐵面銀牙,目光睒睒,上額向後,下頦向前,至蠢極愚,望之可憎可畏;其與白人、黃人資格之相遠也,有若天仙之與地獄之鬼也,豈止西旅、南威之與無鹽、嫫母哉!印度尚可,非洲尤甚,幾無妙藥可以改良矣。蓋生當熱帶之極,積百千世傳種之所成,故其黑如漆,熱氣發洩,傳種既愚,愈傳而愈甚,誠非一日之可變易也,此真聖醫之所束手矣。雖欲易種,而誰與易之,黃、白二色人豈肯與通婚哉?雖重賞無濟矣。倫敦昔開人種會,有學問之女與非洲黑人交者,此偶試之耳,必無多人願之矣。美國人言平等,而不肯舉黑人入仕,不許黑人入客店,不許黑人坐頭等車,同席有黑人者,雖宦學必不齒焉。即有賢總統力扶之而無補也,實色不同也。然則如之何?然而轉移之亦非絕不可也,但多需歲月耳。以吾觀英人之久居印度二三世者,面即黃藍,華人亦然,則皆以土地移人面色而已。以英人之白而易變退化若此,則黑人之進化改良者,當亦以移地而得之矣。擬空全球熱帶之地,不以居產婦、嬰兒,但供農、工、商、牧之用。其現居熱帶之黑人皆移居美洲、加拿大中及瑞典、挪威之北,以實空虛,改其服食,去其食生蟲、毒草之脹腹而害體者,經二三百年,傳四五世後,顏色必可變為棕色。更懸重賞,令棕人之婦女與之合婚,其賞仁人寶星亦曰「改良人種」,經數百年必可大改色矣。 |
26 | 大抵由非洲奇黑之人數百年可進為印度之黑人,由印度之黑人數百年可進為棕人,不二三百年可進為黃人,不百數十年可變為白人。由是推之,速則七百年,遲則千年,黑人亦可盡為白人矣。服食既美,教化既同,形貌亦改,頭目自殊。虎入海而股化為翅,魚入洞而目漸即盲,積世積年,移之以漸。故經大同後,行化千年,全地人種,顏色同一,狀貌同一,長短同一,靈明同一,是為人種大同。合同而化,其在千年乎!其在千年乎!當是時也,全世界人皆美好,由今觀之,望若神仙矣。 |
《丁部 去種界同人類》 |
1 | 人之恆言曰「天下國家」。凡有小界者,皆最妨害大界者也。小界之立愈多,則進於大界之害愈大。故有家界以保人,國界以保民,而於大同太平之發達愈難。若吾中國,省、府、州、縣、局、鄉、姓、房之界既立,而私其某省、某府、某州、某縣、某局、某鄉、某姓、某房以仇敵異省、異府、異州、異縣、異局、異鄉、異姓、異房者至矣。故人道以大同為至樂,而人道之始則以多分異為自保,皆無如何之勢也。今如家界云矣,國界去矣,而尚有一非常大界以妨害大同太平之道者,則種族之界其最難者也。 |
2 | 今全地之大,人類各自生發,種族無量,而以優勝劣敗之理先後傾覆,以迄於今,存者則歐洲之白種,亞洲之黃種,非洲之黑種,太平洋、南洋各島之棕色種焉。是數者,雖於今有強弱,而亦最宜於其地者也。就優勝劣敗天演之理論之,則我中國之南,舊為三苗之地,而為我黃帝種神明之裔所闢除;今之匿於湘、粵、滇、黔之苗、猺、狪、獞、黎、狆、{犬冰}等類,乃太古土著之民也,而今遁處深山,種類零落,幾於盡矣。美洲煙剪之土人,今皆為白人所驅,所餘不及百萬;澳洲之土人,百年前數凡百萬,今僅萬數;檀香山之島人,今亦零落餘數萬;即印度數千年前之土民,亦為亞利安族所夷滅。以此而推,今若非洲之黑人雖有萬萬,千數百年皆為白人所夷滅,否則白黑交種,同化於白人,此天演之無可逃者也。方今列國並爭,必千數百年後乃漸入大同之域,而諸黑、棕種人,經此千數百年強弱之淘汰,耗矣哀哉,恐其不能遺種於大同之新世矣,即有遺種乎,存者無幾矣。印度人種皆黑色,貌獰惡,以其地熱;英人居者傳種,皆變為黃藍之色,故亦畏居之。印人貧者居宅卑狹穢臭,故每歲疫死者輒數十萬,是豈能繁其類乎!經千數百年,英人之居者日繁,印種殆亦零落漸少。故至大同之世,只有白種、黃種之存,其黑人、棕種殆皆掃地盡矣,惟印度人略有存者,亦多遷之四方而稍變其種色矣。 |
3 | 夫大同太平之世,人類平等,人類大同,此固公理也。然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凡言平等者,必其物之才性、知識、形狀、體格有可以平等者,乃可以平等行之。非然者,雖強以國律,迫以君勢,率以公理,亦有不能行者焉。夫見犬馬而拜者,人必狂之;食雞豕者無科以償命之律,物之不平也久矣。惟人亦然。故放黑奴之高義,林肯能糜兵流血以為之;而至今美國之人,不肯與黑人齒,不許黑人同席而食,同席而坐,不許黑人入頭等之舟車,不許黑人入客店。黑人之被選舉為小吏者,美國人猶共擠之;黑人之有學行者,總統禮之,美國人猶非笑之。然黑人之身,腥不可聞,則種界之難平,不獨學識才能下者不能平等,即學識才能絕出,而以形色不同,猶共擠之。故大同之世,白人、黃人才能、形狀相去不遠,可以平等。其黑人之形狀也,鐵面銀牙,斜頷若豬,直視若牛,滿胸長毛,手足深黑,蠢若羊豕,望之生畏。此而欲窈窕白女與之相親,同等同食,蓋亦難矣。然則欲人類之平等大同,何可得哉! |
4 | 夫欲合人類於平等大同,必自人類之形狀、體格相同始,苟形狀、體格既不同,則禮節、事業、親愛自不能同。夫欲合形狀、體格絕不同而變之使同,舍男女交合之法,無能變之者矣。以白女之都麗與黑人之怪醜,而欲交合以變種,此人情所萬不願者也。今美中間有之,然未幾而同化於白人矣;然則欲化黑人之形狀、體格與白人同,殆無由也。變形無由,淘汰不盡,則世界終無由至於大同也。 |
5 | 夫人之形色、體格,有出於人種,有出於地宜,有出於天時,有出於飲食、起居、宮室、運動,相錯相合而後成。加拿大有一華人,入山採金,迷道而依於煙剪人,隨之食生魚、樹葉,而變為喉音,皆作卡渠忌之聲,其後遂如啞矣,面形亦變矣,而能作中國字,自稱中國人。又有入亞齊諸島深林中,見人形而滿身皆長毛作綠色者,亦能寫中國字,自稱中國人,誤入深山不能出,採樹葉果實及鳥肉為食,遂變身形。以此推雲南野人山之毛人,皆由不火食之故,故生毛耳,若改火食,毛即脫落。當太古未知火化以前,吾人類之先殆皆毛人耳。而加拿大與美之煙剪人,待吾華人甚親。傳聞其酋長之先尚藏有中國文字,謂昔華人泛海飄泊而至美洲,遂流落於今加拿大,長其子孫,尚有地名李陵台焉。墨西哥文亦方密類吾古文,考美洲土人實自鮮卑移種,自甘查甲至亞拉士加避寒,遵海而南,得墨西哥而居;其蔑罅鬱架丹故宮,皆類北方廟宇,文亦方密。鮮卑與中國通,故相類也。或謂日本漁人飄泊流落者也,以食樹葉生魚,故音容盡變,靈性亦蠢矣。若粵之生猺、生黎,台灣之生番,面形橫闊而肉紅黑,悍氣如野獸;有買其少女歸而育之,長大則漸娟好如常人。而華人鄉曲之童子,十二齡往加拿大,入於一白人家,至十七八歲,則紅白肥壯如白人焉。蓋歐、美人日必肉食,其牛羊之肉必全用臠,不洗其血,不碎切而走其血,肉必燒煎而後食之,故面色多紅,蓋血盛也。中華人久為西食者皆然。又血色得於日光,而體健在於運動。今白人自入童學,每日即有體操,皆習兵以強筋骨,暮皆出游以迎風日,屋旁必有花木以吸養氣,屋窗多用玻璃以透日光,興居有時,作工有節,加以食肉燒煎,故體強魄壯,色紅肉腴。日本人頗講體操而不知肉食,又無燒煎,故不能變。中國人本多肉食,調和最良,異日用全臠燒煎之食,又幼稚先行體操運動之法,長大加游吸風日之益,而花木玻璃窗並行多置,則百年之後,肉色、面貌必與歐、美相近,無複有黃馘菜色者矣。況他日內地雜居之後,必多雜婚,兩種男女之交,更足為形貌、體格之變。大同之世在千數百年後,至於此時,黃種人之色狀體格必與歐、美無分,其為大同,殆甚易易。若夫粵人之居於江、浙者,亦複稍增紅潤,而歸粵即複黃瘦。粵人之來星架坡,肥壯紅白者即變為黃黑枯瘦。而英人之久居南洋者皆變黑,一二代居印度者皆變黃藍,中國人童子之產於歐、美者亦皆紅白。以此而知印度、巫來由、亞非利加人種之黑,皆由熱地所蒸,積世日甚,故傳成黑種,其初亦非然也。故人類之色狀、體格視乎飲食、起居、運動,而以傳種為甚。而傳種之故,因於地宜,積於天時之氣候者也。故近熱帶之人必黑,近冷帶之人必白。今歐人之白者,以其居在五十度上下,而又服食起居得宜故也。蒙古、西伯利及煙剪人,雖居五六十度而不白者,以近大陸之沙漠,日光蒸曬太烈。故蒙古人之黑色有與印度同者,蓋不如歐人之近北海、地中海,日光為海氣摩蕩,天氣和融故也。即以歐人論之,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人色即黃而不紅,與中國同,蓋處溫帶之地故也。歐洲之突厥人,面貌秀白,與吾江、浙人同,亦其溫帶之度近同也。惟波羅的海、北海最北,人乃最白耳。故人類所居之地,海陸相均者,冷帶之人白,溫帶之人黃,熱帶之人黑,其愈近赤道者愈黑,若在冷帶而為大陸者形黃,為沙漠者形亦黑;溫帶之多海者黃而近白,溫帶之多陸者黃而近黑;熱帶之近海者棕黃,熱帶純陸而沙漠者純黑:此其大略也。人種者,由地宜天時積成,則亦可遷地而移其形色也。若以棕黑之人遷之四五十度近海之地或三四十度陸地,積世易種,形色必變為黃人。如速變乎,則童嬰尤易矣。惟黃人又多與棕黑人交,形色、體格必日變而進上,如謂棕、黑人醜怪,黃、白人必不願與之交,則不然也。以吾所見,檀香山人、巫來由人皆棕黑者也,印度人則黑如鬼者也,皆怪醜者也。而歐人華人多娶其婦,美之英人多娶煙剪女者。蓋凡人久居其地,則心目移易,視為固然,雖有惡者不知為惡也。吾嘗問一娶檀山女、印度女者,皆云然。故知他日黃、白人之與棕、黑人雜婚而化其種者,不可勝數也。故欲致諸種人於大同,首在遷地而居之,次在雜婚而化之,末在飲食運動以養之,三者行而種人不化,種界不除,大同不致者,未之有也。當千數百年,黃人既與白人化為一矣,棕、黑人之淘汰變化,餘亦無多。如大同之世,行沙汰惡種之方,獎勵遷地雜婚之法,則致大同亦易易也。 |
6 | 遷地之法凡印度、非洲中央、南洋近赤道之地,皆不設人本院、慈幼院、諸學院,皆俟成人而後來居之,以絕其熱地傳黑種之源。其舊有黑人,皆移致之加拿大、南美、巴西之南三四十度者,一以實空虛,一以變形色;或徙其良於波羅的海、地中海、黑海四五六十度之間,務以大同公政府之力遷徙之。其富而能遷者獎勵之,其貧不能遷者代遷之,務使無世守其熱地以世傳其惡種。 |
7 | 雜婚之法:地既遷矣,則與黃人、白人雜居,於是創獎勵雜婚之格,凡有男子能與棕、黑人女子交,女子能與棕、黑人男子交者,予以仁人徽章,異其禮貌,則雜婚者眾,而人種易變矣。徽章名曰「改良人種」。 |
8 | 或曰:以優種人與劣種人交,不幾令優種複變為劣種乎?曰:無傷也,計千數百年後,棕、黑人之遺種無多,遍大地皆黃、白人之種耳。以億萬黃、白之美種與一二棕、黑之惡種雜婚,則一二之劣種少,而旋即以億萬之美種補救彌縫之。 |
9 | 當大同之世,起居服食之精,憂患之少,醫術衛生之妙,萬不能以今日歐、美比之,則其變化甚速,何憂人種之墮落歟! |
10 | 改食之法:野人之食,不解火化,多用生食,不知擇有益於胃、易化於胃之物,但見可食者即食之。其昆蟲異草與胃不宜者,若誤食之,胃不消化,胸腹腫脹,面色黃瘦,體氣腥膻,皆以所食成之,傳世久而化之矣。若改易其食,加以火化,去其昆蟲異草與胃腹不宜者,則形色必變,所舉加拿大、亞齊之華人既有然矣。然則變棕、黑人之飲食與黃、白人同者,久之必亦為黃、白人矣。或曰:美國之黑人,服食與美人同矣,而身中腥臭之氣至今不除,故白人皆畏厭惡賤之。應之曰:是其變也亦不過數十年、一二世耳,以千萬世臭穢腥臊之傳種而欲以數十年、一二世盡去之,固不如是其易也。然若假以歲年,多歷傳世,若十數世、千數百年焉,熏香美食與黃、白人同,可決其腥臭必盡而體氣皆香也。凡物皆久而後化,麝食香久則香,蜜採花久則甜,此芝室鮑肆之異習而漸化耳。若慮黑人凝久不化,非所懼也。 |
11 | 沙汰之法:其棕、黑人有性情太惡、狀貌太惡或有疾者,醫者飲以斷嗣之藥以絕其傳種。當千數百年後,大地患在人滿,區區黑人之惡種者,誠不必使亂我美種而致退化。以此沙汰,則遺傳無多,而遷地雜婚以外,有起居服食以致其養,有學校教育以致其才,何患黑人之不變,進而為大同耶! |
12 | 人類進化表 |
13 | 據亂世 升平世 太平世 |
14 | 人類多分級。 人類少級。 人類齊同無級。 |
15 | 有帝,有王,有君長,有言去君為叛逆。 無帝王、君長,改為民主統領,有言立帝王、君長為叛逆。 無帝王、君長,亦無統領,但有民舉議員以為行政,罷還後為民,有言立統領者以為叛逆。 |
16 | 以世爵、貴族執政,有去名分爵級者,以為謬論。 無貴族執政,雖間存世爵、華族,不過空名,無政權,與齊民等。 無貴族、賤族之別,人人平等,世爵盡廢,有言立貴族、世爵者,以為叛逆。 |
17 | 有爵,有官,殊異於平民。 無爵,有官,少異於平民,而罷官後為民。 民舉為司事之人,滿任後為民,不名為官。 |
18 | 官之等級極多。 官級稍少。 官級極少。 |
19 | 有天子、諸卿、大夫、士。 有統領、大夫、士三等。 只有大夫、士二等。 |
20 | 有皇族,極貴而執政。 皇族雖未廢而僅有空名,不執權。 無皇族。 |
21 | 有大僧,為法王、法師、法官。 削法王,猶為法師、法官、議員。 無大僧 |
22 | 族分貴賤多級,仕宦有限制,賤族或不得仕宦。 雖有貴賤之族而漸平等,皆得仕宦。 無貴賤之族,皆為平民。 |
23 | 族分貴賤,職業各有限制,業不相通。 雖有貴賤之族,而職業無限,得相通。 職業平等,各視其才。 |
24 | 女子依於其夫,為其夫之私屬,不得為平人。 女子雖不為夫之私屬而無獨立權,不得為公民、官吏,仍依於其夫。 女子有獨立權,一切與男子無異。 |
25 | 一夫多妻,以男為主,一切聽男子所為。 一夫一妻,仍以男為主而妻從之。 男女平等,各有獨立,以情好相合,而立和約,有期限,不名夫婦。 |
26 | 族分貴賤,多級數,不通婚。 族雖有貴賤而少級,婚姻漸通。 無貴賤之族,婚姻交通皆平等。 |
27 | 種有黃、白、棕、黑貴賤之殊。 棕、黑之種漸少,或化為黃,只有黃、白,略有貴賤而不甚殊異。 黃、白交合化而為一,無有貴賤。 |
28 | 黃、白、棕、黑之種,有智愚迥別之殊。 棕、黑之種漸少,或化為黃,只有黃、白,略有智愚而不甚懸絕。 諸種合一,並無智愚。 |
29 | 黃、白、棕、黑之體格、長短、強弱、美惡迥殊。 棕、黑之種漸少,或化為黃,只有黃、白,雖有長短,強弱、美惡而不甚懸絕。 諸種體格合一,皆長,皆強,皆美,平等不甚殊。 |
30 | 白、黃、棕、黑之種不通婚姻。 棕、黑之種甚少。各種互通婚姻。 諸種合一無異,互通婚姻。 |
31 | 主國與屬部人民貴賤迥殊。 主國與屬部人民漸平等,不殊貴賤。 無主國屬部,凡民平等。 |
32 | 有買賣奴婢。 放免奴婢為良人,只有僕。 人民平等,無奴婢,亦無雇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