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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清史稿 |
条件: 包含字词“乾隆辛未年九月庚辰 (175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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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纪十一 高宗本纪二》
66 | 八月乙未,赈浙江海宁等六十五州县卫所及大嵩等场旱灾。赈江西上饶等七县被旱灾。赈湖北天门旱灾。丙申,赐陈祖范、顾栋高国子监司业衔。戊戌,以硕色举发伪撰孙嘉淦奏稿,假造朱批,谕方观承等密缉之。己酉,上奉皇太后回驻避暑山庄。辛亥,命修房山县金太祖陵、世宗陵。丁巳,上奉皇太后还京师。己未,赈河南商丘等十四县水灾。庚寅,准泰以徇隐伪奏,褫职逮问。调鄂容安为山东巡抚、舒辂为河南巡抚、鄂昌为江西巡抚,以杨应琚为甘肃巡抚。命高斌赴河南办阳武河工。辛酉,以庄有恭为江苏巡抚。癸亥,免甘肃平凉等五州县雹灾硕赋。乙丑,定明年二月各省举行恩科乡试。诏停本年秋决。癸酉,赈山东邹平等五十三州县水灾。丙子,上奉皇太后诣泰陵。丁丑,赈福建福安等二县水灾。庚辰,上奉皇太后谒泰陵。是日,回跸。甲申,命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撰孙嘉淦奏稿事。庚寅,命陈世倌兼管礼部。两广总督陈大受卒,调阿里衮代,以永常为湖广总督。辛卯,赈河南上蔡等州县水灾。癸巳,赈福建霞浦等四县潮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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