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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续资治通鉴
条件: 提到“周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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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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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甲辰,命中书舍人蔡卞同修国史,以国子司业翟思为左司谏,左朝奉郎上官均为左正言,右朝散郎周秩、左朝散郎刘拯并为监察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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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卯,三省以监察御史周秩所上二章进呈。读至「向者有御批,欲增隆皇太妃仪物,又如治平中议濮事。吕大防所以求去」,帝曰:「大防何尝有言!今秩越次及之,是迎合也。」又读至「邪说甚行,使天子不得尊其母」,帝曰:「此言,激怒也。如秩趋操甚狂,若置之言职,朝廷无安静之理。」遂罢秩知广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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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丰末,神宗尝谓辅臣曰:「明年建储,当以司马光、吕公著为师保。」及公著卒,吕大防奉敕撰《神道碑》,首载神宗语,帝又亲题其额。及章敦蔡卞欲起史祸,先于《日历》、《时政记》删去「以司马光、吕公著为师保」语,又请发光、公著冢,斫棺暴尸。三省同进呈,许将独不言。敦等退,帝留将问曰:「卿不言,何也?」将曰:「发冢斫棺,恐非盛德事。」帝曰:「朕亦以为无益公家。」遂寝其奏。会黄履张商英周秩、上官均、来之邵、翟思、刘拯、井亮采,交章言光等畔道逆理,未正典刑,大防等罪大罚轻,未厌公论,凡十九疏。章敦悉以进呈,遂诏追光、公著赠谥,毁所立碑,夺王岩叟赠官,贬大防郢州居住,挚蕲州,辙筠州。曾布密疏请罢毁碑事,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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