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下: |
術曰:倍正南方,以正勾定之。即平地徑二十一步,周六十三步。令其平矩以水正,則位徑一百二十一尺七寸五分。因而三之,為三百六十五尺、四分尺之一,以應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審定分之,無令有纖微。分度以定,則正督經緯。而四分之一,合各九十一度十六分度之五。於是圓定而正。則立表正南北之中央,以繩繫顛,希望牽牛中央星之中。則復望須女之星先至者。如復以表繩希望須女先至,定中。即以一游儀希望牽牛中央星,出中正表西幾何度。各如游儀所至之尺,為度數。游在於八尺之上,故知牽牛八度。其次星放此,以盡二十八宿度,則之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