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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使琉球錄 |
條件: 包含字詞「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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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琉球錄》
54 | 業按出使外國,彼國中必留詔敕,以為社稷重;此故事也。自祖宗以來凡十數葉,未之有改矣。業受命封琉球國中山王,竊睹故記,其間體要,頗宜興修者不一;輒不揣攗往裁今,條刺四事以聞,語具「題奏」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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