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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宋史纪事本末 |
条件: 提到“兴元都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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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四吴曦之叛》
20 | 六月,安丙杀杨巨源。初,吴曦之诛,实杨巨源、李好义为首倡,功最大。既,安丙以讨贼事闻于朝,诈言以巨源、好义为首,实则独后二人。及奖谕诏书至沔州,巨源曰「诏命一字不及巨源,疑有蔽其功者」俄报王喜授节度使,而巨源仅与通判,心益不平,乃为启以谢丙曰「飞矢以下聊城,深慕鲁仲连之高节。解印而去彭泽,庶几陶靖节之清风」既又诉功于朝。或谓安丙曰「巨源谋乱」丙令王喜鞫其党,皆抵罪。时巨源方与金人战于凤州之长桥,枢密使兴元都统制彭赂收,械送阆州狱。至大安龙尾滩,丙使将校樊世显拔刀取其头,不绝者逾寸,遂以巨源自殪闻。忠义之士莫不扼腕流涕,剑外士人张伯威为文以吊,其词尤悲切。丙以人情汹汹,上章求免。杨辅亦谓,丙杀巨源必召变,请以刘甲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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