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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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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明史
條件: 提到「熊奮渭
Total 3

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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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元年,玫兄琮亦舉進士,知祥符,而玫以才調繁杞縣,三人壤地相接,並有治聲。應亨遷禮部主事,玫亦擢吏科給事中。嘗疏論用人,謂:「陛下求治之心愈急,則浮薄喜事之人皆飾詭而釣奇;陛下破格之意愈殷,則巧言孔壬之徒皆乘機而鬥捷。」眾韙其言。時應亨已改吏部,累遷稽勳郎中,落職歸。玫方除母喪,起故官,歷刑科都給事中。請熱審概行於天下。又言獄囚稽滯瘐死,與刑死幾相半,宜有矜釋。帝採納之。遷太常少卿,歷大理卿、工部右侍郎。玫父繼登已久廢,至是為浙江右參政。大學士周延儒客盛順者,為浙江巡撫熊奮渭營內召,果擢南京戶部侍郎,繼登父子信之。

列傳第一百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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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維,安玉笥,東陽人。天啟二年進士。授番禺知縣。崇禎元年,擢刑科給事中,劾罷副都御史楊所修、御史田景新,皆魏忠賢黨也。已,陳時政五事,言:「陛下求治太銳,綜核太嚴。拙者跼艴以避咎,巧者委蛇以取容,誰能展布四體,為國家營職業者。故治象精明,而腹心手足之誼實薄,此英察宜斂也。祖宗朝,閣臣有封還詔旨者,有疏揭屢上而爭一事者。今一奉詰責,則俯首不遑;一承改擬,則順旨恐後。倘處置失宜,亦必不敢執奏,此將順宜戒也。召對本以通下情,未有因而獲罪者。今則惟傳天語,莫睹拜揚。臣同官熊奮渭還朝十日,旁措一詞,遂蒙譴謫。不可稍加薄罰,示優容之度乎?此上下宜洽也。」其二條,請平刑罰,溥膏澤。帝不能盡用。進禮科都給事中。京師地震,規弊政甚切,遷太常少卿

列傳第一百七十八 忠義二

47
初,賊掠新城,知縣秦三輔、訓導王協中禦之,並死。其陷黃縣,知縣吳世揚罵賊死,縣丞張國輔、參將張奇功、守備熊奮渭皆力戰死。陷平度,知州陳所聞自縊死。三輔、世揚贈光祿少卿,所聞贈太僕少卿,並賜祭葬,建祠,廕子。協中、國輔、奇功亦贈恤有差。三輔,三原人。世揚,洛陽人。所聞,畿輔人。並起家乙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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