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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一百二十二

《卷一百二十二》[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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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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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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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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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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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制,自京師達於郡縣,皆立衛所,外統之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而上十二衛為天子親軍者不與焉。征伐則命將充總兵官,調衛所軍領之。既旋,則將上所佩印官軍各囘衛所,葢得唐府兵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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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侯伯皆領都督以統禁兵,後又以文臣或內臣提督京營外,設衛所都指揮使司,以轄鎮守之軍征戍,則又設總兵副將、恭將逰擊之,屬文臣統兵者或為經畧,或為總督、廵撫,及兵備道、清軍同知之屬等。謹按,都督有三等,曰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皆以公、侯、伯為之,是為世官副都督則流官矣。明初勲臣尚充,恭逰後止充兩廣、湖廣漕運三總兵,又次第皆革總兵,或掛將軍印,或不掛印,皆曰總兵征伐之事,公侯伯充總兵,名曰掛印將軍,其在外鎮守地方,武臣原無掛印,自洪熙元年,始頒各鎮總兵,恭將佩印,初制,總兵無專官,有事則命將,事已即歸,後因邉境多事,遂留鎮守,其鎮守內臣則始永樂時,遼東開原及山東等處,而自後遂多添設,嘉靖時,盡數取囬邉境肅清,沿及末季,京營全任中官,外鎮必設監視,一代弊政,莫此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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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辛丒嵗三月,改樞宻院為大都督府,節制中外諸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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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太祖自和州渡江,所下之地,置各翼元帥府,以總制軍民。丙申六月,既下集慶,置行樞宻院於太平,總制各翼軍馬。已,置帳前五翼元帥府、五部都先鋒,至是改為大都督府,以兄子文正為之,而在外者尚仍其舊。尋以其權太重,設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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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邜二月,申明將士屯田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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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帝於戊戌冬,立管領民兵萬戶府,諭省臣曰:「古者寓兵於農,有事則戰,無事則耕,暇則講武。今所定郡縣,民間武勇之才,宜精加簡拔,編緝為伍,立民兵萬戶府領之,俾農時則耕,暇則練習,庶幾寓兵於農之意」。後洪武二十一年九月,勅天下衛所屯田,嵗得糧五百餘萬石。二十五年二月,詔天下衛所軍以十之七屯田。蓋初制,在外兵馬盡是屯軍,官俸兵糧皆於是出,帝嘗曰:「吾養兵百萬,要不費百姓一粒米,故京師屯田,有以逺田三畆易城外民田一畆者,一代屯政,此其初制。今因已見田賦考故,述其縁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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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未三月,罷諸翼統軍元帥,置十七衛親軍指揮使司十七衛,曰武徳、龍驤、豹韜、飛熊、威武、廣武、興武、英武、鷹揚、驍騎、神武、雄武、鳯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洪武元年,立軍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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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京師逹於郡縣,皆立軍衛,度天下要害之地,係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大率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千一百二十八人為一千戶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毎,百戶設總旗二名、小旗十名,大小聫比以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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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禁宦官預政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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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定優給將士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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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乙巳七月,令從渡江士卒被創廢疾者養之,死者贍其妻子。至是,定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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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閏三月,收故元舊軍𨽻北平諸衛。先是,命平章胡廷美招集王巴拜散亡士卒,凡占籍在元年者,聴為民,二年以後者籍為軍。至是,命侍御史商暠往山東北平,收故元五省八翼漢軍,按籍,得十餘萬戶,毎三戶出一分,𨽻北平諸衛。十二月,籍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及無田種之民,嘗充船戶者十一萬餘人,𨽻各衛為軍。是後所招集者,或留京師,或發往各衛所守禦,隨宜分𨽻焉。五年,李文忠獲故元軍士千餘,令舊校李巴延布哈領之,以𨽻羽林衛。六年,暠復招集王巴拜將卒,簡壯勇者為駕前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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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造用寳金符及調發走馬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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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寳符為金牌二,中書省大都督府各蔵其一,有詔發兵,省府以牌入內府,出寳用之,走馬符牌以鐡為之,共四十金字,銀字者各半蔵之,內府有急務調發,使者佩之以行,尋改金牌為金符,上篆為隂陽文,仍増金符二字。金符之制,濶三寸,長一寸五分,上鈒二鳯,下鈒二麒麟牌,首為圓竅,貫以紅絲帶,走馬符牌之制,濶二寸五分,長五寸,上鈒二飛龍,下鈒二麒麟牌,首為圓竅,貫以紅絲縧,文曰:符令所至,即時奉行,違者必刑。凡軍機文書,自大都督、中書省長官外,不許擅奏。有詔調軍,省府同入覆奏,然後納符請寳,其有不行約㑹者,以姦臣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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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定所管逃軍降罰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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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垜集令行,民出一丁為軍衛,所無缺伍,且有羨丁。至洪武三年十一月,軍士逃亡四萬七千九百餘人,詔天下諸司追攝之。至是,又以逃亡者衆,請立法懲戒,凡小旗逃所𨽻三人,降為軍,上至總旗千戶、百戶,皆視逃軍多寡,奪俸降革。其從征在外者,罰尤嚴。十三年五月,復申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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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志》曰:「是年,都督府奏,京師士卒之數,凡二十萬七千八百二十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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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二月,令:凡一家父子兄弟從軍者,免其父、兄。至二十三年正月,命一户二軍者免一人為民。次年,詔歸附逹軍及邉民為軍,無丁男者除其役。三十一年,恵帝即位,詔興州諸衛軍全家在伍者免一人,天下衛所軍單丁者,放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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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年,頒律令於各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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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改在京留守都䕶為留守衛指揮使司,在外都衛為都指揮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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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既立內外衛所,而洪武三年升杭州,江西燕山、青州四衛為都衛,後置河南、西安、太原、武昌四都衛,以統屬諸衛,至是悉改為都指揮使司,北平、陕西、山西、浙江、江西、山東、四川、福建、湖廣、廣東、廣西、遼東、河南凡十三,甘州、大同、福建行都指揮使司三,俱𨽻大都督府,至十五年増置貴州、雲南兩都司等。謹按兵志作行都指揮使司二,甘州大同而已。無福建實録則云行都司三:甘州、大同、福建。續通鑑綱目三編則作行都司三,西安、大同、建寜、西安,當即甘州,建寜當即福建。考兵志於前軍都督府所屬各衛內原以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兩列之,則此之是三而非二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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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正月,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帝懲胡惟庸之叛,革中書省,因改大都督府為五府,𨽻外衛於都司。而都司及內衛各以其方𨽻五府,惟親軍不屬,遂為定制。五都督總兵籍而不與調發,兵部得調發而不治兵。後定天下都司衛所,共計都司二十一,留守司二、內外衛四百九十三,守禦屯田羣牧千戶所三百五十九,儀衛司三十三自儀衛司以下舊無後,以次添設。宣慰使司二,招討使司二,宣撫司六,安撫司十六,長官司七十原五十九,畨邉都司衛所等四百七後作四百六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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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太祖之立五府在南京,至成祖永樂十八年,則又立五府於北京,而南京之衛多調往北京。志》中於南北五府所統諸衛所,皆分列之。今為恭列於後,以便檢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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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時,南京左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左衛、鎮南衛、水軍、左衛、驍騎、右衛、龍虎衛、英武衛、瀋陽、左衛、瀋陽右衛,在外浙江都司、遼東都司、山東都司諸衛俱詳史志,不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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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時,北京左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左衛,鎮南衛、驍騎衛、龍虎衛、瀋陽左衛、瀋陽右衛俱從南京分調在外三都司,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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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時,南京右軍都督府統在京虎賁右衛、留守右衛、水軍右衛、武徳衛、廣武衛、在外雲南都司,貴州都司,四川都司、陕西都司、廣西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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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時,北京右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右衛、虎賁、右衛、武徳衛俱從南京分調,在外直𨽻宣州衛舊無後設、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洪武十二年添設,則按添設在十二年,而分府在十三年前,段當已列入,而兵志中却未列也、四川都司土官、四川行都司舊無後設、土官。廣西都司、雲南都司土官,貴州都司土官,洪武時,南京中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中衛、神策衛、應天衛、廣洋衛、和陽衛牧馬千戶所,在外,直𨽻揚州,衛和州衛後改寜夏中屯衛革、髙郵衛、淮安衛、鎮海衛、滁州衛、太倉衛、泗州衛、夀州衛、邳州衛、大河衛、沂州衛、金山衛、新安衛、蘇州衛、儀真衛、徐州衛,安慶衛、宿州千戶所、中都留守司、鳯陽右衛、鳯陽中衛、皇陵衛、鳯陽衛留守左衛、留守中衛長淮衛、懐逺衛、洪塘千戶所、河南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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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時,北京中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中衛神策衛、應天衛、和陽衛牧馬千戶所俱自南京分調、蕃牧千戶所添設,在外直𨽻同前各衛,而宿州亦陞為衛,又分舊屬河南都司之潼闗、歸徳、武平三衛,又添設廬州、鎮江、六安、徐州、左建陽五衛,又有汝寜以下至莒州等十六千戶所具詳史志不備列,中都留守司與前同、河南都司。洪武時,南京前軍都督府統在京天策衛後分為保安衛及保安右衛,龍驤衛、豹韜衛、龍江衛後改龍江左衛。飛熊衛在外,直𨽻九江衛。湖廣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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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時,北京前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前衛、龍驤衛、豹韜衛俱從南京分調前按:留守,前衛志文於南京府中不載,在外直、𨽻同前。湖廣都司土官、湖廣行都司、興化留守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司、江西都司、廣東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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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時,南京後軍都督府統在京橫海衛、鷹揚衛、興武衛、江隂衛,䝉古左衛、䝉古、右衛在外北平都司、北平行都司後為大寜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北平、三䕶衛後俱為親軍、山西三䕶衛後俱革。永樂時,北京後軍都督府統在京留守後衛、鷹揚衛、興武衛俱自南京分調後,按留守後衛志文於南京府中不載,大寜中衛、大寜,前衛、㑹州衛舊𨽻北平行都司,又有從北平、山西等衛改調及新添設者、富峪衛、寛河衛舊大寜後衛、神武、左衛、神武、後衛改昭陵衛、忠義左右、前後四衛義勇中左右前後五衛,武成中衛、蔚州左衛在外直𨽻舊為北平都司,有三䕶衛,後俱親軍,其不係北平舊衛者,俱永樂以後添設薊州衛、真定衛、永平衛、山海衛、遵化衛以上北平舊衛、宻雲中衛後衛以舊宻雲一衛分,開平中屯衛、興平、左屯、右屯、中屯、前屯、後屯五衛延慶衛舊為北平都司、居庸闗千戶所俊改、東勝左右二衛、鎮朔衛、涿鹿衛舊為河南寜國衛、定邉衛、神武右中二衛、忠義中衛、盧龍衛、武清衛、撫寜衛徳州衛、寜山衛舊屬河南都司、大同中屯衛、瀋陽中屯衛、定州衛以上舊為北平、山東、山西、河南等處衛所,永樂時調改、天津衛以下添設、天津左衛、天津右衛舊青州左䕶衛、通州左衛、右衛、涿鹿左衛、中衛、河間衛、潼闗衛舊屬河南都司、徳州左衛又有梁城至蒲州十三千户所具詳,史志不備述、大寜都司、萬全都司、山西都司、山西行都司,自北京建五府後,凡南京所屬之衛,仍皆分𨽻北京五府按史志又載永樂後南京五府所屬之衛名皆與前相仿,則知永樂時所云分調者,當是分其半而調北京,非南京遂全無此衛也。內左軍中較舊添龍虎左衛,舊為成都右䕶衛,宣徳六年改,又有龍江右衛,亦舊所無,前軍中較舊添豹韜左衛,舊為成都中䕶衛,亦宣徳六年改,而在外所統之各都司則皆不載,蓋自改建後,在外之都司自専屬北五府,不得仍屬南五府矣。臣等。謹按:以上所列南北五府所屬之各衛,皆以洪武、永樂分載者,以見重定兵制之大綱也。至其中衛所之添革、改調及各處土官屬之統轄者,原自永樂而後,隨時損益,不専成祖一朝,蓋史志固統全代而列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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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按除親軍外,凡各衛所俱分屬五府矣。惟武功中,左右衛以匠役𨽻工部,永清、左右彭城三衛,皆無所屬。其後諸陵設衛,不𨽻五府,亦不稱親軍。五府以中左右前後為序,南以總兵坐中府,北以總兵坐後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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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承澤《春明夢餘録》曰:兵部掌兵政而軍旅征伐,則歸之五軍都督府。兵部有出兵之令而無統兵之權。五軍有統兵之權而無出兵之令,至將屬於五府,而兵又總於京營,合之則呼吸相通,分之則犬牙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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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詔軍民已有定籍,有以民為軍者,禁之。取兵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從征者。諸將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歸附,則勝國及僣偽諸降卒謫發,以罪遷𨽻為兵者,其軍皆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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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律嚴,人戶以籍為定,而軍民遂分㑹典云:官軍頭目無得巧立名色,徑行勾提百姓充軍民戶,亦不得詐稱各官軍人貼戶躱避差役。洪武十五年有戍卒言,故元將校宜取為兵。帝以版籍已定,豈可復擾,命徙其卒於他衛,可謂無二三者矣。考王圻續通考中載軍籍抽丁議一篇,內言取兵之途,有從征,有歸附,有謫發有籍。選籍選者拔之編戶者也。當即所謂民兵。其制起於後,非洪武時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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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三月,頒軍法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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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管軍指揮、千戶到任務,必先知衛所官旗軍馬之數,每月三次閲視,違者奪其俸及兵衛隊伍老㓜優給與宮禁守禦之令,凡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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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榜諭天下都司不得擅興營建私役軍士等。謹按至十七年正月,詔天下城隍,俱令軍士修理,勿得役民」。二十六年四月,又詔:「凡有剏修,須奏聞,差人相度。准令守禦或所在人民築造,蓋以公事營建,則以兵代,民惟不得私役耳。然其端既開,安得盡以公而不以私?厥後京營兵既困於工役,而在外者亦多役軍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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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九月,命給事中及國子生各衛舎人分行天下,清理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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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此明代清理軍伍之始。是時兵政脩明,無勾擾之弊。迨其後,法日弛而弊日滋,勾軍之害不可勝舉,而兵亦日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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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六月,撫䘏從征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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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士卒戰傷者,除其籍,復其家。土軍賜復三年,改為貼戶,死亡者復十年,其除籍者,仍復三年。將校陣亡,其子世襲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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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六月,諭武臣存䘏軍士,仍賜軍士䕶身勅。時帝聞世襲武官,有苛刻不恤軍士者,特勅諭戒之,又述軍士始終艱難之故,與夫撫綏愛養之道為䕶身,勅頒示軍士,永為遵守,至八月,御製八諭飭武臣:一曰守邉之將,撫軍以恩。二曰邉境城隍,務宜髙深、三曰修築城池,葺理以漸。四曰操練軍士習於閒暇。五曰軍士頓舎,勤於㸃視,六曰體念軍士勿得加害。七曰事機之㑹同僚盡心。八曰沿海衛所嚴於保障。十月,又製保身勅賜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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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年,令衛所覈實軍伍有匿已子以養子代者,不許。是年秋,令衛所造軍戶籍,又置軍籍勘合,帝以軍伍有缺,遣人追取,往往鬻法擾民,乃詔自今衛所將逃故軍姓名,鄊貫編成圖籍,送兵部照名行取,不許差人。又詔天下郡縣以軍戶類造為冊,具載丁口之數,取丁則按籍追之,無丁者止。又命兵部置軍籍勘合遣人,分給內外衛所軍士,謂之勘合戶,由其中開寫從軍來厯,調補衛所年月及在營丁口之數,如遇㸃圏,以此為騐底簿,則蔵於內府。兵志曰:凡軍衛掌於職方而勾清,則武庫主之,有所勾攝,自衛所開報,先覈鄊貫居址內,府給批下,有司提本軍,謂之根捕提家丁,謂之勾補按圖書集成所載,凡內外勾解到部,其定衛㫁發及遇缺投充收補,與重冐存䘏等項,屬職方司其根捕勾補,及清理挨查改編等項,屬武庫司,若職方司有首補者,即行武庫司住勾。間有恩䘏開伍者,洪武中,令應補軍役生員,遣歸卒業。宣徳中,上虞人李志道充楚雄衛軍死,其孫宗皋宜繼時已中鄊,試尚書張本言於帝,得免,如此者,絶少戶有軍籍,必仕至兵部尚書,始得除軍士,應起解者,皆僉妻,有津給軍裝、解軍行糧軍丁口粮之費,其冊單編造,皆有恒式,初定戶口収軍勾清三冊,嘉靖中,又編四冊,曰軍貫,曰兜㡳,曰類衛。類姓,其勾軍另給軍單。蓋終明世,於軍籍最嚴,然弊政漸而擾民日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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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年三月,令天下軍丁習匠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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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軍衛營作勞民,命各衛所置局,毎百戶選四人,以正軍之弱者分習技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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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年,復遣官清理天下將卒,部伍等:謹按至二十五年,計內外武官兵馬之數,京官二千七百四十七員,軍二十萬六千二百八十人,馬四千七百五十一匹,外官萬三千七百四十二員,軍九十九萬二千一百五十四人,馬四萬三百二十九匹,可謂盛矣。自後則惟有逓減耳。二十四年,定勾補軍士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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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垜集軍故戶止一丁者,勾有丁貼戶,起解軍去原籍逺者,解京、該府遣人押送,若路順及去京逺者,從便解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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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年三月,定衛所額軍收補軍士及老病軍人除豁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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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定凡天下都司并衛所城池軍馬數目,以諸司職掌刋布中外,凡內外衛所軍士,皆有定數。其勾解逃故、補役、戶丁兑換老疾除豁絶戶,皆以定例行之。二十七年四月,命罪謫充軍者為恩軍。二十九年十月,選屯田軍士更代京衛老疾士卒。三十年四月,定武官役軍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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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武官多私役軍卒踰法制,命禮部考定,其從人額數,指揮使、同知、僉事四人,千戶三人,百戶以下二人,皆於正軍伍內取用。三日,輪畨更直下直,則歸隊伍操練衛所值𠫊六人,守門二人,守監四人,守庫一人,止選老軍充之,嵗一更,著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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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祖入立重定垜集軍更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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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中,戶三丁以上垜正軍一名,别有貼戶正軍,故貼戶丁補役,至是,令正軍貼戶輪流更代,貼戶止一丁者,免之,當軍之家,免一丁差役,已令坐勾軍有見任官及生員吏典等戶止三丁者,免勾。四丁以上者,以一丁補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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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此事兵志止書成祖即位所更定。實録則云洪武三十一年十二月事。考太祖於是年五月崩,恵帝嗣立,而靖難兵起所稱洪武三十二年,實建文元年七月,則當三十一年十二月尚未稱兵,何得即定制度?蓋永樂時所脩之實録大抵非信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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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元年二月,設北京留守行後軍都督府,以衛六十一守禦千戶所三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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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十一月,始命內臣出鎮及監京營軍,宦官傳曰:太祖頒祖訓,內官不得兼外臣,文武銜嘗鐫鐡牌置宫門內,曰內臣不得干預政事,預者斬勅,諸司不得與文移往來。建文帝嗣位,御內臣益嚴,詔在外稍不法,許有司械聞。及燕師逼江北,內臣多逃入其軍,漏朝廷虛實,文皇以為忠於已即位後,遂多所委任。永樂元年,內官監李興奉勅往勞暹羅國王,三年,遣太監鄭和帥舟師下西洋。八年,都督譚青營有內監王安等,又命馬靖鎮甘肅,馬騏鎮交趾。十八年,置東厰令刺事,蓋明世宦官出使,専征監軍、分鎮,刺臣民隠事,諸大權皆自永樂間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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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四月,更定天下衛所屯田、守城軍士,視其地之夷險要僻,以量人之屯守多寡臨邉而險要者,則守多於屯。在內而夷僻者,則屯多於守。地雖險要而運輸難至者,亦屯多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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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六月,嚴禁衛所官私役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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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五月,置邉城調軍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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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邉戍調遣,止慿勅書慮或有詐,乃以勇敢、鋒鋭、神竒、精壯、強毅、克勝、英雄、威猛」十六字編勘合百號制勅調軍及遣將比號,同方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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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四月,頒軍中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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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功之制,太祖時,大賞平定中原、征南諸將及雲南、越州之功,賞格雖具,然不豫為令。惟洪武二十九年命沿海衛所指揮千百戶、獲倭一船及賊者,升一級賞銀五十兩、鈔五十錠,軍士水陸擒殺賊賞銀有差。永樂時,以將士乆勞,命禮部依太祖升賞例,恭酌行之,其能立竒功者,升二級,頭功升一級,次功不升。初,洪武中,定諸司職掌,凡軍功賞賜之等有三,曰加賞、曰給賞,曰量賞。其賞之輕重次第,率臨時取㫖,亦不豫為令。至是再舉親征,詳定賞罰號令,又立功賞勘合,定四十字,曰神威精勇、猛強、壯毅、英雄克勝兼超㨗,竒功奮鋭鋒,智謀宣妙畧,剛烈効忠誠,果敢能安定,揚名顯大勲,編號用寳印綬,監收貯,應用其稽功之法甚嚴,凡交鋒之際,突入賊陣,透出其背,殺敗賊衆者,敢勇入陣斬將、搴旗者、本隊已敗賊衆、能救援別隊克敵者,受命能任其事,出竒破賊成功者,皆為竒功齊力前進。首先敗賊者,前隊交鋒未決後隊、向前破賊者,皆為頭功。凡建立竒功頭功,其親管頭目即為報知,妄報者,治以重罪,行營下營之時,擒獲奸細者,升賞准頭功,餘俱次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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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年十一月,建五軍都督府於北京,其在應天者稱南京,以各衛所分𨽻二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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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北京建在南諸衛,多北調,以孝陵、濟川、廣洋、中水軍、左右龍江、左右江隂、橫江、天策、英武、飛熊、廣武、應天等衛留守,南京神策、鎮南、驍騎、瀋陽、虎賁、豹韜、龍驤、鷹揚、興武、龍虎、武徳、和陽、瀋陽右等衛,調守北京留守中左右前後五衛官軍,分守南北二京。等。謹按其餘分轄各衛所之目,已附詳洪武時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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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按《兵志》:永樂十九年遷都後,其京營之在南者,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備,南京,節制在南諸衛所。洪熙初,以內臣同守備,宣徳末,設恭賛機務官,景㤗間,増恊同守備官。成化末,命南京兵部尚書恭賛機務,視五部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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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三大營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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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軍三大營:一曰五軍,一曰三千,一曰神機,其制皆備於永樂時。初太祖於京城內外置大小二塲,分教四十八衛卒,已分為五軍都督府,成祖遷都,増京衛為七十二,又分步騎軍為中軍,左右掖,左右哨,亦謂之五軍,嵗調中都、山東、河南、大寜兵畨上京師𨽻之,設提督內臣一,武臣二,掌號頭官二、大營坐營官一、把總二。中營坐營官一、步隊把總各一,左右掖哨官如之。又有十二營,掌隨駕馬隊官軍,設把總二。又有圍子手營,掌操練上直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設坐營官一,統四司,以一、二、三、四為號,把總各二。又有㓜官舎人營,掌操練京衛㓜官及應襲舎人,坐營官一,四司把總各一。此五軍營之部分也。已得邉外降丁三千,立營分五司。一,掌執大駕龍旗、寳纛、勇字旗負御寳及兵仗局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左、右二十隊,勇字旗、大駕旗纛、金鼓上直官軍。一,掌傳令營旗牌,御用監盔甲、尚冠、尚衣、尚履什物上直官軍。一,掌執大駕勇字旗、五軍紅盔貼直軍上直官軍。一,掌殺虎手、馬轎及前哨馬營上直明甲官軍,隨侍營隨侍東宫官,舎遼東備禦囘還官軍。提督內臣二,武臣二,掌頭號官二,坐司官五,見操把摠三十四,上直把總十六,明甲把總四。此三千營之部分也。已征交趾,得火器法,立營肄習。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皆視三千營,亦分為五軍。中軍坐營內臣一,武臣一。其下四司,各監鎗內臣一,把司官一,把總官二。左右掖哨皆如之。又因得都督譚廣馬五千匹當時謂之譚家馬,置營名五千下,掌操演火器及隨駕䕶衛馬隊官軍坐營內臣、武臣各一。其下四司各把司官二,此神機營之部分也。居常五軍肄營陣,三千肄巡哨神機肄火器即鎗手。大駕征行,則大營居中,五軍分駐步軍在內,騎軍在外,騎外為神機神,機外為長圍,周二十里樵採其中。三大營之制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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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三大營之立,明史無嵗月,可考。據王圻續通考云:永樂八年北征,始分步騎為五軍,至二十二年北征,既歸京師,則為五軍大營。考是年四月,帝發京師七月,還至榆木川崩,豈至此時師還始為立營乎?蓋五軍本太祖舊制,靖難師起及數次北征,皆用其制以為征行,而嵗調中都、山東等四處之兵,来京𨽻之,則十三年已有此詔,其非二十二年始立為營明矣。明史稿云:八年北征,分步騎為五軍,既旋師,五軍營之名遂不易。然考五年,初定交趾神機營立於此時,而五軍營似尚當在前,其得降丁三千以為三千營,當在立五軍之後,立神機之前。昭代典則書於元年十月之下,未知是否。㓜官舎人營之外,又有殫忠効義,營掌操練,京衛報効舎人餘丁,舎人營曰殫忠,餘丁營曰効義。兵志亦云二營,永樂時設,後廢。國朝典彚云:「北征之時,別選輕騎為前哨,以逰擊將軍督之。又有驃騎、神威、鷹揚、輕車將軍之名,分督精卒,不𨽻五軍。其畨上之軍始於永樂十三年,而仁宗初年方著為令史志,蓋括始末言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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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按五軍營內之㓜官舎人營者,明初立君子舎人,二衛選文臣子姪居君子衛,武臣子姪居舎人衛,晝則侍從,夜則直宿更畨,此即勲衛之始也,後不用文臣子姪,故専言舎人營,凡舎人承襲,皆於五府試騐,年二十以上方許比試,一試不中食半俸,再試不中,降充軍,蓋明初將材,皆儲於此,故其嚴如此。神機營南京,亦増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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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洪熙元年,始命武臣一人總理營政。是年,令軍戶重役者止併一處,其丁盡戶絶者豁除之。其先為事充軍後為官者,免補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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閏四月,整飭神機營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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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陽武侯薛祿言,選內地衛所軍士補之。四年二月,令天下衛所軍士,免原籍戶下一丁在營軍,餘亦免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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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㑹典,時以軍士征調,當自備衣裝,供給為難,故有此制。至五年正月,又詔馬軍戶內再免一丁,以助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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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天下官吏、軍旗公勘勾軍無蹤者,豁免之。兵志作五年,實録在四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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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張本言:「中外衛所逃軍,自洪武以來,勾取未獲者,終無完期。請行天下所屬官吏、軍旗人等,從公保勘開豁」。從之。六年,令勾軍有親老疾獨子者,編之近地餘丁赴工,逋亡例發口外為民者,改為罰工一年,以示優恤。八年,免蘇州衛抑配軍百五十九人,已食糧止令終其身者千二百三十九人。先是,蘇、常軍戶絶者,株連族黨,動以千計,知府況鍾言於朝,又常州民訴受抑為軍者七百有竒,故特勅巡撫周忱清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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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十月,以衛官職漕運。次年十一月,始令官軍兑運民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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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平江伯陳瑄言也,東南之卒由是困。十二月,選京衛軍十萬𨽻五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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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國公朱勇言:「舊時五軍每軍步騎二萬人,後調大同等處備禦。今五軍總五萬七千餘人,而神機諸營比舊亦少。請令兵部如舊取補」。帝命於京衛選士卒十萬,𨽻五軍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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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七月,編京衛軍士丁口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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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軍伍不實,限衛所官兩月內清理,編丁口籍,以五府官同科道二人理之,以侍郎王𩦸總督騐實勘補。八年三月,詔減軍衛在營餘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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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軍外,毎軍留一餘,悉遣歸。已,復以㓜軍備操者不足,三丁至七八丁者選一。餘聴治生,給軍裝,正軍有故,即令補伍,毋再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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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録》曰:宣徳五年,工部尚書黃福上言:足兵之道云:今天下衛所之兵多有亡故,有丁者追補之,無丁者欠缺,為今之計。凡腹裏衛所缺者,莫若以附近郡縣十丁以上,田不及五十畆,殷實民戶選補,其邉衛有缺,以各處犯死罪者就近發補,則士伍不空矣,然又不可不養,其鋭,必令所司免正軍之雜役,使専操屯存戶下之老㓜,使治生産,則有以養其生,而又嚴禁私役掊克之害,則於精鋭之氣有益」。命兵部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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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兵志,言宣徳時,都指揮司與布按,並稱三司為封疆大吏,而専閫重臣,文武亦無定職,世猶以武為重,軍政修飭,其後軍職冐濫,為世所輕,內之部科,外之監軍、督撫,叠相彈壓,五軍府如贅疣弁帥,如走卒盖明之中葉,而後其視武職直奴𨽻之,惟輕其任,故鄙其官軍政之不振,此亦其一端也,特附志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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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定平南方蠻賊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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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以上及斬獲首賊,俱升一秩,餘加賞。後至正徳十六年,定軍官部下斬百級者升署一秩,三百級者實授一秩,四百級者升一秩,餘功加賞。十月,榜諭:「邉境有願奮勇効力、剿賊立功者,許赴官自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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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以邉境言之,自屬郡國事,然有明一代召募之令始此,故載入兵制時,以阿台等擾邉故,然亦以見兵力之漸頓矣,蓋兵政易敝而難修,永樂、宣徳之間,不過十餘年而振刷已難,古人所以致謹於詰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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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宗正統元年,分遣御史軒輗等清理天下軍政,賜勅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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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十月,命成國公朱勇大選京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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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言五軍營原操官軍調遣及逃故者,多乞於屬衛及親軍衛分并三都司官軍內選補。十二月,勇言:奉命選拔各營精鋭官軍十五萬一千有竒,欲將續選行在錦衣衛等七十衛軍,與之相兼,編伍訓練,然內有守陵守衛供役上直者,帝命守陵守衛各存其半,供役上直旗校𨽻錦衣衛官操,其餘俱聴訓練補,用十四年九月時景帝已即位,遣御史十五人募兵,時斡拉將入冦,兵部言:「邇者各營精鋭,盡遣隨征,宜急遣官分頭召募官舎,餘丁義勇,起集民夫,更替沿河漕運官軍,令悉𨽻神機等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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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謹按,是時遣使募民壯,詳郡國兵,十月造賞功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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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竒功頭功、齊力之分,以文臣主之,賊平,視此論賞,凡挺身突陣、斬將奪旗者,與竒功牌生擒斡拉,或斬首一級,與頭功牌,雖無功而被傷與齊力牌兵志曰:是後將士功賞視立功之地,凖例奏行。北邉為上,東北邉次之,西畨及苖蠻又次之,內地反賊又次之。世宗時,苦倭甚,故海上功比北邉尤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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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分諸將為三大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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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軍務尚書于謙言:「在京官軍雖已選定,第為三等。若不分將官統領立營訓練,恐臨敵之際,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強弱不分,進退不一,難以成功。宜以石亨為一營,范廣副之。楊洪為一營,孫鏜副之,各統官軍四萬,以桞溥為一營,過興副之統,官軍二萬,另選驍勇頭撥二三千人為逰兵使,閑其節制於平時,庶得其死力以御敵」。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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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景㤗二年二月,分大營軍為三班,時邉事棘,班軍悉留京間,嵗乃放還取衣裝,總兵官石亨言:「京營諸軍操備日久,今聲息稍寧,宜令輪流取衣裝」。尚書于謙言:「請分為三班,常留兩班,在京北直𨽻、保定、河間、天津各衛所,俱放五十日,河南、山東俱放九十日,淮揚、鳯陽等處放百日,選都指揮指揮,請勅領囘依限赴操紫荊、倒馬、白羊三闗及保定諸城戍卒屬山東、河南者,亦照此例,逃者官鐫秩三等,卒盡室謫邉衛」。至四年三月,兵部言:「舊分三班踈放,今十營操練,乆未踈放,請分兩班赴操」。亦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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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續文獻通考》卷一百二十二
URN: ctp:ws662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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