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洪武四年二月乙卯朔,侍仪司言「文武百官朝服各从品级,侍仪舍人、引班执事宜有定制」,乃命中书省拟侍仪舍人并御史台知班、引礼执事冠进贤冠,服绛色衣,其蔽膝及履袜、革带、大带、槐笏与九品同,惟不用中单。从之。 |
2 | ○丙辰,大同卫都指挥使耿忠言:「大同地边沙漠,元季孛罗帖木儿、扩廓帖木儿等乱兵杀掠,城郭空虚,土地荒残,累年租税不入。军士粮饷,欲于山东转运,则道里险远,民力艰难,请以太原、北平、保安等处税粮拨赴大同输纳为便。」 |
3 | 廷议:「于山东所积粮储量拨一十万石运至平定州,山西行省转至大和岭,大同接运至本府,及以附近太原、保定诸州县税粮拨付大同,以为储偫之备。」 |
4 | 忠又请「以蔚、忻、崞三处民丁与军士协力修浚大同城堑」,从之。 |
5 | ○丁巳,遣官祭三皇并释奠孔子。 |
6 | ○以副建按察司副使吴庸为金华府知府。 |
7 | ○戊午,祭大社、大稷。 |
8 | ○晋王相曹兴上言三事: |
9 | 一,建晋王府于太原古城,筑城之役,请以兵民参之;一,王府鼓手欲选民间少壮,虑为动扰,宜于太原等处续报汉军内选充;一,朔、蔚等州俱在边陲,宜依大同之例召商纳米中盐,以充边饷。 |
10 | 上谓省臣曰:「兴言筑城之役,宜令民计田,每顷出一夫,参以太原、平阳、潞州诸卫军士。其言鼓手、中盐之事,皆从其请。」 |
11 | ○翰林侍读学士张以宁、吏部主事林唐臣、翰林编修王廉自安南使还,其王陈日熞遣其臣阮汝亮偕来上表谢恩、贡方物。以宁卒于道。 |
12 | ○以宁,字志道,福州古田县人。少贫苦好学,登元泰定辛卯进士第,授淮安路清河县尹,坐事免官十馀年。至正中,复起为国子助教,累迁翰林待制,升侍读学士。以宁有俊才,博学善记,元末遗老多故,以宁独以文学擅名于时,人呼为「小张学士」。 |
13 | 洪武元年,王师入元都,顺帝北走,国亡,以宁以元故官起送京师,奏对称旨,复以为翰林侍读学士,特见宠遇。及奉使安南,御制诗送之。以宁留安南,俟命逾年。及王廉、林唐臣等至,始与俱还,道遇疾卒。诏有司还其柩于家,所在致祭。 |
14 | 以宁清洁自守,所居萧然,未尝营财产,其奉使也,幞被而往。临终有诗云:「覆身惟有黔娄被,垂橐都无陆贾金。」有诗文数十卷号《翠屏集》行于世。 |
15 | 以刑部郎中刘惟谦为尚书,上谕之曰:「膏粱,所以充饥;药石,所以疗病。使无病之人舍膏粱而饵药石,适足以害身。仁义者,养民之膏粱也;刑罚者,惩恶之药石也。故为政者,若舍仁义而专务刑罚,是以药石毒民,非善治之道也。今擢卿为刑官之长,卿于用法之际,常体古人钦恤之意,则张释之于定国,皆可为矣!卿其勉之。」 |
16 | ○太白昼见。 |
17 | ○光禄寺言:「尚醖局所造酒,专奉郊庙御用。若御赐燕享及其馀祭祀祗待,当别设内酒坊造酒以备其用,昔宋朝名曰『法酒库』,宜依此例。」从之。 |
18 | ○乙未,吏部言:「宣使考满,有文学才能者,宜任以有司,有干办使令之才,宜于巡检内用。奏差考满,通儒、吏者,就升令、史、书、吏,若儒、吏皆不通,于巡检驿官内用。」从之。 |
19 | ○壬戌,湖广行省参知政事戴德以疾卒于京师,诏赠「开国翊运宣力武臣、资善大夫、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右丞、护军」,追封「谯郡伯」,子孙世袭指挥佥事。遣内使及礼部主事护丧,给明器还葬盱眙,祭以少牢,仍以布米给其家。 |
20 | ○甲子,遣官祭马祖、先牧、马社、马步之神。 |
21 | ○乙丑,诏太常司「凡祭配享之位,不用祝文,不别奏乐」。 |
22 | ○丙寅,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 |
23 | ○丁卯,命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 |
24 | ○先是,宝源局所铸新钱皆铸「京」字于其背,其后多不铸,民间以二等大钱无「京」字者不行使,故命改铸为小钱以使之。 |
25 | ○戊辰,诏免太平、镇江今年田租。 |
26 | ○己巳,朝日。 |
27 | ○以燕府左相淮安侯华云龙兼北平行省参政,左傅高显兼大兴左卫指挥使,并给兼官之俸。 |
28 | ○奉先殿成。殿建于宫门内之东南向,正殿五间,深二丈五尺,前为轩五间,深一丈二尺五寸。遂命礼部制四代帝后神位、衣冠,并定诸祭仪物及常用祝文。 |
29 | 于是,礼部定议: |
30 | 每日朝、晡,上及皇太子诸王二朝,皇后率妃嫔日进膳盖。 |
31 | 每月朔荐新,正月:用韭荠、生菜、鸭子、鸡子。 |
32 | 二月:水芹、芦菜、蒌蒿、子鹅。 |
33 | 三月:新茶、笋、鲤鱼。 |
34 | 四月:杏、梅、樱桃、黄瓜、彘雉。 |
35 | 五月:来禽、茄子、桃、李、大麦、小麦、嫩鸡。 |
36 | 六月:莲子、西瓜、甜瓜、冬瓜。 |
37 | 七月:梨、枣、菱花、蒲萄。 |
38 | 八月:新米、粟、穄、藕、芋、茭白、嫩()、鳜鱼。 |
39 | 九月:栗子、橙、小红豆、鳊鱼。 |
40 | 十月:山药、柑橘、兔。 |
41 | 十一月:荞麦、甘蔗、鹿、獐、鹰。 |
42 | 十二月:菠菜、芥菜、白鱼、鲫鱼。 |
43 | 其品物,太常司官每月奏闻,送光禄寺。供荐献新,则凡遇时新品物,太常亦每月奏闻,送光禄寺供献。 |
44 | 其常用祝文,正旦,曰:正旦之吉,万象维新,追念恩德,不胜感慕,谨具牲醴庶品恭率眷属诣庙献祭。 |
45 | 十月朔,则曰:时维孟冬,气候初寒…… |
46 | 冬至,则曰:冬至令节,阳气初生…… |
47 | 上元、清明、端阳、中元、重阳等节,则曰:时维某节,礼严常祀…… |
48 | 馀并同前。 |
49 | 圣寿日,祝曰: |
50 | 时在季秋十有八日,实元璋戊辰年初生之辰,荷祖宗积德,阴骘悠久,福垂后世,以致国家兴隆。今当此日,谨具牲醴庶品恭率眷属诣庙献祭。 |
51 | 其仁祖庙,正旦、十月朔、冬至、上元、清明、端阳、中元、重阳等节,改「追念恩德,不胜感慕」为「追念劬劳,昊天罔极」。 |
52 | 其圣寿日,祝曰: |
53 | 时在季秋十有八日,实元璋戊辰年初生之辰,荷修阴骘,福垂于我,以致家国兴隆。今当此日,追念劬劳,昊天罔极,谨具牲醴庶品恭率眷属诣庙献祭。 |
54 | 上皆从之。 |
55 | ○辛未,赐在京军士四万三千二百馀人,钱各三千六百文。 |
56 | ○命工部遣官往广东买耕牛以给中原屯种之民。 |
57 | ○河州卫指挥同知何锁南普等辞归,诏赐何锁南普文绮二十匹,汪家奴一十五匹,以下官属各一十五匹。既而,上复以何锁南普等识达天命,自远来朝,加赐何锁南普文绮十匹,汪家奴八匹,官属人一匹。 |
58 | ○壬申,诏免宁国府今年田租。 |
59 | ○中书省奏会试中式举人俞友仁等一百二十名。 |
60 | ○上将幸临濠,谕中书省臣:「制奉先殿四代帝后神主,及龛湏精致,朕还日视其成。」 |
61 | 礼部遂奏:「神主之制,高一尺二寸,阔四寸,趺高二寸,用木为之,饰以金,镂以青字。神龛高二尺,阔二尺,趺高四寸,朱漆镂金龙凤花板,开二窗,饰红纱,侧用金铜环,内织金文绮为藉。」从之。 |
62 | ○癸酉,中书省奏:「各处都指挥使司统属诸卫,凡有军官、军人词讼,宜设断事司以理之。断事一人,正六品,副断事一人,正七品。」从之。 |
63 | ○户部定淮、浙、山东中盐之例,皆以一引为率。商人输米,临濠府仓:淮盐五石、浙盐四石。陈桥仓:淮盐二石五斗,浙盐二石。襄阳府仓:淮盐二石五斗,浙盐一石五斗。安陆府仓:淮盐四石,浙盐三石五斗。辰州府、永州府及峡州仓:淮盐三石五斗,浙盐二石五斗。荆州府仓:淮盐四石五斗,浙盐四石。归州仓:淮盐二石,浙盐一石二斗。大同府仓:淮盐一石,浙盐八斗。太原府仓:淮盐一石三斗,浙盐一石。孟津县仓:淮盐一石五斗,浙盐一石二斗。北平府仓:淮盐一石八斗,浙盐一石五斗,山东盐二石三斗。河南府仓:淮盐一石五斗,浙盐一石二斗。西安府仓:淮盐一石三斗,浙盐一石。陈州仓:淮盐三石,浙盐二石。北通州仓:淮盐二石,浙盐一石八斗,山东盐二石五斗。 |
64 | ○湖广沣州慈利县奏「户口为蛮贼剽掠流亡者众,田多荒芜」,诏免洪武三年田租千四百七十馀石。 |
65 | ○上谓中书省臣曰:「临濠为朕兴亡之地,今置中都,宜以傍近州县通水路漕运者隶之。」 |
66 | 于是,省臣议以寿、邳、徐、宿、颍、息、光、六安、信阳九州五河,怀远、中立、定远、蒙城、霍丘、英山、宿迁、睢宁、砀山、灵壁、颖上、泰和、固始、光、山、丰、沛、萧一十八县,悉隶中都。 |
67 | ○甲戌,上如临濠。 |
68 | ○壬午,上还京师。 |
69 | ○京师火,燔军民庐舍。 |
70 | ○故元辽阳行省平章刘益以辽东州郡地图并藉其兵马钱粮之数遣右丞董遵、佥院杨贤奉表来降,其辞曰:「圣明启祚,实千载之遭逢,遐迩倾心,岂一夫之抗越?遒改途而易辙,愿效顺以投诚。伏念臣叨守边疆,忝分戎阃,天运既去,人力难为,国破家亡,顾孤忠之何托?势穷力屈,惟有德之是归。兹盖伏遇皇帝陛下,道合乾坤,量包宇宙,阳春弘被于幽谷,大明下烛于覆盆。诏谕下颁,恩威旁达,臣等既荷湔涤,无任欢欣!谨遣右丞董遒、佥院杨贤航海以朝天,望风而投款,休兵待命,希洞鉴于愚,()卖剑买牛,乞放归于田里!」 |
71 | 上览表,嘉其诚,诏置辽东卫指挥使司,以益为指挥同知,诏曰:「曩因元政不纲,群雄角逐,朕起布衣,提三尺剑,命我中国英豪削平僭乱,抚恤黔黎。逾二十年,天下已定,中原无兵革之虞。间者命将出师,东征西伐,摧强抚顺,惟欲薄海内外咸底治安。于是,识时务者率众来归,共成大业。前辽阳行省平章刘益,能审察时机,推诚归朕,以辽东州郡地图遣右丞董遒等奉表朝献,朕甚嘉焉,虽汉窦融何专前美?今特置辽东卫指挥使司,授尔益同知指挥事,尔其恪遒朕意,固保辽民以屏卫疆图,则亦有无穷之誉。」 |
72 | ○是月,潞州卒李海舍等结众谋叛,事觉,捕斩之。 |
73 | 大明太祖圣神文武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高皇帝实录卷之六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