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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清史稿 |
條件: 提到「烏扎拉奇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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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十八 宣宗本紀二》
55 | 二月丙申,以阮元為大學士管刑部,王鼎協辦大學士,伊里布為雲貴總督,何煊為雲南巡撫。庚子,以奇明保署黑龍江將軍。丁未,命長齡管理藩院,文孚管戶部,潘世恩管工部,阮元改管兵部,王鼎管刑部。以朝鮮世孫李奐襲封朝鮮國王。戊午,吉林將軍蘇清阿卒,調保昌代之。以祥康為黑龍江將軍。 |
122 | 秋七月癸巳,英船犯浙江乍浦海口。命奇明保率兵御之。英師犯福建廈門包臺,參將陳勝元等擊卻之。丙申,褫浙江巡撫烏爾恭額職,以劉韻珂代之。丁酉,命伊里布為欽差大臣,赴浙江剿辦。以裕謙兼署兩江總督。以湍多布為伊犁參贊大臣,花山太為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甲辰,英船泊天津口外,遞信與琦善訴屈。命琦善接收,仍飭勿進口。丙午,花山太遷喀什噶爾辦事領隊大臣,調湍多布為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以福興阿為伊犁參贊大臣。庚戌,林則徐等奏續獲販煙人犯。諭以空言搪塞,切責之。乙卯,英船至山海關等處。丙辰,命伊里布等,英人如有投遞書信,即接受馳奏。是月,賑湖北沔陽等三州縣水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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