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acebook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Twitter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新浪微博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在豆瓣上關注我們,隨時得到最新消息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卷一百四十一·樂考十四

《卷一百四十一·樂考十四》[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1
○樂歌
2
《虞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慄,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志,歌永言謂詩言志以導之,歌詠其義以長其言,聲依永,律和聲聲謂五聲,律謂十二律,言當依聲律以和樂,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人以和倫,理。』禹曰『於,帝念哉!德惟善政,政在養民。水、火、金、木、土、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九功惟敘,九敘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俾勿壞』休,美。董,督也。言善政之道,美以戒之,威以督之,歌以勸之,使政勿壞,在此三者而已。《左傳》:「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六府、三事,謂之九功。水、火、金、木、土、穀,謂之六府;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帝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在治忽,以出納五言,汝聽言欲以六律和聲音,在察天下治理及忽怠者,又以出納仁義禮智信五德之言施于民以成化,汝當審聽之!』『工以納言,時而之工,樂官,掌誦詩以納諫,當是正其義而道之。』帝庸作歌曰:『敕天之命,惟時惟幾敕,正也,奉承天命以臨民,惟在順時,惟在慎微。』乃歌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熙哉!』皋陶拜手稽首言曰:『念哉!率作興事,慎乃憲,欽哉!屢省乃成,欽哉屢,數也。當數顧省汝成功,敬終以善無懈怠!』乃賡載歌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又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萬事墮哉叢脞,言細碎無大略。君如此,始臣懈怠,萬事墮廢,其功不成,故以申戒也!』帝拜曰:『俞,往欽哉!』」
3
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其詩曰:「南風之時兮,可以阜吾民之財兮,南風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慍兮。」
4
夏太康失道,畋游十旬,弗反,及其弟五人待于洛,述大禹文戒,作《五子之歌》。
5
右是為虞、夏之詩,乃三百五篇以前者。蓋嘗以為詩之體有三:曰風,曰雅,曰頌。風、雅雖有一國、天下之不同,然大概:風者,閭閻之間民庶之所吟諷,所謂陳詩以觀民風是也;雅者,朝廷之上君臣之所詠歌,所謂王政所由廢興是也,其詩則施之於宴享;頌者,美盛德告成功者也,其詩則施之於祭祀。然未有三百五篇之前,如《康衢》,如《擊壤》,則風之祖也;如《九歌》,如《喜起》,如《南風》,則雅之祖也;如《五子之歌》,則又變風、變雅之祖;若頌者,獨無所祖。《書》曰:「八音克諧,神人以和。」又曰:「搏拊琴瑟以詠,祖考來格。」則祭祀亦必有詩歌。而無可考者,意者太古之時,詩之體未備。和氣所感,和聲所播,形為詩歌,被之金石管弦,施之燕享祭祀,均此詩也,未嘗不可通用,初不必歌功頌德,極揄揚贊嘆之盛而後謂之頌也。至周之時,風、雅、頌之刖始截然。周室既東,而詩、樂亦頗殘缺失次,必孔子之聖,周流四方,參互考訂,然後能知其說,所謂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也。然《肆夏》、《樊遏》、《渠》即《時邁》、《執競》、《思文》也本頌也,而叔孫穆子以為天子享元侯之詩,豈周人雅、頌亦通用邪?或叔孫穆子之時,未經夫子正,故簡編失次,遂誤以頌為雅邪。
6
周禮》:「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興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者言古以刺今。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發端曰言,答述曰語。太師教六詩:曰風,曰賦,曰比,曰興,曰雅,曰頌。以六德為之本,以六律為之音。
7
瞽蒙掌九德六詩之歌,以役太師役,為之使也。」
8
《前漢·禮樂志》:「《周詩》既備,而其器用張陳,《周官》具焉。典者自卿大夫師瞽以下,皆選有道德之人,朝夕習業,以教國子。國子者,卿大夫之子弟也,皆學九德,誦六詩,習六舞、五聲、八音之和。」「然自《雅》、《頌》之興,而所承衰亂之音猶在,是謂淫過凶嫚之聲,為之設禁焉。」
9
陳氏《樂書》曰:「周官:大司樂言奏九德之歌、九磬之舞。瞽蒙掌九德之歌,以役太師。大𪔓,舜樂也,謂之九𪔓之舞;則《大夏》,禹樂也,謂之九德之歌,豈非九夏之樂乎?」
10
《樂師》:「凡射,王以《騶虞》為節,諸侯以《首》為節,大夫以《採》為節,士以《采蘩》為節,及徹,帥學士而歌徹注云:「徹者歌《雍》,《雍》在《周頌·臣工》之什。」。」
11
《儀禮·鄉飲酒》:「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南陔》、《白華》、《華黍》;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邱》;歌《南山有臺》,笙《由儀》;乃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採》孔氏曰:「《召南》三篇,越《草蟲》而取《採》,蓋《採》初在《草蟲》之前,孔子以後,簡札始倒。」。工告於樂正曰,正樂備。」
12
《燕禮》:「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笙奏《南陔》、《白華》、《華黍》:乃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邱》,歌《南山有臺》,笙《由儀》。遂歌鄉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採蘩》、《採》。太師告于樂正曰,正歌備。」
13
陳氏《樂書》曰:「工歌,則琴瑟以詠而已,笙不與焉。笙入,則眾笙而已,間歌不與焉。間歌,則歌吹間作,未至於合樂也。合樂,則工歌,笙入間歌並作,而樂於是備矣。大用之天下,小用之一國,其於移風易俗,無自不可,況用之鄉人乎?風天下而正夫婦,實本於此。然則觀之者,豈不知王道之易易也哉?《鄉飲酒義》曰:『工入,升歌三終,主人獻之;笙入三終,主人獻之;間歌三終,合樂三終,工歌樂備,遂出,一人揚觶,乃立司正焉,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由是觀之,工歌《鹿鳴》、《四牡》、《皇華》,所以寓君臣之教,則升歌三終也。
14
笙入堂下,磬南北而立,樂《南陔》、《白華》、《華黍》,所以寓父子之教,則笙入三終也。間歌《魚麗》,笙《由庚》;歌《南有嘉魚》,笙《崇邱》;歌《南山有臺》,笙《由儀》,所以寓上下之教,間歌三終也。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採》,所以寓夫婦之教,則合樂三終也。三終雖主於詩篇,亦樂成於三,以反為文故也。」
15
《大射禮》:「乃歌《鹿鳴》三終,乃管《新宮》三終篇亡,奏《首》以射。」
16
《射義》曰:「天子以《騶虞》為節,諸侯以《首》為節,卿大夫以《采》為節,士以《采蘩》為節。」詩云:「曾孫侯氏,四正具舉,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處。御於君所,以燕以射,則燕則譽注云:「《騶虞》、《採》、《採蘩》今《詩》篇名。貍首,逸。曾孫侯氏,謂諸侯也。」
17
《春秋左氏傳》曰:「文公四年,衛寧武子來聘,公與之宴,為賦《湛露》及《彤弓》。不辭,又不答賦。使行人私焉。對曰:』臣以為肄業及之也肄,習也。魯人失所賦,寧武子佯不知,此所謂其愚不可及。昔諸侯朝正於王朝而受正教也,王宴樂之,於是乎賦《湛露》,則天子當陽,諸侯用命也。諸侯敵王所愾而獻其功敵,當也。愾,恨怒也,王於是乎賜之彤弓一,彤矢百,旅弓矢千,以覺報宴覺,明也。今陪臣來繼舊好方論天子之樂,故自稱陪臣,君辱貺之,其敢干大禮以自取戾?』」「襄公四年,穆叔如晉報聘,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肆夏》、《樊》、《遏渠》,即《時邁》、《執競》、《思文》也;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文王》、《大明》、《綿》;歌《鹿鳴》之三,三拜《鹿鳴》、《四牡》、《皇皇者華》,韓獻子使行人子員問之,曰:『子以君命辱於敝邑。先君之禮,藉之以樂,以辱吾子。吾子舍其大,而重拜其細,何也?』對曰:『三《夏》,天子之所以享元侯也,使臣不敢與聞;《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臣不敢及;《鹿鳴》,君所以嘉寡君也,敢不拜嘉;《四牡》,君所以勞使臣也,敢不重拜;《皇皇者華》,君教使臣曰,必諮於周。臣聞之,訪問於善為咨,咨親為詢,咨禮為度,咨事為諏,咨難為謀。臣獲五善,敢不重拜?』」「襄公二十九年,吳公子札來聘,請觀於周樂,使工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猶未也,然勤而不怨矣。』為之歌《邶》、《》、《衛》,曰:『美哉,淵乎!憂而不困者也。吾聞衛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衛風》乎!』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懼,其周之東乎!』為之歌《鄭》,曰:『美哉!其細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為之歌《齊》,曰:『美哉,泱泱乎,大風也哉!表東海者,其大公乎!國未可量也。』為之歌《豳》,曰:『美哉,蕩乎!樂而不淫,其周公之東乎!』為之歌《秦》,曰:『此之謂夏聲。夫能夏則大,大之至也,其周之舊乎!』為之歌《魏》,口:『美哉,水風水風乎!大而婉,險而易行,以德輔此,則明主也。』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遠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為之歌《陳》,口:『國無主,其能久乎淫聲放蕩,無所畏忌,故曰國無主?』自《檜》以下無譏焉。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貳,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猶有先王之遺民焉。』為之歌《大雅》,曰:『廣哉,熙熙乎!曲而有直體,其文王之德乎!』為之歌《頌》,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邇而不逼,遠而不攜,遷而不淫,復而不厭,哀而不愁,樂而不荒,用而不匱,廣而不宣,施而不費,取而不貪,處而不底,行而不流,五聲和,八風平,節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注云:「《頌》有殷、魯,故曰盛德之所同也。」。』」
18
按太史公言:「《詩》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今觀季子請觀周樂,而魯人為之歌諸《詩》:二《南》以下十五國《風》、二《雅》、三《頌》皆係焉。則此三百五篇者,皆被之弦歌,掌之司樂,工師以時肄習之,所謂雅樂也。蓋非始於夫子矣。而晦庵辯《桑中》詩《序》,其說曰:「雅者,二《雅》是也;《鄭》者,《緇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衛》者,《邶》、《》三十九篇是也;《桑間》,衛之一篇,《桑中》之詩是也。二《南》、《雅》、《頌》祭祀朝享之所用也,鄭、衛、桑、濮,里巷狹邪之所歌也。今不察此,乃欲為之諱其鄭、衛、桑、濮之實,而文之以雅樂之名,又欲從而奏之宗廟之中,朝廷之上,則未知其將以薦之何等之鬼神,用之何等之賓客乎?」蓋鄭、衛國風,如《桑中》、《溱洧》諸篇,所言皆淫奔謔浪之辭,《序》者以為刺奔,而晦庵盡斥《序》說,以為淫奔之人所自賦之詩,故疑其非雅樂也。愚以為未然。蓋季子所觀樂者,周樂也。使鄭、衛諸詩為里巷狹邪所用,則周樂安得有之?而魯之樂工,亦安能歌異國淫邪之詩乎?然嘗因是考之,詩之被於弦歌也,不過以為宴享賓客、祭祀鬼神之用。但求之三百五篇,惟《周頌》三十一篇、《商頌》五篇為祭祀之詩,《小雅·鹿鳴》以下,《彤弓》以上諸篇,為宴享之詩,此皆其經文明白,而復有《序》說可證者也。至於《周南》以下十五國《風》,《小雅》自《六月》而下,《大雅》自《文王》而下,以至《魯頌》之四篇,則《序》者以為美刺之詞,蓋但能言其文義之所主,而不能明其聲樂之所用矣。《左傳》所載列國諸侯、大夫聘享賦詩,大率多斷章取義,以寓己意,如秦穆公將納晉文公,宴之而賦《六月》;季武子譽韓宣子嘉樹,宴之而賦《甘棠》,蓋借二詩以明贊誦之意。又如荀林父送先蔑而為賦《板》之卒章;叔孫豹食慶封而為賦《相》,鼠蓋借二詩以明箴規之意。他若是者,不一而足,皆是因事寓意,非曰此宴必合賦此詩也。獨《儀禮》所載《鄉飲酒禮》、《燕禮》、《射禮》,工歌間歌合樂之節,及穆叔所言天子享元侯與兩君相見之禮,則專有其詩。然考其歌詩合樂之意,蓋有不可曉者。夫《關雎》、《鵲巢》,閨門之事,后妃、夫人之詩也,何預於鄉宴?而《鄉飲酒》、《燕禮》歌之。
19
《採》、《採蘩》,夫人、大夫妻能主祭之詩也,何預於射?而《射禮》用之;《肆夏》、《樊》、《遏渠》,宗廟配天之詩也,何預於宴飲?而天子享元侯用之;《文王》、《大明》、《綿》,文王興周之詩也,何預於交鄰?而兩君相見歌之。以是觀之,其歌詩之用,與詩人作詩之本意,蓋有判然而不相合者。不知其何說晉荀偃曰,歌詩必類?而今如《儀禮》及穆叔所言,則類者少,不類者多。
20
若必就其文詞之相類,則《鄉飲酒》所歌,必《伐木》、《行葦》之屬;《射禮》所歌,《騶虞》而下,必《車攻》、《吉日》之屬;天子享元侯,所歌必《蓼蕭》、《湛露》、《彤弓》之屬,方為合宜。
21
子貢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如賜者,宜何歌也?」師乙曰:
22
「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焉。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夫歌者直已而陳德也,動已而天地應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齊》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鉤,纍累乎端如貫珠。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23
漢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人為員。文、景之間,禮官肄業而已。
24
武帝定郊祀之禮,乃立樂府,採詩夜誦即古之采詩也。哀帝罷樂府,非鄭衛之音者,條奏。孔光、何武奏不可罷者。夜誦員五人,亦在其中也。師古曰:採詩依古遒人詢路採取百姓謳謠,以知政教得失也。夜誦者,其言辭或秘不可宣露,故於夜中歌誦也,有趙、代、秦、楚之謳此非雅聲也。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延年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也。女弟得幸,為李夫人。延年善歌,為新變聲。是時上方興天地諸祠,欲造樂,令司馬相如等作詩頌,延年輒承意絃歌所造詩,謂之新聲曲。
25
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月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
26
漢《郊祀之歌》十九章:《練時日》一四十八句
27
《帝臨》二十二句
28
《青陽》三十二句
29
《朱明》四十二句
30
《西顥》五十二句
31
《元冥》六十二句
32
《惟泰元》七二十四句。
33
建始元年,丞相匡衡奏罷「鸞路龍鱗,」更定詩曰「涓選休成」
34
《天地》八二十六句。丞相匡衡奏罷「黼繡周張」,更定詩曰「肅若舊典」
35
《日出入》九十三句
36
《天馬》十《太一況》一章十二句,元狩三年馬生渥窪水中作。《天馬徠》二十四句,太初四年誅宛王獲馬作。又有二章,曰《太一》,曰《蒲梢》,各七言四句。見《樂書》,非此十九章內
37
《天門》十一三十三句
38
《景星》十二二十四句。元鼎五年得鼎汾陰作
39
《齊房》十三八句。元封二年芝生甘泉齊房作
40
《后皇》十四八句
41
《華燁燁》十五三十八句
42
五神》十六二十句
43
《朝隴首》十七二十句。元狩元年行幸雍,獲白麟作
44
《象載瑜》十八十二句。大始三年行幸東海,獲赤雁作
45
《赤蛟》十九二十八句
46
陳氏《樂書》曰:「漢郊廟詩歌,未有祖宗之事,而八音均調,又不葉鍾。
47
律內之掖庭才人,外之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之朝廷,自公卿大夫觀聽者,但識其鏗鏘而不諭其意。欲以風動眾庶,豈不難哉。又如天馬、象赤蛟之類,皆歌之宗廟。汲黯曰:『凡王者作樂,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今陛下得馬作以為歌,協於宗廟,先帝百姓豈能知其音邪?』其論不亦正乎!哀帝雖有放罷鄭衛之詔,減樂府之員,然不能據經仿古,制為雅樂,亦亡益焉。」
48
漢有《房中樂》,本周樂,秦改曰《壽人》。《房中》者,婦人禱祠於房中,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高祖好楚聲,故《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曰《安世樂》。
49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大孝備矣》八句
50
《七始華始》十句
51
《我定歷數》八句
52
《王侯秉德》七句
53
《海內有姦》八句
54
《大海蕩》八勺
55
安其所》八句
56
《豐草》八句
57
《雷震震》十句
58
《都荔遂芳》十句
59
《桂華》八句
60
《美若》八句
61
《嘉薦芳矣》八句
62
《皇皇鴻明》六句
63
《浚則師德》四句
64
《孔容之常》八句
65
《承帝明德》八句
66
漢《短簫鐃歌》,亦曰《鼓吹曲》,多敘戰陣之事,凡二十二曲。《朱鷺》鷺惟白色,漢有朱鷺之祥,因而為詩
67
《思悲翁》 《艾如張》溫子曰:「辭云『誰在閑門外,羅家諸少年。張機蓬艾側,結網槿籬邊。若能飛自勉,豈為繒所纏?黃雀倘為戒,朱絲猶可延』。此《艾如張》之事也。觀李賀詩有『艾葉綠花誰剪刻,中藏禍機不可測。』則以剪艾葉為蔽張之具也。」
68
《上之回》漢武帝元封初,因至雍,遂通回中道,後數游幸焉。其歌稱「帝游石關,望諸國,月支臣,匈奴服」,蓋誇時事也
69
《擁離》 《戰城南》《古辭》云:
70
「戰城南,死郭北,野死而不葬,烏可食。」此言野死不得葬,為烏鳥所食,願為忠臣義士,朝出戰而暮不得歸,後來作者體此意
71
《巫山高》《古辭》巫:
72
「巫山高,高以大。淮水深,深以遊。大略言」江、淮深,無梁以渡,臨水遠望,思歸而已。」後之作者皆涉陽臺雨之說,非舊意也
73
《上陵》漢章帝元和二年,帝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姚皇》,二曰《六麒麟》,三曰《竭肅雍》,四曰《涉屺》,與《鹿鳴》、《承元氣》二典為宗廟食舉。又以《重來》、《上陵》二曲合八曲,為上陵食舉。據此所言自是八曲之一名,或作於武帝之前,亦不可知,蓋因上陵而為之也
74
《將進酒》 《有所思》亦曰《嗟佳人》漢大樂,食舉十三曲,第七曰《有所思》,亦以此樂侑食
75
《芳樹》 《上邪》 《君馬黃》古詞云:「君馬黃,臣馬蒼,三馬同逐臣馬良。終言美人歸,以南以北,駕車馳馬,令我心傷。」但取第一句以命題,其主意不在馬也
76
《雉子班》 《聖人出》 《臨高臺》 《遠如期》亦曰《遠期》漢大樂食舉十三曲:
77
一曰《鹿鳴》,二曰《重來》,三曰《初造》,四曰《俠安》,五曰《來歸》,六曰《遠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涼》,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十二曰《承元氣》,十三曰《海淡淡》。魏時以《遠期》、《承元氣》,《海淡淡》三曲為不通利,故省之
78
《石留》 《務成》 《元》 《黃爵行》 《釣竿篇》伯常子避仇河濱,為漁父,其妻思之,而為《釣竿歌》。每至河側,輒歌之。後司馬相如作《釣竿》詩,遂傳以為樂曲
79
夾水祭鄭氏曰:「古之達禮三:一曰燕,二曰享,三曰祀,所謂吉、凶、軍、賓、嘉皆主此三者以成禮。古之達樂三:一曰風,二曰雅,三曰頌,所謂金、石、絲、竹、匏、上、革、木皆主此三者以成樂禮樂。相須以為用,禮非樂不行,樂非禮不舉。自后夔以來,樂以詩為本,詩以聲為用,八音六律為之羽翼耳。仲尼編《詩》,為燕、享、祀之時用以歌,而非用以說義也。古之詩,今之詞曲也。
80
若不能歌之,但能誦其文而說其義可乎。不幸腐儒之說起,齊、魯、韓、毛四家,各為序訓而以說相高。漢朝又立之學官,以義理相受,遂使聲歌之音,湮沒無聞。然當漢之初,去三代未遠,雖經生學者不識《詩》,而太樂氏以聲歌肄業,往往仲尼三百篇,瞽史之徒例能歌也。奈義理之說日勝,則聲歌之學日微。東漢之末,禮樂蕭然,雖東觀、石渠議論紛紜,無補於事。曹孟德平劉表而得漢雅樂郎杜夔,夔老矣,久不肄習,所得於三百篇者惟《鹿鳴》、《騶虞》、《伐檀》、《文王》四篇而已,餘聲不傳。太和末,又失其三。左延年所得,惟《鹿鳴》一篇,每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群臣行禮,東廂雅樂常作者是也。古者歌《鹿鳴》必歌《四牡》、《皇皇者華》三詩同節,故曰工歌鹿鳴之三,而用《南陔》、《白華》、《華黍》三笙以贊之,然後首尾相承,節奏有屬。今得一詩,而如此用可乎?應知古詩之聲為可貴也。至晉室《鹿鳴》一篇,又無傳矣。自《鹿鳴》一篇絕,後世不復聞詩矣。然詩者人心之樂也,不以世之污隆而存亡。豈三代之時,人有是心,心有是樂;三代之後,人無是心,心無是樂乎?繼三代之作者《樂府》也,《樂府》之作,宛同《風》、《雅》,但其聲散佚無所紀系,所以不得嗣續《風》、《雅》而為流通也。按三百篇在成周之時,亦無所紀系,有季札之賢,而不別《國風》所在;有仲尼之聖,而不知《雅》、《頌》之分。仲尼為此患,故自衛返也,問於太師氏,然後取其正焉。列十五國風,以明風土之音不同,分大、小二雅,以明朝廷之音有間,陳周、魯、商三頌之音,所以侑祭也。定《南陔》、《白華》、《華黍》、《崇邱》、《由庚》、《由儀》六笙之音,所以葉歌也。
81
得詩而得聲者三百篇,則系於《風》、《雅》、《頌》;得詩而不得聲者則置之,謂之逸詩,如《河水》、《祈招》之類無所系也。今《樂府》之行於世者,章句雖存,聲樂無用。崔豹之徒,以義說名;吳兢之徒,以事解目。蓋聲失則義起,其與齊、魯、韓、毛言詩無以異也。《樂府》之道,或幾乎息矣。
82
按夾水祭以為詩本歌曲也,自齊、魯、韓、毛各有序訓,以說相高。義理之說既勝,而聲歌之學日微矣。愚嘗因其說而究論之:《易》本卜筮之書也,後之儒者知誦《十翼》,而不能曉占法;《禮》本品節之書也,後之儒者知誦《戴記》,而不能習《儀禮》,皆義理之說太勝故也,先儒蓋嘗病之矣。然《詩》也,《易》也,《禮》也,豈與義理為二物哉?蓋《詩》者有義理之歌曲也,後世狹邪之《樂府》,則無義理之歌曲也。《易》者有義理之卜筮也,後世俗師之占書,則無義理之卜筮也。《禮》者有義理之品節也,秦漢而後之典章,則無義理之品節也。《郊特牲》曰:『禮之所尊,尊其義也。失其義,陳其數,祝史之事也。故其數可陳也,其義難知也。』荀子曰:『不知其義,謹守其數,不敢損益,父子相傳,以持王公,是官人百吏所以取秩祿也。』蓋春秋、戰國之時,先王之禮制不至淪喪,故巫史、卜祝、小夫、賤隸皆能知其數,而其義則非聖賢不能推明之。
83
及其流傳既久,所謂義者,布在方冊,格言大訓,炳如日星,千載一日也,而其數則湮沒無聞久矣。姑以漢事言之,若《詩》,若《禮》,若《易》,諸儒為之訓詁,轉相授受,所謂義也;然制氏能言鏗鏘鼓舞之節,徐生善為容,京房、費直善占,所謂數也。今訓詁則家傳人誦,而制氏之鏗鏘,徐生之容,京費之占,無有能知之者矣。蓋其始也,則數可陳,而義難知;及其久也,則義之難明者,簡編可以紀述,論說可以傳授。而所謂數者,一日而不肄習,則亡之矣。數既亡,則義孤行。於是疑儒者之道有體而無用,而以為義理之說太勝。夫義理之勝,豈足以害事哉!」
84
夾水祭鄭氏曰:「三代既沒,漢魏嗣興,禮樂之來,陵夷有漸。始則《風》、《雅》不分,次則《雅》、《頌》無別,次則《頌》亡,次則《禮》亡。按《上之回》、《聖人出》,君子之作也,《雅》也;《艾如張》、《雉子班》,野人之作也,《風》也,合而為《鼓吹曲》。《燕歌行》,其音本幽薊,則列國之《風》也。《煌煌》、《京洛行》,其音本京華,則都人之《雅》也,合而為《相和歌》。《風》者,鄉人之用;《雅》者,朝廷之用;合而用之,是為《風》、《雅》不分。然享,大禮也;燕,私禮也。享則上兼用下樂,燕則下得用上樂,是則《風》、《雅》之音雖異,燕享之用則通。及明帝定四品,一曰《大予樂》,郊廟、上陵用之;二曰《雅頌樂》,闢雍、享射用之;三曰《黃門鼓吹樂》,天子宴群臣用之;四曰《短簫鐃歌樂》,軍中用之。古者《雅》用於人,《頌》用於神。武帝之立樂府,采詩雖不辨《風》、《雅》,至於《郊祀》、《房中》之章,未嘗用於人事,以明神人不可以同事也。今辟雍、享射,《雅》、《頌》無分,應用《頌》者而改用《大予》,應用《雅》者而改用《黃門》,不知《黃門》、《大予》於古為何樂乎?《風》、《雅》通歌,猶可以通也;《雅》、《頌》通歌,不可以通也。曹魏準《鹿鳴》作《於赫篇》以祀武帝,準《騶虞》作《巍巍篇》以祀文帝,準《文王》作《洋洋篇》以祀明帝。且《清廟》祀文王,《執競》祀武王,莫非《頌》聲。今魏家三廟,純用《風》、《雅》,此《頌》之所以亡也。《頌》亡,則樂亡矣。是時樂雖亡,禮猶存。宗廟之禮,不用之天,明有尊親也;鬼神之禮,不用於人,知有幽明也。梁武帝作十二《雅》,郊、廟、明堂三朝之禮,展轉用之,天地之事,宗廟之事,君臣之事,同其事矣。樂之失也自漢武始,其亡也自魏始,禮之失也自漢明始,其亡也自梁始。禮樂淪亡之所由,不可不知也。」
85
按夾水祭此論,拳拳乎《風》、《雅》、《頌》之別,而以為漢世頗謬其用。
86
然漢明帝之樂凡四,今所傳者惟《短簫鐃歌》二十二曲,而所謂《大予》,所謂《雅頌》所謂《黃門鼓吹》則未嘗有樂章。至於《短簫鐃歌》,史雖以為軍中之樂,多敘戰陣之事,然以其名義考之,若《上之回》,則巡幸之事也;若《上陵》,祭祀之事也;若《朱鷺》,則祥瑞之事也。至《艾如張》、《巫山高》、《釣竿》篇之屬,則又各指其事而言,非專為戰伐也。魏晉以來,仿漢《短簫鐃歌》為之,而易其名,於是專敘其創業以來伐叛討亂肇造區宇之事,則純乎《雅》、《頌》之體,是魏晉以來之《短簫鐃歌》,即古之《雅》、《頌》矣。
87
漢《な歌舞》五曲 《關中有賢女》 《章和二年中》漢章帝所造
88
《樂久長》 《四方皇》 《殿前生桂樹》
89
夾水祭鄭氏曰:「右《な舞之歌》五曲,未詳所始,漢代燕享則用之。傅毅、張衡所賦,皆其事也。《章和二年中》,則章帝所作舊詞,並亡。曹植《な舞詩序》云:故《西園鼓吹》李堅者能《な舞》。遭世亂,越關西,隨將軍段煨。先帝聞其舊伎,下書召堅。堅年踰七十,中間廢而不為,又古曲甚多謬誤,異代之文,未必相襲,故依前曲作新歌五篇。晉泰始中,又製其詞焉。按《な舞》本漢《巴渝舞》。高祖自蜀漢伐楚,其人勇而善鬥,好為歌舞,帝觀之曰:『武王伐紂之歌。』使工習,號曰《巴渝舞》。其舞曲四篇:一曰《矛渝》,二曰《安弩渝》,三曰《安臺》,四曰《行辭》。其辭既古,莫能曉句讀。魏使王粲制其辭,粲問巴渝師而得歌之本意,故改為《矛渝新福》、《弩渝新福》、《安臺新福》、《行詞新福》四歌,以述魏德。其舞故常六佾,桓元將僭位,尚書殿中郎袁明子啟增滿八佾。梁復號《巴渝》,隋文帝以非正典,罷之。」
90
陳氏《樂書》曰:「昔新都初獻樂於明堂,清厲而哀,非興國之聲,其為東漢之資歟!東漢蔡邕敘樂四品,郊廟神靈一也,天子享燕二也。蕭子曰:南郊樂歌,二漢同用,五郊互奏之。至於廟樂,則明帝時東平王蒼等制歌舞一曲十四句,薦于世祖之廟。自時厥後,蓋亦有其文矣。至於臨朝享燕,樂聲尤備。遭董卓之亂,典章焚蕩,故不存焉。當是時也,光武喜鄭聲,順、桓說悲聲,靈帝耽胡樂。若梁商大臣,朝廷之望也,會賓以《薤露之歌》為樂;京師近地,諸夏之本也,嘉會以魁儡挽歌之技為樂,豈國家久長之兆也?然則人主之為樂,可不戒之哉。」
91
魏武帝平荊州,獲漢雅樂郎河南杜夔,使創定雅樂。又有散騎常侍鄧靜、尹商善訓雅樂,歌師尹胡能歌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悉總領之。遠詳經籍,近採故事,考會古樂,始議軒縣鐘磬。而黃初中柴玉、左延年之徒,復以新聲被寵,改其聲韻。
92
魏短簫鐃歌十二曲:
93
《楚之平》言魏也。代漢《朱鷺》
94
《戰榮陽》言曹公也。代漢《思悲翁》
95
《獲呂布》言曹公圍臨淮,擒呂布。代漢《艾如張》
96
《克官渡》言曹公破袁紹於官渡。代漢《上之回》
97
《舊邦》言曹公勝袁紹,還譙,收死亡士卒。代漢《擁離》
98
《定武功》言曹公初破鄴。代漢《戰城南》 《屠柳城》言曹公破三郡烏丸於柳城。代漢《巫山高》
99
《平南荊》言曹公平荊州。代漢《上陵》
100
《平關中》言曹公征馬超,定關中。代漢《將進酒》
101
《應定期》言文帝受命應期。代漢《有所思》。
102
《邕熙》言君臣邕穆,庶績熙。代漢《芳樹》
103
《太和》言明帝繼統,得太和。代漢《上邪》
104
魏《な舞歌》五曲:
105
《明明魏皇帝》代漢《關中有賢女》
106
《太和有聖帝》代漢《章和二年中》
107
《魏歷長》代漢《樂久長》
108
《天生民》代漢《四方皇》為君既不易》代漢《殿前生桂樹》
109
陳氏《樂書》曰:「魏文帝既受漢禪,雖有改樂舞之名,無變詩歌之實,故蕭子顯曰:魏辭不見,疑用漢辭也。沈約曰:魏國初建,使王粲登歌《安世》及《巴渝詩》而已。後並作於太祖之廟。今《安世》之辭不行於世,獨著渝時歌焉。
110
考之《晉志》,漢《巴渝舞》有《矛渝》、《弩渝》、《安臺》、《行辭本歌曲》四篇。其辭既古,莫能曉其句讀。魏初,乃使王粲更造其辭,為《矛渝》、《弩渝》、《安臺》、《行辭》新福歌曲。其述魏德,特《行辭》一篇而已。用之郊廟,豈作以形容功德告於神明也哉!」
111
吳使韋昭仿漢《鐃歌》作十二曲,以述功德:《炎精缺》言漢室衰微,孫堅奮起,志在匡救,王跡始此也
112
《漢之季》言堅悼漢之微,興兵討董卓也
113
《攄武師》言權卒父業征伐也
114
《烏林》言周瑜破魏武於烏林也
115
《秋風》言權悅以使人人忘其死也
116
《克皖城》言權親破魏武於皖城 《關背德》言蜀將關羽背德而禽之也
117
《通荊州》言權與蜀交好,後關羽背德,終復舊好也
118
《章洪德》言權章其大德而遠方來附也
119
《順歷數》言權順圖之符而建大號也
120
《承天命》言以德踐位,道化至盛也
121
《元化》言修文武,則天行仁澤,天下喜樂也
URN: ctp:ws9452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