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维基 | |
简体字版 |
檢索內容: |
---|
检索范围: 宋史 |
条件: 提到“知光泽县” |
Total 2 |
《列传第五十四》
2 | 尹洙,字师鲁,河南人。少与兄源俱以儒学知名。举进士,调正平县主簿。历河南府户曹参军、安国军节度推官、知光泽县。举书判拔萃,改山南东道节度掌书记、知伊阳县,有能名。用大臣荐,召试,为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会范仲淹贬,敕榜朝堂,戎百官为朋党。洙上奏曰:「仲淹忠亮有素,臣与之义兼师友,则是仲淹之党也。今仲淹以朋党被罪,臣不可茍免。」宰相怒,落校勘,复为掌书记、监唐州酒税。 |
《列传第一百一十四》
15 | 上官均,字彦衡,邵武人。神宗熙宁亲策进士,擢第二,为北京留守推官、国子直讲。元丰中,蔡确荐为监察御史里行。时相州富人子杀人,谳狱为审刑、大理所疑,京师流言法官窦莘等受赇。蔡确引猜险吏数十人,穷治莘等惨酷,无敢明其冤。均上疏言之,乞以狱事诏臣参治,坐是,谪知光泽县。莘等卒无罪,天下服其持平。有巫托神能祸福人,致赀甚富,均焚像杖巫,出诸境。还,监都进奏院。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