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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淳熙玉堂雜記 |
條件: 提到「王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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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中》
3 | 乾道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午後,快行家傳旨下學士院,取從官為四川宣撫使體例。蓋是時參知政事王公明(炎)在蜀三年,屢求歸,宰相薦吏部侍郎,王能甫(之奇)為代。故宋索例。必大令回奏云:「降麻官方屬本院,侍從當問三省。」既暮,忽宣鎖,至院已秉燭。中使出御封御筆,乃王炎除樞密使,依舊四川宣撫使。其密如此。吏寫熟狀依例,不轉官但加食邑。必大方草制,未暇細思,既得筆依奏,方省其誤。自寫奏,云:「本朝改官制,後以太中大夫為宰執官,當時改樞密使為知院事。中興以來,既復置使,首用舊弼,故恩數多視宰臣,未有以中大夫充者。昨汪澈原是通議大夫,虞允文太中大夫,故不轉官。今王炎止是中大夫,竊慮合轉左太中大夫,仍加封邑,庶協近制。」御筆批依。時三鼓,批墨尚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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