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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索范围: 清史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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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二百十三》
18 | 马新贻,字谷山,山东菏泽人。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安徽即用知县,除建平,署合肥,以勤明称。咸丰三年,粤匪扰安徽,淮南北群盗并起,新贻常在兵间。五年,从攻庐州巢湖,新贻击败援贼,迭破贼盛家桥、三河镇、柘皋诸贼屯,寻克庐州。积功累擢知府,赐花翎,补庐州。七年,捻匪、粤匪合陷桃镇,分扰上下派河,新贻破贼舒城,记名以道员用。八年,署按察使。贼犯庐州,新贻率练勇出城迎击,贼间道入城,新贻军溃失印,下吏议,革职留任。九年,丁母忧,巡抚翁同书奏请留署。十年,钦差大臣袁甲三为奏请复官。十一年,同书复奏荐,命以道员候补。丁父忧,甲三复奏请留军。同治元年,从克庐州,败贼寿州吴山庙,加按察使衔,署布政使。苗沛霖叛,从署巡抚唐训方守蒙城,屡破贼。二年,授按察使,寻迁布政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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