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至德: |
魯莊公一年之中,以三時興築作之役,規固山林草澤之利,與民爭田漁薪菜之饒,刻桷丹楹,昡曜靡麗,收十二之稅,不足以供回邪之欲,饍不用之好,以婦人之目,財盡於驕淫,人力罷於不急,上困於用,下飢於食,乃遣臧孫辰請於齊,倉廩空匱,外人知之,於是為宋、陳、衛所伐,賢臣出,叛臣亂,子般殺,而魯。公子牙、慶父之屬,敗上下之序,亂男女之別,繼位者無所定,逆亂者無所懼。於是齊桓公遣大夫高子立僖公而誅夫人,逐慶父而還季子,然後社稷復存,子孫反業,豈不謂微弱者哉?故為威不強還自亡,立法不明還自傷,魯莊公之謂也。故《春秋》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