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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明史 |
條件: 提到「王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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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五十六》
12 | 英宗即位,遷陜西按察使。遭父憂,命奔喪,起視事。正統三年正月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寧夏,五年召為大理寺卿。明年與刑部侍郎何文淵錄在京刑獄,尋遷右都御史。九年出視延綏、寧夏邊務。劾治定邊營失律都督僉事王禎、都督同知黃真等罪,邊徼為肅。明年代陳鎰鎮守陜西,平涼、臨洮、鞏昌饑,奏免其租。尋進左都御史。在陜五年,鎮靜不擾。 |
《列傳第一百七十七 忠義一》
41 | 王禎,字維禎,吉水人。祖省,死建文難,自有傳。成化初,禎由國子生授夔州通判。二年,荊、襄石和尚流劫至巫山,督盜同知王某者怯不救。禎面數之,即代勒所部民兵,晝夜行。至則城已陷,賊方聚山中。禎擊殺其魁,餘盡遁,乃行縣撫傷殘,招潰散,久乃得還。甫三日,賊復劫大昌。禎趣同知行,不應。指揮曹能、柴成與同知比,激禎曰:「公為國出力,肯復行乎?」禎即請往,兩人偽許相左右。禎上馬,挾二人與俱,夾水陣。既渡,兩人見賊即走。禎被圍半日,誤入淖中,賊執欲降之,禎大罵。賊怒,斷其喉及右臂而死。從行者奉節典史及部卒六百餘人皆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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