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 |
简体字版 |
靡 土 亲 自 雍 正 六 年 为 始 解 司 充 饷 | 尘 祗 昌 等 六 府 商 税 文 安 宁 昆 明 等 四 十 七 府 州 悬 | 一 | 永 作 为 定 额 一 丞 题 淮 慎 省 云 南 大 理 楚 雄 曲 潼 冗 | 八 一 | 所 馀 若 干 归 入 正 项 充 饷 嗣 后 即 照 五 年 收 税 之 数 | 年 儒 始 该 府 别 委 能 员 监 收 按 月 儒 收 雠 解 八 年 后 | 交 雍 正 五 年 覆 淮 瞑 省 有 税 之 曲 靖 等 六 府 于 雍 正 五 | 百 两 其 归 正 项 银 万 二 千 两 解 交 司 库 拨 饰 | 规 银 八 千 九 百 两 除 赏 兵 等 费 外 归 正 顼 银 六 千 一 | 共 归 正 项 银 五 千 九 百 两 又 巡 地 卫 门 旧 有 各 府 亲 | 府 额 徵 商 税 著 一 百 两 额 外 馀 剽 银 除 祥 酉 养 廉 炬 |
喜欢我们的网站?请支持我们的发展。 | 网站的设计与内容(c)版权2006-2024。如果您想引用本网站上的内容,请同时加上至本站的链接:https://ctext.org/zhs。请注意:严禁使用自动下载软体下载本网站的大量网页,违者自动封锁,不另行通知。沪ICP备09015720号-3 | 若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此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