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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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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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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噬嗑:
彖辭中「剛柔分」以下,都掉了「頤中有物」,只說「利用獄」。爻亦各自取義,不說噬頤中之物。

2 噬嗑:
張元德問:「易中言『剛柔分』兩處。一是噬嗑,一是節。此頗難解。」曰:「據某所見,只是一卦三陰三陽謂之『剛柔分』。」洽錄云:「分,猶均也。」曰:「易中三陰三陽卦多,獨於此言之,何也?」曰:「偶於此言之,其他卦別有義。」洽錄云:「『剛柔分』,語意與『日夜分』同。」又問:「復卦『剛反』作一句否?」曰:「然。此二字是解『復亨』,下云『動而以順行』,是解『先入無疾』以下。大抵彖辭解得易極分明,子細尋索,儘有條理。」時舉。洽同

3 噬嗑:
問:「諸卦象皆順說,獨『雷電噬嗑』倒說,何耶?」曰:「先儒皆以為倒寫二字。二字相似,疑是如此。」

4 噬嗑:
「『雷電噬嗑』與雷電豐似一般。」曰:「噬嗑明在上,動在下,是明得事理,先立這法在此,未見犯底人,留待異時而用,故云:『明罰敕法』。豐威在上,明在下,是用這法時,須是明見下情曲折,方得,不然,威動於上,必有過錯也,故云『折獄致刑』。此是伊川之意,其說極好。」學履

5 噬嗑:
「噬膚滅鼻。」膚,腹腴拖泥處;滅,浸沒也。謂因噬膚而沒其鼻於器中也。「噬乾胏,得金矢」,荊公已嘗引周禮「鈞金」之說。按:「噬膚滅鼻」之說,與本義不同。

6 噬嗑:
問:「九四『利艱貞』,六五『貞厲』,皆有艱難正固危懼之意,故皆為戒占者之辭。」曰:「亦是爻中元自有此道理。大抵纔是治人,彼必為敵,不是易事。故雖是時、位、卦德得用刑之宜,亦須以艱難正固處之。至於六三『噬腊肉遇毒』,則是所噬者堅韌難合。六三以陰柔不中正而遇此,所以遇毒而小吝。然此亦是合當治者,但難治耳。治之雖小吝,終無咎也。」

7 噬嗑:
問:「噬嗑『得金矢』,不知古人獄訟要鈞金束矢之意如何?」曰:「不見得。想是詞訟時,便令他納此,教他無切要之事,不敢妄來。」又問:「如此則不問曲直,一例出此 ,則實有冤枉者亦懼而不敢訴矣。」曰:「這箇須是大切要底事。古人如平常事,又別有所在。」如劑石之類。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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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賁:
伊川說:「乾坤變為六子」,非是。卦不是逐一卦畫了,旋變去,這話難說。伊川說兩儀四象,自不分明。卦不是旋取象了方畫,須是都畫了這卦,方只就已成底卦上面取象,所以有剛柔、來往、上下。

2 賁:
先儒云:「『天文也』上有『剛柔相錯』四字。」恐有之,方與下文相似,且得分曉。

3 賁:
問:「君子『明庶政,無敢折獄』,本義云,『明庶政』是明之小者,無折獄是明之大者,此專是就象取義。伊川說此,則又就賁飾上說。不知二說可相備否?」曰:「『明庶政』是就離上說。無折獄是就艮上說。離明在內,艮止在外,則是事之小者,可以用明。折獄是大事,一折便了,有止之義。明在內不能及他,故止而不敢折也。大凡就象中說,則意味長。若懸空說道理,雖說得去,亦不甚親切也。」學履

4 賁:
「『山下有火,賁』,內明外止。雖然內明,是箇止殺底明,所以不敢用其明以折獄。此與旅相似而相反,賁內明外止,旅外明內止,其象不同如此。」問:「苟明見其情罪之是非,亦何難於折獄?」曰:「是他自有箇象如此。遇著此象底,便用如此。然獄亦自有十三八棒便了底,亦有須待囚訊鞠勘,錄問結證而後了底。書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時,丕蔽要囚。』周禮秋官亦有此數句,便是有合如此者。若獄未是而決之,是所謂『敢折獄』也;若獄已具而留之不決,是所謂『留獄』也。『不留獄』者,謂囚訊結證已畢,而即決之也。」

5 賁:
問「明庶政,無敢折獄」。曰:「此與旅卦都說刑獄事,但爭艮與離之在內外,故其說相反。止在外,明在內,故明政而不敢折獄;止在內,明在外,故明謹用刑而不敢留獄。」又曰:「癞言之:如今州縣治獄,禁勘審覆,自有許多節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於折獄。尚書要囚至于旬時,他須有許多時日。此一段與周禮秋官同意。」

6 賁:
六四「白馬翰如」,言此爻無所賁飾,其馬亦白也,言無飾之象如此。學履

7 賁:
問「賁于丘園,束帛戔戔」。曰:「此兩句只是當來卦辭,非主事而言。看如何用,皆是這箇道理。」或曰:「『賁于丘園』,安定作『敦本』說。」曰:「某之意正要如此。」或以「戔戔」為盛多之貌。曰:「非也。『戔戔』者,淺小之意。凡『淺』字、『箋』字皆從『戔』。」或問:「淺小是儉之義否?」曰:「然。所以下文云;『吝,終吉。』吝者雖不好看,然終卻吉。」去偽

8 賁:
問:「『賁于丘園』,是在艮體,故安止於丘園,而不復有外賁之象。」曰:「雖是止體,亦是上比於九,漸漸到極處。若一向賁飾去,亦自不好,須是收斂方得。」問:「敦本務實,莫是反朴還淳之義否?」曰:「賁取賁飾之義,他今卻來賁田園為農圃之事。當賁之時,似若鄙吝。然儉約終得吉,吉則有喜,故象云『有喜』也。」

9 賁:
問「賁于丘園」。曰:「當賁飾華盛之時,而安于丘園樸陋之事,其道雖可吝,而終則有吉也。」問:「『六五之吉』,何以有喜?」曰:「終吉,所以有喜。」又問「白賁無咎」。曰:「賁飾之事太盛,則有咎。所以處太盛之終,則歸于白賁,勢當然也。」

10 賁:
「賁于丘園,束帛戔戔」,是箇務農尚儉。「戔戔」是狹小不足之意。以字義考之,從「水」則為「淺」,從「貝」則為「賤」,從「金」則為錢。如所謂「束帛戔戔」,六五居尊位,卻如此敦本尚儉,便似吝嗇。如衛文公漢文帝雖是吝,卻終吉,此在賁卦有反本之義。到上九便「白賁」,和束帛之類都沒了。

11 賁:
「賁于丘園」是箇務實底。學履作「務農尚本之義」。「束帛戔戔」是賁得不甚大,所以說「吝」。兩句是兩意。

12 賁:
問:「伊川解『賁于丘園』,指上九而言,看來似好。蓋賁三陰皆受賁于陽,不應此又獨異,而作敦本務實說也。」曰:「如何丘園便能賁人?『束帛戔戔』,他解作裁剪之象,尤艱曲說不出。這八字只平白在這裏,若如所說,則曲折多,意思遠。舊說指上九作高尚隱于丘園之賢,而用束帛之禮聘召之。若不用某說,則此說似近。他將丘園作上九之象,『束帛戔戔』作裁剪紛裂之象,則與象意大故相遠也。」學履

13 賁:
問:「六五是柔中居尊,敦本尚實,故有『賁于丘園』之象。然陰性吝嗇,故有『束帛戔戔』之象。戔戔,淺小貌。人而如此,雖可羞吝,然禮奢寧儉,故得終吉。此與程傳指丘園為上九者如何?」曰:「舊說多作以束帛聘在外之賢。但若如此說,則與『吝終吉』文義不協。今程傳所指亦然。蓋『戔戔』自是淺小之意,如從『水』則為『淺』,從『人』則為『俴』,從『貝』則為賤,皆淺小意。程傳作剪裁,已是迂回;又說丘園,更覺牽強。如本義所說,卻似與『吝終吉』文義稍協。」又問:「『白賁無咎,上得志也』,何謂『得志』?」曰:「居卦之上,在事之外,不假文飾,而有自然之文,便自優游自得也。」銖曰:「如本義說六五、上九兩爻,卻是賁極反本之意。」曰:「六五已有反本之漸,故曰『丘園』,又曰『束帛戔戔』。至上九『白賁』,則反本而復於無飾矣,蓋皆賁極之象也。」

14 賁:
伊川此卦傳大有牽強處。「束帛」解作「剪裁」,恐無此理。且如今將「束帛」之說教人解,人決不思量從剪裁上去。義剛

15 賁:
「白賁無咎」,據「剛上文柔」,是不當說自然。而卦之取象。不恁地拘,各自說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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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剝:
問:「『上以厚下安宅』,『安宅』者,安於禮義而不遷否?」曰:「非也。厚下者乃所以安宅。宅如山附於地,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搖。人君厚下以得民,則其位亦安而不搖,猶所謂『本固邦寧』也。」

2 剝:
問:「剝之初與二『蔑貞凶』,是以陰蔑陽,以小人蔑君子之正道,凶之象也。不知只是陽與君子當之則凶為復,陰與小人亦自為凶?」曰:「自古小人滅害君子,終亦有凶。但此爻象,只是說陽與君子之凶也。」

3 剝:
或問:「『碩果不食』,伊川謂『陽無可盡之理,剝於上則生於下,無間可容息也』。變於上則生於下,乃剝復相因之理。畢竟須經由坤,坤卦純陰無陽;如此陽有斷滅也,何以能生於復?」曰:「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須是滿三十日,方滿得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陽始生甚微,未滿那腔子,做一畫未成。非是坤卦純陰,便無陽也。然此亦不是甚深奧事,但伊川當時解不曾分明道與人,故令人做一件大事看。」文蔚

4 剝:
「小人剝廬」,是說陰到這裏時,把他這些陽都剝了。此是自剝其廬舍,無安身己處。眾小人託這一君子為芘覆,若更剝了,是自剝其廬舍,便不成剝了。

5 剝:
「舊見二十家叔說,懷,字公立。『廬』,如周禮『秦無廬』之『廬』,音『廬』,蓋戟柄也。謂小人自剝削其戟柄,僅留其鐵而已,果何所用?如此說,方見得小象『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一句,意亦自好。」又問:「『變化』二字,舊見本義云:『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夜來聽得說此二字,乃謂『化是漸化,變是頓變』,似少不同。」曰:「如此等字,自是難說。『變者,化之漸;化者,變之成』,固是如此。然易中又曰『化而裁之謂之變』,則化又是漸。蓋化如正月一日,漸漸化至三十日,至二月一日,則是正月變為二月矣。然變則又化,是化長而變短。此等字,須當通看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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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復:
問:「剝一陽盡而為坤。程云:『陽未嘗盡也。』」曰:「剝之一陽未盡時,不曾生;纔盡於上,這些子便生於下了。」

2 復:
問:「一陽復於下,是前日既退之陽已消盡,而今別生否?」曰:「前日既退之陽已消盡,此又是別生。伊川謂『陽無可盡之理,剝於上則生於下,無閒可容息』,說得甚精。且以卦配月:則剝九月,坤十月,復十一月。剝一陽尚存,復一陽已生。坤純陰,陽氣闕了三十日,安得謂之無盡?」曰:「恐是一月三十日,雖到二十九日,陽亦未盡否?」曰:「只有一夜,亦是盡,安得謂之無盡?嘗細推之,這一陽不是忽地生出。纔立冬,便萌芽,下面有些氣象。上面剝一分,下面便萌芽一分;上面剝二分,下面便萌芽二分;積累到那復處,方成一陽。坤初六,便是陽已萌了。」

3 復:
問伊川所說剝卦。曰:「公說關要處未甚分明。他上纔消,下便生。且如復卦是一陽,有三十分,他便從三十日頭逐分累起。到得交十二月冬至,他一爻已成。消時也如此。只伊川說欠得幾句說漸消漸長之意。」直卿問:「『冬至子之半』,如何是一陽方生?」賀孫云:「『冬至子之半』是已生成一陽,不是一陽方生。」曰:「冬至方是結算那一陽,冬至以後又漸生成二陽,過一月卻成臨卦。坤卦之下,初陽已生矣。」賀孫

4 復:
「為嫌於無陽也。」自觀至剝,三十日剝方盡。自剝至坤,三十日方成坤。三十日陽漸長,至冬至,方是一陽,第二陽方從此生。陰剝,每日剝三十分之一,一月方剝得盡;陽長,每日長三十分之一,一月方長得成一陽。陰剝時,一日十二刻,亦每刻中漸漸剝,全一日方剝得三十分之一。陽長之漸,亦如此長。直卿舉「冬至子之半」。先生曰:「正是及子之半,方成一陽。子之半後,第二陽方生。陽無可盡之理,這箇才剝盡,陽當下便生,不曾斷續。伊川說這處未分曉,似欠兩句在中間,方說得陰剝陽生不相離處。」虞復之云:「恰似月弦望,便見陰剝陽生,逐旋如此。陰不會一上剝,陽不會一上長也。」

5 復:
「剝上九一畫分為三十分,一日剝一分,至九月盡,方盡。然剝於上,則生於下,無間可息。至十月初一日便生一分,積三十分而成一畫,但其始未著耳。至十一月,則此畫已成,此所謂『陽未嘗盡』也。」道夫問:「陰亦然。今以夬乾姤推之,亦可見矣。但所謂『聖人不言』者,何如?」曰:「前日劉履之說,蔡季通以為不然。某以為分明是如此。但聖人所以不言者,這便是一箇參贊裁成之道。蓋抑陰而進陽,長善而消惡,用君子而退小人,這便可見此理自是恁地。雖堯舜之世,豈無小人!但有聖人壓在上面,不容他出而有為耳,豈能使之無邪!」劉履之曰:「蔡季通嘗言:『陰不可以抗陽,猶地之不足以配天,此固然之理也。而伊川乃謂「陰亦然,聖人不言耳」。元定不敢以為然也。』」道夫

6 復:
問:「十月何以為陽月?」先生因詰諸生,令思之。云:「程先生於易傳雖發其端,然終說得不透徹。」諸生答皆不合,復請問。先生曰:「剝盡為坤,復則一陽生也。復之一陽,不是頓然便生,乃是自坤卦中積來。且一月三十日,以復之一陽分作三十分,從小雪後便一日生一分。上面趲得一分,下面便生一分,到十一月半,一陽始成也。以此便見得天地無休息處。」時舉

7 復:
義剛曰:「十月為陽月,不應一月無陽。一陽是生於此月,但未成體耳。」曰:「十月陰極,則下已陽生。謂如六陽成六段,而一段又分為三十小段,從十月積起,至冬至積成一爻。不成一陽是陡頓生,亦須以分毫積起。且如天運流行,本無一息間斷,豈解一月無陽!且如木之黃落時,萌芽已生了。不特如此,木之冬青者,必先萌芽而後舊葉方落。若論變時,天地無時不變。如楞嚴經第二卷首段所載,非惟一歲有變,月亦有之;非惟月有變,日亦有之;非惟日有變,時亦有之,但人不知耳。此說亦是。」義剛

8 復:
問:「坤為十月。陽氣剝於上,必生於下,則此十月陽氣已生,但微而未成體,至十一月一陽之體方具否?」曰:「然。凡物變之漸,不惟月變日變,而時亦有變,但人不覺爾。十一月不能頓成一陽之體,須是十月生起云云。」學履

9 復:
味道舉十月無陽。曰:「十月坤卦皆純陰。自交過十月節氣,固是純陰,然郏陽在地下,已旋生起來了。且以一月分作三十分,細以時分之,是三百六十分。陽生時,逐旋生,生到十一月冬至,方生得就一畫陽。這一畫是卦中六分之一,全在地下;二畫又較在上面則箇;至三陽,則全在地上矣。四陽、五陽、六陽,則又層層在上面去。不解到冬至時便頓然生得一畫,所以莊子之徒說道:『造化密移,疇覺之哉?』」又曰:「一氣不頓進,一形不頓虧,蓋見此理。陰陽消長亦然。如包胎時十月具,方成箇兒子。」植。賀孫錄見下。

10 復:
「陽無驟生之理,如冬至前一月中氣是小雪,陽已生三十分之一分。到得冬至前幾日,須已生到二十七八分,到是日方始成一畫。不是昨日全無,今日一旦便都復了,大抵剝盡處便生。莊子云:『造化密移,疇覺之哉?』這語自說得好。又如列子亦謂:『運轉無已,天地密移,疇覺之哉?』凡一氣不頓進,一形不頓虧,亦不覺其成,不覺其虧。蓋陰陽浸消浸盛,人之一身自少至老,亦莫不然。」賀孫。植問:「不頓進,是漸生;不頓虧,是漸消。陰陽之氣皆然否?」曰:「是。」

11 復:
問:「十月是坤卦,陽已盡乎?」曰:「陰陽皆不盡。至此則微微一線路過,因而復發耳。」大雅

12 復:
「七日」,只取七義。猶「八月有凶」,只取八義。

13 復:
問「朋來無咎」。曰:「復卦一陽方生,疑若未有朋也。然陽有剛長之道,自一陽始生而漸長,礪錄云:「畢竟是陽長,將次並進。」以至于極,則有朋來之道而無咎也。『反復其道,七日來復,天行也』,消長之道自然如此,故曰『天行』。處陰之極,亂者復治,往者復還,凶者復吉,危者復安,天地自然之運也。」問「六二『休復之吉,以下仁也』」。曰:「初爻為仁人之體,六二爻能下之,謂附下於仁者。學莫便於近乎仁,既得仁者而親之,資其善以自益,則力不勞而學美矣,故曰『休復吉』。上六『迷復凶,至于十年不克征』,這是箇極不好底爻,故其終如此。凡言『十年』、『三年』、『五年』、『七月』、『八月』、『三月』者,想是象數中自有箇數如此,故聖人取而言之。『至于十年不克征』,『十年勿用』,則其凶甚矣!」

14 復:
問:「復卦『剛反』當作一句?」曰:「然。此二字是解『復亨』。下云『動而以順行』,是解『出入無疾』以下。大抵彖辭解得易極分明,子細尋索,儘有條理。」

15 復:
聖人說「復其見天地之心」,到這裏微茫發動了,最可以見生氣之不息也,只如此看便見。天只有箇春夏秋冬,人只有箇仁義禮智,此四者便是那四者。所以孟子說四端猶四體,闕一不可。人若無此四者,便不足為人矣。心是一箇運用底物,只是有此四者之理,更無別物,只此體驗可見。

16 復:
問:「『復其見天地之心。』生理初未嘗息,但到坤時藏伏在此,至復乃見其動之端否?」曰:「不是如此。這箇只是就陰陽動靜,闔闢消長處而言。如一堆火,自其初發以至漸漸發過,消盡為灰。其消之未盡處,固天地之心也。然那消盡底,亦天地之心也。但那箇不如那新生底鮮好,故指那接頭再生者言之,則可以見天地之心親切。如云『利貞者性情也』。一元之氣,亨通發散,品物流形。天地之心盡發見在品物上,但叢雜難看;及到利貞時,萬物悉已收斂,那時只有箇天地之心,丹青著見,故云『利貞者性情也』,正與『復其見天地之心』相似。康節云:『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蓋萬物生時,此心非不見也。但天地之心悉已布散叢雜,無非此理呈露,倒多了難見。若會看者,能於此觀之,則所見無非天地之心矣。惟是復時萬物皆未生,只有一箇天地之心昭然著見在這裏,所以易看也。」

17 復:
問:「天地之心,雖靜未嘗不流行,何為必於復乃見?」曰:「三陽之時,萬物蕃新,只見物之盛大,天地之心卻不可見。惟是一陽初復,萬物未生,冷冷靜靜;而一陽既動,生物之心闖然而見,雖在積陰之中,自藏掩不得。此所以必於復見天地之心也。」銖曰:「邵子所謂『玄酒味方淡,大音聲正稀』,正謂此否?」曰:「正是此意,不容別下注腳矣。」又問:「『天心無改移』謂何?」曰:「年年歲歲是如此,月月日日是如此。」又問:「純坤之月,可謂至靜。然昨日之靜,所以養成今日之動;故一陽之復,乃是純陰養得出來。在人,則主靜而後善端始復;在天地之化,則是終則有始,貞則有元也。」曰:「固有此意,但不是此卦大義。大象所謂『至日閉關』者,正是於已動之後,要以安靜養之。蓋一陽初復,陽氣甚微,勞動他不得,故當安靜以養微陽。如人善端初萌,正欲靜以養之,方能盛大。若如公說,卻是倒了。」

18 復:
「復見天地心。」動之端,靜中動,方見生物心。尋常吐露見於萬物者,盡是天地心。只是冬盡時,物已成性,又動而將發生,此乃可見處。

19 復:
問「復見天地之心」之義。曰:「十月純陰為坤卦,而陽未嘗無也。以陰陽之氣言之,則有消有息;以陰陽之理言之,則無消息之間。學者體認此理,則識天地之心。故在我之心,不可有間斷也。」

20 復:
問「復見天地之心」。曰:「天地所以運行不息者,做箇甚事?只是生物而已。物生於春,長於夏,至秋萬物咸遂,如收斂結實,是漸欲離其本之時也。及其成,則物之成實者各具生理,所謂『碩果不食』是已。夫具生理者,固各繼其生,而物之歸根復命,猶自若也。如說天地以生物為心,斯可見矣。」又問:「既言『心性』,則『天命之謂性』,『命』字有『心』底意思否?」曰:「然。流行運用是心。」人傑

21 復:
「天地生物之心,未嘗須臾停。然當氣候肅殺草木搖落之時,此心何以見?」曰:「天地此心常在,只是人看不見,故必到復而後始可見。」

22 復:
天地之心未嘗無,但靜則人不得而見爾。道夫

23 復:
伊川言「一陽復於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一段,蓋謂天地以生生為德,自「元亨利貞」乃生物之心也。但其靜而復,乃未發之體;動而通焉,則已發之用。一陽來復,其始生甚微,固若靜矣。然其實動之機,其勢日長,而萬物莫不資始焉。此天命流行之初,造化發育之始,天地生生不已之心於是而可見也。若其靜而未發,則此之心體雖無所不在,然卻有未發見處。此程子所以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亦舉用以該其體爾。端蒙

24 復:
問:「『一陽復於下,乃天地生物之心也』,先儒皆以靜為見天地之心。竊謂十月純坤,不為無陽。天地生物之心未嘗間息,但未動耳,因動而生物之心始可見。」曰:「十月陽氣收斂,一時關閉得盡。天地生物之心,固未嘗息,但無端倪可見。惟一陽動,則生意始發露出,乃始可見端緒也。言動之頭緒於此處起,於此處方見得天地之心也。」因問:「在人則喜怒哀樂未發時,而所謂中節之體已各完具,但未發則寂然而已,不可見也。特因事感動,而惻隱、羞惡之端始覺因事發露出來,非因動而漸有此也。」曰:「是。」

25 復:
問:「程子言:『先儒皆以靜為見天地之心,不知動之端乃天地之心。』動處如何見得?」曰:「這處便見得陽氣發生,其端已兆於此。春了又冬,冬了又春,都從這裏發去。事物間亦可見,只是這裏見得較親切。」鄭兄舉王輔嗣說「寂然至無,乃見天地心」。曰:「他說『無』,是胡說!若靜處說無,不知下面一畫作甚麼?」宇問:「動見天地之心,固是。不知在人可以主靜言之否?」曰:「不必如此看。這處在天地則為陰陽,在人則為善惡。『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不善處便是陰,善處便屬陽。上五陰下一陽,是當沉迷蔽錮之時,忽然一夕省覺,便是陽動處。齊宣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可謂極矣,及其不忍觳觫,即見善端之萌。肯從這裏做去,三王事業何患不到!」

26 復:
居甫問「復見天地之心」。曰:「復未見造化,而造化之心於此可見。」某問:「靜亦是心,而心未見?」曰:「固是。但又須靜中含動意始得。」曰:「王弼說此,似把靜作無。」曰:「渠是添一重說話,下自是一陽,如何說無?上五陰亦不可說無。說無便死了,無復生成之意,如何見其心?且如人身上,一陽善也,五陰惡也;一陽君子也,五陰小人也。只是『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且看一陽對五陰,是惡五而善一。纔復,則本性復明,非天心而何!」可學。與上條同聞。

27 復:
問:「復以動見天地之心,而主靜觀復者又何謂?」曰:「復固是動,主靜是所以養其動,動只是這靜所養底。一陽動,便是純坤月養來。」曰:「此是養之於未動之前否?」曰:「此不可分前後,但今日所積底,便為明日之動;明日所積底,便為後日之動,只管恁地去。『觀復』是老氏語,儒家不說。老氏愛說動靜。『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謂萬物有歸根時,吾只觀他復處。」

28 復:
問:「程子以『動之端』為天地之心。動乃心之發處,何故云:『天地之心』?」曰:「此須就卦上看。上坤下震,坤是靜,震是動。十月純坤,當貞之時,萬物收斂,寂無蹤跡,到此一陽復生便是動。然不直下『動』字,卻云『動之端』,端又從此起。雖動而物未生,未到大段動處。凡發生萬物,都從這裏起,豈不是天地之心!康節詩云:『冬至子之半,大雪,子之初氣。冬至,子之中氣。天心無改移;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玄酒味方淡,大音聲正希。此言如不信,更請問庖羲!』可謂振古豪傑!」

29 復:
問「冬至子之半」。曰:「康節此詩最好,某於本義亦載此詩。蓋立冬是十月初,小雪是十月中,大雪十一月初,冬至十一月中,小寒十二月初,大寒十二月中。『冬至子之半』,即十一月之半也。人言夜半子時冬至,蓋夜半以前,一半已屬子時,今推五行者多不知之。然數每從這處起,略不差移,此所以為天心。然當是時,一陽方動,萬物未生,未有聲臭氣味之可聞可見,所謂『玄酒味方淡,大音聲正希』也。」

30 復:
漢卿問「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曰:「此在貞、元之間,才見孺子入井,未做出惻隱之心時節。」因言:「康節之學,不似濂溪二程。康節愛說箇循環底道理,不似濂溪二程說得活。如『無極而太極,太極本無極』;『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康節無此說。」方子。廣錄見下

31 復:
問:「康節所謂『一陽初動後,萬物未生時』,這箇時節,莫是程子所謂『有善無惡,有是無非,有吉無凶』之時否?」先生良久曰:「也是如此。是那怵惕惻隱方動而未發於外之時。」正淳云:「此正康節所謂『一動一靜之間』也。」曰:「然。某嘗謂康節之學與周子程子所說小有不同。康節於那陰陽相接處看得分曉,故多舉此處為說;不似周子說『無極而太極』,與『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如此周遍。若如周子程子之說,則康節所說在其中矣。康節是指貞、元之間言之,不似周子程子說得活,『體用一源,顯微無間』。」廣。賀孫錄別出。

32 復:
漢卿問:「『一陽初動處,萬物未生時』,以人心觀之,便是善惡之端,感物而動處。」曰:「此是欲動未動之間,如怵惕惻隱於赤子入井之初,方怵惕惻隱而未成怵惕惻隱之時。故上云『冬至子之半』,是康節常要就中間說。『子之半』則是未成子,方離於亥而為子方四五分。是他常要如此說,常要說陰陽之間,動靜之間,便與周、程不同。周程只是『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太極本無極』,只是體用動靜,互換無極。康節便只要說循環,便須指消息動靜之間,便有方了,不似二先生。」賀孫

33 復:
天地之心,動後方見;聖人之心,應事接物方見。「出入」、「朋來」,只做人說,覺不勞攘。

34 復:
論「復見天地之心」。「程子曰:『聖人無復,故未嘗見其心。』且堯舜孔子之心,千古常在,聖人之心周流運行,何往而不可見?若言天地之心,如春生發育,猶是顯著。此獨曰『聖人無復,未嘗見其心』者,只為是說復卦。繫辭曰:『復小而辨於物。』蓋復卦是一陽方生於群陰之下,如幽暗中一點白,便是「小而辨」也。聖人贊易而曰:『復見天地之心。』今人多言惟是復卦可以見天地之心,非也。六十四卦無非天地之心,但於復卦忽見一陽來復,故即此而贊之爾。論此者當知有動靜之心,有善惡之心,各隨事而看。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因發動而見其惻隱之心;未有孺子將入井之時,此心未動,只靜而已。眾人物欲昏蔽,便是惡底心;及其復也,然後本然之善心可見。聖人之心純於善而已,所以謂『未嘗見其心』者,只是言不見其有昏蔽忽明之心,如所謂幽暗中一點白者而已。但此等語話,只可就此一路看去;纔轉入別處,便不分明,也不可不知。」

35 復:
問:「『聖人無復,未嘗見其心。』天地之氣,有消長進退,故有復;聖人之心純乎天理,故無復。」曰:「固是。」又問:「『鼓舞萬物而不與聖人同憂。』天地則任其自然,聖人贊化育,則不能無憂。」曰:「聖人也安得無憂?但聖人之憂憂得恰好,不過憂耳。」夔孫

36 復:
舉「聖人無復,故不見其心」一節,語學者曰:「聖人天地心,無時不見。此是聖人因贊易而言一陽來復,於此見天地之心尤切,正是大黑暗中有一點明。」可學

37 復:
國秀問:「舊見蔡元思說,先生說復卦處:『靜極而動,聖人之復;惡極而善,常人之復。』是否?」曰:固是。但常人也有靜極而動底時節,聖人則不復有惡極而善之復矣。」

38 復:
上云「見天地之心」,以動靜言也;下云「未嘗見聖人之心」,以善惡言也。道夫

39 復:
復雖一陽方生,然而與眾陰不相亂。如人之善端方萌,雖小而不為眾惡所遏底意思相似。學履。饒錄作:「雖小而眾惡卻遏他不得。」

40 復:
問:「『一陽復』,在人言之,只是善端萌處否?」曰:「以善言之,是善端方萌處;以惡言之,昏迷中有悔悟向善意,便是復。如睡到忽然醒覺處,亦是復氣象。又如人之沉滯,道不得行,到極處,忽小亨;道雖未大行,已有可行之兆,亦是復。這道理千變萬化,隨所在無不渾淪。」

41 復:
敬子問:「今寂然至靜在此,若一念之動,此便是復否?」曰:「恁地說不盡。復有兩樣,有善惡之復,有動靜之復,兩樣復自不相須,須各看得分曉。終日營營,與萬物並馳,忽然有惻隱、是非、羞惡之心發見,此善惡為陰陽也。若寂然至靜之中,有一念之動,此動靜為陰陽也。二者各不同,須推教子細。」

42 復:
「伊川與濂溪說『復』字亦差不同。」用之云:「濂溪說得『復』字就歸處說,伊川就動處說。」曰:「然。濂溪就坤上說,就回來處說。如云『利貞者誠之復』,『誠心,復其不善之動而已矣』,皆是就歸來處說。伊川卻正就動處說。如『元亨利貞』,濂溪就『利貞』上說『復』字,伊川就『元』字頭說『復』字。以周易卦爻之義推之,則伊川之說為正。然濂溪伊川之說,道理只一般,非有所異,只是所指地頭不同。以復卦言之,下面一畫便是動處。伊川云『下面一爻,正是動,如何說靜得?雷在地中,復』云云。看來伊川說得較好。王弼之說與濂溪同。」

43 復:
問:「『陽始生甚微,安靜而後能長。』故復之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關。』人於迷途之復,其善端之萌亦甚微,故須莊敬持養,然後能大。不然,復亡之矣。」曰:「然。」又曰:「古人所以四十強而仕者,前面許多年亦且養其善端。若一下便出來與事物羇了,豈不壞事!」賀孫

44 復:
「陽氣始生甚微,必安靜而後能長。」問曰:「此是靜而後能動之理,如何?如人之天理亦甚微,須是無私欲撓之,則順發出來。」曰:「且如此看。」又問:「『安靜』二字,還有分別否?」曰:「作一字看。」端蒙

45 復:
叔重問:「『先生以至日閉關』,程傳謂陽之始生至微,當安靜以養之,恐是十月純坤之卦,陽已養於至靜之中,至是方成體爾。」曰:「非也。養於既復之後。」又問「復見天地之心」。曰:「要說得『見』字親切,蓋此時天地之間無物可見天地之心。只有一陽初生,淨淨潔潔,見得天地之心在此。若見三陽發生萬物之後,則天地之心散在萬物,則不能見得如此端的。」

46 復:
掩身事齋戒,月令夏至、冬至,君子皆「齋戒,處必掩身」。及此防未然。此二句兼冬至、夏至。閉關息商旅,所以養陽氣也。絕彼柔道牽。所以絕陰氣。易姤之初六『繫于金柅』是也。

47 復:
問:「『無祗悔』,『祗』字何訓?」曰:「書中『祗』字,只有這『祗』字使得來別。看來只得解做『至』字。又有訓『多』為『祗』者,如『多見其不知量也』,『多,祗也』。『祗』與『只』同。」

48 復:
先生舉易傳語「惟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曰:「這般說話好簡當。」文蔚

49 復:
問:「上六『迷復』,至下『十年不克征』,如何?」曰:「過而能改,則亦可以進善。迷而不復,自是無說,所以無往而不凶。凡言『三年』、『十年』、『三歲』,皆是有箇象,方說。若三歲猶是有箇期限,到十年,便是無說了。」

無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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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無妄:
無妄本是「無望」。這是沒理會時節,忽然如此得來面前,朱英所謂「無望之福」是也。桑樹中箭,柳樹出汁。

2 無妄:
「史記,『無妄』作『無望』。」問:「若以為『無望』,即是願望之『望』,非誠妄之『妄』。」曰:「有所願望,即是妄。但『望』字說得淺,『妄』字說得深。」必大

3 無妄:
「剛自外來」,說卦變;「動而健」,說卦德;「剛中而應」,說卦體;「大亨以正」,說「元亨利貞」。自文王以來說做希望之「望」。這事只得倚閣在這裏,難為斷殺他。

4 無妄:
伊川易傳似不是本意。「剛自外來」,是所以做造無妄;「動而健」,是有卦後說底。

5 無妄:
「往」字說得不同。

6 無妄:
問:「『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既無邪,何以不合正?」曰:「有人自是其心全無邪,而卻不合於正理,如賢智者過之。他其心豈曾有邪?卻不合正理。佛氏亦豈有邪心者!」夔孫

7 無妄:
因論易傳「雖無邪心,苟不合正理則妄也,乃邪心也」,或以「子路使門人為臣」事為證。先生曰:「如鬻拳強諫之類是也。」或云:「王荊公亦然。」曰:「溫公忠厚,故稱荊公『無姦邪,只不曉事』。看來荊公亦有邪心夾雜,他卻將周禮來賣弄,有利底事便行之。意欲富國強兵,然後行禮義;不知未富強,人才風俗已先壞了!向見何一之有一小論,稱荊公所以辦得盡行許多事,緣李文靖為相日,四方言利害者盡皆報罷,積得許多弊事,所以激得荊公出來一齊要整頓過。荊公此意便是慶曆范文正公諸人要做事底規模。然范文正公等行得尊重,其人才亦忠厚。荊公所用之人,一切相反。」

8 無妄:
或問:「『物與無妄』,眾說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先生曰:「然。一物與他一箇無妄。」文蔚

9 無妄:
或說無妄。曰:「卦中未便有許多道理。聖人只是說有許多爻象如此,占著此爻則有此象。無妄是箇不指望偶然底卦,忽然而有福,忽然而有禍。如人方病,忽然勿藥而愈,是所謂『無妄』也。據諸爻名義,合作『無望』,不知孔子何故說歸『無妄』。人之卜筮,如決杯珓,如此則吉,如此則凶,杯珓又何嘗有許多道理!如程子之說,說得道理儘好,儘開闊;只是不如此,未有許多道理在。」又曰:「無妄一卦雖云禍福之來也無常,然自家所守者,不可不利於正。不可以彼之無常,而吾之所守亦為之無常也,故曰『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若所守匪正,則有眚矣。眚即災也。」問:「伊川言『災自外來,眚自內作,是否?」曰:「看來只一般,微有不同耳。災,是禍偶然生於彼者;眚,是過誤致然。書曰『眚災肆赦』,春秋曰『肆大眚』,皆以其過誤而赦之也。」

10 無妄:
問「『不耕穫,不菑畬』,伊川說爻辭與小象卻不同,如何?」曰:「便是曉不得。爻下說『不耕而獲』,到小象又卻說耕而不必求穫,都不相應。某所以不敢如此說。他爻辭分明說道『不耕穫』了,自是有一樣時節都不須得作為。」又曰:「看來無妄合是『無望』之義,不知孔子何故使此『妄』字。如『無妄之災』,『無妄之疾』,都是沒巴鼻恁地。」又曰:「無妄自是大亨了,又卻須是貞正始得。若些子不正,則『行有眚』,『眚』即與『災』字同。不是自家做得,只有些子不是,他那裏便有災來。」問:「『眚』與『災』如何分?」曰:「也只一般。尚書云『眚災肆赦』,春秋『肆大眚』,眚似是過誤,災便直自是外來。」又曰:「此不可大段做道理看,只就逐象上說,見有此象,便有此義,少間自有一時築著磕著。如今人問杯珓,杯珓上豈曾有道理!自是有許多吉凶。」

11 無妄:
「不耕穫」一句,伊川作三意說:不耕而穫,耕而不穫,耕而不必穫。看來只是也不耕,也不穫,只見成領會他物事。

12 無妄:
問「不耕穫,不菑畬」。曰:「言不耕不穫,不菑不畬,無所為於前,無所冀於後,未嘗略起私意以作為,唯因時順理而已。程傳作『不耕而穫,不菑而畬』,不唯添了『而』字,又文勢牽強,恐不如此。」又問「無妄之災」。曰:「此卦六爻皆是無妄,但六三地頭不正,故有『無妄之災』,言無故而有災也。如行人牽牛以去,而居人反遭捕詰之擾,此正『無妄之災』之象。」又問:「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無妄之至,何為而有疾?」曰:「此是不期而有此,但聽其自爾,久則自定,所以『勿藥有喜』而無疾也。大抵無妄一卦固是無妄,但亦有無故非意之事,故聖人因象示戒。」又問:「史記作『無望』,謂無所期望而有得,疑有『不耕穫,不菑畬』之意。」曰:「此出史記春申君傳,正說李園事。正是說無巴鼻,而有一事正合『無妄之災』、『無妄之疾』。亦見得古人相傳,尚識得當時此意也。」

13 無妄:
「『不耕穫,不菑畬』,如易傳所解,則當言『不耕而穫,不菑而畬』方可。又如云『極言無妄之義』,是要去義理上說,故如此解。易之六爻,只是占吉凶之辭,至彖象方說義理。六二在無妄之時,居中得正,故吉。其曰『不耕穫,不菑畬』,是四字都不做,謂雖事事都不動作,亦自『利有攸往』。史記『無妄』作『無望』,是此意。六三便是『無望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何與邑人事?而『邑人之災』。如諺曰:『閉門屋裏坐,禍從天上來』,是也。此是占辭。如『飛龍在天,利見大人』,若庶人占得此爻,只是利去見大人也。然吉凶以正勝,有雖得凶而不可避者,縱貧賤窮困死亡,卻無悔吝。故橫渠云『不可避凶趨吉,一以正勝』,是也。又如占得坤六二爻,須是自己『直方大』,方與爻辭相應,便『不習無不利』。若不直方大,卻反凶也。」必大錄此下云:「如春秋時,南蒯占得坤六五爻,以為大吉,示子服惠伯。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一段,說得極好。蓋南蒯所占雖得吉爻,然所為卻不黃裳,即是大凶。」

14 無妄:
問「不耕穫,不菑畬,未富」之義。曰:「此有不可曉。然既不耕穫,不菑畬,自是未富。只是聖人說占得此爻,雖是未富,但『利有攸往』耳。雖是占爻,然義理亦包在其中。易傳中說『未』字,多費辭。」

大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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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畜:
「能止健」,都不說健而止,見得是艮來止這乾。

2 大畜:
「篤實」便有「輝光」,艮止便能篤實。

3 大畜:
「九三一爻,不為所畜,而欲進與上九合志同進,俱為畜極而通之時,故有『良馬逐』,『何天之衢亨』之象。但上九已通達無礙,只是滔滔去。九三過剛銳進,故戒以艱貞閑習。蓋初、二兩爻皆為所畜,獨九三一爻自進耳。」子善問:「九六為正應,皆陰皆陽則為無應,獨畜卦不爾,何也?」曰:「陽遇陰,則為陰所畜。九三與上九皆陽,皆欲上進,故但以同類相求也。小畜亦然。」先生因言:「某作本義,欲將文王卦辭只大綱依文王本義略說,至其所以然之故,卻於孔子彖辭中發之。且如大畜『利貞,不家食吉,利涉大川』,只是占得大畜者為利正,不家食而吉,利於涉大川。至於剛上尚賢等處,乃孔子發明,各有所主,爻象亦然。如此,則不失文王本意,又可見孔子之意,但今未暇整頓耳。」又曰:「大畜下三爻取其能自畜而不進,上三爻取其能畜彼而不使進。然四能止之於初,故為力易。五則陽已進而止之則難,但以柔居尊,得其機會可制,故亦吉,但不能如四之元吉耳。」

4 大畜:
「何天之衢亨」,或如伊川說,衍一「何」字,亦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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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頤:
頤,須是正則吉。何以觀其正不正?蓋「觀頤」是觀其養德是正不正,「自求口實」是又觀其養身是正不正,未說到養人處。「觀其所養」,亦只是說君子之所養,養浩然之氣模樣。

2 頤:
「自養」則如爵祿下至於飲食之類,是說「自求口實」。

3 頤:
問:「『觀頤,觀其所養』,作所養之道;『觀其自養』,作所以養生之術。」曰:「所養之道,如學聖賢之道則為正,黃老申商則為非,凡見於修身行義,皆是也。所養之術,則飲食起居皆是也。」又問:「伊川把『觀其所養』作觀人之養,如何?」曰:「這兩句是解『養正則吉』。所養之道與養生之術正,則吉;不正,則不吉。如何是觀人之養!不曉程說是如何。」學履

4 頤:
「頤卦最難看。」銖問:「本義言『「觀頤」謂觀其所養之道,「自求口實」謂觀其所養之術』,與程傳以『觀頤』為所以養人之道,『求口實』謂所以自養之道,如何?」先生沉吟良久,曰:「程傳似勝。蓋下體三爻皆是自養,上體三爻皆是養人。不能自求所養,而求人以養己則凶,故上三爻皆凶;求於人以養其下,雖不免於顛拂,畢竟皆好,故下三爻皆吉。」又問:「『虎視眈眈』,本義以為『下而專也』。蓋『賴其養以施於下』,必有下專之誠,方能無咎。程傳作欲立威嚴,恐未必然。」曰:「頤卦難看,正謂此等。且『虎視眈眈』,必有此象,但今未曉耳。」銖曰:「音辯載馬氏云:『眈眈,虎下視貌。』則當為『下而專』矣。」曰:「然。」又問:「『其欲逐逐』,如何?」曰:「求養於下以養人,必當繼繼求之,不厭乎數,然後可以養人而不窮。不然,則所以養人者必無繼矣。以四而賴養於初,亦是顛倒。但是求養以養人,所以雖顛而吉。」先生又曰:「六五『居貞吉』,猶洪範『用靜吉,用作凶』,所以『不可涉大川』。六五不能養人,反賴上九之養,是已拂其常矣,故守常則吉,而涉險阻則不可也。」直卿因云:「頤之六爻,只是『顛拂』二字。求養於下則為顛,求食於上則為拂。六二比初而求上,故『顛頤』當為句,『拂經于丘頤』句。『征凶』即其占辭也。六三『拂頤』,雖與上為正應,然畢竟是求於上以養己,所以有『拂頤』之象,故雖正亦凶也。六四『顛頤』,固與初為正應,然是賴初之養以養人,故雖顛亦吉。六五『拂經』,即是比于上,所以有『拂經』之象;然是賴上九之養以養人,所以居正而吉。但不能自養,所以『不可涉大川』耳。」

5 頤:
或云:「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此語,前輩曾用以解頤之象:『慎言語,節飲食。』」

6 頤:
問:「伊川解下三爻養口體,上三爻養德義,如何?」曰:「看來下三爻是資人以為養,上三爻是養人也。六四、六五雖是資初與上之養,其實是他居尊位,藉人以養,而又推以養人,故此三爻似都是養人之事。伊川說亦得,但失之疏也。」學履。義剛錄云:「下三爻是資人以養己,養己所以養人也。」

7 頤:
頤六四一爻,理會不得。雖是恁地解,畢竟曉不得如何是「施於下」,又如何是「虎」。

8 頤:
六五「拂經,居貞,吉,不可涉大川」。六五陰柔之才,但守正則吉,故不可以涉患難。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此爻不可曉。

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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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過:
問:「大過既『棟橈』,不是好了,又如何『利有攸往』?」曰:「看彖辭可見。『棟橈』是以卦體『本末弱』而言,卦體自不好了。卻因『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如此,所以『利有攸往乃亨』也。大抵彖傳解得卦辭,直是分明。」學履。洽同

2 大過:
問:「大過小過,先生與伊川之說不同。」曰:「然。伊川此論,正如以反經合道為非相似。殊不知大過自有大過時節,小過自有小過時節。處大過之時,則當為大過之事;處小過之時,則當為小過之事。如堯舜之禪受,湯武之放伐,此便是大過之事;『喪過乎哀,用過乎儉』,此便是小過之事。只是在事雖是過,然適當其時,便是合當如此做,便是合義。如堯舜之有朱均,豈不能多擇賢輔而立其子,且恁地平善過。然道理去不得,須是禪授方合義。湯武豈不能出師以恐嚇紂,且使其悔悟脩省。然道理去不得,必須放伐而後已。此所以事雖過,而皆合理也。」

3 大過:
易傳大過云:「道無不中,無不常。」聖人有小過,無大過,看來亦不消如此說。聖人既說有「大過」,直是有此事。雖云「大過」,亦是常理,始得。因舉晉州蒲事云:「舊常不曉胡文定公意,以問范伯達丈,他亦不曉。後來在都下,見其孫伯逢,問之。渠云:『此處有意思,但是難說出。如左氏分明有「稱君無道」之說。厲公雖有罪,但合當廢之可也,而欒書中行偃弒之,則不是。然畢竟厲公有罪,故難說,後必有曉此意者。』」

4 大過:
「澤滅木。」澤在下而木在上,今澤水高漲,乃至浸沒了木,是為大過。又曰:「木雖為水浸,而木未嘗動,故君子觀之而『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5 大過:
小過是收斂入來底,大過是行出來底,如「獨立不懼,遯世無悶」是也。

6 大過:
「藉用白茅」,亦有過慎之意。此是大過之初,所以其過尚小在。

7 大過:
問:「大過『棟橈』,是初、上二陰不能勝四陽之重,故有此象。九三是其重剛不中,自不能勝其任,亦有此象。兩義自不同否?」曰:「是如此。九三又與上六正應,亦皆不好,不可以有輔,自是過於剛強,輔他不得。九四『棟隆』,只是隆,便『不橈乎下』。『過涉滅頂』,『不可咎也』,恐是他做得是了,不可以咎他,不似伊川說。易中『無咎』有兩義,如『不節之嗟』無咎,王輔嗣云,是他自做得,又將誰咎?至『出門同人』無咎,又是他做得好了,人咎他不得,所以亦云『又誰咎也』。此處恐不然。」又曰:「四陽居中,如何是大過?二陽在中,又如何是小過?這兩卦曉不得。今且只逐爻略曉得,便也可占。」

8 大過:
大過陽剛過盛,不相對值之義,故六爻中無全吉者。除了初六是過於畏慎無咎外,九二雖無不利,然老夫得女妻,畢竟是不相當,所以象言「過以相與也」。九四雖吉,而又有他則吝。九五所謂「老婦」者,乃是指客爻而言。老婦而得士夫,但能「無咎無譽」,亦不為全吉。至於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則是事雖凶,而義則無咎也。

9 大過:
「過涉滅頂,凶。」「不可咎也。」東漢諸人不量深淺,至於殺身亡家,此是凶。然而其心何罪?故不可咎也。夔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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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坎:
「水流不盈」,纔是說一坎滿便流出去,一坎又滿,又流出去。「行險而不失其信」,則是說決定如此。

2 坎:
坎水只是平,不解滿,盈是滿出來。

3 坎:
六三「險且枕」,只是前後皆是枕,便如枕頭之「枕」。

4 坎:
問「來之坎坎」。曰:「經文中疊字如『兢兢業業』之類,是重字。來之自是兩字,各有所指,謂下來亦坎,上往亦坎,之,往也。進退皆險也。」又問:「六四,舊讀『樽酒簋』,句。『貳用缶』,句。本義從之,其說如何?」曰:「既曰『樽酒簋貳』,又曰『用缶』,亦不成文理。貳,益之也。六四近尊位而在險之時,剛柔相際,故有但用薄禮,益以誠心,進結自牖之象。」問:「牖非所由之正,乃室中受明之處,豈險難之時,不容由正以進耶?」曰:「非是不可由正。蓋事變不一,勢有不容不自牖者。『終無咎』者,始雖不甚好,然於義理無害,故終亦無咎。『無咎者,善補過』之謂也。」又問:「上六『徽纆』二字,云:『三股曰徽,兩股曰纆。』」曰:「據釋文如此。」

5 坎:
「樽酒簋」做一句,自是說文如此。

6 坎:
問「納約自牖」。曰:「不由戶而自牖,以言艱險之時,不可直致也。」季札

7 坎:
「納約自牖」,雖有向明之意,然非是路之正。

8 坎:
「坎不盈,祗既平」,「祗」字他無說處,看來只得作「抵」字解。復卦亦然。不盈未是平,但將來必會平。二與五雖是陷于陰中,畢竟是陽會動,陷他不得。如「有孚維心亨」,如「行有尚」,皆是也。

9 坎:
「坎不盈,中未大也。」曰:「水之為物,其在坎只能平,自不能盈,故曰『不盈』。盈,高之義。『中未大』者,平則是得中,不盈是未大也。」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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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離:
離便是麗,附著之意。易中多說做麗,也有兼說明處,也有單說明處。明是離之體。麗,是麗著底意思。「離」字,古人多用做麗著說。然而物相離去,也只是這字。「富貴不離其身」,東坡說道剩箇「不」字,便是這意。古來自有這般兩用底字,如「亂」字又喚做治。

2 離:
「離」字不合單用。

3 離:
火中虛暗,則離中之陰也;水中虛明,則坎中之陽也。道夫

4 離:
問:「離卦是陽包陰,占利『畜牝牛』,便也是宜畜柔順之物。」曰:「然。」

5 離:
彖辭「重明」,自是五、二兩爻為君臣重明之義。大象又自說繼世重明之義,不同。

6 離:
六二中正,六五中而不正。今言「麗乎正」,「麗乎中正」,次第說六二分數多。此卦唯這爻較好,然亦未敢便恁地說,只得且說「未詳」。淵。本義今無「未詳」

7 離:
問「明兩作,離。」曰:「若做兩明,則是有二箇日,不可也,故曰『明兩作,離』,只是一箇日相繼之義。『明兩作』,如坎卦『水洊至』,非以『明兩』為句也。」「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學履

8 離:
「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若說兩明,卻是兩箇日頭!

9 離:
「明兩作,離。」作,起也。如日然,今日出了,明日又出,是之謂「兩作」。蓋只是這一箇明,兩番作,非「明兩」,乃「兩作」也。

10 離:
叔重說離卦,問:「『火體陰而用陽』,是如何?」曰:「此言三畫卦中陰而外陽者也。坎象為陰,水體陽而用陰,蓋三畫卦中陽而外陰者也。惟六二一爻,柔麗乎中而得其正,故『元吉』。至六五,雖是柔麗乎中,而不得其正,特借『中』字而包『正』字耳。」又問「日昃之離」。曰:「死生常理也,若不能安常以自樂,則不免有嗟戚。」曰:「生之有死,猶晝之必夜,故君子當觀日昃之象以自處。」曰:「人固知常理如此,只是臨時自不能安耳。」又問「九四『突如其來如』」。曰:「九四以剛迫柔,故有突來之象。『焚』、『死』、『棄』,言無所用也。『離為火』,故有『焚如』之象。」或曰:「『突如其來如』與『焚如』,自當屬上句。『死如、棄如』,自當做一句。」曰:「說時亦少通,但文勢恐不如此。」時舉

11 離:
九四有侵陵六五之象,故曰「突如其來如」。火之象,則有自焚之義,故曰「焚如,死如,棄如」,言其焚死而棄也。學履

12 離:
「焚」、「死」、「棄」,只是說九四陽爻突出來逼拶上爻。「焚如」是「不戢自焚」之意。「棄」是死而棄之之意。

13 離:
「焚如,死如,棄如」,自成一句,恐不得如伊川之說。

14 離:
六五介于兩陽之間,憂懼如此,然處得其中,故不失其吉。

15 離:
問:「郭沖晦以為離六五乃文明盛德之君,知天下之治莫大於得賢,故憂之如此。如『堯以不得舜為己憂,舜以不得禹皋陶為己憂』。是否?」曰:「離六五陷於二剛之中,故其憂如此。只為孟子說得此二句,便取以為說,金錄云:「恐不是如此,於上下爻不相通。」所以有牽合之病。解釋經義,最怕如此。」謨。去偽同

16 離:
「有嘉折首」是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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