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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 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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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範圍: 明史
條件: 包含字詞「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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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八十八

29
張文錦,安丘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正德初,為劉瑾所陷,逮繫詔獄,斥為民。瑾誅,起故官。再遷郎中。督稅陜西,條上籌邊裕民十事。遷安慶知府。度寧王宸濠必反,與都指揮楊銳為禦備計。宸濠果反,浮江下。文錦等慮其攻南都,令軍士登城詬之。宸濠乃留攻,卒不能克。事具《楊銳傳》。璽書褒美,擢太僕少卿。嘉靖元年,拜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文錦性剛。以拒賊得重名,遂銳意振刷,操切頗無序。大同北四望平衍,寇至無可禦。文錦曰:「寇犯宣府不能近鎮城者,以葛谷、白陽諸堡為外蔽也。今城外即戰場,何以示重?」議於城北九十里外,增設五堡,曰水口、宣寧、只河、柳溝、溝。參將賈鑑督役嚴,卒已怨。及堡成,欲徙鎮卒二千五百家戍之。眾憚行,請募新丁,僚吏咸以為言。文錦怒曰:「如此,則令不行矣。鎮親兵先往,孰敢後!」親兵素游惰有室。聞當發,大恐。請孑身往,得分番。又不聽,嚴趣之。鑑承風,杖其隊長。諸邊卒自甘州五衛殺巡撫許銘,朝廷處之輕,頗無忌。至是,卒郭鑑、柳忠等乘眾憤,遂倡亂。殺賈鑒,裂其屍,走出塞,屯焦山墩。文錦恐與外寇連,令副將時陳等招之入城,即索治首亂者。郭鑑等大懼,復聚為亂,焚大同府門,入行都司縱獄囚,又焚都御史府門。文錦踰垣走,匿博野王府第。亂卒欲燔王宮。王懼,出文錦。郭鑒等殺之,亦裂其屍,遂焚鎮守總兵公署。出故總兵朱振於獄,脅為帥。時嘉靖三年八月也。事聞,帝命侍郎李昆赦亂卒。昆為文錦請恤典,不報,久之,文錦父政訟其子守安慶功,禮部為之請,終不許。文錦妻李氏復上疏哀請。帝怒,命執齎疏者治之。副都御史陳洪謨言:「文錦僨事,朝廷戮之可也。假手士卒,傳之四方,損國威不小。」復降旨詰責。自是,廷臣不敢言。萬曆中,始贈右都御史。天啟初,追謚忠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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