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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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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內容:
檢索範圍: 明史紀事本末
條件: 提到「熊浹
Total 3

第五十卷大禮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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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撫雲南都御史何孟春上言,以為興獻王不宜稱考。廷和覽疏,乃擢孟春吏部侍郎給事中熊浹上言:「皇上貴為天子,聖父聖母以諸王禮處之,安乎?臣以為當稱帝、后,而祀興獻於別廟。則大統之議、所生之恩兼盡矣。」乃出為按察司僉事。浹,大學士費宏鄉人也。宏慮廷和疑己,故出之。
28
三年春正月,楊廷和罷,禮部尚書汪俊請曰:「公去,誰與主者?」適主事侯廷訓據宗法為《大禮辨》,遍示群臣,俊得之,喜曰:「違斯議者,當斬也。」於是吏部尚書喬宇率九卿上言:「必以孝宗為考,而後大宗為不絕。」俊復會公侯卿佐及翰林臺諫官上言:「祖訓『兄終弟及』,以同產言也。皇上為武宗親弟,自宜考孝宗,母昭聖。前後章奏,惟張璁、霍韜、熊浹桂萼議同。其他八十餘疏二百五十餘人,皆如部議。其當從違可知矣。」帝曰:「更參眾論議之。」給事中張翀等三十有二人,御史鄭本公等三十有一人,各抗章力論,以為當從眾議。上怒其朋言亂政,俱奪俸。修撰唐臯亦言:「陛下宜考所後以別正統,隆所生以備尊稱。」帝謂臯模稜持兩可,亦奪俸。於是汪俊等更議:「於興獻帝、興國太后止各加一『皇』字,以備尊稱。」不報。是時楚王榮誠以儀賓沈寶疏上,代府長史李錫、南京都察院經歷黃綰、錦衣衛千戶聶能遷各上疏議,其言與璁議合,帝益心動。乃命取督賑侍郎席書,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張璁詣京集議。時霍韜居里中,亦並召之。

第五十二卷世宗崇道教

26
秋八月,永和王知燠獻白鹿上壽,遂告鹿瑞于太廟。是時,上重箕仙。箕下,亦命有司掩骴骼,出故御史楊爵、給事中周怡、工部郎中劉魁詔獄。皆從之。爵、怡、魁甫出三日,吏部尚書熊浹諫止箕仙,復逮獄如故。浹乞休,命錦衣衛遣校尉送原籍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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