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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卷二百五十四

《卷二百五十四》[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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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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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長編巻二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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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李燾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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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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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寜七年六月丁夘朔,命知熙州王韶、都提舉熙河路買馬,權提㸃刑獄鄭民憲同提舉。以中書言熙河出馬最多,雖已置買務於熙州,立法未盡故也。二十五日,韶云云。詔賜提舉河北常平倉司、衛州封樁糧四萬九千餘石,貸共城、獲嘉、汲三縣中等闕倉戶。判大名府文彥博言:「懷、衛州闕食饑民,聚而為盜,初無結集黨與,臨時倡率,即又潰散,既無主名,追捕止撓平民,不安田種,欲的有倡首姓名、情理深重者,乃追捕」。從之。 詔河北路轉運提舉司置場,以常平及省倉嵗計餘糧減直,許民以絲綿綾絹增價博買,為轉運司年計,或俟秋成博糴。庚午,中書奏事已,上論:古人用兵竒正之術,以謂旗參差而不齊,皷大小而不應,此真敗也。至如韓信之破趙,背水為陣,而棄大將旗皷以誘敵,彼成安君知兵者也,非示以真敗,何能勝乎?」 河北東路察訪司曽孝寛乞自本司差官同安撫轉運司,相度滄州三塘,及縁界河經黃河填淤地,募人種木,從之。 檢正中書戶房公事張諤言:「准朝㫖權提㸃諸路監司所申廵歴狀,乞監司官嵗分州縣互廵,次年正月十五日以前,具已廵歴上中書,經一年不廵者,委中書㸃檢官申舉」。從之。辛未,詔:應赴後殿起居臣僚乞假,如月過兩次,令內侍省遣醫看騐。著作佐郎黃顔言,給納青苗錢穀,乞明立條約,使州縣官吏視年之豐荒,合請數給散,毋以元散數為額」。權潤州觀察推官王覿言:青苗錢乞自今災傷五分以土當展料者,舊欠展料錢穀,皆未得催理。詔並送司農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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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酉,遣官謝雨。 河東都轉運使、太常少卿、集賢殿修撰張景憲為右諫議大夫,再任。先是,諸路官吏行新法或違失,監司多所奏劾,人情惴恐,景憲不劾一人。議者欲分河東為兩路,事下景憲,景憲言:「河東地肥磽相雜,州縣貧富亦異,正宜有無相通,以備邊費。若路分,則財賦難以移用」。其議遂罷。上批:「河北路已編排義勇、保甲,可速令具丁數以聞」。 詔真、揚、楚州運河,依兩浙運河擇尤淺澁處,先開淘,令發運轉運司借上供錢米雇夫。甲戌,權知開封府孫永言:「昭化軍節度使、康國公承顯,多以金錢與僧本立,請求遷官,乞從別差官推治」。詔開封府依公結絶,如事干承顯,即牒大宗正司㑹問。本立嘗屬宰臣王安石子雱,永屢上殿及此,上察永意,欲以及安石也。朱本削本立嘗属王雱以下,今復存之。 是日,中書奏事已,上語輔臣曰:「諸葛亮居草廬,盖有以自重,然後可至大用耳。其二十罰以上,皆自行之。蜀寡材能之士,是以每事躬親,亦何可譏也」。又曰:「韓信為大將,勸漢王定三秦,安天下,莫不如其策。雖有成、臯、宛、葉之危殆,然天下大計固已素定矣」。 詔賜涇原路經畧司度僧牒五百,以備賑救。 又詔:「自今應陜西賣鹽場見在鹽約支及二年,即權停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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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詔罷道士威儀迎引宗室喪塟。 詔監安上門光州司法叅軍鄭俠勒停,編管汀州。始,俠上書獻流民圖,朝廷以為狂,笑而不問,第令開封府劾其擅發馬遞入奏之罪,而俠又上書言:「天旱由王安石所致,若罷安石,天必雨」。安石既罷,呂惠卿執政,俠又言:「安石作新法為民害,惠卿朋黨姦邪,壅蔽聰明,獨馮京立異,敢與安石校,請黜惠卿,用京為相」。且言京及元絳、孫永、王介四人者,皆仁義人也。惠卿大怒,遂白之,上重責之。俠言行録云:呂惠卿叅政,其日京師大風霾,黃土翳席逾寸,俠又上䟽論之,不報。此事當考。俠薦京為相,此據京本傳,新、舊史皆云,而實録、墨本但云俠稱京及元絳、孫永、王介四人皆仁義人,不云薦京為相,蓋不詳也,朱本又削去四人姓名。按熙寜編敕,擅發馬遞罪,止杖一百,今勒停、編管,蓋别有所為,而墨本、朱本並云坐上書獻圖、擅發馬遞,此亦不詳也,蓋當時但借此以責俠耳,今并取新、舊傳及司馬光記聞刪修。四月七日,俠初被劾,八年正月七日庚子,俠再竄英州。 權發遣秦鳯等路轉運判官劉宗傑言:「階州舊𨽻秦州,今在岷州之南,若割𨽻熙河,軍馬易相照應」。詔王韶相度以聞,卒不行。 皇城使王君萬為東上閤門使、逹州團練使。夏元幾為東上閤門使、果州刺史、西上閤門使苗授為四方館使、榮州刺史、如京副使狄詠為皇城使,依舊兼閤門通事舍人,餘遷官差賞,以兵渡洮,討殺蕃部通道之功也。上因論及熙河功賞,曰:「慶厯中,西方用兵,劉平、葛懷敏失律士卒,死傷數萬,方贈官,超絶推恩,子孫至及二十人者,士卒用命,被重傷才,得錢二千,何其薄也!今之燕設,伶人吹笛擊鼓,所得有過此者,古人謂廩餼稱事,正欲與事功相稱耳,今熙河之賞,可謂優厚,然激勵士氣,人人惟恐不得當敵,正用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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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丑,河北縁邊安撫司上制置縁邉浚陂塘,築隄道條式圗,請付邊郡屯田司,又言於縁邉軍城植栁蒔麻,以備邊用,皆從之。 熙河路經畧使王韶言:「熙、河二州最為聚兵之地,嵗支人糧,馬豆三十二萬斛、草八十萬束,本路有市易,於茶鹽酒税,可以應辦宜糴,乞差官二人乗賤計置,其草豆,別乞差四人專領,並立敷辦賞格,并乞鹽鈔三二十萬,候三年外本司自辦」。從之。 上謂輔臣曰:「近遣小使至畿縣,視秋稼非常滋茂,已有髙及二尺者,今秋若獲豐稔,吾民其小蘇息乎?」 詔在京饑民,令開封府籍大小口數并鄉土以聞。開封籍上九百三十六人,詔委官審問,給劵,遣還本鄉。 詔:「諸州軍職事申禀所属修造城櫓軍器,申經畧司、軍政、訓練、都總管或鈐轄司,合用物料轉運司外,更不稟監司,其事不由逐司,亦不供報,經畧等司不提振及措置不當,監司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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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寅,賜討蕩洮州將士特支錢有差。 詔在京轉運諸軍都虞候以下至都指揮使,應以戰功遷資,願回授子孫者聽。比嵗軍校以戰功遷者,徃徃超至右職,故令稍推及子孫。 又詔:「應按察官體量大小使臣老疾謬懦不職之類,不經核實衝替差替者,候到三班院,引赴樞宻院覆騐,其堪釐務者,與合入差遣,體量不當,官司取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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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夘,詔在京、一司、一路、一州、一縣敕編修訖,並上中書。在京一司敕送檢正官,餘送詳定一司敕令所再詳定」。宰臣韓絳言:「前內殿崇班王用臣敢死之士,實有戰功,今熙河路頗藉才武之人,欲望與近下班行」。詔補三班借職、熙河路經畧司指使。初,用臣任鎮戎軍定州寨都監,坐自盜贓三十七疋,法應絞,免死,配下班殿侍,送本路効用,至是又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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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巳,新知蔡州、兵部員外郎李復圭復為工部郎中、直龍圖閣、知滄州。復圭自曹州以親嫌徙蔡州,過闕得對,而有是命。 兩浙路提㸃刑獄中丞盧秉為太常博士,升一任。秉提舉鹽事,嵗課增羨也。時秉已徙淮南東路矣。五年二月十八日為浙憲,七年五月十九日改淮東,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又升任轉官。此年五月十九日丙辰,可考。方勺泊宅編云云,已見五年二月十八日。 上批:「聞夏國旱菑,擁羊馬牧,於縁邊河,令六路經畧軍馬司嚴戒當職官吏,常禁察漢蕃户,無致侵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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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午,分命輔臣祈雨。 録瀘州進士鮮于之邵為郊社齋郎,以梓䕫路察訪司上之邵所陳邊事及役法可采也。 詔增諸路教授。 又詔同知禮院宋充國候禮院及三年與省府差遣。以判太常寺元絳言:「充國,故相庠之子,供職已二年,職事有勞也。 賜岷州新置寺名曰廣仁禪院,仍給官田五頃,嵗度僧一人。癸未,秦鳯等路轉運司請於鳯翔府斜谷置監,鑄折五、折十錢,乞降御書字様。詔惟鑄折二錢。 河北西路轉運司請應募役人本家應排保甲者與免身丁,從之。甲申,詔諸班直并皇城司親從官配𨽻諸州牢城,本城年五十以下情理輕者,班直改配龍騎,親從官配壯勇,令刑部立諸班直敘法。先是,衛士以小罪或連坐降配,其居南方者病瘴癘,多不還,自恃才武,窘於衣食,或亡去為盜,故收恤之。 詔措置懿、洽州蠻事勾當官有功,第一等京官減磨勘二年,選人循一資,餘減年注家便官。從察訪章惇請也。 蠲澧州澧陽等三縣官竹園嵗鬻筍錢,委有司詳定盜筍竹法,令州縣護養,以助軍器。從本路提㸃刑獄李平一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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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酉,皇第五子生,遣參知政事呂惠卿告于太廟。名僴。秦鳯等路提㸃刑獄鄭民憲言:已定熙州漢、蕃弓箭手疆界,置堡均地,借助就耕食。上批:「河、洮、岷州弓箭手,令民憲速行安撫,轉運司及其耕時,貸以錢糧,庶幾速見功緒」。 上謂輔臣曰:「天下財用,朝廷若少留意,則所省不可勝計。昨者撥併軍營,令㑹計減軍員十將以下三千餘人,除二節特支及傔從外,一嵗省錢四十五萬緡、米四十萬石、紬絹二十萬匹、布三萬端、草三百萬束,若每事如此,及諸路轉運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經畫財,其可勝用哉!」治平四年閏三月二十三日,熙寜元年十月末、二年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三年三月末、十一月二十三日、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皆併營事。兵志附此語於熙寜二年後蘇軾論併營前,非事序也,合依實録。 陜州言:五月乙丑,大雨水,漂溺陜、平陸二縣,詔被水災民給口食三月,遞鋪兵級人給般移錢千。詔降宣紙式下杭州,嵗造五萬畨,自今公移常用紙,長短廣狹,毋得與宣紙相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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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亥,睦州軍事推官、中書禮房習學公事葉適為光祿寺丞、館閣校勘、權檢正中書禮房公事。適初補試國子監生,王安石愛其所對策,安石去位,呂惠卿薦之,得召對,不稱㫖,上以安石故,特有是命。葉適事,據司馬記聞。賜摩正姓趙,名思忠,為榮州團練使,母夀安郡君、郢城簡,賜姓李,封遂寜郡太夫人,妻裕羅勒齊為安定郡君,結日卜聚為仁和縣君,又名其弟董古曰繼忠,結斡延正曰濟忠,轄烏察曰紹忠,巴珍覺曰醇忠,巴珍穆曰存忠。又賜其二子長巴爾丕勒、鄂丹斡名曰懷義,次噶斡名曰秉義,並為右侍禁。首領結赤木鄂特、凌古並為東頭供奉官。十二月四日,思忠為秦州鈐轄。二十七日,斬鄂特凌。古舊史趙思忠傳并熙寜十年六月附傳,摩正賜姓名,授榮州團練使,母郢城,簡為遂寜郡太夫人,月給脂粉錢三十千。妻包氏為咸寜郡君,母弟及諸子皆超授官。方引對思忠時,上召包氏、裕囉勒齊,許以蕃服及二子,皆上殿勞問,又詔思忠、包氏聞汝夫婦不相能,今當和睦。思忠不能奉詔,乃詔思忠居熙州,包氏、裕羅勒齊居河州。此與實録畧不同,今附見。聴以蕃服入見,在九月十六日。戊子,知冀州王慶民言:州有小漳河,嚮為黄河北流所壅,今河已東流,乞發夫開浚」。詔外都水監丞司相度以聞,既而不行。 詔:「寺、監銓、院主判官嵗許舉本屬官一員充京官或職官縣令內選入,三員以上許舉兩員,六員以上舉三員。初,勾當三班院陳繹、蔡確奏舉權主簿、奉國軍節度推官周淑為京官,詔送流內銓許收使,自今在京主判處官屬准此,因著為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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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夘,詔以司天監新製渾儀、浮漏於翰林天文院安置。太常丞、集賢校理、兼史館檢討、同修起居注、提舉司天監沈括為右正言,賜銀絹各五十,司天秋官正皇甫愈等十人並減年陞資,餘各賜銀絹有差。初,括上渾儀、浮漏、景表三議及渾儀製器,朝廷用其說,令改造法物厯書。至是,渾儀、浮漏成,故賞之。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厯成。 王韶言:「奉詔募買蕃馬,今黑城夷人頗以良馬至邊,乞指揮買茶司速應副」。從之,仍令李杞據見茶計步乗船運,具已發數以聞。六月一日委韶及鄭民憲提舉買馬。 贈衛國夫人沈氏為吳國夫人。沈氏,太宗時入宫,逮事真宗、扵藩邸,上批:「可贈一大國」。故有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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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辰,知成都府、資政殿大學士趙抃知越州,從所乞也。秦鳯等路都轉運使、龍圖閣直學士蔡延慶知成都府。 同判司農寺、刑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熊本為秦鳯等路都轉運使。 中書言:「陜西縁邊,熙寜六年入納錢五百二十三萬餘緡,給鹽鈔九十萬二千七百一十六席,而民間實用四十二萬八千六百一席,餘皆虛鈔,雖有條約,須納錢,方給鈔,以錢市糧草,縁官中闕錢,監糴之官務辦年計,不免止以鈔折兊糧草,雖有臣僚上言乞復行交子,多云每年出錢可百萬緡,此不知行交子之意,今若於陜西用交子,止當據官所有見錢之數印造,假如於邊上入中萬緡,却願於某州軍納換,即須某州軍納換處,有錢萬緡,畫時應副支給,如此則交子與錢行用無異,即可捄緩急,及免多出鹽鈔虛擡邊糴之弊」。詔永興路皮公弼、秦鳯路熊本並兼提舉推行本路交子,仍以知邠州朱廸提舉永興、秦鳯兩路推行交子。九月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并熙寜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四月八日可考。食貨志第六巻:中書言:陜西縁邊鹽鈔大出,多虛鈔,而鹽益輕,以鈔折兊糧草,有虛擡邊糴之患,請行用交子法於陜西。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詔以皮公弼、熊本分領其事,又詔知同州趙瞻制置。七年九月二十一日。癸巳,録進士李參魯為郊社齋郎。參魯,故海門縣主簿、太學說書覯之子。知制誥許將、鄧潤甫言:「覯早以文學知名,治古文,通經術,四方從學者常數百人,參知政事范仲淹論薦,嘗授一官,赴太學說書,子孫零落無綴仕籍者,今以其文十七巻進呈,乞依王回例,官其一子,故特録之。 梓䕫路察訪熊本言:「䕫峽州郡民間無井飲,䕫州城中引三洞、三臂兩溪水,分布之衢巷,貯以桐船木檻,年必一易,使汲者輸錢以治之,欲以免役頭子剰錢給其費,免取於汲者」。從之。 上謂輔臣曰:「知州、轉運使令久任」。呂惠卿曰:「衆議皆以舉縣令為急,不知列官分職,何處不擇人?」上曰:「刺史、縣令,治民為最近,故以擇人為急。若縣令中明有績効,朝廷擢三兩人,以勵庶官,不亦善乎?」馮京曰:「漢宣帝以縣令髙第者為刺史,刺史有殊績者入為三公,黄霸是也」。惠卿曰:「守郡輔臣,體自不同」。上曰:「如此用人,恐亦非宜,此覇之風采,所以不及為郡時也。輔弼之材,如周之十亂,乃為稱職耳」。韓絳等曰:「臣等過䝉㧞擢,實不足以仰望清光。若如陛下所論,臣等雖罄竭駑鈍,不可一日在中書,然不敢不勉耳」。上曰:「如卿軰知識髙逺,但行其所知,古人不難到也」。惠卿又言:「太常寺,朝廷禮法之司,員數太冗,賢愚雜處,望選擇三兩人,專領其職」。上曰:「誠是也。唯祀與戎,國之大事,朝廷近年祠事,極不如禮。且湯伐桀,武王伐紂,皆責以犧牲、玉幣,此固不可不重也」。 詔廣南路經畧安撫、轉運司:據元管槍手、土丁戶,依義勇例,東路槍手、西路土丁,並每三丁差一丁,其自來無槍手、土丁州軍,更不置。以本路轉運司申明舊制,槍手、土丁止稱主戶,有三丁者籍其一,即未知六丁、九丁者,合與不合增取,及自來無槍手、土丁處,許與不許差㸃」。故有是命。㑹要太詳,今從實録存其畧,本志尤畧。 知桂州劉彛言:「舊制,宜、融、桂、邕、欽五郡土丁,成丁以上者皆籍之,既接蠻徼,自懼㓂掠,守禦應援,不待驅策。而近制主戶自第四等以上,三丁取一,以為土丁,而旁塞多非四等以上者,若仍三丁籍一,則將減舊丁十之七,餘三分以為保丁,保丁多處內地,又俟其益習武事,則當蠲土丁之籍,恐邊備有闕,請如舊制便」。奏可。此據本志熙寜七年事,今附六月二十七日。甲午,上論結隊法,因歎用兵之難,以謂:「今之邊臣,曉知竒正之體者,已是無人,況竒正之變乎!且天地五行之數不過五,故五陣之變出於自然,非彊為之耳」。韓絳曰:「臣昔嘗謂置講說之官,今欲令諸路帥臣各具戰陣之法來上,取其所長,立以為法」。上可之,乃詔五路安撫使各具可用陣隊法,及訪求知陣隊法者,陳所見以聞。詔乃七月二十,今并此,本志係此事於五年,誤矣。若五年則韓絳不在相位。 詔:「熙河路蕃戶近已嚮順,事多就緒。其本路財利出入,凡折博鹽、酒茶、礬稅、市易、坑冶、材木、酒坊、鑄錢、交子、鹽鈔等,委熊本經制,務節用生財,邊備豐衍,裁省冗官,並與王韶相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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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未,命參知政事呂惠卿提舉編修司農條例。 審刑院詳議官賈士彥,乞差官以熙寜以來得㫖改例為斷,或自定奪,或因比附,辨定結斷公案,堪為典刑者,編為例,又乞委官以諸州奏獄格式及敕律令文、斷獄之事,裁損編載,立為案式,頒之天下,詔刑部編定,丙申,遣勾當御藥院李舜舉徃太原府、代州勾當公事。此據御集。 詔開封府界、京東西、河北、河東、陜西、淮南、兩浙路轉運、提㸃刑獄司具轄下闕雨處入急遞以聞。亦據御集,皆三十日事。 是月,廣州言鳯凰見,增城縣西城縣民葛德出私財修長樂堰,引水灌溉鄉戶土田,授金州司士參軍,賜度僧牒十。此據本志增。 都水監言:「劉璯狀:勘㑹北京界黃河,自熙寜二年閉斷北流,後累橫决於許家港及清水鎮,下入蒲泊,水勢散漫,渰浸民田。六年十月,王令圖等建議,乞於北京第四、第五埽等處開修直河,使大河復還二股故道,璯等尋被㫖相度,還言其利,即已施行,命范子淵等領其事,子淵等開直河,計深八尺,不住䟽濬,又閉斷南岸魚肋河四道,擗拶水勢,全入二股河,今直河水深二丈五尺,或增至三丈,而許家港、清水鎮河極淺漫,幾乎不流。看詳二股河,今雖水勢深快成河道,蓋縁蒲泊以東,連接清水鎮、許家港,向下直至四界首,漸次退出田土,別無固護,若向去卻遇漫水出崖,未免依前牽廽河頭,復成水患,乞下外監丞司相度,候霜降水落,將清水鎮河閉斷,築縷河堤一道,遮欄漲水,使大河復循故道,別無走移壅遏之患,及退出民田數萬頃,民得耕種,兼退背下博州界堂邑等七埽,減省逐年修護之費,公私俱濟。監司勘㑹北京界第五埽所開直河,及用濬川杷、鐡龍爪䟽、濬河道,并閉塞魚肋河等,元係劉璯相度措置,今又以為言,乞差璯與王令圖同外都水監丞司就計其事」。從之。㑹要以此事繫之七年六月,今附月末。其閉塞魚肋河,已見二月五日。子淵等受賞,在此年十二月十一日甲戌,又六年十一月八日丁未可考。七月戊戌,詔以十一月己未有事扵南郊。己亥,真定府路安撫司乞降度僧牒二百修城,及發諸縣夫五千,以二年浚壕,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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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丑,詔開封府界民納蠶食鹽等錢折納糧者,上三等如故,餘並許納錢,願輸本色者亦聽。 又詔陜西解鹽司驅磨、同管勾制置解鹽司楊蟠到任後錢數所入多寡以聞。以蟠言二年之內,比舊增錢七十餘萬緡,而察訪李承之言其不職,乞較嵗課之登耗也。究竟如何。 賜度僧牒五百,為杭州市易本錢,又給二百賜河北西路轉運司市草。 詔:自今內外廂軍、本城牢城及諸司庫務、院、坊監等正副指揮使以上,并自禁軍初補本城牢城等軍員,依舊降宣,餘劄下逐處給補牒。 三司乞借內藏絹二十萬以備冬衣,從之。 詔自今舉官不當罪至停者,取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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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寅,命宰臣韓絳為南郊大禮使,翰林學士元絳為禮儀使,翰林侍讀學士陳繹為鹵簿使,御史中丞鄧綰為儀仗使,權知開封府孫永為橋道頓遞使。後永罷,以韓縝代之。 光祿寺丞韓宗古為館閣校勘。宗古,絳從子也,以王安石薦召對,故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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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夘,羣臣請加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詔不許。自是五上表,終弗許。 命工部員外郎、集賢殿修撰、判司農寺李承之,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同判司農寺張諤,秘書丞、館閣校勘、權判刑部朱明之,太子中允、權監察御史裏行丁執禮,並兼詳定編修司農條例。執禮仍充館閣校勘。知開封府兵曹參軍、大理評事吳安持,忠正軍節度推官、管勾國子監丞郭逄原,吳縣尉、提舉修撰經義所檢討曾敀,並兼充編修、刪定官。 上批:「陜西路亢旱,秋種未入,令轉運司訪名山靈祠祈雨」。 又詔五路教閱保甲州軍,如闕令佐,許本路權差守選,或待闕人。 又詔蠲河北西路五等戶免役錢一年,仍自今東西路差春夫毋過五萬人,河埽重役當增差者,亦具以聞。 又詔天下奏報雨雪賊盜之類,舊悉以狀進,令通進司分門類次,畧為奏目進入。 廣南西路轉運司言:「請攝官通十分為率,長史、文學七分,進士二分,特恩補攝者一分,候正額有闕,以次差補。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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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辰,右正言、直集賢院、管勾國子監常秩為寶文閣待制、判國子監。秩疾久,執政屢請進職以慰安之,故有是命。 詔:「熙河路破踏白城蕃部將官、使臣,比再收復河州功,其倍賞之。押隊使臣各計所部人數,并獲級,以十分為率,九分以上為優等,五分以上為第一等,三分以上為第二等,一分至不及分,若無獲者並為第三等,優等遷六官,餘等降殺以兩,至第三等遷一官,仍減磨勘一年。於是先鋒東上閤門使、逹州團練使王君萬遷引進使,皇城使、文州刺史韓存寶,帶御器械、䇿先鋒六宅使林廣遷皇城使、果州刺史、左肋陣右騏驥使盍可道,右肋陣、左藏庫使郝進、殿後姚兕、策殿後姚麟,並遷皇城使監。照管中軍將、引進使、榮州刺史苗授遷忠州團練使,總管燕逹及君萬、存寶、授兕、麟仍各官其親屬一人。君萬等所獲並第三等,特優擢之。「監照管」三字疑錯,當考。乙已,詔宗室自賜名授官後,十五以上理十年磨勘。大宗正司依審官院例檢舉,其經覃恩改官者,自覃恩後別理」。 河北東路轉運司檢定外都水監丞程昉新開永靜軍葫蘆河水入沙河利害以聞,以民訴水淤漲,乞候秋收,隄防稍固决水故也。八年六月十九日、九月七日可考。 同糾察在京刑獄祝諮請蠲天下負犯百姓見欠開封府贓賞錢,賜河東轉運司錢十萬緡市糧草。 詳定編修三司令敕沈括言:「奉詔編修明堂、籍田、祫享、恭謝式,明堂、祫享,近嵗多與南郊更用,恭謝、籍田歴年不講禮文,蓋已殘缺,至於東封、西祀、朝陵等禮,亦皆難以蒐究,竊慮空文迄於無用,欲止編明堂、祫享二禮」。從之。戊申,詔河北西路轉運副使吳審禮相度衛相州可置鐵監處以聞。 賜度僧牒二千五百,試監主簿、齋郎、州助教、敕告、補牒總五十,賑貸涇原、環慶路漢蕃饑民,及為永興路常平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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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祠部員外郎、集賢校理鮮于師中知河州師中自是方知河州,朱史五月一日所書,其誤審矣。初命文臣知河州,故記之。 罷都官員外郎宋充國同知禮院。充國妻龎氏悍而妬,充國以廟饗齋宿太常,龎氏令二婢躡而從之。充國笞二婢,送開封府,即自劾,既釋罪,并罷其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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壬子,以美人邢氏為充容。 延州乞發省倉白米三萬石,糶與闕食人,從之。 上批:「河北修剏樓櫓守具及軍器合用物料,可速相度差官徃出産路剗刷計置,或令市易務募商人結買」。 分命輔臣祈雨。 中書奏自應天至淮以南,有蝗,已得㫖差官監捕,上批:「與免朝辭」。癸丑,手詔:「摩正已降熙河邊事,漸就安帖,此去惟當推廣恩惠,懷輯羌落,乃為徑久保守之利。如蕃部作過,合行討蕩,經畧司具事取㫖」。 知諫院鄧潤甫言,乞於每路監司擇一人與守令博訪青苗法度,又乞每嵗散青苗一料,取二分息。詔並送提舉編修司農寺條例司。朱本刪去。簽貼云:無施行,今復存之。甲寅,詔成都府路轉運等司,體量轄下災傷州縣,更不候披訴,第與分數,蠲秋税。 廣東轉運司言:「詔惠州永通、阜民二監,嵗鑄錢八十萬,比又增鑄錢三十萬,近有㫖改鑄折二錢,一嵗比小錢可增二十萬,欲乞以所募舟運至發運司,改兊小錢入京,以為軍國之計」。上批:「惠州阜民錢監,治平四年置,所鑄錢係內藏庫嵗額,止自前年移撥與轉運司買銅,今既有羨餘,宜復歸內藏庫」。四年三月十四日,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可考。 詔差官權在京職任,如大理少卿之類,知州以上資序,即許奏薦。 詔廣南東路提舉司劾廣州市易務勾當公事呂邈擅入市舶司拘攔蕃商物以聞。朱史以事小刪去,今復存之。乙夘檢正中書吏房公事、太子中允俞充為集賢校理、權發遣淮南東路轉運副使。 禮賔副使、提㸃慈孝寺任澤為西染院使,以仙遊夫人母弟推恩也。 司農寺言:「蘇人訴沈括等所築民田岸圍,侵壞良田,橫費公私錢,未委虛實」。詔轉運副使張靚體視所訴事狀以聞。十月體量到。 詔廣州市泊可依舊存留,更不併歸市易務。熊本言:「經制瀘州夷事除乞降外,有水路諸村作過夷,皆已平蕩,具賞平夷賊有功使臣為三等。詔洛苑副使、閤門通事舎人賈昌言遷西作坊副使,餘轉官、減磨勘年有差。 司農寺言:「五等丁産簿,舊慿書手及户長供通,隱漏不實,檢用無據。今《熙寜編敕但刪去舊條,不立新制,即於造簿反無文可守,尤為未便。承前建議,惟使民自供手實,許人糾告之法,最為詳宻,貧富無所隱,誠造簿之良法」。詔送提舉編修司農寺條例司。建議者,前曲陽尉呂和卿,惠卿弟也。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罷手實。呂惠卿誌呂和卿墓云:「君之為曲陽尉,㑹朝廷初行免役法,他州縣皆莫能推行,君首以曲陽戶等之髙下,役事之輕重,第為數等以應令,定帥李肅之深善之,未及行,以憂去。服除,復考太祖朝通檢籍,并令文所謂手實者,參之以周官大比之法,成書以上,欲以均天下之役錢,㑹余以參知政事領司農寺,事始推行焉,宰相韓絳力請賞擢君,而君意深不欲,余為力辭於上,乃不果賞,其後異論參差,事雖中寢,而諸路州縣用以造簿者十已八九,而役錢卒賴以均。太祖朝通檢簿,當考。呂惠卿提舉編條例,在六月乙未。食貨志載和卿獻議,今附七月末。丙辰,詔諸房創立或刪改海行一司敕,可並送法司及編敕所詳定訖,方取㫖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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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午,中書提舉五房公事、主客郎中魏孝先知徐州。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召為司,提舉百司。此出「必有為,當為馮京也。 上批:「已遣劉忱徃河東與北人議地界,今韓縝方使敵,慮於敵帳,議論有渉。今商量事節,宜令縝回至雄州,先遣王宣齎一行語録赴闕」。御集九十八巻八年七月五日,問王宣元降赴闕指揮,乃是沈括,非韓縝,然此時未差沈括也,恐御集或與此不同。 上又批:「昨據王韶言,本路荒田白草,可與稈草相伴飼馬。聞洮西以累得雨,野草茂盛,民間以錢四十市草三十斤,比之官場,價幾十倍。其令制置糧草并轉運司速定價督責吏收買,以助邊食」。二十四日可并此。 詔提舉永興軍路常平等事、太常博士章楶體視環慶路灾傷,相度賑濟以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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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未,右武衛大將軍、梅州刺史世恩襲封楚國公。世恩,從式第三子。「楚」,或作「榮」。 詔荊湖北路轉運司相度沅、錦、黔江口三處置博易場,與蠻交易可否以聞。後本司委知沅州謝麟相度。麟言:「置務博買,則均平物價,招撫蠻獠,新附之人,日漸馴熟,永息邊患」。又下其事三司。時章惇領三司,亦以為便,從之。 賜河北路弓弩十五萬,令轉運司分給諸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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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申,詔諸路方田,令併税物,內稈草依舊輸本色。可并二十二日。 賜市易務息錢二十萬緡,付定州討樁。 又賜秦鳯路都轉運司度僧牒二千,試監主簿、齋郎、州助教敕牒三百,變置糴本。 江寜府乞以衙前寛剰錢增給法司,吏如因職事取受,依轉運司吏法施行。辛酉,檢正中書孔目房公事、太子中允、集賢校理許安世察訪荊湖路,代俞充也。 岷州修城畢工,賜諸軍特支錢、禁軍五百、廂軍弓箭手、蕃兵義勇三百,改岷州縁邉安撫使司為洮東安撫司。 樞宻直學士、知定州薛向言:「並邊教習卒伍,試閲義勇、保甲,必為賞罰,使之勸。向今公使庫錢支費不足,無以充賞,而又募人伺察北邊機事,其所募人不畏誅戮者,以金帛誘之故也。今苟無以給其欲,則人莫敢赴,欲乞給錢三萬餘緡回易,以充其費」。詔以度僧牒三百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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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亥,分命輔臣祈雨扵郊廟社稷。 上批:「聞河北路有蝗害稼,而所在多以未至滋盛,不即加意翦撲,具次第以聞」。又批:「訪聞陳留等縣,下戶已是闕食,縣官又不許百姓披訴,多行决罰,人情惶擾,極為可憂」。乃詔開封府界、淮南路提㸃提舉司,遍檢覆蝗旱灾傷,甚者,具合賑䘏事以聞,賜米十五萬石,賑給河北西路灾傷。 參知政事呂惠卿言:「司農條例所該事目極多,欲下諸路,令提舉司官各具本路推行新法有無疑慮,須合申明,及未盡未便事,合更改措置。或本路已修完改正,可以推之別路,條具申本寺,遍牒轄下官,亦許直述所見」。三月十七日,惠卿判司農,已有此申請,當參考。 又言:「諸路州縣見行常平苖役丁産、保甲、農田、水利等事,全藉簿書鈎考,登耗虛實,則其製造不可以無法,欲令提舉司各據本路見有簿如何製造闗防,具簡徑式樣供申」。從之,已而惠卿獻議曰:「免役出錢或未均,出於簿法之不善。按戶令手實者,令人戶具其丁口田宅之實也。嘉祐敇造簿,委令佐責户長、三大戶、録人户丁口、税産物力為五等,且田野居民,耆户長豈能盡知其貧富之詳?既不令自供手實,則無隱匿之責,安肯自陳?人無賞典,孰肯糾決?以此舊簿,不可信用。謂宜倣手實之意,使人户自占家業,如有隱落,即用隱寄産業賞告之法,庶得其實」。手實法凡造五等簿,預以式示民,令民依式為狀,納縣簿記,第其價髙下為五等,乃定書所當輸錢,示民兩月,非用器田穀而輙隱落者,許告有實,三分以一充賞。其法:田宅有無蕃息,各立等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通一縣民物産錢數,以元額役錢均定,凡田産,皆先定中價示民,乃以民所占如價計錢」。於是始行手實法。食貨志第二巻載參知政事呂惠卿獻此議,中丞鄧綰駁之。按行手實法,實録不記是何年月,但於此年七月十九日書司農寺云云,亦不記建議者何人。今既於七月十九日載和卿建議,又於七月末因惠卿令諸路各供簿法,即取本志所載惠卿云云附此。志又云中丞鄧綰駁之,天子是其議,則於罷手實法時載之。行手實法在七年十月十九日,罷手實法在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詔五路州軍修城畢工,令軍器監丞一員,同本路監司按視,具有無未盡、未便利害以聞。 是月,開封府界提㸃司言咸平縣有鸜鵒食蝗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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