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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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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傷寒論第二趙本論前有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候、決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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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張仲景著晉王叔和撰次宋成無己註明汪濟川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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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例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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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大論云:春氣温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趙本作「冰」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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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夏為陽,春温夏熱者,醫統本有「以」字陽之動,始於温,盛於暑故也。秋冬為陰,秋涼而冬寒者,以陰之動,始於清,盛於寒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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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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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三月純陰用事,陽乃伏藏,水冰地坼,寒氣嚴凝,當是之時,善攝生者,出處固密,去寒就温,則不傷於寒。其涉寒冷,觸冒霜雪為病者,謂之傷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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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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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風、夏暑、秋濕、冬寒,謂之四時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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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傷寒為毒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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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為陽,陽主生;寒為陰,陰主殺。陰寒為病,最為肅殺毒厲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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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温病,至夏變為暑病。暑病者,熱極重於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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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先夏至日為温病,後夏至日為暑病。温暑之病,本傷於寒而得之,故太熊校記:大醫汪本大改太,非醫均謂之傷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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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熱病,趙本有「者」字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復趙本作「反」大寒;夏時應大趙本無「大」字熱,而反大凉;秋時應凉,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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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氣候不正為病,謂之時行之氣。時氣所行為病,非暴厲之氣,感受必同,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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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欲候知四時正氣為病,及時行疫氣之法,皆當按斗曆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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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時正氣者,春風、夏暑、秋濕、冬寒是也。時行者,時行之氣是也。温者,冬時感寒,至春發者是也。疫者,暴厲之氣是也。占前斗建,審其時候之寒温,察其邪氣之輕重而治之,故下文曰:九月霜降節後,宜漸寒,向冬大寒,至正月雨水節後,宜解也。所以謂之雨水者,以冰雪解而為雨水故也。至驚蟄二月節後,氣漸和暖,向夏大熱,至秋便凉。冬寒、春温、夏熱、秋凉,為四時之正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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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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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月,寒氣尚微,為病則輕;十一月十二月,寒冽已嚴,為病則重;正月二月,寒漸將解,為病亦輕。此以冬時不調,適有傷寒之人,即為病也。趙本醫統本「九月十月,……即為病也」作注,非。此為四時正氣,中而即病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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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冬有非節之暖者,名曰趙本作「為」冬温。冬温之毒,與傷寒大異,冬温復有先後,更相重沓,亦有輕重,為治不同,證如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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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時行之氣,前云:冬時應寒而反大温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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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春醫統本作「秋」節後,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變為温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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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温病也。《內經》曰:冬傷於寒,春必病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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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時陽氣尚弱,為寒所折,病熱猶輕;五月六月,陽氣已盛,為寒所折,病熱則重;七月八月,陽氣已衰,為寒所折,病熱亦微。其病與温及暑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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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疫氣也。是數者,以明前斗曆之法,占其隨時氣候,發病寒熱輕重不同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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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日得一氣,於四時之中,一時有六氣,四六名為二十四氣也。趙本無「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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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氣十二,中氣十二,共二十四。《內經》曰:五日謂之候,三候謂之氣,六氣謂之時,四時謂之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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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氣候亦有應至而趙本作「仍」不至,或有未應至而至者,或有至而太過者,皆成病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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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漏或有至而不去,此一句按《金匱要略》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故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陰醫統本作「陽」之時,陽始生,天得温和,以未得甲子,天因温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温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醫統本有「而」字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温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內經》曰:至而和則平,至而甚則病,至而反者病,至而不至者病,未至而至者病。即是觀之,脫漏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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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天地動靜,陰陽鼓擊者,各正一氣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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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陰陽者,天地之道。清陽為天,動而不息;濁陰為地,靜而不移。天地陰陽之氣,鼓擊而生,春夏秋冬,寒熱溫涼,各正一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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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彼春之暖,為夏之暑;彼秋之忿,為冬之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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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為夏暑,從生而至長也;秋忿為冬怒,從肅而至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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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也。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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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六爻皆陰,坤卦為用,陰極陽來,陽生於子。冬至之後,一陽爻升,一陰爻降,於卦為復,言陽氣得復也。四月六爻皆陽,乾卦為用,陽極陰來,陰生於午。夏至之後,一陽氣下,一陰氣上,於卦為 ,言陰則醫統本作「得」遇陽也。《內經》曰: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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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則冬夏二至,陰陽合也;春秋二分,陰陽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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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生於子,陰生於午,是陰陽相接,故曰合。陽退於酉,陰退於卯,是陰陽相背,故曰離。《內經》曰:氣至之謂至,氣分之謂分。至則氣同,分則氣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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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交易,人變病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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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陰陽之氣,既交錯而不正,人所以變病。《內經》曰:陰陽相錯而變由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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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君子春夏養陽,秋冬養陰,順天地之剛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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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養生者必順於時,春夏養陽,以涼以寒;秋冬養陰,以溫以熱。所以然者,從其根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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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觸冒,必嬰暴疹。須知毒烈之氣,留在何經,而發何病,詳而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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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順四時調養,觸冒寒溫者,必成暴病。醫者當在意審詳而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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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春傷於風,夏必飧泄;夏傷於暑,春趙本作「秋」必病醫統本作「 」瘧;秋傷於濕,冬必咳嗽;冬傷於寒,春必病溫。此必然之道,可不審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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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春之時,風氣大行。春傷於風,風氣通於肝,肝以春適王,風雖入之,不能即發,至夏肝衰,然後始動。風淫末疾,則當發於四肢。夏以陽氣外盛,風不能外發,故攻內而為飧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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飧泄者,下利米穀不化,而色黃。當秋之時,濕氣大行。秋傷於濕,濕則干於肺,肺以秋適王,濕雖入之,不能即發,至冬肺衰,然後濕始動也。雨淫腹疾,則當發為下利。冬以陽氣內固,濕氣不能下行,故上逆而為咳嗽。當夏之時,暑氣大行,夏傷於暑,夏以陰為主內,暑雖入之,勢未能動,及秋陰出,而陽為內主,然後暑動搏陰而為 瘧。 者二日一發,瘧者一日一發。當冬之時,寒氣大行,冬傷於寒,冬以陽為主內,寒雖入之,勢未能動,及春陽出而陰為內主,然後寒動搏陽而為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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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感冒四時正氣為病必然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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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之病,逐日淺深,以斯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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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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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世人傷寒,或始不早治,或治不對病,或日數久淹,困乃告醫。醫人又不根據次第而治之,則不中病。皆宜臨時消息制方,無不效也。今搜採仲景舊論,錄其證候診脈聲色,對病真方,有神驗者,擬防世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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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之書,逮今千年而顯用於世者,王叔和之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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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土地溫涼,高下不同;物性剛柔,餐居亦異。是趙本有「故」字黃帝興四方之問,岐伯舉四治之能,以訓後賢,開其未悟者。臨病之工,宜須兩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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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地氣溫,南方地氣熱,西方地氣涼,北方地氣寒。西北方高,東南方下。是土地溫涼、高下不同也。東方安居食魚,西方陵居華食,南方濕處而嗜酸,北方野處而食乳。是餐居之異也。東方治宜砭石,西方治宜毒藥,南方治宜微針,北方治宜灸 。是四方醫治不同也。醫之治病,當審其土地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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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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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風寒客於人,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熱,是傷寒為病熱也。《鍼經》曰:多熱者易已,多寒者難已,是熱雖甚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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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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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裏俱病者,謂之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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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脈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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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為三陽之長,其氣浮於外,故尺寸俱浮,是邪氣初入皮膚外在表也,當一二日發。風府穴名也,項中央太陽之脈,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是以上連風府。其經循肩膊內俠脊、抵腰中,故病頭項痛、腰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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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脈俠趙本作「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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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血氣俱多,尺寸俱長者,邪併陽明,而血氣淖熊校記:而血氣HT 溢也,汪本HT 改淖,按HT 為潮正字,汪本原誤溢也。太陽受邪不已,傳於陽明,是當二三日發。其脈俠鼻者,陽明脈起於鼻交 中,絡於目。陽明之脈,正上 ,醫統本作「 」還出系目系。身熱者,陽明主身之肌肉。《針經》曰:陽明氣盛,則身以前皆熱;目疼鼻乾者,經中客邪也;不得臥者,胃氣逆不得從其道也。《內經》曰:胃不和,則臥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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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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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經》曰:陽中之少陽,通於春氣。春脈弦,尺寸俱弦者,知少陽受邪也。二三日陽明之邪不已,傳於少陽,是當三四日發。胸脅痛而耳聾者,經壅而不利也。
64
此三經皆受病,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65
三陽受邪,為病在表,法當汗解。然三陽亦有便入腑者,入腑則宜下,故云未入於腑者,可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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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沉細者,太陰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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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極則陰受之,邪傳三陽既遍,次乃傳於陰經。在陽為在表,在陰為在裏。邪在表則見陽脈,邪在裏則見陰脈。陽邪傳陰,邪氣內陷,故太陰受病而脈尺寸俱沉細也。自三陽傳於太陰,是當四五日發也。邪入於陰,則漸成熱,腹滿而嗌乾者,脾經壅而成熱也。
68
尺寸俱沉者,少陰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脈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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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腎水也,性趣下。少陰受病,脈尺寸俱沉也。四五日太陰之邪不已,至五六日則傳於少陰也,是少陰病當五六日發。人傷於寒,則為病熱,謂始為寒,而終成熱也。少陰為病,口燥舌乾而渴,邪傳入里,熱氣漸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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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微緩者,厥陰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脈循陰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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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者,風脈也。厥陰脈微緩者,邪傳厥陰,熱氣已劇,近於風也。當六七日發,以少陰邪傳於厥陰。煩滿而囊縮者,熱氣聚於內也。
72
此三經皆受病,已入於腑,可下而已。
73
三陰受邪,為病在裏,於法當下。然三陰亦有在經者,在經則宜汗,故云已入於腑者,可下而已。經曰:臨病之工,宜須兩審。
74
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陰三陽、六髒六腑皆受病,則榮衛不行;腑髒趙本作「髒腑」不通,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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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俱病、表裏俱傷者,為兩感。以其陰陽兩感,病則兩證俱見。至於傳經,則亦陰陽兩經俱傳也。始得一日,頭痛者太陽,口乾煩滿而渴者少陰;至二日則太陽傳於陽明,而少陰亦傳於太陰,身熱譫語者陽明,腹滿不欲食者太陰;至三日陽明傳於少陽,而太陰又傳於厥陰,耳聾者少陽,囊縮而厥者厥陰,水漿不入,不知人者,胃氣不通也。《內經》曰:五髒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云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謂三日六經俱病,榮衛之氣,不得行於內外,腑髒之氣不得通於上下,至六日腑髒之氣俱盡,榮衛之氣俱絕,則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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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也;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也;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也;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也;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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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日傳遍,三陰三陽之氣皆和,大邪之氣皆去,病患精神爽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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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趙本作「寸尺」陷者,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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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者,瘳也。十二日傳經盡,則當瘳愈。若過十三日以上不瘳,尺寸之脈沉陷者,即正氣內衰,邪氣獨勝,故云大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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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舊趙本作「後」壞證病趙本作「病証」而治之。若脈陰陽俱盛,重感於寒者,變為趙本作「成」溫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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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氣者,為先病未已,又感別異之氣也。兩邪相合,變為他病,脈陰陽俱盛者,傷寒之脈也。《難經》曰:傷寒之脈,陰陽俱盛而緊澀。經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則為前病熱未已,再感於寒,寒熱相搏,變為溫瘧。
82
陽脈浮滑,陰脈濡弱者,更遇於風,變為風溫。
83
此前熱未歇,又感於風者也。《難經》曰:中風之脈,陽浮而滑,陰濡而弱,風來乘熱,故變風溫。
84
陽脈洪數,陰脈實大者,趙本有「更」字遇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85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熱者也。陽主表,陰主里,洪數實大皆熱也,兩熱相合,變為溫毒。以其表裏俱熱,故為病最重。
86
陽脈濡弱,陰脈弦緊者,更遇溫氣,變為溫疫。趙本注:「一本作瘧」以此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脈之變証,方治如說。
87
此前熱未已,又感溫氣者也。溫熱相合,變為溫疫。
88
凡人有疾,不時即治,隱忍冀瘥,以成痼疾。
89
凡覺不佳,急須求治,苟延時日,則邪氣入深,難可複制。《千金》曰:凡有少苦,似不如平常,即須早道;若隱忍不治,冀望自瘥,須臾之間,以成痼疾,此之謂也。
90
小兒女子,益以滋甚。
91
小兒氣血未全,女子血室多病,凡所受邪,易於滋蔓。
92
時氣不和,盒飯早言,尋其邪由,及在腠理,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
93
腠理者,津液腠泄之所,文理縫會之中也。《金匱要略》曰: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理者,是皮膚髒腑之文理也。邪客於皮膚,則邪氣浮淺,易為散發,若以時治之,罕有不愈者矣。《金匱玉函》曰:主醫統本作「生」候長存,形色未病,未入腠理,針藥及時,服將調節,委以良醫,病無不愈。
94
患人忍之,數日乃說,邪氣入髒,則難可制,此為家有患,備慮之要。
95
邪在皮膚,則外屬陽而易治;邪傳入裏,則內屬陰而難治。《內經》曰: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髒。治五髒者,半死,半生也。昔桓侯怠於皮膚之微疾,以至骨髓之病,家有患者,可不備慮。
96
凡作湯藥,不可避晨夜,覺病須臾,即宜便治,不等早晚,則易愈矣。
97
《千金》曰:凡始覺不佳,即須治療,迄至於病,湯食競進,折其毒勢,自然而瘥。
98
趙本作「如」或瘥遲,病即傳變,雖欲除治,必難為力。
99
傳有常也,變無常也。傳為循經而傳,此太陽傳陽明是也;變為不常之變,如陽證變陰證是也。邪既傳變,病勢深也。《本草》曰:病勢已成,可得半愈;病勢已過,命將難全。
100
服藥不如方法,縱意違師,不須治之。
101
《內經》曰:拘於鬼神者,不可與言至德;惡於針石者,不可與言至巧。病不許治者,病必不治,治之無功矣。
102
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
103
凡中風與傷寒為病,自古通謂之傷寒。《千金》曰:夫傷寒病者,起自風寒,入於腠理,與精氣分爭,榮衛偏隔,周身不通而病。
104
始表中風寒,入里則不消矣。
105
始自皮膚,入於經絡,傳於髒腑是也。
106
未有溫覆而當,不消散者。
107
風寒初客於皮膚,便投湯藥,溫暖發散而當者,則無不消散之邪。
108
不在證治,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109
先解表而後下之,則無複傳之邪也。
110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
111
表證雖罷,里不至大堅滿者,亦未可下之。是邪未收斂成實,下之則裏虛而邪復不除,猶生寒熱也。
112
若表已解,而內不消,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113
外無表證,裏有堅滿,為下證悉具。《外臺》云:表和里病,下之則愈。下證既具,則不必拘於日數。
114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躁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115
下之不當,病輕者,證猶變易而難治,又矧重者乎。
116
夫陽盛陰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陰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117
表為陽,裏為陰。陰虛者,陽必湊之,陽盛之邪,乘其里虛而入於腑者,為陽盛陰虛也。經曰:尺脈弱,名曰陰不足。陽氣下陷入陰中,則發熱者是矣。下之,除其內熱而愈,若反汗之,則竭其津液而死。陰脈不足,陽往從之;陽脈不足,陰往乘之。陰邪乘其表虛,客於榮衛之中者,為陽虛陰盛也。經曰:假令寸口脈微,名曰陽不足。陰氣上入陽中,則灑淅惡寒者是矣。汗之,散其表寒則愈,若反下之,則脫其正氣而死。經曰:本發汗而複下之,此為逆也。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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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神丹者,發汗之藥也。甘遂者,下藥也。若汗下當則吉,汗下不當則凶,其應如影隨形,如附應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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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桂枝下咽,陽盛則趙本作「即」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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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者,發汗藥也。承氣湯者,下藥也。《金匱玉函》曰:不當汗而強與汗之者,令人奪其津液,枯槁而死;不當下而強與下之者,令人開腸洞泄,便溺不禁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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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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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湯不當,則災禍立見,豈暇計其日數哉。
123
此陰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今醫統本作「令」冤魂塞於冥路,死屍盈於曠野,仁者鑒此,豈不痛歟!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自不同,而執迷妄趙本作「用」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
124
安危之變,豈可詭哉!世上之士,但務彼翕習之榮,而莫見此傾危之敗,惟明者,居然能護其本,近取諸身,夫何遠之有焉。
125
兩感病俱作,欲成不治之疾,醫者大宜消息,審其先後,次第而治之;若妄意攻治,以求速效者,必致傾危之敗。
126
凡發汗溫服趙本作「暖」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重病趙本作「病重」者,一日一夜,當 時觀之,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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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藥,須溫暖服者,易為發散也。日三服者,藥勢續也。病勢稍重,當促急服之,以折盛熱,不可拘於本方。設藥病不相對,湯入即便知之,如陰多者,投以涼藥,即寒逆隨生;陽多者,飲以溫劑,則熱毒即起,是便有所覺。 時者,周時也,一日一夜服湯藥盡劑,更看其傳,如病證猶在,當復作本湯,以發其汗;若服三劑不解,汗不出者,邪氣大甚,湯不能勝,必成大疾。《千金》曰:熱病脈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陽脈之極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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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根據證趙本有「而」字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醫統本作「欲」飲一斗,與五升。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趙本有「也」字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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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在上焦,則為消渴,言熱消津液,而上焦乾燥,則生渴也。大熱則能消水,熱少不能消之,若強飲,則停飲變為諸病。至七八日陽勝氣溫,向解之時,多生大渴也,亦須少少與之,以潤胃氣,不可極意飲也。
130
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者,為水飲內停而不散,不可更與之。忽然陽氣通,水氣散,先發於外,作大汗而解。
131
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數。趙本有「也」字
132
小渴者,為腹中熱少。若強與水,水飲不消,復為諸飲病也。
133
凡得病厥,脈動數,服湯藥更遲;脈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134
動數之脈,邪在陽也,湯入而變遲者,陽邪愈也。浮大之脈,邪在表也,而復減小者,表邪散也。病初躁亂者,邪所煩也,湯入而安靜者,藥勝病也。是皆為愈證。
135
凡治溫病,可刺五十九穴。
136
五十九穴者,以瀉諸經之溫熱。《鍼經》曰:熱病,取之諸陽五十九穴,刺,以瀉其熱,而出其汗;實其陰,而補其不足。所謂五十九刺,兩手內外側各三,凡十二 ;五指間各一,凡八;足亦如是;頭入髮際一寸,旁三分,各三,凡六 ;更入髮三寸,邊五,凡十 ;耳前後、口下,各一,項中一穴,凡六 ;巔上一、囟會一、髮際一、廉泉一、風池二、天柱二。又《內經》曰:熱俞五十九,頭上五行。行五者,以瀉諸陽之熱逆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瀉胸中之熱也;氣衝、熊校記:各本同。按素問作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瀉胃中之熱也;雲門、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瀉四肢之熱也;五髒俞旁五,此十者,以瀉五髒之熱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
137
又身之穴,三百六十有五,其三十九趙本無「九」字穴,灸之有害;七十九穴,刺之為災。並中髓也。
138
穴有三百六十五,以應一歲。其灸刺之禁,皆肉薄骨解之處,血脈虛少之分,鍼灸並中髓也。
139
趙本無「凡」字脈四損,三日死。平人四息,病患脈一至,名曰四損。脈五損,一日死。平人五息,病患脈一至,名曰五損。脈六損,一時死。平人六息,病患脈一至,名曰六損。
140
四髒氣絕者,脈四損;五髒氣絕者,脈五損;五髒六腑俱絕者,脈六損。
141
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虛身熱,得之傷暑。
142
《內經》曰:脈者,血之府也。脈實血實,脈虛血虛。寒則傷血,邪併於血,則血盛而氣虛,故傷寒者,脈盛而身寒。熱則傷氣,邪併於氣,則氣盛而血虛,故傷暑者,脈虛而身熱。
143
脈陰陽俱盛,大汗出,不解者,死。
144
脈陰陽俱盛,當汗出而解;若汗出不解,則邪氣內勝,正氣外脫,故死。《內經》曰:汗出,而脈尚躁盛者,死。《千金》曰:熱病已得汗,脈尚躁盛,此陽脈之極也,死。
145
脈陰陽俱虛,熱不止者,死。
146
脈陰陽俱虛者,真氣弱也;熱不止者,邪氣勝也。《內經》曰:病溫虛甚者,死。
147
脈至乍疏乍數趙本作「乍數乍疏」者,死。
148
為天真榮衛之氣斷絕也。
149
脈至如轉索者,趙本無「者」字其日死。
150
為緊急而不軟,是中無胃氣,故不出其日而死。
151
讝言妄語,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者,生。逆冷,脈沉細者,不過一日,死矣。
152
讝言妄語,陽病也。身微熱,脈浮大,手足溫,為脈病相應;若身逆冷,脈沉細,為陽病見陰脈,脈病不相應,故不過一日而死。《難經》曰:脈不應病,病不應脈,是為死病。
153
此以前是傷寒熱病證候也。
154
辨痓濕暍脈證第四
155
傷寒所致太陽痓,趙本有「病」字 、濕、 趙本有「此」字暍三種,宜應別論,以為與傷寒相似,故此見之。
156
痓當作痙,傳寫之誤也。痓者惡也,非強也。《內經》曰:肺移熱於腎,傳為柔痓。柔為筋柔而無力,痙謂骨痙而不隨。痙者,強也,千金以強直為痙。經曰:頸項強急,口噤背反張者痙。即是觀之,痓為痙字明矣。
157
太陽病,發熱無汗,反惡寒者,名曰剛痓。
158
《千金》曰:太陽中風,重感寒濕,則變痓。太陽病,發熱無汗,為表實,則不當惡寒,今反惡寒者,則太陽中風,重感於寒,為 病也。以表實感寒,故名剛痓。
159
太陽病,發熱汗出,趙本有「而」字不惡寒者,趙本無「者」字名曰柔痓。
160
太陽病,發熱汗出為表虛,則當惡寒,其不惡寒者,為陽明病。今發熱汗出,而不惡寒者,非陽明證,則是太陽中風,重感於濕,為柔痓也。表虛感濕,故曰柔痓。
161
太陽病,發熱,脈沉而細者,名曰痓。
162
太陽主表,太陽病,發熱為表病,脈當浮大,今脈反沉細,既不愈,則太陽中風,重感於濕,而為痓也。
163
《金匱要略》曰:太陽病,其證備,身體強,𠘧𠘧然,脈反沉遲,此為痓,栝蔞桂枝湯主之。
164
太陽病,發汗太多,因致痓。
165
太陽病,發汗太多,則亡陽。《內經》曰:陽氣者,精則養神,柔則養筋。陽微不能養筋,則筋脈緊急而成痓也。
166
病身熱足寒,頸項強急,惡寒,時頭熱面赤,目脈赤,獨頭面趙本注:一本無面字搖,卒口噤,背反張者,痓病也。
167
太陽中風,為純中風也,太陽傷寒,為純傷寒也,皆不作痓。惟是太陽中風,重感寒濕,乃變為痓也。
168
身熱足寒者,寒濕傷下也。時頭熱面赤,目脈赤,風傷於上也。頭搖者,風主動也,獨頭搖者,頭為諸陽之會,風傷陽也,若純傷風者,身亦為之動搖,手足為之搐搦,此者內挾寒濕,故頭搖也。口噤者,寒主急也,卒口噤者,不常噤也,有時而緩,若風寒相摶,則口噤而不時開,此皆加之風濕,故卒口噤也。
169
足太陽之脈,起於目內眥,上額交巔上,其支別者,從巔入絡腦,還出別下項,循肩膊內,夾脊抵腰中,下貫臀,以下至足,風寒客於經中,則筋脈拘急,故頸項強急而背反張也。
170
太陽病,關節疼痛而煩,脈沉而細趙本注:「一作緩」者,此名濕痺。趙本注:「一云中濕」濕痺之候,其人小便不利,大便反快,但當利其小便。
171
《金匱要略》曰:霧傷皮腠,濕流關節,疼痛而煩者,濕氣內流也。濕同水也,脈沉而細者,水性趣下也。痺,痛也。因其關節煩疼,而名曰濕痺,非腳氣之痺也。《內經》曰:濕勝則濡泄。小便不利,大便反快者,濕氣內勝也。但當利其小便,以宣泄腹中濕氣。古云:治濕之病,不利小便,非其治也。
172
濕家之為病,一身盡疼,發熱,身色如似熏黃。
173
身黃如橘子色者,陽明瘀熱也。此身色如似熏黃,即非陽明瘀熱。身黃發熱者,梔子蘗皮湯主之,為表裏有熱,則身不疼痛。此一身盡疼,非傷寒客熱也,知濕邪在經而使之,脾惡濕,濕傷,則脾病而色見,是以身發黃者,為其黃如煙熏,非正黃色也。
174
濕家,其人但頭汗出,背強,欲得被覆向火,若下之,早則噦,胸滿,小便不利,舌上如胎者,以丹田有熱,胸中有寒,渴欲得水而不能飲,則趙本無「則」字口燥煩也。
175
濕家,有風濕、有寒濕,此寒濕相搏者也。濕勝則多汗,傷寒則無汗,寒濕相搏,雖有汗而不能周身,故但頭汗出也。背陽也,腹陰也,太陽之脈,夾脊抵腰,太陽客寒濕,表氣不利,而背強也。里有邪者,外不惡寒,表有邪者,則惡寒。欲得被覆向火者,寒濕在表而惡寒也。若下之早,則傷動胃氣,損其津液,故致噦而胸滿、小便不利。下後里虛,上焦陽氣因虛而陷於下焦,為丹田有熱,表中寒乘而入於胸中,為胸上有寒,使舌上生白胎滑也。藏燥則欲飲水,以胸上客寒濕,故不能飲而但口燥煩也。
176
濕家下之,額上汗出,微喘,小便利趙本注:「一云不利」者,死。若下利不止者,亦死。
177
濕家發汗則愈。《金匱要略》曰: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四兩,發其汗為宜;若妄下則大逆。額上汗出而微喘者,乃陽氣上逆也。小便自利或下利者,陰氣下流也。陰陽相離,故云死矣。《內經》曰:陰陽離缺,精氣乃絕。
178
問曰:風濕相搏,一身盡疼痛,趙本作「病」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云: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答曰: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濕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濕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汗出趙本作「出汗」者,風濕俱去也。
179
值天陰雨不止,明其濕勝也。《內經》曰:陽受風氣,陰受濕氣。又曰:傷於風者,上先受之;傷於濕者,下先受之。風濕相搏,則風在外,而濕在內。汗大出者,其氣暴,暴則外邪出,而裏邪不能出,故風去而濕在。汗微微而出者,其氣緩,緩則內外之邪皆出,故風濕俱去也。
180
濕家病,身上疼痛,發熱面黃而喘,頭痛,鼻塞而煩,其脈大,自能飲食,腹中和無病,病在頭中寒濕,故鼻塞,內藥鼻中,則愈。
181
病有淺深,證有中外,此則濕氣淺者也。何以言之?濕家不云關節煩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濕氣不流關節而外客肌表也;不云發熱身似熏黃,復云發熱面黃而喘,是濕不干於脾而薄於上焦也。陰受濕氣,則濕邪為深,今頭痛,鼻塞而煩,是濕客於陽,而不客於陰也。濕家之脈當沉細,為濕氣內流,脈大者陽也,則濕不內流,而外在表也。又以自能飲食,胸腹別無滿痞,為腹中和無病,知其濕氣微淺,內藥鼻中,以宣泄頭中寒濕。
182
病者一身盡疼,發熱,日晡所劇者,此名風濕。此病傷於汗出當風,或久傷取冷所致也。
183
一身盡疼者,濕也;發熱日晡所劇者,風也。若汗出當風而得之者,則先客濕而後感風;若久傷取冷得之者,則先傷風而後中濕。可與麻黃杏仁薏苡仁甘草湯,見《金匱要略》中。
184
太陽中熱者,暍是也。其人汗出惡寒,身熱而渴也。
185
汗出惡寒,身熱而不渴者,中風也。汗出惡寒,身熱而渴者,中暍也。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見《金匱要略》中方。
186
太陽中暍者,身熱疼重,而脈微弱,此亦趙本作「以」夏月傷冷水,水行皮中所致也。
187
經曰:脈虛身熱,得之傷暑。身熱脈微弱者,暍也。身體疼重者,水也。夏時暑熱,以水灌洗而得之。一物瓜蒂散主之,見《金匱要略》中方。
188
太陽中暍者,發熱惡寒,身重而疼痛,其脈弦細芤遲,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小有勞,身即熱,口開,前板齒燥。若發汗,則惡寒甚;加溫針,則發熱甚;數下之,則淋甚。
189
病有在表、有在裏者,有表裏俱病者。此則表裏俱病者也。發熱惡寒,身重疼痛者,表中暍也;脈弦細芤遲者,中暑脈虛也;小便已,灑灑然毛聳,手足逆冷者,太陽經氣不足也;小有勞,身即熱者,謂勞動其陽,而暍即發也;口開,前板齒燥者,重醫統本作「裏」有熱也。《內經》曰:因於暑汗,煩則喘喝。口開,謂喘喝也,以喘喝不止,故前板齒乾燥。若發汗以去表邪,則外虛陽氣,故惡寒甚;若以温針助陽,則火熱內攻,故發熱甚;若下之,以除裏熱則內虛,而膀胱燥,故淋甚。
190
辨太陽病脈證并治法上第五
191
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192
經曰: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太陽受病,太陽主表,為諸陽主氣。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者,太陽表病也。
193
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
194
風,陽也。寒,陰也。風則傷衛,發熱,汗出,惡風者,衛中風。醫統本有「也」字榮病,發熱,無汗,不惡風而惡寒;衛病,則發熱,汗出,不惡寒而惡風。以衛為陽,衛外者也,病則不能衛固其外,而皮腠踈,故汗出而惡風也。傷寒脈緊,傷風脈緩者,寒性勁急而風性解緩故也。
195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趙本作「為」傷寒。
196
經曰: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為寒氣客於經中,陽經怫結而成熱也。中風即發熱者,風為陽也。及傷寒云,或已發熱,或未發熱,以寒為陰邪,不能即熱,鬱而方變熱也。風則傷衛,寒則傷榮,衛虛者惡風,榮虛者惡寒,榮傷寒者,必惡寒也。氣病者則麻,血病者則痛。風令氣緩,寒令氣逆,體痛嘔逆者,榮中寒也。經曰:脈盛身寒,得之傷寒,脈陰陽俱緊者,知其傷寒也。
197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燥趙本作「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
198
太陽主表,一日則太陽受邪,至二日當傳陽明,若脈氣微而不傳陽明,胃經受邪,則喜吐;寒邪傳裏者,則變熱,如頗欲吐,若煩燥,脈急數者,為太陽寒邪變熱,傳於陽明也。
199
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200
傷寒二三日,無陽明少陽證,知邪不傳,止在太陽經中也。
201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
202
發熱而渴,不惡寒者,陽明也。此太陽受邪,知為溫病,非傷寒也。積溫成熱,所以發熱而渴,不惡寒也。
203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曰趙本無「曰」字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微發黃色,劇則如驚癇,時瘈瘲;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204
傷寒發汗已,則身涼;若發汗已,身灼熱者,非傷寒,為風溫也。風傷於上,而陽受風氣,風與溫相合,則傷衛。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者,衛受邪也。衛者氣也,風則傷衛,溫則傷氣,身重,多眠睡者,衛受風溫而氣昏也。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者,風溫外甚,而氣擁不利也。若被下者,則傷藏氣,太陽膀胱經也。內經曰:膀胱不利為癃,不約為遺溺。癃者,小便不利也。太陽之脈起目內眥;內經曰: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小便不利、直視、失溲,為下後竭津液,損藏氣,風溫外勝。經曰:欲絕也為難治。若被火者,則火助風溫成熱,微者熱瘀而發黃;劇者熱甚生風,如驚癇而時瘈瘲也。先曾被火為一逆,若更以火熏之,是再逆也。一逆尚猶延引時日而不愈,其再逆者,必致危殆,故云促命期。
205
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趙本無「者」字七日愈,發於陰者趙本無「者」字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206
陽為熱也,陰為寒也。發熱而惡寒,寒傷陽也;無熱而惡寒,寒傷陰也。陽法火,陰法水。火成數七,水成數六。陽病七日愈者,火數足也;陰病六日愈者,水數足也。
207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趙本作「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208
傷寒自一日至六日,傳三陽三陰經盡,至七日當愈。經曰: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若七日不愈,則太陽之邪再傳陽明,鍼足陽明為迎而奪之,使經不傳則愈。
209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210
巳為正陽,則陽氣得以復也。始於太陽,終於厥陰。六經各以三時為解,而太陽從巳至未,陽明從申至戌,少陽從寅至辰;至於太陰,從亥至丑,少陰從子至寅,厥陰從丑至卯者,以陽行也速,陰行也緩,陽主醫統本作「生」於晝。陰主醫統本作「生」於夜。陽三經解時,從寅至戌,以陽道常饒也;陰三經解時,從亥至卯,以陰道常乏也。《內經》曰:陽中之太陽,通於夏氣,則巳午未太陽乘王也。
211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212
中風家,發汗解後,未全快暢者,十二日大邪皆去,六經悉和則愈。
213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趙本無「近」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214
皮膚言淺,骨髓言深;皮膚言外,骨髓言內。身熱欲得衣者,表熱裏寒也;身寒不欲衣者,表寒裏熱也。
215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216
陽以候衛,陰以候榮。陽脈浮者,衛中風也;陰脈弱者,榮氣弱也。風並於衛,則衛實而榮虛,故發熱汗自出也。經曰: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榮弱衛強者是也。嗇嗇者,不足也,惡寒之貌也。淅淅者,灑淅也,惡風之貌也。衛虛則惡風,榮虛則惡寒,榮弱衛強,惡寒復惡風者,以自汗出,則皮膚緩,腠理踈,是亦惡風也。翕翕者,熇熇然而熱也,若合羽所覆,言熱在表也。鼻鳴乾嘔者,風擁而氣逆也。與桂枝湯和榮衛而散風邪也。
217
桂枝湯方:桂枝三兩,去皮,味辛熱,按:下藥性,趙本無,以後並同 芍藥三兩。味苦酸,微寒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生姜三兩,切,味辛溫 大棗十二枚,擘,味甘溫
218
《內經》曰:辛甘發散為陽。桂枝湯,辛甘之劑也,所以發散風邪。《內經》曰:風淫所勝,平以辛,佐以苦甘,以甘緩之,以酸收之。是以桂枝為主,芍藥甘草為佐也。《內經》曰:風淫於內,以甘緩之,以辛散之。是以生薑大棗為使也。
219
右伍味,㕮咀。趙本有「三味」二字以水柒升,微火煑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壹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壹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壹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壹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伇趙本無「伇」字其間,半日許,令叁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壹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趙本無「者」字乃服至貳叁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220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趙本無「者」字桂枝湯主之。
221
頭痛者,太陽也;發熱汗出惡風者,中風也。與桂枝湯,解散風邪。
222
太陽病,項背強几几,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加葛根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23
几几者,伸頸之貌也。動則伸頸,搖身而行。項背強者,動則如之。項背几几者,當無汗,反汗出惡風者,中風表虛也,與桂枝湯以和表,加麻黃葛根以祛風,且麻黃主表實,後葛根湯證云:太陽病,項背強几几,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藥味正與此方同。其無汗者,當用麻黃,今自醫統本作「日」。熊校記:今日汗出,舊鈔作曰,是也。汪本作自,非汗出,恐不加麻黃,但加葛根也。
224
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趙本作「得」與之。
225
太陽病屬表,而反下之,則虛其裏,邪欲乘虛傳裏。若氣上衝者,裏不受邪,而氣逆上,與邪爭也,則邪仍在表,故當復與桂枝湯解外;其氣不上衝者,裏虛不能與邪爭,邪氣已傳裏也,故不可更與桂枝湯攻表。
226
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温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趙本有「之」字也。觀其脈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227
太陽病,三日中,曾經發汗、吐下、溫鍼,虛其正氣,病仍不解者,謂之壞病,言為醫所壞病也。不可復與桂枝湯。審觀脈證,知犯何逆,而治之逆者,隨所逆而救之。
228
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趙本有「之」字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229
脈浮,發熱,汗出惡風者,中風也,可與桂枝湯解肌;脈浮緊,發熱,不汗醫統本作「汗不」出者,傷寒也,可與麻黃湯。常須識此,勿妄治也。
230
若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趙本作「之」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231
酒客內熱,喜辛而惡甘,桂枝湯甘,酒客得之,則中滿而嘔。
232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醫統本作「仁」佳。
233
太陽病,為諸陽主氣,風甚氣擁,則生喘也。與桂枝湯以散風,加厚朴、杏仁以降氣。
234
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也。
235
內熱者,服桂枝湯則吐,如酒客之類也。既亡津液,又為熱所搏,其後必吐膿血。吐膿血,謂之肺痿。《金匱要略》曰:熱在上焦為肺痿。謂或從汗或從嘔吐,重亡津液,故得之。
236
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支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加附子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37
太陽病,因發汗,遂汗漏不止而惡風者,為陽氣不足,因發汗,陽氣益虛而皮腠不固也。《內經》曰: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氣化則出。小便難者,汗出亡津液,陽氣虛弱,不能施化。四肢者,諸陽之本也。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亡陽而脫液也。《鍼經》曰:液脫者,骨屬屈伸不利。與桂枝加附子湯,以溫經復陽。
238
太陽病,下之後,脈促趙本注:「一作縱」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去芍藥湯方」詳見本書卷十若微惡趙本無「惡」字寒者,趙本有「桂枝」二字去芍藥方中,趙本無方中「二」字加附子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39
脈來數,時一止復來者,名曰促。促為陽盛,則不因下後而脈促者也。此下後脈促,不得為陽盛也。
240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此下後脈促而復胸滿,則不得為欲解,由下後陽虛,表邪漸入而客於胸中也。與桂枝湯以散客邪,通行陽氣,芍藥益陰,陽虛者非所宜,故去之。陽氣已虛,若更加之微惡熊校記:按論文據趙本無惡字,元刊誤衍,然注中仍不誤也,汪氏反增之以足成其誤,非是
241
寒,則必當溫劑以散之,故加附子。
242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微緩者,為欲愈也。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痒,宜桂枝麻黃各半湯。趙本有「桂枝麻黃各半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43
傷寒八九日,則邪傳再經又遍,三陽欲傳三陰之時也。傳經次第,則醫統本作「前」三日傳遍三陽,至四日陽去入陰,不入陰者為欲解,其傳陰經,第六日傳遍三陰,為傳經盡而當解。其不解傳為再經者,至九日又遍三陽,陽不傳陰則解。如瘧,發作有時也。寒多者為病進,熱多者為病退。經曰:厥少熱多,其病為愈;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今雖發熱惡寒,而熱多寒少,為陽氣進,而邪氣少也。裏不和者,嘔而利,今不嘔,清便自調者裏和也。寒熱間日發者,邪氣深也;日一發者,邪氣復常也;日再發者,邪氣淺也;日二三發者,邪氣微也。《內經》曰:大則邪至,小則平。言邪甚則脈大,邪少則脈微,今日數多而脈微緩者,是邪氣微緩也,故云欲愈。脈微而惡寒者,表裏俱虛也。陽表也,陰裏也。脈微為裏虛,惡寒為表虛,以表裏俱虛,故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陰陽俱虛,則面色青白,反有熱色者,表未解也。熱色為赤色也。得小汗則和。不得汗,則得邪氣外散皮膚而為痒也,與桂枝麻黃各半湯,小發其汗,以除表邪。
244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却與桂枝湯則愈。
245
煩者,熱也。服桂枝湯後,當汗出而身涼和;若反煩不解者,風甚而未能散也。先刺風池、風府,以通太陽之經,而泄風氣,却與桂枝湯解散則愈。
246
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趙本作「似」瘧,趙本有「一」字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趙本有「桂枝二麻黃一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47
經曰:如服一劑,病證猶在者,故當復作本湯服之。服桂枝湯汗出後,脈洪大者,病猶在也;若形如瘧,日再發者,邪氣客於榮衛之間也。與桂枝二麻黃一湯,解散榮衛之邪。
248
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趙本有「白虎加人參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49
大汗出,脈洪大而不渴,邪氣猶在表也,可更與桂枝湯。若大汗出,脈洪大,而煩渴不解者,表裏有熱,不可更與桂枝湯。可與白虎加人參湯,生津止渴,和表散熱。
250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更趙本醫統本並作「發」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方。
251
桂枝二越婢一湯方:桂枝去皮芍藥甘草各十八銖,趙本有「炙」字生薑一兩三錢,趙本作「二銖」,切,醫統本無「切」字大棗四枚,擘麻黃十八銖,去節,趙本無「去節」二字石膏二十四銖,碎,綿裹
252
胃為十二經之主,脾治水穀為卑藏若婢。《內經》曰:脾主為胃行其津液。是湯所以謂之越婢者,以發越脾氣,通行津液。外臺方,一名越脾湯,即此義也。
253
右柒味,㕮咀。趙本無「㕮咀」二字以五升水,趙本作「水五升」煑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煑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本方趙本作「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趙本有「之」字飲一升,今合為一方,桂枝二越婢一。趙本作「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分」。熊校記:本方至越婢一,按此廿六字,語欠明,趙本作本云當裁為越婢湯桂枝湯,合之飲一升,合今為一方,桂枝湯二分,越婢湯一分,是趙本文義較完,當從訂正。
254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湯趙本醫統本並無「湯」字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趙本有「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方」詳見本書卷十
255
頭項強痛,翕翕發熱,雖經汗下,為邪氣仍在表也。心下滿,微痛,小便利者,則欲成結胸。今外證未罷,無汗,小便不利,則心下滿,微痛,為停飲也。與桂枝湯以解外,加茯苓白朮利小便行留飲。
256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趙本無「湯」字,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燥,趙本作「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讝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257
脈浮,自汗出,小便數而惡寒者,陽氣不足也。心煩、腳攣急者,陰氣不足也。陰陽血氣俱虛,則不可發汗,若與桂枝湯攻表,則又損陽氣,故為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燥吐逆者,先作甘草乾姜湯,復其陽氣,得厥愈足溫,乃與芍藥甘草湯,益其陰血,則腳踁得伸。陰陽雖復,其有胃燥、讝語,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以和其胃。重發汗為亡陽,加燒針則損陰,《內經》曰:榮氣微者,加燒針則血不流行,重發汗,復燒針,是陰陽之氣大虛,四逆湯以復陰陽之氣。
258
甘草乾薑湯方:甘草四兩,炙,味甘平 乾薑二兩,炮,味辛熱
259
《內經》曰:辛甘發散為陽,甘草乾薑相合,以復陽氣。
260
右㕮咀,趙本作「二味」以水叁升,煑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261
芍藥甘草湯方:白芍藥四兩。味,醫統本有「苦」字,酸,微寒 甘草四兩,炙。甘平
262
芍藥,白補而赤瀉,白收而赤散也。酸以收之,甘以緩之,酸甘相合,用補陰血。
263
右二味㕮咀,趙本無「㕮咀」二字以水叁升,煑取一升半,趙本作「五合」去滓,分溫再服之。趙本無「之」字
264
調胃承氣湯方:大黃四兩,去皮,清酒浸。趙本作「洗」 甘草二兩,炙,味甘平 芒硝趙本醫統本並作「消」,半斤,醫統本作「升」,味咸苦,大寒
265
《內經》曰:熱淫於內,治以醎寒,佐以苦甘。芒硝醎寒以除熱,大黃苦寒以蕩實,甘草甘平,助二物推陳而緩中。
266
右三味㕮咀,趙本無「㕮咀」二字以水三升,煑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煑,令沸,少少温服。趙本醫統本並有「之」字
267
四逆湯方:甘草二兩,炙。味甘平乾薑一兩半。味辛熱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辛,大熱
268
《內經》曰:寒淫於內,治以甘熱;又曰:寒淫所勝,平以辛熱。甘草薑附相合,為甘辛大熱之劑,乃可發散陰陽之氣。
269
右三味㕮咀,趙本無「㕮咀」二字以水三升,煑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温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270
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讝語。師曰:言夜半手足當温,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趙本無「則」字為風,大則趙本無「則」字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趙本作「形」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燥,趙本作「躁」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故知病可愈。
271
陽旦,桂枝湯別名也。前證脈浮醫統本作「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與桂枝湯證相似,是證象陽旦也。與桂枝湯而增劇,得寸口脈浮大,浮為風邪,大為血虛,即於桂枝湯加附子,温經以補虛,增桂令汗出以祛風。其有治之之逆而增厥者,與甘草乾薑湯,陽復而足温,更與芍藥甘草湯,陰和而脛伸。表邪已解,陰陽已復,而有陽明內結,讝語煩亂,少與調胃承氣湯,微溏泄以和其胃,則陰陽之氣皆和,內外之邪悉去,故知病可愈。
URN: ctp:ws647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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