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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子》[查看正文] [修改] [查看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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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葉子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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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書年代 | 明 |
版本 | 《欽定四庫全書》本 |
數據項目 | ctext:799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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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子》,元、明年間筆記,共四卷,元末明初葉子奇撰。
葉子奇於洪武年間曾任巴陵縣主簿。洪武十一年(1378年)二月十五日春天,有群吏在城隍廟竊飲豬腦酒事,子奇恰好經過,被縣學生員發現舉發,子奇遭波及入獄;子奇在獄中「遇有所得,即書之,日積月累,忽然滿卷」,出獄後集結為《草木子》一書。
《草木子》中內容多為葉子奇耳聞目睹之事,內容廣泛,舉凡天文、律歷、草木、狐鬼、時政、災亂等,廣博搜羅,足見葉子奇博學多聞。本書具有一定的文獻價值。正德年間黃衷刊刻此書,序說:「觀天之文與地之法,鬼神屈伸之故,禮樂明備之體,陰陽順逆之度,天人交與之徵,卉木蟲魚之候,器象沿革之制,農圃術技之末,幽幻玄怪之跡,窮簷委巷謠歌之語,冥搜賾攟,區物而辨才,綜百家之棼纇,列九域之風習。」
URN: ctp:wb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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