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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 -> 檢索 "ctext:941547"
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晉書
條件: 提到「王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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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四十五 王湛子承 承子述 述子坦之 禕之 坦之子愷 愉 國寶 忱 愉子綏 族子嶠 袁悅之 祖台之 荀崧子蕤 蕤弟羨 范汪子寧 寧甥王國寶 寧子堅 劉惔 張憑 韓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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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寧之出,非帝本意,故所啟多合旨。寧在郡又大設庠序,遣人往交州採磬石,以供學用,改革舊制,不拘常憲。遠近至者千餘人,資給眾費,一出私祿。并取郡四姓子弟,皆充學生,課續五經。又起學臺,功用彌廣,江州刺史王凝之上言曰:「豫章郡居此州之半。太守臣寧入參機省,出宰名郡,而肆其奢濁,所為狼籍。郡城先有六門,寧悉改作重樓,復更開二門,合前為八。私立下舍七所。臣伏尋宗廟之設,各有品秩,而寧自置家廟。又下十五縣,皆使左宗廟,右社稷,準之太廟,皆資人力,又奪人居宅,工夫萬計。寧若以古制宜崇,自當列上,而敢專輒,惟在任心。州既聞知,既符從事,制不復聽。而寧嚴威屬縣,惟令速立。願出臣表下太常,議之禮典。」詔曰:「漢宣云:『可與共治天下者,良二千石也!』若范寧果如凝之所表者,豈可復宰郡乎!」以此抵罪。子泰時為天門太守,棄官稱訴。帝以寧所務惟學,事久不判。會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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