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
2 | 无冰。 |
3 | [疏]注「尚书」至「燠若」。○解云:《洪范》文。舒,迟也。恒,常也。若,顺也。言人君举事太舒,则有常燠之咎气来顺之是也。○注「易京」至「赏也」。○解云:凡为赏罚宜出君门,而臣下行之,故曰倒赏也。是以《洪范》云「唯辟作福,唯辟作威,唯辟玉食」,郑氏云「此凡君抑臣之言也,作福专庆赏,作威专刑罚,玉食备珍美」;又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郑氏云「害于汝家,福去室凶;凶于汝国,乱下民」是也。然则是时成公幼少,季孙专政,是以无冰矣。桓十四年「无冰」之下,何氏云「此夫人淫泆,阴而阳行之所致」;襄二十八年「无冰」之下,何氏云「豹羯为政之所致」,皆与此注合。 |
4 | 三月,作丘甲。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丘使也。 |
5 | [疏]「讥始丘使也」。○解云:谓不辨能否以丘责甲,故讥之矣。○注「四井」至「为丘」。○解云:《司马法》文。《周礼》经亦然。○注「古者」至「录之」。○解云:四民之言,出《齐语》也。德能居位曰士者,即彼云「处士就间宴」是也。辟士殖谷曰农者,即彼云「处农就田野是也」。巧心劳手以成器物曰工者,即彼云「处工就宫府」是也。通财粥货曰商者,即彼云「处商就井」是也。云月者,重录之者,欲道宣十五年秋「初税亩」,哀十二年「春,用田赋」皆书时,今书月,故如此解。 |
6 | 夏,臧孙许及晋侯盟于赤棘。 |
7 | [疏]注「时者」至「负也」。解云:正以《春秋》之义,大信者书时故也。鞍之战在下二年。○注「后为」至「能保」。○解云:《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如此注也。言后为晋所执者,即下十六年「九月,晋人执季孙行父,舍之于招丘」是也。言执在三年外寻旧盟后者,即下三年,「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丙午,及荀庚盟」,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是。 |
8 | 秋,王师败绩于贸戎。孰败之?盖晋败之。 |
9 | [疏]注「以晋」至「茅戎」。○解云: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传云「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侵柳之事。昭二十三年春,「晋人围郊」,传云「郊者何?天子之邑也。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者,是晋人围郊之事。然则围郊之事超在此经之后,得如此明义者,正以往前晋人侵柳已犯天子,至于在后围郊复犯天子,二经之间天子败绩,据上下更无馀国犯王之处,故知正是天子讨晋而为所败,故如此解。 |
10 | 或曰贸戎败之。 |
11 | [疏]注「以地贸戎故」。○解云:盖晋侯不臣,知王讨之,逆往败之,亦何伤? |
12 | 然则曷为不言晋败之?王者无敌,莫敢当也。 |
13 | [疏]「王者」至「当也」。○解云:《春秋》之义,鲁为王,而使旧王无敌者,见任为王,宁可会夺?正可时时内鲁见义而已。○注「不日」至「不战」。○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故如此解。 |
14 | 冬,十月。 |
15 | 二年,春,齐侯伐我北鄙。○夏,四月,丙戌,卫孙良夫帅师及齐师战于新筑,卫师败绩。 |
16 | 六月,癸酉,季孙行父、臧孙许、叔孙侨如、公孙婴齐帅师会晋克、卫孙良夫、曹公子手及齐侯战于鞍,齐师败绩。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 |
17 | [疏]注「据羁无氏」。○解云:即庄二十四年冬,「曹羁出奔陈」,传曰「曹羁者何?曹大夫也」,注云「以小国知无氏为大夫」。然则曹为小国,例无大夫,假有须见者,仍名氏不具。以此言之,则是不合有大夫之限,故传云「曹无大夫,公子手何以书」。 |
18 | 忧内也。 |
19 | [疏]注「大夫」至「侯也」。○解云:欲决僖二十八年夏,晋侯以下「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传云「此大战也,曷为使微者?子玉得臣也。子玉得臣则其称人何?贬。曷为贬?大夫不敌君也」,注云「臣无敌君战之义,故绝正也」。然则彼是大夫敌君,故贬之,此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有得敌诸侯之义故也。以此言之,即知宣十二年晋荀林父序于楚子之上,为恶者,时无王者大夫故也。○注「不从」至「战也」。○解云:桓十年冬,「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注云「《春秋》王于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矣。然则此战之内有鲁大夫,若从鲁为文,宜直云季孙行父以下,败齐师于鞍而已,但以君子不掩人功,故从外为文,言战于鞍,齐师败绩耳。何氏必如此解者,正以桓十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已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传云「内不言战,此其言战何?从外也。曷为从外?持外,故从外也」,何氏云「明当归功乎纪、郑言战」。然则此亦归功于晋、卫,不掩其功,故从外言战也。 |
20 | 秋,七月,齐侯使国佐如师。已酉,及国佐盟于袁娄。君不使乎大夫,此其行使乎大夫何? |
21 | [疏]注「据高」至「称使」。○解云:即闵二年「齐高子来盟」,传云「何以不称使?我无君也」,何氏云「时闵公弑,僖公未立,故正其义,明君臣无相适之道也。《春秋》谨于别尊卑,理嫌疑,故绝去使文,以起事张例,则所谓君不行使乎大夫也」者是。○注「不从」至「是也」。○解云:经先晋,谓未战之时,经已言「及晋侯盟于赤」是也。云传举克是也者,即下传云「师还齐侯,晋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之属是也。或者言先晋,正谓会晋克是也,何者?序四大夫乃言会晋克,则似克先在是,而四大夫往会之,是为先晋之文,犹如宣元年「宋公、陈侯」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然。 |
22 | 佚获也。 |
23 | [疏]注「君获」至「败文」。解云:言君获不言师败绩者,即僖十五年冬,「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传云「此偏战也,何以不言师败绩?君获,不言师败绩也」,注云「举君获为重也」是也。然则君若被获,则不言师败绩。今此经等欲起见齐侯被获,何不去师败绩以见之,而书使乎大夫以起之者,正欲辟内败之文故也,何者?《春秋》王鲁,内不言战,言战乃败。若直言季孙行父以下及齐侯战于鞍,不言齐师败绩,则是内败之文。 |
24 | 其佚获奈何?师还齐侯,晋克投戟,逡巡再拜稽首马前。逢丑父者,顷公之车右也, |
25 | [疏]「晋」至「马前」。○解云:礼,介者不拜。而克再拜者,盖齐师已败,行陨命之礼,投戟之后得再拜矣。若当战之时,将军有不可犯之色,宁有拜乎?故《表记》曰「君子衰则有哀色,端冕则有敬色,甲胄则有不可辱之色」,郑注云「言色称其服也」是。 |
26 | 面目与顷公相似,衣服与顷公相似, |
27 | [疏]注「礼皮弁以征」。○解云:时王之礼,即昭二十五年注云「皮弁以征不义」是也。《韩诗传》亦有此文。○注「顷公」至「之心」。○解云:即下传云「前此者,晋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眇者迓眇者」是也。 |
28 | 代顷公当左。使顷公取,饮顷公操饮而至,曰:「革取清者。」顷公用是佚而不反。 |
29 | [疏]注「不书」至「恶讳」。解云:获人君故为大恶,是以讳而不书也。若获大夫则当书之,是以庄十二年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数月,然后归之」,何氏云「获不书者,士也」,然则万若大夫,书之明矣。 |
30 | 逢丑父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君已免矣。」克曰:「欺三军者,其法奈何?」曰:「法。」 |
31 | [疏]「曰法」。○解云:《释器》云「鱼曰之。」樊光云「,斫也。」又《说文》云「,斩也。」故此何氏亦云,斩也。 |
32 | 于是逢丑父。 |
33 | [疏]注「若以」至「难也」。○解云:言若以丑父,故不绝顷公,似若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传曰「吴无君,无大夫,此何以有君,有大夫?贤季子也。何贤乎季子?让国也」,「贤季子,则贤君许使臣有大夫?以季子为臣,则宜有君者也」。今若以丑父贤,以为齐国有君而不绝顷公,即开诸侯不死社稷。○注「如以」至「得贵」。○解云:丑父权以免齐侯,是以齐人得善之,但《春秋》为王法,是以不得贵耳。而《公羊说》、《解疑论》皆讥丑父者,非何氏意,不足为妨。 |
34 | 已酉,及齐国佐盟于袁娄。曷为不盟于师而盟于袁娄?前此者,晋克与臧孙许同时而聘于齐。 |
35 | [疏]注「不书,耻之」。谓鲁使尊卿聘齐,为所侮戏,假藉大国而雪其耻,是以不书如齐,耻之矣。其克不书者,自从外相如之例。○注「臧孙许眇也」者,正以当聘之时无有内鲁之义,晋为大国,克宜先而鲁宜后,传先言或跛,故知眇者是臧孙许矣。或曰一本云「臧孙许跛」,旧解传言客或跛或眇,据鲁序上者非也。案此一句注宜在「不书耻之」下,今定本无,疑脱误也。 |
36 | 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踊于而窥客, |
37 | [疏]注「凡无」至「曰」。○解云:无高下犹言莫问高下,但当有县绝而加蹑板者,皆曰矣。 |
38 | 则客或跛或眇。于是使跛者迓跛者,使眇者迓眇者。 |
39 | [疏]注「聘礼」至「于馆」。解云:皆《聘礼》文。 |
40 | 二大夫出,相与闾而语,移日然后相去。齐人皆曰:「患之起,必自此始。」二大夫归,相与率师为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使国佐如师,克曰:「与我纪侯之, |
41 | [疏]注「齐襄公」至「邑」。○解云:襄公灭纪者,即庄四年夏,「纪侯大去其国」是也。正以系纪侯言之,故知纪邑。而或说云「,玉甑」者,盖以《左传》云「赂以纪玉罄」,又别言与地,明是器名,非地,故以玉甑解之。 |
42 | 反鲁、卫之侵地,使耕者东亩, |
43 | [疏]注「使耕」至「晋地」。○解云:盖晋地谷川宜东亩者多,故言此。是以下传云「使耕东亩,是则土齐也」,何氏云「则晋悉以齐为土地,是不可行」者,是其晋东亩之义也。旧云如者,往也。使齐东西其亩,往来于晋地易,非《公羊》意也。 |
44 | 且以萧同侄子为质。则吾舍子矣。」国佐曰:「与我纪侯之,请诺。反鲁、卫之侵地,请诺。使耕者东亩,是则土齐也。 |
45 | [疏]「是则土齐」。○解云:亦有一本云「是则土齐,曰不可也」者。 |
46 | 萧同侄子者,齐君之母也。齐君之母,犹晋君之母也,不可。请战。壹战不胜,请再。再战不胜,请三。三战不胜,则齐国尽子之有也。何必以萧同侄子为质?」揖而去之。克矢鲁卫之使,使以其辞而为之请,然后许之。逮于袁娄而与之盟。 |
47 | [疏]注「因录国」至「与之盟」。○解云:其受命不受辞者,即庄十九年传云「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是也。 |
48 | 八月,壬午,宋公鲍卒。 |
49 | 庚寅,卫侯卒。 |
50 | 取汶阳田。汶阳田者何?鞍之赂也。 |
51 | [疏]「汶阳田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非国,乃与取邾娄田同文,故执不知问。○注「本所侵地」至「省文也」。○解云:知侵非一者,正以下三年「秋,叔侨如率师围棘」,传云「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以此言之,则知汶阳大畔之名明矣。○注「不言」至「非齐邑」。○解云:决襄十九年春,「取邾娄田,自水郭水」,系邾娄言之故也。 |
52 | 冬,楚师、郑师侵卫。 |
53 | 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 |
54 | 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娄人、薛人、曾阜人盟于蜀。此楚公子婴齐也,其称人何? |
55 | [疏]「郑人齐人」至「盟于蜀」。○解云:亦有一本无「齐人」者,脱也。 |
56 | 得一贬焉尔。 |
57 | [疏]「得一贬焉尔」者。解云:正以于此处得一贬焉尔。○注「不然则」至「高摇」。○解云:即庄二十二年秋,「及齐高盟于防」,传云「公则曷为不言公?讳与大夫盟也」。○注「不没公」至「公故也」。○解云:言高本意敌公,故耻之。今婴齐者,止自元性蹇,不主为公,是以《春秋》不没公以见之矣。○注「数道」至「侵中国」。○解云:即宣十四年秋,「楚子围宋」;十五年夏,「宋人及楚人平」;上文「冬,楚师、郑师侵卫」之属是也。以其非一,故谓之数也。 |
58 | 三年,春,王正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
59 | 辛亥,葬卫缪公。 |
60 | 二月,公至自伐郑。 |
61 | 甲子,新宫灾,三日哭。新宫者何?宣公之宫也。 |
62 | [疏]「二月公」至「自伐郑」。○解云:庄公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何氏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言公至自伐郑者,不得意故也。庄六年注云「皆例时」,今此书二月者,为下甲子出也。○「新宫者何」。○解云:欲言宫庙,未有新公之名;欲言非庙,言宫举灾,故执不知问。○注「以无新公,知宣公之宫庙」者。正以《春秋》上下无新公宫,则知此言新宫者,正是其父宣公之宫,以其至近被灾,故谓之新宫灾。 |
63 | 宣宫则曷为谓之新宫,不忍言也。 |
64 | [疏]注「谓之新宫」至「有所改更也」者。○解云:即《谷梁传》云「坏庙之道,易檐可也」者,是易其西北角之檐也乎?故《尔雅。释宫》云「西北隅谓之屋漏」是也。孙氏曰:「当室之日光所漏入也」,不与何氏别。 |
65 | 其言三日哭何? |
66 | [疏]注「据桓」至「日哭」者,即下哀三年夏,「辛卯,桓宫、僖宫灾」是也。 |
67 | 庙灾三日哭,礼也。 |
68 | [疏]注「善得礼」至「缟哭之」。○解云:即《檀弓下》曰:「有焚其先人之室,则三日哭。」郑氏云「谓人烧其宗庙。哭者,哀精神之有亏伤。」故此注云「善得礼,痛伤鬼神无所依归」是也。云故君臣素缟哭之者,谓著素衣缟冠哭之。 |
69 | 新宫灾,何以书?记灾也。 |
70 | [疏]注「此象」至「昭穆」。○解云:案桓公亦篡立,不灾其宫者,盖以桓母言媵,次第宜立,隐公摄位久不还,天示其变,隐犹不觉,是以隐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何氏云「周之三月,夏之正月,雨当水雪杂下,雷当闻于地中,电未可见,而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位不反于桓,失其宜也」。然则桓正宜立,隐是左媵之子,据位失宜而桓弑之,虽曰篡君,其罪差轻,是以不灾其庙,岂若宣公以庶篡适,其子失政,将不得久承宗庙之应,故灾其宫矣。而哀三年「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者,彼是已毁后复立之,是不宜立,故天灾之,不谓怒其篡隐也。 |
71 | 乙亥,葬宋文公。 |
72 | 夏,公如晋。 |
73 | 郑公子去疾率师伐许。 |
74 | 公至自晋。 |
75 | 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 |
76 | [疏]「棘者何」。○解云:欲言内邑,不应国之;欲言外邑,不系于国,故执不知问。○注「棘民初未服于鲁」。○解云:言初未服者,欲言终服于鲁矣。知终服者,正以汶阳田者,大畔之名,棘者乃是其小邑,上二年经「取汶阳田」,以知尽得之,但有不服之意,故鲁围之。若然,《公羊》之义,以围者为不克之文,若其得之而言围者,正谓当时未克,何妨终得之乎? |
77 | 其言围之何? |
78 | [疏]注「据国内兵不举者」。○解云:即定八年传云「公敛处父帅师而至」,经不书之是也。 |
79 | 不听也。 |
80 | [疏]注「当与围外邑」至「围也」者,欲道国内之兵本自不书,而此书者,恶其失所,令与围外邑同矣。○注「得曰取,不得曰围」。○解云:取者是得文,故言得曰取也,即上文「取汶阳田」,及哀九年春,「宋皇瑗帅师取郑师于雍丘」之属是也。故传云「其言取之何?易也。其易奈何?诈之也」。何氏云「诈谓陷阱奇伏之类」也。其不得曰围者,即定四年「楚人围蔡」之属是也。正以围而去者,非克之故也。 |
81 | 大雩。 |
82 | [疏]注「先是作丘甲」者。○解云:在上元年。云为鞍之战者,在上二年。云伐郑者,在上正月也。云围棘者,在上文秋也。 |
83 | 晋克、卫孙良夫伐将咎如。 |
84 | [疏]「伐将咎如」者。《左氏》将作「」字。 |
85 | 冬,十有一月,晋侯使荀庚来聘。 |
86 | 卫侯使孙良夫来聘。 |
87 | 丙午,及荀庚盟。 |
88 | 丁未,及孙良夫盟。此聘也,其言盟何? |
89 | [疏]注「据不举」至「重也」。○解云:《春秋》之义,举重略轻,即庄十年传「战不言伐,围不言战,入不言围,灭不言入,书其重者也」是也。今聘盟两受命书,故云不举重矣。云嫌生事者,嫌是荀庚初受君命,但聘而己,至及于鲁生事而盟,故曰嫌生事矣。云故此以轻问重也者,聘轻而盟重,即此传云「此聘也,其言盟何」是也。 |
90 | 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 |
91 | [疏]注「不举」至「约誓」。解云:若其特结约誓,当但举重,即文十五年「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宣七年「春,卫侯使孙良夫来盟」之属,皆因聘而为之,不言聘而言盟,故知特结盟。此则言聘又言盟,故知非特结盟,而寻绎旧事盟矣,故传云「聘而言盟者,寻旧盟也」。 |
92 | 郑伐许。 |
93 | 四年,春,宋公使华元来聘。 |
94 | 三月,壬申,郑伯坚卒。 |
95 | [疏]「郑伯坚卒者」。○解云:《左氏》作「坚」字,《谷梁》作「贤」字,今定本亦作「坚」字。 |
96 | 杞伯来朝。 |
97 | 夏,四月,甲寅,臧孙许卒。 |
98 | 公如晋。 |
99 | 葬郑襄公。 |
100 | 秋,公至自晋。 |
101 | 冬,城运。 |
102 | 郑伯伐许。 |
103 | [疏]注「未逾年」至「其意以著其恶」。○解云:正以庄三十二年传云「君存称世子,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逾年称公」,即僖二十五年夏,「卫侯毁卒」;秋,「葬卫文公」;冬,「卫子、莒庆盟于洮」是也。合此,郑伯未逾年而已称伯,故如此注矣。 |
104 | 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 |
105 | [疏]注「始归不书与郯伯姬同」。○解云:即宣十六年「秋,郯伯姬来归」,何氏云「嫁不书者,为媵也。来归书者,后为嫡也」。「弃归例,有罪时,无罪月」是也。然则今书月者,无罪之文矣。 |
106 | 仲孙蔑如宋。 |
107 | 夏,叔孙侨如会晋荀秀于谷。。 |
108 | 梁山崩。梁山者何?河上之山也。梁山崩,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大也。何大尔?梁山崩,壅河三日不水不。 |
109 | [疏]「梁山者何」。○解云:欲言晋山,文不系晋;欲言鲁物,见在晋竟,故执不知问。○注「故不日以起之」。○解云:谓起其三日不水不也,则但一日,不可不书日矣。若无所起,例当书日,即僖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是也。 |
110 | 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
111 | [疏]「外异不书」者。正以文十一年长狄之齐、晋,不书故也。○注「河者」至「道同」。○解云:《释水》云:「江河淮侪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注「记山」至「河者」。○解云:壅河不书,而言记壅河者,正以不书日,以起壅河三日不水不之义,故亦谓之记壅河矣。○注「自是之后」至「亡国三十二」。《春秋说》文。若对经数之,从今以后讫于六十年,则不及于此数,何者?自今以后尽昭十六年,弑君止有十,亡国止有九,即襄二十五年「齐崔杼弑其君光」,吴子门于巢为巢人所弑,二十六年「卫甯喜弑其君剽」,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三十年「蔡世子般杀其君固」,三十一年「莒人弑其君密州」,昭公八年陈招杀偃师,十一年「楚子杀蔡侯般」,十三年楚公子比弑其君虔,「楚公子弃疾弑公子比」,是六十年弑君但十矣;其亡国止有九者,成十七年「楚灭舒庸」,襄六年「莒人灭曾阜」,「齐侯灭莱」,十年「遂灭Τ阳」,十三年「取诗」,二十五年「楚灭舒鸠」,昭四年「遂灭厉」,八年「楚灭陈」,十一年「灭蔡」,是九也。然则《春秋》书遂其可书者矣,说文举者悉言之,是以多少异尔。或者此注误也。○注「故溴梁」至「之大夫」。○解云:襄十六年春「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于溴梁。戊寅,大夫盟」,传云「诸侯皆在是,其言大夫盟何?信在大夫也。何言乎信在大夫?遍剌天下之大夫也。曷为遍剌天下之大夫?君若赘旒然」,何氏云「旒,旒。赘,系属之辞」,「以旒喻者,为下所执持东西」是矣。 |
112 | 秋,大水。 |
113 | [疏]注「先是既」至「之所生」。○解云:作丘甲在元年三月,鞍之师在二年夏,叔孙侨如围棘在三年秋,城运在四年冬。 |
114 | 冬,十有一月,已酉,天王崩。 |
115 | 十有二月,已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娄子、杞伯同盟于牢。 |
116 | 六年,春,王正月,公至自会。 |
117 | [疏]注「月者前」至「故危之」。○解云:诸致例时,即桓二年「冬,公至自唐」;僖二十六年冬,「公至自伐齐」;哀十三年「秋,公至自会」之属是也。今此书月,故解之也。言前鲁大夫获齐侯者,即上二年鞍战时也。言今亲相见者,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于牢」是也。 |
118 | 二月,辛巳,立武宫。武宫者何?武公之宫也。 |
119 | [疏]「武宫者何」。○解云:《春秋》之内,未有武公之文,而立武宫,故执不知问。 |
120 | 立者何?立者不宜立也。立武宫,非礼也。 |
121 | [疏]「立者何」。解云:置庙是常,而乃书立,故执不知问。○「立者不宜立也」。○解云:亦有直云不宜立,无在上「立者」二字也。○注「天子诸侯立五庙」至「元士二庙」。○解云:皆出《祭法》也。其文云「天下有王,分地建国」,注云「建国,封诸侯也」;「置都立邑」,注云「置都立邑,为卿大夫采地,及赐士有功者之地」;「设庙祧坛单而祭之」,注云「庙之言貌也。宗庙者,先祖之尊貌也。祧之言超也,超上去意也。封土曰坛,除地曰单。《书》曰『三坛同单』」;「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曰祖考庙,皆月祭之」,注云「王、皇皆君也。显,明也。祖,始也。名先人以君明始者,所以尊本之意也」;「有二祧,享尝乃止」,云「享尝,谓四时之祭」。「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大夫立三庙二坛: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适士二庙一坛:曰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显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注云「适士,上士也」,「此适士云显考无庙,非也。当为『皇考』字之误」。「官师一庙,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庶士、庶人无庙」,注云「官师,中士、下士、庶士、府史之属」。然则此注云「礼,天子诸侯立五庙」者,据正礼通诸上代而言之。《祭法》云「王立七庙」者,据周言之耳。《祭法》云「大夫立三庙」、「适士二庙」者,皆据天子大夫士也。云「诸侯之卿大夫比元士」。○解云:更无正文,何氏以意当之。○注「诸侯之士一庙」。《礼说》文云。而郑注《王制》云「士一庙者,谓诸侯之中士,名曰官师者」。上士庙也,与何氏异。○注「立武」至「书之」。○解云:案《明堂位》云「武公之庙,武世室」,然则谓之世室者,世世不毁。而此传也及注讥其立者,《明堂位》之作在此文之后。记人见武公之庙已立,欲成鲁之善,故言此,非实然。故彼下即云「鲁之君臣未尝相弑也」,郑注「春秋时鲁三君弑」,而云「君臣未尝相弑」,亦近诬矣。○注「臧孙许伐齐有功」。解云:正以伐齐之由,本起臧孙故也。 |
122 | 取专阜。专阜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于邾娄?讳亟也。 |
123 | [疏]「专阜者何」。○解云:欲言是国,曾来未有;欲言是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注「属相」至「其邑」。○解云:即上五年冬,「公会晋侯、齐侯」以下「同盟于牢」是也。○注「故使若非牢人矣」。○解云:谓所取之邑,非同盟之物然也。 |
124 | 卫孙良夫率师侵宋。 |
125 | 夏,六月,邾娄子来朝。 |
126 | 公孙婴齐如晋。 |
127 | 壬申,郑伯费卒。 |
128 | [疏]注「楚伐郑丧,不能救,晋又侵之」者。○解云:即下文秋,「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冬,「晋栾书帅师侵郑」是也。 |
129 | 秋,仲孙蔑、叔孙侨如率师侵宋。 |
130 | 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
131 | 冬,季孙行父如晋。 |
132 | 晋栾书率师侵郑。 |
133 | 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 |
134 | [疏]注「角生上指逆之象」。○解云:言角在牲体之上,指于天,亦是上逆之象。○注「书又食者」至「有灾也」。○解云:重,读如烦重之重也。《异义》「《公羊》说」云:「鼷鼠初食牛角,咎在有司,又有咎在人君,取已有灾。」而不云改更者,义通于此。若然,改卜牛之徒皆言改。而庄三年夏,「五月,葬桓王」,传云「此未有言崩者,何以书葬?盖改葬」,经何故不言改者?盖改卜牛之徒,皆有所由,故得言改;其葬桓王者,上未有经,是以无由言之。 |
135 | 吴伐郯。 |
136 | [疏]注「吴国见者」至「以渐进」。○解云:正以庄十年秋,「荆败蔡师于莘」,传云「荆者何?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云云。何氏不言楚言荆者,楚强而近中国,卒暴责之,则恐为害深,故进之以渐,从此七等之极始也。然则吴、楚相敌,亦宜言扬,当以扬州言之,而经言吴者,正以罕与中国交,至今升平之世乃始见经,故因其始见于升平,故经直以渐进之。 |
137 | 夏,五月,曹伯来朝。 |
138 | 不郊犹三望。 |
139 | 秋,楚公子婴齐率师伐郑。 |
140 |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娄子、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马陵。公至自会。 |
141 | 吴入州来。 |
142 | 冬,大雩。 |
143 | [疏]注「承前不恤民之所致」。○解云:即上三年「大雩」之下,注云「成公幼少,六臣秉政,先是作丘甲,为鞍之战,伐郑围棘,不恤民之所生」是也。 |
144 | 卫孙林父出奔晋。 |
145 | 八年,春,晋侯使韩穿来言汶阳之田,归之于齐。来言者何?内辞也。胁我使我归之也。 |
146 | [疏]「来言者何」。○解云:语言见经,于例未有,今而书之,故执不知问。○注「以此经加之」至「当言归」。○解云:其自归言归者,哀八年夏,「归邾娄子益于邾娄」,注云「善鲁能悔过归之」。然则若自归,当言归汶阳之田于齐。今乃如此作文,而又言之,则知被晋使之,非其本情。 |
147 | 曷为使我归之? |
148 | [疏]注「据本鲁邑」。○解云:正以庄十三年曹子劫齐侯,反其所取侵地之时,「管子曰:『然则君何求?』曹子曰:『原请汶阳之田。』」又上二年传曰「反鲁卫之侵地」之下,其经云「取汶阳田」,以此言之,汶阳之田本是鲁物明矣。 |
149 | 鞍之战,齐师大败。齐侯归,吊死视疾,七年不饮酒,不食肉。晋侯闻之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 |
150 | 晋栾书帅师侵蔡。 |
151 | 公孙婴齐如莒。 |
152 | 宋公使华元来聘。 |
153 | 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纳币不书,此何以书? |
154 | [疏]注「据纪履」至「纳币」。解云:隐二年「九月,纪履纶来逆女」是也。 |
155 | 录伯姬也。 |
156 | [疏]注「伯姬守节逮火死」。○解云:即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秋,七月,叔弓如宋,葬宋共姬」,传云「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宋灾,伯姬卒焉。其称谥何?贤也。何贤尔?宋灾,伯姬存焉。有司复曰:『火至矣,请出。』伯姬曰:『不可。吾闻之也,妇人夜出,不见傅母不下堂。』傅至矣,母未至也,逮乎火而死」是也。 |
157 | 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 |
158 | 秋,七月,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其称天子何? |
159 | [疏]注「据天王使」至「称天子」。○解云:即文元年夏四月,「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是也。 |
160 | 元年,春,王正月,正也。 |
161 | [疏]「元年,春,王正月,正也」。○解云:据始言之,其实二年三年以下之经皆如是。 |
162 | 其馀皆通矣。 |
163 | [疏]注「其馀谓不系于年」。○解云:何氏亦顺传文,是以独言元年矣。○注「或言王」。○解云:即庄元年冬,「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文公五年春,「王使荣叔归含且」,三月,「王使召伯来会葬」之属是也。○注「或言天王」。○解云:隐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亘来归惠公仲子之」之属是也。○注「或言天子」。○解云:此文是也。庄元年荣叔之下,何氏云「不言天王者,桓行实恶而乃追锡之,尤悖天道,故云尔」。文五年荣叔之下,注云「去天者,含者臣子职,以至尊行至卑事,失尊之义也」。召伯之下,何氏云「去天者,不及事,剌比失丧礼也」。隐元年宰亘之下,何氏云「言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然则王是旧名,天王者,《春秋》时称耳。但《春秋》见当时之王皆系于天,是以逐本不追正,见其是非,何者?若单称王者,是其旧号;若系于天者,明非古礼矣。作《春秋》既不追正,遂以天王作其常称,是以《春秋》之内不言天者,皆悉解之,见其失所。此注云「皆相通矣,以见剌讥是非也」,言皆相通矣者,此三者皆是上之通称,但以天王者,得当时之言;王与天子者,皆有所剌,故曰以见剌讥是非也。○注「王者,号也」。○解云:言正是当时天子之号也。○注「德合元者称皇」。○解云:谓元气是总三气之名,是故其德与之相合者谓之皇。皇者,美大之名。○注「孔子曰皇象」至「明谥」。解云:皆《春秋说》文。宋氏云「言皇之德象合元矣。逍遥犹勤动,行其德术,未有文字之教,其德盛明者,为其谥矣」。○注「德合天者」至「可放」。○解云:天者,二仪分散以后之称,故其德与之相合者谓之帝。帝者,谛也。言审谛如天矣。当尔之时,河出图,洛出书,可以受而行之,则施于天下,故曰河洛受瑞可放耳。○注「仁义合者称王」至「归往」。○解云:二仪既分,人乃生焉。人之行也,正直为本,行合于仁义者谓之王,行合人道者,符瑞应之,而为天下所归往耳。是以王字通于三才,得为归往之义。○注「天子者,爵称也」。○解云:案《辨名记》云「天子无爵」,而言天子为爵称者,言爵者,醮也。所以醮尽其材,天子有圣德,居无极之尊位,谓之爵称亦何伤?而云天子无爵者,谓无如诸侯以下九命之爵,岂谓无尊美之爵乎?《礼记。郊特牲》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天子有谥,有爵明矣。○注「此锡命称天子」至「不当赐也」。○解云:如此注者,决文元年「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言天王矣。彼注云「主书者,恶天子也」。古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文公新即位,功未足施而锡之,非礼也。然则文公初受命而未有功,而王锡之,故见非也。但文公年长,故称天王。今成公幼少,当须如父教子,未当锡也,是以为之张义而言天子矣。○注「月者,例也」。○解云:正以此经书月,故知例月然外来朝聘皆例书时,天王锡命而书月,鲁人喜得王命而详录之故也。然则庄元年「锡桓公命」,文元年「锡文公命」,虽承上日,不蒙上日亦可知矣。 |
164 | 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 |
165 | [疏]注「弃而日卒」至「杞夫人」。○解云:外夫人之卒,经例书日,即襄三十年夏,「五月,甲午,宋灾,伯姬卒」,何氏云「外灾例时,此日者,为伯姬卒日」是也。今此已弃而书日,故解之。其弃者,即上五年「春,王正月,杞叔姬来归」是也。○注「为下胁杞归其丧」。解云:即下九年春,「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传曰「胁而归之」是也。 |
166 | 晋侯使士燮来聘。 |
167 |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娄人伐郯。 |
168 | 卫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 |
169 | [疏]注「据逆女不书媵也」。○解云:盖通内外言之,何者?隐二年「纪履糸俞来逆女」,桓三年「公子如齐逆女」之属,皆不书媵故也。 |
170 | 录伯姬也。解云:即下九年夏,「晋人来媵」,庄十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之属是也。然则此经文承日月之下,不蒙日月明矣。 |
171 | 九年,春,王正月,杞伯来逆叔姬之丧以归?内辞也,胁而归之也。 |
172 | [疏]注「言以归」至「为胁」。○解云:言忿怒执人同辞者,即襄十六年春,「晋人执莒子、邾娄子以归」;昭十三年秋,「晋人执季孙隐如以归」之属是也。○注「而不得专其本意」。○解云:正以以者,行其意之辞故也。是以桓十四年冬,「宋人以齐人、卫人、蔡人、陈人伐郑」,传云「以者何?行其意」,何氏云「以巳从人曰行,言四国行宋意」。今叔姬之丧言以归,不得专其本意,明知杞伯有忿怒,是以知其被胁耳。言知其为胁者,为读如「子为卫君乎」之为也。 |
173 | 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 |
174 | [疏]注「不日者已」至「信辞」。○解云:正以《春秋》之义,不信者日,故以不日为信辞矣。言巳得郑盟者,有郑伯也。当以备楚者,正以楚人数为诸夏之患故也。○注「而不以罪执之」。○解云:即下文秋「晋人执郑伯」是也。正以僖四年传曰「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今经称人,故曰不以罪执矣。○注「旋使离叛者」。○解云:即其下文云「晋栾书帅帅伐郑」是也。○注「楚缘隙溃莒」。○解云:即下文冬「楚公子婴齐帅师伐莒。庚申,莒溃」是也。言楚人缘其有不和之隙来伐莒而溃之,故曰缘隙溃莒矣。知不能救者,正见以下遂无救文故也。○注「所以甚中国」。○解云:谓其作信辞也,所以甚恶中国之无信矣。○注「因与下溃日相起」者。○解云:其言因非正为之辞矣。言此盟不日,非直甚中国之无信,亦因欲起其下溃书日者,乃是中国无信,同盟不相救,至为夷狄所溃矣。言相者,两事相共之辞,则下溃书日,亦起此盟之不信矣。 |
175 | 公至自会。 |
176 | 二月,伯姬归于宋。 |
177 | 夏,季孙行父如宋致女。未有言致女者,此其言致女何?录伯姬也。 |
178 | [疏]「未有言致女者」。○解云:谓《春秋》无此经也。○注「古者妇人」至「之义也」。○解云:此皆《曾子问》文也。其文云:「孔子曰: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祢,成妇之义也。」郑注云「谓舅姑没者也,必祭成妇义者,妇有共养之礼,犹舅姑存时,盥馈特豚于室」是也。○注「书者与上纳币同义」。○解云:即上八年「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传云「纳币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注云「伯姬守节,逮火而死,贤,故详录其礼,所以殊于众女」是也。今此书其致女者,义亦然,故云书者与上纳币同义。○注「所以彰其」至「敢自成」。○解云:重得父母之命,乃行妇道,故曰所以彰其也。其女当夫,非礼不动,光照九族,父母得安,故曰荣之。○注「礼妇人未」至「氏之党」。○解云:《曾子问》文也。其文云:「曾子曰:『女未庙见而死,则如之何?』孔子曰:『不迁于庙,不于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也。』」郑氏云「迁,朝庙也。婿虽不备丧礼,犹为之服齐衰」是也。 |
179 | 晋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 |
180 | [疏]注「义与同上也」。○解云:谓亦与上致女,皆同书纳币矣。 |
181 | 秋,七月,丙子,齐侯无野卒。 |
182 | 晋人执郑伯。 |
183 | 晋栾书帅师伐郑。 |
184 | 冬,十有一月,葬齐项公。 |
185 | 楚公婴齐师师伐莒。庚申,莒溃。 |
186 | [疏]注「日者录责」至「狄所溃」。○解云:正以凡溃例月,即僖四年春,王正月,蔡溃;文三年春,王正月,沈溃之属是也。今而书日,故如此解。 |
187 | 楚人入运。 |
188 | 秦人白狄伐晋。 |
189 | 郑人围许。 |
190 | 城中城。 |
191 | 十年,春,卫侯之弟黑背,率师侵郑。 |
192 | 夏,四月,五卜郊,不从,乃不郊。其言乃不郊何。 |
193 | [疏]注「据上不郊不言乃」。○解云:即上七年夏,「不郊犹三望」是也。○注「僖公不从言免牲」。○解云:僖三十一年夏,「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是也。 |
194 | 不免牲,故言乃不郊也。 |
195 | [疏]注「使若重难不得郊」。○解云:宣八年传云「而者何?难也。乃者何?难也。曷为或言而,或言乃?乃难乎而也」,何氏云「言乃者内而深,言而者外而浅。下昃日失久,故言乃」。然则乃者难之深,今经云「乃不郊」,故云使若重难不得郊也。重难之义,皆出于乃字。 |
196 | 五月,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伐郑。 |
197 | [疏]注「不致者」至「牲而巳」。○解云:庄六年传云「得意致会,不得意致伐」,注云「此谓公与二国以上也」。然则此经「公会晋侯、宋公」以下「伐郑」,亦是二国以上,若得意宜致会,不得意宜致伐。今全不致,故如此解也。言成公数卜郊不从者,即此上文「五卜郊,不从」是也。五卜郊,卜之多者,故言数。云不但不免牲而巳者,谓成公意,卒竟而不复郊。知如此者,正以不免牲,上文巳有说。今此仍不致,故知更有罪也。○注「故夺臣子辞以起之」。○解云:谓不致也,夺其臣子之辞,以起见其罪矣。所以不致得谓之夺臣子辞者,桓二年注云「凡致者,臣子喜其君父脱危而至」。今不书至,似若不得脱危然,故曰夺臣子辞也。桓元年注云「不致之者」至「故复夺而凡夺臣子辞,成诛文也」者,义亦通于此。 |
198 | 齐人来媵。媵不书,此何以书?录伯姬也。三国来媵,非礼也。曷为皆以录伯姬之辞言之?妇人以众多为侈也。 |
199 | [疏]注「朝廷侈于妒上」。○解云:言妒其有贤才而居于巳上位者,是朝廷侈之妒也。○注「妇人侈于妒下」。○解云:言不能容众妾而妒恶之者,是妇人妒也。○「故侈大其能容之」。解云:考诸旧本,「大」上无「侈」字。○注「唯天子娶十二女」。○解云:《保乾图》文。孔子为后王立制,非古礼也。 |
200 | 丙午,晋侯犬需卒。 |
201 | [疏]注「不书葬」至「同等」。○解云:《春秋》之义,君杀无罪大夫,例不书其葬,见其合绝之。是以僖九年「晋侯诡诸卒」,何氏云「不书葬者,杀世子也」是也。其杀赵同等,即上八年「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是也。 |
202 | 秋,七月。○公如晋。 |
203 | [疏]注「过郊乃反」至「天之意」。○解云:谓明年「三月,公至自晋」,是过郊乃反,是其无事天之意。○注「当绝之」者。解云:当合绝之,不可为鲁侯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