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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宋史 |
條件: 提到「黃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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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一百六》
1 | 孫鼛吳時李昭玘吳師禮王漢之弟渙之黃廉朱服張舜民盛陶章衡顏復孫升韓川龔鼎臣鄭穆席旦喬執中 |
31 | 黃廉,字夷仲,洪州分寧人。第進士,歷州縣。熙寧初,或薦之王安石。安石與之言,問免役事,廉據舊法以對,甚悉。安石曰:「是必能辦新法。」白神宗,召訪時務,對曰:「陛下意在便民,法非不良也,而吏非其人。朝廷立法之意則一,而四方推奉紛然不同,所以法行而民病,陛下不盡察也。河朔被水,河南、齊、晉旱,淮、浙飛蝗,江南疫癘,陛下不盡知也。」帝即命廉體量振濟東道,除司農丞。還報合旨,擢利州路轉運判官,復丞司農。 |
50 | 論曰:王氏、章、蔡之當國也,士大夫知拂之必斥,附之必進也,而孫鼛正言蔡京,不肯為之助;吳時卻童貫,忤王黼,乃幸於罷歸;昭□辭侯蒙之延致;朱服發章惇之薦引,舜民詆新法;而盛陶不屈於安石,其大節皆可取。獨漢之為京客,黃廉附蔡確獄,有愧鼛等多矣。《易》曰:「介於石,不終日,貞吉。」故君子貴乎知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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