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檢索內容: |
---|
檢索範圍: 續資治通鑑 |
條件: 提到「王嗣宗」 |
Total 6 |
《卷第二十七》
20 | 十一月丁丑,刑部尚書宋白為兵部尚書,致仕。白年逾六十,圖進不休,御史中丞王嗣宗屢使人諷之,知樞密院事陳堯叟,其子婿也,亦數懇勸,白不得已始上表。帝猶以舊臣未許,再表,乃許焉。 |
《卷第二十八》
4 |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翰林學士楊億、知制誥錢惟演、秘閣校理劉筠唱和《宣曲》詩,述前代掖庭事,詞涉浮靡。」帝曰:「詞臣學者宗師,安可不戒其流宕!」乃下詔風厲學者:「自今有屬詞浮靡、不遵典式者,當加嚴譴。其雕印文集,令轉運司擇部內官看詳,以可者錄奏。」 |
69 | 御史中丞王嗣宗,言許州積水害民田,蓋惠民河不謹堤防,每歲決壞,即詔閤門祗候錢昭厚經度之。昭厚請開小潁河分導水勢,帝曰:「泄其上源,無乃移患于下流乎?」 |
73 | 御史中丞、權判吏部銓王嗣宗輕險好進,深底馮拯之短,而結王旦弟旭,使達意于旦以為助。旦疾其醜行,因力庇拯,嗣宗大恚。會久不雨,嗣宗請對,因摭拾知制誥王曾從妹夫孔冕被曾誣構,及侯德昭授赦敘緋,李永錫坐贓除名,復引充舊職等事,欲以頌旦。帝曰:「止此乃致旱邪?」嗣宗理屈,復以它辭侵旦;旦不之抗,乃已。是月,嗣宗請對,言:「刑政有失,致成災沴。」因復言:「孔冕冤枉,播在人口,而王曾尚居近班,願示退黜,臣請露章以聞。」帝謂王旦等曰:「曾實無罪;若嗣宗上章,亦須裁處」旦曰:「冕不善之迹甚眾,但以宣聖後不欲窮究,謂其冤枉傷和氣,恐未近理。」 |
《卷第三十一》
107 | 驛召知鎮州王嗣宗、鄜延都部署曹利用赴闕。 |
119 | 甲辰,以同州觀察使王嗣宗、內客省使曹利用並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 |
喜歡我們的網站?請支持我們的發展。 | 網站的設計與内容(c)版權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網站上的内容,請同時加上至本站的鏈接:https://ctext.org/zh。請注意:嚴禁使用自動下載軟体下載本網站的大量網頁,違者自動封鎖,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請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