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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雖、唯、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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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篇》曰:「雖,詞兩設也。」常語也。字或作「唯」。《春秋》桓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廩災。乙亥,嘗。」《穀梁傳》曰:「御廩之災不志,此其志,何也?以為唯未易災之餘而嚐可也,志不敬也。何用見其未易災之餘而嘗也?曰:甸粟而內之三宮,三宮米而藏之御廩。夫嘗,必有兼旬之事焉。今本「旬」訛作「甸」。辯見《經義述聞》。壬申,禦廩災。乙亥,嚐。以為未易災之餘而嚐也。」家大人曰:《傳》言「以為未易災之餘而嚐」者,火焚之餘米,不可以奉宗廟,必易之而後可。易之,則甸粟而納之三宮,三宮米而藏之御廩,其事非兼旬不能具。今壬申災而乙亥嚐,相距不過三日,則是未易災之餘而嘗也。故上文曰:「以為唯未易災之餘而嘗可也,志不敬也。」唯,即「雖」字也。言魯人不易其災之餘而嚐者,其意若曰:雖未易災之餘而嚐可也,則不敬莫大乎是。故書之曰:壬申御廩災,乙亥嘗。所以志不敬也。徐邈讀「可也」絕句,「志不敬也」自為句,正與《傳》意相合。范注乃用鄭嗣之說,讀「可也志」為句,而釋之曰:「唯以未易災之餘而嘗,然後可志也。」如其說,則上下文皆不可通。總由不知「唯」為「雖」之借字,故字義失而句讀亦舛矣。《禮記·少儀》:「雖有君賜。」《雜記》:「雖三年之喪可也。」鄭注並曰:「雖,或為『唯』。」《表記》:「唯天子受命於天。」注曰:「『唯』當為『雖』。」《荀子·性惡》篇曰:「今以仁義法正為固無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則唯禹不知仁義法正,不能仁義法正也。」楊倞注:「唯,讀為雖。」《秦策》曰:弊邑之王所甚說者,無大大王。唯儀之所甚願為臣者,亦無大大王。弊邑之王所甚憎者,無先齊王。唯儀之所甚憎者,亦無先齊王。」《史記·張儀傳》「唯」皆作「雖」。《史記·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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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傳》:「宏、湯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說也。」《漢書》「唯」作「雖」。《漢書·揚雄傳·解嘲》:「唯其人之贍知哉,亦會其時之可為也。」《文選》「唯」作「雖」。又《大戴禮·虞戴德》篇曰:「君以聞之以,與「已」同,唯某無以更也。」《墨子·尚同》篇曰:「唯欲毋與我同,將不可得也。」《荀子·大略》篇曰:「天下之人唯各持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趙策》曰:「君唯釋虛偽疾,文信猶且知之也。」《史記·范雎傳》曰:「須賈問曰:『孺子豈有客習於相君者哉?』范雎曰:『主人翁習知之。唯雎亦得謁。』」《司馬相如傳》曰:「相如使時,蜀長老多言通西南夷不為用,唯大臣亦以為然。」此皆古書借「唯」為「雖」之證也。字又作「惟」。《史記·淮陰侯傳》曰:「信問王曰:『大王自料,勇悍仁強,孰與項王?』漢王默然良久,曰:『不如也。』信再拜賀曰:『惟信亦為大王不如也。』」《漢書》「惟」作「唯」,字並與「雖」同。顏師古斷「唯」字為句,而以為應辭,非是。辯見《讀書雜志》。《淮南·精神》篇曰:「不識天下之以我備其物與?且惟無我而物無不備者乎?」惟,亦與「雖」同。《說文》「雖」字以「唯」為聲,故「雖」可通作「唯」,「唯」亦可通作「雖」,互見「惟」字下。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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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遂也。《書·堯典》曰:「肆類于上帝。」又曰:「肆覲東后。」《史記·五帝紀》「肆」並作「遂」。遂、肆聲相近,方俗語有侈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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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曰:「肆,故也。」《書·大誥》曰:「肆朕誕以爾東征。」《漢書·翟義傳》王莽仿《大誥》作「故予大以爾東征」。《無逸》曰:「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史記·魯世家》「肆」作「故」。《詩·綿》曰:「肆不殄厥慍。」《思齊》曰:「肆戎疾不殄。」「肆成人有德。」《抑》曰:「肆皇天弗尚。」「肆」字皆當訓為「故」。《傳》《箋》並云:「肆,故今也。」失之。說見《經義述聞·爾雅》。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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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詞之「用」也。《書·康誥》曰:「凡民自得罪。」某氏《傳》訓「自」為「用」。《召誥》曰:「自服于土中。」鄭《注》亦曰:「自,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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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猶「苟」也。成十六年《左傳》曰:「自非聖人,外寧必有內憂。」言苟非聖人也。

茲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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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曰:「茲,此也。」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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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猶「斯」也。《書·酒誥》曰:「朝夕曰:祀茲酒。」言朝夕戒之曰,惟祭祀斯用酒也。故下文曰:「飲惟祀。」昭七年《左傳》曰:「三命茲益共。」二十六年《傳》曰:「若可,師有濟也。君而繼之,茲無敵矣。」「茲」字亦與「斯」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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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者,承上起下之詞。昭元年《左傳》曰:「勿使有所壅閉湫底以露其體,茲心不爽而昏亂百度。」二十六年《傳》曰:「單旗、劉狄帥群不弔之人,以行亂於王室。晉為不道,是攝是贊,思肆其罔極。茲不穀震盪播越,竄在荊蠻。」此兩「茲」字,皆承上起下之詞,猶今人言致令如此也。杜注訓「茲」為「此」,皆失之。「茲」字或作「滋」。昭五年《傳》曰:「君若惄焉好逆使臣,滋敝邑休怠而忘其死,亡無日矣。」「滋」亦承上起下之詞。

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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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雅》曰:「斯,此也。」常語。斯,猶「則」也。亦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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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猶「乃」也。《書·洪範》曰:「女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金縢》曰:「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詩·小旻》曰:「謀猶回遹,何日斯沮。」《賓之初筵》曰:「大侯既抗,弓矢斯張。」《角弓》曰:「受爵不讓,至于己斯亡。」《禮記·檀弓》曰:「人喜則斯陶,陶斯詠,詠斯猶,猶斯舞。」「斯」字並與「乃」同義。《詩·斯干》曰:「乃安斯寢,乃寢乃興。」斯,亦「乃」也,互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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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猶「其」也。《詩·采芑》曰:「朱芾斯皇。」《斯干》曰:「如諭斯翼,如矢斯棘,如鳥斯革,如翬斯飛。」《甫田》曰:「乃求千斯倉,乃求萬斯箱。」《白華》曰:「有扁斯石。」《思齊》曰:「則百斯男。」《皇矣》曰:「王赫斯怒。」《烈祖》曰:「有秩斯祜。」「斯」字並與「其」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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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猶「維」也。《采薇》曰:「彼爾維何?維常之華。彼路斯何?君子之車。」斯,亦「維」也。猶《韓奕》曰「其殽維何?炰鱉鮮魚。其蔌維何?維筍及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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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猶「是」也。《詩·七月》曰:「朋酒斯饗。」《公劉》曰:「于京斯依。」又曰:「於豳斯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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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猶「然」也。《禮記·玉藻》曰:「二爵而言言斯。」言「言言然」也。上言「灑如」,此言「言言斯」,「斯」與「如」,皆形容之詞。鄭注:「斯,猶耳也。」耳,疑當作「爾」。言言爾,猶云「縱縱爾」、「折折爾」也。《論語·鄉黨》篇曰:「色斯舉矣,翔而後集。」何注引馬融曰:「見顏色不善,則去之。」皇侃《疏》以為「孔子在處觀人顏色而舉動也。」《憲問》篇:「其次辟色。」何引孔《傳》曰:「色斯舉也。」正與此注相應。然下句「翔而後集」,自指鳥言之。若謂孔子辟色,則與下句意不相屬矣。若謂鳥見人之顏色不善而飛去,則人之顏色不善,又豈鳥所能喻乎?今案,色斯者,狀鳥舉之疾也,與「翔而後集」意正相反。色斯,猶色然,驚飛貌也。《呂氏春秋·審應》篇曰:「益聞君子猶鳥也,駭則舉。」哀六年《公羊傳》曰:「諸大夫見之,皆色然而駭。」何注曰:「色然,驚駭貌。」義與此相近也。漢人多以「色斯」二字連讀。《論衡·定賢》篇曰:「大賢之涉世也,翔而有集,色斯而舉。」《議郎元賓碑》曰:「翻翥色斯。」《竹邑侯相張壽碑》曰:「君常懷色斯,遂用高逝。」《堂邑令費鳳碑》曰:「色斯輕翔,翻然高令。」《費鳳別碑》曰:「功成事就,色斯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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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語已詞也。若「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斯」,是也。常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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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語助也。《詩·螽斯》曰:「螽斯羽。」毛《傳》以「螽斯」為「斯螽」,非。辯見《廣雅疏證》。《小弁》曰:「鹿斯之奔。」《瓠葉》曰:「有兔斯首。」鄭《箋》以「斯首」為「白首」,非。「斯」字皆語助。

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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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曰:「些,詞也。」曹憲音「先計反」。《楚辭·招魂》用此字。《爾雅釋文》曰:「些,息計反,又息賀反,語餘聲也。」《說文》新附字曰:「些,語詞也,見《楚辭》,從此從二,其義未詳。」家大人曰:些,即「呰」字之訛也。草書「呰」字作「[1234]」,隸書因變而為「些」矣。《說文》:「呰,苛也。從口此聲。」《爾雅》:「呰,此也。」《釋文》曰:「呰,子爾反,或子移反,郭音些。」《玉篇》:「些,息計切,此也,辭也。又息⒑切。」《廣韻》去聲十二霽:「些,蘇計切,此也,辭也,何也。楚音蘇⒑切。」《集韻》十二霽:「些,思計切,語辭,或作呰。」三十八⒑:「些,四⒑切,語辭也,見《楚辭》。或作呰。」據《爾雅釋文》雲:「呰,郭音些。」是「呰」字兼有「些」音也。《玉篇》《廣韻》並云:「些,此也。」即《爾雅》「呰」字之訓。《廣韻》:「些,何也。」即《說文》「呰」字之訓。《說文》:「呰,苛也。」「苛」、「何」皆古「嗬」字,見《周官》《漢書》。而《集韻》又云:「些,或作呰。」故知「些」即「呰」之訛也。「呰」字以「此」為聲,則當以息計為正音,息⒑為變音矣。凡平聲之支、歌,上聲之紙、哿,去聲之寘、⒑,多有一字而兩韻兼收者。《楚辭》之「呰」,與《詩》之「斯」字同義。《爾雅》「斯」、「呰」皆訓為「此」,而聲又相近,故二者又皆為語詞。

思》

1
思,語已詞也。《詩·漢廣》曰:「南有喬木,不可休思。」毛《傳》曰:「思,辭也。」他皆放此。案,宣十二年《左傳》引《詩》「鋪時繹思」,杜注:「思,辭也。」是也。《詩箋》以「思」為「思念」之「思」,雲:「陳繹而思行之。」則累於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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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發語詞也。《車[1234]》曰:「思孌季女逝兮。」思,詞也。「思孌季女」,「思齊大任」,「思媚周薑」,句法相同。《箋》曰:「思得孌然美好之少女。」失之。《文王》曰:「思皇多士。」毛《傳》:「思,辭也。」《思齊》曰:「思齊大任。」思,詞也。《箋》曰:「常思莊敬者,大任也。」失之。下「思媚」同。又曰:「思媚周姜。」《公劉》曰:「思輯用光。」《傳》曰:「言民相與和睦以顯於時也。」,則「思」為語詞明矣。《箋》曰:「思在和其民人。」失之。《孟子》趙注同。《思文》曰:「思文后稷。」思,詞也。《箋》曰:「思先祖有文德者。」失之。《周語》韋注同。《載見》曰:「思皇多祜。」思,詞也。皇,美也,盛也。「思皇多士」,「思皇多祜」,句法相同。《箋》曰:「皇,君也。思使成王之多福。」失之。《良耜》曰:「思媚其婦。」「有嗿其饇」,「思媚其婦」,「有依其士」,「有略其耜」,句首皆語詞。說見《經義述聞》。《泮水》曰:「思樂泮水。」思,詞也。《箋》曰:「言已思樂僖公之脩泮宮之水。」失之。「思」字皆發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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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句中語助也。《關雎》曰:「寤寐思服。」《傳》曰:「服,思之也。」訓「服」為「思之」,則「思服」之「思」,當是語助。《箋》曰:「服,事也。思己職事,當誰與共之乎?」王注曰:「服膺思念之。」皆於義未安。《桑扈》曰:「旨酒思柔。」《絲衣》篇同。柔,和也。「思柔」與「其觩」對文,是「思」為語助也。《箋》曰:「其飲美酒,思得柔順中和,與共其樂。」《左傳》杜注同。《絲衣箋》曰:「柔,安也。飲美酒者,皆思自安。」並失之。《文王有聲》曰:「自西自東,自南自北,無思不服。」無思不服,無不服也。思,語助耳。《閔予小子》曰:「於乎皇王,繼序思不忘。」繼序思不忘,繼序不忘也。《烈文》曰:「於乎前王不忘。」無「思」字,是「思」為語助也。《箋》曰:「思其所行不忘。」失之。「思」皆句中語助。

將》

1
《論衡·知實》篇曰:「將者,且也。」常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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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猶「其」也。隱元年《左傳》曰:「君將若之何?」莊十四年《傳》曰:「君其若之何?」成二年《傳》曰:「國將若之何?」昭十二年《傳》曰:「國其若之何?」其義一也。「將」與「其」同義,故二字可以互用。成十四年《傳》曰:「是夫也,將不唯衛國之敗,其必始于未亡人。」昭八年《傳》曰:「其非唯我賀,將天下實賀。」《晉語》曰:「行之克也,將以害之。若其不克,其因以罪之。」皆是也。「將」與「其」同義,故又可以連用。隱三年《左傳》「其將何辭以對」,是也。互見「其」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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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猶「抑」也。《楚辭·卜居》曰:「吾寧悃悃款款朴以忠乎?將送往勞來斯無窮乎?」《楚策》曰:「先生老悖乎?將以為楚國祆祥乎?」「將」字並與「抑」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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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猶「乃」也。宣六年《左傳》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貫,將可殪也。」《墨子·尚賢》篇曰:「譬若欲眾其國之善射御之士者,必將富之貴之敬之譽之,然后國之善射御之士,將可得而眾也。」此「將」字,猶「乃」也,與上「將」字異義。「將」字並與「乃」同義。

且、徂》

1
《呂氏春秋·音律》篇注曰:「且,將也。」《詩·雞鳴》曰「會且歸矣」,是也。常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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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尚」也。《易·乾文言》曰「天且不違」,是也。亦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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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又」也。《春秋》文五年:「王使榮叔歸含,且賵。」《穀梁傳》曰:「其曰且,志兼也。」亦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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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抑」也。《禮記·曾子問》曰:「葬引至於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齊策》曰:「王以天下為尊秦乎?且尊齊乎?」《史記·魏世家》曰:「富貴者驕人乎?且貧賤者驕人乎?」「且」字並與「抑」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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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姑且也。《詩·山有樞》曰「且以喜樂,且以永日」,是也。常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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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檀弓》:「夫祖者,且也。且胡為其不可以反宿也?」鄭注曰:「且,未定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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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雅》曰:「且,借也。」隱元年《公羊傳》曰:「且如桓立,則恐諸大夫之不能相幼君也。」何注曰:「且如,假設之辭。」《莊子·齊物論》篇曰:「今且有言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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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若」也。隱三年《公羊傳》曰:「且使子而可逐,則先君其逐臣矣。」《呂氏春秋·知士》篇:「劑貌辨答宣王曰:『王方為太子之時,辨謂靜郭君曰:「太子不仁,不若革太子,更立衛姬嬰兒校師。」靜郭君曰:「不可,吾弗忍為也」且靜郭君聽辨而為之也,必無今日之患也。』」《齊策》「且」作「若」。《去尤》篇曰:「邾之故法,為甲裳以帛。公息忌謂邾君曰:『不若以組,凡甲之所以為固者,以滿竅也。今竅滿矣,而任力者半耳。且組則不然,竅滿,則盡任力矣。』」《燕策》曰:「燕,南附楚則楚重,西附秦則秦重,中附韓、魏,則韓、魏重。且苟所附之國重,此必使王重矣。」「且」字並與「若」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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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此」也,今也。《詩·載芟》曰:「匪且有且,匪今斯今,振古如茲。」毛《傳》曰:「且,此也。」《正義》曰:「今,謂今時,則且亦今時,其實是一,作者美其事而丁寧重言之耳。」字亦作「徂」。《詩·出其東門》:「匪我思且。」《釋文》:「且,音徂。」《爾雅》云:「徂,存也。」「徂」通作「且」,故「且」亦通作「徂」。《書·誡誓》曰:「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徂」讀為「且」。且,今也。言今茲淮夷、徐戎並興也。某氏《傳》以「徂」為「往征」。往征茲淮夷、徐戎並興,斯為不詞矣。且經言「徂」,不言「徂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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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夫者,指事之詞。「且」與「今」同義,或言「今夫」,或言「且夫」,其實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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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猶「夫」也。《墨子·非攻》篇曰:「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今且,今夫也。《孟子·公孫丑》篇曰:「若是,則弟子之惑滋甚。且以文王之德,百年而後崩,猶未洽於天下。」《史記·魏世家》:「翟璜問李克曰:『今者聞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誰為之?』李克曰:『魏成子為相矣。』翟璜忿然作色曰:『臣何負於魏成子?』李克曰:『且子之言克於子之君者,豈將比周以求大官哉?』」《春申君傳》曰:「李園,弱人也,僕又善之。且又何至此?」「且」字並與「夫」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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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更端之詞也。若《論語》「且爾言過矣」,是也。常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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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發語詞也。《韓子·難二》曰:「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辭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呂氏春秋·貴信》篇曰:「莊公左搏桓公,右抽劍以自承。管仲、鮑叔進。曹劌按劍當兩陛之間曰:『且二君將改圖,無或進者。』」《趙策》曰:「公子牟辭應侯,應侯曰:『公子將行矣,獨無以教之乎?』曰:『且微君之命命之也,臣固且有效於君。』」上「且」字發語詞,與下「且」字異義。司馬相如《封禪文》曰:「或曰:且天為質闇,示珍符,固不可辭。」「且」字皆發語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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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句中語助也。《莊子·齊物論》篇曰:「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又曰:「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呂氏春秋·無義》篇曰:「公孫鞅使人謂公子卬曰:『今秦令鞅將,魏令公子當之。豈且忍相與戰哉!』」「且」字皆句中語助。

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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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山有扶蘇》曰:「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毛《傳》:「且,辭也。」

徂》

1
徂,猶「及」也。《詩·雲漢》曰:「不殄禋祀,自郊徂宮。」言禋祀之禮,自郊而及於宗廟也。《箋》曰:「從郊而至宗廟。」至,亦「及」也。《絲衣》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徂,亦「及」也,互文耳。鄭訓「徂」為「往」,非也。自羊往牛,則文不成義。言此絲衣載弁之人,其視壺濯籩豆與告濯具,則自堂以及基。其視牲告充,則自羊以及牛。先羊而後牛者,變文協韻耳。《傳》以為先小後大,非也。其舉鼎冪告令,則自鼐以及鼒也。以上三「徂」字,皆謂自此及彼,不得以「往」之一訓該之。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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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始也。家大人曰:「作」之言「乍」也。乍者,始也。《詩·駉傳》曰:「作,始也。」《廣雅》同《書·皋陶謨》曰:「烝民乃粒,萬邦作?。」「作」與「乃」對文,言烝民乃粒,萬邦始治也。《禹貢》曰:「萊夷作牧。」言萊夷水退,始放牧也。又曰:「沱、潛既道,雲土夢作?。」「作」與「既」對文,言雲土夢始治也。《史記·夏本紀》皆以「為」字代之,於文義稍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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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猶「及」也。《書·無逸》曰:「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又曰:「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皆謂及其即位也。某氏《傳》訓作為「起」,失之。「作」與「徂」聲相近《廣韻》「作」字又「臧祚切」,聲近徂,故二者皆可訓為「及」。

曾,此「曾是以為孝乎」之「曾」。俗讀如「層」,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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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乃也,則也。《說文》曰:「曾,詞之舒也。」高注《淮南·脩務》篇曰:「曾,則也。」鄭注《檀弓》曰:「則之言曾。」《詩·河廣》曰:「曾不容刀。」「曾不崇朝。」《板》曰:「曾莫惠我師。」《召旻》曰:「曾不知其坫。」《禮記·三年問》曰:「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釋文》:「曾,則能反。」《吳語》曰:「越曾足以為大虞乎?」閔二年《公羊傳》曰:「設以齊取魯,曾不興師,徒以言而已矣。」《論語·八佾》曰:「曾謂秦山不如林放乎?」皇侃《疏》:「曾之言則也。」《釋文》:「曾,則登反。」《先進》曰:「吾以子為異之問,曾由與求之問。」孔《傳》曰:「則此二人之問。」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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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乃是也,則是也。《詩·正月》曰:「曾是不意。」《蕩》曰:「曾是彊禦,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正義》曰:「言曾者,謂何曾如此,今人之語猶然。」又曰:「曾是莫聽。」《論語·為政》曰:「曾是以為孝乎?」馬注:「汝則謂此為孝乎?」《釋文》:「曾,音增。馬云:則。皇侃云:嘗也。」案,皇說非是。今本《論語》馬注脫「則」字,據《釋文》及邢《疏》補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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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曾,何乃也,何則也。《孟子·公孫丑》篇曰:「爾何曾比予於管仲?」趙注曰:「何曾,何乃也?」孫奭《音義》:「曾,丁音增,則也,乃也。」《賈子·諭誠》篇曰:「王何曾惜一踦屨乎?」《晏子春秋·外篇》曰:「讒佞之人,則奚曾為國常患乎?」奚曾,猶何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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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曰:「曾,何也《廣雅》同。湘潭之原,荊之南鄙,謂『何』為『曾』,若中夏言『何為』也。」

曾,此「曾經」之「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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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猶「嚐」也。閔元年《公羊傳》曰:「莊公存之時,樂曾淫于宮中。」《釋文》:「曾,才能反。」案《玉篇》:「曾,子登切,則也。又才登切,經也。」《廣韻》同。是訓為「則」者,乃「曾是」、「曾謂」之「曾」,音子登切。訓為「經」者,乃「曾經」之「曾」,音才登切。《群經音辨》:「曾,則也,作滕切。曾,嘗也,昨滕切。」「嘗」即「曾經」之義。以上諸書,皆音義判然,不相淆雜。《說文》:「曾,詞之舒也。」此即「曾是」、「曾謂」之曾,當讀如「增」。而徐鉉音「昨棱切」,則誤讀如層矣。《集韻》:「曾,徂棱切。」引《說文》「詞之舒也」,即踵徐氏之誤。自是以後,遂以「曾是」、「曾謂」之「曾」,讀如「層」也。當依《玉篇》《廣韻》及《經典釋文》改正。

朁、憯、噆、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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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朁,曾也。」引《詩》「朁不畏明」。字或作「憯」、「噆」,又作「慘」。《爾雅》:「憯,曾也。」郭注曰:「發語辭。」《詩·節南山》曰:「憯莫懲嗟。」毛《傳》曰:「憯,曾也。」《民勞傳》及《十月之交箋》並同。《釋文》作「噆」。《十月之交》曰:「胡憯莫懲。」《釋文》:「憯,亦作慘。」《民勞》曰:「憯不畏明。」《釋文》《正義》及昭二十年《左傳》引《詩》,並作「慘」。《雲漢》曰:「憯不知其故。」《釋文》亦作「慘」。曾、朁,皆詞也。故其字並從曰,或言「曾」,或言「朁」,語之轉耳。

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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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哉,言之間也。」哉,問詞也。若《詩·北門》「謂之何哉」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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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曾子問正義》曰:「哉者,疑而量度之辭。」若《堯典》「我其試哉」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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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歎詞也。或為歎美若「大哉乾元」之屬,或為嗟歎若「帝曰咈哉」之屬,隨事有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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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猶「矣」也。若「鯀哉」、「垂哉」、「益哉」、「欽哉」、「懋哉」、「敬哉」、「念哉」之屬,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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哉,句中語助也。《書·大誥》曰:「肆哉爾庶邦君。」謂肆爾庶邦君也。「哉」字無意義。

載、[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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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猶「則」也。有句中疊用之者,若「載脂載[1234]」,是也。有數句疊用之者,若「載寢之床,載衣之裳,載弄之璋」,是也。《詩·載馳傳》曰:「載,辭也。」《箋》曰:「載之言則也。」韋注《周語》同字亦作「[1234]」。《廣雅》曰:「[1234],詞也。」《石鼓文》曰:「[1234]西[1234]北。

則、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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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者,承上起下之詞。《廣雅》曰:「則,即也。」字或通作「即」。《書·禹貢》曰:「西戎即敘。」即,與「則」同。敘,順也「敘」與「順」同義,說見《經義述聞》「百揆時敘」下。言西戎則皆順從也。上言「三苗丕敘」,此言「西戎即敘」,「即」與「丕」,皆詞耳。「丕」為語詞,說見「不」字下。某氏《傳》曰:「羌、髳之屬,皆就次敘。」《漢書·西域傳贊》曰:「《書》曰:西戎即序。禹既就而序之,非上威服致其貢物也。」皆訓「即」為「就」,「敘」為「次敘」,失其旨矣。「則」與「即」,古同聲而通用。《大戴禮·曾子立事》篇:「三十、四十之間而無藝,即無藝矣。五十而不以善聞,則無聞矣。」即,亦「則」也。《詩·終風》:「願言則嚏。」《一切經音義》十五引此「則」作「即」。《秦策》:「此則君何居焉?」《史記·蔡澤傳》「則」作「即」。《史記·秦始皇紀》:「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李斯傳》「則」作「即」。《蘇秦傳》:「與之,則無地以給之。」《韓策》「則」作「即」。《春申君傳》:「則楚更立君。」《楚策》「則」作「即」。《魯仲連傳》:「則臣見公之不能得也。」《齊策》「則」作「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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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猶「其」也。《禮記·檀弓》曰:「人之稱斯師也者,則謂之何?」言其謂之何也。僖二十三年《左傳》曰:「淫刑以逞,誰則無罪?」言誰其無罪也。文十七年《傳》曰:「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言其蔑以過之也。《吳語》曰:「君有短垣而自踰之。況荊蠻則何有於周室?」言其何有於周室也。昭九年《左傳》:「伯父若裂冠毀冕,拔本塞原,專棄謀主,雖戎、狄其何有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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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猶「而」也。文二年《左傳》曰:「《周志》有之,勇則害上,不登於明堂。」言勇而害上也。《逸周書·大匡篇》作「勇如害上」,如,即「而」字。昭三年《傳》曰:「寡君願事君,朝夕不倦,將奉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家多難,是以不獲。」言而國家多難也。《莊子·逍遙遊》篇曰:「其視下也,亦若是則已矣。」「則已矣」,「而已矣」也。《荀子·榮辱》篇曰:「夫貴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則從人之欲,則勢不能容,物不能贍也。」《史記·封禪書》曰:「然則怪迂阿諛苟合之法自此興。」「然則」,皆謂「然而」也。
4
則,猶「乃」也。《詩·新臺》曰:「魚網之設,鴻則離之。」言鴻乃離之也。《雲漢》曰:「昊天上帝,則不我遺。群公先正,則不我助。」言乃不我遺,乃不我助也。桓六年《左傳》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言何乃不信也。又《書·金縢》曰:「禾則盡起。」言禾乃盡起也。《詩·草蟲》曰:「我心則降。」言我心乃降也。《大戴禮·夏小正》篇曰:「鷹則為鳩。」言鷹乃為鳩也。凡《夏小正》言「則」者,皆放此。《月令》曰:「豺乃祭獸戮禽。」《呂氏春秋·季秋紀》「乃」作「則」。《書·洪範》曰:「鯀則殛死,禹乃嗣興。」則,亦「乃」也,互文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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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大人曰:則,猶「若」也。《書·洪範》曰:「女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言汝若有大疑也。《禮記·三年問》曰:「今是大鳥獸,則失喪其群匹,越月踰時焉,則必反巡。」言若失喪其群匹也。《荀子·議兵》篇曰:「大寇則至,使之持危城,則必畔。遇敵處戰,則必北。」言大寇若至也。《趙策》曰:「彼則肆然而為帝,過而遂正於天下,則連有赴東海而死矣。」言彼若肆然而為帝也。《史記·魯仲連傳》「彼則」作「彼即」。即,亦「若」也。互見「即」字下。《燕策》曰:「誠得劫秦王,使悉反諸侯之侵地,則大善矣。則不可,因而刺殺之。」言若不可也。《韓詩外傳》曰:「臣之里婦,有夫死三日而嫁者,有終身不嫁者。則自為娶,將何娶焉?」《漢書·蒯通傳》作「足下即欲求婦,何取」?即,亦「若」也。言若自為娶也。《史記·高祖紀》曰:「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號為雍王,王關中。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言今若來也。《項羽紀》曰:「項王謂曹咎等曰:『謹守成皋,則漢欲挑戰,慎勿與戰。』」《漢書·項籍傳》作「即漢欲挑戰」。「即」與「則」古字通,而同訓為「若」。故《史記·高祖紀》作「若漢挑戰」也。《史記·袁盎傳》:「申屠嘉曰:『使君所言公事,之曹與長史掾議,吾且奏之。即私邪,吾不受私語。』」《漢書》「即」作「則」。即、則,皆「若」也。
6
則,猶「或」也。「或」與「若」義相近。《史記·陳丞相世家》曰:「樊噲,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呂后弟呂須之夫,有親且貴。帝以忿怒故欲斬之,則恐後悔。」言或恐後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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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則,「何也」也。《墨子·尚賢》篇曰:「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失損其國家,傾覆其社稷者,已此故也。何則?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荀子·宥坐》篇曰:「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韓子·顯學》篇曰:「雖有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則?國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齊策》曰:「斶聞古大禹之時,諸侯萬國,何則?德厚之道得,貴士之力也。」義並與「何也」同。《秦策》曰:「臣恐韓、魏之卑辭慮患,而實欺大國也。此何也?王既無重世之德於韓、魏,而有累世之怨。」《史記·春申君傳》「此何也」作「何則」。

即、則》

1
即,猶「遂」也。《書·西伯戡黎》曰「殷之即喪」,是也。常語也。
2
即,猶今人言「即今」也。《史記·項羽紀》「項羽即日因留沛公與飲」,是也。字亦作「則」。《漢書·王莽傳》曰:「應聲滌地,則時成創。」顏注曰:「則時,即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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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猶今人言「即是」也。襄八年《左傳》曰「非其父兄,即其子弟」,是也。字亦作「則」。《鄭語》曰:「是非王之支子母弟甥舅也,則皆荊、蠻、戎、狄之人也。非親則頑,不可入也。」
4
家大人曰:《漢書·西南夷傳》注曰:「即,猶若也。」昭十二年《左傳》曰:「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示予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言若欲有事也。莊三十二年《公羊傳》:「莊公病將死,謂季子曰:『寡人即不起此病,吾將焉致乎魯國?』」言若不起此病也。僖三十三年《傳》:「百里子與蹇叔子送其子而戒之曰:『爾即死,必於殽之嶔岩。』」言爾若死也。襄二十七年《傳》:「寧殖將死,謂其子喜曰:『我即死,女能固納公乎?』」言我若死也。《賈子·胎教》篇:「史病且死,謂其子曰:『我即死,治喪於北堂。』」《史記·孔子世家》:「季桓子病,顧謂其嗣康子曰:『我即死,若必相魯。』」《爾雅·釋地》曰:「西方有比肩獸焉,與邛邛距虛比,為邛邛距虛齧甘草。即有難,邛邛距虛負而走。」言若有難也。《秦策》曰:「今王以漢中與楚,即天下有變,王何以市楚也?」言若天下有變也。《趙策》曰:「所貴於天下之士者,為人排患釋難解紛亂而無所取也。即有所取者,是商賈之人也。」言若有所取也。《魏策》曰:「今王恃楚之強,而信春申君之言,以是質秦而久不可知。即春申君有變,是王獨受秦患也。」言若春申君有變也。《史記·秦本紀》曰:「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言若君百歲後也。《晉世家》曰:「夷吾使郤芮厚賂秦,約曰:『即得入,請以晉河西之地與秦。』」言若得入也。《鄭世家》曰:「齊襄公會諸侯於首止。鄭子曰:『齊強而厲公居櫟,即不往,且率諸侯伐我,內厲公。』」言若不往也。又僖二十三年《左傳》:「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史記·晉世家》作「子即反國,何以報寡人」。昭七年《傳》:「我若獲沒,必屬說與何忌於夫子。」《孔子世家》作「吾即沒,若必師之」。《管子·戒》篇:「管仲寢疾,桓公往問之曰:『仲父之疾甚矣,若不幸而不起此疾,彼政我將安移之?』」《韓子·十過》篇作「即不幸而不起此病」。是「即」與「若」同義。《史記·趙世家》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即,亦「若」也,互文耳。
5
即,猶「或」也。「或」與「若」義相近。《越語》曰:「若以越國之罪為不可赦也,將焚宗廟,係妻孥,沈金玉於江。有帶甲五千人,將以致死。無乃即傷君王之所愛乎?」言或傷君王之所愛也。《史記·呂后紀》曰:「劉澤為大將軍,太后王諸呂,恐即崩後,劉將軍為害。」言或崩後為害也。《張丞相傳》曰:「戚姬子如意為趙王,年十歲,高祖憂即萬歲之後不全也。」言或萬歲之後不全也。「即」與「則」古同聲,故「即」訓為「若」,亦訓為「或」。「則」訓為「或」,亦訓為「若」,互見「則」字下。

嗞、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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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嗞,𧪰也。」𧪰與「嗟」同《廣韻》:「嗞嗟,憂聲也。」倒言之,則曰「嗟嗞」,或作「嗟茲」,或作「嗟子」。《詩·綢繆》曰:「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毛《傳》曰:「子兮者,嗟茲也。」《管子·小稱》篇曰:「嗟茲乎,聖人之言長乎哉!」《秦策》曰:「嗟?乎司空馬!」《楚策》曰:「嗟乎子乎,楚國亡之日至矣!」《書大傳》曰:「諸侯在廟中者,愀然若復見文、武之身,然後曰:嗟子乎,此蓋吾先君文、武之風也夫!」《說苑·貴德》篇曰:「嗟嗞乎,我窮必矣!」揚雄《青州牧箴》曰:「嗟茲天王,附命下士!」並字異而義同。《詩》言「子兮」,猶曰「嗟子乎」、「嗟嗞乎」也,故《傳》以「子兮」為「嗟茲」。《正義》曰:「茲,此也。嗟歎此身不得見良人。」非《傳》意也。《箋》謂「子兮子兮,斥娶者」,殆失其義。其注《書大傳》又曰:「子,成王也。」案,嗟子乎,乃諸侯之詞,諸侯之於天子,豈得稱之為子乎?斯不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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𧪰、嗟、镸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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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𧪰,嗞也。一曰痛惜。」《爾雅》曰:「嗟,镸差也。」郭注曰:「今河北人云镸差歎。」𧪰、嗟、镸差,並同。又《詩·烈祖箋》曰:「重言嗟嗟,美歎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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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麟之趾傳》曰:「於嗟,歎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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叱嗟,猝嗟,皆怒聲也。《趙策》曰:「齊威王勃然怒曰:『叱嗟,而母,婢也!』」《漢書·韓信傳》曰:「項王意烏猝嗟,千人皆廢。」李奇曰:「猝嗟,猶咄嗟也。」案《史記》作「喑靧叱吒」,李說是也。顏師古曰:「猝嗟,暴猝嗟歎也。」則望文生義而失其本旨矣。
6
嗟,語助也。《詩·中谷有蓷》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何嗟及,何及也。言雖泣而無及於事也。嗟,句中語助耳。《箋》曰:「及,與也。嗟乎,將復何與為室家乎!」先言「嗟」而後言「何及」,未免倒置經文。或疑經文「嗟」字本在「何」字上,而寫者倒之,非也。《韓詩外傳》兩引《詩》,皆作「何嗟及矣」。晉孔坦《與石聰書》亦曰:「雖復後悔,何嗟及矣。」「嗟」字皆在「何」字下,鄭訓「嗟」為「嗟乎」,故不得不先言「嗟」而後言「何及」,非今本誤倒也。又訓「及」為「與」,皆失之。《節南山》曰:「天方薦瘥,喪亂宏多。民言無嘉,憯莫懲嗟。」憯莫懲嗟,憯莫懲也。《十月之交》曰:「胡憯莫懲。」言天降喪亂如此,而在位者,曾莫知所懲也。嗟,句末語助耳。若訓為歎詞,則與上三字義不相屬矣。《箋》曰:「嗟乎奈何。」亦失之。

呰、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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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呰,苛也。」苛,與「嗬」同。《呂氏春秋·權勳》篇:「昔荊龔王與晉厲公戰於鄢陵。臨戰,司馬子反渴而求飲,豎陽穀操黍酒而進之。子反叱曰:「訾句,《韓子·十過》篇「訾」作「嘻」,退!酒也。』」訾,與「呰」同。
URN: ctp:ws6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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