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钦定四库全书 |
2 | 厚斋易学卷二十一 宋 冯椅。 撰易辑传第十七 |
3 | 经下篇 |
4 | ● |
5 | 损。 |
6 | 林黄中曰:「损有馀而补不足也,损之为名,由有馀而起也。益之为名,自不足而生也」。 又曰:满、招、损、谦、受、益,若多寡适称,则无所损益矣。 |
7 | 都圣与曰:「阳道常饶,隂道常乏,损阳之饶,益阴之乏者,自然之理,天之道也。老氏所谓:天之道损有馀而补不足也,故隂卦虚而宜益阳,卦实而宜损损。《乾》之九三益《坤》之上六,则坤益于上而为艮,乾损于下而为兑,损下益上则致损之道,此卦之所以成损也。注谓:非补不足则失之矣。 |
8 | 兰恵卿曰:「《损》、《益》二卦,专为三阳设也。损《乾》之九四,故曰《损》上损《乾》之九三,故曰损下」。 |
9 | 案卦,隂阳适停,而取损有馀,补不足之义,何也?阳饶而隂乏,阳富而隂贫,阳实而隂虚,故阳虽三爻为有馀,隂虽三爻为不足,故损阳谓之损益,隂谓之益损益。二卦皆主内卦而言也。损者,损内卦之乾也,益者益外卦之坤也,此损则彼益矣,此益则彼损矣内,此外彼也。至孔子赞之,则易内外而为上下。 |
10 | 都圣与曰:「以损为损者,物也。以损为益者,道也。方损方益,方益方损者,时也。凡不可损者,皆成己者也。凡不可不损者,皆害己者也」。 |
11 | 张敬夫曰:天下之理,不过适中,损者,所以裁束而归于中道尔,有当损者,有不当损者,一以中为凖,则无过不及矣,唯中故能适时之宜,合理之正,理之自然,不可得而损益也,特时有过则当损,不及则当益尔卦,三隂三阳本不可有损益也,唯其阳偏于阳饶而向长,隂偏于隂乏而向消,故损九三向长之阳,以益上六向消之,隂则隂乏得阳而济,隂消得阳而止,三隂三阳居然适停,此损之所以为理之当然者也!若以人力私意自为损益,则非易矣! |
12 | 賛曰:「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朱子●曰:「益上矣而谓之损,上以下为基。譬之筑墉,损其基以增上之髙,则危矣,非益也」。 |
13 | 耿睎道曰:「贵以贱为本,髙以下为基,故益下则下与上俱益,损下则下与上俱损。 |
14 | 李子思曰:「在下者民之象,而在上者,君之象也。损民益君,亦分之常而作《易》者,名之为损。葢损民者乃所以损国,故设卦命名,深寓至戒也」。 又曰:「阳实在下,此天下万民富实之象也。惟斯民富实之时,则差可损下以益上。若斯民之困匮而损之不已,则民之凋瘵乃国之殄瘁,故圣人因阳在下,而后以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许之。 |
15 | 刘氏曰:「古之为人,上者无损,下●益之理,故易以损,下为损,益下为益。后世乃有百姓输己之财以助公上者,皆非治古之事。 |
16 | 郑少梅曰:儒者不达隂阳之㫖,遂以聚敛裒克为损,孔子曰:损下益上,其道上行。安有聚敛裒克之意邪?」 |
17 | 林黄中曰:然则元吉有孚,无咎可贞,利有攸徃者,其义安在也。郑康成曰:犹诸侯损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 |
18 | 李氏曰:「举天下而奉一人,则所损在下,所益在上,而享上之道得行焉。故曰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说卦》曰:「损徳之修也」。 又曰:损先难而后易。 又曰:损以逺害。 |
19 | 郭子和曰:世以损有损下厚己之意,故以损为非美,然损善损恶,损下损上,损其过与不及,或损而为君子,或损而为小人,一治一乱,莫不谓之损也,以义言之,则下流恶也,上善善也,损恶益善,则道日进,故●言利有攸徃而賛言其道上行,或不知居尊之义,以天下奉一人,则善日消而恶日进矣。案损有二义:损善以益恶,损民以益国,损君子以益小人,则损为害。义徳之䘮也,损不善以益善,损国以益民,损小人以益君子,则损为逺害,徳之修也,唯所引用尔。经言正理,孔子多反㓙为吉,以开谕人。 |
20 | 《杂卦》曰:「损益盛衰之始也」。林黄中曰:孔子谓殷因扵夏礼,所损益可知也,是益不必贤,于损,损不必不如益也。时所当损,不可不损,时所当益,不得不益。此损益二卦之义也。损益二卦,以盈虚消息而成,其在六爻,以始终盛衰为义。何则?始乎损者卒乎盛,始乎益者卒乎衰。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喟然而叹。子夏曰:夫子何叹焉?子曰:夫自损者必有益之,自益者必有,决之吾,是以叹也。 |
21 | 案损者衰之始,益者盛之始。方损益之初,未遽盛衰也,要其终而盛衰乃见矣。林说以序卦》损而不已,必益为义。 |
22 | 右明卦义。 |
23 | 《象賛》曰:「山下有泽,损君子,以惩忿窒欲」。程正叔曰:「山体髙,泽体深下深,则上益髙」。又泽在山下,其气上通润及草木百物,又下兑三爻皆上,应是说以奉上,皆损下益上之义也」。 |
24 | 程可久曰:「山泽气塞,时之损也。损下益上,势之损也」。 |
25 | 林黄中曰:「风雷为益者,雷震则益风,风怒则益雷。山泽为损者,山摧则损,泽泽动则损山,自然之象也」。 |
26 | 此明象。 |
27 | 程正叔曰:天下之害,无不由末之胜本也,峻宇雕墙,本于宫室,酒池肉林,本于饮食,滛酷残忍,本于刑罚,穷兵黩武,本于征讨,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飬,其流之逺,则为害矣。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后人流于末者,人欲也,损之义,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 |
28 | 王景孟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葢所以遏人欲而复天理者也,始终六十四卦,大抵皆然,而尤深切著明者,于谦也、节也、损也之三卦见之,盖人之情,莫不欲倨,肆之为便,而夸尚之为髙也,而圣人则抑之曰:是不可也,易有谦退之道焉,人之情莫不欲侈纵以自适,而满溢以自盈也,而圣人则抑之曰:是不可也,易有节止之道焉,人之情莫不欲裒克以自肥,而忿戾之是恣也,而圣人则抑之曰:是又大不可也,易有自损之道焉。盖圣人者,天理之盟主㣲易,则斯人天理日负,而人欲日胜易微,此三卦则所以抑人欲而复天理者,又或缓而未切,著而未明矣。 |
29 | 右明卦用。 |
30 | 《序卦》曰:「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石」。守道曰:「又如蹇难已散,当有损益,如三王随时改易是也」。 |
31 | 林黄中曰:自解之损,坎变为兑,震反为艮,损川为泽,损长为少也。 |
32 | 案蹇觧皆四隂二阳,故损益以三隂三阳济之损隂、益、阳见于卦序,而成卦之义损阳益隂,无非用中之权也。 |
33 | 右明卦序。 |
34 | 「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徃」。賛曰:「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徃」。王景孟曰:「损而有孚,则元吉而无咎矣」。此之谓可贞之道,有攸徃而利也。 |
35 | 杨中立曰:「损之不以其道,则民不应,不应则不孚,不孚则凶咎随之矣,尚可以为正乎?不可正,则无徃而可也」。 |
36 | 朱子●曰:「上下无不信,乃可以损,以人情莫不欲损也」。 |
37 | 李子思曰:「财赋之所取,皆信其非,夺我之财也。力役之所加,皆信其非,夺我之力也」。 |
38 | 闾丘逢辰曰:「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飬君子,贡助征役,有国家者所不能免也,但用之有节,取之有制,不失信于民,则自然乐输以奉其上矣。都圣与曰:「下乐以享上而吉吉,而后无咎」。李季辩曰:天下之人皆有爱君之心,故相与出力以奉上圣人为之斟酌,立一定之法,夏商周之贡助,彻不过什一,皆损下益上之义也,其义尽见于《损卦,盖损之始出于斯民奉上之诚心故曰有孚必得六五之位,然后可以受天下之益。故曰元吉无咎,其法不过天下之中正,故曰可贞。出力奉上,然后可得而治,故曰利有攸徃」。 |
39 | 案:卦之为义,理虽一贯,其象则取之六爻,有孚元吉,谓六、五、九二也。九、六之应,无相间碍,故有孚五居君位,故元吉无咎可贞。谓初九、六、四也,各当其位,故无咎,故可以贞。利有攸徃,谓六、三、上九也。九三徃而上得,其益,故利。 |
40 | 说者皆知利有攸,徃为上,九而有孚,则多以六爻皆应,此于爻象未害而经指则各有所指,不相紊也。其馀则不知所指矣。 |
41 | 右明卦占。 |
42 | ●之用二簋,可用享。 |
43 | 賛曰:二簋应有时,损刚益柔,有时,损益盈虚,与时偕行。 |
44 | 耿睎道曰:「享上之谓享享,亦有备物者,然损下益上,则二簋用享可也。礼之或丰或俭,唯其时而已」。朱子●曰:「损之用不可常也。徃而不已,将何之乎?故曰●之用。此因上九之徃以设问也。 |
45 | 亦通: |
46 | 刘氏曰:「曷之云者,度时以审其可用也。地産飬,形簋所盛也。卦有益柔之象,故以簋言。 |
47 | 李子思曰:「二簋在下,二阳爻之象」。朱子曰:「言当损时,虽至薄无害」。林黄中曰:「此圣人观㑹通,以行典礼也。国莫重于礼,礼莫重于享。 |
48 | 李氏曰:「言趋时之事,盖当时之歉,则杀礼所以从宜。 |
49 | 案下之奉上,葢谓之享,燕礼之重,亦谓之享。此损下益上之时,则言诸侯享天子之礼也。古者享礼以四簋为中,故陈馈八簋以为盛,而二簋用享,以为可酌其中而损益之也。以二簋言者,下卦三阳,九三一爻既徃于上卦之上矣,下二阳爻应乎四,五皆有奉上之义,故以取象也。《坎》之时,艰难多事,礼文多阙,故六四之于君上,樽酒簋贰可以纳约,盖以一簋贰一樽也。损之时非不能为礼也,杀之而已,故以二簋为享,视坎犹为备礼也。抑观自《坤》之外,诸卦之●,未有如损之反复告戒之详且悉者。葢损者,拂人情之事,易至凶咎,故特详也。 |
50 | 右眀卦象。 |
51 | 初九㠯事遄徃,无咎酌损之,賛曰:「㠯事遄徃,尚合志也。张舜元曰:「兑动而下」。故戒之曰:「㠯事,遄徃无咎」。李仲永曰:「上以事使下,谓之使,下以事事上,谓之事。 |
52 | 郑舜举曰:「损下益上,故下当损而上不当损。损刚益柔,故刚当损而柔不当损。初刚而在下,四赖其损者也,则宜速徃以益上」。 |
53 | 右明占。 |
54 | 郑舜举曰:「量其所受,随器而止,酌之义也」。吕与叔曰:「所以酌者,以其刚也」。 |
55 | 林黄中曰:「居最下之位,兼有馀之资,在损之时,当损以益上,满而不损,必有决之者矣。酌取水也。《诗》云:「酌彼行潦,挹彼注。兹损泽以益山,故有酌损之象」。 |
56 | 程可久曰:方在初,未过也,可遄徃上应而后无咎,上合志也。谓告其损下而斟酌之,勿令浚深。李子思曰:「已事遄徃者在下,酌损之者在上,当损之初先,为在上者酌损之戒,则下其可重损乎?李季辨曰:「遄徃者,下之人,奉上之诚。酌损者,上之人,爱下之仁也。 |
57 | 㳺定夫曰:「损下以益上,或失其节,则后难继,故必酌之」。 |
58 | 右明象。 |
59 | 王景孟曰:兑三爻皆损下益上者也。然九二则以弗损而为益,六三则以独行而得友。初九之阳方盈在下则当损下之盈,以益上之虚。此所谓出粟米丝麻以事其上者也,则当速徃,乃能不失以下,事上之职而●免厥咎。虽然,当酌而损之。使下之所以供乎上者,其心不厌,而上之所以取乎下者,其道不穷。 |
60 | 兰恵卿曰:「量其轻重而使之适中,此损之。六爻以刚柔适中为吉,过刚过柔则凶。 |
61 | 张敬夫曰:「当损而不损,过也。不当损而损之,亦过也,《易》所以戒焉。凡所谓酌损之弗损益之者,言不过损也。所谓损一人、损其疾者,皆理之所当损也。案以所损之事,亟徃奉上,则免尔贡不供之咎,上如水焉,酌之不竭泽也。兑为泽,故有酌之象六爻。唯初以刚居阳为过,于富实所宜损者也。初实四虚,初下四上,故当损之以《益》四也。言酌损于无咎之后,补爻辞未尽之意。 |
62 | 右眀爻义。 |
63 |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賛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㳺定夫曰:「兑之情悦而阳之,性好动,故有利贞征凶之戒」。 |
64 | 程可久曰:「损而得中,利于正,固以守之,征则过中矣。损下而过,中凶之道也」。 |
65 | 李季辨曰:「初酌损得宜矣,二又损则过,故曰利贞征凶。谓宜以中正之法取民过征,则凶也。什一天下之中制,多取之则为桀,少取之则为貉。以此爻得中,故寓圣人立法之意」。 |
66 | 耿睎道曰:「损上益下,过亦无伤,损下益上,过则有害,故初九已有酌损之戒,九二损既得中,故利贞征则过矣」。 |
67 | 兰恵卿曰:二本隂位,今以阳爻居之,是弗损而反得益者也。或者以弗损益之为,无所损益,是不知小过弗过,遇之弗遇、过之之意也,损下益上,非特取民之法,诸侯职贡皆是也。夫损下益上,三最比上,故己损之,若又损二以益五,则过矣,故许之以贞吉,戒之以征凶。夫二隂虚不足者也,九阳实有馀者也,弗损乎九,则有益乎二矣,故曰弗损益之损,兼言益益不言损,此又圣人作《易》之微意,右眀象占。 |
68 |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賛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
69 | 《说卦》曰:「天地絪緼,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朱子曰:「下卦本《乾》而损此爻,以益坤,三人行而损一人也。一阳上而一隂下,一人行而得其友也。两相与则专,三则杂而乱。卦有此象,故戒筮者当致一也。 |
70 | 程可久曰:友言心志之相,得谓上九也」。李季辨曰:「三阳并行,两不成竒,一不成耦,必一阳上徃,然后刚柔竒耦皆相应,故《说卦》又取致一之义」。 |
71 | 右眀象占 |
72 | 杨中立曰:隂虚而阳实,故阳施而隂受,受则益,施则损,盖天地之义也」。 |
73 | 程正叔曰:「天下无不二者,一与二相对,待生生之道也。三则馀而当损矣。此损益之大义也」。 |
74 | 程伯淳曰:道无无对,有隂则有阳,有善则有恶,有是则有非无,一亦无三,只是二也。 |
75 | 张敬夫曰:三居下,体之上,位之髙,物之盛,数之当然者也,是故圣人于此极言万物损益之理焉。又曰:天下之理,一隂一阳、一男一女,一唱一和,一柔一刚,大至于天地,细至于虫鱼、事事物物,莫不皆有自然之对,非有待于一人焉者,此天地之至理也,过此则为赘少,此则为亏,赘者不得不损,亏者自然相求,艮兑交而为咸,咸交而为损,损之中,三与上复交焉,此夫妇交感化育之事也。《中庸曰:其为物不贰,故其生物不测,天地●生,万物,不过,二气交贯,诚一无二,况人者,天地之心哉! |
76 | 刘氏曰:「古之大臣曰:孤曰卿,孤之命名,取其无朋。卿之执羔以其不党,是人臣当致一以事君也。案孔子言「致」,一谓两人则致一也,一则独,三则杂矣。右明爻义。 |
77 |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賛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
78 | 杨中立曰:损之为卦,用下益上,则上皆●益者也。郭立之曰:「损其害己者,然后遄有喜。初九、六、四之辞,略相●者,上下皆为损之初也,故曰损以逺害。李季辨曰:当损去蠧财害民之政,使遄徃奉上者,皆有乐输其上之意,如我朱孔阳为公子,裳言私其豵,献豣于公,之●则无咎。 |
79 | 案:初九阳实有馀,当损之以益六四,隂虚之不足者也,而九二间焉,则为己疾者也。六四当受初之益,而隂柔虚弱所最求益者也。然而居损之时,则所宜损者,损其疾已者耳。果能损九二之疾,使初九之遄于奉己,则有喜矣,隂虚之有待于富实,其情然也。凡有喜、有庆云者,皆内外相应之情也,受下之益而有疾之者,使不得通焉,咎之招也。今损其疾而使之遄而有喜,何咎之有?说者,谓损六四偏于隂柔之疾,或又谓意必固,我迁怒贰,过之为疾者皆非。 |
80 | 右眀象占 |
81 |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弗克违元吉,賛曰「六五元吉,自工佑也。 |
82 | 林黄中曰:「以六五之中行,固已足乎已,而无待于外矣,而上九之富,又自上而益之,是以有或益之象。 又曰:「非其求而得之,是以谓之或也」。 又曰:《尔雅》有十●之名,汉新莽傅有十朋●贝,盖古有此称,谓崔氏曰:元●直二十八贝双贝,曰朋程可久,曰古者寳●而货贝,十朋之●,犹言大寳也。●,决疑之物,贤智之象。 |
83 | 朱子曰: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十朋之●,大寳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筮者有是徳,则●其应也。 |
84 | 兰恵卿曰:十者,极数也。朋者,阳朋也。离为●,頥与损之,自二至、上益之。自初至五,皆外实中虚有离之象,所以取诸●也。九二者,六五之应,上九居六,五之上,二阳为朋。 又曰:「九二正应,非益我者也。故不主二而言,上九上九,自他而来,益我者也。李去非曰:得尊位居中而受九二之益者也。而上九,又或从而益之,或之者,疑之也,疑扵过也,欲违而弗克也,其惟居之以损乎!」 |
85 | 案九二当损以益五而上九,近而相得,乃或益之。自二至上有●之象,损一益一,乃其常也。二阳并益一隂,故有十朋之●之象,五君位也,己损而受天下之益,不为过,故元吉。 |
86 | 右明象占。 |
87 | 吕与叔曰:「当损下益上之时,五以柔中居上,损上益下之时,二以柔中居下,天下之益皆归焉,莫之致而至。至斯受之,故弗克违。凡损所以为益,居损,●益为得其元。故曰:「元吉居益●,益则欲长保,故曰永贞吉」。 |
88 | 右眀爻义。 |
89 |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徃,得臣无家」。賛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
90 | 李子思曰:上九本以坤体,而受乾之施以为艮,则是既得益矣,至是无复可损者,故曰弗损益之。兰恵卿曰:上本隂爻,阳徃居之,是弗损而反受益者也,何咎之有?利在贞,固守之尔。三徃为上,九居一卦之外,故曰利有攸徃自内之外,故曰得臣无家」。 |
91 | 程可久曰:「既得六五之君,则不専在于六三之应,故得为臣,则国尔忘家也。鼎之得妾,亦谓得为妾尔。 |
92 | 朱子●曰:外以内为家,上以三为家,外本于内也。虞仲翔谓鼎九,二曰二」。据四家谓四以初为家也。案卦以损下益上为义,则工不宜损。茍不损九,则上隂位●益矣,故曰「弗损益之损。九则为咎弗损,故无咎也。以下奉上正也,故曰吉与五近而相得,以六五●本爻之益,故賛曰自上佑以本爻事六五之君,故曰得臣,谓得臣于五也。三者己之内应,故谓之家。损三以益本爻,故曰无家。盖近得六,五则逺遗六二也。 |
93 | 右眀象占 |
94 | 林黄中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与九,二均也。然二征凶而上,利有攸徃,何也?曰:九二在卦之下,损而得中,又欲何徃也?是以征凶上九居卦之终,穷则变矣,由损而之益,是以利有攸徃也。 |
95 | 右眀爻义。 |
96 | 林黄中曰:「初之遄徃,四之使遄者,刚柔之偏胜也。二之利贞,五之元吉,三之得友,上之得臣者,盈虚之相补也。始于遄徃,终于得臣者,始损而终盛也。始扵大作,终于勿恒者,始盛而终衰也,损而不已,必益益而不已必决始终之辨,不其然乎? |
97 | 案卦六爻皆以损有馀为义,阳刚有馀,隂柔不足。九二上九,位隂也,故欲其弗损,而益之以阳。六、三、六、五,位阳也。三在下,故损其九以益上。五在上,故比于上,而●益损,下益上之义也。初九阳胜,故以事遄徃而不嫌其损。六四隂虚,故损其疾,已而以遄为喜。然则初有馀,当损者也。四不足,当益者也。三之损,上之益,已得其宜者也。二以弗损而为益,五以或益为望外,葢适中而不必损益者也。右眀六爻。 |
98 | ● |
99 | 益 |
100 | 賛曰: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又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凡益之道,与时偕行。 |
101 | 《说卦》曰:「益徳之裕也」。 又曰:益长●而不设。 又曰:「益以兴利」。 |
102 | 《杂卦》曰:「损益盛衰之始也」。向子期曰:「明王之道,志在恵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 |
103 | 李子思曰:损卦兑在下,本乾体,天下富实之象也。乾阳在下,损《乾》之九三,以益坤于上,则是损下之阳,实以益上之隂虚者也。益巽在上本乾体,朝廷富实之象也。乾阳在上,损《乾》之九四,以益坤于下,则是损上之阳,实以益下之隂虚者也。下富实而上虚,弱则损下以益上,上富实而下虚,弱则损上以益下,上下相交而更为损益。其道一也,而损下则谓之损,损上则谓之益何也?古之圣贤,富厚之资则寜,使在民而不在己,俭薄之用则寜,使在己而不在民? |
104 | 案《易》内卦为主,故损《内卦》则谓之损《益》。《内卦》则谓之益也。 |
105 | 李季辨曰:受损以为益,君民之相与也如此。古人之于民,夫受百亩,凡其室庐、服食、器用之需,皆上之人与之,至于赈賙之法,补助之政,又有以济其不及,盖下之人既出力以奉上上之人,必有实恵以及民,此损上益下之所以为益也。 |
106 | 石守道曰:「在上益下之义,动而巽于民志,亦是有益风散雷动而物遂益,亦其义也」。 |
107 | 都圣与曰:「凡益之道,不可一言尽见,善则迁益徳之●也。利用为大,作益以兴利也,十朋之●弗克违,损下而不已必益也,莫益而或击之,益而不已必决也。刚得尊位,大中至而有孚,恵心益长,●而不设也,中行告公,从有馀而益下也,利用为依迁,国不足以求益也,益用凶事,以益为衰之始也,王用享帝得贤者以益上也,有孚恵我徳,有益物之功,而物反益之也。 |
108 | 右眀卦义。 |
109 | 《象賛》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说卦》曰:「神农氏作,斵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 |
110 | 右眀卦用 |
111 | 《序卦》曰:「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林」。黄中曰:「兑艮为损,《震》巽为益震。巽者,长飬之日,而兑艮者,敛藏之时也。物极必反,道穷必变,兑艮之后继以震,巽损而不已必益」,岂不然哉! |
112 | 程正叔曰:盛衰损益如循环,然损极必益,理之自然,益所以继损也。 |
113 | 右眀卦序 |
114 | 利有攸徃,利涉大川。 |
115 | 賛曰:「利有攸徃,中正有庆,利涉大川,木道乃行,程可久曰:二五当位而应,将以致益,故利有攸徃。兰恵。卿曰:「否之初六,徃为六四,居近君之位,上辅九五阳刚中正之君,君臣相得,此其利有攸徃也。郭立之曰:益象虚中,而上下二卦皆木,所以利涉大川。 |
116 | 李去非曰:震,阳木也,巽隂木也。胡翼之曰:巽木为舟楫,震动则能涉大川。刘氏曰:仁于五行为木道,可以涉川。则知仁徳之可以济难矣。圣人观象制器,作为耒耜,以动而入,取诸益焉,亦所以助天地之施生尔! |
117 | 郭立之曰:「损益之道,相为终始,故二卦之辞,其义相继」。 |
118 | 案损益犹否。《泰》,正相反耳,右眀卦占。 |
119 |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賛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林黄中曰:「益之初九,损之上九也」。自上而来,居《坤》之下,得以贵下贱之意。故上言利有攸徃而初,言利用大作也。既曰元吉,而又曰无咎与师,吉无咎」之义同。 |
120 | 耿睎道曰:「于卦则上自损以《益》下于爻则上又巽,以应下初九之志行矣,故利用为大作」。 |
121 | 张舜元曰:「震为动,作应于六,四之巽,方益之。初,上以益下为务,乃以事委初。初则受上之委,利扵大作。 |
122 | 兰恵卿曰:居益之初,自上反下,以阳变隂,是兴利去害,初有变更,以益天下者也」。 |
123 | 朱子曰:吉,凶事也。咎,理也」。盖有事则吉而理过差,是之谓吉而有咎,兴事动衆,易有咎也,必尽善而后咎可免。元者,《震》之初,九之象也。《益》之诸爻,用享帝,用凶事,用依迁国,皆大有作为之卦,故曰益以兴利是也。初九为大作之始,故以元吉无咎,戒之右,眀象占」。 |
124 | 李子思曰:「《乾》以一阳下交于坤而成《震》之初九,此即损上益下之象,《益》之所以成卦者,初九是也。上既施益于下,则下举事必从之,斯可以大有为于世矣。 |
125 | 郑舜举曰:「损之上三爻,唯上得益益之,下三爻唯初得益。夫得益者,非以是而自私也。故损之上利,有攸徃得,臣无家益之初,利用为大作,然初九在下,位未崇,诚未孚,必元,吉然后无咎。 |
126 | 右眀爻义。 |
127 |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賛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
128 | 林黄中曰:「九、五、六、二既相为益矣,而初九之刚又自外来益之,是以有或益之象也。初至五,有●之象,与《损》六五之称●同。益之初,即损之,上益之二,即损之五。是以二爻之辞同。所以异者五:为元,吉而二为永贞,吉君,臣之道也。 |
129 | 李季辨曰:王九,五也,用二以助享上帝也。兰恵卿曰:六二柔顺受益之臣,九五之王,用之则可以享于天帝而●吉,如成汤之用伊尹而能克享天心,太戊之用伊陟而能格于上帝也」。 |
130 | 王辅嗣曰:「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 |
131 | 朱子曰:「爻位皆隂,故以永贞为戒,以具居下而受上之益,故又为卜郊之吉占。 又曰:「享于帝,吉是祭,则受福之谓也。 又云:「王九,五也,帝上,九也。九五用六,二所弗克,辞之十,朋之●,以享于上。九之象,损之。●曰:●之用二簋,可用享损之时,故从俭也。此爻曰:或益之,十朋之●,而曰王用享于帝,吉益之时,故从丰也,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右眀象占」。 |
132 | 朱子曰:「《损》、《益》二卦,诸爻皆互损之,六、五乃《益》之六二也。《损》上九吉,《益》上九则凶。 |
133 | 郭子和曰:「损益相须以相成,损上益初,其辞相属,而损五益,二又大同矣。《损卦益上,故䝉益在六五,《益卦》益下,故《蒙》《益》在六二。 |
134 | 耿睎道曰:「损在工而䝉益之,盛其常也,故直曰元吉益在下,而蒙、益之盛,非其常也,故永贞吉右明爻义。 |
135 |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賛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
136 | 李子思曰:「益之为卦,损上益下,则下卦皆䝉益者也,以隂居阳,震动不安,有凶之象,遇凶事而无咎者,以在上者有以益之也。《周官》以委积待,凶荒以荒,礼哀凶札,或弛其政,或去其征,皆损上之所取,以益下之凶荒者也。三有应于上,上来相应,而损己以益之,有孚之象,三隂在三阳之中,或损或益,皆得其中,是之谓中行。 又云:「以二体言之,则二五各居其中。以全体言之,则三四并居其中。故三四中孚以三四为中,亦犹《益》之三、四称中行也。林黄中曰:「凶事有三,有札瘥之政,有死䘮之礼,有兵革之事。今益之时,损上益,下其凶荒札瘥之政乎?」 |
137 | 李仲永曰:以臣位之髙而处乎逺地,民有凶荒之事,行一时之权以振之可也,故无咎见信任而行之以中,故曰有孚中行告于公上而用圭者,功成然后告也」。 |
138 | 李季辨曰:「居下卦之上,而长民奉君命以益民者也。当凶荒之事,宜●仓廪以行,振救可也。如此则无咎,有孚中行,君茍信任,酌中而行之,不必待君命也。事已然后用圭而告公上,葢民之食必待中覆,则无及矣。告公用圭,正犹禹锡元圭,告厥成功也」。 |
139 | 右眀象占 |
140 | 兰恵卿曰:损以刚柔当位为过损,而凶不当位为刚柔相济而吉,益以刚柔当位,而吉不当位为凶,二四五皆当位,唯六三不正,故谓之《益》之用凶事,右眀爻义。 |
141 |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賛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
142 | 耿睎道曰:「有馀则损,不足则益。然则损益期于中者也。六三、六、四在中爻之中,皆以中行益之。都圣与曰分二体以言之,三居下卦之上,四居上卦之下,皆不得乎中者也。然合六位以言之,二爻居六爻之中,即中爻以言之,则二爻居中爻之中。朱子曰三四皆不得中,故以中行为戒,以益下为心,而合于中行,则告公而见从矣。 |
143 | 兰恵卿曰:「爻本初六,徃之于外,乃为六四迁国之象。 |
144 | 朱子曰:「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古者迁国以益下,必有所依,然后能立此爻,又为迁国之吉占也」。程可久曰:「卫迁,楚丘,依齐也。杞迁縁陵,依●也。卦体有震,互体坤诸侯之象也」。 |
145 | 都圣与曰:「四以柔巽之徳,上依五之刚,健则以弱依强之象」。 |
146 | 右眀象占 |
147 | 李季辨曰:「四近君非三之比,益民之事须先告公,上既从,然后为之。不然,则为擅命。 |
148 | 李仲永曰:三远于君,有振济凶荒之事,若待告而为之,则无及矣,故必成功而后告也。四近君者也。迁国,大事也,必待告于公上,得从然后为之可也」。林黄中曰:「初者,四之配也。初言利用大作,而四言利用迁国互眀之也」。 又曰:二爻皆有利用之辞,变通之义也。 |
149 | 耿睎道曰:「雷以动之,风以散之,此生物之序也。故雷风为恒,若风而又雷,则其事为益,故风雷为益」。然则所谓益者,益之于经常之外也。 |
150 | 李去非曰:「所谓益者,益之于常事之外,故曰大作。曰享帝,曰凶事,曰迁国。皆非常之辞。 |
151 | 李子思曰:「在初则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是可用之于大事也。在二则曰:「王用享于帝,吉。是可用之于大礼也。在三则曰:「益之用凶,事无咎,是可用之于大烖也」。在四则曰:「利用为依迁国」,是可用之于大迁也。天下有是理,易有是象,为天下者,允蹈之乃见其效,非虚语也。 |
152 | 右明爻义。 |
153 | 九五「有孚恵心勿问元,吉有孚恵我徳」。賛曰:有孚恵心,勿问之矣,恵我徳,大得志也」。程正叔曰:「阳实在中,《有孚》之象」。 |
154 | 兰恵卿曰:「不必区区问人而恵之,如是则元吉。案:此爻无能言者。夫以事理言之,则我有孚于下而恵在人心,不必问而知之也,斯为元吉矣,则下亦有孚于我而恵我,所益之徳也。以爻象言之,则六二者本爻之正应,中无阳,爻间阂,则有孚于二而恵在其心,勿问而知其元吉矣,而六三六四又告于我,而或用凶事,或依迁国而有孚于我,方且恵我,从之徳也,盖隂阳之情如此,损上益下,其象亦然,本爻为益之主,又阳实而饶,故为羣隂之所求而相孚者也。 |
155 | 右眀象占 |
156 | 杨廷秀曰:「《损》之六五,言益而不言损,损之至也。《益》之九五言恵而不言益益之盛也。 |
157 | 右眀爻义。 |
158 |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賛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胡翼之曰:处益之极,故莫有益之,而或有击之者。耿睎道曰:「人道恶盈故也」。 |
159 | 张子厚曰:「未尝损己,而云莫益之作《易》者,因卦之为益而言尔。或击之反,莫益之」之义为文。 又云:阳爻富,实在益之上,益之极也,益之极则当损之以益,下而九五为益之主,下三隂皆受,益于五而已之。泽不下流,故莫有益之者,言无所用其益也。益之极而无所用之必有慢,蔵诲盗之招,此或有自外来而击之者也。立心知此之不可恃,而散之于下则可,茍以为恒,凶之道也。益之为卦,恒之反也。巽下震上为恒,震下巽上为益,今益之穷,则将变而为恒。故圣人戒之以立心,勿可恒也。不然凶矣。 |
160 | 右眀象占 |
161 | 说《卦》子曰:「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君子修。此三者,故全也,危以动则民不与也,惧以语则民不应也。无交而求,则民不与也,莫之与,则伤之者至矣。《易》曰:「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案此借此爻之义以明其㫖,非释本爻之义。 |
162 | 案益以损上《益》下为义,故上三爻皆损之,以《益》下而下三爻,皆受上之益者也。唯上九处益之极,卦之将变,故或击之而凶。六三之益用凶事,因上九之凶而取义也。损上益下,正在六四,故有迁国之象。右明六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