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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十五定五年,盡九年》[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無傳。
2
夏,歸粟於蔡。蔡為楚所圍,饑乏,故魯歸之粟。
3
[疏]注「蔡為」至「之粟」。○正義曰:《公羊傳》曰:「孰歸之?諸侯歸之。曷為不言諸侯歸之?離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穀梁傳》亦然。賈逵取彼為說云:「不書所會後也。」杜以傳文唯言「周亟矜無資」,自解魯歸粟之意,不言諸侯歸之。諸侯或亦歸之,要此經所書,其意不及諸侯,故顯而異之,言「魯歸之粟」。
4
於越入吳。於,發聲也。
5
[疏]注「於發聲也」。○正義曰:《公羊傳》云:「『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與「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貶。《左氏》無此義。越是南夷,夷言有此發聲,史官或正其名,或從其俗,「越」與「於越」,史異辭,無義例。
6
六月,丙申,季孫意如卒。
7
秋,七月,壬子,叔孫不敢卒。無傳。
8
冬,晉士鞅帥師圍鮮虞。
9
五年,春,王人殺子朝於楚。因楚亂也。終閔馬父之言。
10
夏,歸粟於蔡,以周亟,矜無資。亟,急也。○亟,紀力反,注同。
11
越入吳,吳在楚也。
12
六月,季平子行東野。東野,季氏邑。○行,下孟反,下「桓子行」同。還,未至,丙申,卒於房。陽虎將以𤫂璠斂,𤫂璠,美玉,君所佩。○璵,本又作與,音餘。璠音煩,又方煩反。斂,力驗反。
13
[疏]注「𤫂璠」至「所佩」。○正義曰:案《說文》云:「璵璠,魯之寶玉。」璵璠是一玉名。《說文》又云:「瑜,美玉」,與璵璠異也。昭公出奔之後,平子攝行君事,入宗廟,佩此玉。陽虎以平子嘗佩此玉,故將以斂之。仲梁懷不與,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為美玉也。《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此當時所佩,未必是山玄也。《玉藻》又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宮羽。」鄭玄云:「徵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勞。宮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
14
仲梁懷弗與,懷亦季氏家臣。曰:「改步改玉。」昭公之出,季孫行君事,佩璵璠祭宗廟。今定公立,復臣位,改君步,則亦當去璵璠。○去,起呂反。
15
[疏]「改步改玉」。○正義曰:步謂行也。《玉藻》云:「君與尸行接武,大夫繼武,士中武。」鄭玄云:「尊者尚徐,接武,蹈半跡;繼武,跡相及也;中武,間容跡。」是君臣步不同也。《玉藻》又云:「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蒼玉。」是君臣玉不同也。昭公之出,季氏行君事,為君行,佩君玉。及定公立,季氏復臣位,故步玉皆改矣。
16
陽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為君也,子何怨焉?」不狃,季氏臣費宰子洩也。為君,不欲使僣。○狃,女九反。為,於偽反,注同。洩,息列反。僣,子念反。
17
[疏]「彼為君」。○正義曰:家臣謂季氏為君,故注云「不欲使僣」。
18
既葬,桓子行東野,桓子,意如子季孫斯。及費。子洩為費宰,逆勞於郊,桓子敬之。勞仲梁懷,仲梁懷弗敬。懷時從桓子行,輕慢子洩。○勞,力報反,下同。從,才用反,下「從父昆弟」、「皆從王」並同。子洩怒,謂陽虎:「子行之乎?」行,逐懷也。為下陽虎囚桓子起。
19
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五百乘,三萬七千五百人。○乘,繩登反,注同。子蒲曰:「吾未知吳道。」道,猶法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夫概王於沂。稷、沂皆楚地。○沂,魚依反。吳人獲薳射於柏舉,薳射,楚大夫。○射,食亦反,又食夜反。其子帥奔徒奔徒,楚散卒。○卒,子忽反。以從子西,敗吳師於軍祥。楚地。
20
秋,七月,子期、子蒲滅唐。從吳伐楚故。
21
九月,夫概王歸,自立也,以與王戰,而敗,自立為吳王,號夫概。奔楚,為堂溪氏。傳終言之。○溪,芳兮反,下同。吳師敗楚師於雍澨。秦師又敗吳師。吳師居麇,麇,地名。○麇,九倫反,下同。子期將焚之,子西曰:「父兄親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前年楚人與吳戰,多死麇中,言不可並焚。○暴,步卜反。子期曰:「國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舊祀,言焚吳復楚,則祭祀不廢。○歆,許金反。豈憚焚之?」焚之而又戰,吳師敗。又戰於公婿之溪,楚地名。吳師大敗,吳子乃歸。囚闉輿罷。闉輿罷請先,遂逃歸。輿罷,楚大夫。請先至吳而逃歸。言吳唯得楚一大夫,復失之,所以不克。○闉音因。輿音餘;又作與,羊汝反。罷音皮。復,扶又反。葉公諸梁之弟后臧從其母於吳,不待而歸。諸梁,司馬沈尹戍之子葉公子高也。吳入楚,獲後臧之母。楚定,臧棄母而歸。○葉,舒涉反。從,如字,又才用反。葉公終不正視。不義之。
22
乙亥,陽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文伯,季桓子從父昆弟也。陽虎欲為亂,恐二子不從,故囚之。○公父,音甫。而逐仲梁懷。冬,十月,丁亥,殺公何藐。藐,季氏族。○藐,亡角反,一音彌小反。己丑,盟桓子於稷門之內。魯南城門。庚寅,大詛。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齊。歜即文伯也。秦遄,平子姑婿也。傳言季氏之亂。○詛,莊慮反。歜,昌欲反。遄,巿專反。
23
楚子入於郢。吳師已歸。初,鬥辛聞吳人之爭宮也,曰:「吾聞之:『不讓,則不和;不和,不可以遠征。』吳爭於楚,必有亂;有亂,則必歸,焉能定楚?」王之奔隨也,將涉於成臼。江夏竟陵縣有臼水,出聊屈山,西南入漢。○焉,於虔反。臼,其九反。屈,其勿反,又君勿反。藍尹亹涉其帑,亹,楚大夫。○藍,力甘反。亹,亡匪反。帑音奴。不與王舟。及寧,王欲殺之。寧,安定也。子西曰:「子常唯思舊怨以敗,君何效焉。」王曰:「善。使復其所,吾以志前惡。」惡,過也。王賞鬥辛、王孫由於、王孫圉、鐘建、鬥巢、申包胥、王孫賈、宋木、鬥懷。九子皆從王有大功者。子西曰:「請舍懷也。」以初謀弒王也。○舍音舍,又音赦。弒,申志反。王曰:「大德滅小怨,道也。」終從其兄,免王大難,是大德。○難,乃旦反。申包胥曰:「吾為君也,非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尢子旗,其又為諸?」子旗,蔓成然也。以有德于平王,求欲無厭,平王殺之。在昭十四年。○為君,于偽反,下「為身」同。厭,於鹽反。遂逃賞。王將嫁季羋,季羋辭曰:「所以為女子,遠丈夫也。鐘建負我矣。」以妻鐘建,以為樂尹。司樂大夫。○遠,於萬反。妻,七計反。
24
王之在隨也,子西為王輿服以保路,國于脾洩。脾洩,楚邑也。失王,恐國人潰散,故偽為王車服,立國脾洩,以保安道路人。○脾,婢支反。洩,息列反。
25
[疏]「王之」至「脾洩」。○正義曰:王之在隨也,國內無王,子西以民無所依,恐其潰散,故偽為王之車服,以安道路之人,國于脾洩之地。於時子西蓋假稱王矣。
26
聞王所在,而後從王。王使由於城麇,於麇築城。復命,子西問高厚焉,弗知。子西曰:「不能,如辭。言自知不能,當辭勿行。
27
[疏]「問高厚焉弗知」。○正義曰:子西問由于所築麇城高厚幾何,由於不知。董遇云:問城高厚丈尺也。本或有小大者,涉下文而誤耳。○「不能如辭」。○正義曰:敢為不敢,如為不如,古人之語然也。僖二十二年傳云:「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經傳之文,此類多矣。
28
城不知高厚小大,何知?」對曰:「固辭不能,子使餘也。人各有能有不能。王遇盜于雲中,余受其戈,其所猶在。」袒而視之背,曰:「此餘所能也。脾洩之事,餘亦弗能也。」傳言昭王所以復國,有賢臣也。○袒音但。
29
[疏]「城不」至「何知」。○正義曰:王肅斷「小大何知」為句,注云:「如是小大,何所知也?」張奐《古今人論》云:「子西問城之高厚小大,而弗知也。子西怒曰:『不能則如辭。能之而不知,又何知乎?』」張奐引傳為文,「小大」上屬。杜雖無注,蓋與張同。
30
晉士鞅圍鮮虞,報觀虎之役也。三年鮮虞獲晉觀虎。
31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鄭游速帥師滅許,以許男斯歸。游速,大叔子。
32
二月,公侵鄭。公至自侵鄭。無傳。
33
夏,季孫斯、仲孫何忌如晉。
34
秋,晉人執宋行人樂祁犁。稱「行人」,言非其罪。○犁,力兮反,又力之反。
35
冬,城中城。無傳。公為晉侵鄭,故懼而城之。○為,於偽反。
36
季孫斯、仲孫忌帥師圍鄆。無傳。「何忌」不言「何」,闕文。鄆貳於齊,故圍之。○鄆音運。
37
[疏]「季孫」至「圍鄆」。○正義曰:鄆是魯邑,輒曰圍之,必是鄆邑叛也。三傳並無其事,不知何為而叛。明年齊人歸鄆,是叛屬齊也。
38
六年,春,鄭滅許,因楚敗也。
39
二月,公侵鄭,取匡,為晉討鄭之伐胥靡也。胥靡,周地也。周儋翩因鄭人以作亂,鄭為之伐胥靡,故晉使魯討之。匡,鄭地。取匡不書,歸之晉。○為,於偽反,注同。儋,丁甘反。翩音篇。
40
[疏]「討鄭之伐胥靡」。○正義曰:下注云「鄭伐周六邑,在魯伐鄭取匡前」,而此獨云「胥靡」者,此時須顯侵鄭之意,故言「討鄭之伐胥靡」,略言之也。但鄭伐周事,須從下文戌周發之,故傳文乃逆指下事為次也。
41
往不假道于衛。及還,陽虎使季、孟自南門入,出自東門,陽虎將逐三桓,欲使得罪於鄰國。舍於豚澤。衛侯怒,使彌子瑕追之。彌子瑕,衛嬖大夫。○豚,杜孫反。嬖,必計反。公叔文子老矣,文子,公叔發。輦而如公,曰:「尢人而效之,非禮也。昭公之難,君將以文之舒鼎,衛文公之鼎。○難,乃旦反。成之昭兆,寶龜。
42
[疏]「尢人」至「非禮」。○正義曰:入其國門,非也。追伐其師,亦非也。尢其非而復效之,為非禮也。下云「效小人以棄之」,即云「天將多陽虎之罪」,則公叔文子知此出入衛,明是陽虎之計,非魯公使然。「尤人」,謂尤陽虎也。○「文之」至「昭兆」。○正義曰:賈逵云:「舒鼎,鼎名。昭兆,寶龜。」杜依用之。蓋衛文公鑄此鼎也。其名曰「舒」,不知其故。「成之昭兆」,成公新得此龜,蓋以灼之出兆,兆文分明,故名為「昭兆」。
43
定之鞶鑒,鞶帶而以鏡為飾也。今西方羌胡猶然,古之遺服。○鞶,又作盤,步丹反,又蒲官反。鑑,古暫反。茍可以納之,擇用一焉。公子與二三臣之子,諸侯茍憂之,將以為之質。為質,求納魯昭公。○質音致,注同。此群臣之所聞也。今將以小忿蒙舊德,蒙,覆也。無乃不可乎?大姒之子,大姒,文王妃。○大音泰。姒音似。唯周公、康叔為相睦也,而效小人以棄之,不亦誣乎?天將多陽虎之罪以斃之,君姑待之,若何?」乃止。止不伐魯師。
44
夏,季桓子如晉,獻鄭俘也。獻此春取匡之俘。○俘,芳夫反。陽虎強使孟懿子往報夫人之幣。虎欲困辱三桓,并求媚于晉,故強使正卿報晉夫人之聘。○強,其丈反,注同,下皆放此。
45
[疏]「陽虎」至「之幣」。○正義曰:聘禮者,諸侯使卿聘鄰國之禮也。執圭以致君命,執璧以致享幣。其於夫人,則聘用璋,享用琮。聘君與夫人,一使兼致之,夫人不別使也。傳言「報夫人之幣」,則晉之夫人嘗有聘魯者矣。禮法,夫人不別遣使,則晉之夫人聘者,亦為晉君來聘也。經無其事,蓋遣大夫來聘,名氏不合見,經故略之也。不言報晉君,唯言「報夫人」者,桓子如晉獻鄭俘,即亦報聘晉也。桓子報聘,即亦得報夫人也。但陽虎欲困辱三桓,又欲求媚於晉,既使桓子報聘晉君,又別遣正卿報晉夫人,所以困辱三桓而重晉禮也。
46
晉人兼享之。賤魯,故不復兩設禮,明經所以不備書。○復,扶又反。
47
[疏]注「賤魯」至「備書」。○正義曰:若桓子特為獻俘,懿子專為報聘,則經當兩書「如晉」,不合共文;晉人亦當兩設享禮,各待一客。今乃桓子聘晉君,懿子報夫人,則似共為一使,若賓與介然,故晉人兼享之。賤魯,故不復兩為設禮,傳言此者,明經所以不備書也。「不備書」謂不各自立文,兩書「如晉」也。若然,文十八年「公子遂、叔孫得臣如齊」,亦是經不備書,而怪此不備者,彼傳言「惠公立故,且拜葬也」,則是魯並命二卿,今行兩事,雖各有所主,而受命俱行故宜共文書之。此則桓子獻俘,并亦報聘,一卿足以兼之,懿子不鬚行矣。陽虎強使之行,乃是從後而去,去時不同受命,宜當別書「如晉」。止為晉人所賤,故經不復備書。正以傳言強使懿子報夫人之幣,知桓子報晉君矣。傳言「兼享之」,知其不應兼矣,以此明二人不同受命,宜應別書,略而不備書耳。
48
孟孫立于房外,謂范獻子曰:「陽虎若不能居魯,而息肩於晉,所不以為中軍司馬者,有如先君!」稱先君以徵其言,若欲使晉,必厚待之。
49
[疏]「孟孫」至「先君」。○正義曰:懿子之意,不為陽虎求官,欲使晉人知陽虎專權,為國所患。言若不得居魯而息肩於晉,示已知陽虎必將作亂而出奔也。中軍司馬,晉國大夫之最貴者。為求此官,似若欲使晉厚待之,然令晉知其情耳。諸言「有如」,皆是誓辭。稱先君以徵其言,似若欲晉必從之。
50
子曰:「寡君有官,將使其人,擇得其人。鞅何知焉?」獻子謂簡子曰:「魯人患陽虎矣。孟孫知其釁,以為必適晉,故強為之請,以取入焉。」欲令晉人聞虎當逃走,放強設請託之辭,因此言以入晉,令晉素知之。○釁,許靳反。為之,於偽反。令,力呈反。
51
[疏]注「欲令」至「知之」。○正義曰:本意不為陽虎請官,欲令晉人知陽虎終必逃走,強設託請之辭,因此言辭以取入晉之意,欲令晉人素知陽虎之必逃。
52
四月,己丑吳大子終累敗楚舟師,終纍,闔廬子,夫差兄。舟師,水戰。○累,力追反,又力軌反。夫音扶。差,初佳反。獲潘子臣、小惟子二子,楚舟師之帥。○惟,位悲反,本又作帷,亦如字。帥,所類反。及大夫七人。楚國大惕,懼亡。子期又以陵師敗于繁揚。陵師,陵軍。○惕,他歷反。
53
[疏]注「陵師陸軍」。○正義曰:上云「舟師,水戰」,此言「陵師,陸軍」,南人謂陸為陵,此時猶然。《釋地》云:「高平曰陸,大陸曰阜,大阜曰陵。」是陵、陸,大小之異名耳。
54
令尹子西喜曰:「乃今可為矣。」言知懼而後可治。於是乎遷郢於鄀,而改紀其政,以定楚國。傳言楚賴子西以安。○鄀音若。
55
周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鄭人將以作亂于周,儋翩,子朝餘黨。鄭於是乎伐馮、滑、胥靡、負黍、狐人、闕外。鄭伐周六邑,在魯伐鄭取匡前。於此見者,為戌周起也。陽城縣西南有負黍亭。○見,賢遍反,下文「見溷」並注同。為,於偽反,下同。六月,晉閻沒戍周,且城胥靡。為下天王出居姑蕕起。
56
秋,八月,宋樂祁言於景公曰:「諸侯唯我事晉,今使不往,晉其憾矣。」樂祁告其宰陳寅。以與公言告之。○使,所吏反。憾,戶暗反。陳寅曰:「必使子往。」他日,公謂樂祁曰:「唯寡人說子之言,子必往。」陳寅曰:「子立後而行,吾室亦不亡,寅知晉多門,往必有難難,故使樂祁立後而行。○說音悅。難,乃旦反,下文同。唯君亦以我為知難而行也。」見溷而行。溷,樂祁子也。見於君,立以為後。○溷,侯溫反,又侯困反。趙簡子逆而飲之酒於綿上,獻楊楯六十於簡子。楊,木名。○飲,於鴆反。楯,食允反,又音允。陳寅曰:「昔吾主範氏,今子主趙氏,又有納焉,以楊楯賈禍,弗可為也已。知范氏必怨,將得禍。○賈音古。然子死晉國,子孫必得志於宋。」以其為國死。○為,于偽反,下同。范獻子言於晉侯曰:「以君命越疆而使,未致使而私飲酒,不敬二君,不可不討也。」乃執樂祁。獻子怒祁比趙氏,經所以稱行人。○疆,居良反。使,所吏反,下同。比,毗志反。
57
陽虎又盟公及三桓於周社,盟國人于亳社,詛于五父之衢。傳言三桓微,陪臣專政,為八年陽虎作亂起。○亳,步各反。詛,側慮反。父音甫。衢,其俱反。
58
冬,十二月,天王處于姑蕕,姑蕕,周地。○蕕音由,一音由舊反。辟儋翩之亂也。為明年單、劉逆王起。○單,音善。
59
七年,春,王正月。
60
夏,四月。
61
秋,齊侯、鄭伯盟于鹹。衛地。○咸音咸。
62
齊人執衛行人北宮結以侵衛。稱「行人」,非使人之罪。○使,所吏反。
63
齊侯、衛侯盟于沙。結叛晉也。陽平元城縣東南有沙亭。○沙如字,又星和反。
64
大雩。無傳。過也。
65
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夏,國佐孫。
66
九月,大雩。無傳。過也。
67
[疏]注「過也」。○正義曰:案賈逵云:「旱也。」杜言「過」者,杜以春秋旱雩,傳皆發之言「旱」。以此傳無「旱」文,故謂之「過」。如賈之所言,前既有雩,後又有雩,旱可知,不須發傳。若然,昭二十五年「上辛,大雩;季辛,又雩」,一月兩雩,旱亦可知,何須發傳言「旱甚」也?劉以賈言規杜,非也。蓋時有小旱,故傳不言旱,未應合雩,故杜云「過也」。
68
冬,十月。
69
七年,春,二月,周儋翩入于儀栗以叛。儀慄,周邑
70
齊人歸鄆、陽關,陽虎居之以為政。鄆、陽關皆魯邑,中貳於齊,齊今歸之。不書,虎專之。○中,丁仲反。
71
夏,四月,單武公、穆公子。劉桓公文公子。敗尹氏于窮谷。尹氏復黨儋翩,共為亂也。○復,扶又反。
72
秋,齊侯、鄭伯盟于鹹,徵會于衛。征,召也。衛侯欲叛晉,屬齊、鄭也。諸大夫不可。使北宮結如齊,而私於齊侯曰:「執結以侵我。」欲以齊師懼諸大夫。齊侯從之,乃盟于瑣。瑣,即沙也。為明年涉沱捘衛侯手起。○瑣,素果反。沱,徒何反。捘,子對反。
73
齊國夏伐我。齊叛晉故。陽虎御季桓子,公斂處父御孟懿子,處父,孟氏家臣成宰公斂陽。○斂,力檢反,又音廉,或音慮點反。將宵軍齊師。齊師聞之,墮,伏而待之。墮毀其軍以誘敵,而設伏兵。○墮,許規反。處父曰:「虎不圖禍,而必死。」而,女也。○女音汝,下文同。
74
[疏]「處父」至「必死」。○正義曰:齊人設伏待魯,若入其伏內,是為禍也。虎不謀此禍,而欲夜掩齊師,女必死。處父欲自殺之。
75
苫夷曰:「虎陷二子於難,苫夷,季氏家臣。二子,季、孟。○苫,始占反。難,乃旦反。不待有司,餘必殺女。」虎懼,乃還,不敗。傳言陪臣強,能自相制。季、孟不敢有心。
76
[疏]「不待有司」。○正義曰:言不待掌刑戮之有司,餘必自殺女也。虎見二子以此此言,懼之,乃還,不敗。
77
冬,十一月,戊午,單子、劉子逆王于慶氏。慶氏,守姑蕕大夫。晉籍秦送王。已巳,王入於王城,已巳,十二月五日,有日無月。
78
[疏]注「已巳」至「無月」。○正義曰:此年經傳日少,上下無可考驗,杜自以《長歷》校之,已巳為十二月五日。
79
館于公族黨氏,黨氏,周大夫。○黨音掌。而後朝于莊宮。莊王廟也。
80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報前年伐我西鄙。
81
公至自侵齊。無傳。
82
二月,公侵齊。未得志故。
83
三月,公至自侵齊。無傳。
84
曹伯露卒。無傳。四年盟皋鼬。○鼬,由又反。
85
[疏]注「四年盟皋鼬」。○正義曰:露以昭二十八年即位,三十二年諸侯之大夫盟於狄泉,魯、曹俱在,時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書於經。杜蓋以此故不數之。「四年盟皋鼬」,四年二月,陳侯吳卒,其年盟于皋鼬。自爾以來,唯有此盟耳。
86
夏,齊國夏帥師伐我西鄙。
87
公會晉師于瓦。瓦,衛地。將來救魯,公逆會之。東郡燕縣東北有瓦亭。○國夏,戶雅反,年末注同。瓦,顏寡反。燕音煙。
88
公至自瓦。無傳。
89
秋,七月,戊辰,陳侯柳卒。無傳。四年盟皋鼬。○柳,力久反,本或作抑。
90
晉士鞅帥師侵鄭,遂侵衛。兩事,故曰「遂」。
91
葬曹靖公。無傳。
92
[疏]「靖公」。○正義曰:謚法:共以解曰靖。
93
九月,葬陳懷公。無傳。三月而速葬。
94
[疏]「懷公」。○正義曰:謚法:慈仁短折曰懷。
95
季孫斯、仲孫何忌帥師侵衛。
96
冬,衛侯、鄭伯盟于曲濮。無傳。結叛晉。曲濮,衛地。○濮音卜。
97
從祀先公。從,順也。先公,閔公、僖公也。將正二公之位次,所順非一。親盡,故通言先公。
98
[疏]注「從順」至「先公」。○正義曰:傳言「順祀」,是「從」為「順」也。文二年「大事於太廟,躋僖公」,升僖於閔上。閔先為君,退在僖下,是逆也。今升閔在僖上,依其先後,是順也。廟主失次,唯此二公,故知「從祀先公」,唯閔、僖耳。「躋僖公」指僖言之,此不指言「升閔」者,彼所升者,上升僖公之一神,不得不指言僖公也。今從祀之時,閔、僖俱得正位,且以親盡,故通言先公。此言「從祀」,「躋僖公」不言「逆祀」者,此「從祀」因「躋僖公」之文故得略言「從祀」至「於躋僖」,公文無所繫,不知逆祀何公。且見是親廟,不可言先公,故指僖言之而言「躋」也。然則此以親盡,故通言先公。下桓宮、僖宮災,彼亦親盡,言桓、僖者,彼據災之所在,須指言其處,與此體例不同。
99
盜竊寶玉大弓。盜,謂陽虎也。家臣賤,名氏不見,故曰「盜」。寶玉,夏后氏之璜。大弓,封父之繁弱。○見,賢遍反。璜音黃。父音甫。
100
[疏]注「盜謂」至「繁弱」。○正義曰:傳言「陽虎取寶玉、大弓以出」,是盜謂陽虎也。《公羊傳》曰:「盜者孰謂?謂陽虎也。陽虎者,曷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宰,則微者也,惡乎得國寶而竊之?陽虎專季氏,季氏專魯國。」其說將殺季氏,亦與《左傳》大同。《春秋》之例,再命之卿始得名氏書經。陽虎,季氏家臣,以賤,名氏不見,故書曰「盜」。盜者,賤人之稱也。此寶玉、大弓必是國之重寶,歷世掌之,故自劉歆以來,說《左氏》者皆以為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成王所以分魯公也。《公羊傳》曰:「寶者何?璋制白,弓繡質,龜青純。」彼不知魯有先王分器,繆為言耳。且所盜無龜,知其並是妄也。
101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齊,門于陽州。攻其門。士皆坐列,言無鬥志。曰:「顏高之弓六鈞。」顏高,魯人。三十斤為鈞,六鈞,百八十斤。古稱重,故以為異強。○鈞音均。稱,只證反。強,其丈反。
102
[疏]注「顏高」至「異強」。○正義曰:《漢書·律歷志》云:「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黃鐘之龠,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斗,十斗為斛,而五量嘉矣。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本起黃鐘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而五權謹矣。」由此而言,龠之所容,重十二銖,合龠為合,兩之為兩,則合重一兩,升重十兩,鬥重百兩,斛重千兩。計六鈞有一百八十斤,合為二千八百八十兩,於量為重兩斛八斗八升。計今人用弓,此亦未為彊矣。而魯人傳而觀之,故杜以為古稱重,故以為異強。計古稱亦準黃鐘之重為之,而得重於今者,權量之起,本自黃鐘,而世俗不同,每有改易。傳稱齊舊四量,陳氏皆加一焉,是其不必常依古也。近世以來,或輕或重。魏齊斗稱,於古二而為一;周隨斗稱,於古三而為一,則古時亦當然。杜言古者,謂此顏高之時為古耳,非言自古稱皆重也。
103
皆取而傳觀之。陽州人出,顏高奪人弱弓,籍丘子鉏擊之,與一人俱斃。子鋤,齊人。斃,仆也。○傳,直專反。鉏,仕居反。與一人俱斃,婢世反;顏高與一人俱為子鋤所擊而仆。僕音赴,又蒲北反;孫炎云:前覆曰僕。偃,且射子鋤,中頰,殪。子鉏死。○且,如字。射,食亦反,下同。中,丁仲反,下同。頰,古協反。殪,於計反,死也。言顏高雖為子鉏所擊偃仆,且射子鋤中頰而死,言其善射也。一讀且,音子餘反,云:偃且,人姓名也。檢《世族譜》無此人,一讀者非也。
104
[疏]「俱斃」至「頰殪」。○正義曰:《釋言》云:「斃,仆也。」孫炎曰:「前覆曰僕。」《吳越春秋》稱要離謂吳王夫差曰:「臣迎風則偃,背風則仆。」然則僕是前覆,偃是卻倒。此顏高被擊而仆,乃轉而仰。且射子鉏猶死,言其善射之功然也。
105
顏息射人中眉,顏息,魯人。退曰:「我無勇,吾志其目也。」以自矜。師退,冉猛偽傷足而先。猛,魯人,欲先歸。其兄會乃呼曰:「猛也殿!」會見師退而猛不在列,乃大呼詐言,猛在後為殿。傳言魯無軍政。○呼,火故反,注同。殿,丁電反,注同。
106
二月,己丑,單子伐穀城,劉子伐儀栗。討儋翩之黨。穀城在河南縣西。○單音善。儋,丁甘反。翩音篇。辛卯,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傳終王室之亂。○盂音於。
107
趙鞅言於晉侯曰:「諸侯唯宋事晉,好逆其使,猶懼不至;今又執之,是絕諸侯也。」將歸樂祁,士鞅曰:「三年止之,無故而歸之,宋必叛晉。」執樂祁在六年。○好,呼報反。使,所吏反。獻子私謂子梁獻子,范鞅。子梁,樂祁。曰:「寡君懼不得事宋君,是以止子。子姑使溷代子。」溷,樂祁子。○溷,侯溫反,又侯困反。子梁以告陳寅。陳寅曰:「宋將叛晉,是棄溷也,不如待之。」留待,勿以子自代。樂祁歸,卒于大行。大行,晉東南山。○大音泰。行,戶郎反,一音衡。士鞅曰:「宋必叛,不如止其尸以求成焉。」乃止諸州。州,晉地。為明年宋公使樂大心如晉張本。
108
公侵齊,攻廩丘之郛。郛,郭也。○廩,力甚反。郛,芳夫反。主人焚衝,衝,戰車。○沖,昌容反;《說文》作䡴,云:「陷陣車也。」或濡馬褐以救之,馬褐,馬衣。○濡,人于反。褐,戶葛反。遂毀之。毀郛。主人出,師奔。攻郛人少,故遣後師走往助之。
109
[疏]「主人出師奔」。○正義曰:賈逵以為,主人出,魯師奔走而卻退,言魯無戰備也。劉炫云:「杜亦不勝舊。今杜必異於賈,以為後師奔走往助之者,若如賈言,魯師奔走,則是被敗而還,下傳陽虎何得云『猛在此,必敗』?明其於時不敗,故猛得逐廩丘之人,是賈言非也。」
110
陽虎偽不見冉猛者,曰:「猛在此,必敗。」陽州之役,猛先歸之。言若在此,必復敗。○復,扶又反。猛逐之,顧而無繼,偽顛。逐廩丘人。虎曰:「盡客氣也。」言皆客氣,非勇。○客,苦百反。
111
苫越生子,將待事而名之。苫越,苫夷。○苫,戎占反。陽州之役獲焉,名之曰陽州。欲自比僑如。○僑,其驕反。
112
夏,齊國夏、高張伐我西鄙。報上二侵。晉士鞅、趙鞅、荀寅救我,救不書,齊師已去,未入竟。○竟音境。
113
[疏]注「救不」至「入竟」。○正義曰:《春秋》諸侯相救,皆書於經,此救亦當書之。不書者,齊師聞晉來救,已去魯地,晉師未入魯竟,不成為救,故不書也。「公會晉師于瓦」,瓦是衛地,公往衛地會晉師,是其未入竟也。
114
公會晉師于瓦,范獻子執羔,趙簡子、中行文子皆執鴈。魯於是始尚羔。獻子,士鞅也。簡子,趙鞅也。中行文子,荀寅也。禮,卿執羔,大夫執鴈,魯則同之,令始知執羔之尊也。卿不書,禮不敵公,史略之。○行,戶郎反。
115
[疏]注「禮卿」至「略之」。○正義曰:「禮,卿執羔,大夫執鴈」《周禮·大宗伯》文也。「魯則同之」,蓋命卿與大夫俱執鴈,今見士鞅執羔,始知執羔之尊,於是方始尚羔,令卿執之。記禮廢之久也。傳言「於是始尚羔」,必往前不執羔矣。但往前所執難知,先儒各以意說。賈逵云:「周禮,公之孤四命執皮帛,卿三命執羔,大夫再命執鴈。魯廢其禮,三命之卿皆執皮帛,至是乃始復禮尚羔。」案《周禮》、《禮記》皆言「卿執羔,大夫執雁」,並以爵斷,不依命數,賈何以討命高下,妄稱禮乎?傳言「始尚羔」者,當謂舊賤羔而今尊之耳。若本僭孤禮,皆執皮帛,當云「始復用羔」,不得云「尚」也。若改僭從禮,得名為「尚」,則初獻六羽,何以不言「始尚六佾」也?以「尚」言之,足知魯卿舊執非皮帛矣。鄭眾云:「天子之卿執羔,大夫執鴈。諸侯之卿當天子之大夫,故傳曰『唯卿為大夫』,當執鴈。而執羔,僣天子之卿也。魯人效之,而始尚羔,記禮所從壞。」案禮、傳及記,天子之臣與諸侯之臣所執,無異文也。《周禮·掌客》,凡諸侯之禮,上公及侯伯之下皆云「卿相見以羔」,是諸侯之卿執羔不執雁。又《士相見》者,諸侯之臣相見之禮也,經曰:「下大夫相見以鴈,上大夫相見以羔。」是諸侯之卿必執羔矣,安在於諸侯之卿當天子之大夫乎?是則背明文而用肺腸也。天子諸侯之臣所異者,士相見之禮,羔雁皆云「飾之以布」,而《曲禮》云:「飾羔雁者以繢。鄭玄云:「此為諸侯之臣與天子之臣異也。」然則天子之臣衣之以布,而又畫之;諸侯之臣則用布不畫,所異唯此而已,其執不為異也。傳文之乖於禮者,爵是卿也,皆當執羔,趙鞅、荀寅不應執鴈。此是當時之失,失於逼下,以晉卿失於偪下,魯卿不應僭上,益明賈言魯卿舊執皮帛非其義矣。魯人於是始知執羔為尊,或亦效晉唯上卿一人獨執羔耳,未必即能如禮諸卿皆執羔也。此經言「公會晉師」,不言公會士鞅。僖二十九年傳曰:「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男可也。」故杜云:「卿不書,禮不敵公,史略之。」劉炫云:「案宣元年『會晉師于棐林,伐鄭』,杜云趙盾稱師,取於師會,故稱師。何知此非亦以師會故稱師,而云禮不敵公略稱師乎?」今知不然者,以宣元年諸侯俱在,又文連「伐鄭」,故言「師會」,此則公之獨會晉師,又無征伐之事,故以為卿不書,禮不敵公,史略之。劉以此與宣元年並取於師會,以規杜氏,非也。
116
晉師將盟衛侯于鄟澤,自瓦還,就衛地盟。○鄟音專,又巿轉反;本亦作鄟,音同。趙簡子曰:「群臣誰敢盟衛君者?」前年衛叛晉屬齊,簡子意欲摧辱之。涉佗、成何曰:「我能盟之。」二子,晉大夫。○佗,徒何反。衛人請執牛耳。盟禮,尊者蒞牛耳,主次盟者。衛侯與晉大夫盟,自以當蒞牛耳,故請之。
117
[疏]注「盟禮」至「故請」。○正義曰:盟用牛耳,卑者執之,尊者蒞之。「請執牛耳」,請使晉大夫執牛耳。《周禮·戎右》云:「盟則贊牛耳。」鄭玄云:「謂尸盟者割牛耳取血助為之,尸盟者執之。」襄二十七年傳曰:「諸侯盟小國,固必有尸盟者。」是小國主備辦盟具,宜執牛耳。哀十七年傳曰:「公會齊侯盟於蒙。孟武伯問于高柴曰:『諸侯盟,誰執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吳公子姑曹;發陽之役,衛石魋。』武伯曰:『然則彘也。』」鄫行吳為盟主,不知盟禮當令小國執牛耳,而自使其臣執之。濮陽宋、魯、衛三國,衛為小;蒙則齊、魯二國,魯為小,皆是以小國執牛耳,而尊者蒞之,以王次同盟者。今衛侯與晉大夫盟,自以當為盟主,宜蒞牛耳,故請晉大夫使執之。
118
成何曰:「衛,吾溫、原也。焉得視諸侯?」言衛小,可比晉縣,不得從諸侯禮。○焉,於虔反。將歃,涉佗捘衛侯之手,及捥。捘,擠也。血至捥。○歃,所洽反。捘,子對反。捥,烏喚反。擠,多計反,一音子禮反;《說文》云:「排也」。
119
[疏]注「捘擠也」。○正義曰:《說文》云:推,排也。排,擠也。捘是推排之意,故為擠也。昭十三年傳言「擠于溝壑」,謂被推入坑也。
120
衛侯怒,王孫賈趨進賈,衛大夫。曰:「盟以信禮也。信,猶明也。有如衛君,其敢不唯禮是事,而受此盟也?」言晉無禮,不欲受其盟。衛侯欲叛晉,而患諸大夫。王孫賈使次于郊,大夫問故。問不入故。公以晉詬語之,詬,恥也。○詬,呼豆反。語,魚據反。且曰:「寡人辱社稷,其改卜嗣,寡人從焉。」使改卜他公子以嗣先君,我從大夫所立。大夫曰:「是衛之禍,豈君之過也?」公曰:「又有患焉,謂寡人『必以而子與大夫之子為質』。」為質於晉。○質音致,注及下同。大夫曰:「茍有益也,公子則往,群臣之子敢不皆負羈紲以從?」將行,王孫賈曰:「茍衛國有難,工商未嘗不為患,使皆行而後可。」欲以激怒國人。○紲,息列反。從,才用反。下說「從弟」、下「從者」同。難,乃旦反。激,古狄反。公以告大夫,乃皆將行之。行有日有期日。公朝國人,使賈問焉,曰:「若衛叛晉,晉五伐我,病何如矣?」皆曰:「五伐我,猶可以能戰。」賈曰:「然則如叛之,病而後質焉,何遲之有?」乃叛晉。晉人請改盟,弗許。
121
秋,晉士鞅會成桓公侵鄭,圍蟲牢,報伊闕也。桓公,周卿士。不書,監帥不親侵也。六年鄭伐周闕外,晉為周報之。○監,古銜反。為,于偽反,下同。遂侵衛。討叛。
122
九月,師侵衛,晉故也。魯為晉討衛。
123
季寤、季桓子之弟。○寤,五故反。公鉏極、公彌曾孫,桓子族子。公山不狃費宰。○狃,女九反。皆不得志於季氏,叔孫輒無寵於叔孫氏,輒,叔孫氏之庶子。叔仲志不得志於魯,志,叔孫帶之孫,皆為國人所薄。故五人因陽虎。陽虎欲去三桓,以季寤更季氏,代桓子。○去,起呂反。更音庚,舊古孟反,下皆同。以叔孫輒更叔孫氏,代武叔。已更孟氏。陽虎自代懿子。冬,十月,順祀先公而祈焉。將作大事,欲以順祀取媚。辛卯,禘于僖公。辛卯,十月二日。不於太廟者,順祀之義,當退僖公,懼於僖神,故於僖廟行順祀。○禘,大計反。
124
[疏]「禘於僖公」。○正義曰:《釋例》曰:「大祭于太廟,以審定昭穆,謂之禘。禘于太廟,禮之常也。各於其宮,時之為也。雖非三年大祭而書『禘』,用禘禮也。」然則禘者,審定昭穆之祭也。今為順祀而禘于僖公,則是并取先公之主,盡入僖廟,而以昭穆祭之,是為周禘禮也。計禘禮當于太廟,今就僖廟為禘者,順祀之義,退僖升閔,懼於僖公之神,故於僖廟行禘禮,使先公之神遍知之。禮,祭尊可以及卑,後世之主宜上徙太廟而食,今徙上世之主下入僖廟祀之,當時所為,非正禮也。昭二十五年禘于襄公,義亦然也。
125
壬辰,將享季氏于蒲圃而殺之,戒都車曰:「癸巳至。」都邑之兵車也。陽虎欲以壬辰夜殺季孫,明日癸巳,以都車攻二家。○圃,布五反。成宰公斂處父告孟孫曰:「季氏戒都車,何故?」孟孫曰:「吾弗聞。」處父曰:「然則亂也。必及於子,先備諸。」與孟孫以壬辰為期。處父期以兵救孟氏。壬辰,先癸巳一日。○先癸,悉薦反。陽虎前驅,林楚御桓子,虞人以鈹、盾夾之,陽越殿。越,陽虎從弟。○鈹,普皮反。盾,食允反,又音允。夾,古洽反。殿,丁見反。將如蒲圃,桓子咋謂林楚咋,暫也。○咋,仕詐反。曰:「而先皆季氏之良也,爾以是繼之。」欲使林楚免已於難,以繼其先人之良。○難,乃旦反,下同。
126
[疏]「而先」至「繼之」。○正義曰:而,女也。言女先祖以來,皆為季氏忠良之臣。女今不良,反以是殺我之事繼續之。
127
對曰:「臣聞命後。後,猶晚。陽虎為政,魯國服焉,違之徵死,死無益於主。」桓子曰:「何後之有?而能以我適孟氏乎?」對曰:「不敢愛死,懼不免主。」桓子曰:「往也!」言必往。孟氏選圉人之壯者三百人,以為公期築室於門外。實欲以備難,不欲使人知,故偽築室於門外,因得聚眾。公期,孟氏支子。○圉,魚呂反。為,于偽反。林楚怒焉,及衢而騁。騁,馳也。○騁,敕領反。陽越射之,不中。築者闔門。季孫既得入,乃閉門。○射,食亦反,下同。中,丁仲反。闔,戶臘反。有自門間射陽越,殺之。陽虎劫公與武叔,武叔,叔孫不敢之子州仇也。○劫,居業反。仇音求。以伐孟氏。公斂處父帥成人自上東門入,魯東城之北門。與陽氏戰于南門之內,弗勝;又戰于棘下,城內地名。陽氏敗。陽虎說甲如公宮,取寶玉、大弓以出,舍于五父之衢,寢而為食。其徒曰:「追其將至。」虎曰:「魯人聞餘出,喜於徵死,何暇追余?」徵,召也。陽虎召季氏於蒲圃,將欲殺之,今得脫,必喜,故言喜於召死。○說,本又作稅,同,他活反。得脫,徒活反,又他活反。
128
[疏]注「徵召」至「召死」。○正義曰:「征,召也」,《釋言》文。陽虎召季孫欲殺之,今既得脫,魯人歡喜季孫免於召死之事,何暇追我?劉炫云:「陽虎召孫欲殺之,則召季孫為召死。季孫得脫,必大喜。魯人聞我出去,喜於召死,言人人皆喜於季孫。」
129
從者曰:「嘻!速駕,公斂陽在。」嘻,嘆聲。○嘻,許其反。公斂陽請追之,孟孫弗許。畏陽虎。陽欲殺桓子,欲因亂討季氏,以強孟氏。孟孫懼而歸之。不敢殺。子言辯舍爵於季氏之廟而出。子言,季寤。辨,猶周遍也。遍告廟飲酒,示無懼。○言辨,音遍,注遍同。舍,如字。陽虎入于讙、陽關以叛。叛不書,略家臣。○讙音歡。
130
鄭駟歂嗣子大叔為政。歂,駟乞子子然也。為明年殺鄧析張本。○歂,巿專反。析,星歷反。
131
九年,春,王正月。
132
夏,四月,戊申,鄭伯蠆卒。無傳。四年盟皋鼬。○蠆,敕邁反。
133
[疏]注「四年盟皋鼬」。○正義曰:蠆以昭二十九年即位,三十二年,大夫盟於狄泉,以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數。
134
得寶玉、大弓。弓、玉,國之分器,得之足以為榮,失之足以為辱,故重而書之。○分,扶問反。
135
六月,葬鄭獻公。無傳。三月而葬,速。
136
[疏]「獻公」。○正義曰:謚法:「博聞多能曰獻。」
137
秋,齊侯、衛侯次于五氏。五氏,晉地。不書伐者,諱伐盟主,以次告。
138
[疏]注「五氏」至「次告」。○正義曰:傳言齊侯伐晉夷儀,乃與衛侯次于五氏。次既告,則伐亦應告,故杜以為諱伐盟主,直以次告。知非不告伐故不書者,若全不告魯,容可不以伐告。今既以次告魯,何意告次不告伐?明以衛新叛晉,又魯與晉親,故恥以伐告,唯告次耳。劉炫以為不告伐故不書,而規杜氏,非也。
139
秦伯卒。無傳。不書名,未同盟。
140
冬,葬秦哀公。無傳。
141
九年,春,宋公使樂大心盟于晉,且逆樂祁之尸。辭,偽有疾。乃使向巢如晉盟,且逆子梁之尸。巢,向戌曾孫。○向,舒亮反。子明謂桐門右師出,子明,樂祁之子溷也。右師,樂大心,子明族父也。右師往到子明舍,子明逐使出門去。曰:「吾猶衰絰,而子擊鐘,何也?」忿其不逆父喪,因責其無同族之恩。○衰,七雷反。絰,田結反,下同。右師曰:「喪不在此故也。」既而告人曰:「已衰絰而生子,餘何故舍鐘?」已,子明也。○舍音舍。子明聞之,怒,言於公曰:「右師將不利戴氏,樂氏,戴公族。不肯適晉,將作亂也。不然,無疾。」乃逐桐門右師。逐之在明年,終叔孫昭子之言。
142
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鄧析,鄭大夫。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故云「竹刑」。
143
[疏]注「鄧析」至「竹刑」。○正義曰:昭六年子產鑄刑書於鼎,今鄧析別造《竹刑》,明是改鄭所鑄舊制。若用君命遣造,則是國家法制,鄧析不得獨專其名,知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書,書之於竹,謂之《竹刑》。駟歂用其刑書,則其法可取,殺之不為作此書也。下云「棄其邪可也」,則鄧析不當私作刑書而殺,蓋別有當死之罪,駟歂不矜免之耳。
144
君子謂:「子然於是不忠。茍有可以加於國家者,棄其邪可也。加,猶益也。棄,不責其邪惡也。○邪,似嗟反,注同。
145
[疏]「君子」至「可也」。正義曰:《周禮·小司寇》:「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闢。」鄭玄云:「賢謂有德行者,能謂有道藝者。《春秋傳》曰:『夫謀而鮮過,能訓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猶將十世宥之,以勸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棄社稷,不亦惑乎?』」是賢能之人,當議其罪狀,可赦則赦之。今鄧析制刑,有益於國,即是有能者,殺有能之人,是不忠之臣,君子謂子然於是為不忠也。國之臣民,誠有可以加益於國家者,取其善處,棄其邪惡可也,雖知其邪,當棄而不責,所以勸勉人,使學為善能也。
146
《靜女》之三章,取彤管焉。《詩·邶風》也。言《靜女》三章之詩,雖說美女,義在彤管。彤管,赤管筆。女史記事規誨之所執。○彤,徒冬反。邶音佩。說音悅。
147
[疏]「詩鸴」至「所執」。○正義曰:《邶風·靜女》之篇也。於時衛君無道,夫人無德。衛人欲得貞靜之女以配國君,易去無德之夫人也。篇有三章,其一章云:「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其二章云:「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者,筆赤管也。必用赤者,示其以赤心正人也。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執赤管之筆,記妃妾善惡。彤管之法,所以規誨人君也。《靜女》三章之詩,雖說美女之事,事之常耳,無可特善。彤管記事,乃是婦人之大法,本錄《靜女》詩者,止為彤管之言可取,故全篇取之,不棄上下之二章也。其女史所書之事,《毛傳》有其略也。《毛傳》云:「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記過其罪殺之。後妃群妾,以禮御於君所,女史書其日月,授之以環,以進退之。生子月辰,則以金環退之;當御者,以銀環進之,著於左手,既御,著於右手。事無大小,記以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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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詩·鄘風》也。錄《竿旄》詩者,取其中心原告人以善道也。言此二詩,皆以一善見采,而鄧析不以一善存身。○竿旄,音干,下音毛。鄘音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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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注「詩鄘」至「存身」。○正義曰:《詩·鄘風·乾旄》之篇也。於是衛文公之臣子多好善賢者,樂告以善道也。其詩言大夫之好善者,乘駟馬、建干旄,就賢者諮國事焉。云:「孑孑干旄,在浚之郊。素絲紕之,良馬四之。彼姝者子,何以畀之?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絲組之。」良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之?孑孑干旌,在浚之城。素絲祝之,良馬六之。」其末句云:「彼姝者子,何以告之?」姝,順貌也。賢者見其好善,美其共順,言已寡知,復何以告之?自恨無可告之,明其無所吝惜。本錄《干旄》之詩者,取其中心原告人以善道。彼二詩皆以一善見采,而鄧析不以一善存身,故君子引二詩以譏子然也。
150
故用其道,不棄其人。《詩》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詩·召南》也。召伯決訟於蔽芾小棠之下,詩人思之,不伐其樹。茇,草舍也。』○芾,方味反。召音邵,注同。茇,畔末反。
151
[疏]「詩云」至「所茇」。○正義曰:《詩·召南·甘棠》之篇也。蔽芾,小貌。甘棠,杜也。茇,草舍也。召伯之聽獄訟,不重煩勞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聽斷焉。國人被其德,說其化,故愛其樹。彼蔽芾然小者,甘棠之樹也,勿得翦削之,勿得斫伐之,此乃是召伯舍息之處。
152
思其人,猶愛其樹,況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子然無以勸能矣。」傳言子然嗣大叔為政,鄭所以衰弱。
153
夏,陽虎歸寶玉、大弓。無益近用,而祇為名,故歸之。○祗音支。書曰「得」,器用也。凡獲器用曰得,器用者,謂物之成器可為人用者也。得用焉曰獲。謂用器物以有獲,若麟為田獲,俘為戰獲。○麟,本又作驎,呂辛反。俘,芳夫反。
154
疏]「凡獲」至「曰獲」。○正義曰:「器用」者,謂器物可為人用,凡獲此器物之用者,謂之為得也。「得用」者,謂將此器用以得於物焉,謂之為獲。劉炫以為,「得用焉曰獲」,謂得此可用為器之物,謂之為獲,若麟之皮角之屬,以杜解為非。今知不然者,案《春秋》書「獲」,唯有囚俘,囚俘不可以為器物。除囚俘之外,唯有「獲麟」,麟為靈獸,帝王所重,不可以鳳羽麟皮以飾器物。劉以麟皮亦堪為器,而規杜氏,非也。
155
六月,伐陽關,討陽虎也。陽虎使焚萊門。陽關邑門。○萊音來。師驚,犯之而出。奔齊,請師以伐魯,曰:「三加,必取之。」三加兵於魯。齊侯將許之,鮑文子諫曰:「臣嘗為隸於施氏矣,施氏,魯大夫。文子,鮑國也。成十七年,齊人召而立之,至今七十四歲,於是文子蓋九十餘矣。魯未可取也。上下猶和,眾庶猶睦,能事大國,大國,晉也。而無天災,若之何取之?陽虎欲勤齊師也,齊師罷,大臣必多死亡,已於是乎奮其詐謀。夫陽虎有寵於季氏,而將殺季孫,以不利魯國,而求容焉。求自容。○災音災。罷音皮。親富不親仁,君焉用之?君富於季氏,而大於魯國,茲陽虎所欲傾覆也。魯免其疾,而君又收之,無乃害乎?」齊侯執陽虎,將東之。陽虎願東,陽虎欲西奔晉,知齊必反己,故詐以東為願。○焉,於虔反。傾,本又作頃,音頃。覆,芳服反。乃囚諸西鄙。盡借邑人之車,鍥其軸,麻約而歸之。鍥,刻也。欲絕追者。○鍥,舌結反。軸音逐。載蔥靈,寢於其中而逃。葱靈,輜車名。○蔥,初江反,或音匆。輜,側其反;《說文》云:「衣車也。」
156
疏]注「蔥靈輜車名」。○正義曰:《說文》云:「輜軿,衣車也,前後有蔽。」賈逵云:「蔥靈,衣車也。有蔥有靈。」然則此車前後有蔽,兩旁開葱,可以觀望。葱中豎木,謂之靈,今人猶名蔥木為靈子。其內容人臥,故得寢於其中而逃。
157
追而得之,囚於齊。又以葱靈逃,奔晉,適趙氏。仲尼曰:「趙氏其世有亂乎!」受亂人故。
158
[疏]「其世有亂乎」。○正義曰:言其當世將有亂也。
159
秋,齊侯伐晉夷儀。為衛討也。○為,於偽反,下同。
160
[疏]注「為衛討也」。○正義曰:往年衛侯叛晉,叛晉必當事齊。下文「衛侯會之」,知是為衛討也。
161
敝無存之父將室之,辭,以與其弟,無存,齊人也。室之,為取婦。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於高、國。」高氏、國氏,齊貴族也。無存欲必有功,還取卿相之女。○娶,七住反。相,息亮反。先登,求自門出,死於霤下。既入城,夷儀人不服,故鬥死於門屋霤下也。○霤,力又反。東郭書讓登,登城非人所樂,故讓眾使後,而已先登。○樂,如字,又五孝反。犁彌從之,曰:「子讓而左,我讓而右,使登者絕而後下。」恐書先下,故又譎以讓之。下,入城也。○犁,力兮反。譎,古穴反。
162
[疏]「使登者絕而後下」。○正義曰:言使登城人絕皆上訖,然後與書下。遂自下,亦讓書而先下。
163
書左,彌先下。書從彌言左行,彌遂自先下,亦讓也。書與王猛息。戰訖共止息。猛曰:「我先登。」書斂甲曰:「曩者之難,今又難焉。」斂甲起欲擊猛。○曩,乃黨反,向。難,乃旦反。猛笑曰:「吾從子,如驂之靳。」靳,車中馬也。猛不敢與書爭,言已從書如驂馬之隨靳也。傳言齊師和,所以能克。○驂,七南反,騑馬也。靳,居覲反;本或作如驂之有靳,非也。爭,爭鬥之爭,又如字。
164
[疏]「如驂之靳」。○正義曰:《詩》云:「兩服齊首,兩驂雁行。」鄭云:「兩服,中央夾轅者。」然則古人車駕四馬,夾轅二馬謂之服,兩首齊。其外二馬謂之驂,首差退。《說文》云:「靳,當膺也。」則靳是當焜之皮也。驂馬之首,當服馬之胸,胸上有靳,故云我之從子,如驂馬當服馬之靳。杜言「靳,車中馬也」,言靳是中馬之駕具,故以靳表中馬。《詩》云:「騏騮是中,騧驪是驂。」是名服馬為中馬也。
165
晉車千乘在中牟,救夷儀也。今滎陽有中牟縣,迴遠,疑非也。○乘,繩證反。
166
[疏]注「今滎」至「非也」。○正義曰:此中牟在晉竟內也。《趙世家》云:「獻侯即位,治中牟。」《漢書·地理志》云:「河南郡有中牟縣,趙獻侯自耿徙此。」又云:「三家分晉,河南之中牟。魏分也。」杜言「今滎陽有中牟縣」,謂此河南之中牟也。晉世分河南為滎陽郡,中牟屬焉。此地乃在河南,計非晉竟所及,故云:「迴遠,疑非也。」又三家分晉,中牟屬魏,則非趙得都之。趙獻侯治中牟,亦非河南之中牟也。此言晉車在中牟,哀五年「趙鞅伐衛,圍中牟」,《論語》「佛肸為中牟宰」,與趙獻侯所都中牟或當是一,必非河南中牟,當於河北別有中牟,但不復知其處耳。有「臣瓚」者,不知其姓,或云姓傅,作《漢書音義》云:「臣瓚案:河南中牟,春秋之時,在鄭之疆內。及三卿分晉,則為魏之邦土。趙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也。《春秋》衛侯如晉,過中牟。案此之中牟非衛適晉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案中牟當在溫水之上。」瓚言河南中牟,非此中牟,誠如其語。謂此中牟當在溫水之上,不知其所案據也。
167
衛侯將如五氏,齊侯在五氏,將往助之。卜過之,龜焦。衛至五氏,道過中牟,畏晉,故卜。龜焦,兆不成,不可以行事也。衛侯曰:「可也!衛車當其半,寡人當其半,敵矣。」衛侯怒晉甚,不復顧卜,欲以身當五百乘。○復,扶又反。乃過中牟。中牟人欲伐之,衛褚師圃亡在中牟,曰:「衛雖小,其君在焉,未可勝也。齊師克城而驕,其帥又賤,城,謂夷儀也。帥,謂東郭書。○褚,中呂反。帥,所類反,注同。
168
[疏]注「城謂」至「郭書」。○正義曰:杜見傳言帥賤,則云是東郭書。劉炫云:「案上伐夷儀,乃齊侯親兵。所陳東郭書之事,非是將帥,杜何知帥謂東郭書?若東郭書為帥,則人無不識,何故云『晰幘而衣貍制』,齊侯使視之,乃知『夫子也』?且書若為帥,被晉之敗,何故君以為功而更受賞乎?」今知劉難非者,以此云「克城而驕,其帥又賤」,文既相連,止是一事,「克城」謂克夷儀,「其帥」則克城之帥。上克城之事,郭書先登,故知郭書為帥,身先士卒也。僖二十三年,晉侯親自敗狄,而郤缺將將;成十六年,楚子親戰鄢陵,而子反為主。今齊侯雖伐夷儀,郭書何妨別為元帥?戎事上下同服,故逄丑父得與齊侯易位。郭書雖為元帥,軍眾之內,齊侯容或不辨。齊侯賞其先登之功,不責其後敗之罪。故以為師謂東郭書。劉據此諸事,以為更有別師,而規杜,非也。
169
遇,必敗之,不如從齊。」乃伐齊師,敗之。獲齊車五百乘,事見哀十五年。○見,賢遍反。齊侯致禚、媚、杏於衛。三邑皆齊西界,以答謝衛意。○禚,諸若反。媚,武冀反。杏,戶猛反。齊侯賞犁彌,犁彌辭曰:「有先登者,臣從之,晰幘而衣貍製。」晰,白也。幘,齒上下相值。製,裘也。○晰,星歷反。幘音策,又音責;《說文》作「䶦」,音義同。衣,於既反。貍,力之反。制音置。
170
[疏]注「晰白」至「裘也」。○正義曰:《詩·君子偕老》之篇,說夫人之美云:「揚且之晰。」晰是面白之名,故為白也。《說文》云:「䶦,齒相值也。」言齒長而白,上下之齒相當也。《說文》云:「制,裁也。」「衣貍製」謂著貍皮也。裁皮著之,明是裘矣,故以制為裘也。《月令》:「孟冬,天子始裘。」傳言「秋,齊侯伐夷儀」,周之秋末寒而衣裘者,哀二十七年傳言「陳成子衣製,杖戈」,文在「秋」上,製亦裘也。然則在軍之服,或臨時所須,不可以寒暑常節約之。
171
公使視東郭書,曰:「乃夫子也,吾貺子。」貺,賜也。○貺音況。公賞東郭書,辭曰:「彼賓旅也。」言彼與我若賓主相讓。旅,俱進退。乃賞犁彌。
172
齊師之在夷儀也,齊侯謂夷儀人曰:「得敝無存者,以五家免。」給其五家,令常不共役事。○令,力呈反。共音恭。
173
[疏]注「給其」至「役事」。○正義曰:一人得之,則以五家給所得者,令常不共國家役事。服虔云:「是時齊克夷儀而有之,既為齊有,故齊得優其徭役也。」然夷儀,故邢都也。邢滅入衛,後乃屬晉。自齊而伐夷儀,其入晉竟深矣,不必永為齊有,當時暫得之耳。
174
乃得其尸。公三襚之,襚,衣也。比殯,三加襚,深禮厚之。○襚音遂。比,必利反。
175
[疏]注「襚衣」至「厚之」。○正義曰:送死之禮,衣服曰「襚」,故以襚為衣也。「公三襚之」,則明三時與衣,自死至殯,有襲與小斂、大斂,比殯,三加衣也。無存舊是賤人,蓋初以士服,次大夫服,次卿服也。下「與之犀軒」,犀軒是卿車,明三襚終以卿服。
176
與之犀軒與直蓋,犀軒,卿車。直蓋,高蓋。
177
[疏]注「犀軒」至「高蓋」。○正義曰:《說文》云:「軒,曲輈也。」謂軒車有蕃蔽也。下云「齊侯斂諸大夫之軒,邴意茲乘軒」,意茲非卿也。傳稱曹朝乘軒者三百人。《詩毛傳》云:「大夫以上赤芾,乘軒。」大夫以乘軒矣,指言卿車者,言以貴者賞之也。魚軒以魚皮為飾,犀軒當以犀皮為飾也。《考工記》車人為蓋,不言有曲。此云「直蓋」,或時有曲直,故云「直蓋」。「高蓋」,亦謂車蓋也。
178
而先歸之。坐引者,以師哭之,停喪車以盡哀也。君方為位而哭,故挽喪者不敢立。○挽音晚。親推之三。齊侯自推喪車輪三轉。○推,如字,又他回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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