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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梁書 |
條件: 提到「國子祭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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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二本紀第二 武帝中》
19 | 五月乙亥夜,盜人南、北掖,燒神虎門、總章觀,害衛尉卿張弘策。戊子,江州刺史陳伯之舉兵反,以領軍將軍王茂為征南將軍、江州刺史,率眾討之。六月庚戌,以行北秦州刺史楊紹先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是月,陳伯之奔魏,江州平。前益州刺史劉季連據成都反。八月戊戌,置建康三官。乙巳,平北將軍、西涼州刺史象舒彭進號安西將軍,封鄧至王。丁未,詔中書監王瑩等八人參定律令。是月,詔尚書曹郎依昔奏事。林邑、乾陁利國各遣使獻方物。冬十一月己未,立小廟。甲子,立皇子統為皇太子。十二月丙申,以國子祭酒張稷為護軍將軍。辛亥,護軍將軍張稷免。是歲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餓死。 |
27 | 九年春正月乙亥,以尚書令、行太子少傅沈約為左光祿大夫,行少傅如故,右光祿大夫王瑩為尚書令,行中撫將軍建安王偉領護軍將軍,鎮北將軍、南兗州刺史始興王憺為鎮西將軍、益州刺史,太常卿王亮為中書監。丙子,以輕車將軍晉安王綱為南兗州刺史。庚寅,新作緣淮塘,北岸起石頭迄東冶,南岸起後渚籬門迄三橋。三月己丑,車駕幸國子學,親臨講肆,賜國子祭酒以下帛各有差。乙未,詔曰:「王子從學,著自禮經,貴遊咸在,實惟前誥,所以式廣義方,克隆教道。今成均大啟,元良齒讓,自斯以降,並宜肄業。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從師者,可令入學。」于闐國遣使獻方物。夏四月丁巳,革選尚書五都令史用寒流。林邑國遣使獻白猴一。五月己亥,詔曰:「朕達聽思治,無忘日昃。而百司群務,其途不一,隨時適用,各有攸宜,若非總會眾言,無以備茲親覽。自今臺閣省府州郡鎮戍應有職僚之所,時共集議,各陳損益,具以奏聞。」中書監王亮卒。六月癸丑,盜殺宣城太守朱僧勇。癸酉,以中撫將軍、領護軍建安王偉為鎮南將軍、江州刺史。閏月己丑,宣城盜轉寇吳興縣,太守蔡撙討平之。秋七月己巳,老人星見。冬十二月癸未,輿駕幸國子學,策試胄子,賜訓授之司各有差。 |
28 | 十年春正月辛丑,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居局治事賜勞二年。癸卯,以尚書左僕射張稷為安北將軍,青冀二州刺史,郢州刺史鄱陽王恢為護軍將軍。甲辰,以南徐州刺史豫章王綜為郢州刺史,輕車將軍南康王績為南徐州刺史。戊申,騶虞一,見荊州華容縣。以左民尚書王暕為吏部尚書。辛酉,輿駕親祠明堂。三月辛丑,盜殺東莞、瑯邪二郡太守鄧晣,以朐山引魏軍,遣振遠將軍馬仙琕討之。是月,魏徐州刺史盧昶帥眾赴朐山。夏五月癸酉,安豊縣獲一角玄龜。丁丑,領軍呂僧珍卒。己卯,以國子祭酒張充為尚書左僕射,太子詹事柳慶遠為領軍將軍。六月乙酉,嘉蓮一莖三花生樂遊苑。秋七月丙辰,詔曰:「昔公卿面陳,載在前史,令僕陛奏,列代明文,所以釐彼庶績,成茲群務。晉氏陵替,虛誕為風,自此相因,其失彌遠。遂使武帳空勞,無汲公之奏,丹墀徒闢,闕鄭生之履。三槐八座,應有務之百官,宜有所論,可入陳啟,庶藉周爰,少匡寡薄。」九月丙申,天西北隆隆有聲,赤氣下至地。冬十二月癸酉,山車見于臨城縣。庚辰,馬仙琕大破魏軍,斬馘十餘萬,剋復朐山城。是歲,初作宮城門三重樓及開二道。宕昌國遣使獻方物。 |
35 | 十七年春正月丁巳朔,詔曰:「夫樂所自生,含識之常性;厚下安宅,馭世之通規。朕矜此庶氓,無忘待旦,亟弘生聚之略,每布寬恤之恩;而編戶未滋,遷徙尚有,輕去故鄉,豈其本志?資業殆闕,自返莫由,巢南之心,亦何能弭。今開元發歲,品物惟新,思俾黔黎,各安舊所。將使郡無曠土,邑靡游民,雞犬相聞,桑柘交畛。凡天下之民,有流移他境,在天監十七年正月一日以前,可開恩半歲,悉聽還本,蠲課三年。其流寓過遠者,量加程日。若有不樂還者,即使著土籍為民,准舊課輸。若流移之後,本鄉無復居宅者,村司三老及餘親屬,即為詣縣,占請村內官地官宅,令相容受,使戀本者還有所託。凡坐為市埭諸職,割盜衰滅,應被封籍者,其田宅車牛,是民生之具,不得悉以沒入,皆優量分留,使得自止。其商賈富室,亦不得頓相兼併。遁叛之身,罪無輕重,並許首出,還復民伍。若有拘限,自還本役。並為條格,咸使知聞。」二月癸巳,鎮北將軍、雍州刺史安成王秀薨。甲辰,大赦天下。乙卯,以領石頭戍事南康王績為南兗州刺史。三月甲申,老人星見。丙申,改封建安王偉為南平王。夏五月戊寅,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臨川王宏免。己卯、干陁利國遣使獻方物。以領軍將軍蕭景為安右將軍,監揚州。辛巳,以臨川王宏為中軍將軍、中書監。六月乙酉,以益州刺史鄱陽王恢為領軍將軍。中軍將軍,中書監臨川王宏以本號行司徒。癸卯,以國子祭酒蔡撙為吏部尚書。秋八月壬寅,老人星見。詔以兵騶奴婢,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免為平民。冬十月乙亥,以中軍將軍、行司徒臨川王宏為中書監、司徒。十一月辛亥,以南平王偉為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
《卷第三本紀第三 武帝下》
15 | 五年春正月辛卯,輿駕親祠南郊,大赦天下,孝悌力田賜爵一級。先是一日丙夜,南郊令解滌之等到郊所履行,忽聞空中有異香三隨風至,及將行事,奏樂迎神畢,有神光滿壇上,朱紫黃白雜色,食頃方滅。兼太宰武陵王紀等以聞。戊申,京師地震。己酉。長星見。辛亥,輿駕親祠明堂。癸丑,以宣城王大器為中軍將軍。河南國遣使獻方物。二月癸未,行幸同泰寺,設四部大會,高祖升法座,發《金字摩訶波若經》題,訖于己丑。老人星見。三月丙辰,大司馬南平王偉薨。夏四月癸酉,以御史中丞臧盾兼領軍。五月戊子,京邑大水,御道通船。六月己卯,魏建義城主蘭寶殺魏東徐州刺史,以下邳城降。秋七月辛卯,改下邳為武州。八月庚申,以前徐州刺史元景隆為安右將軍。老人星見。甲子,波斯國遣使獻方物。甲申,中護軍蕭淵猷卒。九月己亥,以輕車將軍、臨賀王正德為中護軍。甲寅,以尚書令、司空袁昂為特進、左光祿大夫,司空如故。盤盤國遣使獻方物。冬十月庚申,以尚書右僕射何敬容為尚書左僕射,吏部尚書謝舉為尚書右僕射,侍中、國子祭酒蕭子顯為吏部尚書。 |
《卷第十三列傳第七 范雲 沈約》
9 | 齊初為征虜記室,帶襄陽令,所奉之王,齊文惠太子也。太子入居東宮,為步兵校尉,管書記,直永壽省,校四部圖書。時東宮多士,約特被親遇,每直入見,影斜方出。當時王侯到宮,或不得進,約每以為言。太子曰:「吾生平懶起,是卿所悉,得卿談論,然後忘寢。卿欲我夙興,可恒早入。」遷太子家令,後以本官兼著作郎,遷中書郎,本邑中正,司徒右長史,黃門侍郎。時竟陵王亦招士,約與蘭陵蕭琛、瑯邪王融、陳郡謝朓、南鄉范雲、樂安任昉等皆遊焉,當世號為得人。俄兼尚書左丞,尋為御史中丞,轉車騎長史。隆昌元年,除吏部郎,出為寧朔將軍、東陽太守。明帝即位,進號輔國將軍,徵為五兵尚書,遷國子祭酒。明帝崩,政歸塚宰,尚書令徐孝嗣使約撰定遺詔。遷左衛將軍,尋加通直散騎常侍。永元二年,以母老表求解職,改授冠軍將軍、司徒左長史,征虜將軍、南清河太守。 |
《卷第十六列傳第十 王亮 張稷 王瑩》
8 | 時東昏淫虐,義師圍城已久,城內思亡而莫有先發。北徐州刺史王珍國就稷謀之,乃使直閣張齊害東昏于含德殿。稷召尚書右僕射王亮等列坐殿前西鐘下,謂曰:「昔桀有昏德,鼎遷于殷;商紂暴虐,鼎遷于周。今獨夫自絕于天,四海已歸聖主,斯實微子去殷之時,項伯歸漢之日,可不勉哉!」乃遣國子博士范雲、舍人裴長穆等使石頭城詣高祖,高祖以稷為侍中、左衛將軍。高祖總百揆,遷大司馬左司馬。梁臺建,為散騎常侍、中書令。高祖受禪,以功封江安縣侯,邑一千戶。又為侍中、國子祭酒,領驍騎將軍,遷護軍將軍、揚州大中正,以事免。尋為度支尚書、前將軍、太子右衛率,又以公事免。俄為祠部尚書,轉散騎常侍、都官尚書、揚州大中正,以本職知領軍事。尋遷領軍將軍,中正、侯如故。 |
《卷第二十一列傳第十五 王瞻 王志 王峻 王暕子訓 王泰 王份孫錫 僉 張充 柳惲 蔡撙 江蒨》
36 | 高祖霸府開,以充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遷梁王國郎中令、祠部尚書、領屯騎校尉,轉冠軍將軍、司徒左長史。天監初,除大常卿。尋遷吏部尚書,居選稱為平允。俄為散騎常侍、雲騎將軍。尋除晉陵太守,秩中二千石。徵拜散騎常侍、國子祭酒。充長於義理,登堂講說,皇太子以下皆至。時王侯多在學,執經以拜,充朝服而立,不敢當也。轉左衛將軍,祭酒如故。入為尚書僕射,頃之,除雲麾將軍、吳郡太守。下車恤貧老,故舊莫不欣悅。以疾自陳,徵為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未及還朝,十三年,卒于吳,時年六十六。詔贈侍中、護軍將軍。謚穆子。子最嗣。 |
44 | 天監九年,宣城郡吏吳承伯挾祅道聚眾攻宣城,殺太守朱僧勇。因轉屠旁縣,踰山寇吳興,所過皆殘破,眾有二萬,奄襲郡城。東道不習兵革,吏民恇擾奔散,並請撙避之。撙堅守不動,募勇敢固郡。承伯盡銳攻撙,撙命眾出拒,戰於門,應手摧破,臨陣斬承伯,餘黨悉平。加信武將軍。徵度支尚書,遷中書令。復為信武將軍、晉陵太守。還,除通直散騎常侍、國子祭酒。遷吏部尚書,居選,弘簡有名稱。又為侍中,領秘書監,轉中書令,侍中如故。普通二年,出為宣毅將軍、吳郡太守。四年,卒,時年五十七。追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宣惠將軍。謚康子。 |
《卷第二十五列傳第十九 周舍 徐勉》
6 | 除散騎常侍,領遊擊將軍,未拜,改領太子右衛率。遷左衛將軍,領太子中庶子,侍東宮。昭明太子尚幼,敕知宮事。太子禮之甚重,每事詢謀。嘗於殿內講《孝經》,臨川靖惠王、尚書令沈約備二傅,勉與國子祭酒張充為執經,王瑩、張稷、柳憕、王暕為侍講。時選極親賢,妙盡時譽,勉陳讓數四。又與沈約書,求換侍講,詔不許,然後就焉。轉太子詹事,領雲騎將軍,尋加散騎常侍,遷尚書右僕射,詹事如故。又改授侍中,頻表解宮職,優詔不許。 |
11 | 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于時參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胤,經涉九載,猶復未畢。建武四年,胤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永元中,孝嗣於此遇禍,又多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太半。天監元年,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地初革,庶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儀曹。詔旨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準。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者,以貴總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蒨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以鎮北諮議參軍伏芃代之。後又以芃代嚴植之掌凶禮。芃尋遷官,以《五經》博士繆昭掌凶禮。復以禮儀深廣,記載殘缺,宜須博論,共盡其致,更使鎮軍將軍丹陽尹沈約、太常卿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奉別敕,總知其事。末又使中書侍郎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豫參知。若有疑義,所掌學士當職先立議,通諮五禮舊學士及參知,各言同異,條牒啟聞,決之制旨。疑事既多,歲時又積,制旨裁斷,其數不少。莫不網羅經誥,玉振金聲,義貫幽微,理入神契。前儒所不釋,後學所未聞。凡諸奏決,皆載篇首,具列聖旨,為不刊之則。洪規盛範,冠絕百王;茂實英聲,方垂千載。寧孝宣之能擬,豈孝章之足云。 |
《卷第三十三列傳第二十七 王僧孺 張率 劉孝綽 王筠》
38 | 普通元年,以母憂去職。筠有孝性,毀瘠過禮,服闋後,疾廢久之。六年,除尚書吏部郎,遷太子中庶子,領羽林監,又改領步兵。中大通二年,遷司徒左長史。三年,昭明太子薨,敕為哀策文,復見嗟賞。尋出為貞威將軍、臨海太守,在郡被訟,不調累年。大同初,起為雲麾豫章王長史,遷秘書監。五年,除太府卿。明年,遷度支尚書。中大同元年,出為明威將軍、永嘉太守,以疾固辭,徙為光祿大夫,俄遷雲騎將軍、司徒左長史。太清二年,侯景寇逼,筠時不入城。明年,太宗即位,為太子詹事。筠舊宅先為賊所焚,乃寓居國子祭酒蕭子雲宅,夜忽有盜攻之,驚懼墜井卒,時年六十九。家人十餘人同遇害。 |
《卷第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九 蕭子恪弟子範 子顯 子雲 子暉》
18 | 七年,出為仁威將軍、東陽太守。中大同元年,還拜宗正卿。太清元年,復為侍中、國子祭酒,領南徐州大中正。二年,侯景寇逼,子雲逃民間。三年三月,宮城失守,東奔晉陵,餒卒於顯靈寺僧房,年六十三。所著《晉書》一百一十卷,《東宮新記》二十卷。 |
《卷第四十列傳第三十四 司馬褧 到溉 劉顯 劉之遴弟之亨 許懋》
3 | 溉身長八尺,美風儀,善容止,所蒞以清白自修。性又率儉,不好聲色,虛室單床,傍無姬侍。自外車服,不事鮮華,冠履十年一易,朝服或至穿補,傳呼清路,示有朝章而已。頃之,坐事左遷金紫光祿大夫,俄授散騎常侍、侍中、國子祭酒。 |
《卷第四十一列傳第三十五 王規劉瑴 宗懍 王承 褚翔 蕭介從父兄洽 褚球 劉孺弟覽 遵 劉潛弟孝勝 孝威 孝先 殷蕓 蕭幾》
8 | 劉瑴,字仲寶,晉丹陽尹真長七世孫也。少方正有器局。自國子禮生射策高第,為寧海令,稍遷湘東王記室參軍,又轉中記室。太清中,侯景亂,世祖承制上流,書檄多委瑴焉,瑴亦竭力盡忠,甚蒙賞遇。歷尚書左丞、御史中丞。承聖二年,遷吏部尚書、國子祭酒,餘如故。 |
《卷第五十一列傳第四十五 處士 何點弟胤 阮孝緒 陶弘景 諸葛璩 沈顗 劉慧斐 范元琰 劉訏 劉歊 庾詵 張孝秀 庾承先》
10 | 起家齊秘書郎,遷太子舍人。出為建安太守,為政有恩信,民不忍欺。每伏臘放囚還家,依期而返。入為尚書三公郎,不拜,遷司徒主簿。注《易》,又解《禮記》,於卷背書之,謂為《隱義》。累遷中書郎、員外散騎常侍、太尉從事中郎、司徒右長史、給事黃門侍郎、太子中庶子、領國子博士、丹陽邑中正。尚書令王儉受詔撰新禮,未就而卒。又使特進張緒續成之,緒又卒;屬在司徒竟陵王子良,子良以讓胤,乃置學士二十人,佐胤撰錄。永明十年,遷侍中,領步兵校尉,轉為國子祭酒。鬱林嗣位,胤為后族,甚見親待。累遷左民尚書、領驍騎、中書令、領臨海、巴陵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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