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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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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條件: 提到「王拱辰
Total 17

卷第四十四

41
況太宗皇帝親駕並郊,匪圖燕壤,當時貴國亟發援兵,既交石嶺之烽,遂舉薊門之役,義非反覆,理有因緣。元昊賜姓稱籓,稟朔受祿,急謀狂僭,俶擾邊陲,曰鄉議討除,已嘗聞達,杜防、郭稹傳導備詳,及此西征,豈云無報!聘軺旁午,屢聞嫉惡之談,慶問交馳,未諭聯親之故,忽窺異論,良用惘然!謂將軫於在原,反致譏於忌器。復云營築堤埭,開決陂塘,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隘之患,既非疏導,當稍繕防,豈蘊猜嫌,以虧信睦!至於備塞隘路,閱習兵夫,蓋邊臣謹職之常,乃鄉兵充籍之舊,在於貴境,寧撤戍兵!一皆示以坦夷,兩何形於疑阻!顧惟歡契,方保悠長;遽興請地之言,殊非載書之約。諒惟聰達,應切感思。自餘令弼口陳。」書詞,翰林學士王拱辰所撰也。
93
弼怒曰:「殊奸邪,黨夷簡以欺陛下!」遂詔王拱辰易書。其夕,弼宿學士院,明日乃行。

卷第四十五

74
先是以樞密使召竦於蔡州,臺諫交章論「竦在陜西,畏懦不肯盡力,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又,元昊常榜塞下,得竦首者予錢三千。為賊所輕如此。」且言:「竦挾詐任數,姦邪傾險,與呂夷簡不協,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而後薦之,以釋宿憾。」御史沈邈,又言竦陰交內侍劉從願,其言尤切。會竦已至國門,言者請毋令入見。諫官餘靖又言:「竦累表引疾。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復有左右為之解釋,則聖聽惑矣。」御史中丞王拱辰對帝極言,帝未省,遽起,拱辰引帝裾畢其說。前後言者合十八疏,帝乃罷竦而用衍代之。
84
癸酉,命王拱辰、田況與三司同議減放州縣科配。
92
乙酉,以侍御史席平知潤州。中丞王拱辰言其議論無取,故出之。
112
御史中丞王拱辰請用朔望日退御後殿,召執政之臣,賜坐,講時政得失。帝曰:「執政之臣,朕早暮所與圖事者,又何朔望之拘也!」辛未,詔:「自今中書、樞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別有所陳,或朕非時留對者,不限時刻。」

卷第四十七

53
先是杜衍、范仲淹富弼等同在政府,多引用一時聞人,欲更張庶事,御史中丞王拱辰等不便其所為。而舜軟乃仲淹所薦,其妻又衍女,舜欽年少能文章,議論稍侵權貴。

卷第四十八

74
秋七月三司使王拱辰言:「太祖時兵十二萬,太宗時十八萬,章聖時四十萬,今倍之。兵在精不在眾,冗散坐食,非計也。三司雖總財用大計,而事實在外,請諸道帥臣並任其責。」乙酉,詔判大名府夏竦、知并州鄭戩、知永興軍程琳並兼本路計置糧草,從拱辰言也。
101
自開寶以來,河北鹽聽人貿易,官收其算,歲為額錢十五萬緡。上封者嘗請禁榷以收遺利,餘靖時為諫官,言:「昔者太祖皇帝特推恩意以惠河朔,故許通鹽商,止令收稅。今若一旦榷絕,價必騰踴;民茍懷怨,悔將何及!乞令仍舊通商,無輒添長鹽價以鼓民怨。」其議遂寢。及王拱三司使,復建議悉榷二州鹽,下其議於本路,都轉運使魚周詢亦以為不可,且言:「商人販鹽,與所過州縣吏交通為弊,所算十無二三。請敕州縣以十分算之,聽商人至所鬻州縣併輸算錢,歲可得緡錢七十餘萬。」三司奏用其策,帝曰:「使人頓食貴鹽,豈朕意哉!」

卷第五十三

47
因令丁度取《孝經》之《天子》、《孝治》、《聖治》、《廣要道》四章對為右圖,命王洙書《無逸》,知制誥蔡襄書《孝經》,又命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為二圖序,而襄書之。甲午,洙、襄皆以所書來上。
102
戊午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言:「奉詔詳定大樂,比臣至局,鐘磬已成。竊緣律有長短,磬有大小。黃鐘九寸最長,其氣陽,其象土,其正聲為宮,為諸律之首,蓋君德之象,不可並也。今十二鐘磬,一以黃鐘為率,與古為異。臣亦嘗詢阮逸、胡瑗等,皆言依律大小,則聲不能諧。臣竊有疑,請下詳定大樂所,更稽古義參定之。」
103
辛酉知諫院李兌言:「曩者紫宸殿閱太常新樂,議者以鐘之形制未中律度,遂斥而不用,復詔近侍詳定。竊聞崇文院聚議,而王拱辰欲更前史文義,王洙不從,語言往復,殆至喧嘩。夫樂之道,廣大微妙,非知音入神,豈可輕議!阮逸罪廢之人,務為異說,欲規恩賞。朝廷制樂數年,當國賦匱乏之時,煩費甚廣;器既成矣,又欲改為,雖命兩府大臣監議,然未能裁定得當。請以新成鐘磬與祖宗舊樂參校其聲,但取諧和近雅者合用之。」洙既與瑗、逸更造鐘磬,而無形制容受之別,又數勸帝用新樂於南郊,而議者多以為非,後亦不復用。

卷第五十四

54
妃寵愛日盛,出入車御華楚,頗侵后飾。嘗議用紅傘,增兵衛數;有司以一品青蓋奏,兵衛準常儀。帝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延議,凡宮禁干請,雖已賜可,或輒中卻;妃嬖幸少比,然終不得紊政。及薨,帝悲悼不已,謂左右曰:「昔者殿廬徼衛卒夜入宮,妃挺身從別寢來衛朕。嘗禱雨宮中,妃刺臂血書祝詞,外皆不得聞,宜有以追賁之。」入內押班石全彬探帝意,請用后禮於皇儀殿治喪,諸宦者皆以為可,入內都知張惟吉獨言此事須翼日問宰相。既而判太常寺、翰林學士承旨王拱辰知制誥王洙等皆附全彬議,宰相陳執中不能正,遂詔近臣、宗室皆入奠於皇儀殿,移班慰上於殿東楹。特輟視朝七日,命參知政事劉沆為監護使,全彬及句當御藥院劉保信為監護都監。凡過禮,皆全彬與沆合謀處置,而洙等奏行之。初,有司請依荊王故事輟視朝五日,或欲更增日,請上裁,乃增置七日。殿中侍御史酸棗呂景初言:「貴妃一品,當輟朝三日。禮官希旨,使恩禮過荊王,不可以示天下。」不報。
138
辛巳,以三司使王拱辰為回謝使,德州刺史李珣副之,使於遼。

卷第六十六

175
癸未翰林學士鄭獬罷,知杭州;宣徽北院使王拱辰罷,知應天府;知諫院錢公輔罷,知江寧府。拱辰自北京還朝,言臣欲納忠,未知陛下意所向,又言牛、李黨事方作,不可不戒。帝以語輔臣,王安石曰;「此未足為姦邪;謂未知陛下意所向,乃真姦邪也。」曾公亮因言拱辰在仁宗時已知其不正,不復任用。安石曰:「拱辰交結溫成皇后家,人皆知之。」獬權發遣開封府,民喻興與妻謀殺一婦人,獬不肯用按問新法,為王安石所惡。安石雅與公輔善;既得志,排異己者,出滕甫知鄆州,公輔數於帝前言甫不當去。薛向更鹽法,安石主其議,而公輔謂向當黜逐,拂安石意。三人由是同日罷。

卷第七十二

79
辛未,太常丞、集賢校理、知湖州鞠真卿為太常博士、直祕閣;以宣徽北院使王拱辰御史中丞鄧潤甫言真卿自改官至登朝三十年,非特恩未嘗陳請磨勘故也。

卷第七十八

3
秋七月甲辰,伊、洛溢、河決元城,知大名府王拱辰言:「河水暴至,數十萬眾號叫求救,而錢穀稟轉運,常平歸提舉,軍器工匠隸提刑,埽岸物料兵卒即屬都水,鹽運司在遠,無一得專,倉卒何以濟民!望許不拘常制。」詔:「事干機速,奏覆牒稟所屬不及者,如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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