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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列传第三》[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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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卷六十三》

老子韩非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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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守真按:原文此处并无以下文字,不知原电子文本从何补入者:
《索隐》:二人敎迹全乖,不宜同传,先贤已有成说,今则不可依循。宜令老子、尹喜、庄周同为传,其韩非可居《商君传》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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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者,〈一〉楚苦县厉鄕曲仁里人也,〈二〉姓李氏,〈三〉名耳,字,〈四〉周守藏室之史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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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朱韬玉札》及《神仙传》云:「老子,楚国苦县濑鄕曲仁里人。姓李,名耳,字伯阳,一名重耳,外字聃,身长八尺八寸,黄色美眉,长耳大目,广额疏齿,方口厚唇,额有三五达理,日角月悬,鼻有双柱,耳有三门,足蹈二五,手把十文。周时人,李母八十一年而生。」又玄妙内篇云:「李母怀胎八十一载,逍遥李树下,乃割左腋而生。」又云:「玄妙玉女梦流星入口而有娠,七十二年而生老子。」又《上元经》云:「李母昼夜见五色珠,大如弹丸,自天下,因吞之,卽有娠。」张君相云:「老子者是号,非名。老,考也。子,孳也。考敎衆理,达成圣孳,乃孳生万理,善化济物无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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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地理志〉曰苦县属陈国。《索隐》:按:〈地理志〉苦县属陈国者,误也。苦县本属陈,春秋时楚灭陈,而苦又属楚,故云楚苦县。至高帝十一年,立淮阳国,陈县、苦县皆属焉。裴氏所引不明,见苦县在陈县下,因云苦属陈。今检〈地理志〉,苦实属淮阳郡。苦音怙。 《正义》:按年表云淮阳国,景帝三年废。至天汉修史之时,楚节王纯都彭城,相近。疑苦此时属楚国,故《太史公书》之。《括地志》云:「苦县在亳州谷阳县界。有老子宅及庙,庙中有九井尚存,在今亳州眞源县也。」厉音赖。晋太康地记云:「苦县城东有濑鄕祠,老子所生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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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按:葛玄曰「李氏女所生,因母姓也。」又云「生而指李树,因以为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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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隐》:按:许慎云「聃,耳曼也」。故名耳,字聃。有本字伯阳,非正也。然老子号伯阳父,此传不称也。 《正义》:聃,耳漫无轮也。《神仙传》云:「外字曰聃。」按:字,号也。疑老子耳漫无轮,故世号曰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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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按:藏室史,周藏书室之史也。又张苍传「老子为柱下史」,盖卽藏室之柱下,因以为官名。《正义》:藏,在浪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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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子适周,将问礼于老子。〈一〉老子曰:「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且君子得其时则驾,不得其时则蓬累而行。〈二〉吾闻之,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三〉去子之骄气与多欲,态色与淫志,〈四〉是皆无益于子之身。吾所以告子,若是而已。」孔子去,谓弟子曰:「鸟,吾知其能飞;鱼,吾知其能游;兽,吾知其能走。走者可以为罔,游者可以为纶,飞者可以为矰。至于龙,吾不能知其乘风云而上天。吾今日见老子,其犹龙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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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大戴记亦云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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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刘氏云:「蓬累犹扶持也。累音六水反。说者云头戴物,两手扶之而行,谓之蓬累也。」按:蓬者,盖也;累者,随也。以言若得明君则驾车服冕,不遭时则自覆盖相携随而去耳。《正义》:蓬,沙碛上转蓬也。累,转行貌也。言君子得明主则驾车而事,不遭时则若蓬转流移而行,可止则止也。蓬,其状若皤蒿,细叶,蔓生于沙漠中,风吹则根断,随风转移也。皤蒿,江东呼为斜蒿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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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良贾谓善货卖之人。贾音古。深藏谓隐其宝货,不令人见,故云「若虚」。而君子之人,身有盛德,其容貌谦退有若愚鲁之人然。嵇康《高士传》亦载此语,文则小异,云「良贾深藏,外形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不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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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义》:恣态之容色与淫欲之志皆无益于夫子,须去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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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一〉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馀言而去,莫知其所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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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李尤函谷关铭云「尹喜要老子留作二篇」,而崔浩以尹喜又为散关令是也。 《正义》:《抱朴子》云:「老子西游,遇关令尹喜于散关,为喜著道德经一卷,谓之《老子》。」或以为函谷关。《括地志》云:「散关在岐州陈仓县东南五十二里。函谷关在陕州桃林县西南十二里。」强,其两反。为于伪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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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列仙传》曰:「关令尹喜者,周大夫也。善内学星宿,服精华,隐德行仁,时人莫知。老子西游,喜先见其气,知眞人当过,候物色而迹之,果得老子。老子亦知其奇,为著书。与老子俱之流沙之西,服臣胜实,莫知其所终。亦著书九篇,名《关令子》。」 《索隐》:《列仙传》是刘向所记。物色而迹之,谓视其气物有异色而寻迹之。又按:《列仙传》「老子西游,关令尹喜望见有紫气浮关,而老子果乘靑牛而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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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曰:老莱子亦楚人也,〈一〉著书十五篇,言道家之用,与孔子同时云。 〈一〉《正义》:太史公疑老子或是老莱子,故书之。《列仙传》云:「老莱子,楚人。当时世乱,逃世耕于蒙山之阳,莞葭为墙,蓬蒿为室,杖木为牀,蓍艾为席,菹芰为食,垦山播种五谷。楚王至门迎之,遂去,至于江南而止。曰:『鸟兽之解毛可绩而衣,其遗粒足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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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老子百有六十馀岁,或言二百馀岁,〈一〉以其修道而养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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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此前古好事者据外传,以老子生年至孔子时,故百六十岁。或言二百馀岁者,卽以周太史儋为老子,故二百馀岁也。 《正义》:盖,或,皆疑辞也。世不旳知,故言「盖」及「或」也。《玉淸》云老子以周平王时见衰,于是去。〈孔子世家〉云孔子问礼于老子在周景王时,孔子盖年三十也,去平王十二王。此传云儋卽老子也,秦献公与烈王同时,去平王二十一王。说者不一,不可知也。故葛仙公序云「老子体于自然,生乎大始之先,起乎无因,经历天地终始,不可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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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孔子死之后百二十九年,〈一〉而《史记》周太史儋见秦献公曰:「始秦与周合,合五百岁而离,离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焉。」〈二〉或曰儋卽老子,或曰非也,世莫知其然否。老子,隐君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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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徐广曰:「实百一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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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按:周、秦二本纪并云「始周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载又合,合七十岁而霸王者出」。然与此传离合正反,寻其意义,亦并不相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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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之子名宗,宗为魏将,封于段干。〈一〉宗子注,〈二〉注子宫,宫玄孙假,〈三〉假仕于汉孝文帝。而假之子解为胶西王卬太傅,因家于齐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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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此云封于段干,段干应是魏邑名也。而〈魏世家〉有段干木、段干子,田完世家有段干朋,疑此三人是姓段干也。本盖因邑为姓,《左传》所谓「邑亦如之」是也。《风俗通》氏姓注云姓段,名干木,恐或失之矣。天下自别有段姓,何必段干木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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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音铸。《正义》:之树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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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音古雅反。《正义》:作「瑕」,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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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一〉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李耳无为自化,淸静自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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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按:绌音黜。黜,退而后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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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此太史公因其行事,于当篇之末结以此言,亦是赞也。按: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此是昔人所评老聃之德,故太史公于此引以记之。 《正义》:此都结老子之敎也。言无所造为而自化,淸净不挠而民自归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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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子者,蒙人也,〈一〉名周。周尝为蒙漆园吏,〈二〉与梁惠王、齐宣王同时。其学无所不闚,然其要本归于老子之言。故其著书十馀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三〉作〈渔父〉、〈盗跖〉、〈胠箧〉,〈四〉以诋訿孔子之徒,〈五〉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孙守真按:「亢桑」应即〈庚桑楚〉之「庚桑」,字形结构兼音义·同音通假。疑同一人也。皆空语无事实。〈六〉然善属书离辞,〈七〉孙守真按:离=摛=攡,字形结构换部首部件。属=缀=撰,双声通假;属=著,同音通假。指事类情,用剽剥儒、墨,〈八〉孙守真按:用=以。虽当世宿学不能自解免也。孙守真按:解免=解脱。其言洸洋自恣以适己,〈九〉孙守真按:洸洋=汪洋,叠韵通假。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孙守真按:器用,同义复词。君子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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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地理志〉蒙县属梁国。《索隐》:〈地理志〉蒙县属梁国。刘向《别录》云宋之蒙人也。 《正义》:郭缘生《述征记》云蒙县,庄周之本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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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括地志》云:「漆园故城在曹州冤句县北十七里。」此云庄周为漆园吏,卽此。按:其城古属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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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大抵犹言大略也。其书十馀万言,率皆立主客,使之相对语,故云「偶言」。又音寓,寓,寄也。故《别录》云「作人姓名,使相与语,是寄辞于其人,故《庄子》有寓言篇」。《正义》:率音律。寓音遇。率犹类也。寓,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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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隐》:胠箧犹言开箧也。胠音袪,亦音去。箧音去劫反。《正义》:胠音丘鱼反。箧音苦颊反。胠,开也。箧,箱类也。此《庄子》三篇名,皆诬毁自古圣君、贤臣、孔子之徒,营求名誉,咸以丧身,非抱素任眞之道也。佛弟子孙守真任真甫按:相对位置有相关字义:抱⇌任;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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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诋,讦也。诋音邸。訿音紫。孙守真按:紫,有边读边读上边。谓诋讦毁訾孔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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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索隐》:按:《庄子》「《畏累虚》」,篇名也,卽老聃弟子畏累。邹氏畏音于鬼反,累音垒。刘氏畏音乌罪反,累路罪反。郭象云「今东莱也」。亢音庚。《亢桑子》,王劭本作「庚桑」。司马彪云「庚桑,楚人姓名也」。孙守真按:初见本文未见此注,果然了不异人意。 《正义》:《庄子》云:「庚桑楚者,老子弟子,北居畏累之山。」成𬎇云:「山在鲁,亦云在深州。」此篇寄庚桑楚以明至人之德,衞生之经,若槁木无情,死灰无心,祸福不至,恶有人灾。孙守真按:恶=乌。同音通假。字形结构兼音义·声调不重要:「厌恶」之「恶」音。恶=何,叠韵通假(「恶劣」之「恶」音)。言《庄子·杂篇·庚桑楚》已下,皆空设言语,无有实事也。孙守真按:即文学语言,非科学语言也。七星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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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正义》:属音烛。孙守真按:字形结构换部首:属,有边读边读边下边;烛,有边读边读右边:「蜀」。离辞犹分析其辞句也。孙守真按:非分析也,乃缀文、属文也。离=摛=攡,字形结构换部首部件声符。此「离」,亦犹「乱」等之双极字也。故有「离乱」一同义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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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正义》:剽,疋妙反。剽犹攻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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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索隐》:洸洋音汪羊二音,又音晃养。亦有本作「瀁」字。《正义》:洋音翔。己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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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威王闻庄周贤,〈一〉使使厚币迎之,许以为相。庄周笑谓楚使者曰:「千金,重利;卿相,尊位也。子独不见郊祭之牺牛乎?养食之数岁,衣以文绣,以入大庙。当是之时,虽欲为孤豚,岂可得乎?〈二〉子亟去,〈三〉无污我。〈四〉我宁游戏污渎〈五〉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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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威王当周显王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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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孤者,小也,特也。愿为小豚不可得也。《正义》:不羣也。豚,小猪。临宰时,愿为孤小豚不可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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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音棘。亟犹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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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隐》:污音乌故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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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索隐》:音乌读二音。污渎,潢污之小渠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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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正义》:《庄子》云:「《庄子》钓于濮水之上,楚王使大夫往,曰:『愿以境内累《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二千岁矣,巾笥藏之庙堂之上。此龟宁死为留骨而贵乎?宁生曳尾泥中乎?』大夫曰:『宁曳尾涂中。』《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与此传不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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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不害者,京人也,〈一〉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二〉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敎,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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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申子名不害。按:《别录》云「京,今河南京县是也」。《正义》:《括地志》云:「京县故城在郑州荥阳县东南二十里,郑之京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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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按:术卽刑名之法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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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王劭按:纪年云「韩昭侯之世,兵寇屡交」,异乎此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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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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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集解》:刘向《别录》曰:「今民闲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过于太史公所记也。」 《索隐》:今人闲有上下二篇,又有中书六篇,其篇中之言,皆合上下二篇,是书已备,过于太史公所记也。 《正义》:阮孝绪《七略》云《申子》三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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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非者,〈一〉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二〉而其归本于黄老。〈三〉非为人口吃,〈四〉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五〉斯自以为不如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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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义》:阮孝绪《七略》云:「《韩子》二十卷。」〈韩世家〉云:「王安五年,非使秦。九年,虏王安,韩遂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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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集解》:《新序》曰:「《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故号曰『术』。商鞅所为书号曰『法』。皆曰『刑名』,故号曰『刑名法术之书』。」《索隐》:著书三十馀篇,号曰《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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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按:刘氏云「黄老之法不尚繁华,淸简无为,君臣自正。韩非之论诋驳浮淫,法制无私,而名实相称。故曰『归于黄老』。」斯未为得其本旨。今按:《韩子》书有解老、喻老二篇,是大抵亦崇黄老之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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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正义》:音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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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正义》:《孙卿子》二十二卷。名况,赵人,楚兰陵令。避汉宣帝讳,改姓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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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一〉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二〉今者所养非所用,〈三〉所用非所养。〈四〉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五〉观往者得失之变,〈六〉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馀万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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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韩王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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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正义》:介,甲也。胄,兜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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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言非疾时君以禄养其臣者,乃皆安禄养交之臣,非勇悍忠鲠及折冲御侮之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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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索隐》:又言人主今临事任用,并非常所禄养之士,故难可尽其死力也。
63
 〈五〉《索隐》:又悲奸邪谄谀之臣不容廉直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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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正义》:韩非见王安不用忠良,今国消弱,故观往古有国之君,则得失之变异,而作《韩子》二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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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索隐》:此皆非所著书篇名也。〈孤愤〉,愤孤直不容于时也。〈五蠹〉,蠹政之事有五也。〈内外储〉,按《韩子》有〈内储、外储篇〉:〈内储〉言明君执术以制臣下,制之在己,故曰「内」也;〈外储〉言明君观听臣下之言行,以断其赏罚,赏罚在彼,故曰「外」也。储畜二事,所谓明君也。〈说林〉者,广说诸事,其多若林,故曰「〈说林〉」也。今《韩子》有〈说林〉上下二篇。〈说难〉者,说前人行事与己不同而诘难之,故其书有〈说难篇〉。
66
  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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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难〉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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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说音税。难音奴干反。言游说之道为难,故曰〈说难〉。其书词甚高,故特载之。然此篇亦与《韩子》微异,烦省小大不同。刘伯庄亦申其意,粗释其微文幽旨,故有刘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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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难也;〈一〉又非吾辩之难能明吾意之难也;〈二〉又非吾敢横失能尽之难也。〈三〉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四〉
70
 〈一〉《正义》:凡〈说难〉识情理,不当人主之心,恐犯逆鳞。说之难知,故言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乃为难。
71
 〈二〉《正义》:能分明吾意以说之,亦又未为难也,尚非甚难。
72
 〈三〉《索隐》:按:《韩子》「横失」作「横佚」。刘氏云:「吾之所言,无横无失,陈辞发策,能尽说情,此虽是难,尚非难也。」 《正义》:横,扩孟反。又非吾敢有横失,词理能尽说己之情,此虽是难,尚非极难。
73
 〈四〉《索隐》:刘氏云:「开说之难,正在于此也。」按:所说之心者,谓人君之心也。言以人臣疏末射尊重之意,贵贱隔绝,旨趣难知,自非高识,莫近几会,故曰「说之难」也。乃须审明人主之意,必以我说合其情,故云「吾说当之」也。 《正义》:前者三说并未为难,凡说之难者,正在于此。言深辨知前人意,可以吾说当之,暗与前人心会,说则行,乃是难矣。
74
    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一〉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二〉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三〉所说实为厚利而显为名高者也,〈四〉而说之以名高,则阳收其身而实疏之;若说之以厚利,则阴用其言而显弃其身。〈五〉此之不可不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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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索隐》:按:谓所说之主,中心本出欲立高名者也。,故刘氏云「稽古羲黄,祖述尧舜」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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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索隐》:谓人主欲立高名,说臣乃陈厚利,是其见下节也。旣不会高情,故遇卑贱必被远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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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索隐》:亦谓所说之君,出意本规厚利,而说臣乃陈名高之节,则是说者无心,远于我之事情,必不见收用也。故刘氏云「若秦孝公志于强国,而商鞅说以帝王,故怒而不用」。
78
 〈四〉《索隐》:按:《韩子》「实」字作「隐」。按:显者,阳也。谓其君实为厚利,而详作欲为名高之节也。《正义》:前人必欲厚利,诈慕名高,则阳收其说,实疏远之。
79
 〈五〉《索隐》:谓若下文云郑武公阴欲伐胡,而关其思极论深计,虽知说当,终遭显戮是也。 《正义》:前人好利厚,诈慕名高,说之以厚利,则阴用说者之言而显不收其身。说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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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事以密成,语以泄败。未必其身泄之也,而语及其所匿之事,〈一〉如是者身危。贵人有过端,而说者明言善议以推其恶者,则身危。〈二〉周泽未渥也而语极知,说行而有功则德亡,〈三〉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是者身危。〈四〉夫贵人得计而欲自以为功,说者与知焉,则身危。〈五〉彼显有所出事,乃自以为也故,说者与知焉,则身危。〈六〉强之以其所必不为,〈七〉止之以其所不能已者,身危。〈八〉故曰: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闲己;〈九〉与之论细人,则以为粥权。〈一0〉论其所爱,则以为借资;〈一一〉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一二〉径省其辞,则不知而屈之;〈一三〉泛滥博文,则多而久之。〈一四〉顺事陈意,则曰怯懦而不尽;〈一五〉虑事广肆,则曰草野而倨侮。〈一六〉此说之难,不可不知也。
81
 〈一〉《正义》:事多相类,语言或说其相类之事,前人觉悟,便成漏泄,故身危也。
82
 〈二〉《正义》:人主有过失之端绪,而引美善之议以推人主之恶,则身危。
83
 〈三〉《索隐》:按:谓人臣事上,其道未合,至周之恩未沾渥于下,而辄吐诚极言,其说有功则其德亦亡。亡,无也。《韩子》作「则见忘」,然「见忘」胜于「德亡」也。《正义》:渥,沾濡也。人臣事君未满周至之恩泽,而说事当理,事行有功,君不以为恩德,故德亡。
84
 〈四〉《索隐》:又若说不行而有败则见疑,如是者身危。是恩意未深,辄评时政,不为所信,更致嫌疑,若下文所云邻父以墙坏有盗,却为见疑,卽其类也。 《正义》:说事不行,或行有败坏,则必致危殆,若此者身危也。
85
 〈五〉《正义》:与音预。人主先得其计己功,说者知前发其踪迹,身必危亡。
86
 〈六〉《索隐》:谓人主明有所出事乃自以为功,而说者与知,是则以为闲,故身危也。 《正义》:人主明所出事,乃以有所营为,说者预知其计,而说者身亡危。
87
 〈七〉《索隐》:刘氏云:「若项羽必欲衣锦东归,而说者强述关中,违旨忤情,自招诛灭也。」《正义》:强,其两反。人主必不欲有为,而说者强令为之。
88
 〈八〉《索隐》:刘氏云:「若汉景帝决废栗太子,而周亚夫强欲止之,竟不从其言,后遂下狱是也。」《正义》:人主已营为,而说者强止之者,身危。
89
 〈九〉《正义》:闲音纪苋反。说彼大人之短,以为窃己之事情,乃为刺讥闲也。
90
 〈一0〉《索隐》:按:《韩非子》「粥权」作「卖重」。谓荐彼细微之人,言堪大用,则疑其挟诈而卖我之权也。 《正义》:粥音育。刘伯庄云:「论则疑其挟诈卖己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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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正义》:说人主爱行,人主以为借己之资籍也。
92
 〈一二〉《正义》:论说人主所憎恶,人主则以为尝试于己也。
93
 〈一三〉《索隐》:按:谓人主意在文华,而说者但径捷省略其辞,则以说者为无知而见屈辱也。《正义》:省,山景反。
94
 〈一四〉《索隐》:按:谓人主志在简要,而说者务于浮辞泛滥,博涉文华,则君上嫌其多迂诞,文而无当者也。 《正义》:泛滥,浮辞也。博文,广言句也。言浮说广陈,必多词理,时乃永久,人主疲倦。
95
 〈一五〉《正义》:懦音乃乱反。说者陈言顺人主之意,则或怯懦而不尽事情也。
96
 〈一六〉《正义》:草野犹鄙陋也。广陈言词,多有鄙陋,乃成倨傲侮慢。
97
  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之所敬,〈一〉而灭其所丑。〈二〉彼自知其计,则毋以其失穷之;〈三〉自勇其断,则毋以其敌怒之;〈四〉自多其力,则毋以其难槪之。〈五〉规异事与同计,誉异人与同行者,则以饰之无伤也。〈六〉有与同失者,则明饰其无失也〈七〉。大忠无所拂悟,〈八〉辞言无所击排,〈九〉乃后申其辩知焉。此所以亲近不疑,〈一0〉知尽之难也。〈一一〉得旷日弥久,〈一二〉而周泽旣渥,〈一三〉深计而不疑,交争而不罪,乃明计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以饰其身,以此相持,此说之成也。〈一四〉
98
 〈一〉《索隐》:按:所说谓所说之主也。饰其所敬者,说士当知人主之所敬,而时以言辞文饰之。
99
 〈二〉《索隐》:丑谓人主若有所避讳而丑之,游说者当灭其事端而不言也。
100
 〈三〉《正义》:前人自知其失误,说士无以失误穷极之,乃为讪上也。
101
 〈四〉《索隐》:按:谓人主自勇其断,说士无以己意而攻闲之,是以卑下之谋自敌于上,以致谴怒也。《正义》:断音端乱反。刘伯庄云:「贵人断甲为是,说者以乙破之,乙之理难同,怒以下敌上也。」
102
 〈五〉《索隐》:按:槪犹格也。刘氏云:「秦昭王决欲攻赵,白起苦说其难,遂己之心,拒格君上,故致杜邮之僇也。」 《正义》:槪,古代反。
103
 〈六〉《正义》:刘伯庄云:「贵人与甲同计,与乙同行者,说士陈言无伤甲乙也。」
104
 〈七〉《索隐》:按:上文言人主规事誉人,与某人同计同行,今说者之词不得伤于同计同行之人,仍可文饰其类也。又若人主与同失者,而说者则可以明饰其无失也。《正义》:人主与甲同失,说者文饰甲之无失。
105
 〈八〉《索隐》:拂音佛。言大忠之人,志在匡君于善,君初不从,则且退止,待君之说而又几谏,卽不拂悟于君也。《正义》:拂悟当为「咈忤」,古字假借耳。咈,违也。忤,逆也。
106
 〈九〉《索隐》:谓大忠说谏之辞,本欲归于安人兴化,而无别有所击射排摈。按:《韩子》作「击摩」也。
107
 〈一0〉《正义》:言大忠之事,拟安民兴化,事在匡弼。君初亦不击排,乃后周泽沾濡,君臣道合,乃敢辩智说焉。此所以亲近而不见疑,是知尽之难。
108
 〈一一〉《集解》:徐广曰:「知,一作『得』。难,一作『辞』。」《索隐》:谓人臣尽知事上之道难也。按:徐广曰「知,一作『得』,难,一作『辞』」。今按《韩子》作「得尽之辞」也。《正义》:言说士知谈说之难也,为能尽此谈说之道,得当人主之心,君臣相合,乃是知尽之难也。
109
 〈一二〉《索隐》:谓君臣道合,旷日已久,是诚著于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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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索隐》:谓君之渥泽周浃于臣,鱼水相须,盐梅相和也。
111
 〈一四〉《正义》:夫知尽之难,则君臣道合,故得旷日弥久。而周泽旣渥,深计而君不疑,与君交争而不罪,而得明计国之利害以致其功,直指是非,任爵禄于身,以此君臣相执持,此说之成也。
112
    伊尹为庖,〈一〉百里奚为虏,〈二〉皆所由干其上也。故此二子者,皆圣人也,犹不能无役身而涉世如此其污也,〈三〉则非能仕之所设也。〈四〉
113
 〈一〉《正义》:〈殷本纪〉云「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王道」是也。
114
 〈二〉《正义》:〈晋世家〉云袭灭虞公,及大夫百里以媵秦穆姬也。
115
 〈三〉《正义》:污音乌故反。庖虏是污。
116
 〈四〉《索隐》:按:《韩子》作「非能士之所耻也」。
117
    宋有富人,天雨墙坏。其子曰「不筑且有盗」,其邻人之父亦云,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知其子而疑邻人之父。〈一〉昔者郑武公欲伐胡,〈二〉乃以其子妻之。因问羣臣曰:「吾欲用兵,谁可伐者?」关其思曰:「胡可伐。」乃戮关其思,曰:「胡,兄弟之国也,子言伐之,何也?」胡君闻之,以郑为亲己而不备郑。郑人袭胡,取之。此二说者,其知皆当矣,〈三〉然而甚者为戮,薄者见疑。非知之难也,处知则难矣。
118
 〈一〉《正义》:其子邻父说皆当矣,而切见疑,非处知则难乎!
119
 〈二〉《正义》:《世本》云:「胡,归姓也。」《括地志》云:「胡城在豫州郾城县界。」
120
 〈三〉《正义》:当,当浪反。
121
    昔者弥子瑕见爱于衞君。衞国之法,窃驾君车者罪至刖。旣而弥子之母病,人闻,往夜告之,弥子矫驾君车而出。君闻之而贤之曰:「孝哉,为母之故而犯刖罪!」与君游果园,弥子食桃而甘,不尽而奉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而念我!」及弥子色衰而爱弛,得罪于君。君曰:「是尝矫驾吾车,又尝食我以其馀桃。」故弥子之行未变于初也,前见贤而后获罪者,爱憎之至变也。故有爱于主,则知当而加亲;见憎于主,则罪当而加疏。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后说之矣。
122
    夫龙之为虫也,〈一〉可扰狎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人有婴之,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之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二〉
123
 〈一〉《正义》:龙,虫类也。故言「龙之为虫」。
124
 〈二〉《索隐》:按:几,庶也。谓庶几于善谏说也。《正义》:说者能不犯人主逆鳞,则庶几矣。
125

  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秦王悦之,未信用。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诛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一〉
126
 〈一〉《集解》:《战国策》曰:「秦王封姚贾千户,以为上卿。韩非短之曰:『贾,梁监门子,盗于梁,臣于赵而逐。取世监门子梁大盗赵逐臣与同社稷之计,非所以励羣臣也。』王召贾问之,贾答云云,乃诛韩非也。」
127
  申子、韩子皆著书,传于后世,学者多有。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
128
  太史公曰:老子所贵道,虚无,因应变化于无为,故著书辞称微妙难识。庄子散道德,放论,要亦归之自然。申子卑卑,〈一〉施之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二〉少恩。孙守真按:礉=核,字形结构换部首。礉=峭=硗=浇,字形结构换部首+字形结构换声符。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
129
 〈一〉《集解》:自勉励之意也。《索隐》:刘氏云:「卑卑,自勉励之意也。」
130
 〈二〉《集解》:礉,胡革反。用法惨急而鞠礉深刻。 《索隐》:惨,七感反。礉,胡革反。按:谓用法惨急而鞠礉深刻也。孙守真按:此则愚前所见之「核」也。吾国语文教学就是不教怎么读懂,如何熟稔其中原理、所以然,只教授一堆死知识,堆砌丛脞,看谁能记、记得多就算厉害,难于融会贯通,透其理则内涵。愚若不亲执教鞭,有所感悟于降龙十八掌(九阳神功+七星大法),则如今仍是当年中学畏惧国文阅读测验之阿蒙也、频烦翻查字典的大学阿呆也,岂能能如今泰然馀裕,了然于胸,一眼洞穿,不假每事查,而能冷静观。岂能不仍如此诸先贤,但能见其一,不能知其二三耶?感恩感恩南无阿弥陀佛
131
 《索隐》述赞伯阳立敎,淸净无为。道尊东鲁,迹窜西垂。庄蒙栩栩,申害卑卑。刑名有术,〈说难〉极知。悲彼周防,终亡李斯。
URN: ctp:ws796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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