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咸: |
「否泰咸恒損益既濟未濟,此八卦首尾皆是一義。如咸皆是感動之義之類。咸內卦艮,止也,何以皆說動?」曰:「艮雖是止,然咸有交感之義,都是要動,所以都說動。卦體雖是動,然才動便不吉。動之所以不吉者,以內卦屬艮也。」 |
| 咸: |
咸就人身取象,看來便也是有些取象說。咸上一畫如人口,中三畫有腹背之象,下有人腳之象。艮就人身取象,便也似如此。上一陽畫有頭之象,中二陰有口之象,所以「艮其輔」,於五爻言之。內卦以下亦有足象。 |
| 咸: |
問:「本義以為柔上剛下,乃自旅來。旅之六五,上而為咸之上六;旅之上九,下而為咸之九五,此謂『柔上剛下』,與程傳不同。」先生問:「所以不同,何也?」銖曰:「易中自有卦變耳。」曰:「須知程子說有不通處,必著如卦變說,方見得下落。此等處,當錄出看。」 |
| 咸: |
「山上有澤,咸」,當如伊川說,水潤土燥,有受之義。又曰:「上若不虛,如何受得?」又曰:「上兌下艮,兌上缺,有澤口之象;兌下二陽畫,有澤底之象;艮上一畫陽,有土之象;下二陰畫中虛,便是滲水之象。」 |
| 咸: |
問:「『君子以虛受人』,伊川注云:『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以量,莫是要著意容之否?」曰:「非也。以量者,乃是隨我量之大小以容人,便是不虛了。」又問:「『貞吉悔亡』,易傳云:『貞者,虛中無我之謂』;本義云:『貞者,正而固。』不同,何也?」曰:「某尋常解經,只要依訓詁說字。如『貞』字作『正而固』,仔細玩索,自有滋味。若曉得正而固,則虛中無我亦在裏面。」又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莫是此感彼應,憧憧是添一箇心否?」曰:「往來固是感應。憧憧,是一心方欲感他,一心又欲他來應。如正其義,便欲謀其利;明其道,便欲計其功。又如赤子入井之時,此心方怵惕要去救他,又欲他父母道我好,這便是憧憧底病。」 |
| 咸: |
厚之問「憧憧往來,朋從爾思」。曰:「往來自不妨,天地間自是往來不絕。只不合著憧憧了,便是私意。」德明錄云:「如暑往寒來,日往月來,皆是常理。只著個『憧憧』字,便鬧了。」又問:「明道云:『莫若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如何?」曰:「『廓然大公』,便不是『憧憧』;『物來順應』,便不是『朋從爾思』。此只是『比而不周,周而不比』之意。這一段,舊看易惑人,近來看得節目極分明。」 |
| 咸: |
往來是感應合當底,憧憧是私。感應自是當有,只是不當私感應耳。 |
| 咸: |
「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聖人未嘗不教人思,只是不可憧憧,這便是私了。感應自有箇自然底道理,何必思他?若是義理,卻不可不思。 |
| 咸: |
問:「咸傳之九四,說虛心貞一處,全似敬。」曰:「蓋嘗有語曰:『敬,心之貞也。』」 |
| 咸: |
易傳言感應之理,咸九四盡矣。 |
| 咸: |
問:「伊川解屈伸往來一段,以屈伸為感應。屈伸之與感應若不相似,何也?」曰:「屈則感伸,伸則感屈,自然之理也。今以鼻息觀之:出則必入,出感入也;入則必出,入感出也,故曰:『感則有應,應復為感,所感復有應。』屈伸非感應而何?」 |
| 咸: |
或問易傳說感應之理,曰:「如日往則感得那月來,月往則感得那日來;寒往則感得那暑來,暑往則感得那寒來。一感一應,一往一來,其理無窮。感應之理是如此。」曰:「此以感應之理言之,非有情者。」云:「『有動皆為感』,似以有情者言。」曰:「父慈,則感得那子愈孝;子孝,則感得那父愈慈,其理亦只一般。」 |
| 咸: |
「周易傳『有感必有應』,是如何?」曰:「凡在天地間,無非感應之理,造化與人事皆是。且如雨暘,雨不成只管雨,便感得箇暘出來;暘不成只管暘,暘已是應處,又感得雨來。是『感則必有應,所應復為感』。寒暑晝夜,無非此理。如人夜睡,不成只管睡至曉,須著起來;一日運動,向晦亦須常息。凡一死一生,一出一入,一往一來,一語一默,皆是感應。中人之性,半善半惡,有善則有惡。古今天下,一盛必有一衰。聖人在上,兢兢業業,必日保治。及到衰廢,自是整頓不起;終不成一向如此,必有興起時節。唐貞觀之治,可謂甚盛。至中間武后出來作壞一番,自恁地塌塌底去。至五代,衰微極矣!國之紀綱,國之人才,舉無一足恃。一旦聖人勃興,轉動一世,天地為之豁開!仁宗時,天下稱太平,眼雖不得見,想見是太平。然當時災異亦數有之,所以馴至後來之變,亦是感應之常如此。」又問:「感應之理,於學者工夫有用處否?」曰:「此理無乎不在,如何學者用不得?『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亦是這道理。研精義理於內,所以致用於外;利用安身於外,所以崇德於內。橫渠此處說得更好:『「精義入神」,事豫吾內,求利吾外;「利用安身」,素利吾外,致養吾內。』此幾句親切,正學者用功處。」 |
| 咸: |
林一之問「凡有動皆為感,感則必有應」。曰:「如風來是感,樹動便是應;樹拽又是感,下面物動又是應。如晝極必感得夜來,夜極又便感得晝來。」曰:「感便有善惡否?」曰:「自是有善惡。」曰:「何謂『心無私主,則有感皆通』?」曰:「心無私主,不是溟涬沒理會,也只是公。善則好之,惡則惡之;善則賞之,惡則刑之,此是聖人至神之化。心無私主,如天地一般,寒則遍天下皆寒,熱則遍天下皆熱,便是『有感皆通』。」曰:「心無私主最難。」曰:「只是克去己私,便心無私主。若心有私主,只是相契者應,不相契者則不應。如好讀書人,見讀書便愛;不好讀書人,見書便不愛。」 |
| 咸: |
器之問程子說感通之理。曰:「如晝而夜,夜而復晝,循環不窮。所謂『一動一靜,互為其根』,皆是感通之理。」木之問:「所謂『天下之理,無獨必有對』,便是這話否?」曰:「便是。天下事那件無對來?陰與陽對,動與靜對,一物便與一理對。君可謂尊矣,便與民為對。人說碁盤中間一路無對,某說道,便與許多路為對。」因舉「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與屈伸消長之說。邵氏擊壤集云:「上下四方謂之宇,古往今來謂之宙。」因說:「易咸感處,伊川說得未備。往來,自還他有自然之理。惟正靜為主,則吉而悔亡。至於憧憧則私為主,而思慮之所及者朋從,所不及者不朋從矣。是以事未至則迎之,事已過則將之,全掉脫不下。今人皆病於無公平之心,所以事物之來,少有私意雜焉,則陷於所偏重矣。」 |
| 咸: |
趙致道問感通之理。曰:「感,是事來感我;通,是自家受他感處之意。」 |
| 咸: |
問:「程子說『感應』,在學者日用言之,則如何?」曰:「只因這一件事,又生出一件事,便是感與應。因第二件事,又生出第三件事,第二件事又是感,第三件事又是應。如王文正公平生儉約,家無姬妾。自東封後,真宗以太平宜共享,令直省官為買妾,公不樂。有沈倫家鬻銀器花籃火筒之屬,公嚬蹙曰:『吾家安用此!』其後姬妾既具,乃復呼直省官,求前日沈氏銀器而用之。此買妾底便是感,買銀器底便是應。」 |
| 咸: |
繫辭解咸九四,據爻義看,上文說「貞吉悔亡」,「貞」字甚重。程子謂:「聖人感天下,如雨暘寒暑,無不通,無不應者,貞而已矣。」所以感人者果貞矣,則吉而悔亡。蓋天下本無二理,果同歸矣,何患乎殊塗!果一致矣,何患乎百慮!所以重言「何思何慮」也。如日月寒暑之往來,皆是自然感應如此。日不往則月不來,月不往則日不來,寒暑亦然。往來只是一般往來,但憧憧之往來者,患得患失,既要感這箇,又要感那箇,便自憧憧忙亂,用其私心而已。「屈伸相感,而利生焉」者,有晝必有夜,設使長長為晝而不夜,則何以息?夜而不晝,安得有此光明?春氣固是和好,只有春夏而無秋冬,則物何以成?一向秋冬而無春夏,又何以生?屈伸往來之理,所以必待迭相為用,而後利所由生。春秋冬夏,只是一箇感應,所應復為感,所感復為應也。春夏是一箇大感,秋冬則必應之,而秋冬又為春夏之感。以細言之,則春為夏之感,夏則應春而又為秋之感;秋為冬之感,冬則應秋而又為春之感,所以不窮也。尺蠖不屈,則不可以伸;龍蛇不蟄,則不可以藏身。今山林冬暖,而蛇出者往往多死,此即屈伸往來感應必然之理。夫子因「往來」兩字,說得許多大。又推以言學,所以內外交相養,亦只是此理而已。橫渠曰:「事豫吾內,求利吾外;素利吾外,致養吾內。」此下學所當致力處。過此以上,則不容計功。所謂「窮神知化」,乃養盛自至,非思勉所及,此則聖人事矣。 |
| 咸: |
或說「貞吉悔亡,憧憧往來,朋從爾思」,云:「一往一來,皆感應之常理也。加憧憧焉,則私矣。此以私感,彼以私應,所謂『朋從爾思』,非有感必通之道矣。」先生然之。又問:「『往來』,是心中憧憧然往來,猶言往來於懷否?」曰:「非也。下文分明說『日往則月來,月往則日來』;『寒往則暑來,暑往則寒來』,安得為心中之往來?伊川說微倒了,所以致人疑。一往一來,感應之常理也,自然如此。」又問:「是憧憧於往來之間否?」曰:「亦非也。這箇只是對那日往則月來底說。那箇是自然之往來,此憧憧者是加私意,不好底往來。『憧憧』,只是加一箇忙迫底心,不能順自然之理,猶言『助長』、『正心』,與計獲相似。方往時,又便要來;方來時,又便要往,只是一箇忙。」又曰:「方做去時是往,後面來底是來。如人耕種,下種是往,少間禾生是來。」問:「『憧憧往來』,如霸者,以私心感人,便要人應。自然往來,如王者,我感之也,無心而感;其應我也,無心而應,周遍公溥,無所私係。是如此否?」曰:「也是如此。」又問:「此以私而感;恐彼之應者非以私而應,只是應之者有限量否?」曰:「也是以私而應。如自家以私惠及人,少間被我之惠者則以我為恩,不被我之惠者則不以我為恩矣。王者之感,如云:『王用三驅失前禽。』去者不以為恩,獲者不以為怨,如此方是公正無私心。」又問:「『天下何思何慮』?人固不能無思慮,只是不可加私心欲其如此否?」曰:「也不曾教人不得思慮,只是道理自然如此。感應之理,本不消思慮。空費思量,空費計較,空費安排,都是枉了,無益於事,只順其自然而已。」因問:「某人在位,當日之失便是如此,不能公平其心,『翕,受敷施』。每廣坐中見有這邊人,即加敬與語,其他皆不顧;以至差遣之屬,亦有所偏重,此其所以收怨而召禍也。」曰:「這事便是難說。今只是以成敗論人,不知當日事勢有難處者。若論大勢,則九分九釐,須還時節。或其人見識之深淺,力量之廣狹,病卻在此。以此而論,卻不是。前輩有云:『牢籠之事,吾不為也。』若必欲人人面分上說一般話,或慮其人不好,他日或為吾患,遂委曲牢籠之,此卻是憧憧往來之心。與人說話,或偶然與這人話未終,因而不暇及其他,如何逐人面分問勞他得!李文靖為相,嚴毅端重,每見人不交一談。或有諫之者,公曰:『吾見豪俊跅弛之士,其議論尚不足以起發人意。今所謂通家子弟,每見我,語言進退之間,尚周章失措。此等有何識見,而足與語,徒亂人意耳!』王文正李文穆皆如此,不害為賢相,豈必人人皆與之語耶?宰相只是一箇進賢退不肖,若著一毫私心便不得。前輩嘗言:『做宰相只要辦一片心,辦一雙眼。心公則能進賢退不肖,眼明則能識得那箇是賢,那箇是不肖。』此兩言說盡做宰相之道。只怕其所好者未必真賢,其所惡者未必真不肖耳。若真箇知得,更何用牢籠!且天下之大,人才之眾,可人人牢籠之耶?」或問:「如一樣小人,涉歷既多,又未有過失,自家明知其不肖,將安所措之?」曰:「只恐居其位不久。若久,少間此等小人自然退聽,不容他出來也。今之為相者,朝夕疲精神於應接書簡之間,更何暇理會國事!世俗之論,遂以此為相業。然只是牢籠人住在那裏,今日一見,明日一請,或住半年、周歲,或住數月,必不得已而後與之。其人亦以為宰相之顧我厚,令我得好差遣而去。賢愚同滯,舉世以為當然。有一人焉,略欲分別善惡,杜絕干請,分諸闕於部中,己得以免應接之煩,稍留心國事,則人爭非之矣!且以當日所用之才觀之,固未能皆賢,然比之今日為如何?今日之謗議者,皆昔之遭擯棄之人也。其論固何足信!此下逸兩句。若牢籠得一人,則所謂小人者,豈止此一人!與一人,則千百皆怨矣。且吾欲牢籠之,能保其終不畔己否?已往之事,可以鑒矣。如公之言,卻是憧憧往來之心也。其人之失處,卻不在此,卻是他未能真知賢不肖之分耳。」或曰:「如某人者,也有文采,也廉潔,豈可棄之耶?」曰:「公欲取賢才耶?取文采耶?且其廉,一己之事耳,何足以救其利口覆邦家之禍哉?今世之人,見識一例低矮,所論皆卑。某嘗說,須是盡吐瀉出那肚裏許多鏖糟惡濁底見識,方略有進處。譬如人病傷寒,在上則吐,在下則瀉,如此方得病除。」或曰:「近日諸公多有為持平之說者,如何?」曰:「所謂近時惡濁之論此是也,不成議!論某嘗說,此所謂平者,乃大不平也,不知怎生平得。」僩問:「胡文定說,元祐某人建議,欲為調停之說者云:『但能內君子而外小人,天下自治,何必深治之哉?』此能體天理人欲者也。此語亦似持平之論,如何?」曰:「文定未必有此論。然小人亦有數般樣,若一樣可用底,也須用。或有事勢危急,翻轉後,其禍不測。或只得隱忍,權以濟一時之急耳,然終非常法也。明道當初之意便是如此,欲使諸公用熙豐執政之人,與之共事,令變熙豐之法。或他日事翻,則其罪不獨在我。他正是要使術,然亦拙謀。諺所謂『掩目捕雀』,我卻不見雀,不知雀卻看見我。你欲以此術制他,不知他之術更高你在。所以後來溫公留章子厚,欲與之共變新法,卒至簾前悖詈,得罪而去。章忿叫曰:『他日不能陪相公喫劍得!』便至如此,無可平之理,盡是拙謀。某嘗說,今世之士,所謂巧者,是大拙,無有能以巧而濟者,都是枉了,空費心力。只有一箇公平正大行將去,其濟不濟,天也。古人間有如此用術而成者,都是偶然,不是他有意智。要之,都不消如此,決定無益。張子房號為有意智者,以今觀之,可謂甚疏。如勸帝與項羽和而反兵伐之,此成甚意智!只是他命好,使一番了,第二番又被他使得勝。」又曰:「古人做得成者,不是他有智,只是偶然。只有一箇『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其他費心費力,用智用數,牢籠計較,都不濟事,都是枉了。」又曰:「本朝以前,宰相見百官,皆以班見。國忌拈香歸來,回班以見。宰相見時有刻數,不知過幾刻,便喝『相公尊重』!用屏風攔斷。也是省事,攔截了幾多干請私曲底事。某舊見陳魏公湯進之為相時,那時猶無甚人相見,每見不過五六人,十數人,他也隨官之崇卑做兩番請。今則不勝其多,為宰相者每日只了得應接,更無心理會國事。如此者謂之有相業有精神。秦會之也是會做,嚴毅尊重,不妄發一談。其答人書,只是數字。今宰相答人書,凛地委曲詳盡,人皆翕然稱之。只是不曾見已前事,只見後來習俗,遂以為例。其有不然者,便群起非之矣!溫公作相日,有一客位榜,分作三項云:『訪及諸君,若睹朝政闕遺,庶民疾苦,欲進忠言,請以奏牘聞於朝廷,某得與同僚商議,擇可行者取旨行之。若但以私書寵喻,終無所益。若光身有過失,欲賜規正,則可以通書簡,分付吏人傳入,光得內自省訟,佩服改行。至於理會官職差遣,理雪罪名,凡于身計,並請一面進狀,光得與朝省眾官公議施行。若在私第垂訪,不請語及。』此皆前輩做處。」又曰:「伊川云:『祢俗雷同,不喚做「隨時」;惟嚴毅特立,乃「隨時」也。』而今人見識低,只是祢流俗之論,流俗之論便以為是,是可歎也!公們只是見那向時不得差遣底人說他,自是怨他;若教公去做看,方見得難。且如有兩人焉,自家平日以一人為賢,一人為不肖。若自家執政,定不肯捨其賢而舉其不肖,定是舉其賢而捨其不肖。若舉此一人,則彼一人怨,必矣,如何盡要他說好得!只怕自家自認不破,賢者卻以為不肖,不肖者卻以為賢,如此則乖。若認得定,何害?又有一樣人底,半間不界,可進可退,自家卻以此為賢,以彼為不肖,此尤難認,便是難。」又曰:「『舜有大功二十』,『以其舉十六相而去四凶也』。若如公言,卻是舜有大罪二十矣!」 |
| 咸: |
問:「咸之九五傳曰:『感非其所見而說者。』此是任貞一之理則如此?」曰:「武王不泄邇,不忘遠』,是其心量該遍,故周流如此,是此義也。」 |
| 罱恒: |
恒是箇一條物事,徹頭徹尾,不是尋常字。古字作「●」,其說象一隻船兩頭靠岸,可見徹頭徹尾。 |
| 罱恒: |
履之問:「常非一定之謂,『一定則不能恒矣』。」曰:「物理之始終變易,所以為恒而不窮。然所謂不易者,亦須有以變通,乃能不窮。如君尊臣卑,分固不易,然上下不交也不得。父子固是親親,然所謂『命士以上,父子皆異宮』,則又有變焉。惟其如此,所以為恒。論其體則終是恒。然體之常,所以為用之變;用之變,乃所以為體之恒。」 |
| 罱恒: |
恒,非一定之謂,故晝則必夜,夜而復晝;寒則必暑,暑而復寒,若一定,則不能常也。其在人,「冬日則飲湯,夏日則飲水」;「可以仕則仕,可以止則止」;今日道合便從,明日不合則去。又如孟子辭齊王之金而受薛宋之餽,皆隨時變易,故可以為常也。 |
| 罱恒: |
能常而後能變,能常而不已,所以能變;及其變也,常亦只在其中。伊川卻說變而後能常,非是。 |
| 罱恒: |
正便能久。「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這箇只是說久。 |
| 罱恒: |
物各有箇情。有箇人在此,決定是有那羞惡、惻隱、是非、辭讓之情。性只是箇物事;情卻多般,或起或滅,然而頭面卻只一般。長長恁地,這便是「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之義。「乃若其情」,只是去情上面看。 |
| 罱恒: |
叔重說:「『浚恒貞凶』,恐是不安其常,而深以常理求人之象,程氏所謂『守常而不能度勢』之意。」曰:「未見有不安其常之象,只是欲深以常理求人耳。」 |
| 罱恒: |
問:「『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德,指六,謂常其柔順之德,固貞矣。然此婦人之道,非夫子之義。蓋婦人從一而終,以順為正,夫子則制義者也。若從婦道,則凶。」曰:「固是如此。然須看得象占分明。六五有『恒其德貞』之象,占者若婦人則吉,夫子則凶。大底看易,須是曉得象占分明。所謂吉凶者,非爻之能吉凶,爻有此象,而占者視其德而有吉凶耳。且如此爻,不是既為婦人,又為夫子,只是有『恒其德貞』之象,而以占者之德為吉凶耳。又如恒固能亨而無咎,然必占者能久於其道,方亨而無咎。又如九三『不恒其德』,非是九三能『不恒其德』,乃九三有此象耳。占者遇此,雖正亦吝。若占者能恒其德,則無羞吝。 |
| 遯: |
問:「遯卦『遯』字,雖是逃隱,大抵亦取遠去之意。天上山下,相去甚遼絕,象之以君子遠小人,則君子如天,小人如山。相絕之義,須如此方得。所以六爻在上,漸遠者愈善也。」曰:「恁地推亦好。此六爻皆是君子之事。」 |
| 遯: |
問:「『遯亨,遯而亨也』,分明是說能遯便亨。下更說『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是如何?」曰:「此其所以遯而亨也。陰方微,為他剛當位而應,所以能知時而遯,是能『與時行』。不然,便是與時背也。」 |
| 遯: |
問:「『小利貞,浸而長也』,是見其浸長,故設戒令其貞正,且以寬君子之患,然亦是他之福。」曰:「是如此。此與否初、二兩爻義相似。」 |
| 遯: |
問:「『小利貞』,以彖辭『小利貞,浸而長也』之語觀之,則小當為陰柔小人。如「小往大來」、「小過」、「小畜」之「小」。言君子能遯則亨,小人則利於守正,不可以浸長之故,而浸迫於陽也。此與程傳『遯者,陰之始長,君子知微,故當深戒。而聖人之意未遽已,故有「與時行,小利貞」之教』之意不同。」曰:「若如程傳所云,則於『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之下,當云『止而健,陰進而長,故小利貞』。今但言『小利貞,浸而長也』,而不言陰進而長,則小指『陰小』之『小』可知。況當遯去之時,事勢已有不容正之者;程說雖善,而有不通矣。」又問:「『遯尾厲,勿用有攸往』者,言不可有所往,但當晦處靜俟耳。此意如何?」曰:程傳作『不可往』,謂不可去也。言『遯已後矣,不可往,往則危。往既危,不若不往之為無梨』。某竊以為不然。遯而在後,尾也。既已危矣,豈可更不往乎!若作占辭看,尤分明。」先生又言:「『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此言象而占在其中,六二亦有此德也。說,吐活反。九四:『君子吉,小人否。』否,方九反。」 |
| 遯: |
伊川說「小利貞」云,尚可以有為。陰已浸長,如何可以有為?所說王允謝安之於漢晉,恐也不然。王允是算殺了董卓,謝安是乘王敦之老病,皆是他衰微時節,不是浸長之時也。兼他是大臣,亦如何去!此為在下位有為之兆者,則可以去。大臣任國安危,君在與在,君亡與亡,如何去!又曰:「王允不合要盡殺梁州兵,所以致敗。」 |
| 遯: |
「遯尾厲」,到這時節去不迭了,所以危厲,不可有所往,只得看他如何。賢人君子有這般底多。 |
| 遯: |
問:「『畜臣妾吉』,伊川云,待臣妾之道。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如何?」曰:「君子小人,更不可相對,更不可與相接。若臣妾,是終日在自家腳手頭,若無以係之,則望望然去矣。」又曰:「易中詳識物情,備極人事,都是實有此事。今學者平日只在燈涜下習讀,不曾應接世變;一旦讀此,皆看不得。某舊時也如此,即管讀得不相入,所以常說易難讀。」 |
| 遯: |
問:「九五『嘉遯』,以陽剛中正,漸向遯極,故為嘉美。未是極處,故戒以貞正則吉。」曰:「是如此。便是『剛當位而應』處,是去得恰好時節。小人亦未嫌自家,只是自家合去,莫見小人不嫌,卻與相接而不去,便是不好,所以戒他貞正。」 |
| 晉: |
「康侯」,似說「寧侯」相似。「用錫馬」之「用」,只是箇虛字,說他得這箇物事。 |
| 晉: |
「晝日」,是那上卦離也。晝日為之是此意。 |
| 晉: |
問:「初六『晉如、摧如』,象也;『貞吉』,占辭。」曰:「『罔孚裕無咎』,又是解上兩句。恐『貞吉』說不明,故又曉之。」又問:「『受茲介福於其王母』,『指六五』,以為『享先妣之吉占』,何也?」曰:『恐是如此。蓋周禮有享先妣之禮。」又問「眾允悔亡」。曰:「『眾允』,象也;『悔亡』,占也。」又問:「『晉其角,維用伐邑』,本義作『伐其私邑』,程傳以為『自治』,如何?」曰:「便是程傳多不肯說實事,皆以為取喻。伐邑,如墮費、墮郈之類是也。大抵今人說易,多是見易中有此一語,便以為通體事當如此。不知當其時節地頭,其人所占得者,其象如何。若果如今人所說,則易之說有窮矣!又如『摧如』、『愁如』,易中少有此字。疑此爻必有此象,但今不可曉耳。」 |
| 晉: |
「晉六三,如何見得為眾所信處?既不中正,眾方不信。雖能信之,又安能『悔亡』?」曰:「晉之時,二陰皆欲上進,三處地較近,故二陰從之以進。」問:「如何得『悔亡』?」曰:「居非其位,本當有悔。以其得眾,故悔可亡。」 |
| 晉: |
問:「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無不利』。伊川以為:『六以柔居尊位,本當有悔。以大明而下皆順附,故其悔亡。下既同德順附,當推誠委任,盡眾人之才,通天下之志,勿復自任其明,恤其失得。如此而往,則吉而無不利。』此說是否?」曰:「便是伊川說得太深。據此爻,只是占者占得此爻,則不必恤其失得,而自亦無所不利耳。如何說得人君既得同德之人而委任之,不復恤其失得!如此,則蕩然無復是非,而天下之事亂矣!假使其所任之人或有作亂者,亦將不恤之乎?雖以堯舜之聖,皋夔益稷之賢,猶云『屢省乃成』,如何說既得同心同德之人而任之,則在上者一切不管,而任其所為!豈有此理!且彼所為既失矣,為上者如何不恤得?聖人無此等說話。聖人所說卦爻,只是略略說過。以為人當著此爻,則大勢已好,雖有所失得,亦不必慮而自無所不利也。聖人說得甚淺,伊川說得太深;聖人所說短,伊川解得長。」久之,又云:「『失得勿恤』,只是自家自作教是,莫管他得失。如士人發解做官,這箇卻必不得,只得盡其所當為者而已。如仁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相似。」 |
| 晉: |
「失得勿恤」,此說失也不須問他,得也不須問他,自是好,猶言「勝負兵家之常」云爾。此卦六爻,無如此爻吉。 |
| 晉: |
「晉上九,剛進之極,以伐私邑,安能吉而無咎?」曰:「以其剛,故可伐邑。若不剛,則不能伐邑矣。但易中言『伐邑』,皆是用之於小;若伐國,則其用大矣。如「高宗伐鬼方」之類。『維用伐邑』,則不可用之於大可知。雖用以伐邑,然亦必能自危厲,乃可以吉而無咎。過剛而能危厲,則不至於過剛矣。」 |
| 晉: |
看伯豐與廬陵問答內晉卦伐邑說,曰:「晉上九『貞吝』,吝不在克治。正以其克治之難,而言其合下有此吝耳。『貞吝』之義,諸義只云貞固守此則吝,不應於此獨云於正道為吝也。」 |
| 益: |
問:「『木道乃行』,程傳以為『木』字本『益』字之誤,如何?」曰:「看來只是『木』字。渙卦說『乘木有功』,中孚說『乘木舟虛』,以此見得只是『木』字。」又問「或擊之」。曰:「『或』字,眾無定主之辭,言非但一人擊之也。『立心勿恒』,『勿』字只是『不』字,非禁止之辭。此處亦可疑,且闕之。」 |
| 益: |
「木道乃行」,不須改「木」字為「益」字,只「木」字亦得。見一朋友說,有八卦之金木水火土,有五行之金木水火土。如「乾為金」,易卦之金也;兌之金,五行之金也。「巽為木」,是卦中取象。震為木,乃東方屬木,五行之木也,五行取四維故也。 |
| 益: |
「某昨日思『風雷,益,君子以遷善、改過』。遷善如風之速,改過如雷之猛!」祖道曰:「莫是才遷善,便是改過否?」曰;「不然,『遷善』字輕,『改過』字重。遷善如慘淡之物,要使之白;改過如黑之物,要使之白;用力自是不同。遷善者,但見是人做得一事強似我,心有所未安,即便遷之。儒用錄云:「只消當下遷過就他底。」若改過,須是大段勇猛始得。」又曰:「公所說蒙與蠱二象,卻有意思。如『山下有澤,損,君子以懲忿、窒慾』,必是降下山以塞其澤,便是此象。六十四卦象皆如此。」祖道。 |
| 益: |
問「遷善、改過」。曰:「風是一箇急底物,見人之善,己所不及,遷之如風之急;雷是一箇勇決底物,己有過,便斷然改之,如雷之勇,決不容有些子遲緩!」 |
| 益: |
「元吉無咎」,吉凶是事,咎是道理。蓋有事則吉,而理則過差者,是之謂吉而有咎。 |
| 益: |
「享于帝吉」是「祭則受福」底道理。 |
| 益: |
「益之,用凶事」,猶書言「用降我凶德,嘉績於朕邦」。 |
| 益: |
伊川說易亦有不分曉處甚多。如「益之,用凶事」,說作凶荒之「凶」,直指刺史郡守而言。在當時未見有這守令,恐難以此說。某謂「益之,用凶事」者,言人臣之益君甚難,必以危言鯁論恐動其君而益之。雖以中而行,然必用圭以通其信。若不用圭以通之,又非忠以益於君者也。 |
| 益: |
「中行」與「依」,見不得是指誰。 |
| 益: |
「利用遷國」,程昌寓守壽春,虜人來,占得此爻,遷來鼎州。後平楊么有功。淵。方子錄云「守蔡州」。 |
| 益: |
益損二卦說龜,一在二,一在五,是顛倒說去。未濟與既濟說「伐,鬼方」,亦然。不知如何。未濟,看來只陽爻便好,陰爻便不好。但六五、上九二爻不知是如何。蓋六五以得中故吉,上九有可濟之才,又當未濟之極,可以濟矣。卻云不吉,更不可曉。 |
| 益: |
「大抵損益二卦,諸爻皆互換。損好,益卻不好。如損六五卻成益六二。損上九好,益上九卻不好。 |
| 夬: |
用之說夬卦云:「聖人於陰消陽長之時亦如此戒懼,其警戒之意深矣!」曰:「不用如此說,自是無時不戒慎恐懼,不是到這時方戒懼。不成說天下已平治,可以安意肆志!只才有些放肆,便弄得靡所不至!」 |
| 夬: |
「揚于王庭,孚號有厲。」若合開口處,便雖有劍從自家頭上落,也須著說。但使功罪各當,是非顯白,於吾何慊! |
| 夬: |
夬卦中「號」字,皆當作「戶羔反」。唯「孚號」,古來作去聲,看來亦只當作平聲。 |
| 夬: |
「壯于前趾」,與大壯初爻同。此卦大率似大壯,只爭一畫。 |
| 夬: |
王子獻卜,遇夬之九二,曰「惕號,莫夜有戎,勿恤」,吉。卜者告之曰:「必夜有驚恐,後有兵權。」未幾果夜遇寇,旋得洪帥。 |
| 夬: |
問九三「壯于頄」。曰:「君子之去小人,不必悻悻然見於面目,至於遇雨而為所濡濕,雖為眾陽所慍,然志在決陰,必能終去小人,故亦可得無咎也。蓋九三雖與上六為應,而實以剛居剛,有能決之象;故『壯于頄』則有凶,而和柔以去之,乃無咎。如王允之於董卓,溫嶠之於王敦是也。」又曰:「彖云『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今人以為陽不能無陰,中國不能無夷狄,君子不能無小人,故小人不可盡去。今觀『剛長乃終』之言,則聖人豈不欲小人之盡去耶?但所以決之者自有道耳。」又問:「夬卦辭言『孚號』,九二言『惕號』,上九言『無號』,取象之義如何?」曰:「卦有兌體,『兌為口』,故多言『號』也。」又問:「以五陽決一陰,君子盛而小人衰之勢,而卦辭則曰『告自邑,不利即戎』;初九『壯于前趾』,則『往不勝』;九二『惕號』,則『有戎勿恤』;『壯于頄』則凶,『牽羊』則『悔亡』,『中行無咎』。豈去小人之道,須先自治而嚴厲戒懼,不可安肆耶?」曰:「觀上六一爻,則小人勢窮,無號有凶之時,而君子去之之道,猶當如此嚴謹,自做手腳,蓋不可以其勢衰而安意自肆也,其為戒深矣!」 |
| 夬: |
九三「壯于頄」,看來舊文本義自順,不知程氏何故欲易之。「有慍」也是自不能堪。正如顏杲卿使安祿山,受其衣服,至道間與其徒曰:「吾輩何為服此?」歸而借兵伐之,正類此也。卦中與復卦六四有「獨」字。此卦諸爻皆欲去陰,獨此一爻與六為應,也是惡模樣。 |
| 夬: |
伊川改九三爻次序,看來不必改。 |
| 夬: |
這幾卦都說那臀,不可曉。 |
| 夬: |
「牽羊悔亡」,其說得於許慎之。 |
| 夬: |
莧、陸是兩物。莧者,馬齒莧;陸者,章陸,一名商陸,皆感陰氣多之物。藥中用商陸治水腫,其子紅。淵錄云:「其物難乾。」 |
| 夬: |
「中行無咎」,言人能剛決自勝其私,合乎中行,則得無咎。無咎,但能「補過」而已,未是極至處。這是說那微茫間有些箇意思斷未得,釋氏所謂「流注想」,荀子所謂「偷則自行」,便是這意思。照管不著,便走將去那裏去。爻雖無此意,孔子作象,所以裨爻辭之不足。如「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之類甚多。「中行無咎」,易中卻不恁地看。言人占得此爻者,能中行則無咎,不然則有咎。 |
| 夬: |
「中行無咎,中未光也。」事雖正而意潛有所係吝,荀子所謂「偷則自行」,佛家所謂「流注不斷」,皆意不誠之本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