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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南史 |
條件: 提到「王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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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齊本紀下第五》
5 | 八月壬午,詔稱遺詔,以護軍將軍武陵王曄為衛將軍,征南大將軍陳顯達即本號,並開府儀同三司。以尚書左僕射西昌侯鸞為尚書令,右僕射王晏為左僕射,吏部尚書徐孝嗣為右僕射。癸未,加司徒竟陵王子良位太傅,增班劍三十人。蠲除三調及眾逋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以前者。省御府及無用池田邸冶,減關市征稅。先是,每有蠲原之詔,多無事實,督責如故。是時西昌侯鸞任知朝政,天下咸望風來蘇,至此恩信兩行,海內莫不欣然。 |
19 | 西昌侯鸞屢諫不納;既而尼媼外入,頗傳異語,乃疑鸞有異志。中書令何胤以皇后從叔見親,使直殿省。常隨後呼胤為三父。與胤謀誅鸞,令胤受事,胤不敢當,依違杜諫,乃止。又謀出鸞於西州,中敕用事,不復關諮。鸞慮變,先使蕭諶、坦之等於省誅曹道剛、朱隆之等,率兵自尚書省入雲龍門,戎服加朱衣於上。比入門,三失履,王晏、徐孝嗣、蕭坦之、陳顯達、王廣之、沈文季系進。帝在壽昌殿,裸身與霍氏相對,聞外有變,使閉內殿諸房合,令閹人登興光樓望,還報云:「見一人戎服,從數百人,急裝,在西鐘樓下。」須臾,蕭諶領兵先入宮,帝走向愛姬徐氏房,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頸,輿接出延德殿。諶初入殿,宿衛將士皆執弓楯欲戰,諶曰:「所取自有人,卿等不須動。」宿衛信之。及帝出,各欲自奮,帝竟無一言。出西弄,遇弒,年二十二。舁尸出徐龍駒宅,殯葬以王禮。霍氏及廣昌君宋並賜死,餘黨亦見誅。 |
22 | 延興元年秋七月丁酉,皇帝即位,大赦,改元,賜文武位二等。以鎮軍大將軍西昌侯鸞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都督、揚州刺史,加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出鎮東城。以尚書左僕射王晏為尚書令,以丹陽尹徐孝嗣為左僕射,以領軍將軍沈文季為右僕射,以車騎大將軍陳顯達為司空,以驃騎大將軍鄱陽王鏘為司徒。命宣城公鸞甲仗百人入殿,陳顯達、王晏、徐孝嗣、蕭諶各五十人入殿。 |
46 | 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壬寅,詔「人產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新婚者,蠲夫役一年」。丙辰,誅尚書令王晏。 |
《卷二十 列傳第十》
45 | 後宴會功臣上酒,尚書令王晏等興席,瀹獨不起,曰:「陛下受命應天,王晏以為己力。」獻觴遂不見報。上大笑解之。座罷,晏呼瀹共載,欲相撫悅,瀹又正色曰:「君巢窟在何處?」晏初得班劍,瀹謂曰:「身家太傅,裁得六人,若何事頓得二十?」晏甚憚之,謂江祏曰:「彼上人者,難為酬對。」加領右軍將軍。 |
《卷二十六 列傳第十六》
35 | 累遷太子中庶子,出為冠軍將軍,監吳興郡事。彖性剛固以微言忤武帝,又薄王晏為人,晏請交不答。武帝在便殿用金柄刀子翦瓜,晏在側曰:「外聞有金刀之言,恐不宜用此物。」帝窮問所以,晏曰:「袁彖為臣說之。」上銜怒良久。彖到郡,坐過用祿錢,免官付東冶。彖妹為竟陵王子良妃,子良世子昭冑時年八歲,見武帝而形容慘悴,帝問其故,昭冑流涕曰:「臣舅負罪,今在尚方,臣母悲泣不食已積日,臣所以不寧。」帝曰:「特為兒赦之。」既而帝游孫陵,望東冶,曰:「冶中有一好貴囚。」數日,與朝臣幸冶,履行庫藏,因宴飲,賜囚徒酒肉,敕見彖與語,明日釋之。後為侍中。彖充腴異眾,每從射雉郊野,數人推扶,乃能徒步。幼而母卒,養於伯母王氏,事之如親,閨門孝義。隆昌元年卒,謚靖子。 |
41 | 後為御史中丞。時尚書令王晏弟詡為廣州,多納賕貨,昂依事劾奏,不憚權家,當時號為正直。 |
《卷三十七 列傳第二十七》
25 | 昇明末,為相國西曹掾。齊高帝賞之,及即位,謂王儉曰:「南士中有沉昭略,何職處之?」儉以擬前軍將軍,上不欲違,乃可其奏。尋為中書郎,累遷侍中。王晏嘗戲昭略曰:「賢叔可謂吳興僕射。」昭略曰:「家叔晚登僕射,猶賢於尊君以卿為初蔭。」 |
33 | 明帝輔政,欲以文季為江州,遣左右單景雋宣旨。文季陳讓,稱老不願外出,因問右執法有人未,景雋還具言之。延興元年,以為尚書右僕射。明帝即位,加領太子詹事,尚書令王晏嘗戲文季為吳興僕射。文季答曰:「瑯邪執法,似不出卿門。」 |
《卷四十一 列傳第三十一》
41 | 子毅,位北中郎司馬。性奢豪,好弓馬,為明帝所疑忌。王晏事敗,並陷誅之。 |
47 | 明帝廢立,穎冑從容不為同異,乃引穎冑預功。建武二年,進爵為侯,賜以常所乘白瑜牛。明帝每存儉約,欲鑄壞太官元日上壽銀酒槍,尚書令王晏等咸稱盛德,穎冑曰:「朝廷盛禮,莫過三元,此一器既是舊物,不足為侈。」帝不悅。後預曲宴,銀器滿席,穎冑曰:「陛下前欲壞酒槍,恐宜移在此器也。」帝甚慚。 |
64 | 海陵立,轉中領軍,進爵為公,甲仗五十人,入直殿內,月十日還府。建武元年,轉領軍將軍、左將軍、南徐州刺史,給扶,進爵衡陽郡公。明帝初許事克用諶為揚州,及有此授,諶恚曰:「見炊飯推以與人。」王晏聞之曰:「誰復為蕭諶作甌箸者。」 |
72 | 隆昌元年,追錄坦之父勛,封臨汝縣男。少帝微聞外有異謀,憚明帝在臺內,敕移西州。後在華林園華光殿露著黃縠褌,跂床垂腳,謂坦之曰:「人言鎮軍與王晏、蕭諶欲共廢我,似非虛傳,蘭陵所聞云何?」坦之嘗作蘭陵令,故稱之。坦之曰:「天下寧當有此?誰樂無事廢天子邪?昔元徽獨在路上走,三年人不敢近,政坐枉殺孫超、杜幼文等故敗耳。官有何事,一旦便欲廢立?朝貴不容造此論,政當是諸尼師母言耳。豈可以尼姥言為信!官若無事除此三人,誰敢自保。安陸諸王在外,寧肯復還,道剛之徒,何能抗此。」帝曰:「蘭陵可好聽察,作事莫在人後。」 |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七》
6 | 高帝重伯玉盡心,愈見信任,使掌軍國密事,權動朝右。每暫休外,軒蓋填門。嘗遭母憂,成服日,左率蕭景先、侍中王晏共載吊之。五更便巾車,未到伯玉宅二里許,王侯朝士已盈巷,至下鼓尚未得前,司徒褚彥回、衛軍王儉俱進繼後方得前,又倚聽事久之。中詔遣中書舍人徐希秀斷哭止客,久方得吊。比出,二人饑乏,氣息惙然,切齒形於聲貌。明日入宮,言便云:「臣等所見二宮門及齋合方荀伯玉宅,政可設雀羅。」續復言:「外論云,千敕萬令,不如荀公一命。」 |
29 | 鬱林王立,兼大匠卿,起休安陵,於陵所受局下牛酒,坐免官。隆昌元年,以白衣領職。鬱林廢,悰竊嘆曰:「王、徐遂縛褲廢天子,天下豈有此理耶?」延興元年,領右軍。明帝立,悰稱疾不陪位。帝使尚書令王晏齎廢立事示悰,以悰舊人,引參佐命。悰謂晏曰:「主上聖明,公卿戮力,寧假朽老以匡贊惟新乎,不敢聞命。」因慟不自勝。朝議欲糾之,僕射徐孝嗣曰:「此亦古之遺直。」眾議乃止。 |
《卷四十八 列傳第三十八》
23 | 建武初,除西中郎長史,行事、內史如故。俄征黃門郎,未拜,遷吏部郎。尚書令王晏選門生補內外要局,慧曉為用數人而止。晏恨之。送女妓一人,欲與申好,慧曉不納。吏曹都令史歷政來諮執選事,慧曉任己獨行,未嘗與語。帝遣主書單景雋謂曰:「都令史諳悉舊貫,可共參懷。」慧曉謂景雋曰:「六十之年,不復能諮都令史為吏部郎也。上若謂身不堪,便當拂衣而退。」帝甚憚之。後欲用為侍中,以形短小乃止。出為晉安王鎮北司馬、征北長史、東海太守,行府州事。入為五兵尚書,行揚州事。崔慧景事平,領右軍將軍。出監南徐州。朝議又欲以為侍中,王亮曰:「濟、河須人,今且就朝廷借之,以鎮南兗州。」王瑩、王志皆曰:「侍中彌須英華,方鎮猶應有選者。」亮曰:「角其二者,則貂璫緩,拒寇切。當今朝廷甚弱,宜從切者。」乃以為輔國將軍、南兗州刺史,加督。至鎮,俄爾以疾歸。卒,贈太常。 |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二》
61 | 建武初,希鏡遷長水校尉,傖人王泰寶買襲瑯邪譜,尚書令王晏以啟明帝,希鏡坐被收,當極法。子棲長謝罪,稽顙流血,朝廷哀之,免希鏡罪。後為北中郎參軍,卒。撰氏族要狀及人名書,並行於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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