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威虞姬: |
虞姬者,名娟之,齊威王之姬也。威王即位,九年不治,委政大臣,諸侯並侵之。其佞臣周破胡專權擅勢,嫉賢妒能,即墨大夫賢,而日毀之,阿大夫不肖,反日譽之。 |
| 齊威虞姬: |
虞姬謂王曰:「破胡,讒諛之臣也,不可不退。齊有北郭先生者,賢明有道,可置左右。」破胡聞之,乃惡虞姬曰:「其幼弱在於閭巷之時,嘗與北郭先生通。」王疑之,乃閉虞姬於九層之臺,而使有司即窮驗問,破胡賂執事者,使竟其罪,執事者誣其辭而上之。 |
| 齊威虞姬: |
王視其辭,不合於意,乃召虞姬而自問焉,虞姬對曰:「妾娟之幸得蒙先人之遺體,生於天壤之閒,去蓬廬之下,侍明王之讌,泥附王著,薦床蔽席,供執埽除,掌奉湯沐,至今十餘年矣。惓惓之心,冀幸補一言,而為邪臣所擠,湮於百重之下,不意大王乃復見而與之語。妾聞玉石墜泥不為汙,柳下覆寒,女不為亂。積之於素雅,故不見疑也。經瓜田不躡履,過李園不正冠,妾不避,此罪一也。既陷難中,有司受賂,聽用邪人,卒見覆冒,不能自明。妾聞寡婦哭城,城為之崩。亡士歎市,市為之罷。誠信發內,感動城市。妾之冤明於白日,雖獨號於九層之內,而眾人莫為豪釐,此妾之罪二也。既有汙名,而加此二罪,義固不可以生。所以生者,為莫白妾之汙名也。且自古有之,伯奇放野,申生被患。孝順至明,反以為殘。妾既當死,不復重陳,然願戒大王,群臣為邪,破胡最甚。王不執政,國殆危矣。於是王大寤,出虞姬,顯之於朝市,封即墨大夫以萬戶,烹阿大夫與周破胡。遂起兵收故侵地,齊國震懼,人知烹阿大夫,不敢飾非,務盡其職,齊國大治。君子謂虞姬好善。《》云:「」此之謂也。 |
| 齊威虞姬: |
頌曰:齊國惰政,不治九年,虞姬譏刺,反害其身,姬列其事,上指皇天,威王覺寤,卒距強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