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國: |
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易治也,民貧則難治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也;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也。故治國常富,而亂國常貧;是以善為國者,必先富民,然後治之。 |
| 治國: |
昔者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國富而粟多也;夫富國多粟,生於農;故先王貴之。凡為國之急者,必先禁末作文巧;末作文巧禁,則民無所游食;民無所游食,則必事農;民事農,則田墾;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國富者兵彊;兵彊者戰勝;戰勝者地廣;是以先王知眾民彊兵,廣地富國之必生於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農事。今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農夫終歲之作,不足以自食也;然則民舍本事而事末作,舍本事而事末作,則田荒而國貧矣。 |
| 治國: |
凡農者月不足而歲有餘者也,而上徵暴急無時,則民倍貸以給上之徵矣。耕耨者有時,而澤不必足,則民倍貸以取庸矣。秋糴以五,春糶以束,是又倍貸也。故以上之徵而倍取於民者四。關市之租,府庫之徵,粟什一,廝輿之事,此四時亦當一倍貸矣。夫以一民養四主,故逃徙者刑,而上不能止者,粟少而民無積也。常山之東,河汝之閒,蚤生而晚殺,五穀之所蕃庸也,四種而五穫,年中畝二石,一夫為粟二百石;今也倉廩虛而民無積,農夫以粥子者,上無術以均之也。故先王使農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終歲之利,無道相過也。是以民作一而得均。民作一,則田墾,姦巧不生;田墾,則粟多;粟多,則國富。姦巧不生,則民治而富,此王之道也。 |
| 治國: |
不生粟之國亡,粟生而死者霸,粟生而不死者王。粟也者,民之所歸也;粟也者,財之所歸也;粟也者,地之所歸也;粟多則天下之物盡至矣;故舜一徙成邑,二徙成都,參徙成國;舜非嚴刑罰,重禁令,而民歸之矣,去者必害,從者必利也。先王者,善為民除害興利;故天下之民歸之。所謂興利者,利農事也;所謂除害者,禁害農事也;農事勝則入粟多;入粟多則國富;國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雖變俗易習,敺眾移民,至於殺之,而民不惡也,此務粟之功也。上不利農,則粟少;粟少則人貧;人貧則輕家,輕家則易去;易去則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則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則戰不必勝,守不必固矣。夫令不必行,禁不必止,戰不必勝,守不必固,命之曰寄生之君。此由不利農,少粟之害也。粟者,王之本事也,人主之大務,有人之塗,治國之道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