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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之 於 出 繼 諸 侯 本 無 應 厭 降 之 道 太 宰 今 承 諸 侯 | 之 制 為 重 則 加 從 九 月 無 恤 從 總 麻 之 理 且 太 宰 以 天 | 太 子 為 母 一 年 經 文 則 一 而 鄭 有 二 疑 太 宰 若 從 一 年 | 弟 大 夫 之 庶 子 為 母 九 月 鄭 云 君 卒 子 為 母 大 功 大 夫 | 孔 恢 議 禮 云 於 子 為 父 後 者 為 其 母 親 又 云 公 之 姒 昆 | 詔 聽 依 昔 樂 安 王 故 事 制 大 功 九 月 太 常 江 夷 上 博 士 | 議 穆 帝 昇 平 中 太 宰 武 陵 王 所 生 母 喪 表 乞 齊 線 三 年 | 使 之 論 子 其 所 承 禮 不 同 何 得 復 生 其 本 故 吾 江 易 眾 | 王 所 承 既 異 則 大 制 宜 降 故 論 者 據 此 為 斷 子 之 離 父 | 一 代 猶 為 文 祖 之 重 無 別 所 承 故 本 親 不 降 也 元 皇 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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