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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清史稿 |
条件: 提到“陈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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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二百七十六》
3 | 曹永誾何道深沈齐义陈枚吴躭等温模邵如椿李南晖 |
29 | 三十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夕,阳谷县党家店奸民王伦纠众突起为乱,入寿张。齐义闻变,即衣冠出莅宅外,斥曰:「吾非赃吏,尔等劫我何为?」贼伏拜曰:「知公廉,民等亦素沐公恩。但须及早从顺,顺则生,逆则死!」齐义骇曰:「尔等不顾赤族诛耶?」大骂之。贼谓齐义不知生死,麾众退,令自为计。齐义即入,解其印,令掘坎埋之。复出,家人及宾友挽其臂,挥去,趋宅外,仆又牵马至,请上省告急,齐义曰:「若将使我蒙面见上官耶?」批其颊斥之。须臾,贼复至,有泣拜求请者。齐义大怒,拳足交下。贼拟以兵,齐义毒骂不绝口,遂攒杀之。先数日,齐义闻阳谷有妖人聚众,遣人四出侦刺,贼惧祸及,首劫寿张,故齐义罹于难。贼既破寿张,遂掠阳谷。堂邑县奸民王圣如亦劫杀村落应伦,权县事陈枚死之。 |
30 | 枚,字元干,广西全州人。由举人拣发山东,用知县。闻圣如乱作,即驰往搜捕,尽逮贼党妻子系狱,而圣如以伦众数千至。邑无城守具,人情恟惧。枚本摄任,将受代,或劝枚引去,枚指天日自誓,与城存亡。城陷,被执,怒目视贼。贼曰:「摄令为令清,赦勿杀。」枚愈怒,发竖眦裂,骂曰:「汝辈罪不赦,乃敢云赦吾耶!」胁以刃,不屈。其弟元梁奔救,手刃数贼,贼缚枚及元梁至王伦屯,逼令跪,仍不屈。贼先断枚两足,又断两手,旋支解元梁,弟兄同时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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