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夷部乐 |
2 | 《周礼》:韎师掌教韎乐,祭祀则帅其属而舞之 |
3 | 「凡舞夷乐皆门外为之。」。大飨亦如之。旄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 |
4 | 「散乐,以其不官之员内谓之为散。黄门倡者,汉倡优之人,亦非官乐之内。 |
5 | 凡四方之以舞仕者属焉。 |
6 | 娄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龠而歌之。燕亦如之。 |
7 | 《白虎通》云:乐元语曰:「东夷之乐曰《朝离》,万物微离地而生。乐持矛舞,助时生也。南夷之乐曰《南》。南,任也,任养万物。乐持羽舞,助时养也。西夷乐曰《味》。味,昧也,万物衰老,取晦昧之义也。乐持戟舞,助时养也。北夷乐曰《禁》,言万物禁藏。乐持干舞,助时藏也。」又曰:「先王推行道德,和调阴阳,覆被夷狄,故制夷乐。何不制夷礼?礼者,身当履而行之,夷狄不能行礼也。」 |
8 | 陈氏《乐书》曰:「诗者民之情性,歌者民之欢心,是歌始于诗而乐又始于歌。凡此内自中国,外暨四夷,其风声气俗,虽因水土不同,至于所以为情性,为欢心,未始少异也。古人之于禽类,一载好其音,犹且取之,况夷歌乎?故《周官》:『娄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祭祀,则龠而歌之。燕亦如之。』盖四夷之民,异音而同歌,先王祭祀燕飨必用之者,以其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服而役之,得其欢心,使鼓舞焉,以承祭祀,供飨燕,君子之所乐故也。 |
9 | 《传》曰:『王者必作四夷之乐,一天下也。』其此之谓乎!然王者制夷狄乐,不制夷狄礼,何也?乐:者远近所同,礼、者异制而已。故制其乐,不制其礼,恐其不能从中国礼故也。岂非五方之民皆有性不可推移然邪?臣观契丹视他戎狄最为强桀,然所用声曲,皆窃取中国之伎,但不能和阐婉谐,弹丝ㄓ管,趋于成音而已。耻其本俗所玩,禁止不传,而中国第其蕃歌与舞。其制:小横笛一,拍鼓一,拍板一,歌者一二人和之,其声喽离促迫,舞者假面,为胡人衣服,皆效之,军中多尚此伎。太宗雍熙中,恶其乱华乐也,诏天下禁止焉,可谓甚盛之举矣。然今天下部落,效为此伎者甚众。非特无知之民为之,往往士大夫之家亦喜为之。诚推太宗禁止之制,凡朝廷作夷乐,特施于国门之外,以乐蕃使可也。茍用之燕飨,非所以示天下移风俗之意也。」 |
10 | △东夷 |
11 | 高丽 其国乐工人紫罗帽,饰以鸟羽,黄大袖,紫罗带,大口,赤皮靴,五色糸舀绳。舞者四人,椎髻于后,有绛抹额,饰以金铛。二人黄裙襦,赤黄;二人赤黄裙,襦。极长其袖,乌皮靴,双双并立而舞。隋唐九部乐有高丽伎。唐武后时,尚馀二十五曲。贞元末,唯能集一曲。衣服亦浸衰败,失其本风。傀儡并越调夷宾曲,李破高丽所进也。 |
12 | 宋乾德四年,镇州进伶官二十八人,善习高丽部乐,赐衣服银带,遣归本道。元丰闲,来臣求中国乐工教之。今之乐,大抵中国制。中国使至,尝出家乐以侑酒。 |
13 | 百济 其国之乐,有鼓、角、箜篌、筝、竽、篪、笛之乐,投壶、围、樗蒲、握塑、弄珠之戏。宋朝初得之,至后魏太武灭北燕,亦得之而未具。周武灭齐,威振海外,二国各献其乐,周人列于乐部,谓之国伎。隋文平陈,并与《文康礼毕》而得之。唐贞观中,尝灭百济国,尽得其乐。至中宗时,工人亡散。开元中,岐王范为太常卿,复奏置之。其器有筝、笛、桃皮篥、箜篌,其歌曲入般涉调,唐英公将薛仁贵破其国,得而进之也,歌者有五种焉。其舞用二人,紫大袖裙襦,章甫冠,皮履。章甫,商冠也,而东夷服之,岂亦得其遗制欤!古人尝谓礼失求诸夷,信矣。 |
14 | 水岁貊 常以岁十月祭天,昼夜饮酒歌舞,名为「舞天」,其作乐,大抵与夫馀国同,特所用月异耳。 |
15 | 三韩 其俗信鬼神,常以五月祭之。昼夜群饮,鼓瑟歌舞,踏地为节。十月农功毕亦如之。马韩国:常以五月下田种,毕功,因祭鬼神,昼夜聚饮歌舞,数十人蹋地低昂,以手足相应为节,有类铎舞。农功毕亦如之。 |
16 | 夫馀 以腊月祭天,大会连日,饮食歌舞,名曰「迎鼓」。行人无昼夜,好歌吟,音声不绝。 |
17 | 新罗 每岁八月十五日设乐,令群官射,赏以马布。唐贞观中,遣使献女乐二人。 |
18 | 倭国 其乐有五弦、琴、笛。每至正月一日,必射戏饮酒为乐。隋大业中,尝遣裴世清使其国,其王设仪仗,鼓角歌舞迎之。 |
19 | 日本 自唐以来,屡遣贡使。三月三日,有桃花曲水宴,八月十五日放生会,呈百戏。其乐有中国、高丽二部,歌词虽甚雕刻而肤浅。 |
20 | 勿吉 隋开皇中遣使朝贡,文帝厚劳宴之,率皆起舞,曲折多斗容。 |
21 | △西戎 |
22 | 高昌 西魏与高昌通,始有《高昌部》之乐,以备宴飨。隋开皇中,尝来献《圣明乐曲》。唐太宗伐其国,尽得其乐。其器有竖箜篌、琵琶、五弦、笙、笛、箫、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鼓、铜钹、具等十五种为一部。工二十人,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红抹额。 |
23 | 龟兹 自吕光灭龟兹,因得其声。吕氏亡,其乐分散。后魏平中原,复获之,其声后多变易。至隋,有《西国龟兹》、《齐朝龟兹》、《土龟兹》等,凡三部。 |
24 | 开皇中,列于七部乐,其器大盛于闾。唐以为十部燕乐,奏安息乐以下雷大鼓,用龟兹乐,尤盛于开元之时,曹婆罗门累代传其素业。大和初,有米未稼、米万手追。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袖,绯布。舞者四人,红抹额,绯袄,白帑,乌皮靴,其舞曲有《小天》、《疏勒盐》焉。 |
25 | 疏勒 其乐有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箫、篥、答腊鼓、羯鼓、提鼓、鸡娄鼓十种为一部。工十二人,歌曲有《亢利死让乐》,舞曲有《远服》,解曲有《盐曲》。盖起自后魏平冯氏通西域时。隋唐以备燕乐部。乐工人皂丝布白头巾,袍锦衣票,白丝布。舞人,白袄,锦袖,赤皮靴,赤皮带。曲调有《昔昔盐》、《一台盐》之类。 |
26 | 容斋洪氏《随笔》曰:「薛道衡『空梁落燕泥』之句,其诗曰《昔昔盐》,凡十韵。唐赵嘏广之为二十章。按:《乐苑》以为羽调曲。《元怪录》载,三娘工唱《阿鹊盐》。又有《突厥盐》、《黄帝盐》、《白鸽盐》、《神雀盐》、《疏勒盐》。《满座盐》、《归国盐》。唐诗:『媚赖吴娘唱是盐』,『更奏新声《刮骨盐》』。然则歌诗谓之『盐』者,如吟、行、曲、引之类云。今南岳庙献神乐曲,有《黄帝盐》,而俗传以为『黄帝炎』,《长河志》从而书之,盖不考也。」 |
27 | 康国 其乐器有长笛、正鼓、和鼓、铜钹四种为一部。工七人,歌曲有《戢殿农和》,舞曲有《贺兰钵鼻始》、《末奚波地》、《农慧钵鼻始》、《前拔地慧地》等四曲,盖自周闵帝聘北狄女为后,获西戎伎乐也。隋、唐以备燕乐部。 |
28 | 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绯丝布袍、锦领。舞二人,绯袄、锦领袖、绿绫裆、赤皮靴、白帑。舞急转如风,俗谓之胡旋。 |
29 | 安国 其乐器有箜篌、琵琶、五弦、笛、箫、双篥、正鼓、和鼓、铜钹、歌箫、小篥、桃皮篥、腰鼓、齐鼓、檐鼓、具等十四种为一部。工十八人,歌曲有《附茎单时》、《歌芝栖》,舞曲有《末奚舞芝栖》,解曲有《居互》。 |
30 | 后魏平冯氏通西域,得其伎,隋唐以备燕乐部。乐工人皂丝布头巾,锦衣票领,紫袖。舞二人,紫袄,白帑,赤皮靴。 |
31 | 乞寒 本西国外蕃唐国之乐,其乐器有大鼓、小鼓、琵琶、五弦、箜篌、笛。 |
32 | 其乐大抵以十一月惈露形体,浇灌衢路,鼓舞跳跃而索寒也。 |
33 | 唐神龙时,并州清源令吕元泰上书曰:「《洪范》、《庶徵》、谋时寒若。 |
34 | 《礼》曰:秋行夏令,寒暑不节,阴阳不调,政令之失,休咎之应,君臣所感。 |
35 | 君能谋事则时寒顺之,何必效胡俗而乞索哉!」先天二年,中书令张说谏曰:「乞寒、泼胡,未闻典故,裸体跳足,盛德何观。挥水投泥,失容滋甚。法殊鲁礼,亵比齐优。恐非干羽柔远之义,樽俎折冲之道。愿择刍言,特罢此戏。」至开元元年十二月敕:「腊月乞寒,外蕃所出,渐浸成俗,因循已久。自今以后,无问蕃汉,即宜禁断。」 |
36 | 西凉 晋末,中原丧乱,张轨据有河西,苻秦通凉州,旋复隔绝。其乐具钟磬,盖凉人所传中国旧乐,杂以羌胡之声也。自后魏传隋及唐,以备燕乐部。乐工平巾帻,绯褶。方舞四人,假髻,玉支钗,紫丝布褶,白大,五彩接袖,乌皮靴。白舞一人,史不载其服色。其器有编钟、编磬、琵琶、五弦、竖箜篌、卧箜篌、筝、筑、笙、箫、竽、大小篥、竖笛、横吹、腰鼓、齐鼓、檐鼓、铜钹、贝,为一部,工二十七人。其歌曲谓之《凉州》,又谓之《新凉州》,皆入婆陀调中,西凉府都督郭知运等所进也。唐坐、立二部,惟《庆善乐》独用西凉,故明皇尝命红桃歌《凉州》,谓其词贵妃所制,岂贵妃制之,知运进之邪?凉州进新曲,明皇命诸王于便殿观之。曲终,诸王皆称万岁,独宁王不贺。明皇询其故,宁王曰:「夫曲者,始于宫,散于商,成于角、徵、羽。臣见此曲宫离而少微,商乱而加暴。宫者,君也;商者,臣也。宫不胜则君体卑,商有馀则臣事僭。臣恐异日臣下有悖乱之事,陛下有播越之祸,兆于斯曲矣。」洎禄山南犯,明皇西幸,始知宁王善音,而胡音适以乱华也。可不戒哉! |
37 | 天竺 其乐器有凤首箜篌、琵琶、五弦、横笛、铜鼓、毛员鼓、都昙鼓、铜钹、具等九种,为一部,工十二人。歌曲有《沙石︹》,舞曲有《朝天曲》。盖自张重华据有凉州,重译来贡男伎者也。其后国子为沙门来游,又传其方音。汉安帝时,天竺献伎,能自断手足,刳肠胃。唐高宗恶其惊俗,敕西域关津,不令入中国,亦一时英断也。乐工人皂丝布头巾,白练襦,紫绫,绯帔。舞二人,辫,朝霞袈裟,行缠,碧麻鞋。其舞曲有《小朝天》。南蛮、北狄之俗,皆随际断。今舞者咸用绳维首,反约杪,内于绳下,此其本也。 |
38 | 大宛 其国多善马,马汗血,其先天马种。其马有肉角数寸,或解人语言,及知音乐,其舞与鼓节相应。观马如此,其乐可知矣。 |
39 | 吐蕃 其俗以麦熟为岁首。围六博,吹蠡鸣鼓,以为戏乐。 |
40 | 于阗 其俗以十二月一日肆筵设席,拍手拨胡琴唱歌,故隋代胡部舞曲,亦有于阗佛曲焉。宋开宝中,有僧吉祥,以其国王书来上,自言破疏勒国得舞象一,欲以为贡,诏从焉。 |
41 | 拂 其国每岁蒲桃熟时,造酒肆筵,弹胡琴,打偏鼓,拍手歌舞,以为乐焉。 |
42 | △南蛮 |
43 | 九真徼外蛮 其俗尚铜鼓,以高大为贵,方其初成,招致同类饮食,用金银钗击之。 |
44 | 扶南 隋炀帝平林邑,获扶南工人及其匏琴,朴陋不可用,但以天竺乐转写其声而不齿乐部。 |
45 | 赤土 扶南之别种。隋大业中,遣常骏等使其国,其王遣婆罗门鸠摩罗以舶三十艘吹螺击鼓以迓之。及使至,女乐迭奏,并用天竺乐。 |
46 | 婆利国 梁天监中,遣使通朝贡,其王姓陈矫如,出则以象驾舆,施羽盖珠帘,其导从吹螺击鼓以为乐。 |
47 | 林邑 其乐有琴、笛、琵琶、五弦,颇同中国制度。至于击鼓以警众,吹蠡以即戎,此其异也。南蛮之乐,多击鼓吹螺。 |
48 | 附国 在蜀郡西北。其国俗好歌舞,其乐器则鼓簧吹长笛,有死者则子孙带剑杀鬼报冤焉。 |
49 | 哥罗国 汉时闻于中国。其音乐有琵琶、横笛、铜钹、铁鼓。 |
50 | 婆 其乐有横笛、鼓板,亦能舞。 |
51 | 三佛齐 其乐有小琴、小鼓,昆仑奴,踏曲为乐。 |
52 | 占城 其俗四月有游船之戏,七月集民作歌禳灾,答谢天道。其乐器有胡琴、笛鼓、大鼓。 |
53 | 其俗击鼓、铜锣,以祀神。宋至道中来朝,太宗令作本国歌舞,一人吹瓢笙如蚊蚋声。良久,十数辈连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询其名则曰《水曲》也。 |
54 | 张蕃 其王每岁正月一日、七月一日公衙会诸蕃饮宴,亦动蕃乐。上户女出嫁,亦用铜鼓、铜锣焉。 |
55 | 龙蕃 其俗凡遇四序称贺作乐,击大鼓,吹长笛,批管秘律,杖鼓。其乐曲有《贺圣朝》、《天下乐》、《应天长》。至于有物故者,雷吉天鼓,或唱挽歌焉。 |
56 | 石蕃 其俗每遇四季节序,会官属宴乐。其乐器有琵琶、篥、大鼓。其曲各有《愿天长》、《感天恩》、《感皇恩》、《天下乐》云。 |
57 | 罗蕃 其王每日授衙。凡遇祭飨,管设只于平川坡野闲。其作乐不过鸣大鼓,吹葫芦笙,乐人踏舞而已。 |
58 | 拈国 汉安帝时,来献乐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马头,大会作之于庭。谏议大夫陈禅曰:「帝王之庭,不宜作夷狄之技。」 |
59 | 南诏 唐贞元中,南诏异牟寻作《奉圣乐舞》,因西川押南八国使韦皋以进,上御麟德殿阅之,是不知古夷乐作于国门右辟之义也。南诏调《奉圣乐曲》用黄锺之均,舞六成,舞伎六十四人,赞引二人,序曲二十八叠,执羽而舞「南诏奉圣乐」字,曲将终,雷鼓作于四隅,舞者皆拜,金声作而起,执羽稽首,以象朝觐。每拜跪,节以钲鼓。又为五均:一曰黄锺,宫之宫;二曰太蔟,商之宫;三曰姑洗,角之宫;四曰林锺,徵之宫;五曰南吕,羽之宫。其文义繁杂,不足复纪。德宗既阅于麟德殿,以授太常工人。自是殿庭宴则立奏,宫中则坐奏。有坐部伎、立部伎。 |
60 | 扶娄 周成王之时,南垂之南有扶娄国,或于掌中备百兽之乐,宛转屈曲于指闲,人形长数分,神怪歙忽,莫可名状。后世乐府,犹存此伎。其歌舞之类,不可得而知。 |
61 | 渤泥 其国人宴会聚乐,必坎鼓,吹笛,击钹,批掌歌舞以为乐。 |
62 | 弥臣 边海之国。其主以木栅居海际水中,百姓皆楼居,俗好音乐,楼两端各置鼓,饮酒即击之,男女携手楼中,踏舞为乐。在永昌城之西南。 |
63 | 古奴 其俗昼夜作市舟中,皆鸣鼓吹角以为乐。其衣被颇类中国。 |
64 | 白狼 东汉明帝永平中,宋辅为益州刺史,移檄西南夷,喻以圣德。白狼王唐等百馀国重译来庭,有歌诗三章,辅所献也,《东观汉记》备载其词及夷人本语,皆重译训诂为华言,使览晓焉。 |
65 | 大食麻罗拔 其俗,每年以二月为岁首,歌者多以胡琴,吹笛,鸣小鼓,舞唱拍。 |
66 | 骠国 唐贞元中,重译来朝,献乐凡一十曲,工三十五人。其国与天竺相近,故乐多演释氏经论之词。每为曲,皆齐声唱,各以两齐敛为赴节之状,一低一仰,未尝不相对,有类中国《柘枝舞》焉。 |
67 | 獠蛮 獠盖蛮之别种。其王各有鼓角一双,使子弟自吹击之,多执矛,用竹为簧,群聚鼓之,以为音节。 |
68 | 邈黎 其民俗七日一次礼佛作乐,动胡琴,打鼓子饮宴以为节序。 |
69 | 陈氏《乐书》曰:「乐有歌,歌有曲,曲有调,故宫调胡名婆陀力调,又名道调,婆罗门曰阿修罗声也。商调胡名大乞食调,又名越调,又名双调,婆罗门曰帝释声也。角调胡名涉折调,又名阿谋调,婆罗门曰大辩天声也。徵调胡名婆腊调,婆罗门曰舟阜罗延天声也。羽调胡名般涉调,又名平调移风,婆罗门曰梵天声也。变宫调胡名阿诡调也。李唐乐府曲调,有普光佛曲、弥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威德佛曲、如来藏佛曲、药师琉璃光佛曲、无威感德佛曲、龟兹佛曲、并入婆陀调也。释迦牟尼佛曲、宝花步佛曲、观法会佛曲、帝释幢佛曲、妙花佛曲、无光意佛曲、阿弥陀佛曲、烧香佛曲、十地佛曲,并入乞食调也。大妙至极曲、解曲,并入越调也。摩尼佛曲,入双调也。苏密七俱陀佛曲、日光腾佛曲、入商调也。邪勒佛曲、入徵调也。观音佛曲、永宁佛曲、文德佛曲,婆罗树佛曲,入羽调也。迁星佛曲,入般涉调也。提梵入移风调也。」 |
70 | △北狄 |
71 | 北狄之乐,本马上乐。自汉以来,总归鼓吹署。后魏乐府始有北歌。史所谓《真人代歌》是也。都代时,命掖庭宫人晨夕歌之。用隋代与西凉乐杂奏。当时存者五十三章,其名可解者六章而已。《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钜鹿公主》、《白净王太子》、《企喻》是也。梁乐府鼓吹,又有《太白净皇太子》、《小白净皇太子》、《企喻》等曲。隋鼓吹有《白净王太子曲》,与北歌校之,其音皆异,岂皆传闻不同邪?西凉节度盖嘉运所进《北庭伊州》,亦北歌之一也。唐开元中,歌工长孙元忠之祖,尝授北歌于侯将军贵昌。贞观中,诏贵昌以其声教乐府,能译者亦不能通知其词,盖年岁久远,失其真矣。岂非荀卿所谓节奏久而绝者乎? |
72 | 大辽 有八部。其渤海俗,每岁时聚会作乐,先命善歌舞者数辈前行,士女随之,更相唱和,回旋宛转,号曰踏金追焉。宋太宗雍熙四年,帝以北戎侵轶,恶军中习蕃歌以杂华乐,诏诸道禁止之。至道元年,定州言新罗设番人二十人,自契丹亡归,传送阙下。帝召见便殿,皆手持大螺如五升器,称在契丹十一年,教令学吹此者凡五十辈,帝令吹之,声重浊奋厉,大率如角,问其曲,云单于。 |
73 | 并赐衣服缗钱,隶军籍。 |
74 | 鲜卑 周隋世,北歌与西凉乐杂奏,其不可解者,多可汗之辞,是燕、魏之际鲜卑歌也。后世惟琴曲传胡笳声云。 |
75 | 陈氏《乐书》曰:「隋大业中,备作六代之乐,华夷交错,其器千百,炀帝分为九部,以汉乐坐部为首,外以陈国乐舞《玉树后庭花》也。西凉与清乐并龟兹、五天竺国之乐,并合佛曲、法曲也。安国、百济、南蛮、东夷之乐,并合野音之曲、胡旋之舞也。《乐苑》又以《清乐》、《西凉》、《龟兹》、《天竺》、《康国》、《疏勒》、《安国》、《高丽》、《礼毕》为九部,必当损益不同,始末异制,不可得而知也。观开皇中颜之推上言『今太常雅乐,尽用胡声,请凭梁国旧事,考寻古曲』。高祖曰『梁,亡国之音,奈何遣我用邪!』由此观之,隋唐之乐,虽有雅、胡、俗三者之别,实不离胡声也。历代沿袭,其失如此。圣朝宜讲制作,削去而正之,实万世利也。」 |
76 | 按:《明堂位》言:「昧,东夷之乐也;任,南蛮之乐也。」《周礼》: |
77 | 「韎师掌教韎乐。」韎即昧也。独西戎、北狄之乐不见于经。岂周之兴也肇于西北,而化行及于东南,故必俟东夷、南蛮之乐尽入于王府,然后足以言声教之远被邪?然观隋唐所谓燕乐,则西戎之乐居其大半。郑夹水祭以为雅、颂亦自西周始。凡清乐妙舞,未有不自西出者。八音之音以金为主,五方之乐惟西是承。虽曰人为,亦莫非禀五行之精气而然,是固一说也。愚又以为自晋氏南迁之后,戎狄乱华,如苻氏出于氐,姚氏出于羌,皆西戎也。亦既奄有中原,而以议礼制度自诡,及张氏据河右,独能得华夏之旧音,继以吕光、秃、沮渠之属,又皆西戎也。盖华夏之乐流入于西戎,西戎之乐混入于华夏,自此始矣。隋既混一,合南北之乐而为七部伎,所谓《清商三调》者,本中华之乐,晋室播迁,而入于凉州。张氏亡而入于秦,姚氏亡而入于江南,陈亡而复入北。其转折如此,则其初固本不出于西戎也。 |
78 | ○彻乐 |
79 | 《周官·大司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 |
80 | 大怪异灾,谓天地奇变,若星辰奔及震裂为害者。去乐,藏之也。《春秋传》曰:「壬午犹绎,《万》入去。」万,言入,则去者不入,藏之可知。傀,刘,九靡反,旧音怪。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 |
81 | 鲁宣公八年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仲遂卒于垂。壬午,犹绎,《万》入去 |
82 | 鲁人知卿佐之丧不宜作乐,而不知废绎,故内舞去,恶其声闻。仲尼曰: |
83 | 「非礼也,卿卒不绎。」昭公十五年二月癸酉,有事于武宫,入。叔弓卒,去乐卒事,礼也。 |
84 | 晋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饮酒,师旷、李调侍,鼓钟。杜蒉自外来,闻钟声,曰:「安在?」《燕礼》曰:「在寝。」杜蒉入寝,历阶而升,酌曰:「旷饮斯!」又酌曰: |
85 | 「调饮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饮之,降,趋而出。平公呼而进之,曰:「蒉!曩者,尔心或开予,是以不与尔言。尔饮旷,何也?曰:」子卯不乐。知悼子在堂,斯其为子卯也,大矣。旷也,太师也。不以诏,是以饮之也。」「尔饮调,何也?」曰:「调也,君之亵臣也。为一饮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饮之也。」「尔饮,何也?」曰:「蒉也,宰夫也,非刀七是供,又敢与知防,是以饮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过焉,酌而饮寡人。」杜蒉洗而扬觯。公谓侍者曰:「如我死,则必毋废斯爵也。」至于今,既毕献,斯扬觯,谓之「杜举」。 |
86 | 《左传》:「晋荀盈如齐逆女,还,六月,卒于戏阳,殡于绛,未葬,晋侯饮酒,膳宰屠蒯趋入,请佐公使尊,许之,而遂酌以饮工,曰:『女为君耳,将司聪也。辰在子卯,谓之疾日。君彻宴乐,学人舍业,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谓股肱。股肱或亏,何痛如之!女弗闻而乐,是不聪也。』又饮外嬖嬖叔曰: |
87 | 『汝为君目,将司明也。服以旌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今君之容,非其物也,而女不见,是不明也。』亦自饮也,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言以出令,臣实司味。二御失官,而君弗命,臣之罪也。』公说,彻酒。」 |
88 | 《曲礼》:君无故玉不去身,大夫无故不彻县,士无故不彻琴瑟。 |
89 | 陈氏《乐书》曰:「父有服,宫中子不与于乐;母有服,声闻焉,不举乐;妻有服,不举乐于其侧。大功将至,辟琴瑟;小功至,不绝乐。盖乐不止于琴瑟,而琴瑟特常御者而已。《曲礼》曰:『君子无故不彻琴瑟』。大功之亲有服,其将至,则为有故矣,虽辟琴瑟可也。未至,则不必辟矣。小功之亲有服,虽至,不绝乐。其将至,又可知矣。若夫于已有小功之丧,议而及乐,又礼之所弃也。」 |
90 | 又曰:「鲁人朝祥而暮歌,孔子以为逾月,则其善也。孟献子示覃悬而不乐,孔子以为加于人一等矣。盖朝祥暮歌者,于礼为不及,故必逾月然后善。示覃架而不乐者,于礼为过,故不谓之知礼,特谓之加于人一等而已。祥而缟是月,示覃徙月乐,然则祥而外无哭者,示覃而内无哭者,非乐当作之时也。祥而逾月,示覃而徙月,乐作之时也。祥示覃而乐作,岂先王因人情而为之节文邪?」 |
91 | 后汉仲长统论散斋可宴乐。御史大夫郗虑奏改国家斋日从古制,诸祭祀皆十日,致斋七日,散斋三日。致斋、散斋之日内,有嘉庆之事,或言可贺会宴乐,或言不可。尚书令荀与台郎董遇议曰:「《礼志》云:『三日斋,一日用之,犹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又云:『君致斋于外,夫人致斋于内。』散斋则是事之渐,然则散斋未绝外内与宴乐之事。今一岁之内,大小祭祀,斋将三百日,如此,无复用乐之时。古今之制,当各从所宜。若外张多日,而内实犯礼,乃所以废斋也。散斋宜从得会宴乐。」 |
92 | 晋有司下太常曰:「朝廷遏密则素会。」时云「应悬而不乐」。博士孔恢议曰:「素会宜彻悬。设乐为作,不作则不宜悬也。孟献子悬,自是应作而不作耳。 |
93 | 故夫子曰『加于人一等』,非为不应作而应悬也。国哀尚近,诸金石不可陈于庭也。」于时不从恢议,正朝自悬而不作。 |
94 | 徐广论曰:「魏武以正月崩,魏文以其年七月设伎乐百戏,是则魏不以丧废乐也。晋武以来,国有大丧,辄废乐三年。惠帝太安元年,太子丧未除,及元会亦废乐。穆帝永和中,为中原山陵未修复,频年元会废乐。是时太后临朝,后父褚裒薨,元会又废乐。孝武太元六年,为皇后王氏丧,亦废乐。孝武崩,太傅录尚书会稽王道子议,山陵之行,通婚嫁不得作乐,以一期为断。」 |
95 | 汉魏故事:将葬,设吉凶卤簿,皆有鼓吹。新礼以礼无吉驾导从之文,臣子不宜释其麻以服元黄,除吉驾卤簿。又,凶事无乐,遏密八音,除凶服之鼓吹。 |
96 | 挚虞以为:「葬有祥车,旷左,则今之容车也。既葬,日中反虞,迎神而还。 |
97 | 《春秋传》:郑大夫公孙虿卒,天子追赐大路,使以行。《士丧礼》,葬有槁车乘车,以载生之服。此皆不唯载柩,兼有吉驾之明文也。既设吉驾,则宜有导从,以平生之容,明不致死之义。臣子麻,不得为身而释,以为君父则无不可。《顾命》之篇,足以明之。宜定新礼,设吉服导从如旧,其凶服鼓吹宜除。」诏从之。 |
98 | 惠帝永宁元年冬,愍怀太子母丧,三年制未终,大司马府参军江统议,二年正会,不宜举乐。引《春秋传》曰「母以子贵」,而儒者谓《传》重非嫡,服同众子。《经》无明据,于义为短。今太子正位东宫,继体承业,监国尝膳,既处其重,无复议其轻制也。二年正会,不宜举乐。 |
99 | 怀帝永嘉元年冬,惠帝三年制未终。司徒左长史江统议,二年正会,不宜作乐,以为:「自古帝王相承,虽生及有异,而受重同礼。《礼》,王侯尊殊,得臣诸父兄弟,故以僖嗣闵。左氏谓之逆祀,虽代变时殊,质文不同,至于受重尊祖敬宗,其义一也。《书》称遏密谅ウ之事,或以麻卒礼,或以心丧终制,故周景王有后嫡子之丧既葬,除服而宴乐。叔向曰:『王宴乐已早。』二年正会,不宜作乐。」 |
100 | 愍帝建兴元年十二月,元帝时为丞相,在建业。主簿熊远议:「以怀帝梓宫未返,正会不宜作乐。谨按:《尚书》尧崩,四海遏密八音。《礼》:凶年,天子彻乐减膳。孝怀皇帝崩于虏廷,梓宫未返,人神同忿,兆庶怨嗟。公与国同体,忧容未歇,如矜黎庶涂炭之困,久废欢悦伎乐之事,谓宜设馔以赐群下而已。」大将军王敦时,南门祭酒范坚白事云:「伏见每元会众乐备奏,倡伎兼作,愚浅多蔽,窃有未安。今国耻未雪,梓宫幽遐,不应备乐。」敦使州府博议,参军周武议云:「礼古今不同,谓宜取则于朝廷。」敦从之。 |
101 | 晋符问章皇后虽哀限未终,后主已入庙,当作乐不?博士徐虔议,引周景王有后嫡子之丧,既葬,除服而宴乐,叔向犹议之,今宜不悬。虔又引《周礼》有忧则弛悬。今天子蒙尘,摄主不宜作乐,但先人血祀不可废耳。鲁庄公主已入庙,闵公二年吉,犹曰未可以吉,是不系于入庙也,谓不宜设乐。 |
102 | 晋征北将军褚裒薨,未葬,太后居丧,符问皇帝元会当作乐不?尚书王彪之议:「今若钟悬鼓吹皆可以作者,其馀羽毛丝竹,奚为废之?窃所未喻。元皇后秋崩,武帝咸宁元年飨万国设乐;恭皇后夏崩,成帝咸康八年飨万国不尽彻乐,未详二帝故事,孰得孰失。且恭皇后崩,垂向周月,朝行权制,六宫焕然,故以即吉经时,虽尊于万国然,于帝为卑,不尽彻乐之诏,或指在于斯也。纵令咸康末不尽彻乐以为合礼,亦非所以证今明喻也。《礼》云:『母有丧,声闻焉则不举乐。』夫人之事亲尊,自王者达于庶人,不以贵贱异礼也。皇太后始居至哀,麻服在躬,号哭无时,钟鼓歌箫之音,实闻于内殿,非《礼》所谓『不举乐』之说。今所欲存者轻,所为废者重,略轻崇重,附礼合情,敦于体训,于是乎在。意如前议,谓应设鼓悬钟而不作。」 |
103 | 晋时,广昌乡君丧,御史中丞熊远表宜废小会。远言:「被符,冬至后小会。 |
104 | 广昌乡君丧殡日浅,《礼》,大夫死,废一时之祭。祭犹可废,况馀事乎?冬至唯宜群下奏贺而己,未宜便小会。」有诏,以远表议示太常贺循,曰:「咸宁二年武皇帝故事,三朝发哀,三日不举乐。今旧事明文,卿详疑处答。」循言: |
105 | 「臣按《礼·杂记》,君于卿大夫,比卒哭不举乐。今虽降而无服,三月之内,犹锡以居,不接吉事,如远所启。咸宁诏书虽不合古义,然随时立宜,以为定制,诚非群下所得诮论。」穆帝升平元年冬至节小会,庐陵公主未葬,符问应作乐不。博士荀讷、曹耽等言,君于大夫,比卒哭不举乐。公主加有骨肉之亲,宜阙乐。太常王彪之引晋武帝诏,应作乐。按武皇诏,三朝举哀者,三旬乃举乐;其一朝举哀者,三日则举乐。太始十年春,长乐长公主薨;太康七年秋,扶风武王薨,武皇并举哀三日而已。中兴以来,更参论不改此制,今小会宜作乐。穆帝纳后用九月九日,是康帝忌月,于时疑不定,下太常。礼官荀讷议称:「《礼》只有忌日,无忌月语。若有忌月,即有忌时、忌岁,益无礼据。」当时从讷所议。 |
106 | 军乐是军容,与常乐不等,谓振作于事无嫌。从之。 |
107 | 唐贞观二十三年,高宗即位,诏:「宜以来年正月二日受朝,其乐悬及享群臣并停。」永徽元年正月,有司言:「依礼,享祀郊庙,并奏宫悬,比停教习,恐致废忘。伏寻故实,汉魏之后,庶事如旧。国之大礼,祠典为先。今既逾年,理宜从吉。若不隶习,即恐不调,诚敬有亏,致招罪责。」并从之。 |
108 | 代宗大历十四年,礼仪使、吏部尚书颜真卿奏「谨按《周礼·大司乐职》云: |
109 | 『诸侯薨,令去乐;大臣死,令弛悬。』郑注云:『去,谓释下也。』且知哀轻者释,哀重者藏。又,晋元后秋崩,武帝咸宁元年飨万国,不设乐。晋博士孔恢议,朝廷遏密,悬而不乐。恢以为:『宜都去悬。设乐为作,不作则不宜悬。国哀尚近,诸金石不可陈于庭。』伏请三年未毕,朝会都不设悬。如有大臣薨殁,则量事轻重,悬而不作。」敕付所司。 |
110 | 宋仁宗嘉佑七年,秘阁校理裴煜奏:「大祠与国忌同者,有司援旧制,礼乐备而不作。忌日必哀,志有所至,其不有乐,宜也。然乐所以降格神,非以适一已之私也。谨按,开元中,礼部建言忌日享庙应用乐。裴宽立议:『庙尊忌卑则作乐,庙卑忌尊则备而不奏。中书令张说以宽议为是。宗庙如此,则天地、日月、社稷之祠用乐明矣。臣以为凡大祠天地、日月、社稷与忌日同者,伏请用乐。 |
111 | 其在庙则如宽之议。所冀略轻存重,不失其称。』下其章,礼官议曰:『《传》称祭天以烟,为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祭地以埋为歆神之始,以血为陈馔之始;宗庙以灌为歆神之始,以腥为陈馔之始。然则天地、宗庙皆以乐为致神之始,故曰『大祭有三始』,谓此也。天地之闲,虚豁而不见其形者,阳也。鬼神居天地之闲,不可以人道接也。声属于阳,故乐之音声号呼召于天地之闲,庶几神明闻之,因而来格。故祭必求诸阳。商人之祭,先奏乐以求神,先求于阳也;次灌地求神于阴,达于渊泉也。周人尚臭,四时之祭,先灌地以求神,先求诸阴也。然则天神、地、人鬼之祀,不可去乐明矣。今七庙连室,难分庙忌之尊卑,欲依唐旧制及国朝故事,庙祭与忌同日,并县而不作,其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作之。 |
112 | 若祠天地、日月、九宫、泰一及蜡百神,并请作乐。社稷以下诸祠,既卑于庙,则乐可不作。」翰林学士王等以为:「社稷,国之所尊,其祠日若与别庙诸后忌同者,伏请亦不去乐。」诏可。 |
113 | 神宗熙宁元年冬至,亲郊在谅ウ内,音乐缘事神皆不可废,于是礼院请郊庙及景灵宫用乐外,卤簿鼓吹及楼前太常、钧容等乐皆备而不作,其警场但鸣金钲鼓角而已。诏可。自后或有故废乐,则用以为例。 |
114 | 高宗绍兴十二年初,上居谅ウ,臣僚有请明堂行礼宜停罢奏乐、受胙等事。 |
115 | 上亟谕礼官详定。太常寺检照景德、熙、丰亲郊典故,除郊庙、景灵宫并合用乐,其卤簿鼓吹及楼前宫架诸军音乐,皆备而不作,每处警场止鸣金钲鼓角而已,即无去奏乐受胙之文。大飨为民祈福,为上帝、宗庙而作乐,礼不敢以卑废尊,《书》敛五福,锡庶民,况《熙宁礼》尤可考。其赦文有曰「六乐备舞,祥祉来臻」是也,然后诏遵旧典行之。其后礼部侍郎施奏:「礼经蕃乐,出于荒政,盖一时以示贬抑,昨内外暂止用乐。今徽考大事既毕,慈宁又已就养,其时节上寿,理宜举乐,一如旧制。」礼部寻言:「太母还宫,国家大庆,四方来贺,自今冬至、元正举行朝贺之礼,依国朝故事,合设大仗及用乐舞等,庶几明天子之尊,旧典不至废坠。」有诏俟来年举行。 |
116 | 孝宗初践大宝,立班设仗于紫宸殿,备陈雅乐,礼官寻请车驾诣太庙亲行朝飨,用登歌金玉大乐及采绘宫架乐舞,其于受终文祖之义有光,而在前朝亦为阙典,独鼓吹乐在仗内,以钦宗丧制而遏音。迨安穆皇后庙,礼部侍郎黄中首言:「国朝故事,神主升,系用鼓吹导引,前至太庙,乃用乐舞行事。宗庙荐享虽可用乐,鼓吹施于道路,情所未安,请备而不作。」续给、舍详议,谓:「荐享宗庙,为祖宗也,故以大包小,则别庙不嫌于用乐。今庙之礼,为安穆而行,岂可与荐享同日语?将来礼谒祖宗诸室,当用乐舞,至别庙奉安,宜停而不用,盖用乐于前殿,是不以钦宗而废祖宗之礼,停乐于别庙,是安穆为钦宗丧礼而屈也。如此,则于礼顺义允。」遂俞其请。既而右正言周操上言:「祖宗前殿,尊无二上。其于用乐,无复有嫌。然用之享庙行礼之日亦可,而用于今日之则不可。盖礼为安穆而设,则其所用乐,是为安穆而用,虽曰停于别庙,而为后用乐之名犹在也。孰若前后殿乐俱不作为尽善尽美无可议哉!」诏从之。 |
117 | 隆兴元年天申节,率群臣诣德寿宫上寿,议者以钦宗服除当举乐,事下礼曹。 |
118 | 黄中复奏曰:「臣事君,犹子事父也。《春秋》,贼未讨不书葬,以明臣子之责,况钦宗实未葬,而可遽作乐乎?」上韪其言,事遂寝。 |
119 |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故事,北使来朝,例锡花宴,如在大祀斋之中,则不用乐,辞见亦然,行之久矣。乾道三年,虏使来朝会庆节上寿,在亲郊散斋之内,陈正献公时以副枢兼参预,请令馆伴以礼谕之。而议者虑生事,多请权用乐者。李文简为吏部郎官,建言:『汉唐祀天地,散斋四日,致斋三日。我艺祖初郊亦然。自崇宁、大观法周礼,分祭天地,故前十日受誓戒。今既合祭,宜复汉唐及本朝旧制,庶几两得。』上颇难之。陈公又奏:『必不得己,则上寿之日设乐,而宣旨罢之。及宴使客,然后复用,庶几事天之诚,得以自尽,而所以礼使人者亦不为薄,自当悦服矣。』上可其奏,且曰:『宴殿虽进御酒,亦毋用乐,唯于使人乃用之耳。』诸公顾以为紫宸上寿,乃使客之礼,固执前议。陈公又不可,独奏言曰:『适奉诏旨,有以见圣学高明,过古帝王远甚!臣敢不奉诏。然犹窃谓更当先令馆伴以初议谕使人,再三不从,乃从今诏,则于礼为尽,而彼亦无词,不可遽鄙夷人而遂自为失礼以徇之也。』蒋子礼犹守前说,陈公争愈力,上顾陈公曰:『可。』即谕阁门行之。陈公退,复为奏曰:『彼初未尝必欲用乐,我乃望风希意,而自欲用之,彼必笑我以敌国之臣,而亏事天之礼,他时轻侮,何所不至?此尤不可不留圣虑。』上嘉纳焉。既而卒诏垂拱上寿止乐,正殿为北使权用。六年,生辰使当辞,复在亲郊散斋之内,赵温叔丞相时以起居舍人为馆伴使,面奏决不可用乐。上然之。十月癸酉,北使辞。先一日,上遣中使谕温叔云:『来日已决意不用乐,万一使人不顺,不知如何结末,请舍人更加思虑,来日五更奏来。』温叔复奏:『殿陛之上,行酒,使人决不能省会。万一省会,亦必不敢不顺。万一不顺,臣恭备员馆伴,当乞直前奏禀。乞宣谕使人,陛下寅畏上天,今既散斋,决不使乐。若使人必欲使乐,乞移此茶酒,就驿中管领。所谓结末,不过如此。」上纳用焉。或谓前郊,虏使之来极恭顺。上喜,思以异礼待之,故叶、魏二相皆主用乐之议。郑景望、刘文潜时为馆职,尝移书政府论之而不听也。至是用赵公之义,始去乐。论者韪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