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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書 |
條件: 提到「王韶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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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志第九 樂一》
20 |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廟祀應設雅樂,太常鄭鮮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黃門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辭七首,並合施用。」詔可。十二月,有司又奏:「依舊正旦設樂,參詳屬三省改太樂諸哥舞詩。黃門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試,日近,宜逆誦習。輒申攝施行。」詔可。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後舞》。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又議宗廟舞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十二人立議同,未及列奏,值軍興,事寢。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哥,詔御史中丞顏延之造哥詩,廟舞猶闕。 |
《卷六十列傳第二十 範泰 王淮之 王韶之 荀伯子》
41 | 王韶之,字休泰,琅邪臨沂人也。曾祖暠,晉驃騎將軍。祖羨之,鎮軍掾。父偉之,本國郎中令。韶之家貧,父為烏程令,因居縣境。好史籍,博涉多聞。初為衛將軍謝琰行參軍。偉之少有志尚,當世詔命表奏,輒自書寫。泰元、隆安時事,小大悉撰錄之,韶之因此私撰《晉安帝陽秋》。既成,時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佐郎,使續後事,訖義熙九年。善敘事,辭論可觀,為後代佳史。遷尚書祠部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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