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蓝鼎元出身书香世家,其父祖皆是当地有名望的儒士。父亲蓝斌精通理学,但屡科不第;蓝鼎元十岁丧父,家境艰苦,靠母以女红度日。自幼聪颖好学,清康熙末年,蓝鼎元随堂兄南澳总兵
生平
蓝鼎元自幼聪颖,生性好学,勤苦自励。年少名列童子试榜首,颇得当地督学赏识。十七岁时,泛舟游历闽浙、广东沿海,「自谓此行所得者多,人莫能喻也。」从此眼界大开,识见愈增,然时运不济,屡次赴试不第。漳浦知县陈四明邀集知名学者讲学,指导制艺、诗歌、古文等科试之学,至康熙四十二年(1703)拔童子试第一,而为时人所重。先后受知于福建学政沈涵、福建巡抚张伯行,巡抚张伯行称赞蓝鼎元是「经世之良材」。清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蓝鼎元应张伯行之聘,到福州鳌峰书院,担任讲学及与同乡蔡世远共同纂订先儒诸书。两年后,辞聘归家,在家乡教书和著述,因「念祖父母春秋高,母亦渐衰,辞归侍养」。自此,在家闭门苦读十一年。
平台史记
康熙五十七年间(1718年)。其堂兄蓝廷珍升任南澳总兵,便道返乡,论及镇守南澳事宜,蓝鼎元乃上书数千言,直指「南澳一镇,为天南第一重地,是闽、粤两省门户」,「镇南之法,以搜捕贼艘为先」,如果「上偷安则下怠惰,营伍废弛则士卒弱,将帅素尸则盗贼恣」,「愿兄无以开府满盈,……抖擞精神,勤劳哨缉,一洗向来镇弁积玩逡巡畏缩之习」,又于书中条陈七大要务以供参酌。佐幕期间上言南、北路文武驻扎要害,官兵营汛添设更置,台镇不可移澎湖,哨船之舵缭斗椗各兵必不可换,罗汉门、郎娇、槟榔林、阿猴林不可弃等,均受闽浙总督觉罗满保的允行。巨细靡遗,「洞若观火」,令廷珍「大奇之」。
康熙六十年(1721),朱一贵起事反清,蓝廷珍奉令平台,蓝鼎元受邀随行,于是来台参与戎幕。时年四十一岁。留台年馀,蓝廷珍倚为左右手,凡军中往来文书手札,皆出其手;军务备防诸事,无不参与;「出入风涛戎马间,羽檄纷驰,下笔千万言立就」。为治理台湾出谋划策,撰《平台纪略》一卷,又遍历台湾西部各地,熟悉全台地理情形,遂能协助蓝廷珍调度指挥顺畅,料敌如神,迅速平定全台。由于在台期间,于地方利病,无所不用其心,常与廷珍「兄弟相对,竟日念念地方,不知其苦也」,因此蓝廷珍称赞他:「昔范文正公作秀才,以天下为己任,予弟玉霖,其庶几乎!」。
对台贡献
蓝鼎元于经济时务处处留心,不仅竭力主张在半线(今彰化市)以北设县添兵,更主张在竹堑(今新竹市)地区增置兵防,设官治理,他以为「竹堑埔宽长百里,……辟田畴,可得良田数千顷,岁增民榖数十万」;「恢恢郡邑之规模,当半线、淡水之中间,又为往来孔道冲要。即使半线设县,距竹堑尚二百四十里,不二十年,此处又将作县。流移开垦,日增日众;再二十年,淡水八里坌又将作县(置淡水厅)。气运将开,非人力所能过抑,必当因其势而利导之。」所以「大声疾呼,不啻舌敝颖秃」。蓝鼎元精熟台湾历史,入台后全面考察台湾社会、政治、经济、军事的现实和地理、风俗、信仰、教化等等方面的情况。他最早提出了对台湾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台湾走向文治社会的具体措施,即十九事:「信赏罚,惩讼师,除草窃,治客民,禁恶欲,儆吏胥,革规例,崇节俭,正婚嫁,兴学校,修武备,严守御,教树畜,宽租赋,行垦日,复官庄」,其中「恤澎民,抚士番,招生番。」等尤为切中治台时务。
蓝鼎元全面系统提出治理、经营台湾的理论体系,被当时和此后的治台者所借鉴采用。《平台纪略》是蓝鼎元在台一年馀返乡撰写,直到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乾隆还下手谕:「朕披阅蓝鼎元所著《东征集》,其言大有可采,著常青、李侍尧购取详阅,于办理善后时,将该处情形细加察核。如其书内所讨论各倏,有与见在《事宜》确中利弊者,不妨参酌采择,俾经理海疆,事事悉归尽善。」被乾隆誉为『筹台宗匠』。
清政府曾对移民实行施琅提倡的渡台禁令,禁止携眷赴台,该政策造成台湾人口大乱,性别比失衡,男子多,女子极寡,青壮年拓荒者成家困难,是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蓝鼎元对此给予极大关注。在《东征集》与《论台湾事宜书》中,他列举了移民「皆丁壮力农,无妻室,无老耆幼稚」,「一庄有家室者百不得一」等大量严酷事实,建议:「欲赴台耕种者必带有眷口,方许给照载渡,编甲安插。台民有家属在内地,愿搬取渡台完聚者,许县呈给照赴内地搬取,文武汛口不得留难。」雍正九年(1731年),清政府实行凭照携眷入台政策,就是出自蓝鼎元等官员的建议。
清初名吏
雍正继位后(1723),下诏选拔全国学行兼优之士入太学,蓝鼎元以优贡生被选进京。清廷也在本年采纳他的建议增设彰化县于半线,同时设置淡水厅稽查大甲溪以北防务、兼管彰化捕务。使其主张终得实现。雍正三年,蓝鼎元奉派校书内廷,分修《大清一统志》,其史才遂为朝廷「内臣」所重。
雍正五年(1727年),经大学士朱轼赞誉蓝鼎元才能,荐引他朝见雍正皇帝引荐,获雍正帝召见,蓝鼎元条奏经理台湾、河漕、兼资、海运、凤阳民俗土田、黔蜀疆域六件时务,深得雍正赏识,授予广东普宁知县,再兼署潮阳知县。
蓝鼎元到任后力精图治,革除吏敝,兴学校、正风俗、秉公办案,深获民间爱戴。平反冤狱,严惩歹徒,令行禁止,吏治严明。蓝鼎元还致力于复兴学校,亲自课经书,取缔邪教,在潮阳改邪教祠为棉阳书院,尽力改善民俗风尚,深受百姓称颂。蓝鼎元秉性亢直,刚正不阿。
雍正六年(1728年),蓝鼎元因「豁免渔船例金」,以仵上官「违忤监司」,被罗织罪名,革职入狱。幸得当地士民为其鸣冤,潮州知府和总督郝玉麟、巡抚鄂弥达等多方协助,保释出狱。蓝鼎元请求归休,鄂弥达更为他上书申明受冤始末,遂于雍正十一年(1733)奉诏进京召见,命其署理广州知府,并聘请他编纂《潮州府志》。
逝世
蓝鼎元于雍正十一年(1733)五月间到任,仅月馀、便因病遽然亡故。年仅五十四岁。蓝鼎元一生清廉,过世时家中贫困,鄂弥达及上官、同僚等「怜其贫」,集资以助,才得归葬家乡。
家族
• 蓝鼎元、蓝廷珍族兄弟二人虽以征台而来台,功在清廷而留惠台湾。蓝氏源流之一出自于河南县汝南郡,近年调查研究源流之二,蓝廷珍、蓝鼎元等蓝氏一族,乃是清朝东南地区少数民族「畲族」的族裔。其族人随蓝廷珍来台后,留台湾垦殖者颇多。蓝廷珍的裔孙定居台中一带;蓝鼎元亦有长子蓝云锦留台开垦定居屏东阿里港(现称里港乡)一带,蓝家古厝即为在台蓝家一世祖蓝云锦所建。
有子六人。
著作
• 《大清一统志》参与纂修
• 著作:
• 《蓝鹿洲集》
• 《修史试笔》
• 《东征集》6卷(蓝鼎元为蓝廷珍拟写的公檄、书禀、条陈、告谕的辑成)
• 《平台纪略》1卷(附奏疏)
• 《鹿洲初集》20卷
• 《女学》6卷
• 《棉阳学准》5卷
• 《鹿洲公案》2卷
• 《潮州府志》等书传世。
• 《清史稿》中都有立传,清《四库全书》中收录蓝鼎元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